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与高涨的房价是社会严重不公平的根源
余治国
2008年4月28日
这段时间,对于新劳动法,无论是经济学界,抑或企业界,还是普通平民,均是议论纷纷,众说纷纭。关于此问题,笔者也曾接受过华盛顿某媒体的专家采访,在此即不赘言。不过笔者关注到,大众媒体或舆论居然持这样一种绝对荒谬的观点:如果人们失业并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资,工资降低将增加对劳动的需求,于是失业迅速消失。如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则不会消失。因此,如果最低工资与福利标准提高,则失业率提高。
实际上,这种观点犯了一个巨大的逻辑错误——即合成谬误。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对于国际贸易中的任何一个国家,削减工资,由于导致所生产商品价格下降,销售将量将增加,因此生产这一商品的就业就要增加。但是,如果所有的工资都削减,所有的价格都下降,所有的货币工资收入也都减少,需求随之和成本一样减少,那就没有任何一个企业还会有动机增加雇用工人的数量。这也正是,百年前老福特提高工人工资,反而促使企业迅猛成长的关键原因。
任何经济学理论都包含意识形态成分,但若因厌恶某理论的意识形态而拒绝思考其思想,则为愚蠢。反之亦然。可问题在于,这么一点简单清晰的道理人们都不明白吗?笔者思考良久,不得不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之。
一般来说,能够与媒体接触频繁的,往往是那些权势富裕阶层或具有良好社会关系网之人。这种信息的通畅交流与感情上的频繁沟通,正是一种特权的来源。那些底层的贫民、工人往往难以选出代表和领导来表达他们的意见。因此,对于贫民来说,能够为大众媒体提供资金的正是那些富裕阶层和有广泛交际网的人,于是,媒体不再能够成为贫民的喉舌,更不会寻求满足普通平民的利益。这种缺乏广泛代表性的声音也为资源分配和收入上的极端不公平“贡献”了力量。
与此类似的是,政府与那些权势富裕阶层以及具有良好社会关系网之人的关系亦然。按理说,政府是一个代理机构,是全体民众从事社会管理的代理人。可是,当利益集团可以影响政府之时,劣势群体自然地接受了这些劣势之后,这将造成“多者更多,少者更少”的正反馈效应,于是这种优劣态势不仅会继续保持,甚至会逐渐拉大。这种有害的代理机制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如各种权利、舆论上的不平等。代理不平等成为制度恶化的主导原因。这种不平等的社会隐含契约,导致社会权力在不同群体之间分配的严重不公,进一步导致分配的严重不公。这也就是说,健康、教育等社会福利和个人收入在不同群体之间产生严重的不公平分配。如,中国农村的基层教育在最近的30年还经历了一种朝向精英主义的激烈倒退。
此时,大多数政府官员、企业家等社会中上层对普通平民在内心将抱以轻蔑之态,自命不凡。如现在的许多大众媒体,无论平面或电视电影,都暗含着这样的隐喻:上流社会的一切都是高尚的和令人向往的;底层社会的一切都是落后和鄙陋的。这意味着,普通平民及其后代将被排斥于流入社会上层的通路之外,劣势群体只能逐渐麻木地屈服于自身的恶劣处境,于是,穷人们对这种社会状态产生的共同意识将进一步强化社会阶层分化的既定态势。穷人无权利、无资源的处境将被社会化、制度化并合法化。
众所周知,社会的严重不平等将会导致犯罪和暴力,如广东地区的砍脚党、湖南帮、四川帮等地下社会组织,以及东北的黑社会等。这是因为,那些自认在现存社会状态下将永远贫穷的非理性地追求自利之人,那些身困底层对不平等极敏感的贫民,当预期到从事社会上合法活动获得的收入很少时,会从事高风险的犯罪甚至是颠覆社会正常秩序的活动。实际上,当社会价值观过分宣扬社会上流的生活模式与价值观时,可社会结构固化之时,大规模的反社会活动的频繁发生几乎不可避免。
那么,我们不禁要思考,这种社会不公平的根源究竟何在呢?
