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涉贪20亿破啥天荒?
我从今天的凤凰网上,看到一则报道,轰动一时的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贪腐案将于近日宣判,由于案情严重,许宗衡将被判处死刑,他将是继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后,另一位被判处极刑的广东省地方要员。
据悉,许宗衡的主要罪状包括巨额贪污、买官、生活腐化。消息人士指出,陈绍基贪污的金额约3000 万元,这与许宗衡贪污的金额相比简直至小巫见大巫。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历年贪污的金额高达20 多亿元。
这实在太骇人听闻了,也实在太不可思议了!许宗衡创造的腐败业绩,绝对是“破天荒”。
现在看来,许宗衡至少破了如下四个方面的“天荒”:
一是涉贪绝对额的“破天荒”。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查处的贪官的涉贪金额还没有一个人超过2个亿的,象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也只近2个亿,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文强式女贪官、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贪贿金额也只有1.45亿,陈绍基贪污的金额就更少,约为3000 万元,而许宗衡的涉贪金额居然高达20以上的天文数字,令陈同海、罗亚平、陈绍基等贪官望尘莫及!
二是涉贪相对额的“破天荒”。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发现日进帐平均5000万元的贪官,就是受贿逾一亿多元人民币、贪官之最的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日均进帐也不足3000万,而许宗衡在2000年以前,基本上还属于一个并不掌握多少实权人物,他是从2000年才开始在深圳发迹, 2005年,始任深圳市长。才几年工夫啊?不过10年的时间,就捞到20亿以上,年均进帐达到2个亿。
三是涉贪胃口的“破天荒”。 有“地铁市长”之称的许宗衡,贪腐的胃口特别大,几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包括08年深圳政府10件民生大事之一的桃源村三期的经济适用房,工程事后被揭发存在广泛的质量问题;许宗衡任内推动兴建的5 条地铁;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场馆工程;盐(田)坝(光)高速公路等。
四是涉贪用途的“破天荒”。 自1990年起,深圳特区主要领导人的人事安排,基本由中央部委或中央指定外省高级官员调任;可许宗衡为了当上深圳市长,竟能打通天地线,打破官场传统,用几千万巨款,从高官手中买到了深圳市长这一职位。消息人士指出,其实对许宗衡最严重的指控,并不是什么贪污受贿、生活腐化,而是买官。他在被拘留前的12年内,从一名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处长,步步高升至副部级的深圳市长一职,非同寻常,其间涉及买官的行为,这一指控并不寻常,犯下了官场天条。
许宗衡是当今中国贪官中的“超人”!他将当今中国贪官涉贪推向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峰,打破了中国贪官涉贪全新的威尼斯世界记录!
许宗衡创下涉贪“破天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可这样的“奇迹”令民众很震惊,很受伤,很失望!
民众的眼在流泪啊!民众的心在流血啊!如果不能快速地刹住创造这种奇迹的步伐,后果会咋样啊?
我实在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因为太可怕了!
别再说”重拳”了!卖许宗衡官的咋不查处?
我从11月5日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上读到一则新闻,题为《中央重拳再治“买官卖官” 用人不正之风“土壤”尚未根本铲除》。该新闻说,中央纪委、中组部又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有业内人士指出,通报此次言辞之严厉,实属罕见。
当时,我很欣慰,也很兴奋,认为中央真的下决心整治官场上盛行的“买官卖官” 用人之不正之风,真正会让“买官卖官”身败名裂。可今天看到凤凰网上那则题为《传深圳前市长许宗衡涉贪20亿 因案情严重将判死刑》的报道后,我的心拔凉拔凉。
咋这样说呢?上述报道的结尾是这样说的:“许宗衡利用手中的职权,勾结商人敛财,然后将所得贿款用来买官。虽然买官行为涉及众多要员,不过现时中央不希望向上蔓延。在许被捕后,只有福田区区委书记的李平、龙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等地方官员落马,至于与许过从甚密的市府主要领导人也没有再被追究。政治评论员刘锐绍形容,许宗衡这些高官判刑的轻重,从来都不是以犯案的轻重来量刑,背后的政治考量更重要;许案并非纯经济犯罪、贪污案,非地方法院可以定夺。如果许被判死刑,显然是中央为了杀一儆百,也考虑到案件牵连的广泛性。”
这就很耐人寻味的了。试问,“背后的政治考量”是啥意思?“考虑到案件牵连的广泛性”又是啥意思?莫非在惩腐兴廉这样重大的问题上,还有对象的选择性?莫非害怕因查处许宗衡背后的贪官而全国官场大地震?如果不是这样,“与许过从甚密的市府主要领导人”咋不查处?卖许宗衡官的咋不查处?
以前,我常常听到诸如“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不管牵涉到谁,不管他的资历有多深,地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等振聋发聩的声音,可在许宗衡买官这个问题上,为什么只让许宗衡“赔了夫人又折兵”,而其身后的卖官者却未能“身败名裂”?
看到凤凰网报道中的那段话,真让我五味杂陈!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不想多说什么了,因为我说什么也无济于事,我只求媒体在发文章的时候,别再用什么“重拳”啊、“出击”啊、“再治”啊之类的词眼来糊弄、忽悠、烦扰和刺激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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