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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华:劳动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理论探讨

刘金华 · 2017-07-10 · 来源:
刘金华《劳动论》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劳动论》分上下篇,上篇探讨社会主义所有制,下篇探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着眼点是整个社会基础的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一方面表现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对立统一的自然关系,另一方面在社会化生产中表现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劳动论》从传统的“资本的政治经济学”转到“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把劳动作为社会经济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考察劳动一般,劳动的历史发展,共同劳动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如何对立统一、探索实际的与可能的结合方式

  劳   动   论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理论探讨

  刘金华  著

  

  5

  上篇社会主义所有制                11

  1所有制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矛盾统一12

  1-1  读“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12

  12  “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批判                              18

  1-2-1  股份制的“个人所有制”                                     19

  1-2-2  “公有制高级发展形式”的“个人所有制”                     23

  13  所有制的二元基础                                                25

  14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对立统一    30

  15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35

  1-5-1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考究                                 35

  1-5-2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分析                                 39

  1-5-3  对“这种革命能不能单独在某个国家内发生呢?”的误读         42

  16社会主义经济学应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                          44

  2社会主义公有制49

  21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对象                                        49

  2-1-1  国有生产资料“从单纯的生产要素地位中解放出来”批判         49

  2-1-2  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生产资料的社会本性要求                     55

  22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                                          57

  2-2-1  从个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了的本质认识公有制                     58

  2-2-2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是自由劳动者联合体                   62

  23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方式                                        66

  2-3-1  所有制实质是劳动方式                                       66

  2-3-2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总体生产者以协作劳动方式占有生产资料       67

  2-3-3  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是按劳分配           71

  3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74

  31  个人所有制是对生活资料按劳分配                                  75

  32  读《哥达纲领批判》                                              78

  33  理论界对按劳分配的几个认识                                      81

  3-3-1  关于按劳分配的前提问题                                     81

  3-3-2  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                                     83

  3-3-3  按劳分配的“劳” 及其计量                                  85

  3-3-4  “新型的按资分配方式”                                     89

  3-3-5  “按劳动力价值进行分配”            91

  34  “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                              94

  3-4-1  价值是什么  劳动力价值                                     95

  3-4-2  什么劳动创造价值                                          101

  3-4-3  脑力劳动                                                  111

  3-4-4  价值创造与分配                                            116

  3-4-5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121

  35“仅仅是为了同商品生产相对比”                                 127

  3-5-1  劳动货币                                                   127

  3-5-2  劳动的股份合作制                                           128

  36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                                           131

  下篇社会主义经济体制136

  4“后资本主义社会”137

  41  资本主义生产是不完全生产                                       137

  42  “第三次产业”                                                 140

  43  “知识经济”                                                   144

  44  “虚拟经济”                                                   151

  5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特性156

  51  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                                         156

  52  人本主义生产                                                   160

  5-2-1  生产资料公有化,废除雇佣劳动制                            160

  5-2-2  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164

  5-2-3  自由人生产                                                166

  53  社会经济发展“三阶段”                                         171

  6社会主义时期的商品问题                                              174

  61  为什么需要一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174

  62  关于“新经济政策”                                             177

  63  商品的发生发展                                                 182

  64  商品生产发展到顶点之后                                         189

  65  社会主义社会的交换                                             192

  6-5-1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货币形式                              193

  6-5-2  “决不单纯是商品”                                        194

  6-5-3  社会主义将消除商品生产                                    197

  7社会主义计划经济201

  71  有计划生产的必然性                                             201

  7-1-1  有计划与人、科学和生产力                                  202

  7-1-2  生产总要合目的有计划                                      203

  7-1-3  生产的有计划是价值规律的高级表现形式                      206

  7-1-4  恩格斯《论权威》                                          209

  72  计划经济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                                   213

  7-2-1  “看不见的手”,“看得见的手”,是价值规律不同社会表现形式   203

  7-2-2  “市场失灵”                                              215

  7-2-3  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218

  7-2-4  从个人生产力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20

  73  计划经济是社会所有制的生产方式                                 224

  7-3-1  经济学的历史性和阶级性                                    225

  7-3-2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是生产关系表现                        227

  74  计划经济机制                                                   231

  7-4-1  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232

  7-4-2  计划经济的组织者和任务                                    238

  7-4-3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241

  8社会化生产体系245

  81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245

  8-1-1  现代企业理论                                              245

  8-1-2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企业和市场的统一                    257

  82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261

  8-2-1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自由的联合劳动生产体系               262

  8-2-2 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大工厂                                   264

  8-2-3 一个主体两个要素,两个组织三个方式                         266

  8-2-4 “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非政治国家”             269

  83  构建社会主义生产组织                                           272

  8-3-1 “两权分离”不是社会主义企业制度                           273

  8-3-2 “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                           274

  8-3-3  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分工合作                                277

  8-3-4  消灭生产的阶级性,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280

  8-3-5  民主集中制的生产组织                                      285

  8-3-6  劳动者完全能够管理国家和企业                              288

  8-4  可以先把国家变成“辛迪加”                                     294

  298

  

  上世纪,社会主义革命相继在俄国、中国等一批国家取得胜利,并建设了几十年,成就伟大,问题不小。到20世纪80年代,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崩塌了,说明共产党犯了根本性的大错误。具体是什么错误?问题在哪里?

  中共十五大报告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我国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归根到底都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

  认识是对客观实际的反映,不到社会主义阶段结束,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不可能完全搞清楚社会主义。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还要不断发展。现在没有完全搞清楚社会主义,是自然的。我们应该下功夫不断搞清楚它。

  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对已有的理论和社会主张的批判地考察研究,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发展为科学;列宁、毛泽东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把社会主义从科学转化为实际,同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运动从认识进入实践过程。今天,社会主义不只是革命理论,它已经有了百年历史,我们可以直接从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经验中,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这是认识的规律。现在,我们正处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阶段。考察、探讨社会主义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是当代社会主义理论工迫切的历史任务。但是,下功夫搞清楚社会主义的人很少;同时,在新的条件下,由于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不同,也导致认识混乱,产生了当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危机。

  今天,如何探讨社会主义?

  毛泽东说:“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制度这三个方面。”“如果我们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可以从所有制出发。”“所有制解决后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方面是很有文章可做的。所有制的变革在一定时期之内总有限制的,但是在一定时期内,人与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革的。”“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也主要是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研究生产资料的分配。而如何解决产品的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个基本矛盾。马克思从商品出发,来揭发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的后面所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为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因此,还照抄马克思的办法,从商品出发,从商品的两重性出发,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可能反而把问题模糊起来,使人不易了解。”毛泽东还说:“研究问题,要从人们看得见、摸得到的现象出发,来研究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从而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的矛盾。”(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笔记的文革时期手抄本)

  由于社会主义运动遭受挫折,现在理论界认为“必须放弃在生产关系方面盲目追求马克思所设想的典型的社会主义。”(薛暮桥:《按客观经济规律管理经济》,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讲话》第6页)中国进行了长达三十多年的以市场经济为改革取向的“特色社会主义”。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选集》第三卷第373页)

  社会主义认识发生了根本分歧。

  我是一个普通工人,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成长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新旧社会的经历,长期的工人生活,党的教育,产生了朴素的社会主义思想和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信念,通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认真读马列毛的书;而使我较能读懂马列主义,较能理解社会主义的,是改革开放。我把马列毛的论述与几十年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反复比较分析,细致琢磨,对科学社会主义有了自己独到的认识。1990年起,我多次给中共中央领导人写信,谈对社会主义和改革的看法。《劳动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探讨》是我二十多年的读书笔记,是对多年探讨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信的汇总。

  我认为,今天探讨社会主义,着重点不在于批判资本主义,马克思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而在于深入探讨马克思指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引文中的下划线是我加的着重号。下同)我国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根本在于我们没有弄通马克思主义,没有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对于现在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不符合实际,我认为很有必要提出这个认识: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和阶级斗争实际及其历史发展趋势的理论反映,但对于我们来说,又是一个存在于我们之外的一种理论实际,因而我们对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认识,也有一个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实际的问题。需要按毛泽东说的:“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我的研究发现,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解还肤浅,并不那么准确、完全、深刻,甚至不正确。马克思主义宝藏丰富,还有待我们去发掘。《劳动论》是联系实际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再认识。

  所以,我写《劳动论》,凡是马克思他们讲过的,就尽量引用他们的原文。原因除了作为读书笔记的特点外,主要是因为现在许多人菲薄科学社会主义,又很少有人读马列的书,直接看经典作家是怎么说的,可以正本清源。

  《劳动论》分上下篇,上篇探讨社会主义所有制,下篇探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着眼点是整个社会基础的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一方面表现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对立统一的自然关系,另一方面在社会化生产中表现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劳动论》从传统的“资本的政治经济学”转到“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把劳动作为社会经济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考察劳动一般,劳动的历史发展,共同劳动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如何对立统一、探索实际的与可能的结合方式和演变方向。

  《劳动论》上篇首先通过研读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论证生产劳动——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产品,是一切形态的社会的基础和核心,生产劳动不同形态决定社会生产方式、从而所有制的不同形态,生产的社会发展进程是生产劳动的发展进程的表现,表现为A+Pm…P…W的否定之否定。由此提供一条科学研究社会经济及其历史演变的线索,“从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4页)。

  《资本论》考察了资本如何占有劳动;《劳动论》探讨的是劳动如何控制资本即占有生产资料。阐明传统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元观是错误的,提出所有制二元论: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这两种生产要素的不同形式的结合来认识所有制,阐明所有制是所有者在生产中,以什么劳动方式来使用利用生产资料生产、分配产品;不仅揭示了历史上不同的所有制及其发生发展的内在矛盾运动,而且明白了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在劳动者以联合劳动方式占有共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生产中,劳动者不仅是按个人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份额分配生活资料,还按个人不同质量的劳动力,分配使用利用不同的质与量的生产资料。提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劳动所有制观点。改变仅仅把所有制看作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把按劳分配只看做是生活资料分配的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从劳动方面,把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作为一个整体,辩证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

  《劳动论》上篇探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明白革命是新社会的助产婆理论。

  《劳动论》上篇还对中国理论界深化对劳动创造价值的认识进行了分析,探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关系,劳动创造价值与价值分配的关系,提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对价值的认识,不能限于交换价值观念,应该突出“生产价值”理念。

  《劳动论》下篇,首先考察现代资本主义,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是不完全生产的观点,首先,它不包括劳动力的生产,最后,生产的产品也必须靠社会来消费。从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价值必然多于生产自身消费的产品价值,需要把它转化为资本扩大再生产来实现剩余价值,而扩大生产又会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论证了随着生产力发展,资本不断被排斥出生产领域的内在矛盾,形成所谓“第三产业”、“知识经济”、“虚拟经济”,资本主义经济不断虚拟化,危机不可避免,论证了列宁提出的建立在资本运动G-W-G’上的资本主义已经到了垂死阶段,必然被完全生产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

  《劳动论》提出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这种分析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工具:

  A(+Pm)…P…W…Ap…R(H,A)。

  注:A——劳动力或劳动者;Pm——生产资料;P——生产劳动;W——产品;

  Ap——生活资料;R——自由人生产;H——人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把社会主义生产过程划分为三阶段:生产阶段,分配阶段,消费阶段消费纳入生产范畴,不仅表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的区别:在生产前提上没有G-A即消灭了雇佣劳动;生产的终极目的不是增殖资本G’,而是为了满足所有的人和社会的需要,使人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时间和空间H

  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显示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划分为两类生产——物质的生产A(+Pm)…P…W和自由人的生产Ap…R(H,A),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纳入了社会生产中,成为社会生产之终结目的和核心内容表现出一种不同于过去一切生产方式的新的生产方式,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社会主义生产的完全性、可持续性和人性,发展马克思主义提出的社会主义生产为人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发展了恩格斯的人类社会从“自然条件为基础”到“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发展史观,提出人类社会发展可以划分为“自然条件为基础”、“经济条件为基础”和“自由人为基础”三阶段论。继“在土地所有居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0页)后,指出在社会协作劳动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自由人生产组织将占优势

  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的三个公式阐明了社会主义发展进程分三个阶段;阐明了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阶段上存在商品,揭示出商品的消亡过程,是与商品发展进程W-W,W-G-W,G-W-G相反,表现为由G-W-G,,W-G-W,W-W,最终是A…W的进程。对社会主义社会消除商品问题,提出科学研究的新观点。

  《劳动论》阐明计划性是一切生产劳动的固有属性,提出有计划生产是所有权的表现形式的观点,所有者不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支配他掌握的生产要素,就没有真正成为所有者。社会主义理论要着重从生产劳动方面认识价值规律,理解“必要劳动”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共同生产中的意义,从“生产价值”方面科学认识按比例有计划生产。

  《劳动论》提出一个重要观点,马克思所说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在探索中,曾经建立过,但还没有在一个国家完全建成。消除生产资料资本属性和奴役劳动的新的生产组织还没有建立,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现在还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所有;按劳分配只是实现了“不劳动不得食”,工资制仍然是劳动力商品制度,不是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进行分配制;计划还是指令性计划,不是列宁讲的“由整个社会承担的”计划经济,整个生产体制,无论是国家生产体系还是企业生产组织,都保留着军营式的等级制度,这种计划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公有制、按劳分配和有计划的社会协作生产相辅相成,三位一体构成自由劳动联合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没有公有制便没有按劳分配和全社会的有计划协作生产的基础;没有按劳分配和全社会的有计划协作生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便没有实现方式,不能体现社会主义所有制。

  《劳动论》以马克思的“总体工人”理论和建立“新的生产组织”指示,深化毛泽东提出的正确处理国家、工厂、工人关系的社会主义生产管理思想,阐明工厂生产的统一性与独立性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等级与权利分配关系中简单的放权让利,而是联合的自由劳动进行社会主义有计划生产的社会生产组织体系。

  《劳动论》发展两种国家——经济国家与政治国家——理论,阐明马克思提出的在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立即可以进行砸碎国家机器,使国家逐步消亡的途径,提出建立与政府分立的社会经济组织,这个新的经济组织是一个社会生产体系,是劳动者联合为工厂、国家两个层次占有生产资料的三种方式。体系中各层次关系不是等级关系,而是社会劳动不同层次的分工合作关系。从具体到总体方向说,每个工人的局部劳动,联合为工厂的具体劳动,再联合为社会总体劳动;从总体到具体方向说,国家作为社会代表是生产大联盟的管理处,按社会需要按比例地有计划分配和协调各工厂生产。

  我不是专家学者,存在理论知识不足、不系统,用语不专业等问题,但因此也较少各种既有观点的束缚,思想比较自由,再加长期的工人生活,使我对社会主义有独到的理解。要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必须实事求是,直面真理,老老实实,无私无畏,不能来半点虚伪奉迎。《劳动论》免不了思想交锋和有违上的观点。理论是为人民服务的,是革命运动的指南,有错误,请读者一定要批判,不让谬种流传。

  《劳动论》原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探讨》。主要是学习马克思主义,联系社会主义挫折实际,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解,着重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理论探讨,于2000年基本完稿,54万字。原计划还要写一篇“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内容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主义改造和建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几章,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考察分析,探索这样建设社会主义。但是这部分没有机会写了,许多历史资料还没有解密,老天也不会给我时间了。完稿后,本书没有立即出版,开始是想过一段时间看社会实践检验自己的认识是否正确。继而是因为不合市场经济主流思想,不能出版,后来是经济原因,没有钱出书,尽管删去了很大部分论战性的文字,减少到35万字,又删去第一篇“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和一些段落,保留下27万多字,仍然没有足够的钱出版发行。

  现在,我已83岁了。如果再不能让《劳动论》见世面,可能就会随我死去而消亡。既然不能出版,那就在网上发行,虽然网上文章转瞬即逝,但读者中,可能要需要者,有伯乐,也许能获得经济学家的指导,帮助我克服专业和理论知识的不足,克服现实的材料和经济数据的欠缺。

  我的通讯地址是:四川省乐山市嘉定南路53号;电话是:0866-2131075;邮箱地址是:[email protected]

  刘金华 2000年4月23日初稿

  2010年第一次修订

  2015年第二次修订

  2017年7月1日第三次修订

  上篇社会主义所有制

  马克思说:“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助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任何所有制都不存在的地方就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就谈不到任何社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90页。引文中的黑体字,是原文的着重号,后同。)

  列宁说:“政治经济学决不是研究‘生产’,而是研究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生产的社会制度。”(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选集》第一卷第184页。)

  毛泽东说:“马克思、思格斯、列宁、斯大林认为,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分配形式三个方面。”“我们要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平衡和不平衡、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平衡和不平衡作为纲,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生产关系,但是要研究清楚生产关系,就必须一面联系研究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研究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提出“如果我们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可以从所有制出发。”(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笔记的文革时期手抄本)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我遵循马列毛的科学社会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联系生产力发展,从所有制出发探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着眼点在生产劳动。“既然生产力当属于劳动的具体的有用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9-60页),“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那末,离开劳动,谈不到生产力,谈不到生产关系,也不清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如何相互作用;不能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与人的关系。

  1所有制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矛盾统一

  理论界谈所有制,就是“明确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谈社会主义所有制就是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的研究发现,这是形式上下定义,没有反映所有制的实质;不懂得马克思指出的“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因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比较肤浅,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不那么清楚。这是社会主义运动受到挫折的的理论上的一个重大原因。

  所有制是社会生产的前提和结果。任何新的所有制的产生,总是建立在前面社会的成就的基础上,它们相继表现为社会生产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按本性说是对抗的、包含着矛盾的过程,每个极端向它的反面转化,最后,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的否定的否定。”(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80页)

  贯穿于生产的整个历史过程的核心是什么?是劳动者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44页)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不同的形态,决定着它们在社会生产中相结合的不同的特殊方式和方法,决定社会生产方式和制度,表现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关于所有制及其演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经典论述,我联系社会主义社会历史经验研读“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深化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认识;在这个基础上探讨社会主义的生产,企业制度、人在共同劳动中的关系等等。

  1-1  读“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马克思《资本论》“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这一章,从生产中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不同形态的不同结合方式及其变化,阐明不同社会的所有制,以及它们自然的更替过程,归结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及其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的自然必然性和途径。

  生产,是人和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1)没有生产,就不会有人和人类社会,也就没有所有制等等。

  生产初始状态是自然界的“生产”,是自然的物质的自生自灭,可以用公式W…W来表示,即一种物质W在自然力作用下,化合、分解、演变“生产”出另一种自然物质W。这种自然界的自生自灭的生产发展进行得非常缓慢,研究它是自然科学的任务。