早在1956年,经济学家蒂布特(Tibout)就已建立起蒂布特模型。该定理主要是与税收与公共服务的政府财政问题有关。该定理指出,人们在各自辖区之间充分的流动能力,可以使得各个地方政府相互竞争,从而使得各个地方地方为提供良好的地方公共品而充分竞争,从而提高政府效率。因为,当公共服务和税收的组合令居住者感到不满时,他们即用脚投票,选择到令他们满意之处去。在均衡状态下,人们基于其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而分布在不同的社区。每个人都得到其所向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不可能再通过流动来改善境况,否则人们就会搬迁走。因此,这一均衡状态是帕累托效率均衡,不再需要有实现效率的政府措施。
当然,这个模型和其他经济学模型一样,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各区域政府活动不产生外部性;社区间的溢出可能导致无效率;人们是完全流动的,每个人都可以毫无代价地搬迁到其公共服务最适合于他的辖区;一个人的就业所在地对其居住地没有任何限制,也不会影响他的收入;人们对于每个地区的公共服务状况和其他情况都了如指掌;存在足够的不同社区,每个人都能找到满足其公共服务所需要的地区;社区具有排他性法规;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不变等。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该国家的政府结构是联邦制度,即国家行政机关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构成,这些政府负责提供公共品,并拥有相当程度的决策权。
蒂布特模型提供了我们思考这种解决社会不公平的一个思路。因为,政府权力的分散化与各个次级政府之间的充分竞争可以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品。因此,当我们把政府-全体民众之间的委托代理机制中的政府为全体民众提供的代理行使权力服务看成是一种公共服务或公共品时,蒂布特模型就让我们得出解决前文所述代理机制缺陷的一个重要方法。
该模型的前提条件中最关键的部分是——人们完全流动,搬迁成本很低;就业无限制,收入无影响。当达到这么几个基本的条件后,同时满足政府权力分散化的条件,各地方政府之间将形成充分的竞争关系,因为普通民众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来源,没有人做基础,企业的前进与发展是一种妄想,而企业与民众的收入更是各地政府地方税收的来源,更是官员政绩的基础,于是社会将不会再是民求官,而是官求民。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代理制度导致的社会严重不公平将不复存在,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更加顺畅,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可是,首先,中国的户籍制度(全世界唯有中国与印度这两大落后大国有户籍制度)严重制约了各地人的流动性,以至有人笑曰,“中国人非居于中国,而为暂居于中国也”。进而,户籍制度又导致了很多高收入行业的就业限制,从而影响收入,比如一地之基层地方公务员迁移到另一地则会不会在当地得到一样的工作职位。其次,高涨的房价使得人们的搬迁极高,又大大限制了流动性。由此可见,户籍制度与高涨之房价乃是社会严重不公平的万恶之源。
与劳动力相对应的资本要素反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这倒使得为争取资本流入,各地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对于资本来说充分竞争的环境。这更加剧了政府代理机制恶化的状况。
由此可见,如果户籍制度无法废除,同时住房相对普通平民之收入依然高如天价,那么,在这种人的流动被束缚而资本充分流动的状况下,社会不公平将被逐代复制传递,群体分化现象严重,那些根植于社会深层结构的不平等,如政府立法,土地使用,市场管理等,不但无法消除,反而日趋严重。
与此同时,地区差距更将拉大。这是因为,在全国绝大多数许多落后地区,如安徽、江西、湖南、四川、山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陕西、甘肃、内蒙、吉林、广西、贵州、云南、新疆、苏北、粤北、闽西等地,脑力人才和体力人才的外流现象非常严重:大部分有能力的人因为考上大学而流失掉;健康年轻人则成为民工;留下来的人主要是老弱病残。脑力人才中的绝大多数在高昂的房价下被压得抬不起头,成为“新兴”的马克思笔下的被剥削者;而绝大多数的民工则在为城市建设或血汗工厂的艰苦而乏味的体力劳动中度过美好年华;由于户籍制度与房产价格的原因,他们没有社会保障体系,一旦老病伤残,则不得不返回落后地区,让落后地区变成垃圾收容站。(笔者在此不得不罗嗦一句,中西部内地城市的老龄化现象比沿海城市要严重得多。)
于是,这种阶层与地区差距的恶性循环无法遏止,使得社会阶层流动停滞,财富分配固化,地区隔阂加重,国家人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开发,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社会严重不公平的状态将持续到整个社会系统无法支撑、国家分裂的彻底崩溃之时。当然,那时,只会是所有人都不愿见到的“千里无人烟,白骨盈于野”之社会革命。从历史来看也是这样:凡是现代资本主义最不成功的国家,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就会最为盛行。笔者但愿,今日之中国不会再次陷入推倒重来的第二次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二次革命。
欲贵者,人之同心也。 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 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 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 ——《孟子•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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