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某地一名乡党委书记与女下属司法所长宾馆开房,被女下属的丈夫逮个正着,并被当场举报至县委书记那里。事发时间为凌晨2点左右。
调查发现,开房方与“捉奸”方各执一词。前者称,女司法所长仅是吃过宵夜后送书记回房间,为其倒了2杯水而已。后者则称,开门时妻子头发凌乱,书记则半裸于床上,且连连对其言称“对不起”。因发生性事证据不足,有关方面以影响不良为由,对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对女司法所长予以调离原岗位。
“诫勉”谈话的内容不祥。不知道“诫”什么以及“勉”什么。或者是勉励书记继续搞好与女下属的关系,不要背思想包袱,但深夜与女下属独处一室,听到敲门,情况不明或未做充分、妥当处理之前,不要贸然开门,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之类内容吧。
对于这种事情,纠结于性事是否发生或是否将要发生,意义并不甚大,虽然有关方面的处理恰恰是纠结于此。笔者认为,就依开房方所言,即仅送回房间,仅倒了2杯水,并未及乱,也未想乱,仍然是不当的。男女深夜独处一室,本来就极为敏感。独处宾馆房间,更加敏感。这里的敏感不仅指社会舆论的敏感,也指独处的男女双方心理上的敏感。在这样的时候,即使双方均十分坦荡,心里也会发生一些与平时不同的微妙变化。如果这些微妙变化未持续发酵,则双方依然坦荡;反之则会演变为赤裸相拥、被翻红浪。柳下惠那样的人并不多。若是刻意寻求独处的机会,则不必再讨论了。所以,打算规规矩矩做人的人,避免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场景出现,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时下的多数文学艺术作品,要么过度宣扬“性解放”,把伤害他人满足自己原始欲望的“性福”吹嘘为天赋人权、人性自由,鼓励人们去追求;要么搞一些“适可而止”的情节,让有朦胧冲动的人自认为关键时刻能够把持得住,能够在激情接吻或脱光了衣服的一刹那,突然想起党和人民的教育及培养,想起配偶对自己的真情,羞愧一番,心理斗争一番,脑海里浮现出柳下惠的光辉形象,然后推开对方,从而两个一时糊涂的人转眼间都成为“清清白白”的君子。这种作品,对于性问题的宣扬,仅注重“性权利”,轻视甚至漠视了“性义务”。人们对于配偶忠诚的要求,不仅限于不与自己之外的他人有性交行为,而且也不能有接吻或脱光衣服的行为。
文艺产业化,使得文艺作品的创采取了迎合社会低级趣味而非引导受众树立积极向上的态度,从而直接导致了文艺作品主题思想的堕落。文艺丢掉了培养公众高尚情操的使命。公众高尚情操必须经过引导才能得以树立,而低级趣味则没有必要引导,普通人天然就会倾向于接受低级趣味。水往低处流,人又何尝不是往低处走?所谓人往高处走,不过说得是权力、财富、社会地位,对于人品而言,人是倾向于向低处走的。文艺作品主题思想的堕落,对于性问题的混乱起了很强的推波助澜作用。这种文艺作品,引导好人变坏,引导坏人变得更坏,使干坏事儿不仅不会有羞耻感,反而显得更新潮、更现代。笔者的一位同学对笔者说,一个男人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是一种悲哀。笔者相信,他的这种认识,不是从马列主义理论的学习中得来的,也不是从《英雄儿女》、《万水千山》、《苦菜花》等文艺作品中来的。
男女性事的混乱,对家庭稳定的伤害是巨大的。受到伤害的家庭达到一定数量,就必然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当前这已经不是担忧,而是现实。但文艺作品依然热衷于表现“妻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致力于为男女乱情的辩解、理解、鼓励、宣扬,并赖此吸引眼球,赚取钞票,殊不可恨?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