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第四权力”的滥用--病态的媒体  媒体的病态

江帆 · 2010-12-10 · 来源:
南方系绑架中国 收藏( 评论() 字体: / /

      “第四权力”的滥用

    在西方社会,继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权力之后,新闻媒体被人列为“第四种权力”。上个世纪初,美国“扒粪运动”的代表人物林肯·斯蒂芬斯就发现,“一份报纸真的犹如一位女性和政客,当它年轻、诚实、充满理想的时候,她迷人、可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影响的人们看到这一点,看到她的用处,就试图占有她。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获得并保有她,进而利用她,滥用她,最后毁灭了她。”(《林肯·斯蒂芬斯自述》)  

早几年,业内曾流传着一个有名的“段子”,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告诉我们,传媒中的一些人在获得“第四权力”,并保有“迷人、可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生死予夺的舆论监督的话语权之后,是如何“进而利用她,滥用她,最后毁灭了它”!  

    一天,一个农民赶着一群羊在草原上走,迎面碰一位记者对他说:告诉你,现在海外在闹疯羊病,你的羊群也可能会有几只生病的羊。你可以让我看看你的羊吗?  

    农民同意了。于是记者匆匆地看了一遍农民的羊,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回去之后,写了一篇文章,《羊的骗局》,发表了。  

    记者认为农民的羊群里有一只怪羊,他告诉读者那只怪羊的全部特征,并有图片为证。于是羊的销路下降了。农民不服气,把这位记者告到了法院。农民对法官说:那个记者在胡说,他欺骗了舆论。  

    法官问农民:你怎么知道他是在胡说呢?  

农民说,有三个理由足以让我知道:一、我没有请他,他是自己要找什么病羊的;二、我根本不知道他要找什么样的病羊,他也没有问过我。不错,我的羊群里有病羊,但不可能是他所说的那一只;三、一看就知道他一点也不懂我们这一行,因为他写的那个怪物根本不是羊,而是一只牧羊犬!  

在病态传媒中的有些人眼里和手里,新闻竟真的成了任意打扮的女人、出尔反尔的政客、无中生有的病羊!  

新闻记者号称“无冕之王”。“无冕之王”意味着太多的权力,无节制的权力。过分的权力倾向于滥用,因为权力也有其粗暴的法则。正如哲人所说,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第四权力”也不例外。  

前几年有这样一个统计资料:我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发生1000多起,新闻界败诉率达30%。新闻官司在前些年突出表现为“名人告记者热”,而近年围绕新闻报道引发的法人告新闻媒介侵犯名誉权诉讼也接连出现。  

不可否认,其中的一些新闻并无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主观上并无过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其中有多少确是由于媒体及记者在侵犯法人的名誉呢?据最高法院公布的名誉权案件,自90年代以来从每年3000余件递增到4000余件,如果其中一半涉及新闻传媒(实际上不止),也是相当可观的吧。  

“第四权力”的滥用,更有甚者,一是炮制虚假报道;二是以负面报道搞敲诈勒索。《人民日报》日前发表署名范正伟的论坛文章《媒体如何用好话语权》,可谓切中时弊的观照:“近一段时间,由于一些新闻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采编工作程序不规范,对新闻从业人员教育不力、管理不严,出现多起虚假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求快心切、鲁莽武断,新闻事实报道不准确;无中生有、杜撰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听风便是雨、不加辨别,炮制虚假报道……这种报道,既是对公众忠诚信任的辜负,也表现出饮鸩止渴般的愚蠢。”“如果为了收视率、点击率、阅读率,就去靠玩‘标题党’、搞噱头、炮制假新闻来装点门面、吸引眼球,前方的路只会越走越窄。如果为了一点经济利益,就四处乱跑经营新闻,热衷于拿“封口费”、甚至以负面报道搞敲诈勒索,让人们‘防火防盗防记者’,那么即便获得夹杂着鄙夷的‘小片面包’,也丢掉了一个人、一家媒体的全部尊严。”  

   中国特色的新闻造假

泡制假新闻,算是全球流行的媒体痼疾,不止是中国如此。当然,中国的假新闻也自有中国特色,由来已久,遑论多让。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假新闻的表现形式有了一个很大变化——媒体造假的“举国同步”,向“各自为战”演化,且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前几年的“纸馅包子”事件,人们记忆犹新;近来“西安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 、“美女不配合强奸被判有期徒刑”等一系列假新闻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新闻记者》杂志评选年度“全国十大假新闻”,曾在国内引起不小反响。某网站特设“媒体假新闻报道总汇”专栏,竟然不愁稿源,长盛不衰。  