  我们现在所说的生产,是人类的生产。它加入了一种新因素,一种生产力,这就是,人的劳动生产力A。人本身也是自然产物,人的劳动力也是一种自然力,是一种可以驾驭其他自在的自然力的自为的自然力。它在改变物质的分解、化合、衍生、变换的自然“生产”方式,从而也改变着自然界和人自己,创造了人类和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并在愈来愈广的范围取代自然“生产”的方式,不断创造出新生产力,生产发展越来越快。

  最初的人类劳动并不是生产新产品,而是直接占有自然的生产果实。这时的生产力只有两个因素:劳动和劳动对象。经过漫长的劳动实践,人类逐渐地掌握自然规律,学会制造生产工具,增加了劳动资料这个重要因素,从此开始了人类进行的产品生产方式。

  人类社会的生产必须有两个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对象)。这二者相结合生产产品W的过程和形式,是人类劳动生产方式,用公式表示就是:A+Pm…P…W。人类生产在历史上有各种方式,但都以此为核心,公式中的A表示劳动力,Pm表示生产资料,…P…表示劳动生产过程,W表示劳动生产的产品。

  A+Pm…P…W表示人的劳动生产公式,是人通过劳动对自然占有方式的公式,它明显不同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公式W…W,这是对自然“生产”公式W…W的否定。

  在原始社会的相当长的时期里,生产出来的产品W仅仅是维持人的劳动力A和生产的再生产,仅仅能维持人生存的生产力的社会,只能产生原始的共产制。在这样的社会生产力的条件下,为争夺自然资源而进行战争中的俘虏,不是杀掉就得平等对待,和战争胜利者同样享有对生产和产品的权利。

  劳动的积累首先表现在增长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改进生产工具。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力提高了,劳动生产有了剩余产品,不杀俘虏,把他们做奴隶,增加了劳动力和活的生产工具,有利于生产和社会发展。久而久之,完全由奴隶进行生产劳动,奴隶主专事政治的和文化的活动的奴隶社会便形成了。不杀俘虏而用于生产,奴隶社会的生产力比原始社会更快地扩大、发展。

  在奴隶社会里,奴隶被作为劳动力和活的生产工具,因而A和Pm一样都被作为物,这样,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公式可以用W(A,Pm)…P…W’来表示,W(A,Pm)…P…W’是对A+Pm…P…W的否定。W’多于W,表示物质生产中在供必要的消费之外,有了一定的剩余。消费和剩余产生了交换,W演变为商品,转化产生了货币G,产生了积累财富的愿望和可能。由于G的出现,潜在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解放奴隶使其成为主动生产者,会提高奴隶生产的积极性。当然,认识到这点,准确说是解放奴隶劳动对生产促进的经验,不知道历史上用了多少时间,要以千年计罢。总之,人类社会还是达到这个阶段,封建制度取代了奴隶制度,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公式A+Pm…P…W取代了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公式W(A,Pm)…P…W’。

  W(A,Pm)…P…W’这种形式,在封建社会继续以改变了的生产方式即雇农生产方式W-W(A,Pm)…P…W’存在,但是它完全不同于奴隶制生产,是新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萌芽。

  在个体生产的A+Pm…P…W中,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Pm,这种占有的Pm,可以是他自己所有的,也可以租用他人的,总之,现在劳动者可以自由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产品。他用自己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首先是由他个人占有,这种占有方式是小生产的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产品个人所有制。

  理论界许多人把个人所有制说是对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稍后要专门讨论,这里只是提出恩格斯关于“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说明:“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70页)这种划分对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至关紧要。

  马克思指出,A+Pm…P…W的个人所有制生产方式,“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但是,“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0-831页)

  通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少数资本家集中地占有了大量社会生产资料,绝大多数劳动者失去了生产资料,只剩下自己的劳动力。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广大劳动者只有将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使用,他们的劳动力才能和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劳动,才能生活下去;资本家也只有雇佣劳动,才能使他占有的生产资料得以利用,生产出产品,不断发财致富。现在,商品买卖已经普遍,需要的只是劳动者的劳动力也普遍成为商品。在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卖给了资本家后,生产的两个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为资本家占有了。按照历史惯例,谁占有生产要素,生产出来的产品就归谁所有。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的产品,自然地为资本家占有。这种雇佣劳动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公式表示便是:G-W(A,Pm)…P…W’。

  比较奴隶制生产方式公式W-W(A,Pm)…P…W’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新的形式恢复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A是资本家用货币资本G买来的自由劳动者的劳动力,而在奴隶制中,A是为奴隶主直接占有的奴隶的整个人身。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否定的否定:G-W(A,Pm)…P…W’直接是否定A+Pm…P…W,又是对W(A,Pm)…P…W’否定的否定。这个否定的否定的关键,是出现了一个新的生产因素——资本。而这个新的生产因素已经在商品流通中孕育了几千年,现在羽化成蝶。

  G-W(A,Pm)…P…W’否定了A+Pm…P…W,但没有否定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没有否定私有制,只是“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力为基础的私有制” 排斥 “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这个否定,是社会生产力排挤个人生产力,表现为社会化生产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排斥小生产的劳动者私有制,劳动产品的异己所有制否定劳动产品的个人所有制,它产生了社会化生产与私有制的矛盾。

  在G-W(A,Pm)…P…W’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公式中,劳动力A,生产资料Pm,以及产品W’的形态,都发生了的变化。A不是独立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力,而是被资本雇佣并集中起来的许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力,它从属于资本,在资本家统一指挥下进行协作劳动;Pm不是分散的个人使用的生产资料,而首先是集中在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本,然后作为生产资料为协作的雇佣劳动所使用;W’既不是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产品,也不是供资本家自己消费的产品,而是为资本家占有的包含着剩余劳动价值的资本产品,必须作为资本商品卖出去,在供社会消费中为资本家实现利润,无论从生产和消费看,W’都是社会产品。G-W(A,Pm)…P…W’-G’是资本主义生产(一个循环)的完成式,其中,物质生产W(A,Pm)…P…W’是价值增殖的手段,对资本家来说,是不得不做的劳神费力事情。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学只谈G-W-G’,不谈W的生产,这对于资本来说就可以了,但用以表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则不完全,隐藏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产生了劳动不等价交换实际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的矛盾。

  世界市场不断发展,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生产资料和劳动日益社会化集中,不断提高货币转变为资本的门槛,造成资本的集中,迫使分散的个人资本也需要联合起来,采取社会资本形式。股份公司应运而生,成为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形式。我把股份公司的生产方式表现为公式G-W[(A,Pm)…P…W']-G’,它和G-W(A,Pm)…P…W’-G’没有本质的区别,两者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只是在股份公司生产中,生产诸要素和结果不是以A、Pm、P、W各自的形式从属于某个某几个确定的资本家,而是作为一个生产共同体总的从属于社会资本,即整个的W(A,Pm)…P…W’表现为一个特殊的商品——上市公司,与货币资本相对立。在股份制的资本主义现代企业中,资本所有权与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职能完全分离,经济学谓之“两权分离”。现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即资本增殖G…G’在股份制中直接表现出来了:货币资本家完全脱离生产劳动,只对生产的剩余价值进行赤裸裸的掠夺,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在股票交易方面进行投机欺诈活动,成为一种新的寄生虫。资本主义也就发展到了垂死阶段。

  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使资本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表现为社会企业的形式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个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3-496页)这个过渡点的特征是,资本所有者被排斥在生产之外,完全成为生产的寄生赘瘤。因而不需要资本家,废除资本所有制,即废除协作劳动的外部资本主义形式,重新建立劳动者与劳动条件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也就是剥除掉G-W(A,Pm)…P…W’-G’或G-W[(A,Pm)…P…W’]-G’的外壳G-W-G’后,(A+Pm)…P…W这个一切生产的核心内容直接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形式,不仅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的个性自由的必要条件,而且由于它与社会化生产相联系,已经表现出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然必然性。

  资本主义私人生产的无政府,必然与生产的社会性发生矛盾;同时。以资本增殖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对社会劳动的疯狂掠夺性,必然要与被掠夺的劳动者和自然界产生越来越激烈的对抗。社会生产力的爆炸性增长与占人口绝大多数劳动者受资本积累限制的消费力,整个资本世界都日益感到生存环境的恶劣;资本家奔走于世界各地,竭力寻找新的市场和新的生产增长点。但还是悲叹“生意越来越不好做,钱越来越不好赚!”“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的丧钟就要响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1-832页)

  G-W(A,Pm)…P…W’-G’或G-W[(A,Pm)…P…W’]-G’的外壳G-W-G’炸毁后,表现为A+Pm…P…W形式的生产方式,但这不是恢复旧的A+Pm…P…W小生产方式,而是社会化生产剥去了资本外壳后,建立的新型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在这种新的社会化生产方式中,A不再是雇佣劳动,也不是分散的个人劳动,现在是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的集体劳动力;Pm不仅消除了资本性质,同时也消灭了私有的性质,完全表现其社会资产的本性,单纯地作为联合劳动者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W又重新是劳动者所有的产品,但不是个体劳动者的产品,而是联合劳动生产的社会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全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 通过分配,劳动者得到与自己提供的社会劳动量相应的消费品。马克思指出:“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的论述到此结束,但是社会发展不会结束。新的A+Pm…P…W生产方式会不会被否定,发展到更高级的生产方式呢?从客观事物的辩证发展规律看,回答是肯定的。那末它将如何被否定,可能发展成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呢?现在没有条件、也不是需要紧迫解决的问题,不过,马克思关于“消灭劳动”的论述给了我们启示。“阶级决定他们的生活状况,同时也决定他们的个人命运,使他们受支配。这和个人屈从于分工是同类的现象,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共产主义革命则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没看到恩格斯选集》第60、76页)A+Pm…P…W在消灭A之后就成为Pm…P…W,这是自然生产方式W…W的高级形式。在消灭劳动后的生产中,人的劳动力不再是主要的生产力要素,生产劳动将象管理劳动一样,按照自然规律支配、驱使和监督驯服了的自然力进行物质生产。物质的直接生产劳动消灭了,今天机器人和智能机械愈来愈广泛的创造出来和使用,也从实际证明消灭生产劳动的可能性。生产劳动消灭之后,人的劳动将继续需要,这是人的自由发展和健康生活的需要。

  我用公式表述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揭示了生产方式和所有制的演变:从分散的各自独立的小生产形式的A+Pm…P…W,通过资本原始积累,转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形式G-W(A,Pm)…P…W’-G’,再通过剥夺资本所有权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社会协作生产形式的A+Pm…P…W,十分清楚地表现出这是一个按照一定的辨证规律完成的发展过程。揭示出整个过程的核心是(A+Pm)…P…W,是生产中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两个因素的不同形式的对立统一。过程表现为,在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对立状态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向它们的对立面转化:从独立劳动者分散占有生产资料,转变到积聚为资本的生产资料支配雇佣劳动者的协作劳动,再转变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共同支配集中的社会生产资料。结果便是非劳动者私有制排斥独立劳动者私有制,又被联合劳动者共同所有制所取代。这是否定的否定。在协作生产的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即社会主义所有制,这是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否定,是对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方式的个人所有制即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在这个过程中,生产的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既被克服又被保存,G-W-G'这个生产的资本主义特殊社会形式被克服了,消灭了,而(A+Pm)…P…W这个生产的核心,基本形式,以及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社会生产力,被保存了,发展了。

  需要说明,公式A+Pm…P…W只是表示劳动使用利用生产资料生产产品,还没有触及社会生产的分配、交换和消费;只是从生产方面阐明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自然必然性;阐明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基础、前提,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完整地表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公式,在后面才能探讨。那时我们会看到,在A+Pm…P…W公式里,A、Pm、W各个要素以及它们的组合,都充满着矛盾质与量的变化,有许多问题要考察研究。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表明,马克思不是根据某种理论原则,或者诸如公平、正义、道德、权利等等理念的东西来设想出社会主义,而是从社会生产运动本身的历史考察中,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历史存在根据,发现了“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的因素”,归结出“实际上已经以集体生产力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的所有制”。他说“这是否定的否定”,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个历史转变的这种否定的否定,是按照自然的、人类社会的和思维的运动的普遍的辩证规律进行的。

  社会主义革命遇到挫折,现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非常混乱,问题在于我们过多地把马克思阐明的社会主义,作为理想的制度,美好的希望,而较少作为客观的社会生产的历史发展过程来对待;没有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

  12“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批判

  “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经典表述,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完整表述。社会主义者长期以来只讲公有制,不谈个人所有制,或者把二者混为一谈,致使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反杜林论》批判过的杜林臆造的“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沉渣,近年来被中国理论界重新泛起。产生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片面的和错误的认识,是导致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上的失误和今天动摇瓦解的一个重要原因。

  1-2-1  股份制的“个人所有制”

  谢韬和辛子陵共同作文《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与中国改革》,说“马克思设想革命胜利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道路分为两步:第一步,把原属于资本家的大公司、大工厂等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由政府控制起来;第二步,政府要寻找一定的形式将社会财富回归社会,回归人民,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个意思见《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到写《资本论》第3卷的时候,由于股份公司的出现,使马克思不仅找到了把生产资料‘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 ’的形式,而且找到了‘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所有’,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这就是股票(见《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中文版第502页)。股票这种占有方式,是‘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恩格斯《反杜林论》,大字本第6分册第334页)。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小小一张股票,体现了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的统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统一,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统一。重建的这种个人所有制,既包括共同占有、个人有份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又包括由这个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派生出来的一定数量的生活资料,是一种以个人私有为基础的均富状态。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定义,就是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这就是社会化,这就是公有制,而不是政府所有制。”

  不知道谢韬和辛子陵可曾记得,或者是否知道,一百多年前杜林就曾经臆造过:“‘个人所有制’在马克思先生那里同时称为‘公有制’”,并说“马克思先生安于他那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是否知道恩格斯对杜林这种说法的批判:“处于这个‘混沌世界’的不是马克思,而又是杜林先生自己。”(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70页)恩格斯在评判杜林时,已经说得是如此清楚:“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70页)

  马克思说:股份公司是“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它作为这样的矛盾在现象上也会表现出来。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一个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业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个没有私人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的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产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式上发展了这种对立。”(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3-497页)马克思反复指出,股份制属于资本主义所有制,是私人资本联合为“社会资本”,股东们只是占有股份公司的部分股权。股权是按各人所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分配相应的股份公司的利润,即资本占有剩余劳动价值的权利。股票不记名,表明股权与个人毫无关系,不是个人的、而是社会资本的权利。在股份公司内,资本所有者不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也不再直接占有产品;资本所有者也不再参加管理劳动,直接占有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

  早在上世纪末,中国理论界就有一些人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就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使人人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凡是没有注明和出处的引文,来源于《经济研究》、《改革》、《经济学动态》、《经济研究资料》。没有注明和出处,因为当时摘录时并没有准备写书出版,这些是时代思潮,不是个别人的认识)不仅把公有制混同于个人所有制,而且“创新”地把股份制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事情很清楚,所谓“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使人人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不外乎是把国家所有制改变为股份所有制,让个人占有一定的股权,有按所占有股权的份额去分企业生产的红利的权利。如果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么资本主义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

  既然讲马克思主义,就应当知道,马克思指出股份资本是一种“社会资本”,与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制基础上的重新建立的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根本不是一回事。股份制是私人资本集中成为社会资本,现在,理论界提出“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使人人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把已经集中起来的社会财产,分解为许多个人的小资本,同资本主义股份制是把分散的个人财产集中成社会资本的方向完全相反,与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背。

  我们看到的事实是,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资产股份化给个人后,这些股份很快地被少数人敛聚在手里,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而广大劳动者在卖掉了为手上的股票后,重新沦为他人的雇佣劳动者,靠挣工资养活自己。事实证明,把国家财产股份化的社会主义国家,都由此转变成了资本主义国家;国有财产股份化的结果,不是使劳动者持股成为主人,占有产品,而是丧失了主人地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劳动者能够通过“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

  现在理论十分强调个人的利益,视为发展经济的动力,认为“公有制的要害就在于取消‘个人的权利’本身”,说它“缺乏激励机制”,“束缚生产力发展”。这种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念不符合事实。事实是,资本主义以及其以前的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取消大多数人的个人的权利的基础上。

  所谓量化到个人的全民财产,是劳动者所在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国有企业的财产都是社会劳动的历史积累,很大部分不是现在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创造的。把它股份化给现在国有企业的个人,首先就是使这些个人侵占了不是他们创造的社会财产,并取消了其他社会成员可以使用利用公有生产资料来实现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权利;剥夺了后来的无数个人共同占有社会财产的权利。还有,不同国有企业的人均财产的差别,也必然在股份分配中产生个人占有社会财产的不平等权利。

  否定资本主义所有制而建立的社会主义所有制,首先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从而消灭靠占有生产资料来占有绝大多数个人的剩余劳动的极少数个人的权利,使人人都有使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进行共同劳动生产产品,并从社会劳动产品中分配到与自己提供的劳动份额相应的个人消费品的个人的权利。这是恢复被资本主义所有制取消了的绝大多数人的个人的劳动权利,使所有个人都有自主、自为、自由的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凡有劳动力的所有个人都应当有和能够有的权利。“劳动权实际上表示控制资本,而控制资本又表示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从而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426页)

  劳动权是非排他性的、真正人人都可有的个人的权利。股权则是只有少数人才可能有的资本的权利。这是相互排斥的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权利:股权排斥劳动权,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使资本增值;劳动权否定股权,使之不能再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价值。劳动者有了劳动权,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使用共有生产资料为自己创造财富,还要股权干什么?要想占有谁的劳动?还能占有谁的劳动?股权不占有劳动,也就毫无价值。

  大多数劳动者对股权不感兴趣,股权也不可能使“人人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我们看到,中国改革的实际发展,已不再是“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现在是吸收私人的和外国的资本,改革国营企业不再为无产阶级国家所有。这实际上取消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改革后的国营企业不再是国营,而是让少数“人力资本家”拿着社会财产去冒险,并获得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价值的特权;劳动者则完全失去了对劳动对象和劳动条件的控制权,为这些用社会财产去冒险的企业家作牺牲。

  股份制把私人资本集中为社会资本,股份公司的生产资料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它属于社会资本共同所有来看,也是一种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因而表现为通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个过渡点;但它同资本主义国有企业一样,生产资料绝不是属于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只是改变了私人资本的旧形式,生产资料作为私人财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被扬弃,资本作为私人资本这种形式被克服,又在社会资本这种形式上被保存,生产资料的资本占有形式变了,但没有废除雇佣劳动;仍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生产资料的资本属性根本没有变,仍是剥削他人的劳动的手段。历史上不同社会制度都存在过生产资料公有制,本章第三节“所有制的二元基础”将阐明,许多经济学家把极不相同的公有制混同起来了,不能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资本主义公有制,不仅在于生产资料公有,根本还在于它消灭了雇佣劳动,是劳动者以协作生产的方式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现在理论界或由于他们的阶级偏见,或束缚于传统的所有制观念,不能理解马克思讲的与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实行彻底决裂“个人所有制”,是联合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对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理论界所谓的“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劳动者个人本身,而是资本的人格化身;是把直接的社会财产,通过股份制过渡回到私人资本联合为社会资本占有剩余劳动。在今天,股份制不断使亿万股民的万亿财产化为乌有,社会财富为少数人所吞食,还说什么股票“是一种以个人私有为基础的均富状态……是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

  马克思告诉我们,股份制“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现在,实际告诉我们:股份制又是可用来使劳动者占有的生产资料重新再转化为占有劳动的资本,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重新再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过渡点。这是一切“过渡”的特性。

  1-2-2 “公有制高级发展形式”的“个人所有制”

  学者顾海良认为,“把‘个人所有制’理解成对现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内涵的概括是不妥当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是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一种特定的表述”(顾海良:《在马克思经济学道路上》第379、378页)。这与把资本主义股份制说成是“个人所有制”不同,但仍然认为是公有制的特定形式。

  顾海良如此认识,疏忽了马克思讲的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恩格斯《反杜林论》也讲的是:“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请注意我加了下划线的词句。显然,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剥夺剥夺者,都不可能立即就建立起高度发展的公有制。马、恩的表述,只能理解为是在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后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所有制,不能理解为是对在自身基础上高度发展了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一种特定表述。马克思说是“重新建立”,恩格斯说是“恢复”,也都表明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就曾经有过“个人所有制”。这说明,个人所有制并不一定要以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为基础;也并非是马克思对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形式的一种特定的表述。顾海良认识到“马克思已经提出了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变革中的阶段性和公有制形式的多样性的重大问题”,还查考了“马克思使用的‘共同占有’的德文原意是使用、利用意义上的‘占有’”,这些对于怎样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都是非常重要的,怎么会认在资本主义成就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有制特定表述?

