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府”是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提出的。他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对“好的政府形式的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密尔眼中,最好的政府形式莫过于代议制,因为在代议制下,公民有发言权,可以参加政府、担任公职。可以说,公民是支配政府行为的主人。但他同时也承认,已经确立了代议制的英国,仍有许多弊病和危险。
时代在发展,人们对“好政府”的认识也在进一步深化。多年来,各国的政治实践告诉我们:即便代议制下的选举赋予政府形式上的合法性,却未必能实现良政善治,成为名副其实的“好政府”。一个想当“好政府”的政府,除了民主要素外,还必须具备足够的权威,进而拿出漂亮的执政成绩。以为搞了自由选举和多党执政,就自然而然产生“好政府”的想法,是犯了“幼稚病”。
多年来,西方国家在向世界输出民主的时候,片面强调竞争性选举,却刻意回避这种选举能否给该国带来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一些非西方国家对此认识不足,盲目引入西方民主。虽然竞争性选举的规则和程序赋予这些政府形式上的合法性,使之不至于完全崩溃。但因历史和现实等原因,这些政府没有足够的权威推进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政策,成为政治上的“跛脚鸭”,最后不得不寄希望于西方的经济援助、政治支持。
从西方国家自身来看,它们虽然搞选举、搞制衡,但政府其实并不弱势。以美国为例,总统虽经选举产生,也受到立法、司法机关的制约,但权力依然很大,是“自由世界最有权势的人”。根据美国宪法,总统不仅是最高行政首长,还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国会通过的任何立法议案,总统不签署就会被打回。总统提名和任命内阁官员,虽需国会认可,但官员任用的权力事实上仍集中于总统;即便是行政权内部,权力也日益由内阁部长、官僚系统向总统集中。比如,国务卿和国防部长是负责外交事务和国防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但自20世纪60年代始,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影响日渐提升,有时甚至凌驾于国务卿和国防部长之上。作为总统的高级幕僚,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任命不需经国会批准,也只“忠诚”于总统。人们熟知的基辛格、赖斯等,都是从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做起,获得总统信任后,再走马上任担当国务卿的。
政府扩权不独在美国出现,它是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政治的一个普遍特征。英国首相的权力在二战后大为拓展,不仅控制内阁,而且通过执政党的多数席位掌握国会,在事实上集中了行政和立法大权。日本在1955年形成了自民党一党独大的“1955体制”,使自民党长期占据执政地位。所谓的“十年九首”,多是自民党内各大派系之间斗争的结果。
西方国家自由选举、权力制衡外衣之下的权力集中现象,值得我们深长思之:不管在哪个国家,选举和分权都不是政治万灵药。要想产生“好政府”,必须有相应的程序确保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民主性,又要有相应的办法确保其具有权威性。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在哪里?这需要各国结合自身的历史和现实国情去探索、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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