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是为“纪念120周年”的供稿。】
连载《毛主席的战略经济学》
第一编 毛主席的战略经济学理论
第一章 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发展理论
第四节,计划的概念、六个亚理论
现在,已对毛主席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发展理论的第一层次的若干问题作了一定的描述,下面对这个层次再作两个内容的充实:1、计划;2、五个亚理论。
一、计划的概念
列宁把社会主义经济表述为“计划经济”,尽管有苏联的成功,但它的历史并不长,还处于探索的成长中,同市场经济一样会有成功-失败的反复要讨论的重点是,毛主席如何借鉴国外认识-实践的范式,遵循“自己的建设路线”的大思路,对计划可以通过比例、战略、价格等手段关联需求从而实现最佳资源配置的说明。(发展(增长)内在动力斯密私利伊萨生产凯恩斯政府投资 马克思)
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马克思、恩格斯把“计划”与“市场”描述为两种不同的经济活动方式。计划是“企业的”必须功能,市场是“社会的”必然工具。简言之,在资本主义经济活动范畴同时存在着“计划”与“市场”,只是其作用范围受到了限制。从原初资本主义讲,由于资本的私有属性,在私有(股份)企业关系中,由于资本具有支配权或控制权它就可以做到计划性,但当进入社会关系,私人资本就失去了支配权和控制权只保留着竞争资格,只能用商品价格形成的调节机制完成买卖活动,所以,这里的“市场”只能是自由的不可能有计划。马克思、恩格斯的语境提供出这样的陈述:就资本主义而言,a、资本主义国家很可能不是不愿“计划” 而是不能或障碍极大;b、从私人资本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运用计划排除市场的盲目和自发的事实考察,计划也是经济规律而且其优势可能大于市场,只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愿承认而已。具有历史意义的是这个陈述已被近现代资本主义在发展中不断增添“计划”因素的做法所证明,即:计划也是经济活动方式,可能更适合社会主义国家。这样,在马克思、恩格斯“计划”设想和苏联计划实践的基础上,毛主席对计划作了进一步考察,认为计划还有几大战略功能。1、统筹兼顾;2、集中力量办大事;3、全国大协作;4、赶超战略。同时,认为私有资本市场同国家有两个矛盾。1、剥削的自由与共同富裕的矛盾;2、唯利是图的自由与国家战略利益的矛盾。当然,这两个矛盾是可以限制和转化的,所以,“自由市场”和“国家市场”可以成为“成双成对”的“作对”关系而发展。
毛主席从哲学高度认为,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规划、计划是一回事。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率,其本质是要建立在严格的科学基础上,反映客观经济规律。
从认识论角度说,计划与规律的关系属于认识-实践范畴,存在着三个关键的因果链:1、能否掌握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掌握到什么程度;2、是否善于利用这个规律,能利用到什么程度;3、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使不平衡得到调节,但是不平衡并不消失,所以计划就有可能自觉地掌握和利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这个客观规律,以造成许多相对的平衡;4、计划应以规律为依据,否则,就不能使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的作用发挥出来。
其实,毛主席讲的计划反映规律的过程就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如何可能呢?毛主席认为这个过程是可以的。
1、建立计划的机构,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网络,使计划与需求一致;
2、规定计划的功能;
3、对计划进行分类;
4、确定计划编制程序;
5、把握计划的正确方法。
计划可分为:
1、行业。如:农业计划,工业计划,商业计划,文教计划。工、农、商、学的综合计划,生育计划。
2、行政。如:中央计划、省(市)计划、地(市)计划、县计划、区计划、乡计划、村计划。要抓住乡、县这两个环节的计划。
3、时间。全国的、全省的、全专区的、全县的、全区的、全乡的分期计划。
(二)计划编制
(1)两种方式,自上而下;应由中央确定方针,再交业务部门算账。自下而上。
(2)讨论。各类计划要经过民主协商,重要的还是要分期分批拿到群众中去鸣放、辩论。
(3)调查。制定计划的过程要贯穿调查,搞一些典型来研究,贯彻群众路线。
(4) 修改。根据实际工作的发展情况,不断地修正规划。将来不适合怎么办?再有几年经验,还要修改的。长远计划,大概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
(5)求是。认识规律,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让下面超过。
(三)计划功能
1、安排经济关系的(如积累和消费)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
2、明确短期、中期、长期目标。长期计划的用处,是有一个长远的目标,使人们的眼光不被限制在眼前走出的一步。这种计划只是一个大的方向,还要用每一个五年计划和每一年的年度计划去加以具体化。
3、安排建设。分别不同地区规定发展的速度、质量,规格、数量。
4、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
(四)计划内容
纲举目张。
县以上各级党委的社会主义建设工作计划有14项:
1.工业,2.手工业,3.农业,4.农村副业,5.林业,6.渔业,7.畜牧业,8.交通运输业,9.商业,10.财政和金融,11.劳动、工资和人口,12.科学,13.文教,14.卫生。
县以上各级党委的社会主义工业工作计划有14项:
1.产量指标,2.产品质量,3.新产品试制,4.新技术,5.先进定额,6.节约原材料,找寻和使用代用品,7.劳动组织、劳动保护和工资福利,8.成本,9.生产准备和流动资金,10.企业的分工和协作,11.供产销平衡,12.地质勘探,13.资源综合利用,14.设计和施工。这是初步拟定的项目,以后应该逐步形成工业发展纲要四十条[6]。
各级党委的社会主义农业工作计划有14项:
1.产量指标,2.水利,3.肥料,4.土壤,5.种子,6.改制(改变耕作制度,如扩大复种面积,晚改早,旱改水等),7.病虫害,8.机械化(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抽水机、适合中国各个不同区域的拖拉机及用摩托开动的运输工具等),9.精耕细作,10.畜牧,11.副业,12.绿化,13.除四害,14.治疾病讲卫生。
(五)计划的执行
全面规划,几次检查,年终评比,是三个重要方法。这样,全局和细节都被掌握了,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又可以激励人心,大家奋进。
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每年看前冬。这是一个掌握时机的方法。时机上有所侧重,把握就更大了。
一年至少检查四次。中央和省一级,每季要检查一次;下面各级按情形办理。重要的任务在没有走上轨道之前,要每月检查一次。这也是掌握时机的方法,是就一年内说的。
如何评比?省和省比,市和市比,县和县比,社和社比,厂和厂比,矿和矿比,工地和工地比。可以订评比公约,也可以不订。农业比较易于评比。工业可以根据可比的条件评比,按产业系统评比。
什么时候交计划?省、自治区、直属市、专区、县都要按照三个十四项订出计划。订计划时要有重点,不可在同一时间内百废俱兴。项目可以根据当地情况有所增减。先订五年的计划,可以是粗线条的。一般在七月以前交卷。计划要逐级审查。为了便于比较,省委要在县、区、乡、社的计划中选一些最好的和少数最坏的送给中央审查。省和专区的计划都要按期交中央,一个也不能少。
生产计划三本账。中央两本账,一本是必成的计划,这一本公布;第二本是期成的计划,这一本不公布。地方也有两本账。地方的第一本就是中央的第二本,这在地方是必成的;第二本在地方是期成的。评比以中央的第二本账为标准。