  顾海良引用了马克思的这段论述:“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是生产资料的这种公有制的对立的表现,即单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从而对产品的所有制,因为产品不断转化为生产条件)遭到否定的对立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21页》)马克思这里清楚地表达了“公有制”即“单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遭到否定”;“从而”一词指出了对产品的所有制是以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为前提。这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是一致的,也说明了所有制不仅包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同时还包括对产品的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对产品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仍然是公有制,而其中对消费品的所有制,是个人所有制。决不是说个人所有制是“公有制高级发展形式”。

  “个人所有制”曾经在小生产的个体劳动的基础上产生过,即小生产者以自己的劳动挣得的对产品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小生产者不一定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但是以自己的劳动对生产资料的自主使用者,也一定首先是自己产品的所有者。个体劳动者的小生产被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排斥后,劳动者的劳动不再属于自己而从属于资本,从而劳动者对产品的所有权丧失了。这是对个人所有制的否定。随着剥夺者被剥夺,劳动者共同占有了生产资料,又能也只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产品即消费品。现在劳动者是在新的基础上,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化大协作生产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或恢复劳动者对产品即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

  在新基础上即协作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也是一个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对小私有制中的孤立的个人的劳动所有制的简单恢复。“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页)这决定了,联合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不包括生产资料,只包括产品中的生活资料。恩格斯明确指出的“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

  顾海良引用马、恩讲的“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页),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已把生产资料所有关系定义为所有制的本质内容,并提出了取代资本主义占有制的‘无产阶级的占有制’的概念。”顾海良认为“‘个人所有制’实际上是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一种特定的表述”时,是对马克思提出的“所有制的本质内容”的理解不完全。“所有制的本质内容”并不只是对“生产资料所有关系”,还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对产品的分配;在他所引的马、恩论述中,清楚地指出所有制不仅决定个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同时还决定个人对产品的关系;而产品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个部分。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制概念,包括对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这两部分的所有制,恩格斯明确指出:“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

  顾海良仔细考究了马克思有关对“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段论述所做的所有“修辞上的修改”,是用心的,不过,他陷入了形而上学,而没有从马克思全部论述来辩证地理解,没有注意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首先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这样就会产生自相矛盾,无法与恩格斯对杜林的“‘个人所有制’在马克思先生那里同时称为‘公有制’”的批判统一起来;还有,似乎可以在资本主义成就的基础上,就可以直接建成共产主义,而不需要有一个社会主义过渡阶段。我认为,“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经典表述,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完整表述,涵盖了所有制(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的劳动的个人所有制)分配和人与人的生产劳动关系。

  1-3  所有制的二元基础

  上述对“个人所有制”的两种错误认识,是对立的,但又有同一性,都把“个人所有制”定义为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某种形式,都没有对所有制,对在生产中,个人如何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做科学考察。

  对生产资料的任何形式的个人所有制,都是私有制。把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说成是某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在重新臆造杜林的混沌世界。在《反杜林论》发表了一百多年之后,为什么理论界还有一些人陷在杜林的混沌世界中不能走出来?从认识上讲,是他们束缚于传统观念,存在对所有制“纯粹意志的法律幻想”。几十年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弊病很大,囿于错误的传统所有制观,是主要原因之一。

  传统所有制观念,表现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一元物质基础”观。看起来很“唯物”,其实是形而上学,是“纯粹意志的法律幻想”,“仿佛私有制本身仅仅以个人意志,即以对物的任意支配为基础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1、70页)一些理论家主张“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使人人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就是把所有制看作纯粹的法律意志,好像政府颁一个法令:“把全民财产量化到个人”,“个人所有制”就建立起来了。在这些理论家的头脑里,“全民财产”、劳动者、个人,都不是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现实的个人,不是表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定的生产关系的财产和个人,而是任意的偶然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一元论,肯定物自在于我们之外,是认识泉源,我们在实践中认识这些物,又通过实践检验我们对这些物的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马克思始终从具体的物质生产出发考察所有制,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观点。但说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是“一元物质基础” (顾海良:《在马克思经济学道路上》第375页),便象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一样,“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没有注意人的劳动是一种物质的活动。

  “一元论”只是划分唯物论与唯心论上才有绝对的意义,一离开认识论问题,套用于认识事物本身,则是形而上学,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都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没有矛盾便没有事物和事物的运动。

  没有人象马克思那样强调所有制的物质基础。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一开始便批判“劳动是一切财产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种资产阶级的说法”。他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身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上面那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然而,一个社会主义的纲领不应当容许这种资产阶级的说法,对那些唯一使这种说法具有意义的条件避而不谈。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分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一个除自己的劳动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页)

  应当注意,马克思自然界和劳动一样是使用价值即财富的源泉时,也就指出了自然界劳动是社会财富的二元。如果还不清楚,那末,马克思说“正象威廉·配第所说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7页)就清楚地阐明了财富的二元。

  传统的所有制的“一元物质基础观”,是对事物的片面的习惯认识。所有必须首先占有生产资料;在自然经济中,劳动者有劳动力,只要占有了土地这种生产资料,就能用自己劳动生产出自己的产品。因此,人们的所有制观念自然片面地反映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上,习惯地认为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所有产品,并法定为制度。

  这种习惯的表面的片面的所有制的“一元物质基础”观,对于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还应付得过去,但决不是正确的,完全忽略了劳动,忘记了小生产者所有制的所有者不仅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还首先是劳动者,是他的劳动力的所有者,他对产品的所有权,是“靠自己劳动挣得的”

  当大量的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资本家手里的时候,资本家不可能靠自己的劳动使用集中在他手里的大量生产资料,他必须把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雇佣劳动来进行生产。生产资料占有者照旧占有产品,但已不是他自己的劳动产品,而是别人劳动的产品;而劳动者出卖了劳动力后,不占有他们劳动的产品。现在,“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第一次作为大工业所产生的结果表现出来”。“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它必然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某人在法律上可以享有到某物的占有权,但实际上并没有占有某物”,如果占有者不雇佣劳动,使用他占有的大量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不生产产品,占有就会化为乌有(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2、71页)。

  资产阶级在实践上用暴力的和经济的手段否定了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方式及其所有方式,在意识形态上则维护传统的生产资料占有的“一元物质基础”所有制观念,来掩盖资本如果不占有他人劳动,就不可能实际占有即使用利用生产资料这个重要事实。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是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是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事实越是明显地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家就越是热心地把资本主义以前世界的法权观念和所有权观念应用到这个已经完成的资本主义世界。”(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3页)现在,许多经济学家同样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公有制混同起来,不能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1-272页)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必须批判形而上学的法学的传统所有制观念,提出正确反映实际生产关系的所有制观念。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始终从生产出发,从生产的两个最基本的元素,即劳动和生产资料在不同社会的不同的结合方式来描述所有制,从所有制的二元基础的内在矛盾运动,论述所有制的历史演变,阐明所有制的不同社会形态、性质,最后归结出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必然导致社会主义,指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协作的社会生产中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对立统一。

  所有制必须有生产资料这个物质基础。无所有物,没有所有对象,谈何所有权和所有制。同样,所有制还必须有所有者,无所有者,没有所有主体,何谈所有权和所有制。但这还不足以说明所有制,所有制总是表现为所有者占有物的一定社会方式,科学反映所有制,必须阐明所有者以何种方式占有所有物

  我们来看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如何科学地考察和论述所有制。许多人可能还没有注意到,这是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及其历史演变的经典论述。

  在“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这一节第一段,我们首先看到这样一个命题:“资本的原始积累,……只是意味着直接生产者的被剥夺,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这里,“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只讲了“劳动基础”,字面上没有提生产资料这个物质基础,这不是疏忽,而首先是马克思对传统所有制观念的批判:资产阶级所有制理论,只是讲生产资料是所有制基础,不提并否定劳动同样是所有制基础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紧接着的第二段,马克思就告诉我们:“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但是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私有制在最初看来所表现出的无数色层,只不过是反映了这两级的各种中间状态。”

  现在明白了“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这个命题没有提及的生产资料这个物质基础,原来包含在“私有制”这个概念里。还明白了,私有制,一方面关系着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关系着所有者,这个所有者是私人。私有制“即单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

  仔细思考,就会进一步明白,“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单个人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和“即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正是揭示所有制的二元基础。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只是一般地谈论对物的所有权,十分积极将资本家私有制与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混同起来。

  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对立,理论界强调的是生产资料方面公有与私有的对立,很少想过:它们在劳动方面,表现为自主自为劳动雇佣劳动的对立,也不考虑在对产品占有方式劳动的个人所有制与劳动的异己所有制的对立,不能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股份制的根本上的不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联合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资本股份制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资本共同所有生产资料。

  对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来说,十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私有制”和“公有制”,只是一般地表明生产资料是属于单个人即私人所有、还是属于集体或社会所有,但没有具体地表明是什么性质的私有制和公有制,不完全反映生产关系。许多社会主义经济学家不懂得公有制的性质依这些共同所有者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不清楚在这两种不相同公有制之间,存在着各种中间状态、色调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毛泽东选集》合订本324页)所有制表现一定生产关系中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只有了解社会生产中劳动与生产资料是如何地对立统一,这两方面在社会生产发展进程中如何地转化,才能清楚具体的生产方式中的所有制的性质,以及它的演变的历史趋势。

  由于劳动力天然地为每一个成长到一定状态的人都有的,因而被人们所忽略,传统的所有制理论强调对物的所有权,忽略了或掩盖着任何个人占有财产都必须要靠劳动,不靠自己劳动,就得占有他人的劳动,不占有劳动的对生产资料所有将化为乌有。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始终是决定所有制的主要矛盾,是构成所有制的两个要素、二元基础。

  马克思全面地考察生产发展历史,发现并阐明了生产劳动的方式与所有制的关系。当人类仅仅从自然界获得生活资料但还没有剩余劳动产品的时候,不存在私有制及其规定。所以,私有制虽然形式上表现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但实际上产生于剩余劳动,表现为对剩余劳动产品的占有。一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都是对社会积累劳动的占有方式。“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68-69页)资本本身是社会劳动的历史积累,本身就建立在剩余劳动的基础上,占有生产资料是占有剩余劳动的前提。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隐瞒这个事实。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应当弄懂、并向人民讲清楚这个马克思已经阐明了的事实。如果说,所有制的最初产生离我们很远,理论需要深刻思考才能搞清楚所有制是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明白劳动与生产资料同是所有制的基础的话,那么现在的每一个资本家都在实践中已经严重感到,劳动这个要素对于他的占有财富的不可或缺性,疾呼哀叹“劳动红利”的枯竭。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的以下几段(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830-832页),论述了所有制的历史演变。这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是劳动的不断积累和不断解放的过程。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者,是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获得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以分散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个体劳动者的小生产方式,只能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随着劳动的积累和集中,“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请注意:马克思这个论述,首先显示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二元基础;同时指明了所有制的演变表现为劳动方式的演变。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生产的社会规模越来越大,资本巨头不断减少,可被剥夺的人群和地方不断缩小,整个市场已经容纳不下资本主义生产,“现在要剥夺的已经不再是独立经营的劳动者,而是剥削许多工人的资本家了”。“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资本主义生产又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是从生产的发展过程来考察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唯物辩证地论述所有制的演变。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二者的不同社会形态的结合,使社会形成不同的经济时期,构成不同的生产方式,产生不同的占有方式从而不同的所有制。把握住生产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生产中如何结合,以什么劳动使用什么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便抓住了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和所有制的本质,便可以清楚所有制的性质;考察生产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关系的矛盾运动,便能了解所有制演变的过程和趋势,一种所有制转变到另一种所有制的历史必然性的内在规律。

  生产资料的日益社会集中和劳动的日益社会化,表现为历史上已经进行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排挤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是第一个否定;生产资料的进一步社会集中,劳动的进一步社会化,在资本家几乎占有了社会全部生产资料和他人劳动后,货币资本越来越难转化为生产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愈来愈阻碍着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消灭资本,将被极少数私人占有用来剥夺劳动者的社会生产资料,按其本性还归社会所有,由联合的劳动者共同为满足社会和个人的需要而有计划地使用利用,已经成为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由社会主义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所有制,由低级的分散孤立的个体劳动者所有制上升为高一级的联合的社会劳动者所有制,是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否定,是对小生产者个人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否定,都是表现生产资料和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的矛盾运动,结果总是劳动的进一步解放和社会生产力的更大发展。我们看到,第一个否定实现了,第二个否定开始了。

  1-4  社会主义所有制

  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对立统一

  不立足于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而只讲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的所有制“一元物质基础”观,不可能搞清楚所有制,会产生对所有制的形而上学的法律幻想。应当懂得,即使依法对生产资料拥有所有权,但若不通过劳动来使用利用生产出产品,实际上一无所有。所有制的占有,不是法律规定的对某物的所有权,而是一种生产关系。“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受到占有的个人的制约,……还受实现占有所采取的方式是制约。”(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4-75页)我们谈所有制,必须从生产关系来认识,探讨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占有什么。一切所有制都是具体表现社会中所有者以一定方式占有对象物。科学研究所有制,须历史地具体地考察所有对象和所有者的状况,以及所有者对所有对象的所有方式。

  所有制关系中的人和物,都不是简单的自然物质,而是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存在。社会之外的人不能存在。社会之外的物也不是作为所有制关系中之物。特别是作为所有制基础的生产资料,愈来愈大的部分是劳动产品,是劳动与自然物质这两个元素的结合产物,本身是包涵着一定历史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传统所有制观念中的人与物,都是僵化的空洞观念,没有任何确定的东西,不是作为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存在的人和物。所有制“一元物质基础”观,忽略了这个占有主体,忽略了不同的劳动在所有制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反映所有制所表现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社会的生产中的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认识所有制。

  马克思对事物的考察非常细致。他不仅指出所有制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占有者分为劳动者和非劳动者,而且对劳动者也作了具体的考察分析,分为不自由劳动的劳动者,独立劳动的劳动者,形式上是自由的雇佣劳动者,协作的、联合劳动的自由劳动者。不仅认识到占有对象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生产资料也作了科学分析:土地这种自然的生产资料,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个人使用的分散的生产资料,社会使用的即集中的生产资料;简单劳动工具,机器,自动机,机器体系等等。

  劳动与生产资料的不同状态对立同一,始终是决定生产方式、从而是决定所有制的主要矛盾。在所有制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首要的,只有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占有财富,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只能为他人生产财富。在不同的所有制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矛盾,有的表现为占有劳动是决定所有制性质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有的表现为占有生产资料是决定所有制性质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一般地说,对于非直接生产劳动者所有制,所有者的生产资料要生产财富而不是化为乌有,决定性的方面是能否占有劳动,怎样占有劳动。对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私有制,劳动是区别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等不同私有制的主要矛盾方面,前者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后者是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劳动者在私有制中的自由度,区分着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对于劳动能否成为劳动者财富的源泉,决定性的方面是劳动者能否占有生产资料;怎样占有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即小生产者私有制是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则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所有制的所有对象,不只是生产资料,还包括生活资料。资本要成为资本,必须要雇佣劳动,而要雇佣劳动,只占有生产资料不行,劳动者在有生活资料的情况下,不会出卖劳动力,资本家雇用不到劳动力,生产资料会闲置起来,不能成为他生产利润的资本,所以,资本还必须占有生活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劳动者的劳动力不再出卖了,不仅以共同劳动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以自己提供的劳动,从共同产品中分配到为个人占有的消费品。一切所有制都包括这两个方面,即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对生活资料的占有。

  所有制有多种,大的划分是公有制和私有制两类。公有制也是多种多样,我们过去知道有原始公社的,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公有制,现在经济学家提出股份制也是一种公有制,一种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形式。不同社会都有它的公有制,要区别这些公有制,只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考虑,是不够的。必须从生产关系总体来考察,需要具体分析是以什么劳动为基础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什么方式分配生活资料

  区别社会主义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的,首先是看生产资料是由社会所有还是单个人占有,表现为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不同,进一步要看以什么劳动使用利用生产资料,表现为自主、自由、自为劳动与雇佣劳动的不同,从而表现为劳动产品即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与劳动异己所有制的不同。在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区别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是生产资料是由单个劳动者占有,还是首先属于劳动者集体所有。

