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生产关系无疑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如果对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哲学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内涵缺乏一个准确的把握,那就不容易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进行准确的界定,甚至还会由此而产生各种各样的误解。而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的确存在着导致这种误解的各种诱因,因为马克思尽管有时候用的是生产关系概念,但他头脑中想的却只是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的内涵。而如果因此把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那就不仅会看不到马克思在其思想的最深刻处所具有的生产关系是发展程度最高的交换关系的思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2版,第347页),并由此而无法对历史唯物主义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为基础的历史规律论进行科学的评价,而且还会在把交换关系直接界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础概念的前提下,把马克思的哲学仅仅理解为从应有的交往关系的层面对现实的物化的交换关系的批判理论。而实际上,只要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理解水平到达什么程度,他对生产关系概念的内涵的把握能力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那么,在我们面前就能清晰地展现出一幅马克思生产关系概念内涵的演变史的画卷。这样一来,我们就既不会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解读为交换关系的经验式展开理论,也不会把它解读为对异化的交换关系的外在式批判理论。
一
马克思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运用生产关系概念的。他不仅在论述“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时直接运用这一概念:“封建时代的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是土地所有制和束缚于土地所有制的农奴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这两种所有制的结构都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第15页),而且在一段对历史观的总结性陈述即“由此可见,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最初手稿中,也曾运用过这一概念:“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的一定的个人”(同上)。但尽管如此,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此时对这一概念其实并没有很好地把握:他只是从笼统的一般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的。我们知道,“生产关系”的核心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内容。但应该注意的是,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不仅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譬如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这种所有制形式就不再表现为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是表现为劳动者失去这种所有权,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占有权;而且,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关系、交换关系等内容也会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譬如在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尽管从表面上看依然是一种交换关系,但它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交换关系,而是表现为资本对雇佣劳动剥削剩余价值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关系是由生产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交易方式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2版,第133页)也就是说,在私有制条件下,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它必然而且只能在生产关系中实现其自身。应该说,马克思后来思想中所具有的这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2版,第582页)的思路,在他此时的思想中还没有成型。
究其原因,这跟马克思此时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理解水平是直接相关的。此时的他还无法对手工业资本主义与资本主义大工业之间的区别作出准确的把握。对马克思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只在于金钱关系或货币关系的发展程度之不同而已,而没有更多的实质上的不同。(参见马克思恩格斯,第54-59页)他后来在《资本论》手稿中谈到的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与实际上的从属之间的区别的思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版,第18页),此时还没有出现。也就是说,马克思此时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本质其实还没有完全地把握住。这就使他实际上只是从工场手工业的角度来看待资本主义大工业。因此,他选择了与亚当·斯密相同的视角,从分工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从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发展。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在斯密所处的手工业资本主义时代,正像日本学者广松涉所说的那样:“‘生产’可以说是个人私事,人们是在通过携带产品(生产的结果)而相互交往的场面中才开始形成所谓的社会。在此意义上,生产不是‘社会’的本质规定,毋宁说只是在社会的圈外,即作为属于私人领域的东西被把握。”(广松涉,第55-56页)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生产方式便只是小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方式,而所谓的生产关系便只是这些独立的商品持有者之间的交换或交往关系。我以为,一旦用这样的视角来解读19世纪40年代的资本主义大工业,那么,交换关系、交往关系、生产关系等概念之间的边界必然是不清楚的。赫斯从交往形式的角度来批判货币的本质,其原因也在于此,因为对于像他这样的德国早期社会主义思想家来说,所关注的重点只是市民社会的伦理分裂特征,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发展的特征。而此时的马克思尽管在哲学层面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构建上已经达成了,但在对生产关系内涵之解读这一具体问题上,尚存在着一些遗憾。这就是他为什么在这一文本中对生产关系、交往形式、交换关系、社会关系等概念往往混杂着使用,并且对它们的边界尚不能十分清晰地划分的原因。
