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应克复“自由——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一文
奚兆永
《炎黄春秋》08年第12期上刊登了该刊“核心”应克复先生写的一篇文章,题目叫《自由——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读后颇有些不同看法,特撰此文,作一评论。
应文说,“现在,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人权这些普世价值的概念不仅频频出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而且也载入国家宪法、法律以及数届党代大会的文件中,可称普世价值已入宪入法入文。我因此想到,时下个别‘专家学者’对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的责难与批判,不是与宪法、法律与党的文件较劲吗?”
应文此说显然并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并不是“现在”,而是早在6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有关自由、民主、平等这样一些词语就已经先后出现在1949年的《共同纲领》、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以后多次修订的宪法之中。而且,在“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并没有将其作为“普世价值”,更没有“频频”使用这些概念;正好相反,作为中央领导人“频频”使用的,恰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中国特有的概念,而不是“普世价值”所指的那些所谓“普世”的概念。至于说什么“较劲”,那也决不是应文所说的什么跟宪法、法律与党的文件较劲,而是坚持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是社会主义阶段两个阶级、两条道路和两条路线的殊死斗争,是丝毫也含糊不得的。
当然,领导人里也有赞同“普世价值”观的,如温总理在2007年春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曾说了这样一段话:“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平等、博爱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这段话被许多主张“普世价值”的人视为至宝,一再引用,但是,对于温总理的这段话,人们是有不同看法的,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个问题的明确论述,也不符合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据我了解,这段话的发明权并不属于温总理,而是属于高尚全先生。此公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甘寂寞,喜欢吹嘘自己。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毛泽东早在1956年4月的《论十大关系》中就讲了“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认为“把什么东西统统集中在中央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29页)后来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里也讲了这个问题。11月6日章世鸿在《人民日报》也发了一篇《给企业适当自治权》的文章。这以后,高尚全才在12月6日发表了他的那篇《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治权》的文章。改革开放后,高在多次讲话里,包括在对外宾的讲话里,把“扩大企业的自治权”当作自己的发明到处宣扬,结果闹出大笑话。这一次,他看到温总理讲了上面提到的那段话,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首先提出的,于是又迫不及待地撰文说,“在十五大报告起草过程中,我提出,要把自由、人权写上。因为这些东西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我们搞社会主义应该把这些旗帜高高举起。这个意见引起了温家宝同志的高度重视,去年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即前引话,略)。”(见2008年1月28日《经济观察报》)这除了暴露了高的人品不高外,也暴露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无知。看来,温总理也是因为不注意学习马列著作而上了高尚全的当。他的话被一些人一再引用。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领导人,应该认真学习马列著作,提高辨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同时讲话也应该谨慎,否则就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后果。
应文还着重提出,“自由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面旗帜。《共产党宣言》中‘自由人联合体’那段名言早已众所称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应文这里所言显然也不符合事实。人们要问,马克思主义是在什么时候曾经把自由作为旗帜的?有人引用马克思早期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看法,但是,作为马克思的马克思,即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其观点的形成也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按照列宁的说法,“从1844-1845年马克思的观点形成”(《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8页)我们理应引用这以后的论述,而不应引用这之前的论述作为根据。在这方面,应克复先生看来也并不熟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他似乎不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等口号所作的揭露和批判。马克思说,“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99页)一离开这个领域,情况就变化了。他似乎也不知道恩格斯在1875年3月18-28日写给倍倍尔的那封著名的信里对于“把社会主义看作平等的王国”所进行的批评。恩格斯指出,“这是以‘自由、平等、博爱’这一旧口号为根据的片面的法国人看法,这种看法作为当时当地一定的发展阶段的东西曾经是正确的,但是,像以前的各种社会主义学派的一切片面性一样,它现在也应当被克服,因为它只能引起思想混乱,而且因为已经有了阐述这一问题的更精确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5页)显然,说“自由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面旗帜”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应文说“《共产党宣言》中‘自由人联合体’那段名言”,那也是不正确的。事实上,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并没有讲过什么“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他们只说过“联合体”而没有说过“自由人联合体”。这个“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的;而且在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第一版时也还没有这一说法,只是到70年代出版第二版和法文版时才出现这个说法。为了便于大家了解马克思的有关观点,这里且把马克思的这一论述摘引如下:
“最后,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鲁宾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是他的使用物品。这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长远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6页)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实际上就是未来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更准确地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或社会主义社会,因为那里说的是按劳分配而不是按需分配。应该说,“自由人联合体”这个名称并不是对这个未来社会的科学概括,马克思也极少使用这一名称;对这个社会的科学概括是“共产主义社会”,而一切马克思主义者一般都更愿意使用这个科学的名称。但是,马克思这里的论述却是对于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很好的阐述:一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二是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对劳动时间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分配,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三是对于劳动产品——生活资料按照人们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实行按劳分配。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论述自由问题,更没有把自由当作所谓“核心价值观”来论述。我们显然不应该望文生义,仅仅因为马克思用了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就说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至于应文说的《共产党宣言》里说的那句话,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后来当意大利律师卡内帕请求恩格斯为1894年3月起在日内瓦出版的《新纪元》周刊找一段题词,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区别于但丁曾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时,恩格斯再次讲了这句话。恩格斯在给卡内帕的回信中说,“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即但丁——引者)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但是,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意大利文刊物《社会评论》第35页),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0-731页)恩格斯说“再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是因为这里的题词必须和但丁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相对应。对于这段话,高放先生将其概括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许多人也如是理解,并且大做文章,大肆渲染,其实这样理解是不符合《宣言》的精神的。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这段话的精神并不是强调“个人的自由发展”,而是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关系。在“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和所有历史上的旧社会,正如但丁所说的,是“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实际上,在旧社会,一些人的自由是建立在另一些人不自由、受奴役的基础上的。而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对立,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奴役其他人的基础上。这样的社会,正如人们所说的,是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同时也就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也正是未来 社会和包括资产阶级社会在内的“旧社会”的一个根本区别所在。显然,把《宣言》这段话仅仅理解为“个人自由发展”是不符合此话的原意的。
应克复先生也和许多论者一样,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当作目标,而把其它作为手段。这也是经不起推敲的。事实上,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本身就是为了团结第三等级反对封建统治的,很明显是一种手段,其目的乃是要建立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统治,进而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应该说,自由、民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文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也是手段,当然,这也是事实。但是如果以为只有目的才是重要的,而手段都是无足轻重的,这就是一种形而上学了。应该说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也是一种辩证的关系。毛泽东说得好:“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船和桥就不能过。不解决船和桥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139页)对于我们来说,当然不能丢掉共产主义的大目标,但是,如果在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情况下,不能坚持革命和专政,不能消灭私有制,不能消灭阶级和剥削,那实现共产主义大目标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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