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指《民主四讲》)的全部论述基于一个简单的信念,真正的民主是个好东西。所谓“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基于这个立场来归纳本书的基本发现,大概不外乎以下四点。
第一,从民主的发展历程看,在人类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真正的民主一直被有产阶级和知识精英看作一种“坏东西”,他们曾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景怕得要死,也曾拼命地抵制这种民主。而最终被他们看成“好东西”的民主恰恰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是不会对有产阶级和知识精英的利益造成威胁的“民主”。这种“民主”,一言以蔽之,就是“选主”。
第二,当然,不同的选主体制还是有优劣之分。大量的比较制度研究证明,就选举制度而言,比例代表制比多数代表制好;就政党制度而言,多党制比两党制好;就立法—行政部门的关系而言,议会制比总统制好。好就好在,在这三组对比中,前者的真正民主成分都比后者更多一些。这就涉及到对美国模式的评价。由于美国具有强大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国内外都有很多人迷信美国制度,把它看作民主的典范,而美国的选举制度采取的是多数代表制,政党制度采取的是两党制,立法—行政关系采取的是总统制,恰恰属于比较更不民主的体制安排。实际上,与美国的体制相比,欧洲一些国家体制的民主成分更多,民众的政治参与更广泛,金钱的政治影响力更小。
第三,由于选主体制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它们运作起来并不一定能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境遇。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跨国、跨时段的比较研究发现,以选主为特征的现实民主制度与经济增长、社会正义、人类幸福都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这个发现也许对相当多的人来说有点出乎意料;过去几十年不少人曾用各种方式摆弄数据,希望证明选主体制可以带来一切“好东西”,但都铩羽而归。看来,证明赝品也是“好东西”并不容易。
第四,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就是每隔几年参与一次近乎狂欢节的选举仪式,选出新的主子,同时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主子是我们选出来的。”实际上,在“选主”体制下,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决策的范围、深度、广度都很受局限,而各种资源(金钱、知识、相貌、家世)的拥有者在这种体制里却如鱼得水、占尽先机。
最后这一点已经引起一些有批判头脑的西方学者注意。在1990年代,相当多的人看到有竞争性选举就盲目拍手叫好,马上就送上一顶“民主”的桂冠,现在情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前几年已有一份西方学术杂志展开专题讨论,谈“有缺陷的民主”。何谓“有缺陷的民主”?就是指那些竞争性选举定期上演如旧,但政治、经济、社会一塌糊涂的体制。这样“有缺陷的民主”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几十个、上百个。如果“有缺陷的民主”主要指某些新兴选主体制的话,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独立思考者开始讨论欧美发达国家内的“民主赤字”。所谓“民主赤字”就是挂着“民主”的招牌,但徒有其表。这个名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代,那时专指欧盟制度安排中的不民主成分。现在,它已获得了更广泛的含义,以至于我们看到大量对“美国的民主赤字”、“加拿大的民主赤字”、“澳大利亚的民主赤字”的讨论。民主的赤字表现在很多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投票率的下降、政党的衰落,民众对各种政治机构和政治人物的信任度下降。这三种现象并不局限于个别国家,而是在相当多的所谓“民主”国家都可以观察到。
如何减少以至消除“民主赤字”呢?最基本的思路是牢记民主的原意:人民当家作主。从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目标出发,必须跳出选举迷信,超越选主模式,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在过去一二十年里,世界各国的进步力量,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扩大人民参与的力度、深度、广度、范围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限于篇幅,这里只能点到为止。
