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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保松:市场自由主义相信什么——再与王建勋商榷

周保松 · 2012-11-14 · 来源: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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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不是所有人享有平等的自由,而是有钱人较穷人享有更多的自由。资本主义不仅导致巨大的收入不平等,也导致巨大的自由的不平等。

  许多人一定会说,自由。谁的自由,所有人的自由。如何保障这些自由?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竞争性市场。我之前发表的《市场、金钱和自由》和《贫穷、自由与公正》,挑战了这种观点。我的理由很简单:市场中不是所有人享有平等的自由,而是有钱人较穷人享有更多的自由。

  1

  这样的观点,引来许多笃信市场的朋友的严厉批评。为什么呢?我猜多少是因为触着了他们的软肋。众所周知,市场自由主义不遗余力替资本主义辩护,甚至反对国家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教育、医疗、房屋、失业救济等基本福利,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意味着要抽富人更多的税,而抽税形同劫富济贫,损害了富人的自由,而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因此,即使面对严重的贫富悬殊,市场自由主义仍然可以声称,为了个人自由,这些代价都是值得的。自由,成了捍卫资本主义的马其诺防线。

  我的文章却指出,这道防线并不存在,因为富人和穷人其实享有不一样的自由。资本主义不仅导致巨大的收入不平等,也导致巨大的自由的不平等。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否定市场有许多其他优点,但却至少说明,“市场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每个人享有平等的自由”这一说法,其实是个迷思。迷思一旦被打破,市场自由主义遂不能再轻易以自由之名,一刀切反对国家基于正当理由而推行的社会福利政策。这也意味着,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自由右派要自由,自由左派要平等」的看法,其实颇为误导。两派真正的争论,不在于要不要自由,而在于要什么性质的自由,自由如何公正分配,实现自由需要什么条件,以及谁来满足这些条件等。

  廓清这些理论误区后,自由主义就不必无条件地和资本主义捆绑,并对后者导致的社会不公保持沉默或强为之辩。自由主义不是也不应是为现有体制及既得利益者服务的意识形态。相反,自由主义立足于自由和平等,有普遍性的道德关怀和对社会公正的坚持,既追求政治上的权利民主宪政,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尊重,也追求经济上的公平分配。我站在自由主义的角度批评市场自由主义,目的不是要取消市场或主张大国家主义,而是尝试反思自由主义的道德基础,恢复它的批判精神,并论证其在今天中国语境下的道德吸引力。

  在这次论争中,最关键的问题,是金钱和自由的关系。但绝大部份批评,似乎均未能准确把握我的论点,包括最近再次长篇回应我的王建勋先生。(见《市场是自由与公正的天然盟友》,《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2012年10月16日。)故我在此再作回应。

  2

  先重温一下自由的定义。当一个人能免于外在干预或强制而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时,他就是自由的。据此,监狱中的囚犯是不自由的,不论他是否罪有应得;同样地,我们没有自由在明令禁烟的场所吸烟,或收到税单时不缴税,否则会受到法律惩罚。这个定义,有时被称为消极自由,也为市场自由主义者普遍接受。现在的问题是:在一个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的社会,在其他条件相同下,穷人会否因为缺乏金钱这一事实本身,从而客观上较富人受到更多外在限制,因而享有较少自由?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为方便讨论,让我举一例。设想有两个国家。A国法律规定,所有国民都不可以出国旅行。如果有人强闯边境,会被警察拘捕。也就是说,A国人民没有出国的自由。B国是一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所有人都可凭护照出国。富人有护照有机票,所以可以不受任何阻挠,顺利通关上到飞机。穷人也很想去旅行却没钱买机票,结果在海关前被警察阻挡。他努力想闯过去,结果被拘捕。警察对穷人说:“根据法律,你必须用钱买一张机票,才能免受武力的强制上到飞机。钱,是你获得这种自由的必要条件。”许多人以为,只要富人和穷人都可以申请护照,就已享有相同的自由。实际上是即使你有护照,却没有钱,一样会受到强制而无法出外旅行。换言之,在这种情况下,富人较穷人多了行动的自由。

