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族裔民族主义的族群血缘范式
继文化民族主义之后,“族裔民族主义”(又称“族群民族主义”)是基于族群血统认同的又一西方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范式。在欧洲,“民族”的本义是指拥有共同血统或被当作拥有共同血统的人的“原种”;该术语与“族群”和“种族”一样都传达着有关血统起源的观念,故都被描述成了“血统与文化的共同体”。由于坚持从“血统论”的角度界定一个民族的准则,族裔民族主义在本质上就是将政治血缘化、血缘政治化。族裔民族主义的原初语境与其起源和血统的神话相联系,即“我们是谁”成为在时空上“我们从何时而来”的函数,群体的起源决定了族群的特征。于是,“族群性部分地被体验为‘他们的骨中骨、肉中肉和血中血’。人们的身体本身也被视为族群性的表达,并且族群性通常在人们的血液中被感受到”。在族裔民族主义的族群血缘范式下,“我们的国家”变成了“我们的民族”繁衍生息的“大家庭”,因为“在族裔的意义上,‘民族特征’这个概念与‘人民’这个概念一样都肯定是从共同祖先衍生下来的”。
一切民族主义都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民族“问题”为诉求基础。族裔民族主义的诉求功用就在于:通过给每个人贴上“种族”或“部(民)族”标签的方式,在国际或国内政治斗争中用以维护特定社会集团之间的“疆界”。因此该意识形态的最大失误也在于:将所有民众都“族裔化”,并在引导人们加强民族认同的同时,诱导了无谓的种族隔离、种族歧视和族裔冲突。这就使得民族主义变成了“有史以来最残忍的暴力机器”,“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制造“大规模的”、“理性的”暴力。这就是族裔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在社会群体中人为“划线”和“归类”的必然结局。同时,族裔民族主义也是滋生“白人种族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等极端民族主义的本源。
1.“白人种族主义”及其传播模式
自1600年起,“种族”是指“由被看做具有共同原种的人民组成的民族或部落”。现代人类的三大种族在人类学和生物学上属于同一的“智人”种属,在本质上无优劣智愚之别。然而,西方人利用人类外表征状的差异宣扬种族主义理论,把自己同种族的人看做“文明人”,把非我族类的人看做“野蛮人”,以此证明对殖民地有色人种的剥削奴役是合理的。种族主义是“那种以种族神话为依据,强调本民族无论在精神或血统或实践能力上均高于其他民族的现代意识形态以及受这种意识形态支配的大规模的种族歧视甚至种族灭绝行为”。
西方资本主义并不是只身来到东方这个边缘地区的,而是带着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盾牌”去到那里的;宗主国的资本家在列强和军队的大力协助下,对殖民地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和肆意蹂躏,还利用种族间生物学上的自然差异,炮制出形形色色的种族主义理论为其罪恶行径辩护。“白人至上论”和“有色人种劣等论”是种族主义理论的基本主张,而披着人类学、生物学等科学外衣的“族谱神话”是其理所当然的传播模式:白种殖民者以人类学为“科学”依据,宣扬人类起源的多元论并据此断言,宗主国的白人属于“优等”的文明种族,殖民地有色人种属于“劣等”的原始种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种族主义成为德国法西斯的指导思想,他们不仅鼓吹日耳曼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主人种族”,还宣扬有色人种是“劣等”种族、犹太人之于雅利安人犹如“魔鬼”之于“上帝”;纳粹宣传机器不仅借助“日耳曼族谱神话”着力培养和煽动德国人民对于德意志民族、元首的神秘主义妄想狂情绪,而且还辅之以“恐惧诉求”传播模式,把复杂的政治斗争简化为“我们”与“他们”、“好人”与“坏人”、“英雄”与“魔鬼”之间的“二元对立”模式,以唤起德国民众神秘的“迫害狂”情绪(如宣称德国人民正在遭受犹太人和俄国人的“迫害”)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妄想狂”情绪(如宣称德意志民族肩负着拯救世界的“神意”),最终提出了震惊世界的“种族卫生学”,对犹太人实施全面的种族灭绝政策。
2.“民族分离主义”及其传播模式
民族分离主义是现代民族与民族国家关系最不和谐的代名词。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中,民族主义的“双刃剑”效应表现在:对民族国家而言,民族主义是有效的社会动员手段,尤其在国家和民族危亡时期,民族主义能最大限度地“驱使数以百万计的人们甘愿为民族——这个有限的想象——去屠杀或从容赴死”;对一些渴望获得独立和主权的族群而言,民族主义这种意识形态则是导致流血冲突和政治危机的根本原因。在英国学者看来,在多民族的“族群国家”中,少数民族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老大难问题:“保护少数民族的条约一再受挫,而少数民族对自决、完全独立和分离的要求却在不断地膨胀,使大部分多民族国家中都存在分裂主义的潮流”,“分离主义者主要是要建立更多的民族国家,即使主权机制正越来越失去其曾经的意义”。
