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非改革不可
一、现在的广告是最大的浪费之源
1、极大地浪费电力。
电视台与其他机构一样,早几个月也参与了所谓停电一小时的节电宣传。但在我看来,现在电视台的广告是造成电力浪费的罪魁。现在,广告已经成为电视台的生命所在,不仅放电视剧起码有一半时间放广告,而且,新闻联播中也插广告。这些广告在大多数时间,对大多数人是不需要的,是强加于人的,是浪费资源、浪费时间的。我国电视高峰收视时段,起码有一半人口看电视。假设收看中央电视台在所谓黄金时段的电视剧的电视机为1亿台。看两集电视剧,按中央台广告还不算最多的现状计算,起码也有半个小时。1亿台电视机2小时内白白多开半小时,浪费多少电力?地方电视台电视剧的广告时间比率起码是50﹪,现在大多数居民看的是地方台热播的电视剧,看两集电视剧,起码要白白多看1小时广告。浪费多少电力?居民电力消费因而随之发生的电力浪费,电视应当是排在第一位的。
2、极大地浪费观众时间。
广告最严重的是浪费收视者的时间。人们看电视剧,大多数并不想看广告,因为大多数广告并不是人们现实的购买意向。然而电视广告不顾收听者是否需要,反复狂轰滥炸,叫人极端生厌地十遍,几十遍重复,大量浪费收听者的时间。真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3、极大地浪费纸张。
我订了《中国电视报》《中国剪报》,投递员大概为了推销,最近送了一份省党报业集团主办的都市报给我。我数了一下,该份报纸ABCD四部分共56版:整版广告19版,半版广告19版 ,加上零星广告,广告约30版。那些占据整版的广告,往往毫无内容,孤零零一台汽车,一部手机,究竟说明什么?究竟有多少人看,究竟起了多大作用?我上个世纪就在这家省报工作过10年,当时每天对开4版,大部分读者浏览过重要标题和少数重点文章就不错了。现在50、60版报纸,尤其是广告的利用率有多大,这些滥用的纸张、油墨要导致多少森林破坏和环境污染?能够调查一下吗?
4、支持了一批寄生机构。
中央办十几、二十几家电视台不为多,一个省、一个省辖市也办十几个台,很多不见得有那么多实际需要,有那么多财力支持。如是各有生存之道,有的沉于庸俗娱乐节目,有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证券节目,目的大概主要都是增长收视率,争取更多的广告收入。中央电视台,一个县酒厂的广告收入就是3亿。这些收入如何用法,依我们看到的现状,有相当部分会用作创收单位开支和职工福利。省以下电视台办得那么多,我看有些省、区恐怕难以为继。有的可能很富,我看主要靠广告创收。这种寄生于广告的电视台对于广告对收听者利益的侵害只能是熟视无睹,甚至是趋之若鹜。
5、严重破坏艺术。
省市经济台广告来源可能优于其他电视台。这些台往往有首播新电视剧的机会,可广告也做得最厉害。前几年,省经济台放一部新电视连续剧,我也想先睹为快。然而,片名播出之前大放广告,好容易现出了片名,以为正片开始了,不料,片名之后又是一通广告,40多分钟的电视剧,播出中10来分钟一次广告,悲哀剧情的结尾到了,一下冒出来一段狂笑激情的广告,真是莫名其妙。广告之后才是演员亮相结尾,这时影片内容还要与广告混放。结束之后又是广告。我还发现一个秘密:中央台二十几集的电视剧,到了某些地方台却变成了三十几集,我想这只能是电视台为了多发广告,任意剪裁电视剧的结果。一部电视剧,从片名到结尾应当是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却被内容不相称的广告分解得支离破碎。剧情的感染力也被多次中断和破坏。电视台利用电视剧广告赚钱,却把电视剧的思想性、艺术性破坏殆尽。 ``` `
二、广告严重破坏了产品质量秩序。
生产者不是质量取胜,而是靠自吹自擂,靠叫唤,靠欺骗,靠浪费消费者血汗取胜。
我以为,我国产品质量长期不得治理的根本原因,一是制度上的倒退,二是市场管理,广告管理上的放纵和无能。所谓改革开放以后,大踏步私有化,理论上、政策上否定投机倒把的非法性,为投机倒把,剥削,资本主义的谋私大唱赞歌。毛泽东时代没有广告,少有假冒伪劣,好产品何愁市场不翘。要居民买到好产品,客观、准确、有效的办法多得很。如产品质量评比,奖优罚劣,传媒宣传好的,暴露劣的,群众监督,等等。行政者真正管事,管理者的德才好一点,一定管得好,为何非得让生产者、经营者自吹自擂不可。为什么不花钱、不费力的便捷之道不走,非得走欺骗丛生,白养寄生虫,加重老百姓负担的道路不可?
三、广告泛滥的根源。
综上所述,广告泛滥而且成为一大公害,根源有三:1、相当多报纸、电视台靠广告生存;2、相当多生产者,经营者不靠产品和服务质量取胜,而靠广告取胜;3、广告发布者不承担广告费用,用消费者的钱,干危害消费者的事。
为此侵犯收视权益的商品广告,既损害消费者,更损害社会,是一大公害。那些混存于媒体其他宣传内容中的、侵犯收视权益的广告必须取消。
四、整顿、改造之道。
1、广告不能强加于人。
是否收看广告,必须由收看者自己决定。在非广告专营节目中(如新闻、电视剧节目)中插播广告的强加于人的做法必须取消。现在不是有好产品消费者得不到信息,而是一些人,一些机构利用产品信息(广告)侵权牟利,损害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所谓侵权,首先就是强加于人,违背消费者意志,浪费消费者时间,侵犯消费者财产权利。
商品广告从属于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其中充满资产阶级权利。社会主义只能存在没有资本家的,限制资产阶级权利的,不是商品经济的商品经济。上述广告弊端正是广告资产阶级本性的充分表现,只能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取消或限制之列。
我这几年购买照相机、摄像机、手机,都是到网上、商店搜索,比较、咨询后决定的,电视广告除了给我痛苦、烦躁之外,没有提供过任何帮助。相信其他消费者大多也会是如此。
2、新闻传媒的广告服务必须与其他服务分开。
消费者出钱购买有线电视节目收视权,不是为了收看广告,广告不能放在电视剧或电视新闻中播放。将大多数收视者不需要的广告强加于人,放在电视剧或新闻中播放,不仅是对广大收视者个人权益的严重侵犯,而且是对社会资源和利益的严重损害和侵犯。这种分开,必须是时间、空间上的彻底分开,做到消费者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收看。例如我所在的有线电视网就有“快乐购”“风尚购物”“优购物”“家庭消费”“时尚购物”等7个购物频道,广告完全应当放在这些频道中,由消费者自愿地、主动地选择收看。
3、广告费用不能由消费者承担。
现在的广告主要是为生产者、经营者推销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并非消费者的需要。所以费用理应由广告发布者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制约崽花爷钱心不疼的滥发广告,才能改变广告已经泛滥成灾的现状。
4、广告收入必须上交财政。
社会主义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具有传播视听资料的有利地位和垄断地位,但它是人民喉舌,社会所有的公共资源,经营成果属于社会,不能归于和用于小团体。这些单位的工资、福利应当和毛泽东时代一样,与其他单位一样,按劳分配。这样才能切断靠广告收入而寄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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