  以上例子说明,A国和B国对自由的限制,其实都来自法律。要理解金钱和自由的关系,就必须将它放在特定的产权制度下来理解。B国实际上规定,所有私人财产都受法律保护,而在绝大部份情况下,金钱是使用及占有他人财产的必要条件。金钱是市场的交换媒介,并由国家法律赋予其权威。许多人误以为市场是独立于国家的自足体系,其实市场的游戏规则,包括私产和契约制,都是由国家制订并以武力维持。穷人没钱而又想得到他人的物品,就会受到国家干预。

  这就是我再三阐述的基本论证。这一论证如果合理,即表示在一个贫富悬殊且大部份财富集中在小部份人的社会,穷人较富人事实上少了许多自由,而这是某种法律制度下的结果。读者须留意,这是一个内部批评:我是在接受市场自由主义对自由的定义的前提下,指出财富多寡和自由多寡的内在关联,然后指出富人和穷人享有相同自由的说法并不成立。

  但我必须强调,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穷人可以仅仅因为不平等的经济自由这一事实本身,就有充分的正当理由要求平分富人的财产,更不意味着我们因此要否定市场和私产制度。但它意味着,如果市场自由主义真的重视人的自由,同时相信每个人都应享有相同(或相当程度)的自由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那么一个贫富悬殊却又反对任何财富再分配的市场制度,就不可能是它要追求的目标。

  3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对我的反驳。一个最普遍的批评,是认为穷人根本不应享有强占或抢劫的自由。例如王建勋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说:“如果流浪汉不试图强占或者抢劫商店里的面包,他的自由丝毫不会丧失。尽管他会挨饿,但这与自由的失去完全是两回事。”王先生在这里其实并没有真的在反驳我。承认穷人因为缺乏金钱而因此缺乏自由这一事实是一回事,因为缺乏金钱而去抢劫他人是不道德的是另一回事。前者并不涵蕴后者,而我一直论证的是前者。事实上,许多国家正因为担心出现后者的情况,所以才由政府提供各种福利,满足公民的基本需要。

  但王先生在这里似乎同时想说,流浪汉只要挨饿而不去强行索取面包,他的自由就不会有丝毫丧失,例如警察不会来干涉你。但王先生岂不是因此同意,如果流浪汉没有钱而又想得到他人的面包,他的自由就会受到警察限制?而钱,岂不正是令得他免受这种限制的必要条件?由此往下想,一个身无分文且饥寒交迫的流浪汉,和一个身在监狱的囚犯,是否同样处于不自由的状态?囚犯拚命挣扎却不得其门而出,当然没有自由。如果没有他人好心施舍,流浪汉同样不可能免于警察限制而得到衣服、食物和居所。在他的四周,私有财产法竖起一堵堵无形的墙,阻碍他得到这些物品。而对于富豪来说,这些墙却可轻易推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王先生仍然坚持说富豪和流浪汉享有相同的自由,那着实教人不解。

  我相信,王建勋先生真正在谈的,其实是私有财产权,而不是自由。例如他说,私有产权在“保护权利人财产的同时,对他人施加了不得干涉或者侵犯的义务。”正因为他先假定了面包是店主的私有财产,他才会说流浪汉不可以强占或抢劫,因为这样做侵犯了店主的财产权。所以, “任何人都不享有获得某件特定商品的自由。如果一个人想要获得某个商店里的某块面包,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也就是说,王先生是在确立了私有财产权的前提下来谈自由。

  王先生没有意识到的是,一旦接受这种思路,他就不能再坚持原来的平等自由论证,因为正如我在上篇文章中指出:“私有财产权在概念上有自由和不自由两面:它保障了有产者自由支配他的财产的同时,必然也在法律上限制了其它人使用这些财产的自由。所以,当世界大部份土地及生产工具被一小部份人垄断后,那些没有能力和机会拥有财产的人,客观而言,在经济领域享有的自由自然少得多。”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接受私有财产权在制度上的优先性,有产者和无产者就不可能有平等的自由,而这正正解释了贫穷和自由的关系:穷人缺乏钱,所以不能免于法律限制而去使用和占有属于别人的财产,因此缺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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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我们见得很清楚,王建勋先生实际上是在诉诸私有产权,而不是平等自由来为资本主义辩护。读者看到这里,或会感到有点意外,因为长期以来,在许多人的想象里,在各种政治理论中,将自由放到最高位置的,正是鼓吹小政府大市场,反对任何社会福利的市场自由派。但我们现在却见到,市场自由主派真正在意的,其实是私有产权,而不是平等自由,而前者不仅不会导致后者,反会在制度上合理化和强化自由的不平等分配。

