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三十年,回头看项南:警惕改革幼稚病
塞北之雪
读史可以明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客观总结改革开放历史,是大有裨益的。
资改派买办集团将《宪法》与《党章》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利用他们所掌控的南方报系等汉奸媒体,歪曲改革开放历史,大肆宣扬新自由主义及美国的“普世价值”,扛着“改革开放”的招牌反改革、反对《宪法》《党章》,反对社会主义,反对科学发展观。
不了解历史,无法理解新自由主义理念对改革开放误导之深,影响之大,危害之广。
这里介绍改革初期“晋江假药案”及项南下台事件。
80年代的“晋江假药案”可以说是二十多年后层出不穷的“毒奶粉”等事件的预演。后者对人民对国家的危害之广之深是前者所不能比的。从“晋江假药案”到“毒奶粉”的升级,也证实了随着资改派改革逐渐深入,社会危机逐渐严重这一客观事实。资改派的改革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在制造危机。资改派对社会主义体制破坏越大,社会问题越严重。其他方面更是如此,如两极分化越改越严重,腐败问题越改越严重,干部信仰迷失越改越严重,工农对干部制约力越改越小——即民主越改越少法制越来越少,特权阶级资本家阶级越改越张狂。(姜昆的相声中“一张邮票八分钱,写封信也会让那小子恶心半年”那种群众对干部高度制约的民主今天还有么?)受毛泽东时代大民主遗风的影响,知青们当年为了回城可以大规模闹事、游行、堵火车而没有被镇压,这些民主自由今天民众还有么?分田到户如果不是毛时代刚结束、改革开放初期搞,而是在市场化侵蚀下各级干部广泛腐败的今天搞,能不落得和国企改革一样的民怨纷纷的下场?这还不算毛时代经济层面的遗产。可见,如果说改革有成就,那的确是在吃毛时代的老本。资改派所谓改革问题之根源在“旧体制”、一切归罪于毛泽东的谎言在事实面前是多么可笑。
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项南80年代所倡导的东西,如厦门特区可以变成“自由港”,“货币自由兑换”;迷信外资;迷信市场,放弃党的领导,政府什么也不要管,一管就没法发展……等等理念,今天稍微有点水平的学者都会斥责其为幼稚无知,可谓典型的资本主义改革幼稚病。当年项南所坚持与实践的,正是新自由主义迷信市场化、迷信私有化、迷信外资、破除政府监管的理念。当时可能还没有新自由主义这个词,但是这种极端思潮对所谓“改革先锋”们的影响之深,可见一斑。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垄断资本集团及新自由主义大师如弗里德曼对中国的所谓“改革先锋”们格外欣赏的原因。这也是新自由主义能够祸害中华的原因——原来中国既是新自由主义发源地,又是重灾区。
项南,一个革命家的后代,在毛时代受了点委屈后,后来“考察美国及欧洲的现代资本主义”感受到“强烈的对比”,就丧失自己的信仰,沦落为资本主义迷信者,沦落为新自由主义信徒,这何其可笑,又何其可悲。李锐、辛子陵等脑残分子,也大概是如此心路吧。
当年,项南因迷信市场迷信资本主义放弃政府监管,对“晋江假药案”查办不利而下台。而今天,美国由于迷信市场、放弃监管而爆发危害全人类的金融危机。项南所迷信的新自由主义体制已经被全世界公认破产。
然而直到今天,资改派控制的南方媒体竟然还在为“晋江假药案”为项南鸣冤叫屈,他们制造的颠倒黑白的文章大肆传播,误导视听。他们持续攻击当时查办“晋江假药案”追究项南责任的中央领导人(如胡乔木等),对反对他们汉奸买办行为的,无论是革命老人还是青年学子,一概进行妖魔化攻击。正是因为这股资改派势力在党内长期泛滥,才导致我党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弊端无法全面纠正,以至到今天泛滥成灾。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实在有点太晚了。
科学发展观能否得到落实,取决于能否破除资改派新自由主义势力对改革开放的主导权。
如果说八十年由于对资本主义认识不清,项南犯下资本主义改革幼稚病还可以原谅。今天,经过九十年代新自由主义大肆实践,出现了教育住房医疗过度市场化导致三座大山、国企盲目私有化国资流失严重、外资泛滥经济安全受威胁、两极分化内需不足依赖出口等巨大灾难。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反思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现在全世界都在批判当年项南所信奉的理念——新自由主义。所以我想,项南今天若在世,如果还有一丁点良心,应该为自己当年的幼稚无知而无地自容。但是,南方报系及其幕后指挥者仍然拒绝反思新自由主义,仍然顽固坚持资本主义改革开放观。显而易见,这不是认识问题,而是阶级利益使然。
