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的涟水又要露脸了
--给汶川的捐款哪儿去了?
今早的《江苏教育》频道播了一则新闻,说涟水的徐集乡胡新村村民为了支援汶川地震灾区,尽管自己家境并不宽裕,还是从羞涩的囊中抠出了一些钱,向灾难中的同胞献出了自己一片沉甸甸的爱。
全村共捐了六千余元--不多,大概相当于市区公务员一个月的收入--交给了当时的会计胡顺山。
但在后来全县公布的捐款名单中他们这个徐集乡胡新村却榜上无名。
村民们奇怪了。
会计胡顺山解释说“缴迟了”。
但这笔“缴迟了”的钱既没有列入村里的账目,也没有退还给村民。
钱呢?不见了。
救灾捐款在会计胡顺山的手里下落不明了,但令人称奇的是这位胡顺山会计却当上了村支部书记。
接到村民们的举报,记者到政府的纪检部门去了解情况。
有趣的是,这些公仆们一听说是调查对汶川的捐款问题便全部不予接待-- 三十六计走为上。
村民们解释说:他们对支部书记的态度是一个字:保!
因此,记者也不是一无所获。
仅就这一个“保”字,就是极大的收获。
因为他们保的是竟敢把救灾捐款据为己有的罪犯!
而“为什么要保这种人”则给人们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比如我就想到了以前我们市的卖官书记,他就是从涟水来的。不会是涟水的特产吧?
但如果说这笔钱被拿去买官,这官也未免太便宜点,也许是地头价?当然这是说笑。但为什么要保这种人,难道没人对这个“为什么”感一点儿兴趣吗?
这个“保”字向人们解释了当今社会中许多对于正常逻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
贪污救灾捐款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而且还竟然层层受到保护!
我想起了几年前涟水曾因为一班县老爷们置广大农村贫困现状于不顾而大建高规格办公楼在全省露了一次大脸的事,现在是一个乡的村会计贪污了救灾捐款而提为村支书。
“法”这一次在涟水会有什么样的作为呢?
我们拭目而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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