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前不久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事发的时候,中国建设银行为此开了一个会议,专门研究房地产信贷的风险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房地产业按照今天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信贷方面非出问题不可!
美国这次房地产金融方面的危机,根本的原因就是金融公司滥发贷款,加速房地产泡沫形成,及至泡沫一朝破灭,资金链骤然断裂,危机的到来便不可避免。这在理论上一清二楚,在实践中亦有不少前车之鉴,任何一个金融界人士都对此心知肚明,本无需专门研究。然而建设银行仍然郑重其事地联系中国现实进行反思,殷鉴不远,在夏后世之世,显示中国银行家对此类危险似乎颇有警醒之意。
但是,当国庆节前,中央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实施第二套房贷款新规定之后,各大银行的表现却仍然是我行我素,绞尽脑汁,钻空子、打擦边,对房贷这块“有毒的肥肉”绝不肯少咬半口。
就从这第二套房的认定来说吧,各大银行都是怎么宽松怎么来。工商银行规定:如果借款人目前没有未还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则其购房将按照第一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如果借款人的父母和配偶等家庭成员有未还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只要该借款人名下没有贷款,则其购房也将被视为第一套房。其他如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的实施细则也大同小异,其共同点是都在“余额”上做文章,都以个人而不是家庭作为认定标准。
央行和银监会出台新政策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险象环生的房地产业降温,进一步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而从各商业银行目前的表现来看,结果恐怕又要大打折扣。大概是为了杜绝各商业银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发生,10月13日,央行和银监会又对这次“房贷新政”定下三点基调: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这些“基调”虽然堵住了以个人作为标准的认定口子,却在余额方面又开了口子。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杠杠”,收紧了商业银行的操作空间。不过我们却不可因此而欣慰,因为不仅是我们的常识要提醒我们,而且央行的研究人员这两天也说:“有些银行想放贷的话,即使知道属于第二套购房,也不会去管。”
一方面,银行家们当然清楚,在房地产这个投机盛行的领域,房贷猛增的同时是风险的积累,忽略安全性原则一味放贷更是饮鸩止渴。另一方面,银行又一向认定房地产贷款是优质高利的业务。正象我们所看到的,对自身长远利益的考虑,对可能爆发国家金融危机的风险认识,在巨大的现实利益诱惑面前都黯然失色。
围绕着房地产业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中央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之所以效果甚微,同这个利益共同体千方百计地的阻挠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他们敢于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他们认为:有朝一日大事不好,政府一定会出面救市,金融危机必将引发社会动荡,严重的金融危机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这已是政治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政府如果坐视,必将垮台。他们认定,政府为了避免这一危局的出现,首先会想尽办法不让泡沫在突然之间破灭,所以政府一定不会采取外科手术式的激烈的手段,所有的措施都将是相对温和的、渐进的,这就为房地产利益共同体见招拆招、从容应对提供了机会。
本来,泡沫的破灭、危机的发生,会使银行首当其冲的成为受害者,银行也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但是,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对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漠视加上监管的不力,将使中国金融市场一步步陷入深渊!
(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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