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多讲一点政治,不要依赖法治!

徐汉成 · 2010-09-08 · 来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多讲一点政治,不要依赖法治!  

徐汉成  

   

要说多讲一点政治,也许有人会说:文革余孽,极左思潮、毛左分子……!说到不要依赖法治,有人就要暴跳如雷,呸!现在是依法治国,你竟然说不要依赖法治,有悖于改革开放后倡导的民主与法治的思想,岂非大逆不道?  

且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伊始,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的彭真率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当权者们也自认为找到了真正的治国方略,果断摒弃了政治运动与阶级斗争,此后,依法治国便被作为一面旗帜竖立了起来。  

一、依法治国的实践与效果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法律是全社会的行为规范,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是任何一个社会与国家不可或缺的。但是,法律与法治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立法只是完成了法治的第一个环节,而法治则涵盖着立法、守法、执法、司法这样一个全过程。  

改革以来,我国新增法律一千余部,(不包括党纪)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各项行业及地方性法规近万部,按常理,法律的健全与犯罪率应该成反比,法律法规越多,犯罪率应该越来越低。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时间不算短了吧,依法治国的效果如何,我们还是用事实与数据来说话吧!  

改革以来,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等一批中共高官因贪腐先后落马,近年来,每年因经济上贪污受贿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就有十几个,市、县、乡镇级落马的党政官员更是不计其数,经粗略比对计算,改革期间官员的经济犯罪率是改革前的一百多倍,贪腐的案值也是急剧攀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几万、几十万发展到几百、几千万乃至数亿元。贪污腐化的领域也在不断的漫延,由党政机关漫延至军队、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  

长期以来,“依法治国”论认为:如果政府官员不能依法行政,或者在行政中有贪污腐化、收受贿赂行为,还有党的纪检、检察与行政监察这一关,于是,在原有的纪检、检察、监察的基础上,至县级以上,又增设了用于专职反贪污贿赂的反贪污贿赂局。  

公、检、法是国家法律意志的集中体现,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因此,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对于依法能否治国就显得尤其重要,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中国的执法队伍是怎样“依法治国”的吧!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黄松有无期徒刑。继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落马后,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贪污受贿一审判处死缓。单是在去年重庆的打黑中,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副局长彭长健、治安总队总队长李虹、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等近2000多名公安人员涉黑,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等因涉黑与经济犯罪先后落马。  

近年来,除了最高法院外,重庆、海南、广东、云南、辽宁等10个高级法院院长(副院长),一批中级法院院长先后被处以极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阳市的前后三任中级法院院长同时被起诉,103名黑心法官和相关人员涉案,引起国内外司法界强烈震荡。  

上述事例已足以表明:中国的执法与司法队伍的腐败程度与政府官员的腐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公、检、法腐了,说明执法、司法的部门腐了,执法、司法的部门腐了,则说明依法治国的功能全然失效,党政官员焉有不腐之理?如此,国家的法律就只有“治民”而已了。  

改革三十年来,我国的治安形势日益严峻,走私、贩毒、杀人、强奸、抢劫、诈骗……等刑事发案率日趋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涉黄、参赌、吸毒等丑恶现象则更是司空见惯、屡见不鲜,黑社会渐有燎原之势。我们还是用数据来说明事实吧,1988年我国的犯罪率为104.08件/10万人,1998年则上升为164.68件/10万人。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2009年1到10月,中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发现受理数大幅增长,刑事案件数增幅在10%以上,治安案件数增幅达20%左右,全年刑事立案数达到530万件,治安案件数达到990万件。  

改革前,乡镇只设一名公安特派员,改革开放后,各乡镇不仅设立了公安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等专业执法机构,还增设了司法、城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等辅助执法部门,另外、国土、建设、税务等部门还设有专业执法队伍。中国的司法、执法队伍日渐庞大,据比对计算,改革后中国的司法、执法从业人员为改革前的二十倍以上,而全国总人口增加不到一倍,按常理,执法、司法从业人员越多,刑事、治安发案率则应该越低,然而事实是恰恰相反,年平均刑事发案率超出改革前的八十倍以上。  

刑事犯罪为什么会日益增长?一些人则认为是贫穷造成的,这种说法无疑是很片面的,为什么在毛泽东时代,刑事发案率非常低下,而改革后的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了,刑事犯罪率却是越来越高?  