“民族自决”原则是民族分离主义者挑战国家主权并使其分裂行为合法化的理论依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自决”作为解决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由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在凡尔赛和会上提出,其本义是指“附属国和殖民地被压迫民族分离宗主国”的一种“自决权利”。然而这一原则本身却在后来引发了接连不断的“族裔冲突”和“民族分离主义”,反而因为它是肢解多民族国家的“杀手锏”而变成了当代“民族问题”的一部分,而根本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效措施。英国学者认为,“民族自决”原则有导致“巴尔干化”的危险。“巴尔干化”不仅意味着众多小国的诞生,更意味着不断的暴力冲突。因此把“民族自决”理解成所有民族都有权建立主权国家,则是一些国家陷入动荡和冲突的主要原因。当今全球将近200个国家、3000个语族和5000个少数民族都表现出了惊人的多样性和分离模式。对此,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认为:“如果每一个种族、宗教或语言群体都宣布建立国家,那么分裂会无休无止,全人类的和平、安全和经济福利将更加难以实现。”鉴于“民族自决”对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带来的不必要的威胁,国际社会不应将“国家”视为单一“民族”的体现,而应推崇和效法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中提出的“领土优先”的原则。
自近代以来,民族与国家关系有“一族一国”、“一族多国”、“一国多族”三种形式。在“一族一国”的单一民族国家里,民族与国家互为表里,民族主义所追求的民族目标与国家目标完全一致;由于西方殖民者的人为分割,阿拉伯“一族多国”的民族与国家关系格局“导致了国家认同、次国家认同和超国家认同之间的激烈竞争”;民族分离主义者主要集结在“一国多族”的多民族国家里,印度次大陆、高加索和巴尔干地区的危机主要是由民族分离主义引发的。其中,“人体炸弹”和“宗教布道”是民族分离主义最离奇的传播模式。例如,车臣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披着宗教的外衣,打着布道的招牌,进行分裂国家和民族的活动。民族分离主义通过与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结合,以借“肉弹”来“布道”的恐怖方式,大肆宣扬着“一个文化、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分裂主张。
三、公民民族主义的领土地缘范式
公民民族主义是以“领土地缘”认同为基础的一种国家地缘政治意识形态范式。鉴于它既坚持由“国家”来界定和主导“民族”,又坚持以领土认同为民族认同的基础,故它也可被称为国家民族主义或领土民族主义。在西方学者看来,美国、英国和法国都有资格被称为“公民民族主义”社会,是因为它们都建立在宪法或共和原则的基础上,而不是以共同族性为基础。在意识形态“招魂”实践中,公民民族主义“将民族视为共有一部法律、共享一个公众文化的公民的地域集合体”,视为“一种追求秩序和控制的民族主义”并“适应现存的民族国家的主导族体”。由此确定的核心思想是:民族就是在国家领土范围内享有“公民权”的政治共同体,该共同体的基本原则是:“成为一个民族国家的成员是拥有权利的先决条件,那些没有民族国家归属的人注定要丧失权利。”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里,公民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范式就是一种诉诸领土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的“摄魂大法”。就其运作方式和传播模式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领土民族主义的“领土空间”战略和“地理传播”模式