二、六个亚理论
(一)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描述发展的内在模式: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运动构建经济发展动力学说。毛主席描述出矛盾才是发展动力的具体内核。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个基本矛盾“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是推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首先是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决定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其次,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又还存在很不完善的矛盾,正是这种“又相矛盾”的遭遇催生着制度内的改革成为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第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要求着体制内不断完善的发展动力,如,社会主义劳动组织、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和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都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加以解决;第四,更重要的是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关系:1、会造成内在的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运动;2、会造成计划比例因时因地平衡与不平衡的调整以及对错误的纠正。这四种情形的矛盾不断出项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
(二)对立统一规律构建关系范畴发展学说。“事物(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军事、党务等等)总是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而任何一个过程,都是由矛盾着的两个侧面互相联系又互相斗争而得到发展的。……所谓形而上学,就是否认事物的对立统一、对立斗争(两分法)、矛盾着对立着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走向它们的反面,这样一个真理”(毛泽东《加强相互学习,克服固步自封、骄傲自满》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对立统一的发展模式包括一系列关系范畴的供需矛盾和互动作用。如,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经济与国防、沿海与内地、积累与消费、供应与需求、精神与物质、战争与和平、技术与生产率、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科技与生产力、政治与经济、教育与经济、文化与经济、自主与开放、学习与创新、质与量、速度与效益、计划与市场、城乡、公私、工商、劳资等相互关系,比重问题,等等。这些对立范畴的共性就是供应与需求的问题,它们之间的平衡与不平衡推动着发展。这种发展可以解释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个方面。外在的就是对立物之间互动诱发的增长,如,即使在现有生产力制约供应的境域,国家也可以通过计划,制造需求的不断增长,使供应不断由平衡转化为不平衡,即有一个供应缺口——供应小于需求的负余额,从而形成各对立范畴中的需求拉动型发展(增长)。如,大规模农业建立后,过去小农经济不需要或不重要的机器、科技等现在需要了,提出了用机器、科技装备和改造农业的需求,这样就为工业提供了广大的市场。内在的就是事物内部的互动诱发的增长,如,农业的增长更依赖其内部生产力的条件及农林牧副鱼的关系。按照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法则,外在增长的效用的关键在于内在增长。在这样的语境,经济关系的本质是认识-实践描述的哲学话语,所以,把经济关系理解为对立统一规律也是毛主席对经济发展理论的贡献,它将“计划”立于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基础上,为计划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工具,即《矛盾论》提供的“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的宇宙发展法则:a对立统一法则;b平衡与不平衡;c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
(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建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毛主席指出“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二日)“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上述的各种矛盾。当然,在解决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由此,毛主席提出了“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如:在《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描述的几个问题:
(1)分权与集权。主要是中央与地方,党政与企业等关系中的分权与集权,特别是企业的独立自主。毛主席认为,企业无非是这样两类:一类是生产过程的企业,工业是厂矿,农业是生产合作社;一类是流通过程的企业,就是运输业和商业。这些企业应当有点“独立王国”。即所谓要有半独立性,或者是几分之几的独立性,公开的、合法的“半独立王国”。这样就要在中央-地方、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的职能关系建构起“机构-权力-事项”的分权与集权的运行模式,即:中央要设多少部门,它们有多大的权力,地方有哪些部门,管哪些事,有多大权力,工厂要有多大的自主权,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有多大的自主权,地方要有多大的自主权。
(2)所有制改革(变革)。所有制确定后仍可以通过变革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协调与生产力的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这是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要经常注意解决的很关重要的问题。毛主席认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本身有个变化、变革的过程,如体制下放、分级管理、企业自治权等。这种改革的关键是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自治权。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
(3)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分配问题。毛主席坚持在农业分配中“农民多分”的思想。即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应该归社员,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归合作社和国家,其中包括合作社的公益金、公积金、生产费、管理费和各种杂费,包括国家的公粮和公粮附加[17]。合作社和国家顶多占百分之四十,最好只占百分之三十,让农民多分一点。这中间有百分之十是各地方可以调剂的。