  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不同,它只能归个人消费,这是自然的规定性。但是,个人获得生活资料的方式,在不同的生产方式是不同的。小生产的劳动者以个人劳动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为基础,劳动产品自然都首先归劳动者所有,表现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活资料的个体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在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的情况下,产品虽然无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劳动者生产的,但它们都为资本家占有,不属于劳动者所有,完全是劳动的异己所有制;劳动者要得到生活资料,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挣工资来换取,表现为商品交换,不是直接占有。当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占有后,劳动者重新占有了自己劳动产品。社会主义所有制建立在以协作的联合劳动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联合劳动生产的产品是共同的产品,其中的生产资料部分,自然继续由联合劳动者共同所有;只能由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则重新重新建立劳动的个人所有制,按各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分配给劳动者个人消费。之所以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由于生产力还不够发达,产品还不能够充分满足所有个人的自由发展的需要,还要按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消费品,所有权必须以劳动作为衡量的尺度。一旦生产发展到耗费很少的劳动就能生产出充分满足社会和所有个人的自由发展需要的丰富产品,人们也不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时,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就没有意义,不再需要了,再按劳分配就妨碍所有个人平等的自由发展。按劳分配将为各取所需所代替,那时整个生产资料和产品都为社会的全体个人所有,表现为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但是,在生产力还不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占有还受到占有对象的制约,需要首先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所有制。

  对于劳动者所有制来说,“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只有两种方式:(1)个体占有方式,这种方式从来没有作为普遍现象而存在,而且日益为工业进步所排斥;(2)集体占有方式,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为这种方式创造了物质的和精神的因素;……这种集体占有制只有通过组织成为独立政党的生产者阶级——无产阶级的革命活动才能实现。”(马克思:《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264页)因此,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是劳动者的阶级所有制,或者说是由无产阶级的国家代表整个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只有到了消灭了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才可能真正为全社会所有。

  不同的所有者对不同的物的占有方式不同。资产阶级是通过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劳动的方式占有财富,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社会主义中劳动者阶级则是以自己的劳动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产品,表现为劳动权。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化生产中,劳动权一方面表现为个人劳动联合为共同劳动,在共同生产中使用社会生产资料生产产品,劳动者个人在社会化生产中只有联合为生产共同体,才能占有即只能在共同生产中消费生产资料,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是共同所有制。但生产联合体不能消费生活资料,生活资料只能由个人消费,所以,劳动权在分配方面,表现为个人在共同产品中占有生活资料的份额的权利,按劳分配即建立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表现为劳动联合体同联合在联合体中的劳动者个人的矛盾统一,表现为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同劳动者个人占有生活资料的矛盾统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所有者、所有对象和所有方式,都是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实现对自然界和劳动本身生产的产品的占有,它本身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的。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重新建立劳动者对产品即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不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劳动者不能按劳分配产品,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就是没有目的意义,公有制就只是一种法权,一种虚幻,不成为实际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二者缺一,都不成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

  劳动者个人劳动联合为集体劳动的占有方式的对立统一,衍生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矛盾。公有制是对产品中生产资料的占有,个人所有制是对产品中生活资料的所有,在一定总量的产品分配中,生产资料占有量的增加必然是生活资料占有量的减少,反之亦然,这就存在社会发展生产与个人提高生活的矛盾;同时,前者是集体占有,后者是个人所有,这又存在集体与个人在产品分配关系上的矛盾;还有,生产产品的劳动,是个人劳动联合为生产共同体的社会劳动,就会存在劳动的统一与自由、集中与民主的种种矛盾。

  毛泽东指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本书的基本缺点,是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承认他们国内还有阶级斗争,还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不敢象我们这样大讲阶级斗争,大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我的探讨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就是矛盾社会主义所有制本身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矛盾统一社会、集体和个人间的矛盾统一

  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对立统一为社会主义所有制,长期以来没有被我们认识,过去是片面地讲公有制,畸形地发展公有制,不注意建立个人所有制,搞了“虚幻的共同体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现在又把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相混淆,把个人所有制混同于资本股份制,“不问姓公姓私”,淡化所有制问题,结果就是我们已经看到的,科学社会主义被否定,社会主义所有制被瓦解。

  人类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到了一个历史转折点。通过这个历史性的革命转折,生产资料由私人占有转到社会所有,生产由物支配人转变为人支配物,“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到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23页)理论的重要性完全突出来了。不仅对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来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而且对于每一个要成为自由人来说,不掌握科学理论,不能自觉地有计划地支配生产和生活、正确地确定自己的活动,就不可能真正成为自由人。这里表现出社会的有计划协作生产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相互关系。

  资本主义所有制必然要被社会主义所有制所取代,这是生产的自然发展过程的必然性,但是,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抗拒和干扰、阻扰,同时,自觉创造历史也受到人的认识所制约。马克思主义阐明,社会主义所有制不同于历史上出现过的所有制那样,可以自发地从旧制度里产生出来,而是必须通过无产阶级不断革命自觉地创造,这就突出了理论的重要性。

  1—5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在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关系问题上,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了理论认识和实践路线的分歧。这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社会主义运动受到重大挫折的另一个理论原因,是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形而上学地理解。

  1-5-1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考究

  理论界普遍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据此,第二国际反对十月革命,苏汉诺夫认为“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 考茨基说十月革命是个“早产儿”。对此,列宁的看法是:“既然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府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列宁:《论我国革命》,《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89-691页)。新中国建立后,刘少奇反对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主张“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认为“农业集体化,必须以国家工业化和使用机器耕种以及土地国有为条件。”提出“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毛泽东坚持和发展列宁主义,推动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他论证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62、191)

  这个认识和实践路线的分歧,还表现在毛泽东、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的表述上。毛泽东的表述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毛泽东1956年1月25日《在最高国务院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的表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选集》第三卷373页)毛泽东讲的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邓小平讲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显然是不同的概念。毛泽东思想是通过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革命,解放生产力;邓小平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就是通过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达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主义革命路线,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文革前后所走的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同道路。

  在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受到挫折后,有人从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的测量器,提出“生产力的三次里程碑。第一里程碑:生产力是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第二里程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第三里程碑: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能力;资本是第一生产力。”(http://baike.sogou.com/v123020.htm),这样,资本主义就成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最终演绎。有人又以“列宁的帝国主义链条的薄弱环节论实际上是对生产力决定论的批判,毛泽东对阶级斗争的理解和对矛盾运动规律的阐述更是从实质上否定了生产力决定论。但是列宁和毛泽东都没有来得及将他们的突破系统化。”(韩德强:《马恩原著体系批判》)更有提出“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的。

  这些不同的观点和主张,把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形成形形色色的创新社会主义理论,成了今天社会主义运动的特色,表现了社会主义运动挫折后的理论混乱。

  我没有马恩全集。在我读过的马恩著作中,没有看到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句话。我看到,恩格斯讲过:“我们视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是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说的。因此,这里面也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装备。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5页)这里多次使用“决定”这个词,但是否就直接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呢?恩格斯指出:“生产资料在包括简单商品生产在内的先前各个时期中,同现在相比仅仅起着微不足道的支配作用,它怎样发展成象今天这样专横的支配力量,这是需要证明的,而你的证明我看是不充分的,因为它没有指出另外一极:这个自己不再占有生产资料、从而也不占有生活资料、从而必须将自己零碎出卖的阶级的产生。”(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页)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认为,不能简单地讲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需要证明的”。

  马克思说:“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马克思这里表述的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改变。绝对的直接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马克思他们没有这样讲,历史事实也不是这样的。

  “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个人本身的指挥权……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起初是在历史上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这种不是由新的生产力、而是“在既有的生产力条件下”产生的最初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今天已经工业化的中国,还随处可见。马克思论述的这个事实表明,马克思主义并不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绝对的、直接的。应该认识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个命题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是矛盾的,相互否定的。既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何须革命来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去解放生产力。

  我注意到马克思关于“所谓原始积累”的论述。“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个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资本论》第一卷第830页)马克思这里肯定了小生产与当时的生产资料是相适应的,但接着又讲小生产一定会消灭:因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但是,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马克思论述说:“它的消灭,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形成资本的前史。这种剥夺包含一系列的暴力方法,其中我们只考察了那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资本原始积累的方法。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驱使下完成的。”(850页)从马克思论述可以理解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不是说某种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发展要求决定了生产关系需要革命。只有这样认识,才不违背历史事实,才能解释同样是在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中,会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和封建所有制的不同生产关系,才能理解先有资产阶级革命,后有工业革命和信息化生产,才能理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理解生产力,总是需要通过革命暴力来解放。

  马克思阐述说:“在通常的情况下,可以让工人由‘生产的自然规律’去支配,即由他对资本的从属性去支配,这种从属性由生产条件本身产生,得到这些生产条件的保证并由它们永久维持下去。在资本主义生产在历史上刚刚产生的时期,情况则不同。新兴的资产阶级……就需要并运用国家权力,这是所谓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因素。”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同上书第806、819页)但这不是说生产关系可以通过暴力能够建成,绝不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暴力只是新的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刚产生时期的革命手段。在阶级社会中,旧的生产方式从而生产关系的变更,必然地会采取暴力革命的手段,这是一般性,但又是特殊性,只是发生在需要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时,它才是革命的手段;而“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要遵循“占有首先要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的制约”这个自然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4页),“如果用暴力建立的生产关系不能发展生产力,这种暴力建立的生产关系不可能维持。在《资本论》第一卷里论述资本主义所有制如何排斥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时,除了上面引用的806页的那段阐述外,另在817页明确指出:“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业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在前面的“机器和大工业”那章,马克思论述了:“大工业必须掌握它特有的生产资料,即机器本身,必须用机器生产机器。这样,大工业才建立起与自己相适应的技术基础,才得以自立。”(第421-422页)劳动对于资本才从形式上的从属变成实际上的从属。

  理论界许多人知道,也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中会自然产生,但是没有真正理解它,不理解这里面就包含着没有绝对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需要革命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来解放生产力的意思。资产阶级革命是私有生产中两个不同的生产方式的竞争,决定胜负的是生产力的发展高低。社会主义革命同一社会化生产方式中的两个对立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在资本主义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决定胜负的,是无产阶级能不能建立起适应社会化生产发展的新的生产方式。

  在小农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占人民的大多数的俄国和中国,比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要困难。这个困难之一是生产力发展程度较低。所以,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整个交换都愈来愈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上述一切措施都是为了这一个目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将使国内生产力容易增长,随着这种增长,这些措施实行的可能性和由此而来的集中化程度也将相应地增长。最后,当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在人民手里的时候,私有制将自行消灭,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生产增加了,人也改变了,那时,旧社会的各种关系的最后形式也才会消失。”(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第一卷第221页)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我们看到的历史事实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首先以暴力使劳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解放了生产力,使生产力获得高速发展,创造出机器生产,才使劳动实际从属于资本。无产阶级革命也一样,首先需要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解放生产力,并在不断发展生产力中,实现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最后使劳动资料从形式上从属于劳动到实际从属于劳动,实现自由人发展的生产关系。

  1-5-2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分析

  “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 “在自然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所谓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材料,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4页)理论界直接把生产力的测量器,把生产的成果等同于生产力,进而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演绎为“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关系”。石器、青铜、铁器,以及现代的劳动资料,都可以成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测量器,但测量器不是被测量的对象,称重的称不是被称重的物重。

  生产工具是生产力要素的一种。关于生产力要素,理论界有多种说法,除了生产工具一要素说外,还有劳动手段和劳动者二要素说,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要素说,后来又加进资本、科学技术、管理等等,形成多种要素说。从生产及其发展史看,生产力的最基本要素是劳动力和劳动对象,其他的,都是这两种生产要素衍生出来的。劳动资料、资本、科学技术、管理等等,都是劳动的产物;它们,还包括劳动对象,都是生产力一定发展的产物,从方式和结果上反映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界的能力。

  政治经济学探讨的生产力,是人类的生产力,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自然的生产力不属于经济学范畴。人类只能通过集体,以社会的形式才有改造自然的能力。理论界所提出的构成生产力的诸要素,除了自然界外,都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历史活动中产生、发展出来的产物,包含着一定的社会的历史的因素。“社会生产力”不用说了,它本身就是许多“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3页》)结合的生产力,这里自然包含着一定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物质的生产力”也同样包含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比如表现为资本形式的生产资料,并不是自然物,也不单纯作为生产工具,绝大多数是劳动产物,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为资本占有劳动的手段。“如果我们从劳动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那末工人并不是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而只是把它当作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和材料。……可是,只要我们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了考察生产过程,情形就不同了。生产资料立即转化为吮吸他人劳动的手段。”科学技术和管理也是这样。“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的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44、400页)一切非自然的人的生产力总是与它的社会存在形式联系着,总是表现为个人结合成的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劳动生产力,不能分割。正因为是这样,生产力对生产关系才可能相互作用,表现出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而生产关系也也总是同生产力相关联。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从一开始就联系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不是先有后有,而是是否适应。我们看到的历史事实是,并不是先有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才有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在历史上既有生产力基础上,雇佣劳动的社会生产方式是表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是在资本主义既有的生产力条件下,废除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后建立起来的。历史事实至少说明了,不存在绝对的、直接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或“生产工具决定生产关系”。

  资本原始积累是对直接生产者的暴力剥夺,暴力剥夺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普遍存在,但都没有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原始积累之能形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于既有的生产方式中已有了新生产力的萌芽,这种新生产力最初不是工具,而是协作生产。

  协作生产已经存在于历史上不同的以自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中,如搬运重物需要许多人劳动力的协同作用;经过了自然的漫长发展,产生了一种生产方式——手工业作坊,这就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形式,用暴力方式剥夺劳动者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把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手工业作坊的协作生产,就发展为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也是通过社会剥夺,把全部的资本家私有的生产资料集中为社会公有,把资本主义企业组织的协作生产,发展为由整个社会组织的协作生产。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资本雇佣许多工人协作生产。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许多劳动者自愿地把他们的劳动力结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协作生产。协作生产既是作为集体生产力,又是一种生产方式,并在一定社会生产中,形成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现在,我们比较地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再促进生产力发展时,就必须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建立起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旧生产方式的既得利益者绝不会自动改变旧生产关系的,体现新兴生产力的阶级必须采取暴力革命手段来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历史事实是,并不是先有了机器这种只能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之后,才使得小生产经济的个人生产方式及其所有制解体,而首先是资本所有者使用暴力,排斥小生产方式,将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劳动资料——土地、农具、作坊、手工业工具——都是个人的劳动资料,只供个人使用,……正因为如此,它们也照例是属于生产者自己的。把这些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着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20页)。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对此作了详尽的阐述。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样的表述不科学,是用公平正义代替科学,把科学社会主义变成了空想社会主义。

  实现共同富裕,这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页)历史表明,生产力的解放,在阶级社会中总是表现为被压迫的劳动者阶级获得一定的解放。“被压迫阶级的存在就是每一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的必要条件。因此,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然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得的生产力和现成的社会关系不再继续并存。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革命因素之组成阶级,是以旧社会的怀抱中所能产生的全部生产力的存在为前提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60页)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在1994年10月24日写信给邓小平说:“毫无疑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强调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据此论证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社会主义必定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持续高速发展。但是发展生产力并不构成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发展生产力么?封建社会、奴隶社会没有发展生产力么?社会主义社会又能永远发展生产力么?发展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而不同的的社会形态在于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历史上,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仅没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恰恰相反,而是为剥削和两极分化创造了条件。事情很清楚,道理也很简单:没有剩余劳动就不可能剥削,而剩余劳动产生于生产力发展。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也不是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后,才能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同样相反,是通过“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在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后,生产力获得了某种发展的同时,剥削和两极分化也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证明,消灭私有制,在社会化生产中,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

  1-5-3  社会主义“这种革命能不能单独在某个国家内发生呢?”

  单独一个国家能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取得胜利,这个问题已经被俄国“十月革命”用事实回答了。这个事实合乎发展不平衡规律。但是,理论界认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进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取得胜利,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他们的根据是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关于“这种革命能不能单独在某个国家内发生呢?”的回答。

  我看了恩格斯的回答:“不能。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世界各国的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紧地联系起来,致使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受着另一个国家的事变的影响。此外,大工业使所有文明国家的社会发展到不相上下,以致无论在什么地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成了社会上两个起作用的阶级,它们之间的斗争成了我们这一时代的主要斗争。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即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在这些国家的每一个国家中,共产主义革命发展得较快或较慢,要看这个国家是否工业较发达,财富积累较多,以及生产力较高而定。因此,在德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最慢最困难,在英国最快最容易。共产主义革命也会大大影响世界上其他国家,会完全改变并特别加速它们原来的发展进程。它是世界性的革命,所以将有世界性的活动场面。”(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21页)看来,理论界误读了。我理解恩格斯这段论述的意思是,在“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的今天,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是“我们这一时代的主要斗争”,因而社会主义革命是世界性的,不会只是单独在一个国家中发生,而是发展或快或慢。

  我们还从恩格斯对前一个问题——“这个革命的进程将是怎样的呢?”的回答看到:“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经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分化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愈来愈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一定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为此可能还需要新的斗争,但是,这次斗争必定以无产阶级的胜利而告终。假如无产阶级不能立即利用民主来实行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证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末,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会毫无用处。”(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19-220页)这里,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不同国家的发生会“或快或慢”,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可以“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这种统治”。这说明什么呢,就是列宁讲的:“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列宁:《论欧洲联邦口号》,《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09页)。

  理论界知道马克思关于“卡夫丁峡谷”在1881年3月8日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在俄国,由于各种情况的独特结合,至今还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着的农村公社能够逐渐摆脱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正因为它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所以它能够不经受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的波折而占有它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俄国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同时,它也不像东印度那样,是外国征服者的猎获物。……俄国公社不仅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而且经历了这种社会制度尚未受触动的时期而幸存下来;相反地,在俄国公社面前,不论是在西欧,还是在美国,这种社会制度现在都处于同科学、同人民群众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相抗争的境地。总之,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危机,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随着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告终,这种形式的所有制,或者像一位美国著作家(这位著作家是不可能有革命倾向的嫌疑的,他的研究工作曾得到华盛顿政府的支持)所说的,现代社会所趋向的‘新制度’,将是‘古代类型社会在一种高级的形式下(in a superior form)的复活(a revival)’。”(《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68-269页)

  十分清楚,马克思与恩格斯都阐明,近代世界市场中不同社会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的现实,改变了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我们看到,不仅俄国和中国通过革命跨越了“卡夫丁峡谷”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美国也是跨越“卡夫丁峡谷”而发展成为的今天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只是,俄国和中国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美国是外来殖民者对土著居民的征服。

  现在,我们可以科学地客观地评论刘少奇与毛泽东的分歧。从占有要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的制约讲,刘少奇的主张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唯生产力论,奴隶般地用“在通常的情况下”的自然规律来反对能动的革命变革状态下的社会规律。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要受到必须占有对象的制约。在小农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占人民的大多数的俄国和中国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比欧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要困难。所以,在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整个交换都愈来愈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假如无产阶级不能立即利用民主来实行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证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末,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会毫无用处。

