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究竟该如何进行?
我个人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坚持邓小平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必须要全面落实“四项基本原则”。“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我们的基本国策。虽然在党的"十三大"就被提出来了,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对于“四项基本原则”,我们做得是很不够的。好多改革措施是背离了的。这个要纠正过来。我们今天的“政治改革特区”就是要集思广议,要把这个基本国策全面地落实到位,而不是片面地落实,更不是背离这个基本国策。为此,我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现代地区制度和现代国家制度,实现宪政民主,走新民主主义道路的构想。详细内容参见我的《现时中国各阶级之分析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改革八大纲领》。这个构想究竟怎样,可以让人们去争论,但一定要试。就在政治改革特区里试。具体思路是:
(一)、这项改革必须由全国人大牵头,党中央亲自来抓。可以选几个市或者几个县,同时进行。
(二)、由中央选派精干力量进驻地方,组建地方党委会。党委会直接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汇报,接受中央的领导和监督。地方党委在地方处于最高位置,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地方人大和政府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
(三)、落实特区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允许人民自己组织起来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没有这一条的切实落实,就不能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就是对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背叛,就必须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和批判!
(四)、理顺关系。地方人大要从地方政府那里收回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权,国资委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都要从地方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还给地方人大,地方党委要从地方政府那里收回监事会职权。地方政府是执行机构。不仅要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和监督,更要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受人民政协的监督,受各种人民团体的监督。地方政府要对地方人大负责,向地方人大汇报。不仅政府花钱要人大把关,政府做事,也要由人大监管。地方人大说话要算!法院、检察院对地方人大负责,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审计部门和反贪局实行垂直领导,与地方政府不发生关系。在国有企业,企业党委行使企业监事会职责,享有企业最高职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对企业内的全民生产资料行使所有权,行使企业董事会职权。企业的厂长或者经理要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受他的监督。在农村最基层,要组建农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一切权利归农会,由村民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在农会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村民自治。
(五)、人员分离。地方党委成员不可以在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协里兼职。地方人大常委成员也不可以在地方政府及政协里兼职。各自人员要分离,独立。关于财政制度。我的主张是集权则集财,分权则分财。象党委、审计署和反贪局是垂直领导,属于高度集权,他们的开支就要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不与地方发生关系。
(六)、因为这场改革实际是质变里的序变。所以,除了地方党委由中央派驻以外,其他的原则上人员都不动,只是要理顺关系,摆正各自的位置,把各自的职责和权限重新科学划分就行。这项工作结束以后,改革就初步完成。
因为我说过,在原体制下,政府部门或者企业的执掌实权的领导要想不腐败,得具备神的品质。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经济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向前看!向前看,并不等于对他们所犯的错误不理不睬。要限期交代。把问题说清,把贪污挪用的钱拿回来。只要不存在命案,一切都可以从轻处理。如果有能力,还可以在原岗位上带罪立功。要给他们赎罪的机会。要讲清楚,他们也是旧体制的受害者。这是救他们来了。要他们珍惜机会,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想着蒙混过关——没门!谁也不行!一个都别想跑!限期一过。性质就变了。要发动群众举报贪污分子。同时进驻审计部门,审计公司财务。对于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决不留情。
要坚持整顿和发展两不误,以整顿促发展。决不能因为整顿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一定要提高认识。这是一场由官僚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的革命,意义非同寻常。特区不过是一个试验田,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烧起的第一把火。在不久的将来,这把火必然要形成燎原之势,烧遍全国!
汪洋书记曾经说广州要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杀出一条血路。这着实令我激动不已。至于后文怎样?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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