八十年代,党内高层有一大批老革命家如邓小平、陈云、王震、胡乔木等人在或多或少地抵制资改幼稚病,这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没有像苏联那样翻船而彻底失败的重要原因。今天,老革命家们早已凋零,而资改派买办集团已经更加强大,其御用新自由主义文人如高尚全、吴敬琏、茅于轼、马立诚等人也更加无耻,更加疯狂,而制约资改派买办集团的健康力量又在哪里?
下面是南方报系的为“晋江假药案”辩护的文章中透露的有限资料:
中国改革先锋项南因“晋江假药案”蒙冤下台
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517/12321379_2.html
项南是闽西大山的儿子,出身于革命世家。父亲项与年是闽西最早的中共党员,母亲曾为革命坐牢,叔叔在白色恐怖中壮烈牺牲……正如习仲勋赞誉的,这个革命家庭“满门忠烈”。生活在这样的家庭和闽西苏区的环境里,项南自幼受到熏陶,对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投身革命以后,项南经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烽火的考验;解放后在团中央工作时又因真诚敢言,受到“留党察看”、降职降薪的严厉处分,被贬到农村劳动;调到农机系统工作后,他又为中国实现“农机化”而耗尽心血;在全民大动乱的“文革”中,他再度受到关押和轮番批斗……在中国,一个真诚正直、坚忍不拔的灵魂,总是摆脱不了厄运的打击。
在“文革”即将结束、新时期开始那段时间,项南有机会先后考察美国及欧洲的现代资本主义,在强烈的对比中,他对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刻反思。
改革八贤之项南:不怕丢官的改革派 2008年12月18日 南方周末
http://news.ifeng.com/history/1/renwu/200812/1218_2665_927889_3.shtml
(1984年)一向超前的项南随后建议:厦门特区可以变成“自由港”,“货物自由进出;人员自由往来;货币自由兑换”。小平思考片刻说:“前两条还可以,后一条不容易。”
这年的3月,福建的一些厂长经理们给项南写了一封信,信在当天下午送给项。第二天,这封项南亲自拟好标题的呼吁信发表在《福建日报》的头版头条,题目是《请给我们“松绑”》。
之前项南就曾公开表示,“我们从开放到现在,因为放权出了乱子的事情,在福建还找不到一个;可是由于不放权,影响改革开放进展的事情可以找出不少。”这些话,在一些人听来,并不顺耳。
1980年12月18日,时为农机部副部长的福建人项南面见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受命入闽的项南被告知,到福建后,要“坚决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此时的项南,已经62岁,虽然过早谢顶,但依然精力过人。他身材魁梧,目光温和,为人有坦荡之誉。此前曾出访欧美,见识过“资本主义世界”,改革意识,亦属坚决。
1981年4月底,项南又表态:福建要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即个体经济和合资经济)同时存在,并要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想招商引资的项南接见了4批外商,听到的却是两个抱怨:交通和通讯。
修机场要得到军方的同意,军方说厦门离金门那么近,金门的炮把飞机打下来怎么办?项南说,金门也有民航客机起落,他们就不怕被我们击落?在军事上究竟是我们怕台湾还是台湾怕我们?军方一听,便没什么意见了。
修机场,中央无法给钱,项南就从科威特的一个发展基金那里借到2200万美元。为了显示经济特区的海外视野,项南给厦门机场取名为“厦门国际机场”。
此后,福建从美国银行借钱装备远洋船队,从约旦借钱买燃气轮机,还在日本发行了两批私募债券——在当时看来,这简直是惊世骇俗。
解决通讯问题,项南则冒了一个险。他引进了日本富士通公司的程控电话交换机,此时该机型还处于试用阶段,因而价格也低。事后证明项的冒险和日本的技术一样颇为成功,福建通讯设施一时超过了香港和新加坡。
