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了,2011-05-28 | 2011-06-01 08:23:41。
(本文同时发至新闻管理总署、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新华社)。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64851298_h.html 。
看到了人民网强国论坛转发的军报吕永岩的文章《吕永岩:绝不许方舟子把矛头指向国务院》。四月底五月初,中国当局高层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转基因食品风险危害的分析意见。就此会议,《新华每日电讯》(2011.5.13)发表了方舟子再次为推销转基因而编制的谎言、甚至对参与会议的人员科学家搞诽谤。军报吕永岩对方舟子的恶劣言行做了实事求是的批评。这里,我再说说方舟子那篇文章里编造的谎言。
(一)方舟子拿国际组织搞造谣惑众。
方舟子那文章说:“几乎所有的生物学家、所有的国际权威机构(例如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科学理事会、欧洲委员会)都支持推广转基因作物,都肯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云云。
那是撒谎欺骗。这里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做“转基因”搜索的结果:
联合国粮农组织网站搜索中文“转基因”的结果:
http://www.fao.org/corp/google_result/zh/?cx=018170620143701104933%3Ahp1qw7csiri&q=%E8%BD%AC%E5%9F%BA%E5%9B%A0&cof=FORID%3A9#1046 。
联合国粮农组织网站检索英文“for genetically engineered food”的结果:
Results 1 - 10 for genetically engineered food. (0.13 seconds)
http://www.fao.org/corp/google_result/en/?cx=018170620143701104933%3Aqq82jsfba7w&q=genetically+engineered+food&cof=FORID%3A9&x=7&y=7#1088。
其中没一个是“支持推广转基因作物”或“肯定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相反,大都是关于转基因作物及食品的安全风险及危害性的评估和管理、以及相关法规政策和规范的内容。
此外,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明文说明,不能做一般化的或所谓“总体”的“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结论,而要采取“case-by-case”(个案)安全风险审核评估的原则。下面是该联合国两个组织的公告相关文字:
8. 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不同的转基因生物包括以不同方式插入的各种基因。这意味着应逐案评估各别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并且不可能就所有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发表总体声明。
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可获得的转基因食品已通过风险评估并且可能不会对人类健康产生危险。此外,在此类食品获得批准的国家普通大众对这些食品的消费未显示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不断利用以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为基础的风险评估并酌情包括上市销售后监测,应构成评价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基础。
--来源:《关于转基因食品的20个问题》,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10月15日出版。
联合国宪章等文献说的很明白,该组织及其所属组织是成员国官方组织,旨在为成员国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和相关技术等等的建立与实行而提供官方的国际协商、协助、援助和督促检查等类服务,而并非是为某些成员国的经济利益而搞产品推销的商业组织。
对比相关国际组织的原件和完整原文,可清楚看到方舟子的言行是撒谎欺骗和造谣惑众。
(二)方舟子鼓吹假公济私。
方舟子那文章说:“参与转基因重大专项的科研人员支持推广转基因作物,这是再正常不过了。每个科研人员对自己的研究项目都会有‘私心’,有什么可指责的?”
