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网民们的这些怒吼在说明着什么?
毛泽东旗帜网登载了傲雪梅花网友的《杀人于无形的高级杀人犯免死刑》一文。该文以令人心悦诚服的理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2月25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作了十分到位的评论。在其最后部分,还有感人至深的这样一段话:【笔者认为,中国人不要随波逐流,在“废除死刑”这个问题上也不要去与什么国际接轨,应该走自己的路,走人民民主专政的路,让绝大多数人有活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主犯或首要分子必须速办、严判、重办,从犯可以运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法,让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做个有道德的人,做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样,绝大多数人就得到了法律的保护,绝大多数人就有了真正的人权保障。】
看了傲雪梅花网友的这篇文章,尤其是看了这段话之后,老汉我不禁要拼出全力发出下列呐喊:当今中国少数人的非暴力经济犯罪应该是世界上最严重、最卑鄙的!当今中国少数人的非暴力经济犯罪是由他们依靠强权对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欺骗和榨取构成的!对他们的仁慈就是对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残忍!
让我们再来看看网民们在傲雪梅花网友这篇文章的跟帖中发出的怒吼吧:
MLM马列毛:请问罪大恶极的国贼汉奸和资改派修正主义黑集团们:如果贩毒集团专门挑选75岁以上的人去贩毒、投毒、出卖军事情报并达到甚至超出死刑标准你们怎么判?按你们“以最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一条,如果把前面所述犯罪判处死刑的话你们不是显得很理亏了?
另外有死刑惩处都有人胆敢去犯死罪,而取消死刑后不就更加有人更大胆地去犯甚至超过死罪的行为了!你们的免除死刑究竟是惩治和杜绝犯罪还是纵容包庇和支持鼓励犯罪?你们如果还是正常人的话,请你们好好想想!
山东大葱:《物权法》保护了贪官污吏的非法所得,如今又要保住它们的狗命!
行走天涯:这是官员在法律上避免秋后算帐!给自己留后路呢!
立竿见影:这下那些国贼要窃笑了,即使被揪出也有法律保障免死了。看来,立法者中也有鬼呢。怕的是,官官相护呢。人民啊,不要指望别人了。你们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呢。
宗毛:出台这种所谓的法律条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即:怕人民将来对他们秋后算账,偿还血债。
xinglangyou:其真实目的是保障既得利益集团的干将在犯经济性非暴力罪行后免受死刑。腐败官员制定的腐败法律,如此下去官员腐败更将登峰造极。反正是死不了。
够了,难道还需要再继续一一列举吗?
那么,这些网民们究竟是不是愤怒了呢?他们究竟是为什么而愤怒的呢?我怕删帖,故不便多嘴,就此打住。
秦川牛
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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