项南努力创造和维护着一个又一个“第一”:他在争议声中,坚决支持福建和日本日立公司合资建设“福日”电视机厂,这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家电企业。他同样坚定地支持中国烟草业第一家合资公司,厦门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在项的努力下,厦门还成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这是新中国第一家地方航空公司。
1982年,全国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打击投机倒把的“双打”斗争时,项南再次挺身而出,说福建经济犯罪要打击,乡镇企业要发展,两者并不矛盾。
《子女眼中的项南:父亲是个孤独的先行者》
来源:南方周末
http://news.sina.com.cn/c/2008-12-18/105316873524.shtml
父亲早年多次出国,又爱动脑筋,因此常有超前之想,(在福建主政时)曾经跟邓小平建议发行特区货币。在招商引资方面,当年他有一个特别有名的观点: 对外商和我们双方都有利的,我们要干;对外商有利,我方无利也无害的我们要干;对外商有利,我方暂时吃点小亏,但从长期来看对我们有利,目前又能增加就业 机会的,我们也要干。这三条后来又被别人攻击,为什么对我们无利也要干?说这是卖国求荣。
其他的资料
成龙为什么不道歉?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29740.html
谈到成龙“失言风波”,不由得使我想起改革开放初期震动全国的晋江假药案。假药事发晋江市陈埭镇的乡镇企业,而这个镇是当时福建省委书记被称为改革四大开拓者之一的项南(另三人是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深圳市委书记梁湘、蛇口经济特区掌门人袁庚)亲自树立的典型。在中央调查组发现的材料中有项南这样一个讲话:政府什么也不要管,一管就没法发展(大意)。此后不久,项南也引咎辞职,成为改革开放期间第一位因经济问题免职的封疆大吏。
为什么不能坚持 李庄
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49772/49777/3573228.html
为什么人们知其重要而力作甚少?我认为主要不是由于搞不了,而是由于没有搞或不好搞。从主观原因说,新闻工没有看准或没有深思哪些人、事适于做连续报道,因此没有坚决“立项”,固定专人,锲而不舍地坚持到底。从客观原因说,不少适于连续报道的题目涉及人、事,有批评性质,当事者阻挠,上级机关庇护,致使某些开了好头的题目也中途夭折。
福建省晋江县陈埭镇涵口村是个假药制造中心,三年之间,有五十九家乡镇企业制造假药,产值三千万元,用行贿、欺骗手段销往二十八个省、区的三千多家医药、医疗单位,危害人民健康。中共涵口村党支部几个负责人堕落成为犯罪分子,支部委员会可说完全变质。中共陈埭镇党委纵容、包庇、支持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几个主要领导成员参与制售假药,有的在假药厂公开入股。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对制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既不制止,也不向上级报告,实际上纵容、包庇犯罪分子。中共晋江地委和晋江行署了解这个问题,但不采取措施制止。人民日报揭露以后,地委主要负责人还散布错误言论妨碍查处。晋江县工商、税务、银行、企业管理等部门的一些人也不同程度地参与、支持制售假药的犯罪活动。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一些领导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制售假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把制造假药和乡镇企业中出现的一般问题混为一谈,把违法犯罪与一般不正之风混为一谈,担心过早处理会对搞活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省领导机关过去一再表扬陈埭镇的乡镇企业,很少指出它们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严重地影响下级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对出现的问题积极反映和果断处理。当然,上述严重情况是随着案情的发展逐步查明的,最初的暴露并不如此充分。
