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拜读MarkTwin 同志的《警惕关于朝鲜的谣言:所谓“朝鲜公民在边境被击毙”的“八报字”“公文”纯属伪造》,读了之后感到又可气又好笑:气的是小右们真是无耻到家,竟然到了通过伪造公文以达到污蔑朝鲜、挑拨中朝关系的地步;笑的是小右们不学无术,竟然连一个公文的格式都不懂。其实,任何人想要造假,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的,此所谓做贼心虚也。小右们喜欢造假,大右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关于小右们伪造的那份公文中的漏洞,在MarkTwin 同志的帖子里已经指出好多,我在此指出小右们的这篇仅百余字的伪造公文里暗藏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其它诸多漏洞:
1、文件头应该是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文件。
2、文件头的字体应该是不应是楷体。
3、红线的位置应该是在整页纸的1/3处,而且红线哪里有从一张纸的左边划到右边的?
4、文件标题不对,正确标题应为“关于XX的报告”。
5、哪里有文件号放在正文里面的?而且文件号肯定是居中位置!
6、哪里有抄送、抄报单位放在正文里面的?
7、版记呢?
8、公文贵在行文简洁明了,哪里有公文里写上外国的全称的呢?又不是国对国之间的行文。
9、县政法委不是行政机关。
10、像这种涉及国际关系的重大事件,一个小小的县政法委怎么有权擅自处置呢?这种事情连省里都无权处置,肯定要逐级上报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等行政机关。在上级政府(机关)作出指示前,地方政府(机关)应该将外国人的尸体收殓并及将其遗物予以保存,以便外国政府领回!
11、这种涉及两国关系的重大机密文件,怎么能够外传呢?是谁泄密的?我国可有《档案法》和《保密法》的!作为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不能不知道吧?
伪造公文中还有许许多多漏洞,本人不再一一指出,以便小右们下次再编造类似的公文时让他们再次出丑!
读过这个“八报字”后,可以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小右们极其卑鄙、无耻、下流的嘴脸,同时这件事又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酒后饭余的笑谈!
附MarkTwin 同志的原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012/205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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