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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日新:评“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刘日新 · 2010-04-28 · 来源:
简言之,就分配谈分配,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错误观点。

 

 

  分配问题,是不久前召开的两会议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理论界在广泛开展讨论,境外媒体也很关注。英国《卫报》报导,“中国承诺缩小贫富差距。”《参考消息》3月7日头版头条用黑体大号字标题:“中国政府面对‘分蛋糕’新课题”。有学者称:“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关键时期的关键改革。”不少媒体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有一个新提法引起热议,即改革分配制度,把蛋糕做大分好。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0年主要任务一节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一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这就是中外媒体关注的官方“分蛋糕”新课题、新办法的准确的说道。西化“精英”秀才们在这里绞尽了脑汁,对分配制度体现的理念、现在的分配制度及其格局、调整的政策措施、规范分配秩序、要求达到的目标等等,讲得面面俱到,条条是道。对改革内容连续用了许多个“要”字,乍一看表述得天衣无缝,娓娓动听,简直是无懈可击。本文评论下面再说,先要指出的是,媒体、学者对这个问题的感觉、从而突出宣传的是一个“新”字。但这对我来说,讲实在话,丝毫不感到“新”,而是一个早就提出而久拖未决的“老”问题。因为我在六七年以前曾经两度上书国家发改委和中央领导,指出:“老百姓分享的蛋糕现在比改革开放前小了”,“十一、五”规划应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我还参加过老教授协会财经研究所承担国家发改委关于收入分配方面的研究课题,据实提出过自己的意见。

  2004年春节,没想到我这份“为民请命”的上书,竟然有了回馈。国家发改委以人事司贺年的名义书面表扬说:“多年来,您虚心治学,敬业求实,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部门的决策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实,我这两次上书主要是讲“分蛋糕”的问题,而表扬却扩大了范围,把以前我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文章和建议多方面的内容都包括进来了,而且评价甚高,感到过誉了。在此本意是想讲一点过去我对“分蛋糕”提过意见的事实,听起来可能让读者感到有点“王婆卖瓜”的味道了。

  回顾我这个在国家计委工作几十年的离休研究员,现在更应当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里,坚定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路线,特别是毛主席的社会主义继续革命的思想,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当前的经济问题,不阿谀奉承,随风使舵,大胆提出自己独立的见解,交给人民和领导参考。我以两句古诗自勉:“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

  下面言归正传,本文拟讲以下两个问题:

  一、 目前“蛋糕”分配的状况

  我是研究宏观经济的,现在主要从宏观上看全国一年生产的成果是怎样分配的,不过多地去分析研究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阶层的具体分配情况。且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一下“蛋糕”分配的状况:

  1、先把居民当作一个整体,看他们在一年生产成果中所占份额(居民消费率)的变化情况。

  改革开放后,官方在理论上和方法上信奉西方经济学,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由物质生产体系(MPS),改为实行国民核算体系(SNA),把一年境内生产的成果叫做国内生产总值(GDP)。如果把这比作一块大蛋糕,国家统计局按照三大需求划分:最终消费需求(人们习惯简称“消费”)、资本形成需求(人们习惯简称“投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人们习惯简称“出口”)。最终消费需求这个统计指标,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政府消费在统计上以前也叫“社会消费”)两部分。我国不少学者不知底细,把最终消费需求当成居民消费看待,以此来判断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这很不妥。因为在最终消费需求中,政府消费占有很大份额(目前由改革开放初的21%上升至28%),比外国大得多(如美国目前政府消费只占17%左右)。众所周知,我国的“三公消费”(公费吃喝、公费娱乐、公费出国旅游),据媒体报导一年达9000亿元之巨。外国的统计比我国的统计透明度大,如美国的统计把居民消费这一块单独列出,非常醒目,一看便知,叫“个人消费率”(也有译为“私人消费率”的),即个人消费的部分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目前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其个人消费率大体为70%左右,比我国这个“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我们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个人消费率要高得多。

  我在自己多年前的文章,对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居民最终消费率” 指标,用通俗的话语说,叫“老百姓分享的蛋糕”。实际上,这是在分配领域首先对政府与居民个人之间的分配进行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居民最终消费率(或老百姓分享的蛋糕)的变化情况如何呢?