譬如黑社会现象,同样的还是中国人,同样的还是共产党执政,为什么在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就没有黑社会?经常有人说:“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这话是十分有道理的,什么叫做“社会黑”?就是官商勾结,权钱苟合,一个县,一个市或者一个省,凡有藏污纳垢的场所,行业,没有一个不是受到官方保护的,人们可以想一想,一个地方出现了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的“黑社会”,一个县级城镇也好,市级城市也好,省府所在地就更不用说了,那一级政府没有强大的人数众多公安、武警部队,他们的职责原本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安全,难道还收拾不了几个小毛贼?难道还斗不过一个区区“黑社会”,说不过去吧!问题的症结是官员们故意的放纵,从重庆的希尔顿到北京的天上人间,哪一个不是在公权与法权力的保护下衍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黑社会的出现只是一个表象,内在的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社会黑”。法律成了水性杨花的风尘女子,民众还会尊重与相信法律吗?  

所有这些事实与数据,无论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老百姓,都是无法否认的。因此,法律越来越多,犯罪率越来越高,是改革开放后一大特色。一批又一批的贪官污吏们以贪污受贿的“政绩”给予了依法治国论当头一棒,刑事犯罪率的日益增长无情的宣告了依法治国的破产。  

二、贪腐暴发的经济基础与政治环境  

桔生淮南生于桔,桔生淮北生于枳,说的是植物生长需要合适的环境,为什么“桔生淮北生于枳”?就是因为淮北的土壤、气候不适应桔子的生长,所以光有树木而不结果实。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与发展,都有一定的社会渊源,必然有适合其生长的政治环境与社会土壤。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都有着与其相当的政治、经济的、人事等种种国家与公共权力资源,在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各级党委、政府就是掌握公权力的机构,而掌握着国家与政府公权力的就是各级党政官员,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公权力培育与维护的是公有制的经济体,这种培育与壮大公有制经济的过程就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在这种状态下,公权力与公有制经济体是统一的关系,如同夫妻性爱,双方不存在利益交换与官商交易,只是义务和职责,因此,行贿与受贿是极其少见的。  

在法律面前,不同的阶层与不同的人所担负的责任与道义也是各不相同的,政府担负的是依法行政,公、检、法、司担负的是依据法律司法,民众担负的是遵纪守法,如果仅仅立了法,而没有执法、依法和守法,法律就将如同行尸走肉,成为一纸空文。  

贪污与受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贪污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有可以由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或集体财产的人员构成。受贿的主体只能是拥有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主要是侵占的是当权者合法管理的公有财产,受贿则是利用公权为自身谋取金钱的同时,也同时为行贿者谋取了私利,因此,行贿、受贿的实质就是利益交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私有制经济的日益增加,公权力成为了培育与发展私有经济的权力资源,产生了利益交换与官商交易的条件。  

当我们打开贪官污吏们的刑事档案就会发现,在官员们收受贿赂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案要案就是在这种公权与私利的交易中产生的,这种交易不同于市场买卖,是极不平等的不等价交易,譬如企业改制,由公有制企业改为私有,原净资产一千万元的企业,受让者只要行贿一百万元,行贿者就有可能以五百万元乃至更小的价格获取一千万元的企业,又如土地出让,价值五千万元的土地,通过一定数额的行贿,受让者即可以三、四千万元甚至更低的价格获得土地使用权,再如工程发包,一宗五千万元的工程,依法招标可以降低工程造价,但钻营者只要向主管官员行贿,可以提高工程实际造价,诸如此类,在当代的市场经济中已是屡见不鲜,人们已是司空见惯。虽然有法律法规作为行为规范,但法律不可能对于所有经济交易的价值量作出规定,权力者们完全可以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完成私下的官商交易。  