当然,如果跟以前的文本相比,马克思能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生产关系概念(尽管它与交换关系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尚未被明确地辨析),这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了,因为它标志着马克思已经能从客观内在矛盾的角度来思考历史发展的动力及进程了。而在1844年的相关文本中,这种思路是不存在的。譬如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尽管在现象分析的层面谈到了私有者与私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但“物物交换”这一概念并没有与生产力等概念合作而生发出历史解读的新思路,而只是被界定为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马克思,第172页)这说明此时的马克思还只是停留在人性异化的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他还不了解英国式市民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历史意义以及由其自身的内在矛盾运动所建构出来的对于人类解放的意义。既然如此,他当然不可能有兴趣去思考这种交换关系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复杂关系。此时的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时的根据,是“国民经济学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的和最初的、作为同人的使命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马克思,第172页),而我们知道,在《资本论》中,被马克思抓住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缺陷是:“不是把生产方式的性质看作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交易方式的基础,而是反过来,这是和资产阶级眼界相符合的,在资产阶级眼界里,满脑袋都是生意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133页)这两种解读思路之间的差别应该说是很明显的。到了《神圣家族》时期,马克思在历史观的整体思路上更多地偏向了物质生产,并提出了历史的发源地在于“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版,第191页),这的确标志着马克思向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仅指出粗糙的物质生产的重要性还是远远不够的。“物质生产”其实具有十分精细的内容,它除了包括马克思此时已经关注到的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外,还包括人们在现实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等内容。而这后一项内容尽管已经被马克思注意到了:“正是自然的必然性、人的特性(不管它们表现为怎样的异化形式)、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同上,第154页),但客观地说,这种理解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内涵还有一定的距离。事实上,此时的马克思正处在从对市民社会的伦理批判向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剖析的转变过程之中,他还没有来得及对交换关系背后的生产关系以及货币关系背后的资本关系等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这就导致在他的解读思路中,交换关系的线索还没有跟自然科学及工业的线索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物质生产”在此时马克思的解读思路中也只能是粗糙的。到了1845年的文本中,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把实践和社会关系的思路放在改变世界的理论平台上辩证地统一起来,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才算真正跃升出来。《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产关系概念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才被提出来的。
二
现在把解读思路继续往前推进。在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生产关系概念不再是一个遮遮掩掩的概念,而是被作为核心概念提了出来:“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7-138页)马克思在这一文本的其他很多地方也使用了这一概念。那么,我们是否因此就能说马克思此时已经完全把握住了生产关系概念的准确内涵呢?我以为不能。从上述引文中可以发现,马克思其实只是从分工关系、货币关系等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内涵的,也就是说,就总体而言,他未超出《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从交换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内涵的思想水平。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的核心任务是批判蒲鲁东把分工、货币等当作固定的、永恒不变的范畴来看待的形而上学观点,并强调要对这些生产关系范畴的历史产生过程进行客观的研究。但问题是,这后一项任务并不是能轻易地完成的。此时的马克思尽管已经开始了这种研究,但还远远不能说已经完成了这种研究。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是:马克思还没有发现,随着手工业资本主义向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转变,原本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关系会演变成资本对雇佣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或者说演变成资本自身的增殖过程。一旦深入到这一层面,研究者便不再会满足于对交换关系的关注,而必然会关注资本主义生产的独特的社会性质。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到达这一思想水平。他所理解的“生产关系”实际上只是生产过程所置立于其中的社会关系。这种理解不能说是错的,但却是太笼统了。由于马克思此时所假定的理论前提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都是直接劳动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版,第116页),因此,他实际上是以简单商品流通的社会为现实参照系的。这样一来,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握住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的生产关系的最核心内容。在他的脑海中,只可能出现任何的生产过程都无法脱离积累劳动与直接劳动的交换、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等内容。这就是他在这一文本的有些地方依然把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概念混用在一起的原因。