  列宁、毛泽东没有违背也不是“创新”马克思主义,他们只是在实践马克思主义阐明的、资本主义发展“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这一步,证明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证明了“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的国家,能够“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俄国和中国成功实践了在一定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发生严重危机的今天,完全能够跨越“卡夫丁峡谷”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列宁、毛泽东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同时坚持社会主义革命的世界性。毛泽东明确地讲了:“按照列宁主义的观点,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后胜利,不但需要本国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而且有待于在整个地球上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使整个人类都得到解放。因此,轻易地说我国革命的最后胜利,是错误的,是违反列宁主义的,也是不符合事实的。”(转引自1969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1-6  社会主义经济学应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

  我从物质生产中考察所有制,核心是A+Pm…P…W公式表示以什么样的劳动使用生产资料和产品,或者说以什么样的生产力生产什么产品,说明社会生产关系和相应的所有制的发生发展,从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而那种“明确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把所有制理解为“对财产的排他性权利”的观点,既不能区别不同性质的私有制,也不能懂得“消除了这种划分”的公有制,更不能说明所有制演变史。“一元物质基础”所有制观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从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来认识所有制,如林子力所说,“会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规定具有丰富的内容”。(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讲话》第45-46页)历史上,劳动者在任何社会都是财富创造者;劳动不仅生产出财富,同时也生产出所有制。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32-133页)马克思的论述说明,赶走了资本家的工人可以按照现代科学要求,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更有效地进行社会规模的大生产。

  《共产党宣言》说:“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经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以后,在生产资料为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占有之后,社会将不再是由资本统治,而是劳动者主导,应当把财产的或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发展为用劳动的政治经济学。

  林子力提出“摒弃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占有形式不能决定劳动的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而劳动的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却能决定占有形式”,(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讲话》第45-46页),我认为,也象“一元物质基础”观点那样是片面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始终是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是任何政治经济学都要研究的对象。今天,生产资料仍然是生产的主要因素。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当长的时期,物质利益还是配置劳动和生产资料的手段。读《哥达纲领批判》可以认识到这个问题。

  马克思批评了“以对物的任意支配为基础的”“纯粹意志和法律幻想”,否定“一元物质基础”观,但他从未否定、而是十分强调所有制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批判“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说这是“资产阶级的说法”,指出“因为正是劳动所受的自然制约性中才产生如下的情况:一个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页)“劳动致富”只有在劳动者占有了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只有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才是普遍正确的。

  马克思还指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他说,“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温和的政治经济学中,从来就是田园诗占统治地位。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自然,‘当前这一年’总是例外。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决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19、782页)社会主义所有制也是靠暴力催生的,无产阶级首先是凭借着有组织的阶级暴力革命手段,夺取国家政权,剥夺剥夺者,把本阶级的意志以法的形式强加于社会;在资本主义还统治着世界的现在,无产阶级还得凭借无产阶级专政手段,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革,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无产阶级国家如果不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政权也因为没有经济基础而不能存在。尽管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形式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但它还是现实的社会存在,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脱离这个现实基础的空中楼阁。所以,唯物主义的社会主义者还得了解它,只有了解它,才能科学地批判它,才能懂得如何把生产资料变为社会的共同财产的必要性和途径,才能懂得如何把我们的经济活动的起点和方式,从资本转向劳动。所以,在着重把政治经济学从以资本为基础转到以劳动为基础上来,建立、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同时,仍要批判地吸收财产的政治经济学中现在还有价值的部分,还必须了解生产资料对劳动的制约,否则也不能清楚社会主义所有制。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是过去支配现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是现在支配过去。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6页)过去的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是反映资本如何剥夺劳动、生产资料如何支配劳动的;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要探讨劳动如何控制资本,支配、利用生产资料。

  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要认真反思社会主义国家中发生的资本主义复辟的历史经验,要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革命虽然已经把生产资料从私人所有财产转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但劳动的社会形式并没有根本的改变,资本雇佣劳动的形式还以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保留着;要认识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后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和几乎全部的时间;在分工不可避免地存在的情况下,社会和社会成员不可能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也不可能消除在大多数劳动者之旁形成的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专职管理社会共同事务的阶层,而这个阶层有可能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变为官僚国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为对社会的统治,把对社会的管理变为对群众的剥夺。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并不是问题的解决,在没有消除分工的情况下,生产资料还是在法权形式上属于无产阶级国家所有,还没有实际属于劳动者所有。

  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要进一步探索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制度这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无论在实践上、理论认识上,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解决。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要变革的,不然怎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即使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人与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关系也会不断变革,这方面有不少文章可做。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既要消灭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也不能继续资本主义生产中的那种直接生产劳动和管理劳动相分离,需要不断探索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如何结合为总体劳动者,不断探索占有公共生产资料的共同劳动形式,把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在个人身上重新结合起来。无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须要表现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力”(毛泽东:《读书笔记》),“大家亲自来计算和监督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列宁:《怎样组织劳动竞赛》,《列宁选集》第三卷第396页)这是比武装夺取政权、剥夺剥夺者更广泛得多、更深刻得多的文化革命。应当知道,以“自由的、联合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代替“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自然规律”,必然要经过各种尝试,也将不断遭到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的反抗,因而被延缓、被阻挠。(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初稿》(1871年4-5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6-417页)

  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略的。……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一点表现得最完全。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的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17-520页)现在,自然界的“报复”,连资产阶级也严重感到威胁,但为了资本利润,还是继续无节制地剥夺自然界。人类在人化自然中,在劳动对象化中,产生了人类的异化,表现为社会关系中分裂为对立的阶级;经济上的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使人继续过着丛林法则的动物性生活,没有成为真正的人,并与自然的关系的不和谐越来越严重,使自然环境越来越恶化,严重威胁人的自身存在。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则要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现在正在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相应的经济发展经历了自然经济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也进入到最高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正在创建中。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原始公有制转变为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私有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61页)现在,社会生产已经产生了否定私有制的因素,资本主义进入了垂死阶段,要求建立以自由人联合的劳动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要摈弃唯利是图的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应当阐明没有劳动,就没有生产,也就没有产品、财富,商品,货币,资本,没有人和社会的发展,要突出这一切的本源能动的因素,——劳动;从而把劳动者的解放作为社会生产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探讨从物支配人到人支配物的历史变革进程,发展人与人之间和与自然界之间和谐发展的自由人的经济学。

  社会主义者必须认真地科学地总结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认识“自由的、联合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一旦它被人们认识了,就可以运用它,把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控制在自己手中,使自己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自觉的、自由的、真正的主人。

  2社会主义公有制

  实际上存在性质不同的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社会资本股份所有制,不同于历史上的一切国有制,也不同于曾经存在过的原始公社公有制和未来的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本身又分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社会所有制不同层次。各种不同性质以及不同层次的公有制,在所有对象、所有者和所有方式上,都存在差异。不了解这些差异,便不能正确认识公有制,也不能正确认识所有制。

  2-1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对象

  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的制约。简单的手工工具适合个人劳动占有,集中在工厂里的生产资料必须由协作劳动占有;生活资料只能由个人占有。

  恩格斯说“公有制包括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生活资料。”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对象是生产资料。现代的社会生产资料只能通过协作生产劳动占有,生活资料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之后,将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过去对公有制的理解比较笼统,现在一些理论家还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占有生产资料是“错误的观念”,应当“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关键是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中国国营企业改革,以及整个经济改革,就是将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

  2-1-1国有生产资料“从单纯的生产要素地位中解放出来”批判

  为彻底实行“政企分开”改革,理论界提出国家把企业财产,“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从单纯生产要素的地位中解脱出来”。(《经济研究》1993年第4期)

  把物纯粹看做价值,作为价值来占有的,首先是商人。物表现为价值形态,最早发生在交换关系中,物作为商品表现为交换价值。“每个商品对于它的所有者直接就是交换手段”。(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06页)生产资料作为价值形态,便不是真正要占有的对象,而是作为交换手段,要让渡出去以换取货币的商品。它处于待沽状态,这时候的所有者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只是暂时持有某物的卖主。真正的占有者买下生产资料,不是要把它再作为一种交换价值,而是要真正做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如果所有者仅仅把生产资料作为价值来占有,而不用于生产,不在生产中消费它,只是把它倒来倒去,那就谁都没有实现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可能成为所有制的占有对象,不成其为所有制。

  商品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93页),商人对价值的占有,从来都依附于一定的所有制,决不表现为某种所有制。马克思阐明,不管是商业资本还是金融资本,以及其他单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资本,都“是剥削已有的生产方式,而不是创造这种生产方式,它是从外部和这种生产方式发生联系。”(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689页)现在的经济学把商业、金融业等等,说成是一种产业,排在农业、工业之后的第三产业(2),不过是商业资本家和金融资本家的观点。

  “价值概念是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的最一般的、因而也是最广泛的表现。……在产品的价值形式中,已经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对立、产业后备军和危机的萌芽。”(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49页)但资本主义不是一般地占有价值,而是要占有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如果不把手中的货币转变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的产品,就不能表现为资本剥夺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在资产阶级的意识里,除了关注价值,准确地说是价值增殖,赚钱,什么都不关注。如果生产资料不能汲取劳动创造的价值,他们不会去占有;如果劳动力不能创造出剩余价值,他们也决不会去购买;即使是货币这个价值表现形式,如果它现在表现的价值不能保持,不能增殖,他们也不会继续持有。所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也必须使“资本价值取得了一种实物形式”,成为一种生产方式。如果这种资本取得的实物形式不是作为生产资料用来进行生产,仍然继续表现为价值形态,那是作为商品,要卖出去赚钱;这个资本所有者不过是一个商人。

  列宁还阐明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的一般特性,就是资本的占有同资本在生产中的运用相分离,货币资本同工业资本或生产资本相分离,全靠货币资本的收入为生的食利者同企业家和其他一切参与和运用资本的人相分离。帝国主义或金融资本的统治,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时候,这种分离达到了极大的程度。金融资本对其他一切形式的资本的优势,表明食利者和金融寡头占有统治地位,表明少数拥有金融‘实力’的国家比其余一切国家都突出。至于这一过程进行到了怎样的程度,可以根据发行业,即发行各种有价证券的统计资料来判断。”(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80页)这是被排斥在生产之外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过去,经济学否认列宁这一论断,现在,西方经济学家也开始认识到这个问题(3)

  由于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可以直接交换任何商品,从而成为一般财富,因而产生了把货币保留在自己手中的需要性,货币一段时间不再进入流通,成为占有的对象被储藏起来成为储藏货币。现在中国的经济学家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占有对象不应当是生产资料,而“应当‘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进行“保值增值”,想把生产资料变为金融资本,掠夺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如果只占有生产资料的价值,而不是占有生产资料实体进行生产,它如何能够“保值增值”呢?这种单纯的价值占有不但不能保值增值,并将随着世界货币的总趋势不断地贬值,最终化为乌有。“把货币储藏起来不加入流通,同把货币作为资本而增殖,恰恰是相反的两回事,从货币储藏的意义上进行商品积累,是十足的愚蠢行为。大量商品的积累是流通停滞或生产过剩的结果。”(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46页)

  用价值来增殖价值,“对单个资本家来说,这种看法实际上是正确的。不管他的资本在起点上已经作为货币资本存在,还是先要转化为货币资本,他总可以进行如下的选择:或是把他的资本作为生息资本贷出去,或是把他的资本作为生产资本来亲自使它增殖。但如果象某些庸俗经济学家那样,把货币资本看作普遍现象,也就是说,把它应用于全部社会资本,甚至把它当作利润的原因,那当然是荒谬的。全部资本都转化为货币资本,而没有人购买和使用生产资料即全部资本(除了其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相当小的部分以外)借以存在的形式来增殖价值,这当然是荒唐的。说什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资本不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即不创造剩余价值(利息不过是其中一部分),也会提供利息;说什么没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会照样进行下去,那就更加荒唐了。假如大部分的资本家愿意把他们的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那末,结果就会是货币资本大大贬值和利息率惊人下降;许多人就会不可能靠利息生活,因而会被迫再变为产业资本家。”(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24页)这次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已经使全世界认识到货币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储藏货币在现实资本增殖过程中有存在的需要。

  把生产资料“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理论上还会产生一个问题。自然的土地本身没有价值。把这种没有价值的生产资料作为价值形态来理解,是经济学家为所有权标价,公开的直接的“寻租”行为。

  把国有企业看作价值形态,是为把国有企业作为商品卖出去制造理论根据,按照这种理论,国家已经不再把国有企业作为生产组织,而是作为商品。于是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土地一批又一批地卖掉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瓦解了。

  由于没有公布统计资料,我们不知道这些年政府卖掉的国有企业和土地“转化为价值资本形式”的量有多少,不过有两点是看到了的,这就是:首先这些转让出去的土地和国有生产资料,肯定已经不再为无产阶级国家占有了,这些企业中的国有生产资料现在属于私人所有,不再是社会主义社会共有的了。另一方面,这些被卖掉的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价值,有多少转化为国有资本呢?尽管没有确切的数据作具体说明,但从企业转制情况看,扣除了流失的资产价值和给因转制而下岗的工人的补偿等等之后,转换来的货币只有不多的部分留给国家,这部分到底有多少作为资本为国家所有,只有政府中的经办官员才说得清楚,可以肯定的是,继续作为资本价值形态的,很少。此外,中国耗费了大量物质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转换成大量的外汇储备,如不再进入生产领域,这些外汇不仅不能保值增值,相反地,人们越来越为这些外汇储备的安全担忧,不仅存在保值博弈,还会成为政治质押品。

  把社会主义公有生产资料“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把国家变成商人、货币储藏者或单纯的货币资本所有者,从而创造了便利条件,更容易产生恩格斯说过的问题:一些人把对国家的管理变成对社会财产的剥夺。这些人不是生产者,也不是精明的商人,国家的生产资料不是他的财产,所以就可能不惜贱卖,甚至近于白送,而使自己从中获得好处。把国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变为对生产资料价值形态的占有的观点,十分有利于对公有制财产的盗窃和抢夺,把社会财富变为私有财产,利于消灭公有制,从而消灭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国家不再作为社会代表占有社会生产资料领导社会生产,而是要作为一个货币资本家,吸吮社会生产创造的价值。

  马克思1861-1863年写的《经济学手稿》指出:“生产资料只有当它独立化,作为独立的力量来反对劳动的时候,才成为资本。而在我们所考察的场合,生产者——劳动者是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所有者。因此,这些生产资料不是资本,而劳动者也不是作为雇佣工人同这些生产资料相对立。现在,这些生产资料被看作资本,劳动者分裂为两重身分,结果就是作为资本家来雇佣他自己这个工人……在各种不同的职能结合在一个人身上的地方,分离还是被可作一定的关系来坚持。这里表现得非常明显:资本家本身不过是资本的职能,工人本身不过是劳动能力的职能。”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的要害就在这里。生产资料被作为价值,便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分离,国有生产资料独立化来反对它的所有者工人阶级。我们看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向国有资本转化的同时,劳动力也商品化,重新成为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商品。在实行“两权分离”的场合,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和性质发生根本的改变,将不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再是劳动者的社会代表,劳动者分化了,划分为绝大多数的雇佣工人与少数执行资本职能的企业家;国家也不再是列宁说的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而是直接作为一个剥夺劳动者的官僚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就是把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都变成可以在市场上用货币自由买卖的商品,即G-W(A,Pm)。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G-W(A,Pm)…P取代了个体劳动者的小生产形式A+Pm…P。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是对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的否定,重新用A+Pm…P取代G-W(A,Pm)…P。公式表明,第一个否定表现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货币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转化为生产资本;第二个否定表现为消灭资本,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公有制,使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劳动力都从资本G中解放出来,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性,使之直接成为劳动者的劳动资料和对象,劳动力A和生产资料Pm都不再表现为价值。现在“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从单纯生产要素的地位中解脱出来”,“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即重新把A+Pm …P再转变为G-W(A,Pm)…P- G’,把劳动直接使用利用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改变为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这是一种人为的否定,和历史发展的趋势相背。

  理论上把生产资料“理解成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实践中或者是要把国有企业作为商品拿到股票市场上去交易,或者是要作为金融资本占有生产的剩余价值。这两种主张都已经通过转让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成为现实。其要害真是一些经济学家说的“取消所有制本身”,即取消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重新建立资本主义所有制。现在,国营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后,无论是改造为股份公司,还是改造为两权分离的国家独资企业,都不由国家经营了,生产资料实质上都不为劳动阶级共同占有了。

  国营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后,自然不再是国有企业,更不是国营企业,生产资料也自然不是国有生产资料,国家使用利用的生产资料,它现在属于股份公司所有,即所谓法人所有;国家和其他股东一样,只是占有一定的股票份额,到时候分配红利的股东。

  股票是一种资本权利,但不是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也不是占有生产资料的价值,它是在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上代表表决权的尺度,是按期分红的权利的尺度,如果是上市公司,股票又是一种资本商品,在交易所里做投机买卖,具有资本价格但没有价值。

  我在读“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那一节,已用G-W[(A,Pm)…W’]-G’阐明,股份公司在股市上作为特殊商品,即公式中W所表示的[(A,Pm)…P…W’],表现为一定价格。把公式G-W[(A,Pm)…W’]-G’简化为G-W-G’,意思更十分清楚:资本所有者用G买进股份公司(即W[(A,Pm)…W’])的一定份额,然后卖出去,换得增值了的G’。这种行为或直接是商品(证劵)买卖,不是占有;或是持有股票,按期分配股份公司的红利成为食利者。股份公司生产的公式G-W[(A,Pm)…W’]—G’,和资本主义生产公式G-W(A,Pm)…W’—G’没有本质的区别,不同的主要有下述两点。

  一是任何货币所有者都可购买股份公司的一定股权,从而成为该股份公司的股东,按期分配公司的红利,但不能直接占有股份公司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没有一个股东能象私企业主那样,说这个公司 “是我的”,直接支配股份公司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理论家有理由认为股份公司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马克思也认为:“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股份公司是“社会资本”所有制的社会企业,即所谓“公众公司”。它和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有本质的区别,是根本对立的。十分明显的是,首先,股东们不参与生产,却要分配股份公司的利润即公司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价值,因此性质上仍然属于剥夺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有,股份公司只是该股份公司的股东共同所有,而不是像国有生产资料为工人阶级所占有,所以,股份制只是在资本本身范围内的社会资本对私人资本的自行扬弃。

  二是股份公司的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职能分离。传统的私人资本家须要亲自执行资本的职能,作为管理者同时又是生产者,现在,持有股票的货币资本家完全脱离了生产,只是寄生于社会经济的机体上,吮吸社会生产的财富。他们不直接剥削生产工人,而是在生产之外,从外部剥夺资本主义生产的成果。作为金融帝国的美国,剥夺着全世界

