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读改善民生的分歧之商榷
江苏省社科院 沈立人
学习十七大文件,亮点屡见,其中扣人心弦的,莫如改善民生,关系广大群众利益。而在宣讲和议论中,则有不尽一改的解读。除了有人提出,不少出自所谓“新左派”的压力,实施后可能不利于富裕阶层并将影响业主积极性最终也会损及弱者,此说者可暂置勿顾外,还有若干分歧,值得稍加商榷:
一是关于贫富差距,成为较普遍的忧虑。这里,姑不论是否已经超越人民所能承受之重,慎言两极分化,可能引起对改革成败之争,仅就其前因、后果和严峻程度,就有大不同的观点。原因,有人肯定为市场经济之必然,竞争导致优胜劣汰,今后还将持续扩大;有人归故于所有制度变动和结构失衡,并引萨穆尔荪所言,决定于财富。还有人提出,基尼系数大了不足惧,城乡和东西部分开计算,便正常了。对此有人建议申请诺贝尔奖,遭受嘲笑。
二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对策,十七大文件要扭转扩大的趋势。有人强调,不讲缩小,仅是扭转,就是容许扩大,防止过大而已。有人则理解,扭转是逆向,即反对扩大趋势,应当是一个拐点,不能再扩大而该走向缩小了。
三是关于收入分配,涉及内含甚广。首先是效率与公平的选择,两年来有共识;两者不是矛盾、互为成本,而是有机统一;效率离不开公平,公平竞争才能激发努力;因此,公平才能保证效率,求得协调。但是当前还有人作另解,主张效率是第一位,仅在导致不公后有必要突出公平,今后仍当视形势演变而作不同的倾斜。
四是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有人认为只是一种说法,其实是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并认为当前情况下,劳动力过剩,资本、技术和管理稀缺,所以对后者倾斜有理。我们认为,按劳为主是由于体脑劳动者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人占人口多数,成为主体,在分配份额中也应占最大比重。当前出现资本侵蚀工资,使工资收入的绝对水平增长过慢,相对比重不断下降,是不合理的。还有人认为利润皆是资本创造,与劳动力无关,也是偏差。十七大主张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多数未得应有重视,讲解只是一语带过,不予展开。
五是关于富裕的途径,很多人侧重于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其实与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是一回事,而在讲解中常割裂开来。甚至有人扬言,劳动不能致富,即使勤奋,也只能保持温饱进而过上小康生活。说得严格一点,这是公开与党的宗旨唱反调了。
总之,对改善民生,有些干部和学者,不管是否自觉,受新自由主义的影响较深。如果不限于讲话,并且在实践上也这样,担心会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渐行渐远,又无益于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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