看了这个简要介绍,读者自然会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持续时间相当长,牵涉面十分广、很典型很严重的事件。人民日报抓住它做连续报道,是正确的。1985年6月16日,《人民日报》三版登了记者白筠写的通讯《触目惊心的福建晋江假药案》,初步揭露了这个问题,指出晋江假药1983年即已发现,全国多数省、区不少单位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有的还告到法院,但当地领导机关听之任之,不予处理。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等机关一再发文件要求制止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但是“干打雷,不下雨”,迟迟不见行动。文章要求当事机关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处理这个问题。
7月9日《人民日报》就此事发表评论员文章《坚决刹住伪造和假冒商品的歪风》,指出“福建晋江假药案令人触目惊心”。“造假造到治病救人的药品上,赚昧心钱不惜危害人民健康,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实在违背中国人为人的道德。”文章还举出其他一些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以及处理偏轻的现象,指出对于这种“奸商”行为“要在舆论上予以揭露,在法律上加以惩治”,“同时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切实实行经济法规”。
多家报纸7月13日刊登了新华社播发的通讯《晋江假药案初析》,进一步揭发若干严重现象。陈埭镇1983年和1984年假药产值即达两千万元,为全镇一大财源;涵口村80%的居民户制造假药。卫生部门也曾过问,但许多强有力部门多方包庇……
《人民日报》7月13日再次发表评论员文章《查它个水落石出》,认为“晋江假药在和消费者见面之前,从生产到销售,只要有一个环节卡住,它就没咒念。但是,拜金主义者从来长袖善舞,总是千方百计打通关节,最常用的武器总是金钱”。“在处理这一假药案时,有没有人公开抵制?有没有人姑息纵容?有没有人态度暖昧?更值得认真查一查的是,有没有人受贿下水,暗中支持?”文章提出,对此案“一定要查它个水落石出”,“一定要给广大群众和深受其害的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7月13日给中共福建省委并转晋江地委和晋江行署党组一封公开信,《人民日报》14日在头版头条位置加花边刊登了这封信。公开信批评中共晋江地委、行署和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晋江假药案“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把大量制造假药危害人民的乡镇加以表扬”。公开信要求这些机关“深刻地检查在这一重要事件中你们在领导上的重大责任”。7月14日福建省委召开常委会,讨论中纪委的公开信。与会者完全同意公开信指出的晋江假药制售者“明目张胆地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背社会道德”的批评,深刻检查在这个事件中领导上的重大责任,并对彻底查清问题,按照党纪、法纪、政纪严肃查处责任人作了部署。《福建日报》在7月15日头版重要位置刊登了这条新闻。中共晋江地委、晋江行署也开会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晋江假药案的四条措施。中纪委7月16日批复晋江地委、晋江行署党组的检查报告,着重指出“更重要的是,对有关党组织和有关领导人员必须追究责任”。
《人民日报》8月5日刊登记者白筠写的长篇通讯《在晋江假药案背后》,进一步揭露涵口村“制售假药的活动是在(中共村)支部领导下进行的”,“研究制售假药的活动,竟列入党支部会议的议题。”“陈埭镇党委和政府十三名主要干部,都数量不等地接受涵口村的‘礼金’。当地银行、税务所、工商局有的干部也接受涵口村的‘礼金’,给涵口村制售假药者贷款、免税减税。中共晋江县纪委书记在假药厂入股分红。”这篇通讯还指出:支持制售假药的不完全是受贿下水者、入股分赃者。从1983年起,省、地、县卫生部门就反映此事,上级无人理睬。陈埭镇是省内首屈一指的“亿元镇”,是“乡镇企业一枝花”,一些领导人把这枝“花”与自己的政绩连在一起,认为否定“花”就是否定自己。社会舆论揭露、批评涵口村制售假药,他们却“护花”、“保花”。执法部门屈从领导的压力,表现十分软弱。通讯问道:“晋江制售假药活动长达三年之久,从发现到现在也有两年时间,制止这一严重危害活动为什么这么艰难,当地的领导机关干什么去了?”
