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助理被双规说明了啥?
[ 逢君恶 ] 于2009-01-19 强国论坛
据《财经》19日报道 《财经》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审查。目前公安部内部已小范围通报。
《财经》称,目前尚无从确认郑少东与黄光裕之间有无直接干系,但郑落网显然与港澳赌业重要人物连超有关。此前,公海赌船“海王星”号的投资人之一连超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于2008年岁末在内地被警方刑事拘留。(新京报2009.1.19)
早起上网,在腾讯网看到这条题为《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疑涉黄光裕案被带走调查》的新闻。还以为自己看走了眼,咦,这不就是前不久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开宣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引得舆论哗然的郑助理么?话犹在耳,这么快就落马啦?
郑少东从发表那篇著名的讲话(2008.12.23)到被双规(2009.1.12)前后只用了20天。他发表这篇讲话后,笔者写了一篇《公安部部长助理的讲话释放了一个什么信号?》的文章,这回他落马了,为了做到善始善终,体现咱“扶上马,送全程”的敬业精神,还得再做一篇。写文章容易,不过率性而为,胡诌几句,标题却是要费一番心思的。本来想用《落马的资本家的代言人》或《论郑少东的倒掉》,但考虑到郑助理目前只是被双规,还没有定罪,口下还是留点情为妙,兵家讲穷寇莫追,再说人家已经倒下了,再踏上一万只脚,也太不厚道,弄不好人家会以为你是见风使舵,落井下石。因此考虑再三,还是采用了现在的这个题目。当然,直言不讳地说,也是为了吸引眼球,因为现在“落马的资本家的代言人”太多,采用这个标题不会有谁太在意,而直接用郑助理的大名入题,效果也不见得太好,因为他郑某人在公安系统虽大名鼎鼎,但在全国,对这个名字陌生的还大有人在,普通老百姓谁认识他老大贵性啊。所以嘛,标题最终还是用“公安部部长助理”来打头,让谁一看都心中一凛,肃然起敬,将“公安部部长助理”与“双规”结合起来,更是怵目惊心,不由得人不看。而“说明了啥”是强坛惯用标题,网友们看着比较亲切,这几个词儿组合起来,人气呼地一下子,不知要涨多少倍。
还要补充一点:紧接《公安部部长助理的讲话释放了一个什么信号?》之后,来个《公安部部长助理被双规说明了啥?》,对比强烈,富有戏剧性。日后翻出来对照着看,也很有把玩的价值。
好,闲言少叙,言归正传。郑少东被双规到底说明了啥呢?
一、再一次以铁的事实证明了“屁股决定脑袋”的硬道理。当初郑少东那篇臭名昭著的讲话一发表,就有网友发表意见,怀疑他有问题。你公安系统,顾名思义,就是保障公共安全的,说白了就是猫,职责就是拿耗子。至于抓耗子会不会带来其他社会问题,干卿底事,大可不必操心,自有相关部门去管。而郑助理如今却越俎代庖,急不可耐地跳出来,打着保障就业、维护稳定的旗号,变相纵容经济犯罪,若不是和犯罪分子穿着连裆裤,犯得着如此冒天下之在不违,置法律之尊严于不顾么,何况自身还会因此担着巨大的嫌疑!足见此公早已是上了贼船,和犯罪分子同坐在一个甲板上了。
郑少东说“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这话如果出自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等部门领导人之口,估计不会有什么异议,你公安部的要员这么讲,就是在亵渎法律,包庇犯罪分子,为他们营建避风港。说是为了就业,好象是为老百姓的饭碗,才对犯罪分子作出妥协的,其实根本禁不起推敲。如果把企业比作人的机体,一个人患了肿瘤,趁早切除了,会保住生命,尽管手术和调养期间会影响工作,但康复后,会更好地更可持续性地去工作;相反,如果为了坚持继续坚持工作,听任病情发展,短时间内倒是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价值了,可却会因病变扩散,最终导致病入膏肓,不可救药,实际上是为图一时之利,加剧了死亡进程。你说你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呢?我想只有不负责任的医生才会鼓动病人选择后者吧。至于有医生通过检查,发现肿瘤已经扩散,手术风险太大,因而采取保守治疗,以图维持生命,又当别论了。
郑少东不是不负责任,也不是对病情悲观,因而呼吁采取保守治疗的医生,他其实就是肿瘤,是病灶、是构成疾病的一分子。好在,现在这个肿瘤已经被切掉了。
二、说明了党中央反腐的决心,一些人看错了形势。
大家想必都还记得,就在本月6日,就是郑少东发表讲话的2周后,广东省检察院对外公布了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沟通,慎重选择办案时机,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暂缓办理。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特别是目前仍在营运的困难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这是坚决响应郑助理的号召,按郑助理的讲话精神办,并且形成具体的东西了。
现在看来,是跟得过早了。中央将郑某双规,固然是掌握了他的证据,但能在他讲话过后才20天就动手,毫不在乎因之产生的负面影响,说明中央是不同意他的讲话的!就在郑少东发表讲话后3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08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2009年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说明2009年,中央依然会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会对经济犯罪手软,更不会迁就的。郑少东的讲话,严重损害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与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前面说过,屁股决定脑袋,坐在同一个位置,处于相同境遇的人容易引起共鸣,广东省检察院之所以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于不顾,这么快就对郑助理的讲话作出反应,并拿出了赤裸裸的“十条意见”。公然挑战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说明该院的相关领导人不是政治上太幼稚,就是与郑少东一丘之貉。鉴于此,笔者建议中纪委好好查查,没准儿又端出一窝老鼠。
郑少东后面还有没有人?随着调查的进展,相信会有更多的事实浮出水面,现在不好妄下断语。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将郑少东双规,对某些人来讲,是极大的震慑,是当头棒喝。我想,有关人等,如果聪明的话,应该赶紧变被动为主动,深入揭批郑少东,与之划清界限,将他的“12.23讲话”彻底否定,声明那都仅代表他个人观点。这样做,无论对有关个人,还是对有关部门都大有好处,而且一定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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