  1978年洋跃进,过去批判那时投资挤消费,不顾人民生活,当年居民最终消费率为48.8%。“六五”计划时期为了还清消费欠帐,职工大涨工资,农产品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从而居民消费率提高到51.7%。但从“七五”时期开始,到“十五”时期,连续四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时间,这个比重逐步下降,由百分之五十、四十、下降到三十几,用一句俗话说:“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比喻是基本切合实际的。

  近几年的情况是:2005年即“十五”计划末期,国家发改委原订居民消费率由2000年的46.4%,提高到50%。计划执行的结果,居民消费率没有完成计划,只达到37.7%。以后几年大体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2006年为36.3%,2007年原为35.3%(摘自2008年《中国统计摘要》第35页。但2009年国家统计局将2007年的35.3%更改为35.6%),2008年继续为35.3%(摘自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第35页)其实,这样任意更改革统计数字,实际上是造假,以掩饰比重下降。即使如此,2008年同1978年相比,人口增加了36543万人,但居民消费率却下降了13.5个百分点。用经济学的语言说,消费比重下降,标志着广大居民特别是城乡贫困人口更加“相对贫困化”了。

  2、再看居民内部穷、富两部分人收入分配差距(吉尼系数)的变化情况。

  观察“蛋糕”分配状况,除了从政府与个人的分配角度看居民消费率外,还应看居民内部穷人和富人分配差距拉大的情况。先看国内比较权威的著作,再看国外的评价。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这是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专家编著,王春正、朱之鑫(国家发改委两位副主任)为顾问,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该书指出:2002年“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为1.4%。”(该书第3页)这就是说,贫富差距为32.1倍。

  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实施,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2009年12月初《半月谈》文章,透露国家发改委社会所所长、研究员杨宜勇说:“收入差距扩大累积的结果是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目前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可能在1%上下,80%的中等收入的家庭仅占有财产总额的一半。”这就是说,目前贫富差距扩大到50倍之多。

  再看国外评价。西方经济学有一个指标“吉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衡量收入分配不均的重要指标。当系数的最大值为1时,表示分配绝对不均;最小值为0时,表示绝对平均。这是一个中性指标,不带意识形态性质,目前世界各国都在使用。《纽约时报》2006年2月26日文章,根据联合国提出的几个主要国家2003年的吉尼系数,并作对比说:“中国大陆的贫富不均状况(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2004年中国的吉尼系数为0.47)已超过美国的0.408(美国是发达国家贫富最悬殊的国家)、日本的0.249、韩国的0.318、印度的0.329(印度是发展中国家种性制度对立、贫富悬殊最突出的国家)。事实上,它已接近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水平,也就是说,就贫富差距而言,中国已经接近‘回到解放前’了。”文章说:“中国至今虽仍自称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需要的社会架构已荡然无存。”

  邓小平曾多次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139页)现在社会主义所需的社会架构已荡然无存,中外有目共睹,事实不是宣告中国的改革已经失败了吗?

  某些西化“精英”为了为现状辩护,故意贬低过去,颠倒是非,竟然说:“毛泽东时代贫富差距最大。”这里不想用语言驳斥他们信口开河,且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64年吉尼系数为0.184,1978年为0.2,1984年为0.24,90年代突破0.4,2004年为0.47。中国的吉尼系数改革开放后二十年翻了一番,速度之快世所罕见。世界银行说:“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事实胜于雄辩,那些西化“精英”嘴里吐出来的话,不是无端的污蔑吗?

  这里还需补充的是,居民内部不仅收入差距拉大,而且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世界银行2006年12月发布的《贫困评估报告》指出,中国在经济高速度发展(按: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1—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平均每年增长9.1%)的同时,中国的穷人更加贫穷了,不是相对贫穷,而是绝对贫穷。“从2001年至2003年,10%的穷人实际收入下降了2.4%。”用经济学的语言说,实际收入下降即生活水平下降,意味着“绝对贫困化。”《发展经济学》这个西方经济学的分支,研究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得出一个结论,叫“水涨船高”的理论:即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相应提高。但中国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这个理论:经济高速度发展,穷人的生活水平却下降了,出现“绝对贫困化”现象,引起了举世震惊。

  3、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生资产阶级(名列前茅的是官僚资产阶级)。

 

  ……

 