8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第三篇评论员文章《要为民作主》,讨论一些深层次问题。附带说一句,我当时同意的这个标题是否贴切可以研究,文章内容却是好的:“晋江的不法分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当地党政机关过去不是不知道,而是该查的不查,该办的不办。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有些错误观点一度甚为流行。例如,有人说什么‘假药无害论’,‘对乡镇企业要扶植,不要挫伤积极性’,‘这只是少数乡镇企业的事,生产假药的最终自然失去竞争力而被淘汰’等等,应该加以分析。”评论认为,这些错误看法主要存在于一部分领导干部中,所以它的影响极为严重。文章对这些错误观点进行分析后说:“对如此明目张胆牟取暴利坑民违法的事件查处不力,是失职呢?是官僚主义呢?还是包庇犯法?应该查清,并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者的责任,决不姑息。
《人民日报》8月13日刊登记者张铭清的通讯《贪官与假药》。读者从这篇不长的文章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贪官不除,国无宁日。陈埭镇党委、政府、工商系统、税务部门、银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以至政法部门都有贪官,有些人是贪官又是奸商,一身二任。他们甚至敢于伪造卫生部药检批文号,给假药披上合法外衣。层层勾结、上下联手的贪官,给千百万善良的读者上了一堂“大课”。
从社会效果看,这次连续报道相当成功。不少问题的性质和政策界线弄清楚了,坏人受到惩处,糊涂人受到教育。《人民日报》《福建日报》《经济日报》《健康报》等多家报纸密切配合,新闻、通讯、评论发挥了各自的作用。当然,这场“战斗”也不是一帆风顺。问题发生了两三年,卫生部门多次报告要求处理,迄无下文。《触目惊心》通讯揭露后,二十天毫无动静。《人民日报》7月9日、13日连续发表两篇评论,特别是中纪委7月13日发出致福建省委转晋江地委、行署公开信,有关方面才重视起来,多不容易!一伙贪官、一束糊涂思想曾经把问题压得、包得死死的。
触目惊心的晋江假药案
http://www.jcrb.com/zhuanti/szzt/wmdssn/ssnda/ssnda/200807/t20080708_35395_4.html
陈埭镇的领导干部已经把假药生产作为他们的发财之道,要他们查处自己的财神爷不是很荒唐的么?由于他们与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沆瀣一气,贪官庇护假药以发财,假药赖贪官而蔓延,乃至流毒全国,坑害人民。
晋江假药何以“流行”
晋江的假药何以能够流毒全国?是谁为这些制售假药的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一些有关人士说:晋江假药案的教训是很深刻的。首先,这是与一些人头脑中法制观念淡薄分不开的。晋江假药案始发于1983年,这以后,全国各地不断致函福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的甚至向法院起诉,但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反响。直到1985年4月,有关部门才组成一个联合调查组来处理此事。
晋江假药开始以馈赠电子表、自动伞来敲开一些医药单位的大门,后来这些小东西不值钱了,就以现金回扣作为诱饵,使医药单位里的一些见利忘义之徒上钩。他们不惜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这些不义之财,以致使晋江假药几乎打入了全国各地的医药市场(西藏、福建除外)。
