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对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位做出规定,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新华网3月8日)
据了解,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各级党委政府,但尚未向社会公布。3月初,财政部根据此办法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笔者注意到,这个“办法”有两大亮点:其一是“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8年一换。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不管升职还是平级调动,车都要跟人走。其二是对于省部级以下单位,新办法除规定排量和价格外,还要求按人员编制定车辆的多少,但车辆不能固定到人。
据李宏介绍,公车改革肯定要推,这次中办和国办的文件下发后,地方再据此进行调整。今后还将通过市场机制、货币化的方式改革。这对于之前公车改革提了多次,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不见成效,越改越多,老百姓早就极端不满的公车消费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动作,不禁让笔者眼睛一亮。
不过笔者的眼睛只是亮了一会,便又暗了下来。不是嘛?按照以前的规定,厅局级以下干部也是不配专车,但有哪一个县、哪一个乡、哪一个局的干部没有专车呢?明知“违规”,又耐我何?!另外,只要公车存在,就难取消专车。这个道理最明显不过。只要单位主官在家,有哪一个管车的敢不给他留车,不给他留好车,不留他喜欢坐的车?那辆车,不仍是他的“专车”吗?
君不见公车改革几乎天天喊,但由于坐车的掌着权,不管别人怎么喊,也总是不了了之。且上面也只不过是开开会,下个文件而已,又不动真格,有谁有权不使,令其作废呢?!事实上,现在汽车早已进入家庭,许多上班族都有自己的车,一般工作人员多是开着私车去上班,只不过更多的是到单位后再换公车去办事罢了。而当领导的总不能自掉身份,向下属看齐,只要行动自然是公车接送,也似乎“情在理中”了。
长久以来,公车一直是民众心中挥之不去的“病灶”。公之于众的资料显示,我国公务用车几年前就超过400万辆,每年开支达4000亿元左右,超过三峡工程投资的3倍,甚至接近或超过了国防开支。有公车司机表白,公车1/3公用,1/3领导用,1/3司机用。公车不公,“车轮腐败”,世界罕见。不仅不合理地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而且造成一系列其他弊端;公车在民众心中已不仅是费用支出问题,而是附着了特权和腐败的影子。难怪早就有人说,公车私用是车轮上的腐败,是流动的腐败广告。
笔者清楚记得,公车腐败始于1985年。在那以前,只有高级干部才配专车,县团级以下官员只能使用吉普车和自行车。笔者在本县翟王公社上班时,曾接待过骑着自行车下乡的县委书记,曾用自己的金鹿自行车送过公社书记去开会。那个时候,和领导的关系是多么的亲近亲切啊!可自1984年这项规定被改革后,公车就犹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当年,全国进口的轿车、面包车达20万辆,耗资近20亿美元,超过了前30年的总和。到90年后,公车几乎垄断了国内的汽车消费市场,以1993年为例,当年全国生产轿车22.5万辆,加上进口的18.1万辆,共40.6万辆。其中竟有98%为公款购买!
事实上,在管理“公车”方面,国外早有成熟做法。韩国也有过与中国公车为患类似的情况。2004年4月14日的《环球时报》报道说,这个1000多万人口的城市,拥有277.7万辆车,市政府连各课室(处级)都配备公车。为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市政府以身作则,下决心进行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到47辆。如果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经常乘地铁上班。无独有偶,在芬兰,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配备固定车辆和司机。在赫尔辛基市政府,只有市长一人享有这一待遇。
由此想来,要彻底改革公车而不留下腐败隐患,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从源头上解决,并动真格。就是要尽量减少“公车”数量乃至去消公车。这样的改革,虽然对某些官员来说,可能造成“不方便”或者“不利”,但是于国有利,于民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而且也是国际“惯例”。我们相信,只有当省部以下的市、县委书记(长)们真正向自己的坐骑开刀,坚持不坐公车少坐公车时,才会对仍坐公车的下属发现一个,严惩一个,才会上下同心,除掉“专车”!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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