  按照“两权分离”改国营企业为国家独资企业,国家是出资者,企业家承担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从而作为法人代表获得完全支配、处置企业资本的权利,实践中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归了企业家。这些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不负任何责任地拿着社会的财产去进行冒险,这种人办起事情来和过去的国营企业的负责人那种认真负责、小心谨慎的状态完全不同。

  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国有生产资料“从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资本形式,……从单纯的生产要素的地位中解放出来”,无论是转变为股份制企业,还是由企业家经营的国家独资企业,形式上虽然还保留公有制名义,但这已不再是为劳动者共同占有,而是作为资本为政府聘用的企业家占有。国家成了资本所有者,企业家成了职能资本家,劳动者成为他们的雇佣工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生产资料就真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说的“产权不明晰”,“要害是消灭所有制本身”,即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了。

  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根本在于国家的经济基础掌握在资本家手里,资产阶级一旦失去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失去控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就立即失去了对国家对社会的统治权。无产阶级的国家也一样,之所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根本也在于生产资料为无产阶级占有(所有存在过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没有完全实现这种占有),一旦生产资料成了独立于劳动之外的剥削劳动的资本,无产阶级失去了控制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国家就不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了。那末这时候的国家是谁的国家呢?只能是现在管理着国家的官僚阶层和实际掌握着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的企业管理者的国家,国有企业向国有资本转化,实质就是向官僚资本转化。社会主义企业变成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依靠企业家执行资本职能。剥夺整个社会财富,但不生产任何财富,因而是寄生的,腐朽的,毛泽东说的“最反动的资本主义”。

  2-1-2  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生产资料的社会本性要求

  把商品、货币等不同的价值形态作为占有对象,占有者只能是商人、货币储藏者、高利贷者、证劵投机者,金融资本家等等,前三种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过,证劵投机者、金融资本家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它们与这些社会的所有制,都没有必然的关系,或者说单纯占有价值不构成这些社会的所有制。

  所有制占有对象不是可以随意理解的。任何一种社会所有制,都是生产的产物,必须占有生产资料,而不是它的价值形态。“所有制是现存生产工具的必然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2页)。不同质的生产资料与不同劳动者的劳动相结合,形成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从而产生不同的所有制。历史上,把生产资料作为价值来占有的,只有资产阶级;但是只作为观念的占有,不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有制。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工具的状况则是生产力发展的标志。“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

  传统所有制观念中所有对象,是没有历史的抽象物,因而是一个没有内容的僵化概念。如果我们历史地考察所有制,将会发现,不同所有制与生产资料的一定状况有相应的关系,这种关系以及它的变化,是按一定的规律发展的,不是任何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的。

  通过直接社会化的或共同的劳动,发生在原始社会的很长时期,除了自然界,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占有,自然形成原始共产主义公有制。最初的可以成为个人财产的,是个人制造的工具。这种简单的工具是个人生产出来为自己使用。私有制由此萌芽,也为个人小生产创造了条件。

  “在工场手工业中,社会劳动过程的组织纯粹的主观的,是局部工人的结合;在机器体系中,大工业具有完全客观的生产机体,整个机体作为现成的物质生产条件出现在工人面前。在简单协作中,甚至因分工而专业化的协作中,社会化的工人排挤单个的工人还多少是偶然的现象。而机器,除了下面要谈的少数例外,则只有通过直接社会化的或共同的劳动才发生作用。因此,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23页)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工具发展到复杂的机器,个人分散使用生产资料已不可能。

  在社会生产资料集中为资本家少数人私有的情况下,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大多数人,要劳动就必须得到这少数人的允许并接受这少数人的支配。产品为私人占有而不能直接成为社会产品,社会化的生产也因为生产资料为各自独立的资本家占有,不能进行全社会协调生产而经常产生危机。“在大工业中,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才第一次作为大工业所产生的结果表现出来;这种矛盾只有在大工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因此,只有在大工业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2页)

  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还不充分发展的生产力不能提供充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所以,马克思阐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生活资料不可能在社会所有成员之间平等地占有,需要按劳分配。的探讨认为,这个时期的生产资料,也也因生产力(无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够发展,不足以供社会所有成员使用,不能让全体社会成员能够自由地选择劳动,生产资料的质的差异,劳动者个人劳动力的差别,都制约着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自由使用。所以,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也不可能象列宁说的,实现社会的所有成员平等权利。劳动者会因个人不同质和量的劳动占有不同质和量的生产资料。

  过去社会主义革命在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过程中,发生过一些问题,现在公有制又被严重动摇,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种种,其中一个认识上原因,就是我们不懂得“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这个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占有规律。

  实践中,过去曾经盲目地追求“一大二公”。土地是自然资源,应属于社会共同所有,不应成为私人财产。集体占有有利于发挥所有人的个性,优化组合劳动力,提高生产力。但共同占有土地方式有其特殊性如何使用利用土地,还要取决于土地本身和所使用的生产工具的状态。在还没有大量的机具进行耕作土地的情况下,在土地本身不适合集体耕作的情况下,过度集中使用,没有实际意义,还会使劳动者个人受到虚假的不合理的“共同劳动”的制约,不能充分发挥个体的作用,反而要增加劳动者的无谓劳动,影响生产,影响劳动者生产情趣。现在,相反地把已经集中起来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分散给个人所有,又使社会化的生产资料的功能和它形成的生产体系被破坏,阻碍社会化生产的发展,产生历史的倒退。

  产生这些问题,首先是认识上没有注意到,恩格斯在阐明社会主义革命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把大多数居民变为无产者”指明的变革道路时,指出生产力的国家所有只是包含着解决社会化生产与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和线索,不是冲突的解决。国家所有制并不就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种解决只能是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8-320页)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有一定形式的国家所有制,社会主义国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生产资料由资本主义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一种形式,一个阶段;要完全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须要按社会化生产资料的社会本性,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的需要,以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计划地使用利用,让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共同劳动发展自己。这就是我们反复论述的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的归结:“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社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决不能再让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去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今天理论界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占有对象是“价值资本”,国家要“从单纯的生产要素地位中解放出来”,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物质实体,完全解除国家对生产的管理职能,是连国家资本主义都不是的食利的社会寄生体国家。这样国家就不能不依靠实际掌控着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企业家”与工人阶级相对立。

  2-2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

  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现在理论界说这是“所有者虚拟”,“产权不清晰”,提出“应当把全民财产量化给个人”。前面我已经对此做了初步的批判,现在要进一步探讨公有制的所有者是个人,还是某种集体。

  2-2-1  从个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了的本质认识公有制

  网上个人图书馆载刘守熙与刘志明的《马克思论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认为,公有制应当是“共有制”,即“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引了马克思的论述:“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由是批判说:“可见,把社会与个人对立起来,把社会主义和个人直接占有对立起来,社会和社会主义也就成了空洞的抽象。”的批判有道理,只是无的放矢,因为社会主义者普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正是表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和个人的对立统一。倒是没有理解马克思论述,不了解人的本质,不懂得“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但是,所引马克思从人和社会的对立统一认识所有制的观点,可以帮助理论从人的本质认识公有制。

  马克思论述人的本质: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但又不同于其他动物是被动地接受自然规定的自然物。动物只能被动地接受自然的给予,直接就是自然物;而人能够通过劳动作用于自然而占有自然,这时的自然界就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人化的自然界”。“人化的自然界”在其实体性上就是人类社会。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那种把个人分离在社会之外,也就切断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实际关系,使与自然联系中的个人劳动的对象化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异化。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劳动,把生产劳动看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把已有的社会历史归结为劳动异化和扬弃这种异化的过程。

  由于不清楚人的本质,不了解所有制的实质,也就不懂得他引的马克思这段论述:“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但是可笑的是从这里一步就跳到所有制的一定形式,如私有制。(而且还把对立的形式即无所有作为条件。)历史却表明,公有制是原始形式(如印度人、斯拉夫人、古克尔特人等等),这种形式在公社所有制形式下还长期起着显著的作用。至于财富在这种还是那种所有制形式下能更好地发展的问题,还根本不是这里所要谈的。”引者错误认为“‘公有制是原始形式’,这是马克思对公有制所下的定义。我们看到,在这里和在其他场合,马克思并没有提出过两种公有制的概念,也没有从理论上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原始公有制加以区别并充分肯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比私有制和原始公有制有更大的优越性。”

  马克思这段话的主旨是批判经济学家“可笑的是从这里一步就跳到所有制的一定形式,如私有制。(而且还把对立的形式即无所有作为条件。)”说明“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见到统一(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就忘记本质的差别。”“而忘记这些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8-91页)

  马克思论述中讲“公有制是原始形式”,并不是“马克思对公有制所下的定义”,也不涉及公有制的优越性,而是指历史上“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这种原始的公有制形式。我们看到,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明确指出:“用马克思的话说,他们还没有脱掉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脐带。这种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权力一定要被打破,而且有确实被打破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94页)

  公有制的原始形式即部落所有制,是人在原始社会中与自然的统一关系得以实现的第一个所有制形式。部落所有制的所有者是血亲关系联合的部落,是自然产生的人的社会共同体,像人的发展必须脱离脐带一样,社会共同体的发展一定要脱掉自然的脐带,它必然要打破。打破原始公有制的,是群婚制家庭向两方面发展——家庭向部落到国家的发展和与之对立统一的群婚制家庭向对偶制、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发展——的结果,原始共产制的家庭在自身的对立发展中,在从血亲关系的公有制向地缘关系的国家所有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它的对立面——世袭的家庭私有制。“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是他自己的并且应该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人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60-61页)在原始公有制的解体中,个人、私有制起着积极的作用。必须注意,恩格斯这里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原始的公有制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私有制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恩格斯这个重要观点,给了我们认识社会发展以及所有制演变阶段性的重要指示。

  “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诚然,这种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从属关系中也是存在的。但是,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的形式。”但是,它仍然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在个人获得自由个性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却排斥社会支配自然,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也必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被排挤。(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页)一旦离开社会,单个个人也没有个性发展。

  “把这些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者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关于资产阶级怎样从十五世纪起经过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大工业这三个阶段历史地实现了这种作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篇已经作了详尽的阐述。马克思证明,资产阶级要是不把这些有限的生产资料从个人的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化的,即只能由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就不能把它们变为强大的生产力。”(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09页)

  历史发展到这里,人类社会完成了从以自然条件为基础到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阶段性转变,个人对自然的占有表现为原始的公有制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转变。历史发展总是辩证的。辩证法不能狭隘地理解为证明什么的方法、工具,而是“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的普遍规律。”(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81页)它是客观的事物发展历史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和趋势。我们已看到,私有制在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同时,劳动在使自然的对象化中,又产生了人的异化,相反地使人丧失了个性,从自然人成为抽象的人,经济人,机器人和法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6页)无论是被奴役的工人还是奴役人的资本家,他们都不再是真正的个人,而是个人劳动的对象化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异化,表现为“经济变种”,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或他人的生产资料的奴隶。这种状况的个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物,实际上是人与自然界统一的本质相对立,社会分裂成阶级,所有个人都作为一定的阶级的个人而对立。

  “现在由社会化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已经不是为那些真正使用生产资料和真正生产这些产品的人所有,而是为资本家所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实质上已经变成社会化的了。但是,它们仍然服从于这样一种占有形式,这种占有形式是以个体的私人生产为前提,因而在这种形式下每个人都占有自己的产品并把这个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出卖。生产方式虽然已经消灭了这一占有形式的前提,但是它仍然服从这一占有形式。这个使新的生产方式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矛盾,已经包含着现代的一切冲突的萌芽。”(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0页)

  “在危机中,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达到剧烈爆发的地步。商品流通暂时停顿下来;流通手段即货币成为流通的障碍;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颠倒过来了。经济的冲突达到了顶点:生产方式起来反对交换方式,生产力起来反对已经被它超过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要不先变为资本,变为剥削人的劳动力的工具,就不能发挥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具有资本属性的必然性,象幽灵一样站在这些资料和工人之间。唯独这个必然性阻碍着生产的物的杠杆和人的杠杆的结合;唯独它妨碍生产资料发挥作用,妨碍工人劳动和生活。因此,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暴露出自己无能继续驾驭这些生产力。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力本身以日益增长的威力消除这种矛盾,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6-317页)现在,生产资料的社会化集中和使用,要求消灭私有制,消灭个人的阶级性,建立完成了个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的统一的自由人的社会。

  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不是马克思头脑里“设想”出来的“手段”,而是资本主义时代已经取得的成就。许多分散的个体小生产者丧失了生产资料,集中到了资本家手里,这个过程没有改变私有制,但社会化生产发展起来的机器体系,只能由许多人组成的生产联合体使用,已是现代生产实际。这是大家都看到了但注意不够的客观的事实。

  过程继续着。生产资料的日益扩大和集中,资本主义生产力推动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它自身范围内的临界点,创立了股份公司,最后国家也不得不承担一定的社会生产职能。现在,生产资料不仅必须由雇佣劳动者的生产联合体即资本主义企业使用,还日益为个人资本联合组织起来的社会企业占有。在阶级对立关系中的联合体中的个人,不是作为自由的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从属于这个集体”(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3页)。股份公司中的股东,都不是以个人身分,而是作为资本的化身进入资本的联合体。股份公司中的劳动者和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劳动者一样,都不过是表现为附属于资本雇佣劳动的劳动力,股份公司的股东不过是资本的化身,股份公司的管理者不过是资本职能的承担者,股份公司不是自由个人的联合体,而是资本的联合体,是与劳动者个人对立的社会资本的生产组织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本身已经发生的这种变革,股份公司已经把资本家排除在生产之外,资本的职能现在完全由雇用的职员来执行,表明没有资本家,联合的劳动者能更有效率地进行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4页)

  社会生产的发展很清楚,由于生产中现代生产资料的状态所决定的协作劳动的技术上的必要,资本家个人已经不能象小生产者那样独自占有生产资料,必须雇用较多的工人在一起劳动,才能实际占有他所有的生产资料,生产产品。在一切生产资料集中起来使用的社会化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都是由许多人的劳动结合体使用。当这种劳动结合体是由被资本雇佣并属于同一个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所有者是私人企业;在生产资料属于社会资本的联合体的股份公司组织所有时,可以说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当劳动者夺取了国家政权,把在资本主义社会已经集中起来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时,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

  在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了解社会发展实际后,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变成了生产的桎梏。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短或长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但是在土地私有制本身所导致的较高的农业发展阶段上,私有制又反过来成为生产的桎梏——目前小土地占有制和大土地占有制方面的情况就是这样。因此就必然地产生出把私有制同样地加以否定并把它变为公有制的要求。但是,这一要求并不是要恢复原始的公有制,而是要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公共占有形式,它远不会成为生产的障碍,相反地将第一次使生产摆脱桎梏,并且将使现代化学上的发现和力学上的发明在生产中得到充分的利用。”(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78页)

  2-2-2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是自由劳动者的联合体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资本主义已有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把现代生产资料按其社会本性,从资本家所有转归社会所有,作为自由的劳动者联合劳动的工具,不再具有资本的属性,不再是剥削和奴役生产者的手段。社会重新成为人与自然界完成了的统一的本质的真正的自由的个人的联合体。

  无产阶级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国家政权后,首先就是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从而把个人的和社会的生存条件控制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手中,使人人都不能独自占有、从而人人都能使用利用社会生产资料;使每个人的劳动,不再是受资本剥削和生产资料奴役的自由、自主、自为的劳动,成为每个个人的和社会的文化和财富的源泉。马克思指出,“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的(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初稿》(1871年4-5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6页)

  既曰“新的生产组织”,就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有过的,决不是股份公司或资本主义国有企业。股份公司和资本主义国有企业是资本的联合体,是与劳动者对立的生产组织。在资本主义企业里,“工人作为独立的人是单个的人,他们和同一资本发生关系,但是彼此不发生关系。他们的协作是在劳动过程中才开始的,但是在劳动过程中他们自己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一个工作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71页)而“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集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83页)即自由的劳动联合体是劳动者作为个人参加的为了自己的自由发展、共同占有即使用利用生产资料的新的生产组织

  现代生产资料按其社会本性应当属于全社会所有,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阶段上,生产资料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完全归全社会所有,首先还必须由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制和其他劳动者集体所有制的形式,通过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劳动方式,占有除了共同占有之外已不适于任何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个人必须参加某个生产组织,才能共同使用利用生产资料。没有参加生产组织的个人,不能使用利用公有生产资料,也就没有实际占有社会生产资料。

  国家也没有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不仅有很大部分的生产资料现在还只能归集体所有,同时还有一部分的生产资料只适于个人占有。占有首先要受到占有对象的制约,把还只适于集体或个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所有或社会所有,不但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反而会破坏生产力。马克思主义阐明了这个道理,社会主义社会实践证明了这个道理。

  恩格斯指出,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恩格斯指出:“这种解决只能是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而随着社会对生产力的占有,这种社会性就将为生产者完全自觉的运用。”“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8-320页)由此可知,国家所有制还不是“全民所有制”,不是社会所有制。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只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指明的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手段、线索,不是矛盾的最终解决。

  占有要受到占有者的制约。在社会还未废除旧的分工的状态下,认为全民就可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这是恩格斯说杜林的“经济公社”的“幼稚观点”:“无需从根本上变革旧的生产方式,首先是无需废除旧的分工,社会就可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只要‘注意到……自然状况和个人能力’,就一切都解决了。而与此同时整批的人却依旧为生产某一种物品所奴役,整批的‘居民’依旧被要求就业于一个生产部门,而人类却依旧和此前一样,分成一定数目的不同的畸形发展的‘经济变种’,就像现在的‘推小车者’和‘建筑师’一样。社会应该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从而让每一个人依旧做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奴隶,而仅仅有选择哪一种生产资料的权利。”(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6页)

  在没有消除分工的情况下,以为国家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不准确。实际的情况是,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存在工农分工,农民无权使用利用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工人也不能去使用利用农业合作社的土地,而且全民中还有相当多的人不能使用利用国有的和集体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为自己生产财富,还有许多生产资料只能为个人使用生产个人所有的财富。这些事实既说明了不是全民占有生产资料,也说明了国家并没有占有全部生产资料。

  通过革命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没有发展出足以支撑“全民所有制”的生产力,一方面,生产资料的量还不充分到可以供全民都能使用,另一方面,个人也还不是全面发展的自由的个人,没有发展到具有可以自由地使用一切生产资料的能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阶段上,劳动者还没有消除他们的局部性,工人还需要结合成“总体工人”才能占有不同的生产资料生产产品(4)。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了,个人全面发展真正成为自由的个人,能够自由地直接地使用利用一切生产资料时,生产资料才真正为全民所有。但现在首先只能消灭私有制,由劳动者联合体占有社会生产资料。

