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南方人物周刊:黄光裕凭什么不可以成为最佳代言人
云淡水暖
黄光裕兄弟又引发了新一轮富豪原罪的讨论风潮
以“南方”而闻名的系列媒体之一的《南方人物周刊》,发出一声颇为沉重的叹息“如果没有发生今天的被拘查事件,黄光裕完全可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佳代言人”(封面故事:黄光裕,一个中国梦的破灭?),草民注意到,这个颇为耸人听闻的标题“一个中国梦的破灭”,还加了问号(?),意味着“破灭了吗”的不甘之问。是不是在“南方”们看来,黄光裕就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所谓“中国梦”,只不过因为“发生今天的被拘查事件”,这个“中国梦”就悬了?
草民觉得,“南方”们的这句遗憾“如果没有发生今天的被拘查事件,黄光裕完全可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佳代言人”,有点落井下石的味道,真是“人走茶冷”,世事炎凉呀。当然,“如果没有发生今天的被拘查事件”,媒体们,包括“南方”们、“对话”们、“论道”们,可能正在百般设法把黄光裕拉到自己的话语讲坛前,蓬荜生辉、高谈阔论、娓娓道来、傲视人生着呢。
草民也“如果”这么一下,如果这个“今天的被拘查事件”来的晚一点,比如晚于12月份,那么,在已经拉开序幕的林林种种的高亢合唱中,在即将到来的林林种种的“30年的最佳”评选中,黄光裕的形象、声音,恐怕是不无得意地、光鲜有加地被冠以各种“最佳”了。比如什么“最佳成功人士”、什么“最佳奋斗偶像”、什么“最佳先进代表”、什么“最佳经营高手”、什么“最佳管理大师”、什么“最佳”叽里咕噜,不一而足。
但是,草民还是不敢苟同“南方”们的这个断定逻辑,就是:“发生今天的被拘查事件”→“黄光裕完全可以成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佳代言人”也就“破灭”,草民想反问一句,难道黄光裕就不能成为他所在的那个群体的、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被主流们冠以“弄潮儿”、“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等无可比拟的光鲜名头的“最佳代言人”了么。在“南方”们的文章中,有这么一段“所有的故事都要回到邓小平的决策上去,当中国决心和世界接轨,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资源配置的机制问题时,黄光裕和他的同道们迎来了自己的机会。”,明明就是把黄光裕当做了“所有的故事”当中的范例了么。
毋庸置疑,黄光裕是“先富起来”、“暴富起来”的典型,据“南方”们说“1980年代中期,17岁的黄光裕(又名黄俊烈)与哥哥黄俊钦一道,身揣4000元钱从家乡北上,到内蒙古一带做贸易。”,短短20年,黄光裕就成为英国人胡润“富豪榜”上的状元,2008年,黄光裕以430亿的财富第三次当上胡润版“中国首富”。还是“南方”们告诉大家:2006年,美国《TIME》杂志评选他为“对世界最有影响的100个人”,和他同时当选的还有中国总理温家宝。
20年,积累430亿财富,从4000元膨胀到430亿,膨胀率达1千1百万倍,挖纯金组成的金矿,也不过如此了吧。黄光裕的惊人财富是怎么来的,据说“不清楚”,按照“南方”们扭扭捏捏的说法叫做“在这段近似传奇的发家史中,没有人知道黄氏兄弟白手起家的背后,到底有着怎样不为人所知的故事。当黄光裕戴上‘首富’的桂冠接受人们朝拜时,各种传言随之兴起,很多人都说他是靠走私起家的…黄光裕似乎并没有否认这一点,当然他也没有承认,他只是说自己在北京开店的钱来自在内蒙做生意的积累。至于为什么以及怎么样,没有人清楚。好在中国人有着英雄不问出处的雅量,以及对现实心照不宣的理解,大家充分理解了黄光裕发家的不易。”。
按照市场的常理,一个经营家电卖场的流通商,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扩张,需要庞大的资金链来支持,无论什么“神人”,也是“发家不易”的。根据新华网上推荐的一篇文章“中国首富黄光裕肮脏的发家史”(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jsp?id=61387500&pg=1)看来,其实也很简单,就是“空手套白狼”,在这期间,看来没少干贿赂、套取银行资金、勾结银行高管、偷逃银行债务的勾当。
现在陆陆续续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在黄光裕一系列财富神话的“大手笔”之中,比如国美的海外上市;比如并购永乐;比如其名下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比如对*ST金泰、中关村、三联商社等上市公司的操控,有大肆行贿,有偷税漏税,有洗钱,有操纵股价,有秘密转移资产到境外等等,涉及的金额高达700亿之巨,相当大部分的资金,已经洗到海外。
然而,这些把戏只有黄光裕在玩么?否也,像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秘密洗钱、行贿这些勾当,相当多的已经被揭发出来,“出事”了的“先富”们何尝又没有干过。只不过,讲这些勾当集于一身,又发扬光大者,黄光裕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佳代表”之一了,上海社保案的张荣坤的涉案金额为34亿,在黄光裕的700亿面前,也应当自叹弗如了。
草民以为,黄光裕的犯事,有个人的贪欲和不择手段,但也有一种纵容的氛围在其周围发酵,前几年的“赦免原罪”说,就是一种客观上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异化,什么“鸡毛换糖”呀、什么“最大限度宽容”呀,不一而足。如果,当年(已经是强调市场法制化的年代了)对黄光裕的某些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加以哪怕是善意的阻止,黄光裕也未必能够膨胀到今日。
小时候,小学的启蒙老师天天都在念叨一句话“小小偷针,大来偷金”,就是要防患于未然的意思,黄光裕如果老老实实的做生意,未必能够成为“首富”,坐拥450亿,上《TIME》封面,但他的人生也许不会这样的走向极端。据说黄光裕全家都是天主教徒,难道“上帝要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都忘记了么。
“南方”们不情愿地把黄光裕从“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最佳代言人”中划去了,但如果以黄光裕作为那些违法致富群体“30年的最佳代言人”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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