早些年,《中国青年报》也做过一次年终“谎言盘点”,像什么“在国内上中文MBA发国际名校文凭”、“小药丸让你变处女”、“两万元包上名牌大学”、“要想美先变鬼”、“真情回报买100返 60” 、“一滴血可验几十种癌”之类的假新闻,经过媒体传播后,在民间仍然有相当的市场。就连“千年木乃伊出土怀孕了”竟也说得有鼻子有眼,让我们只好很倒胃口地读着此类无稽之谈步入新的一年。  

据东方网的介绍,假新闻有几大特点:一是数量多,他们掌握有上百篇,几乎涉及新闻报道的各个领域,但因名额有限,东方网的“评假”活动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只在每个新闻类别中评选出一条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二是完全造假的少,更多的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让人莫辨真假;三是假新闻的背景复杂,有些假新闻甚至是由一些利益集团直接参与编造;四是上当受骗的多,如转载国外“造假专业户”制造的假新闻。  

假新闻的催生,有其“八卦”心理的温床。  

有评论分析说,假新闻产生的根源在于,有相当一部分媒体的记者对受众“惊异神情”和“不可思议”感觉的追逐强于对新闻真实性的固守。本来就是件芝麻小事,偏偏要刻意地追求与众不同的角度,去哗众取宠去赚取受众“惊讶”的神情,偏偏要折腾出什么无中生有的“新鲜”、自作多情的“意义”。这就导致了在对新闻的炒作中对“变化”和“意义”的强加,对“花哨”和“新奇”的追求,媒体流言就在这样的制作流程中产生并谬种流传——事态可能的严重性被“削尖”,捕风捉影的不确定性被磨平,“兴奋点”被牵强地伪造出来。  

造假肇始于掺假,一开始掺假者心里还带着犯罪感与些许快感,在言语间加一些绘声绘色似真似假的描述,尝到甜头以后胆子越来越大,记者坐家里闷憋半天也会是一篇声情并茂的好文章。还有人电话采访,对方不肯说,他说,你不说是吧,你不说我也能写两千字。  

假新闻大行其道,深刻地表现出我们许多媒体和社会大众的浮躁心态。传播者的“不负责任”和接受者“见风就是雨”的浮躁心态,正是这些流言谎言生存并发酵以至掩盖真相与真理的土壤。  

当今世界,光怪陆离,时时处处有挡不住的诱惑。一些传媒中人于是难以静下心来,难以深入第一线扎实细致地采访,也就难以对事实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以至在新闻报道中无意或有意地扭曲事实。  

假新闻的催生,有其物质利益的驱动。  

在中国,新闻造假与市场化密不可分。媒体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生存不惜造假。中国假新闻最多的地方往往是媒体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在假新闻的传播中,我们还会看到,媒体会针对许多“伪问题”在争论不休,许多事件本来的意义和信息含量反而被淹没在看似激烈的无聊争论中。  

过度的媒体竞争,催生滋长了媒体中人的轻率浮躁情绪,为“一鸣惊人”、“一炮打响”、“眼睛一亮”,不惜眼开眼闭,铤而走险,致使假新闻和不实报道纷纷出笼,贻害社会。  

人人都知道新闻有假不好,其实记者本意也不想造假的,可是假新闻还是不绝于缕。  

有时,是无知惹的祸;有时,也是被逼出来的。比如,报社领导一直头疼征订数字上不去,自己没有猛料也感觉好像对不起人似的,只好胡乱猜测琢磨“可能”、“据知情者透露”、“有人说”,瞎凑一篇交稿,再经过后期编辑头脑发热、虚张声势,一篇假新闻就出笼了。正如某电视主持人所说的,没有必要指责这条消息的始作俑者,都是做这一行,谁不知道“逼良作假”的苦处呢?  

在利益驱动下,记者还能“化腐朽为神奇”,甚至指鹿为马,将白的说成黑的。此类假新闻的出笼,包含了强烈的私利动机,因而尤为醒目、丑恶。  

中国人曾经很迷信媒体权威,动不动就说,这是报上登的,还能有假!惟其如此,新闻一旦造假了,不但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对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构成了巨大的破坏。试想,如果我们的受众对每一条新闻都要打一个问号,不知是真是假,那么,媒体的公信力何在!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公信力是媒体竞争力的核心。我们的新闻奉行“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基本准则。新闻的真实性服从于社会性,受社会效果的检验,片面追求所谓“轰动效应”,势必背离真实性、客观性,谈不上全面,更有失公正、公信。  