  有人说,这是对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绝妙注解。这也使一批健在的老革命痛心疾首,想当年跟随毛主席干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其中一座就是官僚资本主义。怎么几十年后,我们自己队伍里也产生了一个官僚资产阶级呢?还是毛主席生前提出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正确,不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打倒一个旧的官僚资产阶级,又产生一个新的官僚资产阶级,共产主义怎么能有希望呢?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最讳言改革开放会出现新生资产阶级。1986年9月2日,邓小平接见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说:“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许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中国不会出现百万富翁。百万富翁很难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产生。”《人民日报》1986年9月15日,报导了这一段话。但这一段话在1993年9月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时,把最后一句“中国不会出现百万富翁。百万富翁很难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产生”砍掉了。文选的编委、特别是逐篇审定了全部文稿的邓小平本人,这样做,也是煞费苦心。因为此时的中国,不但出现了大量百万富翁,也出现了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邓小平文选》不砍掉这一段话,岂不是与现实矛盾吗?但砍掉了,又岂不是欲盖弥彰吗?因为《人民日报》是向海内外发行的中国的大报,中外读者是有据可查的。一些正直的报刊曾经揭露过这个问题,有的被查封了。一个领导人的文章,如此出尔反尔,弄巧反拙,实不多见,适足充分暴露其走资派的窘态而已!

  4、我国的工农基本劳动群众,现在重新被抛到收入分配金字塔的底层。

  改革开放前,工人阶级原来在政治上是领导阶级,在经济上实行八级工资制,工资收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对身家生活是有保障的,除了供自己消费外,还可养家糊口,供子女上学。现在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天大的变化,已下降为雇佣劳动者,贬称“打工崽”;在经济上遭受“新的三座大山”的压迫,沦为弱势群体。特别是几千万下岗工人,城镇八九百万失业工人,他们生活艰难,处于社会的底层。

  资本主义改革派厉以宁说:“中国贫富差距大吗?中国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能有希望。…为了达到改革的目的,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三千万老工人。八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的巨大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这哪里有一点经世济民的经济学家的味道,完全是一付赤裸裸的凶狠资本家的嘴脸!据媒体透露,这个“厉股份”兼官僚(全国政协经委会副主任),与其家属聚敛的资财已在成亿元以上。

  农民是最大的贫困群体。国家统计局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贫困标准,2007年为每人每年收入785元,全国农村共有贫困人口1479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6%。由于这个数字太小了,完全不符合实际,遭到国内外的批评,谁都不相信。2008年他们把贫困标准增为每人每年收入1196元,全国农村共有贫困人口400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2%。这样,就符合实际了吗?

  世界银行的报告批露,2003年按贫困线每人每天生活费不足1美元(适用于世界各国包括非洲国家),中国共有贫困人口2140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不但农村有穷人,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发现穷人。世行2008年发布2005年贫困线新标准:每人每天生活费1.25美元,按当年汇率计算,则中国农民每人全年生活费应为3737元。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当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只有2555元。这就是说,2005年全国7.45亿多农民的生活消费水平低于世界公用的贫困线,即全体农民还没有脱贫。

  按世行新的贫困线的这个评估,与国内对农民、农村有深入调查研究的著名人士的观点是一致的。曾向国务院总理反映农村情况的湖北省的一个乡党委书记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我国舆论界和官方原先谈论的“三农问题”由此而来。但慢慢地在媒体上变成了“三农”(与“农”字有关的农民、农村、农业三个方面)的问题,把这个严峻、紧迫、危险的问题淡化了,这实际上反映了富人和官僚资产阶级各色人等对这个问题的轻视看法。

  安徽省两个作家陈佳棣、春 桃,对全省广大农村进行了两年细致的调查,写出《中国农民调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3万册,复印、盗版不计其数),深刻的反映了农民阶级的状况。这本畅销书讲了农村和农民“八个想象不到”:想象不到的贫穷、苦难、罪恶、无奈、抗争、沉默、感动、悲壮。安徽省如此,全国其他省区的农村和农民何尝不是如此!

  现在农村又出现新情况,如所谓“土地流转”,实际上是强迫要农民把土地给卖了。十几年前,我在上报给国务院的一篇文章《促进九十年代农业稳定发展的建议》(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并要办公厅作为1997年参阅文件印发,上送中央领导,下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提出中国不能重演英国“圈地运动”的历史,给农民带来灾难。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他们正在用文的、武的各种办法保护他们的命根子,包括上访,组织护地队。不少上访农民,被劝阻回去,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劳教所。这样搞,农民不会被“逼上梁山”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工农劳动基本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由于受剥削打压,生活不下去了,生命受到威胁,于是就闹事,现在被称为“群体性事件”,实际上是造反。前几年官方人员透露,一天达二三百起。据有关部门讯息,去年因工资福利问题、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就业问题、对政策不满,环境污染等原因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度上升。从参与人群看,过去主要是失地农民、国企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现在新参与的人群有出租司机、中小学教师、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等。这些群体性事件越来越采取极端方式,如围堵冲击、阻塞交通、甚至打砸抢烧党政机关,伤害干部、警察等暴力行动。他们用现代化手段如互联网和手机,进行联络组织,使用特定语言,隐藏性强,煽动面广,号召力大。对付这样的群体性事件,用专政手段是错误的,只会愈弄愈糟,而且是治标;还是应从诱发的根本原因—改革一系列政策不对头做起,改弦更张,才是治本。