事实: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否为“私心”私利服务,主要看那项目是为谁搞的和谁出钱资助。如果是为私人公司的商业利益搞的、且资助者是私人或商业公司,那么,您尽管大大方方地去为私利服务,--- 在美国,就是您想把那私利项目充公而成为公共项目,那政府也要严格审核、甚至干脆不接受。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攻读了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人都知道,申请国家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交代有无私人工商利益等涉嫌利益冲突;若有,则申请就难以获准。参与国家项目(特别是跟国家决策或建立国家标准等有关的项目)的科研人员,则事前必须拿出有司法效力的证据、说明自己完全抛弃与项目有关部门的任何个人产权。项目开始后,若发现任何利益冲突,当事人就可能面临停项撤资、甚至经济惩罚和刑事惩罚。
这里是国家资助项目必须防治利益冲突许多相关法规政策的一些“公民常识”内容:
510 CONFLICT OF INTEREST POLICIES。
Chapter V - Grantee Standards,NSF 05-131 July 2005。
http://www.nsf.gov/pubs/manuals/gpm05_131/gpm5.jsp。
NIH Grants Policy Statement (10/98)。
Part II: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NIH Grant Awards-Part 2 of 7。
http://grants.nih.gov/grants/policy/nihgps/part_ii_2.htm。
而就正规的学术刊物来说,同样,也是要严格防治利益冲突。譬如,投寄论文者,必须说明自己的科研资金来源、自己的论文及科研是否与工商利益有关。如果不做声明,或声明显示科研资金来源是工商企业或项目与工商利益有关,那么,发表机会就大打折扣、甚至一开始就不考虑发表可能。下面是美国官方学术刊物和国际医学刊物组织关于严格防治利益冲突的规定规范:
Fact Sheet: Conflict of Interest Disclosure and Journal Supplements in MEDLINE。
http://www.nlm.nih.gov/pubs/factsheets/supplements.html。
Conflicts of Interest,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http://www.icmje.org/ethical_4conflicts.html。
对比事实看,很明显,方舟子的所谓科研人员就从事项目而可以有“私心”的说法,那不是故意撒谎欺骗、就是鼓吹假公济私、鼓吹公款私用和公权私有。再说了,方舟子在美国发表的唯一第一的论文,其注解清楚地表明了资金来源。就是说,若方舟子那说法不是故意欺骗的话,那么,他的论文及学位的真实性就大大可疑了:一个获得美国博士学位的人,怎么连起码的学术规矩都不知道呢?
(三)严管官方媒体,停止公权私用。
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一些网民阅读了吕永岩的文章后,说:《新华每日电讯》是国家媒体,为什么不能忠实和完整地发表国务院会议消息、而要发表一个靠抄袭剽窃和造谣诽谤吃饭的无业侨民方舟子对该会议搞诽谤的垃圾文字呢?该媒体到底是为中国国家利益服务的、还是为方舟子私人利益服务的媒体?
在此之前,官方媒体《法治周末》发表系列调查,以铁证说明,方舟子有非常严重的剽窃抄袭行为、其程度超过任何已处理案情。在铁证面前,方舟子无法抵赖,就编造故事狡辩、说他搞的“科普”写作、因而就可以不遵守版权法等知识产权国家法律、就可以抄袭剽窃。《新华每日通讯》不发表官方媒体的报道、却全文发表方舟子为剽窃抄袭的违法行为搞荒唐狡辩的垃圾文字。
在全国和全球读者面前,《新华每日电讯》不是批评剽窃行为、而是为方舟子剽窃行为搞狡辩提供媒体服务,嘿嘿,作为国家官方媒体,那做法是为中国国家利益服务、还是为方舟子的私人利益及其违法而能逍遥法外提供舆论服务呢?在全国和全球读者面前,《新华每日电讯》提供的什么样的“中国形象”呢?
可以说,《新华每日电讯》的行为是散布虚假信息和公权私用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新闻管理法规的行为;他们把官方媒体当作为私人利益服务的工具、在公权私用方面做的实在是太过火了。本人希望《新华每日电讯》能遵纪守法,主动反省、主动向上级机关做个检讨、主动向读者社会做个赔礼道歉。不然,那就请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办事来过问处理吧,--- 官媒方面的公权私用的腐败行为必须依法严格治理了。
下面,是吕永岩先生的相关文章:
附件:绝不许方舟子把矛头指向国务院。
吕永岩,2011-05-16 16:42:10 (2011-05-16 02:29:35)。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109437114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683ce01017gow.html 。
近日,转基因主粮产业化的推手们日子不太好过,他们似乎已经意识到中国对于转基因主粮产业化的风向开始有所改变,所以有些惶惶不可终日。面对如此局面,作为邪教主的方舟子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于是,他再次跳将出来,发布了《谁才是孟山都公司的推手》的倒打一耙的文章。这篇文章的要害是以污蔑、狡辩和造假的方式,试图阻止反对转基因主粮产业化的正义的声音。
首先,方舟子的这篇文章开宗明义,针对的是“一次关于转基因水稻商业化问题征求意见座谈会”。这个座谈会其实就是5月3日上午,国务院某办负责人受李克强副总理委托,召开的一次关于转基因水稻商业化问题征求意见座谈会。方舟子没敢提“国务院”,更没敢提“李克强副总理”。但不提并不等于他不会疯狂攻击。
方舟子攻击的第一点是这次座谈会请来的人不对。尤其是不该请“一名在上个世纪50年代接受农学教育、已退休十多年、年近80的老人。”而且还指责国务院“要他掌握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知识,是勉为其难了。”大家看看方舟子霸道不?