由于不同的行业掌握不同的公权,不同的职务掌握着不同范围的公权,不同的公权力收受贿赂的机率也不同,从国务院各部委到基层乡镇乃至村一级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利用公权谋取私利已经成为普遍规则,根据公权力的大小谋取不同的私利,因此,近二十年来,最大、最深的腐败莫过于组织人事部门,卖官买官已是蔚然成风,公权与法律犹如一个沦落风尘的烟花女人,成了官员们奸淫与蹂躏的对象。  

在当代,中国官员多为双重身份:首先是中共党员,其次才是官员,因此,他们的头上,同时悬着党纪与国法两把剑,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双刃剑下,贪官污吏们仍然是前赴后继,铤而走险。现实的问题是:一茬又一茬的贪官是怎么产生的?面对这样的一种政治怪状,精英们的解释说是改革不彻底造成的,因此,他们的逻辑是:已经失了贞节,不如干脆做婊子,开出来的药方一是在经济上全面私有化,二是在政治上进行体制改革,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实行多党制,这是什么逻辑呢?是彻头彻尾的婊子逻辑!且不说这种药方需要牺牲社会主义、牺牲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代价,难道学了西方,学了台湾,贪腐就会绝迹了吗?  

对于如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的贪官污吏,老百姓是恨之入骨,举国一片叫骂。为什么老百姓对于收受贿赂的贪官污吏们恨之入骨?贿赂经济是产生暴富阶级的幕后黑手,是两极分化的加速器。  

贪官们贪污的每一笔赃款都是公款,而公款就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贪官们每有一次收受贿赂,除了受贿的贪官与行贿的资本家双方得利外,牺牲的是人民大众或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实际上是在掠夺与抢劫老百姓的财富。  

三、多讲一点政治,不要依赖法治!  

早在建国后的1950年,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措施,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但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一般利润,力图利用和国营经济的联系,以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等手段牟取暴利,企图抗拒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削弱国营经济。他们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思想上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中央就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的斗争。  

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完成了农、工、商各业由私有化向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的转型,至此,行贿受贿的现象已不多见,但是,由于生活资料的私有制,在城乡各级干部中,多吃多占、挪用、贪污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因此,1963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运动的内容在农村中是“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中表现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 经过“三反”、“五反”与“四清”运动后,打击了极少数的经济犯罪,极大的教育了广大的党员干部,全党、全国的政治风貌为之一新,国家的经济秩序得到了空前的稳定。  

长期以来,在“依法治国”思想指导下,党和国家忽略了政治的作用,一些人将政治说成是人治与专制,实际上,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人治也是必不可少的,将政治说成为专制也是不恰当的,譬如说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在同一个法律框架之下,同一部宪法之下,为什么还要竞选总统,总统为什么要进行竞选演说,这就说明一个国家领导人的思想与治国理念对于国家的发展与人民的生存有着极其重大的影响,再如一个工厂,定立了同一样的规章制度,是不是不管谁来当企业领导,经营的状况与发展的速度就会是一样的呢?一定是否定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经营与管理的理念是存有差别的。  

法律是从哪里来的?是天生固有的吗?不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也不是!法律是由人来制定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统治者的思想路线制定的,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法治也是人治,为什么改革开放后将邓小平理论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而不是将宪法作为指导思想,譬如说中国虽然没有“先富法”,但照样可以让一部分人先暴富起来;没有“企业改制法”,全国大大小小的企业照样由公有改为私有;没有“私有化法”,私营企业照样发展,没有“特区法”,照样设立经济特区;没有“三个代表法”,“三个代表”照样可以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依法治国只是一个伪命题。  