对各类媒体来说,没有什么能比真实性和公信力更重要的;对媒体中人来说,没有什么能比“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直” 的职业操守更重要的。  

  

  “小报化”的媚俗倾向

   

“市场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20世纪的“新理论”之一。我们感觉得到,正是这种理论,使得市场价值能够打败传统的新闻价值观,使得小报得以打败大报,使得有些大报也半遮半掩地朝着“小报化”的媚俗倾向转变。  

高尔基早就对这种一味迎合受众的媚俗倾向进行过批判:一些办报人完全和读者趣味相同,认为他们的写作只要“市井之徒”心满意足就行,这样写出来的报道,就意味着把报刊的崇高作用降低到街头卖艺者的作用,这样就意味着把报纸拖进市场的烂泥潭里,去践踏它、摧残它。这样的报道让报刊和庸夫俗子搞得亲密无间,而这些庸人正把所有的胡言乱语当作肴馔,津津有味地品尝着……  

而传媒作为社会公器,理应成为传播有价值新闻的工具,成为鞭挞庸俗的鞭子,成为大众真正的意见领袖。  

    传统的新闻观,更看重媒体及新闻工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而现在,更多的是看一个媒体的经济效益,看能否挣钱以及挣多少钱。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的一家南方新锐报纸就曾扬言,不妨学学美国传媒大亨默多克的“世俗化”办报语录:提高报纸发行量很简单,那就是降低格调。  

为了吸引读者、扩大发行、招揽广告,不少报纸降格、媚俗,甚至挖空心思,玩“标题党”,搞噱头,不惜把版面装扮成血淋淋、粉腻腻的“污水池”。就像英国的《太阳报》,色情、绯闻、小道消息,应有尽有,绝对的“大众路线”,惟独没有公信力,没有影响社会价值和公众思想的力量,发行量再大也只是一家小报。  

世纪之交网络开始狂热时诞生了一个似乎很新颖的名词,叫“争夺眼球”。在今天这个互联网时代里,“争夺眼球”的大战日甚一日,媒体所承载的内容空前地活跃和丰富起来。传递信息的竞争也使得媒体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  

号称“暴利行业”的传媒,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但并非都经受住了考验。  

正如有识之士所说:过分商业化,使报纸的追求目标发生了本质性演变,社会公器应具有的责任特质被严重销蚀,赚钱机器的商业功能被急剧强化。  

生存危机压倒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使命感的滥用导致使命感的异化。“倒洗脚水”,却把孩子也给倒了。许多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快速滑坡。传统的新闻操守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天有病,人知否?”媒体也有病,人知否?  

由海内外媒体“扒粪运动”率先引发的企业危机地震,不仅暴露了我们对互联网时代的心理准备依然不足,而且向所有人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的疑问:  

面对互联网深处火山爆发般的信息,我们到底该相信谁?  

在新形势下,中国的媒体如何自处?中国的传媒中人如何自处?  

或许在近在眉睫的时间内,中国的媒体和媒体人就要在职业能力(包括经营能力)和职业伦理,尤其是在表现公信力的职业标准方面,面对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大考”。

   病态的媒体  媒体的病态

 

 

相交必相知。不打不相识。你如要亲近新闻媒体,同她们打交道,必先了解她们、摸透她们,尤其要在同病态媒体的斗争中对她们的病态了如指掌。  

一般来说,病态媒体具有除新闻造假之外的三大病态:  

   

恶炒新闻  

炒作,成为病态媒体天经地义的操作理念。也许是因为平静的日子总让人觉得发腻,需要为乏味的生活制造和提供一点儿谈资。他们往往为了“炒作“而置新闻的真实性于不顾。这种“恶炒”行为使得媒体无形之扮演了造谣者或传谣者的角色。  

在西方新闻学中,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叫做“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狗咬人”,这是随时随地都会发生的事,不足为奇,他们认为不是新闻;而“人咬狗”,这种违背常情常理的、通常不可能发生的稀奇、离奇的事,他们认为才是新闻。19世纪中叶的西方“便士报业”,便以煽情报道为号召,大量报道丑闻、犯罪新闻、社会猎奇新闻、名人隐私之类的题材。  

于是,我们的病态传媒也热衷于对本不具有新闻价值,也与公众利益无关的“人咬狗”的事作密集报道。鸡毛蒜皮皆成文章。闭着眼睛说瞎话,反正不负任何责任。  

对这种不顾事实真相、不顾社会效果,一味追求“轰动效应”的不负责任的“猎奇”新闻观,有良知的人们一直持批判态度。然而,你如批评这种“人咬狗”的恶劣新闻观,你如伸张正气,他便倒打一耙,反诬你一口,硬是把红的说成是黑的。  

