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3条人命的证明:临时雇佣化令工人成了乌合之众
云淡水暖
《人民日报》报道,“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原因查明”,事后查明原因是必须的,起码应该给在大火中惨烈逝去的53条生命,还有这些逝者的亲属,加上最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客观、公开的交待。
报道说: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另外还有媒体列出了工程的分包图,明面上共有二层分包关系,总包商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为国有企业,而二包商,也即是负责施工的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是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料显示“具备二级施工资质,注册员工人数54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佩信。”,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并不具备实施工程所需要的工程队伍,这“注册员工人数54人”就是所谓“管理人员”,时髦点说是一个没有施工工人的“高端公司”。
根据媒体披露,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公司“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起,该公司就中标获得了30余项静安区政府招标建设项目。…上海佳艺在静安区所获得最大项目当属2007年度该区公有住房和系统自管公房住宅小区1000座水箱和30万米水管等改造任务。…而在今年8月,上海佳艺一口气获得静安区教育系统8个项目,工程额度均在55万以上。”,注册人数区区54人的小公司,接下这么多工程,哪里会不分包?
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上查得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保温材料工程分包给上海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网上查得注册资本为200万、铝门窗工程分包给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未查到注册信息。根据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情况,国有企业没有固定的施工队伍,私人公司也未必有。
但活儿总要有人去干,脚手架要人用一根根钢管和一块块毛竹板搭起来,泡沫要人一块块贴到大厦的外墙上去,相应的辅助支架要一节节焊上去,外墙面的泥灰要一块块抹上去。这些终端的,底层的活儿是谁在干呢?
事故调查组给出了答案:
“…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
可以基本断定,最后被“组织起来”施工的队伍,无非是在马路边、劳动市场上等活的临时工,被最底层的包工头临时凑起来,成为一支“队伍”,然后再从上一层分包商手中拿到工程。说不好听点,这就是一支乌合之众。
而且,从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公司的“不俗业绩”和媒体报道,这样的由乌合之众完成最终工程任务的现象,早已成为建筑、装修业的常态,见怪不怪了。“‘这样的情况在整个行业里只是冰山一角。’谈起此次起火住宅的违法分包问题,上海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张黔林对本报记者评论道。…现在建筑工程中的层层分包、转包和挂靠都非常普遍。比如许多缺乏资质的个体劳动者,都会以交一笔管理费为代价,挂靠到某个具备资质的公司。当该公司承揽到某个工程项目后,就会找这些挂靠的个体劳动者前去进行施工。…”(扬子晚报)
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总包商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应该有一只成员稳定,素质稳定,工种齐全,装备完整的施工力量,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经常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巡视,但是没有。
原因很简单,维持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无法保证“高管”们的利益最大化,对于私营施工企业来说,无法维持资本家的利益最大化。换一个角度看,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还可能会大幅度降低企业在建筑装修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也即是成本最小化原则。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名义上是国有企业,草民在国营乃至于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干过。按照以前的行事规则,一个职工要在企业干活,担当任务,一是要成为企业的成员,企业要给这个员工以稳定的报酬,基本和附加的福利,医疗保障,可以预期的未来保障等等,虽然现在变成了社保、医保等形式,但总是一笔不小的财务支出。
有了稳定的职工队伍,还要保证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就拿电焊工来说,草民干过车间工段长,知道在原来意义上的国企,一个技术工人是怎么培养出来的,如果是技校出来的学生,起码要跟师傅学一年,积累实际操作经验,其中最重要的还有培养工作现场的安全操作意识,如果是社会招进来的工人,这个过程是三年,所谓“三年学徒,转正定级”,后来还多了一条,考取。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肯定是投入大于产出,新工人的手艺是靠一根根焊条和废品由多到少堆出来的,新工人的操作规程意识和安全意识是靠老师傅言传身教带出来的。
稳定的待遇和稳定的从业环境,是造就一个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工人个体的基本要素,而一个个的合格的、优秀的工人个体的集合,就是一支合格的、优秀的工人队伍,这样的工人队伍应该对企业有强烈的归属感,工作的时候比较有章法。
但是,这些年来,随着越来越强烈的“现代企业制度”思维的推广,一个显而易见现象就是工人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雇佣化,现在企业是能够不承担的坚决不承担,能够钻空子的想方设法不承担。尽量弱化企业与工人之间的责任纽带,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其中一个变通的花招,就是所谓“劳务派遣”,连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单位,现在招收毕业生,都厚颜无耻地标出“招派遣制员工”这样字眼,一句话,这种冷冰冰的雇佣关系越“临时”,企业越欢迎。
那么,像在发生“11•15”大火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干活的这些“无证电焊工”,可能是这种临时雇佣关系中最为典型的一群了,他们受雇于小包工头,干一天算一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任何长期保障,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没有所有的保险。这种临时被雇佣的状态,令工人的基本职业技能、安全意识、操作规程意识,基本阙如,干活不出事是万幸,出事是必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是这群工人中的某人因为缺乏安全操作和规范操作知识遭到工伤,其结局会如何呢?
53条人命的结果,必定会有人付出代价,其中最为可悲的,莫过于为微薄的打工工资被临时雇佣而犯下罪错的工人们,在一个个的惨剧面前,工人队伍乌合之众的现状,应该引起反思,谁造就了这样的现状?怎么改变这样的现状?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