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间曾读过邓晓芒的代表性成名大作《思辨的张力》,近期又看到了他2007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所做的讲座当中,关于黑格尔辩证法里的矛盾问题的一个讲稿。初看其书时总觉得邓晓芒表达得不清楚,拖泥带水的,结合较为通俗化的讲稿细究起来,除了文理不通而外,其实是另有玄机。
就解读黑格尔这样的体系哲学家而言,关键是对其理论主旨和基本框架有个比较好的把握和定位。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唯理论传统中,黑格尔解决康德物自体难题的方式是,直接指认:在本体论意义上,内在矛盾是物自体本身,从而在认识论意义上,二律背反就是事物的本质。从外化、差异、对象化到统一的过程,也就是规范性从思维的抽象到实存的具体的过程,即客观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
矛盾的含义是双方彼此存在上互为条件,逻辑上互为前提。邓晓芒举出“黑与不黑”的非此即彼,来取消黑与白的彼此对立,这在民俗学或者文化人类学的意义上可能有其合理性,然而用此例来说明哲学问题,以表征矛盾的特质,则郢书燕说,文不对题,纯属瞎掰。
发现没有,按他这种解释,矛盾其实就是一与多的对立,他作法自毙的结果是,终究还是没能跑出他所万分憎恶的对立形态。稍加分析可知,不请自来的,其实是与一切人为敌的那种对立:不黑的,有红橙黄绿青蓝紫,只要在语言上把他们划进不黑里,任何一个都是黑的对立面。这只能导致对语言的误用和对理论的误解。邓晓芒的这种论证方式相当肤浅,这么处理其实只是在三岁小孩的思维水准上玩了把文字游戏。除却发泄私愤和误人子弟之外,没有任何增进学术的意义。他最大的问题,是把客观的东西主观化了,这就导致邓晓芒所讲的黑格尔的矛盾跟黑格尔所要谈论的那种矛盾压根不沾边。
事物的同一性是就认识论而言的,因为认识需要把客体对象化,而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自由的,考察范围可大可小。在认识论层面,任何考察对象,其同一性被以直观的方式获得从而是主观的。但事物的差异性却是客观的,被考察对象的内在差异性是绝对的,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也是外在的。作为主观选取的考察对象,定在就是变动不居过程当中的某个事态,变化则是因为事物的有限性导致了事物之间的互相依赖。邓晓芒把差异性也做了主观化的理解,压根就没弄明白黑格尔要表达的是什么东西。
对此,邓晓芒只是停留在形式逻辑的层次上做了瞬时的平面的语言分析,这在黑格尔眼里只是那种压根不懂辩证法的坏哲学。
邓晓芒属于80年代“黄与蓝的交响”当中河殇派的代表人物,严重的政治偏见、文化偏见和迫害狂心理使得他的东西政治性高于学术性,抑或学术性饱含政治性,概言之:私货太多,瞎解释。邓晓芒以他自己的意识形态滥用了“努斯”(即自由之灵魂,抑或灵魂之自由)这个东西,简言之,这是将逻辑的泛神论降低为心理的泛神论,这就叫把黑格尔做了庸俗化的解释。这也就表明,他的解释压根没有达到黑格尔的思维高度,而只是做了一个“浅薄的自由主义者”所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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