  这不仅是理论分析,更是无数人生活中的真实感受:残酷的全球资本主义竞争,令土地财富生产工具愈来愈集中在大财团和大资本家手上,无数穷人在生存边缘挣扎。他们承受的,不仅是物质的匮乏,同时是自由的缺失。他们生命中许多重要的门,因为贫穷而被一一关上。而我们不要忘记,关上这些门的,不是市场,而是国家,是国家在支持一种私有产权至上并以武力维持的制度。市场自由主义者却告诉我们,对不起,这已经是各种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因为我们必须无条件捍卫私有产权。他们遂无法理解席卷全球的“我们都是99%”反资本主义运动的人的愤怒和绝望,遂继续活在自己编织的世界,并自我感觉良好。

  或许有人会说,这都是西方资本主义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那么,我们就需要问,今天中国的农民、工人、失业者、老弱伤残者,他们在生活中承受的压迫和不公,包括过长的工作时间和过低的工资,恶劣的工作环境,子女教育困难,医疗保障缺乏,居住环境困窘,日益商品化的社会关系,以及经济自由的不平等,这些都和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无关?退一步,即使无关,那么出路是否就是将中国变为更赤裸的市场社会,而不是在完善市场体制的同时,要求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并以更合理更公正的方式来分配社会资源?更重要的是,如果这就是自由主义的立场,那么对于无数受压迫的人来说,这样的主义有何道德吸引力?如果自由主义所许诺的,只是个机会不均,贫富悬殊,阶级对立,弱无所顾老无所养,人们活得没有安全感没有尊严的社会,那么没有人会愿意成为自由主义者。

  最后,市场自由主义者或会问,即使你所说都有道理,难道我们因此要全盘放弃私有财产制?不是。而是我们首先要问,私有产权为何如此重要?王建勋先生说得好,私有产权最终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独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既然这样,我们应该问下去:怎样的产权制度,怎样的资源分配,才能够保证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从而活出独立自由丰盛的人生?这是自由主义的关心所在,而市场资本主义不是它的答案。

  注:出国旅行的例子,借用自AdamSwift,PoliticalPhilosophy(Polity,2001),pp.57-58.

  王建勋先生的文章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b361db0101b6sd.html

  相关讨论见微博:http://weibo.com/pcchow

  附:市场是自由与公正的天然盟友

 

 

  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按:本文刊于《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2012年10月16日,发表时略有删节,这里是全文。)

  在其新近发表的“贫穷、自由与公正”一文里,周保松先生对质疑的声音做了些回应,并继续批判市场自由主义。他称:“市场自由主义不仅无法保障每个人在市场享有平等的自由,同时更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见《南风窗》2012年第19期)

  毋庸置疑,在这个对市场充满疑虑甚至大加挞伐的时代,周先生的看法颇有吸引力,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市场的观念与实践均遭到严重扭曲的社会里。市场自由主义真是自由与公正的敌人吗?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它是自由与公正的天然盟友;逾越本分的利维坦,才是自由与公正的真正敌人。

 

 

  市场自由主义主张什么?

 

 

  周先生对市场自由主义的责难,部分地源于他对这一理念的误解。譬如,周先生说:“市场自由主义对国家有天然的戒心,所以主张严格限制其权力,并将一切交给市场……。”前半句没错,但后半句出了问题,因为市场自由主义从未主张“将一切交给市场”——至少就我所理解和支持的版本而言。相反,它认为,除了国家和市场之外,还存在着公民社会,且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市场自由主义看来,市场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部分)私人物品——比如面包、电脑等,公民社会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部分)私人物品和(部分)公共物品——比如救济穷人或者举办慈善事业等,而国家的主要任务则是提供市场和公民社会均无法提供的(其他)公共物品——尤其是国防、治安、司法等。这三者同等重要,并行不悖,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发挥着相应的作用,并且,如果市场或者公民社会能够提供的物品,不应通过国家来提供,因为国家的组织和运作方式使其不可避免地带有强制性——而这是自由与公正的最大威胁之一。