当然,我们同时也应看到,由于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引入了比《德意志意识形态》更为强烈的阶级对抗的理论线索:“当文明一开始的时候,生产就开始建立在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上,最后建立在积累的劳动和直接的劳动的对抗上。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这是文明直到今天所遵循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04页),因此,他此时在从交换关系的角度理解生产关系的内涵时,已经不再停留在简单的交换关系的层面,而是进入到了不平等的交换关系的理论层面,尤其是作为积累劳动的资本与直接劳动的不平等交换关系的层面。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就是上述引文中所说的积累的劳动与直接的劳动的对抗关系。再进一步,由于马克思此时在经济学上接受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而李嘉图阐发劳动价值论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所研究的主题,恰好是全部产品在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劳动者这三个社会阶级之间的分配法则问题,因而,此时的马克思把上面谈到的那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推进到劳动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关系的理论层面,也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了。事实也正是如此,马克思在此书的第一章中明确地指出:“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这种做法和现存的阶级对抗、和劳动产品在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是多么不相容。”(同上,第95页)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当马克思此时在思考生产关系概念时,其解读视域已经深入到了分配关系的层面。不过,话又说回来,在依然从物的维度上把资本理解为积累劳动,而不是从关系的维度上把它理解为生产关系甚至是生产过程的思想前提下,马克思此时所具有的分配关系的理论层面与其原来具有的交换关系的理论层面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有等到马克思开始意识到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分配根源于其生产的社会性质,而不是其交换的社会性质的时候,他才可能从分配关系的理论层面中生发出新的理论质点。而这在《哲学的贫困》中是不可能的,因为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重点阐述的是经济学范畴在整个私有制社会中的形成过程,而不是这些范畴在资本主义阶段的变化过程。
到了《关于自由贸易问题的演说》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变。由于马克思在这两个文本中是专论作为资本主义阶段的阶级斗争的物质基础的经济关系即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的,因此,他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涵的理解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前一个文本中,马克思尽管没有直接提到生产关系概念,但透过其对雇佣劳动和资本关系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出他在对生产关系的理解上的思想进步。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我们知道,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解读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时,借鉴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思路,把它解读为积累劳动与直接劳动之间的关系。这种解读思路明显地带有简单商品流通条件下的交换关系的思路的特点,是仅从物的角度来理解资本之本质的结果。而在《关于自由贸易问题的演说》中,马克思已经放弃了这种用法,直接把这种关系界定为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7页)这不可能是一种概念上的随意替换,而必然是马克思在劳资关系问题上已经产生的某种新思想的反映。其次,这种新思想就是: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分配关系是现有的雇佣劳动和资本关系的一种必然结果。“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不管商品相互交换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同上)一旦把资本对劳动者的压榨及其导致的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分配,视为雇佣劳动和资本关系的必然结果,那就向从生产方式而不是交换方式的角度来理解雇佣劳动与资本关系的思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此文本虽发表于1849年4月,但主要内容在1847年12月的一次讲演中就已形成)中,马克思对劳资关系作了更为详细的阐述。他明确地反对把资本解读为积累起来的劳动,并把这种作法视为只见“物”而不见“关系”:“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4-345页)而且,马克思还把生产关系的思路与生产力发展的思路结合在一起: “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同上,第345页)应该说,这是两个重要的理论质点:只要马克思沿着这样的思路继续深入下去,就一定会发现在资本主义大工业这样的生产力发展的特定阶段,生产资料所有权其实并不表现为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是表现为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条件下的资本对活劳动能力的占有权;由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并不表现为劳动者与资本家相互交换其活动成果的关系,而是表现为资本对雇佣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当然,这对此时的马克思来说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因为他此时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关系的理解水平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尽管他已经意识到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以及资本与活劳动的交换是资本保存并增大其自身的前提(同上,第346页),但是,由于此时的马克思在生产资料所有权这一生产关系的最核心内容上还没有投入足够的注意力,以及在资本通过与活劳动相交换而保存并增殖自身的内在机制(剩余价值理论)上还没有获得足够清晰的思路,因此,我不认为马克思此时已经完全脱离了从交换方式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内涵的思路,他至多只是处在这种脱离的过程之中。