在陕西,有关部门曾经查获过晋江的一个推销员,此人身上带着的推销单上公然印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接着就是推销药品能提取多少回扣,并有“此事只有你知我知”、“不乘此时捞一把更待何时”等文字。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都发过文,要求抵制经销药品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可是往往只打雷,不下雨;只发文,没有行动。
晋江假药案发于1983年,省卫生行政部门畏首畏尾,执法不严,只是一纸公文,照发了事,以致这股风越刮越厉害。卫生部部长崔月犁曾严肃地批评了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执法机构不能手软,对假药案要一追到底。
严肃查处不手软
8月11日,中共晋江县委宣布改组对假药泛滥成灾负有重大领导责任的陈埭镇党委。
改组陈埭镇党委的决定指出:陈埭镇在三年时间里,发展成为晋江假药的集中地,并把大量假药推销到全国,坑国害民,这种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是和原镇党委支持、纵容、包庇和有人参与分不开的。原镇党委的几个主要领导人接受大笔贿赂并投资入股兴办假药厂,从中牟利,在晋江假药案被公开揭露后,又暗中策划、抵制查处。几个主要领导人还订立了攻守同盟,企图掩盖真相。以上事实说明了陈埭镇原党委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不能纠正自身的错误,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予以改组。县委的决定还明确指出,对原党委成员中的违纪者将进一步查清问题,区别情况,严肃处理。触犯法律者,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同时宣布了晋江地委、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陈埭镇党委主要成员的组织处理,决定撤销镇党委书记蔡绍利,副书记洪肇添、陈清火、陈注升的职务;免除丁显操镇纪委书记职务;建议撤销镇长洪肇添,副镇长李志达行政职务。
此前,晋江县于8月10日召开查处假药案大会,依法逮捕了四名制造销售假药的陈注升、林复元、陈长兴、陈金钩。至此,晋江假药案中已有八人被依法逮捕。原陈埭镇党委分管乡镇企业的副书记陈注升,是陈埭镇多起制造销售假药活动的主要支持者。他还投股四千元参与办厂,制造销售假药,并接受一些假药厂的大量贿赂。1984年9月,《药品管理法》公布后,他又到涵口村公开怂恿继续生产销售假药,违法情节严重。
原陈埭镇税务所管征员林复元,1984年初与丁国标等人合伙开办生产假药的“陈埭保健饮料厂”,从中牟利6万多元。林复元还伙同丁国标等人为涵口村等地假药厂提供银行账号、发票,销售价值300多万元的假药,他们从中抽取37万元,仅上缴11万元税金,其余被私分和用于行贿。
陈埭镇涵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长兴,涵口村党支部副书记陈金钩,伙同陈德柿(原涵口村党支部书记)于1984年5月主持召开支委会,决定盗用一个所谓“三桥制药厂晋江涵口分厂”的名义,制造销售了价值209万元的假药。在国家《药品管理法》公布后,他们继续支持全村制造销售价值157万元的假药。陈长兴、陈金钩还伙同陈德柿贪污涵口村假药厂上缴给村里的管理费2万余元,并向陈埭镇党政干部及有关单位行贿1万元。
假药案之幕后
早在8月7日,在福建晋江县陈埭镇会议室,当地、县查处假药领导小组的同志对原镇党委书记、镇长所作的很不像样的检查提出严肃批评后,向他们提出了几个问题:伪造卫生部门药检审批文号的事当时你们知道不知道?制造假药的事什么时候知道的?卫生部门多次发文禁止,你们为什么置之不理?