近些年来,每当一个官员因经济犯罪东窗事发后,人们都会发现,多数的贪腐分子并不是在事发时才犯案的,而是早在几年或者十几年前就已经犯案,只是没有发案而已,就是说,多数的贪腐官员们在第一次作案后仍然继续当官,继续掌握着公权力,继续贪污腐化,以至于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越走越远。  

什么原因能让官员贪污腐化而不能及时发现,说明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从侧面说明了官员贪污受贿的犯案率远远高于发案率,暴露出来的官员贪污腐化官员只是冰山一角,难怪有官员发案后大呼运气不佳,难怪老百姓将反腐称之为隔墙砸砖头,砸到一个是一个,砸到了算倒霉,砸不到拉倒。今日是公仆,明天是罪人,昨日座高堂、今日坐班房的怪事时有发生。二是依赖法治的最大的坏处就是对于犯罪不能事前预防,只能事后惩处。三是改革以来的政治环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缺少了防腐机制。  

治国就是治吏,治吏就是政治,党风正,则官场清,官场清,则民风纯,先治官而后才能治民,对于现在的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因此,治国就是治党,反之,治党则是治国。  

改革开放后,虽然,党和国家一再强调依法治国,在反腐倡廉中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于一茬又一茬的贪官污吏,对于屡禁不止的贪污腐化现状,广大人民不仅对“依法治国”的方略提出了质疑,同时,也对执政党惩治腐败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当代的贪腐为什么屡禁不止?除了经济基础之外,重要的就是缺少了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人民的公仆,是社会主义的领导者与组织者,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天职,建国以后,毛泽东为什么一再反复强调要加强全体党员世界观与人生观的改造,其目的就是要让共产党的官员们成为人民的公仆,如何才能让官员们自觉的改造世界观与人生观,“三反”、“五反”整党整风就是一种好形式,改革开放以来,“三反”、“五反”不反了,整党整风不搞了,世界观不要改造了,斗私批修没有了……,以至于官员们的思想混乱、作内堕落、道德沦丧,一些官员们已彻底丧失了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良心与道德,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准则,没有了理想,没有了精神、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金钱、美色等糖衣炮弹面前,还能够不束手就擒吗?  

因此,法治也是政治的一种形式,但法律只能作为政府行政、公民行事的依据,国家治理不能仅仅依赖法律,还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政治形式,例如整党整风,就是一个必要的形式,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整党整风讳莫如深,认为整党整风就是群众性的政治运动。  

关于整党工作,邓小平也是持积极与支持态度的,他说:“十二大决定进行全面整党,全党上下、全国各族人民一致拥护,对整党寄予极大的期望。这就要求我们党下定决心,用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来进行这次整党,切实解决上述那些必须解决的严重问题,绝对不能走过场,使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失望。”(邓小平文选《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1983年10月12日,第3卷第37页)  

再一个就是监督问题,有了纪律与法律,谁来监督?当然是人民群众,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成为脱僵的野马,让群众监督,就是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让贪污腐化的官员们失去侥幸心理。政治与法治相结合,就是防与治相结合,就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才能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综上所述,中国不缺法律,官员们缺的也不是法律,缺的是理想与信念,缺的是良心与道德,缺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古人讲一部论语治天下,这不过是对孔子的吹捧而已,但是,在毛泽东时代,一部宪法,一部刑法刑诉法,一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天下清平却是真实的,由此,我们说多讲一点政治,少谈一些法治也就不言自明了!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执中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3. 这是一股妖风
  4.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5.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6. 吴铭|舆论斗争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7.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8. 你要反“极左”,就必须得弄清楚这几个基本问题
  9. 熬鹰
  10. 经济工作会议全解读(一)当前的困难有哪些?国家的判断释放了什么信号?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5.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6.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7. 这是一股妖风
  8.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9.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10. 朝鲜领导落泪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欧洲金靴|“一切标准向毛主席看齐!” | 欣闻柯庆施落像上海福寿园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