方舟子指责的这个人就是佟屏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佟屏亚是怎样一位专家,看看究竟是方舟子恶意攻击,
佟屏亚1962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是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玉米科学研究和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六五”期间曾主持部重点课题“玉米高产综合栽培技术”,承担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课题“中国玉米种植区划”;“七五”期间主持“北方旱地综合治理开发研究”、“北方地区小麦玉米两作吨粮推广”、“中国玉米发展战略和预报研究”;“八五”期间主持“北方地区小麦玉米两作超吨粮研究”、“耕作栽培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其主要科学著作有《中国玉米种植区划》、《当代玉米科技进步》、《吨粮田开发的理论与技术》、《为杂交玉米做出贡献的人》、《现代玉米生产》以及《中国玉米科技史》等12部,并参与编写10多部重要学术专著。曾探索出“试验-示范-总结-推广”栽培研究四步法,先后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科委科学技术三等奖、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丰收计划一等奖。获中国科协授予的“有贡献的科普作家”荣誉称号。
显然,佟屏亚搞过科研,并且有相当成就。方舟子搞过科研吗?他搞过啥?他说得出来吗?还有,佟屏亚有很多科研著作,这些科研著作与方舟子抄袭的科唬著作是完全不同的。佟屏亚的科研及科普著作中有大量自己实践的内容,方舟子的科唬著作则大量抄袭外文资料,没有一点点自己实践的内容。国务院请佟屏亚有啥错?难道不请佟屏亚这样有理论有实践的爱国专家,请他方舟子这类来路不明只会抄袭科唬的邪教头才对吗?
方舟子每谈转基因都必须说谎,这次也不例外。他上来劈头就是一句谎话,说佟屏亚是“业内”“公开对转基因水稻表示异议的“仗义执言第一人”。方舟子不是瞎子。但因为心黑,他经常表现为眼瞎。他是因心黑而眼瞎。就是在他棒打的佟屏亚的发言中,白纸黑字赫然写了著名杂交水稻之父 袁隆平 先生“原来坚定地反对转基因水稻商业化。”文章指出, 袁隆平 先生曾说过:“政府应该特别慎重批准转基因植物商业化。科学家不能完全、预知对生物进行转基因改造,有可能导致何种突变而对环境和人造成危害。虽然实验非常成熟,但其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影响,或许要在未来几代人后才显现。”我们要问,袁隆平算不算“业内”?他对转基因水稻产业化“言之铮铮,音犹在耳”的反对意见难道不是在佟屏亚之前吗?就是在200亿“重大专项公布以后”,袁隆平“突然来了个180度的转弯”,“转弯”的 袁 先生说的话是:“我是志愿者,我愿意吃转基因抗病抗虫食品,我吃了没有问题,还不行,因为我现在没有问题,下一代怎么样?号召志愿者、年轻人都来吃,他吃了,他生的儿子也没有问题,这就没有问题了。”袁隆平的意思难道不是很清楚吗?转基因的安全性一代人证实不了,至少需要三代人。第三代没有问题,才能证明它没有问题。这是对转基因安全性的肯定吗?方舟子心黑,认为这是肯定。但心没有黑的人不会这样认为,所有正常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有“业内”的袁隆平反对在先,方舟子说佟屏亚是反对的“第一人”不是谎言又是啥?
