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7:02),人民网刊发了一条题为《江苏鼓励库存高的地区回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报道。文章说:1月20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明确表示,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据了解,在中央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千方百计去库存”的指导思想后,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透露出加大货币补贴力度,探索保障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于是,今年1月底,福州成为全国首个发文进行商品房回购的城市,明确各区政府可按市场价的8.5折收购开发商的房源,用于保障房安置。
草民不懂政治,更不懂经济,所以看了这样的报道,心里不免产生了一些疑问:
第一,“房地产库存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再盖新楼进行整体安置已没必要。”(“库存高企”啥意思?)这个“整体安置”是什么意思?是为了“城镇化”吗?
第二,中央对房地产市场提出“千方百计去库存”的指导思想,是出于什么目的?好像既不是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也不是为了平民百姓,而是为了利于房地产老板吧。本来嘛,“库存”是房地产商的财产,老是卖不出去,心急的应当是房地产老板才对呀,你中央为什么要“千方百计去库存”?
第三,“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透露出加大货币补贴力度,探索保障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这里的货币补贴是补给谁呢?如果补贴开发商,恐怕首先在舆论上就通不过。那么,是补给被安置对象吗?那干嘛还要“探索保障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是不是让被安置对象得到“加大力度”的补贴之后,捧着大捆的货币去向开发商购买“市场化”的房子呢?这不明明是以补贴安置对象的名义,拐着弯儿去补贴开发商吗?第四,“中央透露出加大货币补贴力度”,这个“中央”是谁?是习近平代表的党中央吗?估计不是。况且,这货币是纳税人的还是“中央”的?怎么像是某些人的私房钱呢?
第五,福州发文,“明确各区政府可按市场价的8.5折收购开发商的房源”,这里的“市场价”由谁说了算?怎么不按成本价说话呢?是不是因为成本是可以核算的,而“市场价”是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操控的?再者,谁都知道房地产是暴利行业,就凭这个“8.5折”,开发商该有多大的利润?
于是,草民遐想:决定这个政策的官员,如果不是开发商的团伙,该会从开发商那里得到多少回报?难怪“包括四川、安徽、江苏等省份,已出现回购商品房的零星试点”,谁能说这不是利益驱使呢?
唉,三十几年来,我们已实实在在地领教了“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厉害与可怕了!但愿我们的习总能够知道这一切。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