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为《国家食药监局通报查处高效壮骨丹胶囊》一文道:一款名为“高效壮骨丹胶囊”的假药在被湖南省药监局通报9个月后,被证实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一时间引起舆论高度关注。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公开表示将“查处假药‘高效壮骨丹胶囊’”,并提醒患者不要购买上述产品,以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2011年01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
我国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商品不可谓不严厉,持续的时间和重视的程度也是很高的,可为何总是给人一种屡打不止之感呢?是不是以罚代管、没有相应的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法律、甚至是渎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造成的呢?
就拿查处假药“高效壮骨丹胶囊”来说,取缔其销售网站存在着地域管辖权限上的困难,可查出、取缔“北京鲁源制药有限公司”也困难吗?如《国家药监局官员受贿130万获刑 为药品审批走后门》这类的贪腐渎职又是否普遍存在呢?早前的《南京:农药残留检测中心成“摆设”》、《武汉曝光海南毒豆 三亚“特别的不理解”内部通告是业内“潜规则”》等等报道所述的“潜规则”问题,是不是渎职的很好佐证呢?
又如,美容业的毁容、致残,甚至是死人事件真的是遍布大江南北,比比皆是;但是,我们能从题为《中国每年约2万起毁容毁形投诉 成事故重灾区》报道中的“将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和行业自律,健全医疗美容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这样不痛不痒之冠冕堂皇的整治里看到希望吗?
坊间有句顺口溜曰:“一说管理就是收费,一说调控就是收税,一说监管就是罚款”。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说,不论是假药的不断,还是虚假、欺诈广告的不绝,或者是从苏丹红到“毒奶粉”再到地沟油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是不是监管者有意为之创造获取延绵不绝的罚款源以牟取长久的私利呢?否则,我们又怎样的来理解、解释假药等的屡打不止和迄今为止众多电视台还在公然的播出虚假、欺诈的广告呢?这《国家药监局官员受贿130万获刑 为药品审批走后门》是不是又一很好的佐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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