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企改革方案(讨论稿)
陈朝文
国企改革成功与否,关系到改革的成败,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改革,现在应该总结出有理论有经验教训的国企改革方案。
前 言
一、改革的根据——国企是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体制
理论根据:
1、马列国家自行消亡学说
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社会生产、经济、政治,——就没有也不会再出现剥削;就没有阶级;就没有阶级矛盾、阶级对立;就是人民自己组成权力体系、体制管理社会,国家就“失业”自行消亡。
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开始自行消亡过程了,他不可能是这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国有国营肯定不是这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体制。
2、马恩的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理论
恩格斯写道“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未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现在个别人物和整个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在他们的著作里,都是这样写的。这是他们科学论证后的科学结论。这是社会主义名称的科学根据。
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是没有收益、仅是生产工具的占有。马克思写道:“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他这里写的“个人所有权”,是指生产即劳动价值归创造者个人所有的所有权。
3、实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联合劳动体所有生产方式,是有条件要求的
人们基本不贪婪,自私自利思想不严重;适应、习惯、意识观念了联合劳动体的体制;有集体主义思想、觉悟、精神;有当家作主的能力、水平。不具备这些条件,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就会被偷光,抢光;生产归联合劳动体即创造者所有,就有可能不管社会管理、发展、进步的需要,分光吃光;人们为各自的利益而争抢、争斗,必垮掉,更不要说发展壮大了。
只有在共产党领导的国有国营体制里,在党的领导、帮助、教育、培养下,这些条件才能逐渐发展,成熟起来。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是不能直接变革到完善的、成熟的社会主义的,必须用一种经济体制来过渡,才能到达彼岸。所以,共产党领导的国有国营,就是从资本主义到完全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经济体制。
4、国有国营属于“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的经济体制
它仍是社会极少数人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仍是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创造利润生产方式的生产;仍是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少数人掌握分配权。
二、改革的原因——国企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前,主要是企业活力不够,职工的生产、革新积极性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存在极少数人出工不出力,偷偷干私活的问题。企业经济效益不是很理想。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国家所有,成了不受约束、监督的具体掌握企业所有权的官员所有;职工又完全成了雇佣者。
三、改革的底线——决不能否定国企
国企改革,是对它的完善,发展,进步,绝不是否定、颠覆它。因为,没有国企,就没有初级社会主义;没有初级社会主义,就没有完善、成熟的社会主义,就没有人民的彻底翻身解放,完全当家作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所以,国企改革与国企否定,是两个概念,是两类人群对国企不同性质的态度、行为。
如果造成大批国企破产倒闭,不管主观动机如何,实际是对国企的破坏,颠覆;把生产、经营、资金运转都正常的国企,卖给私人变成私有资本,就是对社会主义的颠覆。
改革总目标
把国企改革为党领导下的初步的联合劳动体,职工们在党的领导下当企业的家,作企业的主,实现初步的经济民主;使其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
改革具体方案
一、改革成联合劳动体有偿使用国有生产资料,企业就是职工们的企业
1、企业支付比金融市场低的资金利息,有偿使用国家配置给企业的有劳动价值量的生产资料,资金等。因为整个社会使用他人所有的资金,都是要支付利息的。
2、企业无偿使用国家配置的没有劳动价值量的自然资源等。
3、国家对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财产、资金,自然资源,有无可争议的管理权,他有权随时到联合劳动体核实自己所有的财产量,检查是否受到侵蚀,损失,检查联合劳动体对自己所有财产、资金、自然资源等的管理。
4、联合劳动体必须保证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资金的安全,不容侵蚀。
5、国家有权对联合劳动体侵蚀国有财产,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
6、如此改革的根据、理由:
⑴国家把企业租赁给职工们后,自然就是职工们生产劳动生活的企业;⑵是职工们的企业,就是他们的大家庭,他们更关心、爱护企业;⑶是职工自己生产劳动生活的企业,他们的劳动积极性,聪明才智,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主动发挥出来。
二、改革成联合劳动体创造的价值分配之前归联合劳动体所有
也就是说,联合劳动体的生产归联合劳动体所有。
1、国企经济效益定义改革:从资本利润改革为人平均创造价值量。
2、人平均创造价值量计算公式:
(总销售、服务收入-没有劳务费的所有成本)÷企业总人数=企业经济效益
3、国企经济效益所有权改革:从归国家所有改革为分配之前归企业所有。
4、如此改革的根据、理由:
劳动成果、价值量本来就是职工们劳动创造的。这才是物归原主的改革。
三、国家征税费、利润改革为收取社会各项所需基金
从可行性、具体方式来说,这和国家规定,个体户给国家上缴多少税费,生产队给国家上缴多少公粮差不多,能保证社会正常需要。
1、国家根据社会管理、公用事业、救济、发展、进步等的需要,确定社会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部分,来分配安排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
2、国家下达每个生产经营单元上缴国家基金的任务,下达的根据是,参照累进税原理,决定人平均实现的价值量按什么比例上缴社会。
3、联合劳动体必须按时足额完成上缴社会基金。