  市场自由主义与左翼自由主义——周先生曾使用此语并认同其理念——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前者主张,属于市场和公民社会的领域,国家不应当干预,且国家的行动应降低到最低限度,而后者则主张,市场应当受到国家的干预,国家的行动不应局限于提供市场和公民社会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二者之间分歧的核心是,国家的边界究竟应划在何处?出于对权力、强制和暴力的担忧,市场自由主义对国家怀抱高度怵惕之心,认为市场和公民社会能够完成的任务,不应该让国家介入。出于对市场和民间的不信任,左翼自由主义对国家颇有好感,认为国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通过强制进行再分配等。简而言之,前者更相信市场和公民社会,更相信平等自愿的交易与合作;后者更迷恋国家的作用,更迷恋通过权力和强制实现财富平等等目标。

  作为批评市场自由主义的证据,周先生说:“今天的民主国家,真的彻底奉行这种主张的,少之又少。”在这里,周先生将经验判断与价值判断混淆在了一起。有多少国家奉行市场自由主义,与这种主义是否站得住脚或者是否合理,完全是两回事。哪怕没有一个国家奉行它,丝毫不影响其在理论上的自洽性或者伦理上的正当性,正如,哪怕没有一个国家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丝毫也不影响其正当性一样。在一定程度上讲,市场自由主义是一种理想,一种珍视自由的社会治理理想。在这个大多数国家都奉行凯恩斯主义的时代,这种理想受到冷落不足为怪。

  周先生说:“欧洲许多民主国家高税收高福利,市场自由受到不少限制,却很少人会因此说它们不是自由社会。今天的中国享有相当高程度的经济自由,却很少人会因此说它是自由社会。”“自由社会”当然意味着,一个社会中不仅有市场自由,而且有周先生提到的言论、结社等公民与政治自由。尽管二者并非“蕴涵”关系,但二者并非毫不相干。如果周先生所说的“市场自由”意味着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受到良好保护的话,那么,市场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被取消之后,公民自由和政治自由恐怕也难以受到保障,因为私有产权是个人获得独立、尊严、自治之基础,契约自由乃人们自愿合作与共治之前提。历史上的命令经济或者计划经济尝试,无一不是通往奴役之路。值得强调的是,对“自由社会”的衡量,一方面应看一个社会是否满足最低的门槛,另一方面应看满足这一门槛之后的程度差别。这意味着,不仅存在着“自由社会”与“非自由社会”的区别,而且在“自由社会”的群体内部,亦存在着自由程度的不同。

  依此逻辑,欧洲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之所以还被认为是自由社会,系因为其市场自由受到的限制程度有限——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尚未受到根本性的动摇,与中国的市场自由受到限制的程度根本无法相提并论。这一点,只要我们看看一些智库发布的各国经济自由指数排名,便一目了然。譬如,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2012年对全球179个国家经济自由的排名中,尽管欧洲的福利国家几乎都位列10名之后,但基本都排在前50位,而中国则排在第138位——属于“基本上不自由”(mostly unfree)的群体。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领衔完成的2012年世界经济自由指数也大致相同,中国2010年的经济自由度在144个国家中排名第107位。可见,当周先生说“今天的中国享有相当高程度的经济自由”时,表明他对中国的经济现状了解不够。

  其实,即使没有这种排名,凡是生活在中国的民众也不难感受到经济和市场受到控制的严重程度。比如,这里的私有产权几乎得不到有效保护,强征强拆的事件频繁发生。再比如,石油、电信、电力、银行、铁路、教育、传媒、医疗等几乎完全控制在政府手里,行政垄断无处不在。大量商品的价格都受到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市场进入的壁垒随处可见。连政府自己都知道这一点,不然,它也不会发布一个又一个的政策或法令鼓励民资进入某些领域。怎能说中国享有相当高程度的经济自由?

 

 

  富豪的自由多于流浪汉的自由?