  2007年,我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对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写过一篇文章:“中国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世界之最”。首先,引用了国内外权威单位的资料,列举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事实;其次,分析了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西方经济学误导了改革,大搞私有化加剧了这种态势。片面强调发展是“硬道理”,似乎抓分配是软道理。还提出了一些错误的口号,如“一切向钱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最后,提出了解决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对策,主要是农村重新实行合作化,城市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恢复这个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通过财政政策打富济贫,防止收入差距继续拉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官方毫不动摇地执行倒行逆施的措施,促使贫富分化愈演愈烈,因此这篇文章至今仍然是符合实际情况,站得住脚的。所以,本文不拟重复上述这些事实和观点,下面着重评论一下在目前的情况下,实行官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能否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

  二、 官方能把“蛋糕”分好吗?

  中国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之大,情况之严重,已属世界之最,超过了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印度,或如联合国所称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Developing Market Economies);也超过了世界上最大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或如联合国所称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Developed Market Economies)。中国导致今天的状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三十年改革,学美国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积弊所致。要改变这种局面,决非易事,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难题。境外媒体有的也担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个民间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能否落实,有待观察。下面从理论到政策对这项改革作些评论。

  首先,我们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当是社会主义改革,理所当然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但《政府工作报告》说:“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甚至还说:“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又说:我们各方面的改革,“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在我在任的最后几年,我将为这件事情尽最大的努力。”

  这些话表明,温家宝宣布的官方的这项改革,是以公平、正义和道德等理念作指导,并且把它吹捧得比太阳还要光辉,恐怕是很不妥当、是很成问题的。因为在分配领域,提出公平正义这类意识形态的范畴,是被马列主义一再批判过的资产阶级货色,只是说来好听的。马克思在论述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纲领性文献《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就批判过“公平的”分配的概念。资产阶级不是说:资本家得到利润,地主得到地租,工人得到工资,就是“公平的”分配吗?实际上,工资只是工人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工人还有一部分剩余劳动要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家利润的泉源,工人被剥削、榨取的奥秘所在。这哪里是什么公平、平等的分配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8页,第二卷第203-204页、272-273页,等等)

  马列主义认为,对公平正义的分配,要作阶级分析。什么是阶级?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列宁选集》第四卷第10-11页)这段话告诉我们,由于存在私有制,剥削阶级就在分配中,无偿占有劳动阶级创造的社会财富。所以,社会财富分配的方式和分配的多寡,是阶级关系决定的,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决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等等,是一些意识形态的范畴,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看法和标准。马克思主义哲学总的认为,存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定律。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指出:“据杜林先生的意见,分配是和生产根本没有联系的,在他看来,分配不是由生产来决定,而是由纯粹的意志行为来决定的”。关于分配是和生产的联系下面再作论述,且先理解恩格斯在这里指出杜林的“纯粹的意志行为”。其实,这就是杜林在他的书中一再提到的“普遍的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7-339页)我们这里把官方改革分配制度要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与杜林在分配上要实现公平、平等的原则,两相对照,就会发现,温家宝的语言不是同杜林的语言一脉相承吗?他甚至把公平正义与太阳相比,较之杜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关于公平、平等这类意识形态范畴,马列主义与资产阶级有不同的理解。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认为只有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阶级,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共产了,大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面前,才会人人平等,才算公平。否则,空喊公平、平等之类的话,那是资产阶级骗人的口号。列宁一再斩钉截铁的说:“我们要争取的平等就是消灭阶级。”他还引证:“恩格斯说得万分正确:平等的概念如果与消灭阶级无关,那就是一种极端愚蠢而荒谬的偏见。”(《列宁选集》第三卷第838页)

  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早就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所谓“永恒的真理,如自由、正义等等”,并且公开宣布:“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1-272页)

  这里人们不免要问:作为一个社会主义中国的总理,中共中央常委,为什么讲分配,不讲一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尽讲一些被马列主义批判过的传统观念、资产阶级骗人的语言呢?试问靠这些骗人的花言巧语,能解决中国当前由于分配造成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严峻局面吗?