第一,用抽签替代选举,增强民众政治参与的力度。古代雅典的民主既没有代议制,也没有选举。那时的民主是全体公民直接参与的民主;如果实在需要挑选少数人担当某些职务,挑选的方式不是选举,而是抽签。现在的政体规模比雅典时期不知扩大了多少倍,动辄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甚至几亿人、十几亿人,很多人因此认为实行直接民主已经没有可能。即使我们接受这个判断,间接民主或代议制也不一定要采取选举的方式实现。民主本来的涵义是政治上的平等;以选举为特征的代议制民主在一种条件下也许是不存在问题的,那就是所有的资源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均衡分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最后出现的选举结果可能与抽签的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资本主义的体制里,资源分布极度不均,而且近几十年变得越来越不均,这个条件并不存在。在现在主流的民主体制下,民主被化约为选举,选举被化约为竞选,竞选被化约为推销,一系列推销手段便应运而生(包括负面竞选,抹黑对手,也就是台湾政治中叫做“奥步”的各种损招)。在这种体制下,策略的运用变得非常重要,公民变成选举文化的消费者,选举或竞选不是为了提供资讯,反而更多的是为了误导民众,骗取他们的选票。在一些地方选举时,我们往往看到一些参选的政客大放厥词,说大话、昏话、胡话、屁话;此时就会有人出来打圆场,说这是“竞选语言”,暗示竞选是可以不向任何人负责的。这样选出来的人往往不是最好的候选人,而是最能推销自己的候选人。更严重的是,很多国家的竞选完全靠拼资源、拼形象、拼口才、拼演技,与演艺业与广告业相差无几。在这种体制下,占有资源的经济和知识精英,就可以大显身手;而穷人或被认为较笨的人,往往不过是被动的道具。结果,在这种以选举为主轴的代议制下,产生一种恶性循环,就是资源分布的不平等导致参与的不平等,参与的不平等导致代表性不平等,代表性的不平等导致对决策影响的不平等,而对决策影响的不平等又反过来影响资源不平等。因此可以说,以选举为主轴的民主充其量只是种形式上的平等,它表面上好像赋予人们平等的选举权,但绝大多数人实际上完全被剥夺了被选举权。
为了让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参政权,有学者建议,用抽签代替选举。在抽签制下,每个人当选的机会是随机决定的、完全平等的。不管是什么人、拥有多少财产、受过多少教育、祖上有没有名人、长得好不好看、口才如何,所有人的机会是完全均等的。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哲学教授约翰•本黑姆为以抽签制为特征的代议制创造了一个新词,叫做Demarchy;也有人把这种体制叫做Klerostocracy,其中kleros在希腊语中意味着“投骰子”;还有人更直白,干脆把这种体制叫做Lottocracy,懂英文的读者都知道,lot就是抽签的意思。
抽签制的优势无非是两点。第一,抽签对选举制下可能发挥作用的各种不公正因素可以釜底抽薪。在选举中,金钱与各种策略扮演的角色就是试图扭曲人们选择的结果。抽签等于彻底消除了操控选择结果的可能性。第二,抽签保证所有人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担任公职的机会,让最普通的人也有机会从政,即使社会本身十分不平等。
对于抽签方式的适用范围,不同理论家观点不一。1985年有两本书问世,一本书的题目叫做《公民的立法机构》,是两位学者,考伦巴赫与菲利普斯,他们建议用随机的方法来挑选美国众议员,而不是用选举来挑选。另一本书由本黑姆出版,标题是《民主是可能的吗?选举政治的出路》,其关注点不仅仅是美国,而是提出一种新的民主模式。这两本书的共同特点是主张废除选举,但不抛弃代议制,借以消除代议民主与参与民主之间的对立。这些认为,如果采取抽签的方式,任何的政治、经济势力都不再能造成不平等的利益代表或社会区隔。这样一来,就不必浪费竞选所需的时间及金钱了,所有的社会群体都有均等的机会进入国会,国会议员的构成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人口的构成。有人会担心,如果一般平民百姓被抽中担任议员,他们是否有能力参政问政,这正是从柏拉图以来的精英分子攻击民主的理由。我们不要忘记,现在世界各国法院的陪审团成员都是用抽签方式挑选出来的,担任陪审员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被抽中而拒绝履行这个义务,还会受到处罚。陪审团的功能是决定被告是否有罪,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这种性命攸关的重要工作都可以由随机挑选的老百姓决定,其他还有什么事情随机挑选的老百姓不能决定?用抽签的方式实施代议制为什么不行?