 

 

  周先生耿耿于怀的命题是,富豪的自由多于流浪汉的自由。他一再举例论证这一看法,但在我看来,其论证无法成立。周先生的例子是:“想象自己有一天成为流浪汉,饥寒交迫,却不能免于店员的阻挠而在面包店取得一块面包,因为你没钱付。然后,亿万富豪可怜你,给你十元,你再次走进面包店,将钱递给店员。很神奇地,店员不再阻止你,你可以自由地取得那块面包。也就是说,这十元,令你获得了拥有那块面包的自由。这是否说明,你和亿万富豪在市场中,享有的自由其实极不一样?”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颇有迷惑性的例子,而且充分利用了人们对待富豪和流浪汉的不同心理。

  其实,这个例子中的问题十分明显。首先,任何人都不享有获得某件特定商品的自由。如果一个人想要获得某个商店里的某块面包,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不论他是富翁还是流浪汉,而这种代价在当今社会里通常是钱——尽管它不限于钱。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享有强占或者抢劫的自由。其次,如果流浪汉不试图强占或者抢劫商店里的面包,他的自由丝毫不会丧失。尽管他会挨饿,但这与自由的失去完全是两回事。再次,富豪给流浪汉的十元钱的确可能使后者获得那块面包,但这十元钱换来的是一块面包,而不是自由。也就是说,这十元钱,令流浪汉获得了“那块面包”,而不是获得了“拥有那块面包的自由”。因为没有人天然地享有此种自由——它完全不同于言论、宗教等自由,要想获得那块面包,必须付出代价并获得卖主的同意,正如没有任何人天然地享有在香港获得一套住房的自由一样。富豪比流浪汉多的是钱,而不是自由,除非周先生认为钱和自由之间可以划等号。

  钱的广泛使用让很多人误以为,有钱就可以做任何事情——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有了钱也就等于有了自由,一个人钱越多自由就越多。这种流行的看法经不起推敲。即使对于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而言,如果他想购买的某件物品被卖家拒绝了,他照样无法获得此物品。难道我们能说富豪的自由此时受到了限制?如果该富豪想用他所有的钱购买一个妙龄女子的婚姻而被拒绝——其痛苦程度或许不亚于一个吃不上面包的流浪汉,难道我们能说富豪的自由此时受到了限制?我们只能说,富豪的交易遭到了拒绝——无法获得某件物品或者某个人的婚姻,而不能说他的自由减少或者丧失了。

  试想一下,假如在一个社会中,人们用来购买商品的不是钱,而是相貌、出身、教育程度、急需程度或者其他任何事物。比方说,一个人长得越漂亮,出身越卑微,教育程度越高,或者越急需,他能获得的商品就越多。难道我们能说一个人长得越漂亮、出身越卑微、教育程度越高或者越急需就越自由吗?恐怕没人会这么认为。

  周先生说:“钱,是在法律界定的产权世界中的通行证。更形象一点,私有产权就像在我们活着的世界,设下一道道藩篱,并由国家武力在背后支持。我们努力赚钱,就是希望用钱移走这些藩篱,从别人手中得到我们想要的商品。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富豪较流浪汉多许多自由,因为钱是免于外在干预而拥有商品及服务的必要及充份条件。”

  其实,钱只是一种交易媒介,本身没什么价值。它之所以看起来有价值或者重要,是因为面包、衣服、电脑、房子等有价值或者重要。人们之所以选择用钱进行交易,是因为它比相貌、出身、教育程度、急需程度或者其他大多数东西都更容易度量,而不是因为钱可以买来自由。让一个人免于外在干预的不是“钱”,而是“不强行消费”。周先生说我混淆了概念分析和价值判断,这哪里存在什么价值判断?分明是周先生将“没钱”和“强行消费”捆绑在了一起,假定一个没钱的人必然会强行消费,因而其行为必然受到干预。哪怕是一个亿万富翁,如果他到商店里强行消费,照样会受到外力干预。可见,不是他有没有钱,而是他的强行消费行为,导致了他受到干预。

  将私有产权视为“樊篱”的看法,是一种颇有误导性的见解。私有产权并不是“设下一道道樊篱”,而是保护每个人的所有——无论其富有还是贫穷,让每个人都有了独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并界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可能有人会说,私有产权对一个流浪汉或者身无分文的人不是樊篱吗?当然不是,因为流浪汉的生存和发展也必然依赖私有产权,否则,他一天也存在不下去。比如,当流浪汉依靠施舍获得了一块充饥的面包之后,他就获得了它的所有权,就可以自由决定如何享用以及何时享用这块面包。如果有人从他手里抢走了这块面包,那就构成抢劫,而这与抢劫一个富翁的万贯家财毫无区别。更加重要的是,私有产权给一个流浪汉提供了摆脱流浪、过上体面生活甚至成为富翁的可能。如果他因为辛勤劳动或者发现自己有某种才能而积累了一些财富,对这些财富的私有产权即是确保其摆脱流浪、过上体面生活乃至成为富翁的关键。没有这种私有产权的保障,他也许永无出头之日,甚至随时都会饿死。

