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贾所长关于劳动者报酬的解释愈描愈黑
全国总工会发言人前些时候说“我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连续22年下降”,引起了很大轰动。其实,包括贫道在内的一些人早就指出中国GDP分配中有两个数字很特别,一个是居民消费占支出法GDP比重从八十年代的52-54%左右,下降到九十年代的45-48%,进而下降到2007年的不足36%。而发达国家这个数字在55-65%左右,美国高达70%。一般新兴市场国家为50-55%。另一个数字是收入法计算的GDP,从九十年代前期的57-59%,下降到九十年代后期的52-53%,进而下降到世纪初的50-49%,到2007年下降到39.7%。发达国家这个数字一般在50-55%左右,新兴市场国家在35-40%左右。
总工会公布的数字,是国家统计年鉴数字。数字来源具备最高权威性。可是,财政部坐不住了,今天看到人民日报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先生进行的专访。专访中,贾康所长不同意总工会的看法,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被严重低估”,也就是中国在劳动分配上并没那么严重。贾康所长的理由有两点。
首先,贾康所长说:“需要注意的是,统计口径在2004年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变为营业盈余,二是对农业不再计营业盈余。据估算,受2004年统计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大约使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了6.29%。如果在2004及以后年度的劳动者报酬降幅中扣除了上述统计因素,1993年—2007年间,劳动者报酬的实际降幅为3.46个百分点,年平均降幅为0.23%,2007年的占比应为46.03%”。
在这个计算基础上,贾所长认为;“印度、巴西和俄罗斯劳动报酬占比均在40%或以下,发达国家除澳大利亚接近50%外,其余国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为美国,达56.92%。我国的劳动报酬占比为50.58%,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高于11个国家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高于‘金砖四国’中的其他三国10—23个百分点,并不存在比发展中大国更低的劳动报酬占比。”
贫道感觉很有意思:在一些人这几个月指出这些问题,总工会发言人说到这个问题后,财政部财科所就“最近……对劳动报酬占比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得出以上结论。很像个救火队。
可惜,贾所长帮的是倒忙,从大的说不符合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精神,从小的说是漏洞百出、顾此失彼、愈描愈黑。贫道先从大的方面分析一下这是在给中央出难题。
GDP有三种算法,一种是生产法,一种是收入法,一种是支出法。生产法是从生产部门产生的增加值累加计算的,与收入法和支出法关系不大。生产法与财富创造有关,收入法和支出法与财富分配有关。收入法中劳动者报酬是扣除生产方面税收和资本分配部分的收入。支出法中居民消费是扣除政府消费、资本形成和净出口后部分。收入法和支出法是关联的。一般国家居民消费占GDP比重要大于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原因是收入法的税收是间接税,即生产环节的税。而实际税收还包括直接税,也就是所得税和财产税等从个人已经分配的部分收取的税。政府往往要通过转移支付和福利支出进行再分配,因此居民实际消费份额要大于劳动者报酬份额。比如欧元区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是47.2%,但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在55-60%之间。
因为居民消费是最核心数据,一个国家财富创造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生活的更好,尤其是普通劳动者生活的更好高。对中国来讲,提高居民消费份额的意义巨大。所谓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基本依赖外需增长转向主要依赖内需增长,关键环节就是提高居民消费占GDP份额。也可以说,能否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关键指标是居民消费占GDP比重要恢复到90年代初期甚至更早水平,也就是达到60%左右。也就是从2008年35%的指标提高42%。
而提高这居民消费份额的途径只有两个。一个是提高劳动者报酬份额,一个是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并提高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低基尼系数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33-45%,有些国家高达50%。而且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要达到45-50%,有些国家达到65%以上。中国财政收入占GDP20%,福利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10%。)
如果制定政策的人基本判断是,中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不仅不低,而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那么在这方面就没什么潜力可挖,保持现在状态就行。那么,要解决问题就只能大幅度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并且将新增财政收入全部用于福利支出了。
如果这样设计政策,那么中国如果将居民消费占GDP比重从2008年的35%提高到55%,财政收入就必须从现在的20%提高到40%,也就是从去年的6.85亿提高13.7万亿,并且将新增财政收入全部用于福利支出。
说到这里,贫道才明白了为什么关于劳动者报酬是否低的问题不是由国家发改委研究部门出面说明,而是财政部这么积极说明了。
显然,财政收入再翻一番的做法是难以实现的。既然难以实现,那么等于给中央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处了个难题。
再从小的方面说。
财政部贾所长说中国劳动者报酬并不低,第一个理由是统计方法变化了。但是贾所长无法解释这4个问题:
首先,统计口径是2004年变的。在没变以前的1992-2003年之间,劳动者报酬从59%份额下降到49%的份额,下降幅度达到17%,年均下降1.58%。因此,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持续、大幅度下降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而是根据充分,事实清楚。
其次,统计口径调整使2004年劳动者报酬从2003年的49.2%下降到47.04%,下降2.16个百分点。但是,从2004年到2007年,统计口径并没再变,也就是说口径变化因素在这期间不再起作用了。可劳动者报酬照样下降到2007年的39.7%。口径一致情况下三年间从47.02%下降到39.7%,年均下降4.9%,是统计口径改变前下降速度的3倍。因此,数据只能表明自九十年代初以来中国劳动者报酬占财富分配的比重是快速下降的,而且是加速度下降的。
第三,贾所长后来用46.03%、50.58%两个数字说中国目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理由就是2004年统计口径做了调整。但是,2003年这个数字是49.2%,即使完全按照前10年年均下降1.6%的速度,2004年扣除调整因素,这个数字也会在48.4%。接着按照调整后每年下降4.9%的速度计算(由于没每年再调整口径,口径调整因素不再起作用),2007年的数字也应该是41.9%,比贾所长说的两个数字都低得多。不知道贾所长的数字怎么算的。
第四、2004年比2003年下降2.16个百分点,当年下降速度4.39%,明显高于1992年到2003年年均1.58%的速度。由于从九十年代初开始这个数字始终在下降,那么究竟口径变化对这个数字下降占多大比例,还是需要考虑的。由于年均4.39%这个下降速度比2004-2007年口径不再变化的情况下年均下降4.9%的速度还低10%,因此很难看出究竟是口径调整是主要因素,还是劳动者报酬份额加速下降是主要因素。不知道贾所长如何分配口径调整和经济活动趋势的关系。
第五,2004年的口径调整是按照国际惯例调整的。因为非农产业的个体经济也是企业,而且往往雇佣了工人。只是他们规模太小,不计算为私营企业而已,他们的盈余当然要计算在企业盈余中。由于非农产业个体经济只集中在餐饮、零售、公路和内河运输等行业,经济总量很低。因此对数字变化影响应该是非常有限的。贾所长一下子将个体企业统计口径调整提高将近10个百分点,有些太夸张了吧。
贫道不是想给财政部贾所长拌难堪,是因为贾所长的说法明显是在给党中央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出难题。而这个难题并没有根据,因为贾所长的数字算法漏洞百出,前后矛盾,根本对不上!
贫道认为,国家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站在自己部门角度说话,不能按照怎样影响国家政策对自己部门有利就怎么说,更不能用乱七八糟,看着就对不住的数字来说。如果大家都这样,领导是没办法决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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