也有人主张在有限范围内用抽签制来弥补选举制的不足。民主理论大师、耶鲁大学的荣休教授罗伯特•达尔在 1989年出版的《民主与它的批评者》一书中就提出,可以用随机的方式形成一些他称之为“人口缩影”的群体,每个群体从全体公民中随机抽选出一千人,这些群体可以举办听证会、征集研究报告、进行辩论,由他们来决定政策的议程设置,或处理社会中某个重大问题。对达尔来说,抽签制只是对现行政治体制的补充,而不能取代选举。
选举制的鼓吹者也许会辩称,古希腊的情况与今日不同,抽签制不适用于今日的世界。但如果我们真心希望完善民主制,便没有任何理由不积极探索实现民主的新途径,而死守选举。古希腊人并不会因为“历来如此”而在体制创新方面不思进取。否则的话,民主制本身就不会出现。事实上,最近一些西方国家也在探索用抽签制来弥补选举制的方式,像共识会议公民团等,其成员也是抽签产生的,这些试验也许可以部分弥补间接民主产生的问题。只有这样不断以开放的心态来探索实现民主的新途径,才能使民主的品质得到提升。
第二,加强商议,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深度。投票不仅用于选举,也用于决策。用投票方式决策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每个人已经清楚知道自己的政策偏好,投票可以揭示不同人的政策偏好,通过计算投票的分布可以整合出最后的决策。但主张商议式民主的理论家认为事情并不这么简单。他们认为,人们的偏好不是固定的;很多时候人们未必知道应该如何在不同选项中做选择。商议为什么重要呢?因为,在交往中,在不断开会讨论、辩论中,随着人们对不同政策选项的方方面面的了解一步步深入,他们的政策偏好是可能发生变化的。商议的作用就是让人们接触不同观点,并迫使人们从公共利益的角度为自己的立场辩护。通过你来我往的讨论、辩论,人们可能对自己的偏好进行提炼、修正、转变,把原本自私的偏好转化为能考虑到他人利益的偏好。反复商议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种可能性是民意的高度收敛,形成广泛的共识,以至于不再需要投票表决;另一种可能性是民意只出现有限的收敛,形不成共识,还得靠投票来在不同的政策选项中做出抉择。即使是后一种可能性,经过反复商议后再投票表决也比不商议就投票表决好,因为商议后人们对不同政策选项的优劣有更充分的了解,他们也因此更容易接受最后的决策。注重商议的民主被人叫做“商议民主”。在过去十几年里,有关商议民主的讨论汗牛充栋,不少西方理论大师也涉足其中,包括哈贝马斯、罗尔斯、乔舒亚•科恩、伯纳德•曼宁、约•埃尔斯特。
商议也可以与抽签结合起来。具有政治学(耶鲁大学)与哲学(剑桥大学)双博士学位的斯坦福大学教授费希金在其1991年出版的《民主与商议:民主改革的新方向》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颇有独创性的方案:用随机的方式在一个国家或一个社区抽出一组人,这组人反复讨论、辩论一个议题;由于这组人在统计意义上能完美地代表该国家或该社区的全部人口,他们之间的讨论和辩论就相当于全国或全社区人口之间的讨论和辩论,各种不同的利益、需求、要求、偏好都可以得到代表。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辩论后,这组人可以对政策选项进行投票表决。费希金把这种做法称之为“商议性民意调查”。自 1991年以来,美国一些城镇已经进行了几十次商议性民调,全世界也举办40多次这方面的试验,包括在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希腊、印度,以及中国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的试验。
第三,利用现代电子技术,提高民众政治参与的广度。抽签制和商议式民主虽然可以消除选举制中难以避免的政治不平等,但它们仍然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不管多少人被抽中,不管多少人参与商议,他们都只能是人口的极小一部分。以前,空间上与时间上的区隔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治过程受到限制,但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包括互联网以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互动电视、互动手机等)有助于克服空间与时间的障碍,为实现直接民主创造了条件。以前的电子技术只能让少数人向多数人发布信息(如广播、电视),或者让少数人向少数人发布信息(如电话)。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电子技术可以实现无限多的人向无限多的人相互交流信息。没有互联网技术时,最多只能实现小群人之间讨论、辩论;随着计算能力的提高、上网费用的下降,在理论上,互联网技术可以让无数的人,跨越空间与时间的障碍,参与讨论、辩论任何问题。人们把这方面的尝试叫做“电子民主”。当然,目前电子民主还处于初始阶段,但其发展潜力给人无穷的遐想空间。