领土民族主义是政治地理学研究国家领土结构的一种研究范式。西班牙学者胡安•诺格立足于民族主义的领土向度,在其《民族主义与领土》一书中把民族主义视为根源于领土想象和领土传言的一种领土意识形态,还探讨了西方领土民族主义利用领土战略实施社会控制等问题。当今国家主权首先是用领土界定的。在这样的“领土国家”里,国家的边界限定着“一种社会计划的领土范围,同样也有利于确定一种意识形态”;领土民族主义作为有重要社会影响和扎根在领土空间中的一种政治意识形态,除对领土本身有所诉求外,还利用国家特有的空间、地方和时间建立起交互运用的地理学和历史学。故此在诺格看来,该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运动的独特之处就在于“重新定义地理空间”,即“把一块地方政治化,把这块地方视为历史的和特别的领土”。在此情况下,民族和民族国家等概念作为“凝聚社会”的控制方式也发生了由“强调群体”向“强调领土”的转移。总体而论,民族主义是资本主义在其发展史上为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服务的一种时空控制机制:如果说族裔民族主义是一种主要“偏向时间”的社会控制机制,那么公民民族主义就是一种主要“偏向空间”的国家控制战略,它主要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等三种空间控制战略。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领土民族主义的“领土空间”战略包括以国家占主导的“领土控制”和以民族为主体的“领土认同”两个相得益彰的方面。
在控制居民和资源时,领土战略是国家最常用的战略之一。领土本身就是一种用界线或边界界定的空间控制机制。现代主权国家划分领土的行为在每一寸土地上都留下了烙印,这一点在美国体现得尤为明显。美国的大部分领土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获取或征服而得来的。除了最早的l3个州以外,其他州和领地之间的划分都是联邦官员根据一个简单的标准化和几乎是几何形状的模式进行的。对没有悠久历史传统的美国而言,公民民族主义则是一种最能淡化“族群血缘”认同和强化“领土地缘”认同的“领土控制”战略。因为对美国这样的领土民族主义者来说,“领土就是承载民族过去的载体”,“领土是留到今天的过去之载体。民族的特殊历史就体现在民族占有的一块特殊领土上”,因而“在美利坚合众国,这种对过去的留恋,通过建立无数的国家公园和州公园、历史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原址地和历史纪念碑而得到了体现”,于是,“历史把一块土地民族化了,使那些最独特的地理因素有了神话内容和神圣情感,领土就这样变成了集体意识的载体”。
在传播民族主义的领土内容时,地理传播是最好的传播模式。首先,地图是传达民族主义信息最出色的信使。进入20世纪后,“所有人第一次生活在一张地图中,生活在一块被精确划定、被严格规定和彼此承认的领土上”,国家也成了一块被地图“封闭的和划定的领土”。地图就是将公民“定位”在领土地缘坐标上的一种意识形态载体。故美国的地图就变成了一个具有民族意义的地道偶像,这个偶像同国旗或其他民族主义偶像一样,在任何难以想到的地方都是人们熟悉的象征。其次,地理教学是培育“领土认同”的长效机制。在每个民族国家中,地理教学在强化民族认同中占有特殊的分量。从18世纪末到l9世纪初,美国的地理教科书都主张在北美大陆上的扩张,通过地图和彩页传播美利坚“民族天命”观。杰迪蒂亚赫•莫尔斯编写的《简明地理》、《美国地理》、《美国普通地理》等教科书明确主张向西部扩张,强调向西扩张领土可带来的各种政治、经济和民族安全上的好处,而不管这种扩张是通过合法途径还是通过武力实现的。
2.国家民族主义的“国族同化”和“熔炉超越”
西班牙学者罗伯特•法恩将现代民族主义划分为公民民族主义与族裔民族主义。二者在本质上是一对二元对立的范式,其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族裔民族主义主张由“民族”来界定“国家”,公民民族主义坚持由“国家”来界定“民族”、公民应报效国家。在此意义上,公民民族主义就是国家民族主义:对内,它既是强调“国族同化”的国族主义,又是推崇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国家主义;对外,它自诩为自由民主国家,标榜自己是与人为善的利他主义者,要与他国发展友好关系。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却总是贯彻“内外有别”、“黑白分明”的策略。
(1)“内外有别”的“国族同化”与“民族自决”。国家民族主义总是将一个主权国家视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在美国,“全体民族”一词直接指“整个国家”。⑥当民族在政治上被赋予了“国族”的内涵时,民族与国家互为表里被误读为:“民族即国家、国家即民族。”法兰西民族、德意志民族、美利坚民族就是作为政权主体意义上的“国族”。这种意义上的“‘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的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正如西方学者所言:“‘美利坚民族’、‘瑞士民族’或‘法兰西民族’”之所以能作为一个实体而存在,也不过是历史上政治制度的产物(即“国家将它们造就成了这样的民族”)。显然,这种以国家政体名义构建的“民族”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民族”,而是一种“政治法律共同体”的代名词。从政权主体的角度来看,美国仅仅是垄断财阀和金融寡头的美国,绝不是全体美利坚民族的美国。但西方民族主义之所以是一种相对进步的意识形态,是因为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同属于一个“民族共同体”这一共同的“民意基础”。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这种意识形态又是绝对虚伪的,因为它用民族的概念偷换了阶级的概念,进而以非本质的民族属性掩盖了国家的阶级本质。