  周先生反复强调:“私有财产权在概念上有自由和不自由两面:它保障了有产者自由支配他的财产的同时,必然也在法律上限制了其它人使用这些财产的自由。所以,当世界大部份土地及生产工具被一小部份人垄断后,那些没有能力和机会拥有财产的人,客观而言,在经济领域享有的自由自然少得多。”在我看来,私有产权并非“在概念上有自由和不自由两面”,而是在保护权利人财产的同时,对他人施加了不得干涉或者侵犯的义务。这不是私有产权的独有特征,而是所有权利都具有的本性。比如,对于一个人的人身权,他人同样负有不得干涉或者侵犯的义务。难道说人身权也有自由和不自由两面?

  至于说“世界大部份土地及生产工具被一小部份人垄断”,更是令人费解。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拥有土地的个人数不胜数。而在中国这种实行土地公有的国家,土地控制在政府和所谓的“集体”手里。哪里存在一小部分人垄断?中国的城市土地倒是垄断在政府手里,但那恰恰不是产权私有的结果。“生产工具”意味着什么?电脑、汽车、房子等是“生产工具”吗?无数的民众都拥有这些东西,怎能说被一小部分人垄断?严格而言,政治经济学中的“垄断”概念,意味着供方只有一家。世界上的土地和生产工具分散在无数个人手里,哪是什么“垄断”?况且,在现代社会,拥有土地或者所谓的“生产工具”者未必是富人,真正的富人可能拥有的是股票证券或者知识产权。

 

 

  市场是贫富差距的罪魁祸首?

 

 

  周先生称:“我质疑的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即视市场为最高最神圣的价值……。”且不论“市场原教旨主义”这种表达的含混性,周先生极大地误解了市场自由主义的市场观。在它看来,市场根本不是一种“价值”——更谈不上什么“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而是一种机制或者过程,是一种资源配置与商品交易的机制,是无数平等的主体自愿合作与互动的过程。这种机制或者过程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它象自由、平等、正义等一样是一种价值,而是因为它与这些价值之间存在着亲和性。市场自由主义并不崇拜市场,而是充分认识到这种机制对于实现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的重要性,充分尊重它在特定领域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尊重自然规律一样。

  在周先生看来,市场的可恨之处在于,它是贫富差距的罪魁祸首。他说:“放任市场最大的弊端,是它会导致极大的贫富差距。道理不难理解。市场竞争的逻辑,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不平等遂无可避免。……”这是极为流行的看法。其实,导致贫富差距的不是“市场”——因为它只是一种交易机制或者过程,而是各种各样的政治与法律制度,以及周先生提到的“出生地点、自然禀赋、家庭背景、社会阶级”等因素。市场只是个杠杆,本身没有任何偏好,不能决定一个人是贫穷还是富有。或者说,市场是中性的,它既不偏爱富人,也不歧视穷人,而是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平等与自愿是市场的基本特征。

  人们往往看到市场上的交易者中,一些人赚了很多钱,而另一些人赔了很多钱,就误以为这是“市场”的错误或者不人道导致的。其实,这种赚或者赔,并非“市场”导致的,而是交易者的判断力、勤奋程度、人们的供给或者需求等诸多因素导致的。也就是说,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是市场的错误,实际上是参加交易者自身的错误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将人自身的错误或者其他因素带来的贫富差距归结为市场的错误或者不人道,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流行的偏见之一。

  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政治与法律制度不公正——比如歧视农民、行政垄断等,导致了贫富差距,人们应该做的是竭力改革或者废除它们,而不是迁怒于市场。如果一个社会中的贫富差距是因为“出生地点、自然禀赋、家庭背景、社会阶级”等因素造成的,人们该做些什么?人为地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如果让政府采取某些措施改变这些差异,结果恐怕会更加糟糕,甚至是灾难性的。比如,如何做到让所有的人都出生在一个地方?强迫他们都住在一起?其实,只要一个社会里存在迁徙自由,出生地点所造成的影响将大大降低。再比如,如何做到让所有人的“自然禀赋”都一样?除非是把人当作机器塑造,否则,他们的身高、容貌、智力、体力等诸多方面必然不同。难道政府能在不侵犯人们自由的情况下消除这种不同?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美貌或者智慧获得了更多的财富,此人何罪之有?对他人负有何种义务?