4、国家有权处罚联合劳动不上缴社会基金的行为。
5、企业上缴社会各项所需基金里,就有发展生产基金这一项,社会根据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这些发展生产基金,开办新企业,新的科研单位,给各企业配置需要发展的生产资金。所以,联合劳动体就不再分配安排发展生产基金。
因为,这才符合人类社会,积累总是企业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的积累的一般规定;这才能保证,联合劳动体使用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国家所有(开始向社会所有过渡),才能保证始终是这样性质的企业,不会变成集体资本主义企业。
6、如此改革的根据、理由:
⑴国家生产资料租赁给企业职工后,就没有征收利润的根据;⑵征税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不遵循社会各项所需必须合理的原则,横征暴敛,以供官僚骄奢淫逸的享受;⑶安排社会各项所需应和人民生活安排一致起来,协调起来,因为社会,就是人民劳动生活的社会;⑷物质资料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就应该由他们当家作主来安排社会的各项需要。
四、国家征收收入分配调节基金
征收的理由:按劳分配,只能是投入劳动量后实现的社会承认价值量的分割分配。
如果一个联合劳动体的人平均实现价值量,是其它联合劳动体的多倍十多倍,以技术水平高,劳动积极性高投入劳动量多来解释,显然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解释,只有加上以下因素来解释,才能使人信服:⑴是否有非法所得的因素?⑵是否有社会无偿配置的是优质自然资源的因素?⑶是否有企业所在地环境、条件优越的因素,例如支付的运输费成本少,解决技术问题的社会力量好等?⑷是否有朝阳产业的因素?等等。
对这些不是投入劳动量多而获得的企业收入,非法所得,自然是没收处理;其它,社会征收一定比例的收入分配调节基金来解决。
社会征收收入分配调节基金,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尽最大可能保证按劳分配;二是防止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太大;三是支援遇到严重困难的联合劳动体,保证其职工基本工资的发放,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征收分配调节基金的具体办法,那是具体技术问题。(略)
五、改革二次分配中企业内部分配
即企业分得的职工生活消费部分的分配。
完成上缴社会各项所需基金任务后,剩下的就是企业内部进行按劳分配。
1、职工大会决定,企业集体福利按什么比例分配,安排多少?
2、职工大会决定,安排不安排职工生活后备基金,安排多少?
3、职工收入分配由基本工资与活的按劳分配收入两部分组成。
⑴职工基本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一部分的理由:
①企业工龄是对企业发展,进步的贡献,分配中应该体现出来;②经验、技术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无价之宝;③这是集体关系的纽带;④保证每个职工,一旦遇到天灾人祸的打击,最基本的生活仍有保障。
⑵联合劳动体、集体企业的职工基本工资,由国家权威制定。
⑶职工基本工资占其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⑷按劳分配具体办法、细则等,动员职工群众提出建议案;综合后形成试行办法、细则——试行一段时间后,总结,修改——再试行,再试行,再总结。多次反复后,形成比较完善的按劳分配的办法、细则。
六、改革二次分配中的国家分配
也就是分配给社会的各项所需基金的分配安排的改革。这是国家体制、制度改革专题问题,与这个专题无直接关系。(略)
七、改革成为党领导下的不完全职工当家管理体制
1、如此改革的根据、理由:
⑴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在分配之前归企业即创造者所有,企业就是职工们联合、分工生产劳动创造财富,满足社会管理、发展、进步等需要及自己生活的企业。职工们的企业只能由职工们当家作主。
⑵社会主义事业,就是劳动人民彻底翻身解放,自己当家作主生产、经济、政治,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社会关系完全颠倒过来的事业。这是劳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开始。
⑶这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步骤,即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运行的开始。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指导帮助下,这种体制才有可能生存下来,不断发展,进步,成熟,最终成为自如运转的、巩固的、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⑷职工们当家作主的能力、水平不够,还没有自信心;对这样的新体制还不熟悉,不习惯;还存在比较严重的自私自利、小团体、小宗派思想。
2、党领导下的不完全职工当家管理体制基本框架
⑴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在党领导下的最高权力机关;
⑵企业重大问题,由职工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做出决定、决议,或者形成意见,建议;
⑶讨论、决定、决议企业的重大问题,先由企业党组织提出议案;
⑷厂长经理对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的决定、决议;
3、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权利
⑴政治上保证这种新的企业体制的运行,逐步完善,成熟;
⑵通过教育、培养,锻炼,使职工们的当家作主能力、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帮助,职工们逐渐克服存在的落后思想,观念;
⑶掌握企业全局,及时提出对企业的建议,讨论、决定、决议企业重大问题的议案;
⑷发挥出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关心、热爱、支持企业,逐步树立起集体主义思想、觉悟、精神;
⑸协调好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
⑹如果企业出现严重困难,勇敢站出来,承担起拯救企业的重担。
4、厂长经理的产生、主要职责
⑴企业厂长经理由职工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⑵差额选举厂长经理的数名候选人,由企业党组织征得国家机关同意后提出。
⑶除生产、经营的组织、指挥、调度、管理外,行使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授予的职权。
⑷厂长经理的工作,对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负责。
⑸厂长经理的奖惩、个人收入等,由职工大会和代表大会决定。
5、国家对企业的决定、决议,提出根据、理由后,有否定权。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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