方舟子为啥要制造这样的谎言?他的目的就是想让人们感到业内反对转基因主粮产业化的人很少,很孤立。中国就是要搞转基因主粮产业化。方舟子有意掩盖了他的主子美国是没有搞主粮小麦转基因产业化的。他还有意掩盖了美国在高科技方面对中国一贯严防死守,唯独在转基因主粮产业化方面却唯恐中国走到美国后面的事实。方舟子能说说这是为啥吗?为啥美国在转基因扩散上对中国如此慷慨?
接下来方舟子又开始了他以往那套并不新鲜的诡辩,说佟先生“只是把社会上对转基因作物的误解综述了一下,并没有表现出有什么专业性”。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方舟子指的“误解”具体有哪些。首先,佟先生说经过“‘修饰’过的蚨杂Φ牡鞍资亲匀唤绱永床⒉淮嬖诘摹!狈街圩痈宜邓ナ谴嬖诘穆穑俊 ?lt;BR>
佟先生说:“转基因作物对人类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可能要几代人才能显示出来。人类的进化历程差不多有两三百万年,几代人的时间充其量是一个零头。转基因水稻研究者只用小白鼠进行了几个月的实验,就言之凿凿地说它是安全的,缺乏可靠的实验证据,而危害一旦发生,其严重后果将不可逆转。因此,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敢于把转基因主粮商业化。中国人常年食用稻米,转基因水稻对生命和健康存在直接风险和代际风险。”佟先生的这番话,其实袁隆平也讲了。袁隆平也说了他一代吃不算数,要“年轻人”吃,年轻人生的儿子没有问题,才能说没有问题。袁隆平也属“社会上”而不是“业内”?
俄罗斯有一个历时两年的老鼠实验,第一代食用转基因的老鼠没有明显改变,第二代便出现问题,第三代问题更严重,第四代便不存在,绝种了。俄罗斯专家的这个实验有没有专业性?方舟子自己搞过这方面的实验吗?方舟子的科唬难道“表现出有什么专业性”了?怕是只有无德、无耻、无赖的他自己才会相信吧?俄罗斯的老鼠实验是两年,转基因水稻研究者只是几个月,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佟屏亚先生说得有错吗?
再说说方舟子的“专业性”。人们知道方舟子肯定过山西省农业厅对《国际先驱导报》调查的说明。方舟子称“导报”记者“经过四个月的调查”,“只是采访了几个农民,听了他们的说法”。接着便武断地说:“这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调查,更没有定量的统计、对比”。按照方舟子的说法,记者花“4个月”时间,山西省农业厅仅仅隔了一天便出来“说明”。“四个月”不如“间隔一天”可信;并且山西省农业厅的“说明”针对的是《山西、吉林动物异常现象调查》,山西能管吉林;还有方舟子说:“山西农业厅组织的调查似乎认可老鼠变少变小的现象,但是却提供了另一个解释:当地乡、村干部和农民普遍认为是由于猫的饲养量增加产生生物抑制作用,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村民住房由砖瓦结构改善为水泥结构,老鼠不易打洞做窝而造成的。这个解释显然更为合理”。就是说,农村水泥地面遍布到了玉米地,猫和水泥地面不但能使老鼠变少,而且能使老鼠变小。看看,方舟子这种邪教头是何等的“专业”啊。这里我们要捉住方教头,请教头好好科唬一下,老鼠为啥“变小”?那是被猫吓的还是被水泥地面挤兑的?老鼠过去没被猫吓过?只是种了美国先玉335以后才被猫吓着了?水泥结构与老鼠变小有一毛钱关系吗?
佟屏亚说转基因并不增产,还说:“被神话了的“汕优 63” 这个品种原是福建省谢华安科研团队1981年育成的,最大种植面积达到9000多万亩,1988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张启发 先生仅仅是给这个“退役”的品种“转入”抗虫基因,重新被命名为“Bt汕优63”,充其量只能说是“借鸡下蛋”。方舟子敢说这不是事实吗?方舟子能拿出转基因水稻比袁隆平杂交稻高产的证据吗?
