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水的GDP数据,如何成了巨额财政赤字的依据?
——为2010年中国“两会”而写
曹建海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0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0500亿元。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财政赤字首度破万亿元。
2009年,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赤字规模猛增至9500亿元,是过去最高赤字的近三倍。今年赤字再增1000亿元,是否意味着政府过度举债呢?新华社的分析认为,对于衡量赤字风险的指标,国际上通常用赤字率——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参考。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马约标准,赤字率3%一般设为国际安全线。据测算,2010年全国财政赤字预计占GDP的2.8%,与上年基本持平。
现在的问题是,备受公众抨击的国家统计局统计出来的GDP,可能是一个完全注水的数据,又如何能成为中央政府大规模对内举债的依据呢?!
中国经济是否在全球率先实现了金融危机之后的迅速回暖,从统计数据上看起来很像。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009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5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8.7%,超额完成了年初订下的保八任务。然而,如果考虑到2009年广义货币供给M2同比增长27.7%,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4.2%,那么中国的GDP增长,很难剔除由于货币的过度注入而引起的房价、地价升值带来的仅仅表现为统计上的经济增长。
仅举一个房地产业的例子。2009年全行业实现商品房销售额实现4.4万亿元,当年房价简单算术升值超过24%,估计商品房销售利润率至少可以达到40%,房地产开发商由于房价上涨实现利润1.76万亿;同期作为倒卖土地源头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6万亿,按至少60%的净利润率计算,可以实现利润0.96万亿元。两项合计,房地产业在2009年创造的利润达到了创纪录的2.72万亿元,占到了当年全国33.5万亿元GDP的8.12%。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2008年11月国务院对房地产的一揽子救市政策和天量信贷资金投放的催动下,上述由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创造”的高达GDP8%的、作为其行业增加值一部分的房地产超额利润,很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没有中央政府政策的强力刺激,中国房地产市场很难一改2008年初房价持续回落的颓势,绝大多数房地产商将陷入亏损甚至破产的境地,全行业绝然不可能实现盈利;地方政府的土地拍卖,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超过2007年的“地王”频现的疯狂场面,地方政府维持土地交易的保本,或许是最大可能的情况;在二手房市场,由于价格和成交量暴涨,主要城市2009年二手房交易量超过了2006年到2008年三年的总和,价格也出现了平均超过30%以上的涨幅。
种种因素表明,房地产市场的回暖甚至过热,是本次中国经济从全球经济衰退中脱颖而出的一个关键因素。从投资者和房地产从业者的分析来看,城市化和经济增长会支撑房价的上涨,他们热衷于房价上涨带来的投资利益;从政府层面来看,房价的继续上涨刺激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GDP拉动效应,都令政府不肯打压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所以,站在决策者的立场,只要在社会承受的范围内,他们能够且愿意接受房价上涨的各种社会损益及其现实。
问题的关键在于,房屋和土地升值,根本不可能为社会带来一丝一毫的社会财富。这种天量货币“注水肉”式的GDP增长,只能为政府征税、大规模举债的依据。由此,唯一可能的结果,是社会财富在政府的挥霍中越来越小,政府和既得利益集团在这场巧取豪夺的财富游戏中收入份额越来越高,而绝大多数老百姓所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少,沦问马克思《资本论》中所描述的“绝对贫困化”的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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