  其次,关于分配和生产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几个环节,它们是相互联系,也是相互制约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深刻的论证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这里着重要指出的是,马克思认为,在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作为必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内在要素。”“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插进了分配,分配借社会规律决定生产者在产品世界中的份额,因而插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资产阶级经济学“照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仿佛离开生产很远,对生产是独立的。”于是他们“不是把生产而是把分配说成现代经济学的本题。”实际上,“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1-102页》

  简言之,就分配谈分配,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错误观点。官方的“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就是持这种观点。“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和西化“精英”学者都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生产和分配的关系。总设计师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片面的只抓发展,忽视分配,说什么“发展是硬道理”,似乎抓分配是软道理。到了晚年,1993年又说:“分配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数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邓小平年谱》第三1363页)某些“精英”把这前后两种片面性、形而上学的观点,加以程式化,奉为圭臬。说什么过去抓发展,把“蛋糕”做大,是合理的;现在抓分配,把“蛋糕”分好,又是必要的。试问这样就分配谈分配,能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好吗?

  第三、马列主义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现在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对这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资料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接着,马克思举例说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这样两种社会经济制度下,必然出现两种分配方式。

  “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末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如果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末同样要产生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3页)

  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分配方式,必然出现贫富差别。恩格斯指出:“一方面是不可计量财富和购买者无法对付的产品过剩,另一方面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口无产阶级化,变成雇佣工人,因而无力获得这些过剩的产品。社会分裂为人数不多的过分富有的阶级和人数众多的无产的雇佣工人阶级,这就使得这个社会被自己的富有所窒息,而同时它的极大多数成员却几乎得不到或完全得不到保障去免除极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48页)

  当前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状况如何呢?多年来官方文件和“精英”学者反复说,现在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实际上,近年有关几个主要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恰好与此相反,如:

  1、据去年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在二三产业企业资产总额中,公有制企业资产所占比重为32.8%,其中国有企业为30.6%。另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第505页公布的2004年工业总产值计算,国有工业所占比重为15.3%,远低于国家统计局以前公布的1997年国有工业所占比重25.5%,和1949年国营工业的比重26.2%。老百姓说:“改革三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这个数目字就是印证有余。按照近几年国有工业比重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估算,现在恐怕其比重已微乎其微,只有百分之几了,远不如解放初期。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的国有工业倒退了六十年,这不是改革在开历史的倒车,促使历史大倒退吗?

  2、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2009年9月14日给国务院十几个部委作报告,指出在去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由私有企业生产的部分占60%以上。(见2009年9月16日《人民日报》张平文章)

  3、全国工商联发布2006年报告指出,内外民营经济在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为65%。根据近几年民营经济所占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估算,因此目前其比重当在73%左右;相应的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可能在27%左右。

  根据以上几个官方机关的数据,目前中国经济总的情况,无可否认,是以私有制经济为主了。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外都说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就所有制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与私有制相适应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只能是按要素分配实际是按资分配了。官方文件说,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说道。这里提按劳分配,不过是一个幌子罢了。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现在既然私有制已经基本取代了公有制,哪来的按劳分配制度?

  官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还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必须指出,在现行制度下,这也是不可能的。例如,在日本,许多年来工人有“春斗”“秋斗”,为增加工资而举行罢工游行,与资方进行斗争,并且常常取得胜利。因而日本的吉尼系数较小,贫富差距不很大。而在中国,改革以来已经取消了工人阶级举行罢工游行的权力。政府还规定“最低工资”,表面上说是维护工人的利益,实际上是站在资本家一边,限制工资(劳动力的价格)的增加,保障资本的利润。马克思在《雇用劳动与资本》一书中,对资本主义条件下,“最低工资”应当包括的内容:“这种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就是工资。这样决定的工资就叫做最低工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1页)