炒风盛极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挖空心思,夸大其词,制造噱头,甚至空穴来风,不惜造谣、传谣。病态媒体成为谣言的传播主体。  

媒体炒作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一个谣言,“不知怎的”到了媒体那儿,媒体便言之凿凿,受众便信以为真。突然,又有一个媒体抛出另一个炸弹,把这个“真料”还原为假料。然后,其他媒体重新出山,再愤愤然地把它翻炒一次。我们的媒体就在这样的喧闹循环中互相恶心了一把,然后以完成新闻的神圣使命而鸣金收兵。  

   

有偿新闻  

“有偿新闻”,这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传媒中的普遍现象。其泛滥的程度,以至于讨伐偿新闻的文章会引来网民如此尖刻的评语:新闻当“猪肉”卖?“地球人都知道,这也大惊小怪?”  

国内有一“小报”发行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报纸资讯不过是商品,一如面包——拿来售予他人,有何不妥?”  

中国的有偿新闻,还经历过从个人行为到集体的有组织行为这样的发展过程。这从业内熟知的不同“新闻术语”——红包、跑会、卖版面中就可体察出来。  

当收红包成为一种职业习惯和合作的必要公关手段,当卖版面成为效益的唯一标准,病态媒体们已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标准。一度在我们大小报纸杂志版面流毒的粗制滥造的医药假广告,明眼人都可以看出这些属于“三无”广告,人命关天呀!可是还是见钱眼开,照样刊发。  

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也就是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可明明是广告版,却冠以“专刊”、“专版”的名称,故意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很多软性文章越做越绝,吸引你读完,才知道是改头换面的广告。更多的版面要收高额的广告费,可是“又想卖,又想立牌坊”,初看像一篇新闻报道文章,细细读完却发现受了愚弄,原是一篇“马屁文”!  

  有偿新闻的另一个重要演变是,早期的有偿新闻基本都属于拿人好处,替人吹嘘。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批评报道禁区的逐步开放,负面报道、批评性的稿件也就成了某些记者甚至是媒体的发财机会,被批评对象成了最好的敲诈对象。  

  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逐渐被金钱消蚀殆尽,以至于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流传这样的“民谣”:“一等记者搞承包,二等记者炒股票,三等记者拿红包,四等记者编编报。”记者的头衔有很多,诸如“金元记者”、“红包记者”、“乞丐记者”、“回扣记者”等等,而对于报纸上的新闻,老百姓的称呼也很形象,诸如“饭票新闻”、“支票新闻”、“信用卡新闻”、“猪肉新闻”等等。  

有偿新闻是最恶劣的一种,虽然已经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谁都知道光有一纸禁令是禁不了的。  

   

新闻封杀  

封杀也几乎已经成为媒体的必杀技之一,甚至是“媒体施暴的惯用伎俩”。这里说的“封杀”,是指媒体封杀某新闻人物或某企业,全由媒体说了算。
    在很大程度上,名人本是媒体造就的。媒体自以为既然能捧红人,当然也能封杀人。香港把这伎俩叫做“雪藏”,把你给埋了。  

有些媒体工作人员惯以“新闻评论”或“问卷调查”为名,搞变相的产品评比,实际上厚此薄彼,拉一个、打一个。
    媒体本是社会公器。人民给了媒体堂堂正正的舆论权、话语权,而病态媒体却成了党同伐异的工具,动不动就用来从政治上或学术上围剿自己看不惯的对象,或捕风捉影,空穴来风,或斩头去尾,断章取义,轻易便给人家戴上个什么破帽子,随即便有同道的媒体“跟风”。封杀某个人、封杀一个单位甚至封杀一个城市,病态媒体都能立马说到做到。当病态媒体动辄封杀的时候,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己滥用了手中的特权。  

还是那句老话,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第四种权力”也不例外。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3. 这是一股妖风
  4.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5.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6. 吴铭|舆论斗争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7.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8. 你要反“极左”,就必须得弄清楚这几个基本问题
  9. 熬鹰
  10. 经济工作会议全解读(一)当前的困难有哪些?国家的判断释放了什么信号?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5.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6.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7. 这是一股妖风
  8.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9.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10. 朝鲜领导落泪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欧洲金靴|“一切标准向毛主席看齐!” | 欣闻柯庆施落像上海福寿园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