佟屏亚提出了转基因利益链,方舟子不得不承认“每个科研人员对自己的研究项目都会有“私心”,有什么可指责的?为什么对其他领域的科研人员推广自己的研究成果人们视为理所当然,对转基因领域的科研人员却要求他们当耻于言利的圣人呢?”看来方舟子再能坑蒙拐骗,也有他绕不过去的地方。转基因产业化对相关人具有巨大商业利益,这是他们避而不谈转基因危害的要害所在。方舟子在这个问题上只能认账。他叫屈说“为什么对其他领域的科研人员推广自己的研究成果人们视为理所当然,对转基因领域的科研人员却要求他们当耻于言利的圣人呢?”这里我们要告诉方舟子,其它领域没有人强迫中国几十亿人“食用”,没有能使人一眼便看出的“亡国灭种”的风险。但转基因主粮化有这样的风险。其实这个风险你方舟子也不是不知道,你掩盖这个风险,目的是啥?你自己也知道,但你千万别把中国人都当成傻子,别以为你知道的,别人就不会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方舟子说:“转基因水稻是中国自己研发、拥有自主产权的。”我们要问方舟子,这些你是咋知道的?你参与研发了吗?为啥张启发团队不敢说自己的研发毫不涉及国外专利,他们都不敢打保票,你咋就敢呢?你这不是信口雌黄又是啥?涉及外国专利问题,还是让张启发团队来说吧,你方舟子没有这个资格,还是闭上你的臭嘴吧
方舟子大言不惭地说:“科学问题的解决要摆证据、讲道理。但是恐惧、反对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人拿不出能经得起推敲的事实,就只好诉诸于阴谋论。”“阴谋论”又是方舟子制造的一个大棒。其实真正不摆证据,不讲道理的恰恰是方舟子。看看方舟子的文章,通篇有一个证据?有一个道理吗?方舟子的道理就是“山西管吉林”,猫和水泥地面不但能使老鼠变少,还能使老鼠变小。这就是方舟子给我们摆出来的证据,也是方舟子给我们摆出来的道理。这些都是方舟子博客和网上的“白纸黑字”,方舟子怕是想掩盖也来不及了。
方舟子还有一招,就是把转基因技术研究和主粮产业化混为一谈。把人们反对转基因主粮产业化说成反对转基因技术研究,然后拿“拉开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说事,给人扣上“拉开差距”的罪恶帽子。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告诉方舟子,你这招只能是邪招,早就不灵了。我们主张的是对于转基因技术要加紧研究,最好能走到美国前面去;但对于转基因主粮的产业化,我们必须慎之又慎,绝不抢先。美国愿意搞,就把小麦转基因产业化,让美国人民带头搞实验。他们吃三代没问题,我们再吃也不晚。你方舟子要是觉得转基因好,你就去动员美国把小麦转基因了,你回美国去和美国人民一起吃转基因面包,中国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更用不着你歇斯底里。
方舟子还辩解转基因推手不是美国孟山都之类,这个问题也很简单,请方舟子去动员张启发等把美国洛克菲勒等的职务统统辞了,把他们过去与美国联系的历史统统掩盖干净,别让人知道。还有让那些美国生物公司的中国代理也把美国公司的职务辞了,别再为美国生物公司卖力了。方舟子做得到吗?怕是想做已经晚了吧?
方舟子最后倒打一耙,把抵制转基因主粮产业化的人们统统说成是美国孟山都的推手,只是这种推论毫无来由,说它是黔驴技穷,或是狗急跳墙,亦或是栽赃陷害?总之,这次方舟子有些疯狂,他的矛头对准的是国务院,是李克强副总理委托召开的这次会议。方舟子疯狂倒不奇怪,奇怪的是新华电讯发了方舟子的这篇通篇谎言和恶毒攻击的文章,我们有理由质问新华电讯的相关编辑,你们想干啥?
