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很艰难,在经历了每年致死数千人、民意呼声强烈的漫长岁月之后,才终于成为刑法的一条。然而,醉驾出刑却很容易,近年来在没有上位法权威解释的情况下,各地纷纷进行各种“轻微醉驾不起诉”的创新和试探。
近日,江西南昌,据青云谱区检察院消息,邓某因醉驾被检方审查起诉,青云谱区检察院发出南昌首份“社会志愿服务令”,因其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结合社会志愿服务表现,检方对邓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沸点视频)
志愿服务也能顶醉驾了?醉驾还真是个毛毛小罪?仿佛过去每年几千条人命的血都白流了。
醉驾入刑,就没有留什么“情节轻微”或“情节严重”的说法。醉驾列属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存在醉驾情形即可成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没有废话,也无需附带任何后果。本罪的追究范围本来就是醉驾中的所谓轻微情形,即没有造成事故后果,如果造成了生命或财产损失,就进入【交通肇事罪】追究范畴了。
在轻微之上你不能再轻微。法律如此简单明了,它就包含了一种情节。各地挖门凿洞,试图再分割出什么“轻微情节”,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本罪初衷就是填补进入【交通肇事罪】门槛之前的法律空白的,如果再把本罪架空,醉驾入刑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开这样的口子后患无穷。“情节轻微”没有权威解释,那就是各地司法机构随意解释。反正都没有发生事故,怎么算轻微?开一公里算轻微还是十公里算轻微?法治变成了人治,最后就是关系治、随意治。
用“志愿服务”顶罪更不好。如果教育有用,当初何必入刑?你今天敢让志愿服务顶罪,明天就敢让纳税顶罪,反正都是对社会做贡献,这就是拿钱买罪的变种。
醉驾入刑,本来刑期也不重,它就是一种震慑,让全社会成员不论贫富贵贱都晓得:醉驾是犯罪,要坐牢要留案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醉驾。如果它开了免罪的口子,震慑意义就大打折扣,对权贵人士甚至完全解除了威慑。反正各地有什么“情节轻微”或“志愿服务”等小花招,权贵肯定能先适用的。只要没撞死人,都不是大事,都能解释为“情节轻微”,小事都能变没事,然后马照跑、官照升、子女公务员照样考。
过去醉驾之所以泛滥,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很多人觉得自己酒量大、意识清楚,觉得路程短、地方偏出不了啥事,当然确实很多人也没出事。但这本质上是在博概率,庞大的基数之下必有相应的比例酿成了事故,每年数千人的致死量就是这么来的。
醉驾入刑10年以来,成效斐然,在全国增加了1.8亿车辆和2.59亿驾驶人的高速发展背景之下,酒驾伤亡事故却比上一个10年减少了两万余起,等于扎扎实实拯救了数万家庭免于飞来横祸。
这一显著成果是跟入刑初期严格的执法分不开的,它直接使得街头排查醉驾比例下降了70%以上,从根本上遏制了醉驾的基数。然而,近几年来,各地纷纷试水“灵活执法”,法律的巨石开始松动,一旦全国蔓延形成定例,一定会造成醉驾数量和事故的反弹。
而且这次反弹将首先使得权贵阶层获益。猴皮筋法律就是这样,可松可紧,能够让一些人逃脱,也能够把一些人绑紧。法律最怕的就是灵活执法,它不仅不能遏制犯罪,还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破坏整个国家的法治和公信。
近一两年,从新闻报道上,我们也能发现醉驾案件有所抬头,而且偏向于富二代、权贵犯案,动不动就是什么宝马、奔驰撞人拖行等等,令人发指。从前多是面包车肇事,如今尽是豪车撞人。显然,这一阶层明白,各地司法机构已经悄悄开通了绿灯,他们的侥幸心理增加了。
醉驾入刑是数以万计的无辜生命换来的改进,作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典型,世界各国对醉驾无不出重典遏制。刑法条文清晰简明,没有胡乱解释和操作的空间,各地在明目张胆地侵害法律的严肃性,建议国家出手制止司法乱象,恢复法律尊严,保护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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