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文化部整顿、清理文艺作品,其查禁的标准之一是“宣扬以暴制暴思想,美化暴力”,闻之不由惊诧:中共建国,靠的就是暴力革命,以暴制暴推翻了“白色恐怖”的原国民党政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如果按照文化部现在这种查禁标准,岂不是否定了中共革命成功的逻辑,否定了中共执政的历史合法性?
不难理解,文化部此举是为了贯彻执政党中央宣扬主流价值观、肃清网络等舆论、文化环境的要求——时代不同了,自身的处境已不同,中共对舆论、文化的要求自然不同,其舆论主题、宣传口径也会发生变化。对此,世人是理解的。但是,文化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是人皆有其需要,不但执政党有自己的需要,普通民众亦有普通民众的需要,而且是千差万别的需要。一个健康、正常的文化体系,应该能够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而不仅仅是满足执政者的需求。
官方宣扬主流价值观是必要的,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要有自己的主流价值观。但同时,任何一个健康社会,也绝不会只有主流价值观,它还应该同时存在其他价值观的支流、分流、细流乃至逆流——哪怕是那些与主流内涵有所抵触的逆流,只要不越过“反党、反制、卖国、反社会、反人类”的底线,也同样是一个健康社会所必须吸收、必须容纳的养分。就像那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某新参加工作的医生,从显微镜下看到自己皮肤上有许多细菌,吓得不行,于是从此以后经常对自己皮肤进行消毒,希望远离细菌,结果不久后就被多种疾病缠身,奄奄一息。社会和人体一样,本身就具有免疫的功能,但这种功能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其内在能够容纳多种成分,包括危害程度不高的“有害成分”,以增强其适应能力。如果强求全社会在文化上“清一色”,结果只会像“某医生”一样,因虚弱不堪而迅速病倒。
真正有生命力的主流价值观的奠定,靠的不是肃清或消灭对手,而是自身强大的说服力和吸引力。文化部的工夫应该下在这个环节。你可以要求主流媒体在重要时段重点宣扬主流价值观,但你不能禁止其他媒体或其他时段传播其他价值观、满足民众多种多样的需要。即使你主流的说服力很强大,民众都被你吸引了,这也并不表明他们就只需要你这一种价值观,他们必然还同时需要其他更多的文化,包括一些与主流价值观略有相悖的文化。现在官方大张旗鼓搞的所谓“反三俗”,就是一场闹剧,而且是不得民心、反民意而动的堂而皇之闹剧。因为大多数人都是俗人,他们需要符合自己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也就是俗文化,其中就包括“三俗”。“三俗”当然不登大雅之堂,但在“大雅"之外的其他地方,应有“三俗”的容身之地,因为它满足了大多数人的需要。在这个社会,“雅人”毕竟只是少数;而即使是这少数“雅人”,也同样有“俗”的需求。
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力量,就是人的需求。只要有需求存在,它就一定会创造出相应的供给,区别只在这种供给是在正常渠道之内,还是之外。正常的渠道如果被禁止,需求就只能通过非正常、违法的渠道来获得满足。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当然需要强制性地抑制、打压和禁止某些于社会、于政权有害的需求。但这种抑制、打压和禁止不可泛滥,因为分散则无力,则难以达到效果。政府应该集中力量在“反党、反制、卖国、反社会、反人类”的底线和关键点上,对于其他危害不严重的,宜疏不宜堵。切不可高估“堵”的力量,你堵得住水管,堵不住洪流,更堵不住人心。人的需求之所在,就是人心之所在;需求的力量,就是人心的力量。如果将大多数人拥有的、并非触及底线的需求都划归禁止之列,就等于将大多数人划到了自己的对立面,自己为自己制造了数之不尽的“敌人”。再强大的政府,也战胜不了这种越消灭越多的“敌人”。如果这样,本来是为了弘扬主流价值观、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的管理措施,就走到了解构主流价值观、破坏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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