三
马克思到达伦敦之后,的确加强了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著作及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研究,但必须指出的是,他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及生产关系的深层内涵的把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究其原因,这恐怕跟当时困扰着英国社会的商业危机之本质的展开过程有很大的关系。19世纪50年代初,困扰英国社会的问题主要是商业危机,而不是以产品市场的萧条为特征的经济危机,更不是以制造业的衰退为特征的工业危机。尽管我们可以站在1857年的视角上反观50年代初的这场商业危机,并把其本质界定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危机,但客观地说,身处50年代初的马克思是不容易看到这一点的。这就导致马克思在50年代初的“伦敦笔记”中虽然以清晰的逻辑分析,对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货币制度的缺陷的角度来分析商业危机之本质的观点进行了有效的批判,但略带遗憾的是,他本人的思路也受到了商业交换思路的限制,从而使他本已产生的资本通过与雇佣劳动的交换不断地增殖其自身的观点未能得到令人满意的推进。
下面以《关于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摘录、评注、笔记)》为例来说明这一点。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显然还没有想到从生产方式的社会性质的角度来说明英国的商业危机,而仍然停留在试图从商业交换关系的角度来说明这种商业危机的理论层面上。这首先导致他无法正确区分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全部商品的交换价值总量之间的区别。在论证资本主义危机的必然性时,马克思说:“资产阶级的财富和资产阶级全部生产的目的是交换价值,而不是满足需要。要增加这种交换价值,只有……增加产品,更多地生产,此外没有其他办法。要增加生产,就得提高生产力。但是,随着一定量劳动——一定数量的资本和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的交换价值就会相应地降低,因而加倍的产量只有这个产量的一半从前具有的价值……生产力和商品生产的实际增长,是违背资产阶级生产的目的而进行的,价值增长在自己的运动中扬弃自己,转变为产品的增长,这种价值增长所产生的矛盾,是一切危机等等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版,第109-110页)粗看起来,此处的论证似乎很严谨,但其实不然。这里作一个分析:(1)“资产阶级全部生产的目的是交换价值”,这种观点其实是不准确的:如果商品的生产成本与其交换价值相等同的话,资产阶级的全部生产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资产阶级全部生产的目的应该是剩余价值。(2)“要增加这种交换价值,只有增加产品,更多地生产”,这种观点是建立在把交换价值不是理解为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而是理解为可交换的全部商品的交换价值总量之基础上的。只有把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视为固定的,才可能通过增加可交换的商品总量,来增加交换价值总量。否则的话,应该是通过增加单位商品的内含劳动量,而不一定要通过增加商品总量,来达到增加交换价值总量的目的。当然,如果增加的内含劳动量由相应的增加了的工资来抵消,那么,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的交换价值对于资产阶级来说就没有意义了。(3)“要增加生产,就得提高生产力,而随着一定量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的交换价值就会相应地降低”,这种观点又把“交换价值”拉回到了单位商品内含的交换价值的层面上。因为马克思如果继续把交换价值理解成可交换的全部商品的交换价值总量,那么,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之后当然会产出更多的商品,从而也当然会得到更多的交换价值总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无法证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必然性了。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此处突然又把交换价值理解成了单位商品内含的交换价值量,从而得出了这样的论证:劳动生产力提高之后,由于单位商品内含的劳动量减少了,因此,它的交换价值也相应地降低了。可问题是:他在此段论述的前半部分是以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固定的作为理论前提的。我们从此处可以看出,商业交换关系的思路的确仍然对马克思的思想有较大的影响,即他仍然试图从交换关系的角度来论证资本主义商业危机的原因及必然性。这在经济学概念的运用上则表现为马克思还无法把“交换价值”推进到“剩余价值”的层面上。
这种局限性也表现在马克思在这一文本中对价值余额问题的阐述上。我在前面已经说过,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已经认识到资本通过与雇佣劳动的交换保存和增大了其自身。这种观点在当下的这一文本中得到了延续,但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发展。马克思尽管清晰地谈到资本家的利润不是来自于产品与产品之间的交换:“余额不是在这种交换中产生的,虽然只有在交换中才能实现。余额是这样产生的:工人从花费了20个工作日的产品中,只得到值10个等等工作日的产品”(同上,第140-141页),但这种观点其实只是对《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已经得出的观点的重复。问题的关键是,马克思虽然已经不把资本与雇佣劳动的交换等同于一般的产品与产品之间的交换,但他对前者仍然是从交换关系的角度来加以理解的。他还不能看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交换关系不是一般性的交换关系,其本质也不是由交换关系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所固有的关系决定的。这使他在谈到资本家的利润时说出了这样的话:“由此可见,他能在商业中得到100镑之外的10镑,只是因为他或另一个工厂主当初在生产中已经创造了这10镑。这是十分清楚的。”(同上,第139页)而且,这也决定了他此时对生产关系内涵的理解仍然无法彻底越出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的理论层面。在同时期写作的《反思》等文本中,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的理解水平也是如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第2版,第636-647页),这里不拟展开论述。