  我国官方规定的“最低工资”,达不到资本主义制度下最低工资的要求,既维持不了工人本身的生存,也不够延续后代的费用。现在工人群众普遍受着住房难、看病难、(孩子)上学难这样“新的三座大山”的压迫,就是充分的证明。社会主义国家的最低工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提出的资本主义最低工资竟相差这么远!为此,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政府首先就要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大幅度增加最低工资。然后,普遍提高所有在岗工人的工资,改变中国雇佣劳动力的价格是世界上最低贱的形象,付给他们在国际上享有应有的尊严的报酬,与中国在经济上已是世界大国地位相适应。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但是,要做到这一点,是一场严厉的斗争。初次分配主要在基层企业中进行,通过改革,现在各行业的企业已经私有化了。利润和工资的矛盾,反映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利益的对立。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是私有企业的绝对规律。政府如果不站在工人一边,坚决支持工人维护自身的利益,是改变不了现在这种状态的。

  因此,目前中国同美国这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实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社会上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再加上我们中国的一些特色:如提出“一切向钱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口号,特别是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影响,升官发财,“老子大官儿大款”,官商勾结等等,于是中国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超过美国就不难理解了。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改变收入分配的现状,调整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和富裕阶级的利益,我们的官方有这种胆量和能耐吗?

  第四、制定政策措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恐怕也难以奏效。从前几年的实践看,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宣布的几条,将来很可能会不了了之,无济于事。如保护合法收入,获暴利的资本家会说:“我办厂,你(政府)收税”(体改委的西化“精英”替他们说过的话),我们替社会解决了就业问题,工人拿了工资,我们得了利润,是公平正义,完全合法的,政府应该保护我们。如要增加税收,那是“杀富济贫”(北大又一位“精英”的话),是不道德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要开征新的税种,增加税负,我的资本就流向海外“最舒服的地方去。”(资本家语,即最赚钱的地方)又如取缔非法收入,好说难做。从揭露出来的贪腐案件看,大量的非法收入往往是官商勾结,警匪一家。行政系统、公安系统的厅长、部长本人就是最大的非法收入者,怎么取缔得了?关于调节过高收入,前几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为了提高起征点,遭到抵制,拖了几年才免强通过。但对那些高收入者、开发商、暴发户,始终没有触动一根毫毛。

  关于垄断行业和国企(实际上主要是少数央企)、金融机构经理及高管的工资偏高,需要加强监管的问题。这些人员工资过高,都是错误的改革造成的。国家体改委在改革初期,对确定工人与厂长工资差距的问题,征求过国家计委的意见。国家计委当时有一项任务:主管计划体制改革,参与经济体制改革,我们这些人在这方面做些具体工作。我曾向体改委提出,工人与厂长工资差距最大应限制在三、五倍之内。后来,我这种意见被批评是平均主义思想。体改委和他们的主任赵紫阳提出要反对平均主义(实际上是反对按劳分配原则),拉开工厂员工的工资差距;奖金实行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培养企业家,要大幅度增加厂长工资。这样,企业工人群众说,现在我们是为老板打工。这样一句话就把问题的性质说清楚了。有的工厂加上厂长作风粗暴,动不动处罚工人,取消奖金,甚至开除,于是接连出现工人打厂长的暴力事件。经过工人这种自发的斗争,改革又稍许收敛一点。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精英”们提出,现代企业应当是没有“婆婆”的企业等奇谈怪论。我反对这种观点,写了一篇《关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个问题》(中央政研室和国务院研究室合办的《学习、研究、参考》,《新华文摘》,社科院《经济学动态》,《光明日报》等报刊都予以转载)。文章以法国的国有企业为例,提出企业是有“婆婆”的:国家控制企业的决策,国家任命企业的负责人,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包括工资、价格、投资由国家有关部门实行监管。这些意见,体改部门听不进去。

  西化派进一步提出,向企业扩权,不应当是“有限主权”,应当是“无限主权”。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应当包括国家投资在内的全部财产所有权。这实际上是“精英”们在一些法学名词上挠弯子,要把国有企业改革成私有企业,实行资本主义自由企业制度。既然企业可以没有“婆婆”,生产规模和工资制度均可自己定,这样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就导致失控。据媒体报导,目前平安公司的老总年薪6000多万元,中海油董事长年薪1200多万元,中国银行信贷总监年薪1180多万元,建行、交行、中行的行长的年薪在150-170多万元。根据历史经验,工资上去容易下来难。现在要实行像前三十年那样对国营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能行得通吗?且拭目以待吧!

  境外媒体对中国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能否成功抱怀疑态度,因为这涉及到利益问题。各个利益集团会对拟议中的改革方案,进行激烈的抵制。个人认为,这种分析和怀疑是有道理的。

  (20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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