对于这些问题,原镇党委书记蔡绍利,镇长、镇党委副书记洪肇添的回答是:“不知道。”“药品管理法公布后才知道。”“没有看到文件。”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从1983年5月,晋江地区卫生局发现涵口生产假药,并于7月16日发出不准生产以医疗为目的的假药通知起,福建省卫生厅、晋江地区医药公司、福建省政府、省委领导、晋江县工商局、福建日报、晋江地区行署等先后发过十几份关于制止生产假药的文件和报道,有关部门还专门找过陈埭镇有关领导人,指出这里生产假药的严重问题。
可这一切,陈埭镇的领导人统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他们根本不把这一切放在眼里,就在这一片批评、谴责声中,假药厂由一家而十几家、几十家地迅速增加。
1983年10月,陈埭镇领导为了使假药披上合法外衣,给省领导写假报告,把当时已生产的十四种假药和三种食品饮料说成是十七种食品,要领导支持,要卫生检查部门给予卫检。福建省卫生厅经过调查,揭穿了事实真相,明确报告禁止生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了卫生厅的报告。
可就在这以后,陈埭镇的假药厂从三十六家增加到四十六家。为什么陈埭镇领导对上级三令五申置之不理,直至1984年9月药品管理法公布了还放手大干?随着假药案的查处,人们发现:正是这个镇的领导人在背后支持、怂恿和直接参与生产假药。这个镇的党政领导干部,无一例外地接受贿赂,大部分人成了假药厂的股东。
1984年春节前,“假药村”涵口村领导给当时的公社干部送“红包”,每人300至50元不等。蔡绍利、洪肇添和镇党委副书记陈注升都分到300元,其他领导干部200、100元。今年春节前,这个发了假药财的涵口村竟拿出1.4万余元向镇领导行贿,这一次,蔡、洪、陈等人各分得1000元。那个为销售假药提供账号、代开发票的镇企业供销公司,开了价值330多万元的发票,就赚了6.6万余元的“手续费”,这些钱一部分除用于滥发奖金外(最多的一人一年发3780元),还专门拨出一笔钱给镇领导送礼。这还不够,这个公司还从应酬费中拿出一笔款买礼物,逢年过节给镇领导和有关部门送礼,这两笔款达3.6万余元。1985年春节,镇主要领导分别接受这个公司500元“红包”,1984年和1985年春节每人又各得两百多元的“年货”。有个假药案要犯陈泗川,不但给镇领导送上100元现金,还拿出1000元给他们买实物,据调查,陈埭镇主要领导人每人受贿、受礼2000多元。
如果说受贿还有些被动的话,那么,入股办假药厂就没有任何托词了。陈埭镇的领导人入股办假药厂的劲头是很大的。书记带头,在1984年4月,蔡绍利就和两个副镇长在涵口十六厂每人投股200元,当年每人分红399元。1985年3月,制造假药的陈泗川办兴华制药厂时,主管乡镇企业的副书记陈注升提出镇领导也要入股。陈泗川便划出1.5万元给镇领导投股。结果,十个镇领导中5人各入股1800元,另五人各入股1000元。陈注升和副镇长李志达除了在兴华制药厂各入股1800元外,还在原宝鸡制药厂晋江分厂各入股3000元。
7月13日中纪委发了《公开信》后,他们还负隅顽抗,镇党委书记蔡绍利,镇长洪肇添,副书记陈注升、丁显超,副镇长李志达、陈清火六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把每人接受涵口村的1000元贿赂对外说成已在今年春节前后退给蔡,由蔡统一退给了涵口,因为涵口不收,款暂存在蔡处。
直至7月20日,即中纪委《公开信》公布一周之后,地、县查处假药领导小组找蔡绍利、洪肇添谈话时,他们还拍着胸口打保票:没有投股办厂,没有收礼和接受贿赂。可就在从县城回到镇里的当晚,他们又在一起统一口径,商量对策。
7月21日,地县查处假药领导小组指出他们订攻守同盟的问题后,蔡、洪态度仍然恶劣,拒不认账。当领导小组问他们敢不敢负法律责任的时候,蔡绍利才开始交代问题。投股最多的副镇长李志达还继续隐瞒他化名投股涵口十六厂的事实。从陈埭镇原领导人投股、受贿的事实,就不难看出,他们在思想上、经济上已经同假药生产紧紧地连在一起了。制售假药者看中了贪财的镇领导,先是送礼行贿,由几百元到上千元,继而拉他们入股,使他们当上股东,得到数倍于股金的红利。私欲是永不会填满的,贪心是不会收敛的。终于,他们与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沆瀣一气,贪官庇护假药以发财,假药赖贪官而蔓延,乃至流毒全国,坑害人民。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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