我以为,马克思真正从生产的社会性质而不是交换方式的社会性质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概念之内涵的时间,应该在1857年前后。在1857年11月所写的《英国的贸易危机》一文中,马克思实际上对导致上述思想变化的现实背景作出了说明:“欧洲危机的中心至今仍然是英国,但是在英国,正如我们所预见到的,危机的性质已有所改变。如果说,大不列颠对我们在美国出现的崩溃的反应最初表现为金融恐慌,随之是产品市场普遍萧条,最后才出现制造业的衰退,如今则最上面是工业危机,最下面才是金融的困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版,第501页)应该说,正是因为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本质是工业危机而不是商业危机,才使他从根本上转变了从交换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思路,并转向了从真正的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思路。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及《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都有十分清晰的反映。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对生产、分配、交换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作出了详细和科学的说明。在谈到生产和分配的关系时,马克思说:“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版,第36页)在谈到生产和交换的关系时,马克思说:“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同上,第40页)这种崭新的学术观点决定了马克思从此之后一定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从交换关系或分配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的内涵了。事实也是如此,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以下两个层面对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关系的内涵及其与交换关系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首先,生产关系是交换关系的发展形态,也就是说,从整个私有制社会的发展史来看,“商品世界通过它自身便超出自身的范围,显示出表现为生产关系的经济关系”。(同上,第180页)譬如,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尽管在本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因而似乎不应该再被看作交换关系。但马克思却不这样看,他反而认为这是交换关系的最高发展形态,因为这是符合私有制条件下交换关系发展的客观事实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所进行的交换,完全符合交换规律,不仅符合,而且是交换的最高发展。因为在劳动能力本身还没有发生交换以前,生产的基础还不是建立在交换上的,交换只限于以不交换为基础的狭小范围,资产阶级生产之前的各阶段的情形就是这样……自由交换的最高阶段是劳动能力作为商品,作为价值来同商品,同价值相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69页)马克思之所以能得出这样的观点,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已经不再仅仅从交换关系的层面来理解交换关系的内涵,更不用说从交换关系的层面去理解生产关系的内涵了。而是相反,他已经从生产过程的社会性质即生产关系的层面,去理解交换关系的性质了。正是因为在马克思的视域中,交换关系不再是一种笼统的或者说自为存在的关系,而是被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尽管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其实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但它仍然符合交换关系的发展规律,因为私有制条件下交换关系的发展规律恰恰是由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而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最终发展到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的关系恰恰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
而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解读生产关系概念的内涵时引进了生产力发展的线索:“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不仅在形式上和其他生产方式不同,而且也要以物质生产的全面革命和发展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236页)这种思路在以前是不可能具有的。事实上,在此文本的第三章即“资本章”的第一篇“资本的生产过程”中,马克思在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同上,第255页)之后,还特意写了如下的文字:“一般来说,这一点在以后谈到‘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关系时应该特别加以阐述,因为这一点在这里已经包含在关系本身中了,而在考察交换价值、流通、货币这些抽象规定时,这一点还更多地属于我们的主观反思。”(同上)我以为,正是这种内含着生产力发展线索的生产关系,才是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生产关系,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1857年前后在生产关系概念的解读上得出的新的思想。只有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在历史观的解读上为什么会从对异化的交换关系的批判,转向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科学把握:这是因为脱离了生产力发展的线索来谈论包括交换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的异化特性及其解放路径,必然会走向抽象的理论层面。应该说,看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在当下的学术语境中准确地解读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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