人民公社如果坚持到现在,会怎么样?
对这个问题,事实上,周家庄、南街村等单位已经为我们提供人民公社进一步发展的模板。
在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中,人民公社已经完成了农业的电力化、水利化工程,为国家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条件,并且工业已经反过来为农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第一,生产队已经实现了半机械化;农药有了较多的使用,特别是除草剂的使用;这两个方面使生产队的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提高;
第二,化肥的使用数量大幅增加,从而为产量的提高提供了条件。
同时,由于科技的发展,良种的推广,特别是杂交稻的种植面积的推广,粮食产量的提高增加了粮食的供给,在生产队后期事实上已经开始强调副业的全面发展,已经开始注重生产队收入的增加。
另外,在大队和公社已经产生了一批队办企业或社办企业,已经有少量的农民就地转变为工人。
在改革前的生产队原有的工分制,即时间工和定额工的记工方式,都已经不适应生产发展需要,并已经产生了新的综合形式(即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标准)的工分制。因此,人民公社继续下去的第一个变化是工分制具体形式出现第三种:即综合工分制,由此必然会形成新的适合的劳动状态。
如果继续保持人民公社,那么,机械化程度会进一步发展。而机械化的发展需要更大的成片的、平坦的土地,需要更大的田块,于是,会进一步实行高度机械化。
随着人均种植面积的大幅提高,种地的农民将会大幅减少,从事工副业的人员将会大量增加,因而工副业会有一个突破性的发展。
在实行农业生产高度机械化条件下,在大量人员进入工副业的生产中,农村的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将有大幅的提高。农业生产的高度机械化必然会促进生产队的核算单位向大队核算单位过渡,同时也会促进自然村向居民小区的过渡,从而使农村形成以公社所在地为中心的小城镇的布局。
随着农、副、工的全面发展,满足公共需要的部分会随着社员收入的提高而不断增加,从而使农村在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走向免费供给的方向。
农村的发展,关键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只要农业劳动生产力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民的个人收入和公共需要的项目的价值量也就会有较大的提高,而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公共需要项目的多方面的满足,必然会使农村进入全面发展的状态。农业现代化也就真正实现了。
早在1974年的时候,当时的江苏丹阳练湖农场职工,人均种植的田亩数就已经达到百亩之上。当时,农村的田块都百亩大田块,机械作业的效率很高。同时也因为使用除草剂、化肥等节约了大量劳动力。如果人民公社还是继续的话,别的地方不说,就苏南地区而言,用10余年时间达到练湖农场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后来化肥、农药都已经普遍地使用了,农业机构的供应也有了条件下,因此,要实现像练湖农场那样的高度机械化也完全是可能的。真要如此,那到今天的苏南地区会完全是另一种样子,村村成华西是完全可能的。
分户种植之后,特别是市场经济改革后,苏南地区农村的个体私营企业是非常多的。但因为局限于个体家庭的限制,能做大的极小。而社队办企业则完全可以突破家族企业在资金规模和人才上的局限,形成真正的规模效应。
农业的现代化事实上主要是两个关键点:第一是实现农业生产的高度机械化,一方面提高农民种地的生产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同时也解放农村劳动力;第二是促进农村工副业的发展,特别是工业的发展。有了这两个基础,农民想不富都难,而城镇化也自然而然地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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