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农民工被警察打死一案,至今过去了一个多月了。对此已有更多的网络抨击,甚而可以用群情激愤来形容。但关于此案的进展至今尚是疑云重重。太原官方的暧昧态度,更多其实反映出一个社会阶级矛盾之现实状况。看似是对于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以及家庭而言,但如果将其放大至群体概念,一方是与“特别是”社会权力、财富、人际关系都无联系、无可依靠的最普通底层民众;而另一方,却是代表国家公权力形象,行使职责所属维稳效能的警察。而在一个充满功利主义,浮躁无情的商品社会,受前后两者各自所处社会角色,于社会分工中所处不同地位等等关系影响,案发至今仍是如此进展,政府态度呈倾向性“站队”庇护,虽是招致了许多网议、网论,但决策者,有能力做出处理结果的人,却仍是任尔八面来风,我自岿然不动。
由此一案件的产生与演变、发展轨迹决定,我们有足够理由认为,也许当权者认为,不就是一个农民工吗,人死了已经难以复活,倘使再对恶警王文军等相关涉事者作出严惩,那么,岂不是借此大涨了那些P民之威风?再是,以后再遇需要警察大打出手的维稳之事件,谁还敢出头?
于是,案件处理事小,为此造成不良影响,再将导致出的不利后果才是大事。
所以,人们应该能对事后所发生的巨额赔偿许诺,劝死者家属采取息事宁人态度有所理解;如上述条件不能做到,那么,采取一拖再拖,或是大事化小,以其掌控的话语权随意转变案件的性质,最后轻描淡写作一敷衍处置。
事发至今,所有出现的,令死者家属难以接受,也令许多相似身份或是有良知的人们难以作认同的大量事实,令人们有绝对理由相信,这看似是一起农民工被致死事件,但不寻常在于,它反映出彼此不同的两个阶级间在当下社会难以作调和之矛盾。而对此政府的“站队”态度又十分重要。
这已是无法再掩饰的客观事实。
谁也休想做回避。也许是,有人压根就没想过什么作回避。他们自恃有政权在手,有国家暴力机器可供使用,至于什么民情、社情,什么网论汹汹,都与一个社会的维稳大业难以相提并论;再是从对农民工与资方的态度而论,难道让一个以所谓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的政府,选择性站在农民工一方?
也是奇了怪了,此一事件出现之后,那些平日里满嘴依法治国、为人民怎么这么的治国精英,怎么也集体失声了?他们是忙于制定利国利民计划,还是忙于与外援交?或是说句不能说的胡话,是忙于打理自己的小日子,所以,面对了一个农民工之死,一个家庭的残缺不全,一家人从此永远的伤痛,再还有许许多多具相似身份的人们由此而产生出的对立情绪,才会悍然而不顾。或是无暇顾及?
单从出事地太原来讲,那个高高在上的政权还是不是人民的政权?
如果还不敢做否认,为什么周秀云这样一个人民却怎么会讨薪不得反被打死?即便是死了,但后续的相关处置又是怎样?
这是一个怎样面目的社会?
无数多的如此底层百姓,当他们依靠种地而不得养活自己,他们需要为生存而四处为资本打工,又该怎样来维护自身应得的利益?如果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又将依靠什么来维护?
依靠一个政府?但若是遇到太原这样的又该怎样?再遇到比太原警察手段更残忍的又该怎样?
讲个小故事。一个人,他养了一条狗作看家护院之用。某一天,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路过遇狗撕咬,不幸被致死。这个狗主人该怎么处置这件事情?他当然不会选择先将爱犬打死,再赔偿死者家属一笔钱作补偿。从利益角度考虑,他无非是讨价还价付一笔丧葬费,再补偿死者家属一笔安慰钱。却决不会先打死恶狗替死者家属先出口恶气的。
当然,也有例外的结果。那就是死者是他绝对惹不起的,斗不过的狠角色,从个人利弊出发,只能忍气吞声先了断了爱犬,依照死者家属意愿作出赔偿、补偿。
如果是属于前者,无论人们怎样议论,他也难改初衷;而如果对他不幸而言属于后者了,只好随人作摆布了。谁让自己爱犬先行咬死人了?
虽是故事性质的,但倘使这个狗主人,还自称他与死者、死者亲属属于一种很亲近的,彼此难以割舍之关系,谁还会相信呢?
他不是青天白日说鬼话骗人又是怎的?
故事虽是结束了。但问题随之出现了。那个不幸而被咬死者怎样才能免死?再是即便是死了,家属怎样才能获得满意的处理结果?
首先要做到人有足以制服恶狗的手段,不至于被伤害或是致死。即便是不幸而身死,其家属也要有足够压倒狗主人的气势与实力,才能保证得到满意的赔偿结果。
也只能如此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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