(4)民主管理问题。A鞍钢宪法;b大庆式管理;c命令与自由。不要命令主义,也不要自由主义。命令要正确,范围不要太宽了,要有一点自由,如同我们每天都要有一点自由一样。我们反对自由主义,是反对在不应当搞自由的地方也搞了自由的那一部分,不是反对一切自由。
(5)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必须注意尽可能充分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尽可能改善劳动组织、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人力和物力,实行劳动竞赛和经济核算,借以逐年降低成本,增加个人收入和增加积累。
(四)计划经济与商品生产理论建构,a国家市场-自由市场;b调拨机制-价格机制(生产资料是商品)的互相补偿模式。在这里,毛主席提出了社会主义两个市场的问题,计划形成“国家市场”,商品生产的价值法则形成“自由市场”,这两个市场以及之间的关联自然要求加入调拨-价格模式共同成为经济发展的工具,或者说,毛主席试图既运用计划的优越性又运用价值规律所形成的计划-市场的结合来建构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机制。要特别说明的是从毛主席“在生活资料方面,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十日)的论述看“两个市场理论”并非只指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它包涵着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也就是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因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描述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一个内涵:a资源配置中计划与价格同时发挥作用;b计划中有价值,价值中有计划;c所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即国家市场和自由市场。这样,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除计划工具之外还有如下可选择:
1、新经济政策。毛主席认为:“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上海的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9]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职工二百五十万人(工业一百六十万,商业九十万),俄国只保留了八九万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当然要看条件,只要有原料,有销路,就可以搞。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这样定息也有出路。重庆的低质产品,旺季不合规格,淡季合规格了,是因为旺季社会需要太大,供应不足。供应不足是长期的,是好现象,是因为购买力增长。要想办法。定息时间要相当长,急于国有化,不利于生产。公私合营有优越性,比不合营好,工人的积极性提高了,资方的态度也改变了”(《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七日)。
2、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在《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九日、十日)》毛主席指出:
……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以便逐步提高每个人的工资。在生活资料方面,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商业;并且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在过渡时期内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利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
……我看要向两方面发展:一是扩大调拨,一是扩大商品生产。不如此,就不能发工资,不能提高生活。
……斯大林认为在苏联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在我们国家就不同,生产资料又是商品又不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
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
调拨的产品只是一部分,多数产品是通过买卖进行商品交换。
3、国家资本主义。毛主席在《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1](一九五三年七月)》中有一个设想:
“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不错,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中的一小部分,大约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四分之三是为工人(福利费)、为国家(所得税)及为扩大生产设备(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
4、等价交换,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毛主席提出:“工农业品的交换,我们是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我们统购农产品是按照正常的价格,农民并不吃亏,而且收购的价格还逐步有所增长。我们在向农民供应工业品方面,采取薄利多销、稳定物价或适当降价的政策,在向缺粮区农民供应粮食方面,一般略有补贴。”(《论十大关系》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国家调拨物资给合作社,要合理作价,不能按国家调拨价格作价。……国家将替换下来的旧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很好。“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九五六年三月四日)
(五)所有制性质相对稳定期内与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不断变革的理论建构企业内部管理模式。毛主席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领导者采取平等态度待人;一年、两年整一次风;进行大协作;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
(六)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构建分配理论。必须经常注意从生产问题和分配问题上处理矛盾。在生产问题上,一方面,合作社经济要服从国家统一经济计划的领导,同时在不违背国家的统一计划和政策法令下保持自己一定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参加合作社的各个家庭,除了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个体经营的经济可以由自己作出适当的计划以外,都要服从合作社或者生产队的总计划。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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