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鹏:转基因主粮的商业化应慎重决策
2011年06月01日 01:56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陈健鹏博士
有消息称,近日国务院相关部门邀请了国内多位知名人士参加了一次转基因主粮商业化问题座谈会,国务院方面举办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广泛听取、征询来自不同行业的权威人士对国内转基因主粮推进的看法和意见。
转基因在中国是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作为一种农业生物技术,转基因所引发出来的生物安全、粮食安全、种业安全以及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等农业产业的发展问题,亦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供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的陈健鹏博士,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问题的研究,他的基本观点是:推进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要慎重决策。
陈健鹏认为,农业生物技术是粮食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在农业生产领域中的应用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抢占农业生物技术的制高点,这不仅是技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具体到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战略,尤其是具体到现阶段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需要做全局性、综合性的研究,这不仅是农业科技政策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政策问题。
陈健鹏建议,要谨慎推进水稻、小麦两种口粮作物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在农业生物技术研发领域坚持自主技术为主的道路,加强植物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充分尊重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障粮食安全并非一定要推广转基因作物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不管是从政治、经济,还是从商业伦理上讲,转基因技术特别是转基因粮食作物的推广都备受争议,你为何对这个问题感兴趣?
陈健鹏:自1996年以来,转基因作物商业化迅速发展,转基因生物技术受到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广泛关注,已经成为当前科技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就中国而言,转基因作物,尤其是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问题仍然争议很大。
2009年底农业部批准了水稻、玉米、小麦三个转基因品种的安全证书,意味着中国转基因粮食作物在商业化种植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随即引发了巨大争议。现代农业生物技术是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在农业生产领域中的应用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抢占农业生物技术的制高点,这不仅是技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但是具体到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战略,尤其是具体到现阶段主要粮食作物,特别是水稻、小麦等基本口粮作物的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问题,则仍需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慎重决策。
中国经济时报:为什么要“慎重决策”?你在担心什么?
陈健鹏:在主要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商业化问题上,中国应坚持预防原则和自主品种研发为主的道路。现阶段,要特别谨慎地对待主要口粮作物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我觉得有这么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从粮食安全的角度讲,全球范围内“粮食安全”的关键是分配问题,即价格和贸易问题。部分贫穷地区的粮食问题并不仅仅是技术问题,甚至可以说技术问题不是主要问题。生物技术只是解决部分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途径之一,且不是关键途径。
第二,有观点认为商业化的转基因技术和作物品种是造成我国粮食单产远远落后的主要原因,其实并非如此。以玉米为例,我国玉米的单产水平大约为美国的1/2强,生态条件、现实生产力和品种差距是作物单产水平差距主要原因。目前对作物产量最有贡献的是Bt抗虫性,这种特性对提高粮食的总产出作用有限。对我国而言,如果以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总产作为政策目标,那么可采用的经济、技术路径更多,如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善、“非转基因”的高产、抗逆生物技术品种的应用等。
第三,当前,美国主导全球转基因作物商业化,跨国种业巨头渗透、控制我国种业的态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我国种业处于市场化初期阶段,生物科技水平整体上落后于西方,转基因生物新品种研发的技术路线与西方趋同。在这种背景下,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美国技术路线)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可能会加速外资对我国种业的控制,从而对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当前,转基因生物技术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仍存在很大争议。从国际经验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推进主要口粮作物转基因品种的商业化。此外,我国目前的种业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我国能否对转基因作物及其产品进行有效监管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中国经济时报:你提到粮食安全与种业竞争问题,实际上在国际竞争中,中国都是处于弱势,我们应该怎样来认识这个问题?
陈健鹏:种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比其他任何产业都更需要关注。从长期看,产业中的内外资关系并不是种业安全的核心问题。良好的市场以及有效的监管才是“安全不安全”问题的关键。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相关产业市场发育程度、监管水平都处在低级阶段,我们倾向于内资主导种业。现阶段,从政策取向上,我们必须对种业采取有效的保护。
中国发展生物技术产业不要跟着美国走,要有战略考虑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的农业生物技术和产业发展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政策取向?
陈健鹏:应对长期“粮食安全”的压力和挑战,我国必须掌握和发展农业生物技术,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地关系紧张、存在粮食安全问题隐忧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粮食安全被视为“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农业生物技术更应当强调其“公共物品”的属性。从全球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国际分工和中国的现实来看,在农业生物技术研发领域,我国有能力也应该成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以公共部门为主导的“一极”,应坚持公共机构在农业生物技术研发领域中的主体地位。根据现实情况,可以预见,我国在农业技术领域的研发中,公共机构和公共投资仍将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我国应大力发展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继续增大对该领域研发的公共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私人资本在农业生物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其一,要加强植物育种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二,要理顺和解决种业管理中的种种弊端。
从技术路径上,我国公共投资主导的研发与美国私人部门主导的研发也应有所区别。公共部门的研发要更加注意作物育种中长期性、安全性的问题。
自主技术主导应成为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目标。这需要我们在推进转基因品种商业化的过程中有一些战略性和策略性考虑。现阶段,通过推进某些所谓“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商业化,以此推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思路值得商榷。实际上,目前我国的转基因重大专项在研发上仍是“举国体制”。我国可以集中精力研发第二代、第三代转基因特性,同时,借鉴欧盟经验,对于美国主推的、且已在市场处于垄断地位的第一代转基因技术采用“从严的”技术管制,从而为我国自主技术的研发赢得时间。
中国经济时报:以前也有媒体报道过,在国内的一些超市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大米出售,在一些地方也有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在转基因技术还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这些情况说明中国在转基因技术的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陈健鹏:这暴露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的严重问题,目前已经引起了高层和有关部门的注意。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制度建设上着手来解决。我们目前要健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在管理体制上,依据相关法律,在责权明晰的前提下,构建基于部门分工的“统一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内容和监管过程的衔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工作,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转基因生物损害和应急处理制度。对转基因食品实施从严的强制标识制度,建立和完善转基因生物市场监控体系,加强对转基因作物研发、产业化、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当前转基因重大专项研发领域的生物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种植、传播转基因作物的惩罚力度,完善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转基因农作物品种退出机制。
另外,要充分尊重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生物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物安全信息发布和公众宣传,建立公众参与生物安全管理的固定渠道。及时公开转基因生物在生态环境、健康和贸易等方面的风险和影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和完善公众关于生物安全的参与权和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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