附:佟屏亚:中国没有必要率先种植转基因水稻。
在国务院(关于转基因水稻)座谈会上的发言。
佟屏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玉米科学研究和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5月3日上午,国务院某办负责人受李克强副总理委托,召开一次关于转基因水稻商业化问题征求意见座谈会。这是我的发言)。
迄今为止,转基因作物安全性是一个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命题。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研究转基因水稻,而是要更多地关注人类自身已有的基因表达,建立科学伦理的规范。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人体健康及其后代造成的影响,二是对环境安全特别是对农业资源的危害。政府应该严格转基因作物管理,大力推进在全社会公众参与下的广泛传播,尤其是需要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
第一,中国人以稻米为主粮,不要轻易地被转了基因
农作物杂交育种是在相同物种之间进行,转基因作物是跨物种之间进行,转入基因蛋白可能从来没食用过。尽管研究者会对基因进行“修饰”,但“修饰”过的基因对应的蛋白是自然界从来并不存在的。
连转基因研究人员都承认,转基因作物对人类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可能要几代人才能显示出来。人类的进化历程差不多有两三百万年,几代人的时间充其量是一个零头。转基因水稻研究者只用小白鼠进行了几个月的实验,就言之凿凿地说它是安全的,缺乏可靠的实验证据,而危害一旦发生,其严重后果将不可逆转。因此,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敢于把转基因主粮商业化。中国人常年食用稻米,转基因水稻对生命和健康存在直接风险和代际风险。因此,政府部门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评价及发放安全证书要持科学严谨态度。
有些科研人员“敢为天下先”,以自己民族作为实验品!这种利在眼前、祸及千秋的愚昧之举,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如果转基因水稻商业化负面危害一旦成为现实,悔之晚矣!
第二,对环境安全特别是农业资源造成危害
转基因生物技术内在风险存在于生态环境:转基因作物环境风险具有持续性、滞后性、扩张性等特点,对生物多样性产生负面影响。
农作物“杂交育种”主要在同属或同科的物种之间,亲缘关系很近,因而融合后不易发生冲突,而“转基因”是不同的类群之间跨物种转换基因。“杂交”在自然界可以自然发生,而“转基因”则是用基因枪法强行注入,把完全不同属不同科甚至跨物种基因强行组合在一起,难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中国是世界最大有水稻起源中心,有丰富的水稻种质资源,转基因水稻花粉飘移和基因飘移将污染常规水稻品种和种质资源,连野生稻也面临消失的厄运,种子库将失去宝贵的水稻原始材料。转基因作物环境安全性评价对野生稻以及水稻种质资源保护格外重视。
为了子孙后代,每个人都有责任保卫资源,还稻田一片净土!
第三,中国没有必要率先种植转基因水稻
中国是世界上水稻种植面积最多的国家,科研人员运用常规育种技术培育出许多高产水稻品种。现今全国年产稻谷约1.8~1.9亿吨,基本满足国人饮食的需要,还有一定数量的稻米出口。中国还没有饿着肚皮紧迫需要率先种植作为主粮的转基因水稻。
特别指出,农作物品种综合性状(产量、品质、生育期、抗逆性)的先进性,依靠常规育种方法为基本手段的基因重组,产生多样的基因型。常规育种方法和技术是育种的主体,分子技术、转基因技术仅仅是常规育种方法中的一个补充手段,有其先进性,但不能喧宾夺主。严格意义上说,现在还没有发现一种能使水稻增产的“增产基因”。因为农作物增产涉及的基因很复杂,即使培育出新的品种,依然还要通过常规育种技术一系列操作过程,还要有人研究水、肥、密等栽培技术,才能持续提高水稻产量。
转基因专家过分地“神话”了转基因技术,宣传通过转基因技术可以保证粮食安全,甚至解决全球人的饥饿问题。信口开河!就那么“转”了一个抗虫Bt基因和抗褐飞虱的基因,就可以提高8%的产量?把广大农业科研人员的工作摆在了什么位置?
