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堪称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的行动指南。
倍倍尔是19世纪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第二国际的创始人与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主要意见大都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19世纪后期,女权主义的呼声日益高涨,女性教育的普及、妇女家庭地位的改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较高关注。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女权主义妇女组织拉开“性别阵线”,意图把妇女解放运动引导到男女性别对抗中,在无产阶级女性中大力宣传女权主义思想。女权运动背后是资产阶级女性成员为争取获得与资产阶级男性成员同样的享受权利而进行的运动,如果不及时划清与资产阶级女权运动的界限,将会导致无产阶级的妇女解放运动走上歧路。
为此,倍倍尔写下了《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对当时正在社会上发展壮大的女权运动做了总体描述,为了废除使无产阶级妇女疲惫不堪的工资奴隶制度,以及与现代财产和产业制度结合最深的性的奴役制度,必须根本地改造当时的财产制度。倍倍尔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傅立叶的理论观点,认为社会进步的程度同妇女获得自由的程度相致,进一步提出唯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保证妇女的彻底解放,只有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还通过理论分析,实际调查和研究,提出了实现妇女解放的正确道路,即劳动妇女的解放与整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妇女争取解放的斗争只有同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结合在一起,才能取得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除文盲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是1956年山西省昔阳县思乐村青年妇女阎志英学习文化后已经可以自己写信了。
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倍倍尔主要论述了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被压迫妇女和工人共同的命运。工人是具有阶级意识的被压迫阶层,工人阶级作为被压迫的阶层,具有反抗统治阶级的自觉的阶级意识,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以坚强的意志和科学的方法领导工人阶级走向自由和解放。妇女是不具有阶级意识的受压迫阶层,传统教育和习惯使妇女把她们受压迫的从属地位视作理所当然。《妇女与社会主义》旨在唤醒广大妇女,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受压迫的状况。倍倍尔特别强调,妇女比广大工人阶级遭受的压迫更为深重。妇女不单是受到统治阶级的压迫,还要受到统治阶级转架的,以男女不平等为表现的父权家庭关系的压迫。妇女的社会地位从属于其家庭所处的阶级地位,妇女的“贵”与“贱”,不以性别划分,而以占有生资料来区分,即夫贵妻荣、夫贱妻卑。剥削阶级的妇女,作为剥削阶级,一样对被剥削阶级进行压迫,但是,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剥削阶级妇女一样逃脱不了被本阶级男子奴役的命运。所以,剥削阶级内部的男女不平等,是为维护剥削阶男子的特权而服务,不是阶级压迫问题。被剥削阶级,即无产阶级妇女所受的压迫,是阶级压迫。抽掉阶级内容,仅仅从性别上来谈妇女问题,把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说成是男性造成的,其实为了掩盖剥削阶级造成妇女压迫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罪恶。
1958年,北京市第一次出现女交警。
第二,一切社会的从属和压迫都起因于被压迫的经济从属,妇女已长久处于这种经济从属地位。倍倍尔认为,“社会上一切的依附与压迫都源于被压迫者对压迫者在经济上的依赖。妇女在很久以前,在经济上就处于从属地位”。男女两性的关系的直接反映。在私有制阶级社会中,妇女被压迫、被奴役,又同男女两性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分工,同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密切相关。妇女被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本原因。随着个体家庭变成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妇女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在生产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在经济生活中失去独立性,从而依附男性。男女因经济上的不平等,而使他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出现了差别。妇女在经济上受到压迫,是妇女在家庭以及社会中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真正的男女平等是建立在经济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妇女要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才能有独立的人格。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且公共的社会服务代替妇女私人家务劳动时,社会才具有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
旧社会让妇女变成鬼,新社会被压迫被奴役的妇女翻身得解放
第三,在资本主义社会,妇女被排在第二位。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驳斥了资产阶级的婚姻,他认为,资产阶级婚姻的一夫一妻制是资产阶级的职业制度和财产制度的结构,是私有制的强迫婚姻。倍倍尔认为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但资产阶级的婚姻远离了婚姻的本质。资产阶级的婚姻是获取一种优越的社会地位最不费力的、最为便捷的手段,即金钱婚姻,一方谋求尽可能多的钱,另一方渴望更多的名望,并采取这样的手段在社会中寻求相互满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除了资产阶级女性和广大劳动妇女受到压迫外,还有另一类更为悲惨的妇女群体,即卖淫妇女。
妇女生产教养院内,接受改造的妓女们在扭秧歌。从她们的笑脸上,可以看到复苏的纯真,自由和快乐。
妇女卖淫在资本主义社会被视为一种必须的社会行业,然而卖淫女却不被认为是正当的职业,他们完全被排斥在法律保护范围以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对男人的偏袒,如果男人在婚姻中得不到满足,可以在卖淫的地方寻求补偿;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对妇女的过分欺压和凌辱,除了在道德上虚假的谴责外,在经济上也进行剥削。资本主义使妇女肉体商品化和劳动力的商品化处于同一范畴,卖淫妇女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双重牺牲品。
60年代的中国女民兵
第四,未来属于社会主义,而首先属于工人和妇女。倍倍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妇女解放得以实现的五个方面。一是政治上享有同男性平等权利,男女政治平等,妇女广泛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并管理国家;二是经济上独立自主,男女经济上平等,妇女不再是私有财产,而是生活的主人,自己的主人;三是在文化教育上享有和男性一样的平等权利,妇女的智力得到开发,科学文化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在社会生活方面享有和男性同样的权利,一样遵守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规则,平等地享有社会提供的一切权利;五是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享有和男性平等的权利,男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平等,可以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自食其力,成为社会的主人、家庭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
由于倍倍尔处在19世纪,难以预见未来的社会发展,他在书中的一些看法可能与实在的具体情况相脱离。但是,他在书中阐述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基本理论仍然对当前的妇女解放运动有指导意义。
我国当前的妇女权利运动存在一定的偏差。一是用简单的性别平均替代男女平等,没有看到男女各自生存和发展的性别优势,只是提出简单的百分之五十的平均平等。二是偏重结果,忽视了真正的男女平等过程与结果的双重的性别平等,男女的性别差异对追求平等结果的影响当被考虑在内。三是过分重视权力资源的性别平等,真正的男女平等应当体现在文化观念和社会制度层面,没有文化观念和社会制度层面,没有文化制度的平等作为基础,其他方面的平等也是短暂的。四是用单性别的视野看待性别平等,过分强调男女性别对立,而忽视对不平等背后的经济原因的探究。
因此,我们在接触当前社会上各种有关女性权利思想时,应当分辩,这种女性权利思想是以维护最广大劳动妇女的利益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运动,还是以满足剥削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女性需要的女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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