电子民主并不仅仅是用电子技术实现选举投票的便捷化,电子民主最重要的特征是可以让更多的人直接(而不是通过代议士)了解、参与、影响政策制定。“了解”是指电子技术可以让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如政府可以用更直接的方式向民众公布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决策草案、相关数据与背景材料)。“参与”是指电子技术可以让民众用更直接的方式向决策者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批评(如网上民意调查、网上咨商、网上抗议、网上请愿、网上投票),让决策者与民众实现即时互动。民众与决策者的双向、即时互动可以拉近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让前者更直接地“影响”后者的政策选择,让后者给予前者更直接的回应。
今天,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全面实现电子民主,但有限范围的试验随处可见,包括中国。全面实现电子民主既有技术方面的障碍(计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也有政治上的障碍(政客与官僚希望保留自己在信息占有方面的特权),还有经济上的障碍。经济上的障碍也许是其中最大的障碍,因为在“用不用得上”和“用不用得起”方面,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巨大的“电子鸿沟”。
第四,超越政治民主,将民主的原则适用于更广泛的范围,尤其是经济领域。上面提到的“抽签民主”、“商议民主”、“电子民主”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力度、深度、广度,但它们还局限于政治领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民主固有的其他问题,如经济不平等导致的政治不平等。拉丁美洲有一句谚语:“猪与鸡‘参与’了制作火腿和鸡蛋,但它们在‘参与’中一无所获。”在中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似乎神通广大,但他跳来跳去,永远跳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可见参不参与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参与什么、在什么范围参与。真正的民主寻求的是让人民大众从形形色色的强制力中解放出来,包括政治上的强制力和经济上的强制力。主流的民主理论,尤其是自由主义的民主理论只强调制约政治权力,但却反对制约经济权力,美其名曰“保护自由产权”。在现代经济制度下,绝大多数人的多数时间都在为财产所有者及其经理效劳,却无力制约时时压在自己头顶的经济权力。政治上的“一人一票”、“商议”、“参与”并不能解决他们日复一日必须面对的经济权力问题。如果工作单位内是不民主的,即使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是民主的,人们依然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命运的全部或大部分。同样重要的是,人们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信息占有等方面存在或小或大的差距。如果这种资源占有方面的差距过大,必然造成参与国家事务的机会与能力严重不平等,进而影响政治民主的实现。这也就是说,真正的民主必须包括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两部分;少了任何一部分,民主都是残缺不全的;没有经济民主就不可能有其正的政治民主。因此,扩展民主原则的适用范围、从政治领域延伸至经济领域是真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恩格斯说,“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这句话中的“平等”也可以换为“民主”。支持经济民主立场的多为马克思主义者,但并不限于马克思主义者。西方当代民主理论大师罗伯特•达尔于1956年出版过一本对民主理论研究有重大影响的小册子《民主理论序论》。在这本书中,他着重讨论了政治民主。29年后,他于1985年又推出了另一个小册子《经济民主序论》,从书名就可以看出,的着重点已转移到经济民主上。这两本小册子可以看作达尔思想发展的两座里程碑。早期,他只看到政治民主的重要性;但是到了晚年,他越来越意识到如果经济上不民主,经济上不平等,政治上的民主往往是虚假的,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一个政治民主的社会必须以经济上的平等和经济上的民主为基础。这里所谓“经济民主”指的是一个经济体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应该享有平等参与其决策的权利,不管这些利益相关者是不是其财产所有者。反对经济民主的那些人所持的主要理由是,经济领域是财产所有者的禁脔,不容其他人染指。达尔在《经济民主序论》中对此进行了反驳。他论证,人们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在道义上远高于私有产权;因此,后者不能成为拒绝前者的理由。
