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自首”等于“冒死公开举报”,
意味着反腐会被“斩首行动”(述评)
《新华每日电讯》:
“微博直播自首”折射出我们现实生活中反腐倡廉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如何进一步健全举报、查处机制,让所有举报的线索都能得到认真的对待,让查处过程始终受到社会与舆论充分的监督,让不法分子、犯罪行为不被姑息、包庇与纵容。
4月13日,为了举报所在单位的领导,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周文彬选择了“自首式举报”,并在微博上直播了自首的过程,迅速引来网友围观。选择自首前,周文彬曾向媒体提供过一份揭发所在单位领导涉嫌贪腐的举报材料,称自己曾参与行贿,并多次表示,要通过全程微薄自首、冒死公开举报的形式,引起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注。(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既自首,又举报,还用微博一路直播,这些常人看来新奇、另类的行为,实在令人费解,群起围观,于是正中“自首式举报”者周文彬的下怀:不怕围观,恰恰希望有人围观。
周文彬为什么不怕围观?社会中的每个人,其行为方式无论在其他人看来多么难以理解,也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在周文彬身上也一样。自首与举报,尤其是举报,通常是不希望为更多人知晓。但周文彬如此选择是经过充分思考的,甚至是事先反复权衡,设计好了每一个步骤,预计到了各种后果。
周文彬应该不怕自己会受到的制裁,至少是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年前行贿的行为让他感到很不安,这既有“东窗事发”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恐惧,也有未泯良知拷问的煎熬,这种惶恐不安与痛苦的生活,让他如同患了“抑郁症”,而唯一的解脱就是自首。正如他所言“我的自首就像抑郁病人赴死一样坚决和快慰,也许这就是抑郁吧,我心向往之!”在周文彬看来,只有接受应有的制裁,才能获得灵魂的解脱。虽然在旁人看来,此举有个人炒作之嫌,目的是增加关注度,但也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官员“良心发现,为了心灵的自我救赎”。
但事情还不止如此简单。事实上,在决定自首之前,周文彬已向多家媒体反映过希望自首以及借此举报本单位领导。他在给新闻媒体的举报材料中称,“该举报信已从去年到今年多次向中央、省、市领导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作过多次举报,内容详尽真实。但均得不到重视和查处”,所以自己“要以行贿罪自首的形式向亳州市纪委或检察院举报”。
要举报自己的领导无疑需要勇气,因为如果扳不倒领导,自己就会“倒霉”,轻者受到冷落排挤,重者受到打击报复,甚至会以污蔑、诽谤的罪名受到起诉。周文彬在直播举报前已多次向上级举报过,但没有得到他认为应有的重视与公正的处理。于是,便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用一种决然的态度来引起公众的关注,那就是不惜自首,也要举报,不仅举报,而且要用微博的方式直播,引起围观。
周文彬不怕围观,不怕自首可能受到制裁,但他有别的担心和害怕。怕什么?一怕来自内部的反对与抵制。一些领域经常会出现“群蛀现象”:共同实施不法行为的人天然地形成了利益同盟,常常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为了防止劣迹败露,会用各种手段威胁制止同伙的背叛。二怕举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他已经举报过多次,但没有下文,如果沿用常规的途径,恐怕还会没有结果,于是,只有借助围观产生的社会舆论的力量,来推动对举报事实的查处,即使这样做需要自首,需要将自首与举报展现在公众面前也在所不惜。三是怕举报后查处的过程不公开、不公正,没有人关注。自己举报与自首后会与世隔绝,如果此时受到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处理,甚至打击报复,到那时,想让人知道也为时已晚,不如现在自己提前曝光,多少能产生一些作用与影响。
我们现在无法断定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也无法判断这一行为究竟是一种惊人的、另类的自首,还是一种无可奈何、孤注一掷的举报。但无论如何,这件事都折射出我们现实生活中反腐倡廉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如何进一步健全举报、查处机制,让所有举报的线索都能得到认真的对待,让查处过程始终受到社会与舆论充分的监督,让不法分子、犯罪行为不被姑息、包庇与纵容,只有这样,才能让自首者不再迟疑,举报者不再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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