对内的“国族同化”和对外的“民族自决”是最具美国特色的“内外有别”的利己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它在对内进行“国族”构建、维护稳定的同时,对外却反其道而行之,使世界日益“巴尔干化”。事实表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原则,是促使一些多民族国家民族分裂和流血冲突的“追魂散”。威氏双重标准的“民族国家理论”的概要是:对内,“国家是民族利益的最高体现,每个国家的人民都是一个整体统一的民族”;对外,“民族是国家合法性的最终依据,每个民族都应该拥有一个自己的国家”。对于民族与国家的特殊关系问题,英国学者沃森在《民族与国家》一书中指出:“国家可以不是由一个民族而由多个民族组成的一个共同体……那种认为每一个国家就是一个民族,或者所有主权国家都是民族国家的观点,与其对政治现实的模糊认识非常有关。”
(2)“黑白二元”的“肤色界限”和“双重标准”。一般的明智的观点认为,美国一直是一个有效的民族熔炉,只有黑人除外。缘起于近代移民历史的美利坚民族国家,它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更强调“多种族多元文化的大熔炉”战略。1908年,剧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创作的《熔炉》剧作声称:“阿美利加是上帝的坩埚,一个让所有来自欧洲的民族得以融化和改造的熔炉!”此后,“熔炉”一词遂成了美国公民民族主义诱人的口号。
然而,在美国,基于“肤色界限”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却极其顽固,美国的种族观植根于奴隶制。按照独立宪法规定,奴隶的社会地位低于自由人,为了便于纳税和人口统计,奴隶只被看做60%的自由民,不被视为公民。美国学者内森•格拉泽和莫伊尼汉在《超越熔炉》一书中探讨并批判了美国“黑白二元”的族性关系问题。此书出版后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种族的“黑白二元”结构不但没有瓦解,反而变得更加复杂。无怪乎西方学者嘲讽说:“熔炉确实在熔化着,然而它却是一个白色的熔炉。”
美国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是对外争取美国全球利益最大化的双重标准化的工具。这一对外政策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至今一直没有改变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美国和英国之所以扶持欧洲的法西斯式的极端民族主义,就是为了借以消灭威胁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工人运动和左翼势力;20世纪50~60年代美国之所以发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就是为了遏制共产主义性质的新民族主义“病毒”在欧亚大陆上的蔓延;冷战之后,美国打出“人权干涉”的旗号,在一些不听话的“流氓国家”或“失败国家”里挑起族群矛盾、制造种族仇杀,借以分裂瓦解这些假想的“敌对国”;进入21世纪后,美国又打出了“全球反恐”的“义旗”,而“敌对国”境内的民族极端主义恐怖行为,却被美国称为“民主运动”或“民族独立”;那些对美国的安全和利益构成实际威胁或潜在威胁的行为也被美国定性为“恐怖主义”,并采取单方面的军事行动予以坚决歼灭。
四、结语
民族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或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细胞,但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则是自西方资本主义诞生以来的一种特有现象。西方学者在批评民族主义时,说它是一头善变的野兽:“脾气好的时候,它可以把人类从殖民压迫中解放出来并使分离的人们统一起来,但同时它也会将那些被认为不属于‘自己’的人排除在外,只认可‘自己人’。它通过家庭、温暖和爱来吸引我们,但却把个人生活的情感换成了政治生活的情感,因而剥夺了其价值。”其实,西方国家所发明的民族主义是一种阶级性和欺骗性极强的意识形态陷阱。尽管它在诞生之后也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它的消极影响更让人刻骨铭心。这是因为民族主义先天具有“唯我性”的理论缺陷,在这种意识形态误导下,“整个民族可以实行一整套最恶毒的利己主义计划,而一点也意识不到他们在道义上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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