至于实现经济民主的形式,不同的理论家的侧重点不尽相同。达尔主张“工作场所的民主”。笔者1990年代在耶鲁大学政治系任教时,曾经常向已从该系荣休的达尔请教。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讲,“在某个意义上,我就是个社会主义者”。他在理念上接受了某些社会主义的原则,认为必须将民主的原则延伸到经济领域,尤其是延伸至工作场所,因为任何群体(包括企业、公司、学校、机关、社团等)只要其决定会影响其成员的利益,它的成员就有权参与其决策过程。
斯蒂格利茨的建议更加大胆。这位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曾于1995—1997年间担任过克林顿总统的经济顾问团主席,于1997——2000年担任过世界银行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没有人能批评他不懂经济。斯蒂格利茨认为,工人阶级不仅应该参与工作场所的民主管理,还应参与全国以至全球宏观经济的管理。他在很多场合批评美国财政部只是为华尔街服务,而不是为国家利益或世界利益服务。他说,“把制定国内经济政策的权力赋予财政部无可厚非,但它应该倾听来自方方面面的呼声,包括劳工阶级的呼声”。对联邦储备委员会(美国的中央银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他也提出类似的批评。既然联邦储备委员会每一次调整利息的政策会影响到千千万万的普通美国老百姓,斯蒂格利茨质问,为什么联邦储备委员会里面没有工人阶级的代表?同样,他也追问为什么美国的财政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里面没有工人阶级的代表?这是那些主流经济学家想都不会想的问题。为此,斯蒂格利茨大声疾呼,有必要摆脱主流范式的束缚,来一次思想大解放,从工作场所、基层、地区、全国以至全球,工人阶级的代表都应该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1977年),詹姆斯•米德也提出了一种经济民主的模式,他称之为“财产所有民主”。这种经济民主模式的最大特点是财产所有权在很大程度上平等化:“其中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在全部私人财产中占有一个太大或太小的份额;每个公民将从财产上获得自己的大部分收入。”“劳动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大大降低了。”这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因为财产并没有公有化。但如果财产所有权在社会全体成员之间平等分配的话,那时的社会将与资本主义社会大相径庭(此处有删节——编者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米德的“财产所有民主制”得到了罗尔斯的高度评价,他说:“财产所有民主制的背景制度,连同它的(可行的)竞争性市场,是试图分散财产和资本的所有,并因而试图阻止社会的一小部分人控制经济并间接控制政治生活本身。”罗尔斯深知,资本主义造成的贫富悬殊使得政治民主极易沦为一纸空谈。为了保障平等的政治权利与平等的政治影响力,仅仅靠小打小闹的福利国家是不够的。这就是为什么他在新版《正义论》的修订者序言中指出,如果让他重写一次《正义论》,他会更鲜明地将财产所有民主制与福利国家区分开来,因为福利国家虽然可以为不幸的人提供一定的保障(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但它却对经济上的贫富悬殊视若无睹。为了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与政治民主,罗尔斯认为必须尽可能地保证所有公民在每一阶段的开始,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就需要寻求一个比福利国家更为平等的社会,用各种方式分散资本和其他资源的所有权。
以上的介绍表明,西方那些认真思考民主问题的人都在探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民主的途径;他们的努力只是刚刚开始而已。现在有些人懒于思考,把以“选主”为主轴的体制当作实现民主的唯一途径。对他们而言,历史仿佛真的终结了,人类社会似乎只能按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运作,这是绝对荒谬的。对于真正关心民主的中国人来说,我们应该拓展想象的空间,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求“选主”体制以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中国是要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建设民主,它应是以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民主,是广泛参与的民主;完全不必向有产者做出巨大让步,而对民主大打折扣。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盲目采用西方舶来的那些民主模式,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
选自《民主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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