  其实,即使我们从头建立一个社会,并且假定这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在自然禀赋、家庭背景等方面完全一样——即他们的起点完全相同,也可以想象,一旦允许这个社会中的成员自愿合作和自由交易,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就会马上出现,因为有的人勤奋,有的人懒惰,有的人智慧,有的人愚笨等。可见,试图消除人们之间在自然禀赋、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对于解决贫富差距是徒劳的。还是密尔说得好:个体的差异,本身就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在很大程度上讲,在一个政治与法律制度公正的市场经济社会里,真正决定一个人是富裕还是贫穷的往往是消费者。如果一个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他就可能成为富翁;否则,他可能沦为乞丐。在市场上,消费者是“上帝”,是“王者”,消费者通过“用脚投票”决定了一个人的财富。譬如,乔布斯之所以成为亿万富翁,并不是因为市场偏袒他,而是因为他懂得消费者的偏好,并设计出了令消费者爱不释手的苹果产品。也就是说,是消费者的需求让乔布斯拥有了巨额财富,而不是所谓“不道德的市场”从中作祟。如果消费者不买乔布斯的账,他可能一贫如洗,甚至流浪街头。

  周先生指责美国和香港的贫富差距,仿佛其是由于那里的经济自由造成的。但迄今为止的实证研究,均没有证据表明经济自由会导致贫富差距,或者,至多可以说,目前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相互矛盾的结论。对于香港这个经济自由度排名第一的地方,有人认为,其基尼系数较高的原因,部分地是由于那里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在过去几十年中,香港的核心家庭和孤寡老人家庭大大增加,而这部分地导致了基尼系数的上升。而美国的基尼系数较高,有人认为其宽松的移民政策、社会结构变化等多种因素都扮演着某种角色。同样不可忽略的是,中国等经济自由度很低的国家,基尼系数也很高,甚至远高于那些经济自由度很高的国家。

  对于政治和法律制度之外的因素造成的贫富差距,周先生主张通过国家和强制措施减小或者消除,而不相信公民社会和民间慈善的力量。他认为贫富差距是一个“本来属于分配正义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和正义无关的可做可不做的慈善问题”。而在我看来,那些由于政治与法律制度之外的因素导致的贫富差距,根本与正义无关,所谓“分配正义”,不过是一种迷人的幻象,追求它的结果是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通过公民社会和民间慈善缓解贫富差距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合乎正义的,与通过国家和强制来实现这一目标适成对照。周先生追问:“使得慈善家拥有巨额财富的制度本身是公正的吗?”除非一个人能证明某种特定制度不公正,否则,没有理由假定慈善家的巨额财富都来路不正,比如盖茨和巴菲特的财富。难道天下存在一种公正的制度,必将导致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巨额财富?

  周先生认为,市场自由主义“只为有钱人服务”,带来“种种压迫剥削”,而他主张的国家干预主义进路则关注“弱势群体利益”,回应“人民承受的不公和苦难”。这些话语至少自十九世纪以来就不断在人们耳边回荡,对资本主义的痛恨造就了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然而,这些试验的结果无一不是灾难性的。不可忘记的教训是,目标与手段完全是两回事,再美好的目标,若没有正当的手段,结局也必然事与愿违。

  市场自由主义看起来冷酷无情,但它是自由与公正的真正朋友,因为它让市场和公民社会发挥最大的作用,而基于自愿合作运转的市场和公民社会,没有利维坦的强制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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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8. 否定了错误,并不代表问题不存在了
  9.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10. 张志坤|“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将向何处去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送完一万亿,再送一万亿?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5.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6. 朝鲜领导落泪
  7. 读卫茂华文章:“联想柳传志事件”大讨论没有结果,不能划句号
  8.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9. 司马南|南京市政府通告里面没讲的内容
  10. 房地产崩盘,对经济的影响超出你的想象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郝贵生|如何科学认识毛主席的晚年实践活动? ——纪念130周年
  3.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5.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8.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9.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0.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儿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相约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关于推出纸质阅读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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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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