再说,被神话了的“汕优63”。这个品种原是福建省谢华安科研团队1981年育成的,最大种植面积达到9000多万亩,1988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张启发先生仅仅是给这个“退役”的品种“转入”抗虫基因,重新被命名为“Bt汕优63”,充其量只能说是“借鸡下蛋”,不是吗。
媒体报道,转基因水稻种子和稻米已经遍布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湖南、河南、浙江等地种子市场和食品市场。转基因水稻已形成规模种植,农民将收获的转基因大米混在普通大米中进入流通市场。社会各界普遍认为,非法转基因稻种来自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研究团队。 张启发 先生毫不讳言:“农业生产试验很难做到全封闭。不排除有人见到田里长着如此好的东西,就拿走我们的稻种材料。因此,也无法控制农户收获的稻谷流向。”管理部门也闭目塞听。
第四,“明确转基因科学研究方针、重大专项部署及成果应用方向”
2009年,国务院通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投入科研经费200亿元支持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国家一次性投入转基因研究经费比常规育种研究经费要多出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特别指出,政府加强转基因作物研究是一回事,允许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是另一回事。
在农业科研领域,几乎没有专 家 教授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公开表示疑议。明眼人都十分清楚,如果表露“反转”观点,将无法从“重大专项”巨额经费中分得一杯羹!如果挂上一个分子呀、基因呀等项目或课题,白花花的银子都是盆满罐流,有哪位愿意自砸饭碗也砸别人饭碗?
农业科研人员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希望分得经费,二是希望获取成果。
袁隆平先生原来坚定地反对转基因水稻商业化:“政府应该特别慎重批准转基因植物商业化。科学家不能完全、预知对生物进行转基因改造,有可能导致何种突变而对环境和人造成危害。虽然实验非常成熟,但其对人类可能造成的影响,或许要在未来几代人后才显现。”言之铮铮,音犹在耳。在重大专项公布以后,突然来了个180度的转弯。袁先生说:“如果转基因抗病虫的水稻要人体做实验,我第一个报名。”。“我是志愿者,我愿意吃转基因抗病抗虫食品,我吃了没有问题,还不行,因为我现在没有问题,下一代怎么样?号召志愿者、年轻人都来吃,他吃了,他生的儿子也没有问题,这就没有问题了。”呵!呵!
转基因水稻商业化也迅速被提到日程,因为现行科研体制是以5年为一管理周期,研究人员没有耐心搞什么基础研究,希望自己培育的转基因水稻品种尽快商业化,以期报成果、获奖励、晋职称、显声誉。有些人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手段实现转基因水稻扩散农田的既成事实。
政府还未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不管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扩散或销售转基因水稻种子都是违法的。农业部门的官员、农业大学的院士、种子公司的老板,结成了一条稳固的保护链和利益链,缺失道德血液,玷污民族灵魂,很可能遗患千秋万代。
佟屏亚简介:
河南省汝南县人,1962年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玉米科学研究和农业发展战略研究。
上世纪50年代从事新闻记者工作,后就读于北京农业大学。“六五”期主持部重点课题“玉米高产综合栽培技术”;承担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课题“中国玉米种植区划”。“七五”期间主持“北方旱地综合治理开发研究”、“北方地区小麦玉米两作吨粮推广”、“中国玉米发展战略和预报研究”。“八五”期间主持“北方地区小麦玉米两作超吨粮研究”、“耕作栽培学科发展战略研究”。
重视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总结科研经验,主要科学著作有《中国玉米种植区划》、 佟屏亚《当代玉米科技进步》、《吨粮田开发的理论与技术》、《为杂交玉米做出贡献的人》、《现代玉米生产》以及《中国玉米科技史》等12部,并参与编写10多部重要学术专著。
1996年退休后从事咨询和调研工作。这两年调研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玉米种子产业的机遇和挑战,包括国有种业体制改革、民营企业发展、外资外企动向、种子市场形势以及组建中国种业集团的看法和建议。
探索出“试验-示范-总结-推广”栽培研究四步法,先后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科委科学技术三等奖、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丰收计划一等奖。
先后受聘为农业部、财政部农业开发科技顾问以及有关省、市的玉米科技顾问和担任学会职务。
获中国科协授予的“有贡献的科普作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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