  理论界有人认为可以通过股份公司实现“定义”个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份额,我们在前面已经批判地分析了;现在要进一步指出,股份公司不是自由劳动者联合体,不是“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结果的劳动组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而是资本主义企业,是资本联合体;以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为结果的资本组织;资本联合体中的工人不是作为个人,仍然是作为一个工作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不可能是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社会主义革命要改变社会中人的劳动异化为支配人的力量,不是靠个人占有生产资料,不可能靠个人力量独自生产产品。现代生产必须以协作劳动的方式,才能实现劳动与社会生产资料的结合;无产阶级必须以联合劳动的方式,才能占有现代社会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以自由的劳动的联合体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是社会化生产资料的社会本性的规定,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还是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的必需。

  现代生产资料必须作为联合劳动协作生产社会产品的对象和手段。在资本主义社会,协作劳动不是作为劳动者的生产力属于劳动者,而是作为资本的生产力与各个劳动者个人生产力对立起来,统治劳动者。资本家组织的协作劳动“这个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社会主义革命把生产资料转变为国家财产,并没有完全消除联合劳动的阶级性,特别是在经济比较不发达的国家,甚至还没有消除资本性。在社会主义历史的最初阶段上,还必须以阶级形式占有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必须组织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才能剥夺剥夺者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才可能组织劳动者以自由联合的协作劳动方式,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使用利用现代生产资料为社会和个人创造财富。国家所有生产资料不是问题的解决,但是现实指出的过渡到社会所有的途径的起点、一个过渡形式。

  2-3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方式

  占有要受到占有方式的制约。知道了什么人占有生产资料,还不完全清楚所有制,还需要了解所有方式。不了解所有方式,不可能认识不同所有制及,更理解不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搞不清楚“实际上并无行为能力,不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全民”,怎样所有“全民财产”。

  2-3-1  所有制实质是劳动方式

  主体是人,客体是生产资料和产品,是一切所有制的抽象,共同规定。但是,所有制总是具体的所有制,如果把所有制限制在一般规定,所谓定义出“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不考察不同所有制的本质差别,就会混淆不同社会和不同社会生产方式,抹掉历史。传统的所有制理论正是建立并定格在私有生产的个人占有上,沉浸在形而上学和法学的幻想中,着重于“排他性权利”,明确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好像所有制可以任性地法定。诚然,所有必有所有者和所有物,所有者对财物的所有在社会关系中表现为法律形式的所有权,即所谓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排他性权利。但是,我们看到,土地不耕耘就成荒地,机器不用就如同废铁,占有生产资料而不能用来进行生产劳动创造财富,生产资料就不成其为生产资料,对它的所有和所有权都毫无意义,不但未实际占有,而且还可能成为累赘,不在自然中消蚀,就得为保存它付出其他的所有。所以,所有、所有制总是紧密地联系着生产,所有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和目的结果,生产实现所有。所有制不同于所有者对一般财物的法律形式的所有权,它属于经济范畴,是人在占有自然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生产关系,是在一定社会形式的生产中产生的对产品即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

  所有制与生产是同义反复。而生产一般总是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4页)总是表现为所有者以某种形式的劳动使用利用生产资料生产产品。生产资料和劳动的结合,是生产力发不可缺一的两个要素。

  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可能是劳动者,也可能是非劳动者。历史上的生产从而已有的所有制中,个体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占有生产资料生产自己的产品;资本主义所有制是资本雇佣劳动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资本产品;现在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应是劳动者以自由的联合劳动使用利用生产资料协作生产共同产品。任何所有制,具体使用生产资料生产产品,只能靠劳动者的劳动。无论是生产一般,还是现实的具体的生产,除所有者可以是非劳动者外,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只能是劳动的对象和资料,产品必然是劳动的产品。因此,无论是所有制一般,还是现实有的具体的所有制,所有制都表现为以一定的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活动对自然界的占有。这也是所有制一般。而具体的所有制,则决定于以何种劳动——自由的个人劳动,形式上自由的雇佣劳动,自由的联合劳动——进行生产生产产品,区分出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小生产的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社会化生产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社会化生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任何所有制都建立在生产中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上,

  所有就是人在占有自然界中的劳动对象化。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一切所有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生产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即以何种劳动使用生产资料生产产品,表现为不同性质的所有制。马克思说所有与生产是同义反复,是所有者以一定的劳动方式实现对自然界的占有。也就是说,所有制实质是生产劳动方式。而劳动方式总要受所有者和所有对象的制约。

  经济学不能用形而上学和法学的观念来定义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不能用法律规定来“定义”,法律只是承认和保护、而不是决定和说明为什么企业利润归资本家所有,不能为工人所有。科学社会主义同样不能用法权来解释或定义所有制,只能以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的不同状态的不同结合的劳动方式科学地阐明。过去,我们在所有制上出了问题,制约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其中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没有摆脱所有制上的形而上学和法学的观念,不是从劳动方式认识所有制,没有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生产中,劳动者占有社会生产资料进行生产财富的方式。过去建立的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还只是存在于法权上,未在生产中具体体现。经济学家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所有者虚拟”,“产权不清晰”,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2-3-2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总体生产者以协作劳动方式占有生产资料

  经济学家质疑社会主义所有制,说“实际上并无行为能力,不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全民,怎样所有全民财产”?

  既然是“全民财产”,当然为“全民”所有,这是同义反复。至于“全民”有没有行为能力,怎样所有全民财产,共产主义所有制讲的很清楚:“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但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诞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全民所有整个社会财产,还存在资产阶级法权,马克思说,还是阶级所有制:“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社会主义只能消灭私有制,即把资产家占有的生产资料转变为即无产阶级所有,成为联合劳动者的共同财产,从而使联合在生产者共同体内的每一个个人都能使用利用的工具。

  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所有的个人”,“联合起来的个人”,都不能理解为单个的个人,或抽象的“全民”,而是指联合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共同体进行生产劳动的所有的个人。每一个个人只有作为劳动者,成为劳动者生产共同体的成员,才能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使用共有的生产工具协作生产,按劳分配自己的生活资料,只有生活资料才能成为个人财产。

  个人要真正作为自由的个人占有全部生产力的总和,就不能从属于某种生产资料,成为畸形发展的“经济变种”,必须要消灭私有制,使生产资料不再是个人的资本和财产,而只是每一个个人都可使用利用的劳动资料和对象。

  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可以一下子剥夺剥夺者,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不可能很快消除旧的分工,消除城乡、工农、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消灭这些差别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社会主义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上,个人还不可能立即成为全面发展的自由的个人,因而不可能自由占有社会的一切生产资料。单个劳动者需要在生产上联合成为总体生产者,把他们的个人劳动力结合成集体的社会劳动力,协作劳动,才能占有全部社会生产资料。在生产共同体中,劳动者个人特殊的劳动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般劳动力,从而消除了个人劳动的差别,摆脱了个人劳动的局限性,才得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作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5)。总体生产者在形式上是占有生产资料的组织,在内容上表现为劳动的联合体有计划的协作生产共同的产品。

  “一切规模较大的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67页)许多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同样的,总体生产者的各个劳动者“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也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生产的逻辑起点。有计划的协作生产,是构成总体生产者的生产的基本要素和必然的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的生产方式

  不少人批评社会主义有计划生产是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有什么不好呢?“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把资本主义企业的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扩大到整个社会,是对资本主义历史成就的保存和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阶级中那些颇为聪明而能领悟到现存制度不能长存下去的人们(这种人不少),已在令人厌恶地、大声疾呼地鼓吹合作制生产。如果合作制生产不是作为一句空话或一种骗局,如果它要排除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总的计划组织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不可避免的经常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的痉挛现象,那末,请问诸位先生,这不就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吗?”(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378-379页)

  西方经济学反对国家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中国的经济学家也跟着喊国家不能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他们应当清楚,资本主义国家对于绝大多数的私人资本主义企业没有所有权,也就当然地没有权利干预这些私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这里不存在什么“干预”,而是必须行使的所有者的职能,正如象企业主之负起有计划地支配他的企业的人力物力,是他对企业所有权的职能的必然要求一样,国家有计划地支配国有企业的人力物力,是国家所有制应有之义。如果所有者不能按照他的需要支配他所有的财产,就实际上还没有占有他的财产。

  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邓小平:《在武汉、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我在1994年写信对他说,这是混淆了不同的概念。

  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这是事实。但这些都不是社会的本质的东西,不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态,把市场和市场经济、计划和计划经济混为一谈,混淆了概念,从而混淆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

  邓小平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在这个前提下讲“经济”,就不是个别的经济部门和经济手段,而是社会经济制度,整个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总的生产方式,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都是它们各自的经济运行的总的本质的表现形式,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搞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是市场经济。这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观点。

  关于资本主义有计划生产,马克思的论述已经说明了。在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观念里,十分强调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所有的财产的权利,这种权利,这种意志,一方面表现为不受他人的支配,另一方面就表现为他能有计划地支配他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各个私人所有者都按照自己的意志,有计划地支配各自的生产资料,实现他们各自的所有权;但在整个社会,资本主义国家以及任何一个资本家,都无权支配不属于他们所有的生产资料,因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只能是市场经济形态,而不可能有计划地支配各个企业生产的计划经济形态,否则就取消了私有制。而在消灭了私有制、国家代表整个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社会,如果国家不能有计划地支配它所有的生产资料,国有生产资料就没有实际为国家占有;而且,一旦搞起市场经济,“商品形式和货币就侵入那些为生产而直接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生活中,它们逐一破坏这个社会组织的各种纽带,而把它分解为一群群私有生产者。”(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50页)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这个论断完全正确。

  有的理论家说,“在现代社会中,只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行政手段为基础的方式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方式,二者必居其一。” 这些理论家是用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和法学的观念,把有计划调节生产说成是行政手段,这又是混淆不同范畴的观念。

  有计划地支配生产资料,或者有计划地配置资源,是所有者的职能,是所有的自然和当然表现。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企业的有计划生产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的市场经济。“资产阶级意识一方面把工场手工业分工,把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把局部个人绝对服从资本,歌颂为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劳动组织,同时又同样高声地责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把这些说成是侵犯资本家个人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和自决的‘独创性’。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95页)资本家把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说成是侵犯资本家个人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和自决的“独创性”,有它的道理;但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合比例有计划生产也这样讲,就毫无道理,没有经济学常识,不懂得所有制,是否定国有制,是对国家所有权的放弃。

  马克思不是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而是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归结出的历史必然。资本主义所有制必然要表现为按照资本家的意志有计划地使用利用他所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排斥他人的干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也必然要按照社会的要求,有计划使用国有生产资料。而那些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不符合实际的理论家,根本没有从资本主义社会是成就中领悟到什么;他们也谈“资本主义也有计划”,但不知道资本主义在什么地方有计划,为什么有计划。他们没有认真考察过生产实际和社会实际,不懂得有计划是有效率生产的必然要求,不懂得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规定性和必然性。他们不善于思考,不知道只有在所有权控制的地方,才可能有计划支配自己的财产;不知道有计划地支配自己所有的财产,不仅体现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且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如果让这些学究们管理企业生产,只会是企业倒闭。他们还在那里大谈自由、独立性和人性,不懂得“只有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58页)。

  2-3-3  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是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工人有了劳动权,联合起来共同占有了全部生产力(迄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未达到这个高度),重新有了个人自由发展的一定物质条件,但是他们还没有成为全面发展的自由人,个人的劳动权和发展自由,受到自身的劳动能力制约,实际上还不能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自由发展自己。因此,劳动者需要学习,需要参加管理和各种活动,以全面发展自己,改造自己,实现不仅是在法权上,而且在实际上,有能力占有全部社会生产资料。

  劳动者占有全部社会生产资料,实行与私有制相对立的公有制,消除了个人对共同财产占有的排他性权利,不允许将共同财产划分出这是我的,那是你的,个人私有公共财产违反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但是,公共财产也终归要让每个个人使用利用,不然,也不成其为共同财产。“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

  “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页)

  《哥达纲领批判》阐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能够成为个人财富的,只有生活资料;共同产品中的生活资料部分,是按各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进行分配,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提供的劳动份额,是计量个人占有财富的权利的统一尺度。这“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1-12页)

  我通过自己的工人生活发现,不仅个人占有生活资料需要按劳分配,而且个人使用生产资料也是按劳分配。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天然的不等,不仅社会主义不能立即消除按劳分配生活资料这一不公平现象,而且每个个人使用社会生产资料的质和量,只能由各个个人的劳动能力在生产分工中决定,也不可能不等。一个手推车工人和一个汽车驾驶员的劳动所得是不等的,同样明显的是,虽然手推车和汽车作为财富是共同财富,不为个人所有,但是作为工具,在生产劳动中,手推车工人和汽车驾驶员实际占用的生产资料是不同等的。

  按劳分配生活资料与按劳分配生产资料,都属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范畴,只是所有者和所有对象和所有方式不同,表现为生产关系的不同方面。按劳分配生活资料,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者按各自通过的劳动份额占有产品的生活资料部分,直接表现为社会制度的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按劳分配生产资料,是物质生产中的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的结合,是一切社会生产共同的技术要求,属于生产力范畴,不直接表现为所有制;但作为生产力,它的发展状态对生产关系,从而对不同社会生产中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作为自由的个体劳动者生产力,表现为小生产者所有制;作为资本生产力,表现为资本主义所有制;作为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生产力,表现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一旦个人劳动力不再是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不再需要按劳分配生产资料了,每个个人都能自由地使用利用一切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就发展为共产主义所有制。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要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是不平等“资产阶级法权”,所以,恩格斯提出:“‘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这些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不排除出租和承租的保存。”(恩格斯:《论住舍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44-545页)恩格斯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下,共同财产如何为个人占有即使用利用;个人占有共同财产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和如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占有的不平等。恩格斯的这段论述,还提出了政治经济学还未注意到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对于所有制,政治经济学讲私有制,总是从个人方面讲,讲公有制,总是从集体和社会总体方面讲,,都“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这是不正确的,把个人分离在社会之外,也就切断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实际关系,必然使与自然联系中的个人劳动的对象化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异化。

  所以,讲所有制,对于私有制,不能脱离社会,孤立地讲个人的排他性权利,明确什么是你的我的;而应当从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清楚为什么一些人能所有,而另一些人无所有。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能排除个人,抽象地谈国家、社会所有。生产资料无论作为资本,还是成为社会财产,如果不作为工具为个人使用,生产产品,就将化为乌有。对于前者,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费尔巴哈》有明确论述;对于后者,从恩格斯这段论述,从马克思阐明的“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可以理解得到。要明白,生产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所有制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通过劳动作用于自然而占有自然;“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

  3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

  “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全面表述。表述已很清楚,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即使用协作生产,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的因素,它同时给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以极大的推动;事实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的所有制。”(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29-130页)当然,这只是基础。社会主义革命的要在这个基础上,把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的所有制的枢纽,需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否定,即对“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的否定;这个否定的否定,不是再建立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而是“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家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初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6页)有组织的劳动摆脱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传统经济学是物支配人的财产的政治经济学,它只表现所有制形式,不触及所有制的实质。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元物质基础”观,符合有产阶级的需要。传统经济学见物不见人,忽略了唯一能实现占有生产资料的人的劳动,不懂得占有(自然界)即“人化的自然界”;不懂得人的本质,“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总是把个人与社会分离开来,不清楚所有制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实现对自然界的占有。没有把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而看做是人对物关系的某种社会规定,把所有制变成了形而上学的法学的幻想。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新的社会制度,用传统的经济学的所有制观念来探讨社会主义所有制,不可能获得正确的认识,不清楚个人所有制,不搞清楚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关系,不是把二者混为一谈,就是抛开个人所有制。不懂得不建立个人所有制,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便是个虚幻,不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差不多。劳动者将对这样的公有制丧失兴趣。

  3-1   个人所有制是对生活资料按劳分配

  马克思指出,占有要受到占有者、占有对象和占有方式的制约。所有制总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方式的社会表现。我们讲所有制,不能只讲对生产资料和其他物质财产的占有(6),还必须区分占有者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这里很重要的是要突出“劳动”这个要素。生产一般也就是所有制一般,总是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界,人通过生产劳动占有自然界。传统所有制理论最大的问题,是把人抽象化,从而把人和劳动置于所有制考究之外,因而不能正确地认识所有制,不清楚个人所有制。

  从所有对象的源泉方面看,一是自然界,二是劳动。自然界不是人的劳动生产的产品,不含劳动要素;它是劳动的第一源泉和对象,但还没有成为财富。对自然界的直接占有方式只能是劳动,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即“人化的自然界”不单纯是劳动对自然物的占有,它受着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劳动者不一定能够占有自己劳动的产品。在相当长的历史中,劳动者不仅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反而被自己的劳动产品所支配。“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是过去支配现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是现在支配过去。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6页)

  劳动生产的产品,理应属于劳动者所有,劳动产品不为劳动者所有而为非劳动者占有,表现为劳动的异己所有制,是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异化。劳动的异己所有制当然是不公正的,但在生产还不发展的历史阶段上,它的存在是必要的,因为社会生产发展需要积累劳动,在剩余劳动不多的情况下,一定的阶级集中占有剩余劳动,有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现在,资本不能再转变为生产资料而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社会生产资料继续为非劳动者阶级占有,就成为阻碍劳动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桎梏,阻碍了生产和个人的发展。

  从产品的使用价值方面看,一是作为生产资料用于再生产,由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消费,表现为以某种劳动方式来占有即使用利用。一是作为生活资料供个人消费。生产必须同时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占有生产资料不能进行生产劳动,不占有生活资料不能生产劳动力,没有劳动力也不能进行生产劳动。所以我们探讨所有制,不能只着眼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还要考察对生活资料的占有方式。

  马克思指出,资本占有生产资料同时,还必须占有生活资料。(7)资本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不变资本包括生产资料,可变资本形式上表现为工资,即为劳动者提供生活资料(8)。生活资料最终归个人消费,这是人的生产和生命延续的自然必要性决定的,与社会生产方式没有关系;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应当从社会生产关系来考察。工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不占有产品,不能直接所有生活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挣得工资,再用货币去买需要的生活资料,这商品交换,不是劳动者对产品的所有制,是劳动产品异己所有制。

  个人所有制的所有者自然是个人,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占有产品的个人,这个个人只能是劳动者。马克思阐明:在劳动者用公有生产资料协作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产品中生产资料这部分只能在共同生产中耗费,仍归社会所有,产品中生活资料这部分,不仅只能由个人消费,而且是劳动者的劳动对象化,也理当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所以,社会主义需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是对劳动异己所有制的否定,对小生产者个人所有制的否定之否定。

  劳动者对产品的占有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体劳动者占有方式,一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联合劳动者占有方式。这两种劳动者对产品占有方式的不同,在于生产方式不同,一个是分散的单个人小生产,一个是联合的个人大生产,在于劳动力A、生产资料Pm、生产劳动过程P和产品W的不同状态,关键是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的不同。

  在Pm是分散的只能为劳动者个人占有使用的情况下,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力A与生产资料Pm,在生产中相结合生产出产品W,W自然首先直接是他个人的产品。产品中的一部分用作或换取进行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一部分用作或换取他和他的家庭成员的生活资料。这是大家十分熟知的个体劳动者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

  在Pm是集中为劳动者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劳动者必须把他们的个人劳动力联合成为社会劳动力A,才能与社会的生产资料Pm相结合生产出产品W。W是集体的共同劳动的产品,产品中不仅有我的劳动,同时还有你的、他的和所有参加共同劳动的所有人的劳动创造,并包含着生产W所耗费的社会生产资料所含的社会积累劳动。所以,W无论直接作为使用价值,还是先表现为交换价值,都没有谁能说“这是我的”。作为共同劳动的产品,不能属于任何个人私有;同时在劳动表现为权利时,共同劳动产品中一部分,即属于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的产品部分,要分配给参加共同劳动的每个个人所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度下,能够为个人所有的,只能是生活资料;个人按自己提供的劳动份额分得相应份额的个人消费品。这种把共同产品中的生活资料转为个人所有的方式的个人所有制,即社会主义经济学讲的“按劳分配”。“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中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6页)

  对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界笼统地叫公有制,其实公有的只是生产资料,劳动产品中的生活资料部分,要按劳分配给个人占有。理论界对生活资料的按劳分配有一定了解,但是对生产范畴的按劳分配这个社会劳动的自然必然性,还未有所认识。在前面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形态中,劳动者不仅按劳分配产品即生活资料,同时在实际生产中,还按照每一个个人的劳动能力分配使用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所以,我不是一般地把按劳分配仅仅看作对生活资料的分配,还视为按各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分配使用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这种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方式,是有效率生产的要求,是人与自然关系表现的生产力,不是社会关系,不是所有制。生产资料作为工具按劳动能力分配给工人使用,不是归个人所有。但劳动能力作为生产力,必然地要对所有制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在还不能充分满足所有社会成员和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的生产力基础上,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分配生活资料;劳动者还不能自由地使用所有的生产资料,只能联合我生产共同体,分工合作的协作生产才能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

  理论界责难说:“不能成为民事主体的全民,怎样所有全民财产”,认为公有制“所有者虚拟”,是“取消‘个人的权利’本身”,主张通过股份制度实现“定义”个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份额。他们不知道,股份制中,也没有一个股东可以说股份公司的财产是他的,但这没有妨碍各个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收益中应得份额的划分。这种划分,不是将股份公司的财产划分出你的、我的、他的,而是按各人拥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来“定义”,每个股东按自己拥有的股份分配公司红利。

  在对股份公司的占有方式做了实际了解之后,我们就比较理解个人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劳动者的权利如何实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承认“个人的权利”,它通过个人提供的劳动来“定义”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需要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探讨劳动如何控制资本,支配、利用生产资料,不能再沿袭过去的反映资本如何剥夺劳动、生产资料如何支配劳动的财产的政治经济学。

  3-2  读《哥达纲领批判》

  有人说,《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加以阐述。”这说法不对。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就“设想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个人的使用物品。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比较,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由他们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中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证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前,已经对不同社会的不同分配方式做了考察分析,已经论述过按劳分配。

  《哥达纲领批判》的确是关于按劳分配的经典著作,更重要的是,《哥达纲领批判》明确提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其间需要有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过渡阶段。这个划分很重要,不仅是对于理解按劳分配很重要,而且对于理解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很重要。

  我们看到,《哥达纲领批判》首先批判“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是给劳动加上超自然的创造力的说法,指出劳动者只有占有了生产资料,他们的劳动才能成为他们的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否则只能为占有生产资料的他人做奴隶,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才能生存。这里,马克思不仅批判了一般地讲“劳动致富”,指出这是资产阶级的说法,同时阐明了劳动成为劳动者财富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财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必须首先占有生产资料;指出自然界和劳动都是使用价值源泉,社会中的任何个人要不占有劳动就不能占有财富。证明了非劳动者是通过占有他人劳动占有财富,不仅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他们文化也是靠别人的劳动发展起来的。经济学家的所有制一元论不对,自然界和劳动都是使用价值源泉。只有生产资料与劳动相结合,才能生产出财富(9),也才会所有和需要所有制。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论述按劳分配时,马克思明确提出共产主义分两个阶段,就是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指出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因而还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彻底消除这些旧社会的痕迹。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按劳分配,就是旧社会的痕迹表现之一,还没有完全突破资产阶级法权的框框。

  《哥达纲领批判》在阐明劳动只有在劳动者占有了生产资料时才能成为劳动者的财富和文化的源泉之后,在论述按劳分配之前,批判了“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指出这不过是自相矛盾的空话。马克思首先列举了社会对社会总产品的几种必要的扣除,从而说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 根本不存在;接着他又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劳动所得”便失去了任何意义,将“整个地消失”。

  马克思论述了:“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还只能被“当做劳动者”。劳动还是每个人获得财富的唯一权利和计量这个权利的“同一的尺度”,生产者的权利与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人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马克思说,“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这些弊病……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信中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分配产品合理的探讨,应当是搞清楚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可能的分配方式,它怎样开始,向什么方向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5页)。社会主义革命剥夺了剥夺者占有的生产资料,转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使用利用的生产资料,雇佣劳动制以及一切以他人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被消灭,但产品量还不丰富,需要重新建立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但是这种个人所有制不再是建立在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这是高级形式的个人所有制,是社会化生产相联系的联合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它是生产资料为集体占有、劳动力天然地为个人所有、这样的物质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是对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的否定之否定,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然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和社会的进步而变化。一旦生产需要的劳动近于零,生产资料不再分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统一为社会所有,为所有的个人自由使用利用,劳动失去社会关系的属性,仅仅是个人的自由发展和健康生活的一种需要,人们的资产阶级的狭隘眼界已消除,个人所有制就失去意义而自行消亡,人类便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被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所否定,重新建立的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否定资本主义所有制之后又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自行否定,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所代替。

  读《哥达纲领批判》,首先,关于所有制,关于按劳分配,我注意了这几点。

  一、我没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没有看到马克思使用“按劳分配”,但看到马克思多次使用“个人所有制”,并与分配联系,所以,应当从所有制方面来认识按劳分配。我理解:按劳分配即个人所有制。

  二、一切所有制都是通过人对物的关系表现的人的社会生产关系。因此,所有制的发展变化,不仅是反映和决定于生产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反映人自身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那种只见物不见人的观点,离开人的文化的社会的发展的所有制观点,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观点。

  三、所有制是人对自然界占有方式的社会表现形式,所有方式和对象,都表现为以一定形式的劳动生产产品,没有生产劳动,就无所有,也就没有所有制,没有生产劳动方式的改变,也就没有所有制的改变。因此,那种只注意社会制度和法对物的所有的规定,而不考察劳动方式的所有制观点,是肤浅的形而上的法学的观点,不可能清楚所有制。

  我注意到这样一个历史趋势;在社会生产发展进程中。人的劳动力日益被自然力所替代,随着社会财富的积累,人的活劳动在新增加的财富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可以预料,在未来的社会生产中,需要的活劳动不断减少并趋近于零。物质财富也非常的丰富,不再是人们需要努力追求的东西,人们会把尽可能多的时间,用于文化娱乐活动,自由全面发展自己。这就是说,生产对生产者的统治完全消除了,人从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不再被当做劳动者,而是作为自由的全面发展的真正的个人相联系。到那个时候,不仅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被否定,一切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方式都将被否定。到那个时候,现在的一切——包括马克思阐述的——所有制观念都会改变。这里,我们可以从恩格斯指出的“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想一想共产主义的基础是什么?

  当然,那是以后的问题,但也是社会主义现在要考虑的问题,不然如何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现在我们首先要知道,从资本主义社会只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还是人获得财富的手段,个人必须作为个人联合起来,把个人的和社会的生存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

  3-3  理论界对按劳分配的几个观点

  关于按劳分配,理论界有不同认识。许多认识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真理解,不是对客观实际的实事求是考察分析,而是出于主观的需要,所以是错误的,不利于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我们探讨其中几个。

  3-3-1  关于按劳分配的前提问题

  理论界有两种说法: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以小商品生产作模式”,(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问题改革讲话》第116页)更多的是认为,马克思提出“按劳分配”原则的“逻辑前提是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是对交换的否定”。(《改革1993年6期44页》)这两种对立的说法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马克思提出的“按劳分配”不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实际,“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首先,我们知道,在小商品生产社会的几千年里,按劳分配从来没有存在过。所以,马克思不可能以小商品生产作模式来设想出按劳分配。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具体地探讨的,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对产品的占有方式,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还不十分发展的、但生产资料是社会共同财产的社会里,个人除了生活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个人只当做劳动者,他们只能靠向社会提供劳动,并以此从社会分配到与他们提供的劳动量相应的产品即消费品。这里很清楚地指出了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是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

  而且,马克思阐明,分配、交换、消费作为生产的要素而发生一定的关系,一般的情况是“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决定参予分配的形式。” 而关于交换,马克思说:“交换只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的媒介要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8、101页)。

  这里,我要初步考察马克思是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关系问题。许多理论家都说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是,只要想一想马克思指出的“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这个“不容争辩的事实”(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198页),并联系到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单一的所有制,以及还存在许多不同生产共同体这个同样不容争辩的事实,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商品关系,就是不言自明的了。

  既然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生产共同体,那末事情便应当是马克思所讲的,在同一共同体内部各个成员之间,劳动的共性决定了他们对于产品的分配,“并不是以互相独立的劳动或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为媒介”,这里肯定不存在商品交换;但是,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在各个不同共同体之间,在各个个人与生产共同体之间,就还需要“以产品变成交换价值的交换为媒介”,也就是还会存在商品关系。只是这种商品交换由于生产的社会主义性质,事先有计划地预定了,不象资本主义社会那样,“生产的社会性,只是由于产品变成交换价值和这些交换价值的交换,才事后确立下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恩选集)第46卷(上)第120页)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同一生产共同体内部各个劳动者之间对产品按劳分配,决不是以商品交换为前提,但不同生产共同体之间并未消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按劳分配与商品交换共存并行,这在理论上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在实际生活中是自然必然的事情。

  按劳分配排除的只是劳动力商品买卖。商品交换不仅是由于许多不同共同体的存在,还是按劳分配本身的规定性。《哥达纲领批判》清楚指出:“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不仅不认为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就消亡了,而且认为按劳分配本身,是社会对个人劳动、从而是消费品在各个个人间进行分配的通行原则。这种交换是社会化生产与个人劳动、消费之间的必要媒介。

  总之,无论从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产品交换关系,还是从按劳分配本身,都不否定商品交换的存在,只是内容和形式改变了。那种认为马克思提出按劳分配原则的“逻辑前提是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是对交换的否定”,或者说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以小商品生产作模式”,都不符合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对于商品交换和按劳分配缺乏客观的考察和科学认识。

  3-3-2  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

  一些理论家所谓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按劳分配”是以不存在商品为前提,认为《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这段论述:“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讲是社会主义社会。这是误解。

  现在我们来考察马克思的论述。

  《哥达纲领批判》对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进行了批判,但不是一概地完全否定,马克思说它“在某个时期曾经有一些意思,而现在已变成陈词滥调的见解”。

  “劳动所得”无疑是有一些意思的。它的有意思不仅在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是劳动者十分中意的,因而具有并实际起过鼓动革命的作用,而且在于,劳动在社会主义社会要作为劳动者权利的尺度,劳动者占有生活资料,只能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但不是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

  马克思首先指出,只有在劳动者占有了生产资料的前提条件下,劳动才能成为劳动者的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这是对“劳动所得”的第一层次的批判,指出不讲无产阶级必须有占有生产资料,是资产阶级十分中意的说法。

  马克思接着列举了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会有的必要扣除,指出在集体中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只是“消费资料”,生产资料要归集体共同占有。从而“‘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有折有扣的’了”。这是对“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第二层次的批判。

  理论家所引的那段:“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部分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是马克思对“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第三层次的批判,指出在劳动不表现为产品的价值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正如‘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一语消失了一样,‘劳动所得’一语也在整个地消失。”

  马克思这三个层次的批判,不仅是对“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进行批判,还论述了的历史发展变化——个人作为个体劳动者的个人,作为集体劳动者的个人,作为真正的个人;论述个人对产品所有方式的历史发展进程,表现为在历史进程中,自然经济中个体劳动者、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联合劳动者、共产主义社会中的自由的全面发展的个人对产品的占有方式。自然经济中个体劳动者“劳动所得”的产品,直接就是他自己的劳动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对他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联合劳动者“劳动所得”的产品是共同产品,并不直接归个人所有,需要在做了必要的社会扣除后,通过按劳分配才能成为他们的消费品。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以后,不再需要按劳分配消费品,直接按需分配,“劳动所得”便失去任何意义,就整个地消失了。一些理论家在引这段论述时,割掉了或是忽略了最后一句话:“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把马克思说的共产主义社会误解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想一想“按劳分配”的也是劳动所得,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劳动所得”怎么可能会“失去了任何意义”,会“整个地消失”了呢?

  马克思在彻底在批判“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阐明“劳动所得”将在共产主义社会整个地消失之后,才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大家知道,马克思说的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我们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它在各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自然的、合情合理的,是“过渡”阶段自有之义。

  商品存在了几千年,怎么能在社会主义社会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诞生出来就立即消除,就没有任何痕迹了呢?关于按劳分配“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的论述,已经否定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的观点。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没有想一想,为什么马克思提出从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需要一个历史转变时期。需要有一个社会主义社会过渡阶段。

  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即我们通常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劳动所得”还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到了实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所得”就不再有什么意思。我们看到,“劳动所得”,“按劳分配”,对划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这两个社会阶段,具有的标志性意义。一些理论家混淆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所以有“‘按劳分配’是以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前提”的错误认识。

  3-3-3  按劳分配的“劳”及其计量

  有理论家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二编第六节的论述,做这样的解释:“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的差别在分配生活资料时可以略而不计,也就是说,可以把由于社会分工形成的各种具体劳动都看做是同质的差别仅仅表现在数量上的劳动。因此才可以直接用劳动延续时间的长短作为计量劳动的尺度,而不必像在商品生产条件下那样通过市场相互换算。”

  与理论家的解释相反,我们首先在《哥达纲领批判》看到:“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赋特权。” 这里根本没有把各种具体劳动都看做是同质的“差别仅仅表现在数量上的劳动”、“可以直接用劳动延续时间的长短作为计量劳动的尺度”的意思。

  可以看到,理论家在引用《反杜林论》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这节的论述时,好像不知道恩格斯正是批判杜林的“一切劳动时间都是毫无例外地和原则地完全等价的”“绝对价值”。恩格斯不仅指出劳动差别“不是任何经济公社,至少不是我们这个天体上的任何经济公社所能消除的”,而且愤怒地说:“把这种见解说成是马克思想据以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中调节生活资料的分配的基本原则,那末,这种无耻的无事生非只有在专事诽谤的出版物里才可以看到。”

  理论家在引用恩格斯的“总有一天不再有职业的推小车者和职业的建筑师”时,应当想一想,这“总有一天”是哪一天?恩格斯说的“总有一天”,指的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那一天,那时一切社会成员都全面地发展了,因而消除了分工,不同的劳动将不再成为职业固定在不同的人身上,“曾经在半小时内作为建筑师的人也要推一段时间的小车,直到再需要他作为建筑师活动为止。”至于对产品的分配,那时“劳动所得”已失去任何意义而整个地消失了,因此也就用不着还要“用劳动延续时间的长短作为计量劳动的尺度”。

  有理论家把恩格斯《反杜林论》的这个论述——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不是由私人而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解释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仅不存在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差别、矛盾,就是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别与矛盾也不影响劳动产品的分配。” 这是把自己的意思强加给恩格斯。

  恩格斯在阐明“并非任何劳动都只是人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许多种类的劳动包含着需要耗费或多或少的辛劳、时间和金钱去获得的技巧和知识的运用。这种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即仅仅是简单劳动力的耗费,是否在同样时间内生产出同一的商品价值呢?显然不是。一小时复杂劳动的产品同一小时简单劳动的产品相比,是一种价值高出两倍三倍的商品”后,指出训练劳动者使他们获得知识和技巧耗费的金钱,在“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个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恩格斯:《反杜林论》,《马恩选集》第三卷第237、241页)实际的情况是,劳动者获得知识和技巧,除了需要一定的费外,还需要劳动者个人付出或多或少的辛劳和时间。因而,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复杂劳动相应比较大的价值,由各个个人付出辛劳和时间创造的这部分,应当归各个个人所有,这并不是“额外的”,而是劳动者本分的要求。

  又有理论家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阐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时,就是在‘劳动’概念的原意上使用它的。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加以任何说明,因此我们绝没有任何理由给以另外的解释。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分配消费品依据的每个社会成员所提供的劳动,既不是‘潜在形态的劳动’,也不是‘凝结形态的劳动’,它只能是‘流动形态的劳动’。”从而得出“劳动按时间来直接衡量,是不可能的”,“劳动是无法确切计量的”,从根本上置疑按劳分配原则的可行性。

  说“劳动”是“流动状态的劳动”,本身就是理论家的“另外的解释”,而这个解释明显是错误的。流动状态的劳动是处于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它将“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5页)所以,当劳动表现为一定的劳动量时,劳动已经物化了,不再是流动的状态。流动状态的劳动,表现为一种具体形式的劳动。而劳动量是以抽象的一般劳动来表现、计量,而且劳动的具体形式消失了,不再是流动状态的劳动。“流动状态的劳动”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处在生产消费即物化为产品的过程中,它还没有成果进入分配领域。

  “流动状态的劳动”是劳动力处于使用过程,“潜在形态的劳动”是可使用但是还没有使用的劳动力,是可能进入但是还没有进入生产的劳动力。作为“潜在形态的劳动”的劳动力本身具有价值,但它的价值不是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而是生产它时所耗费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按劳动力价值进行分配”,也就是工资制,表现的不是按劳分配,而是劳动力买卖,属于雇佣劳动。理论家在这里混淆概念,意在把按劳分配解释成劳动力商品买卖。提出按劳分配的“劳”是“流动状态的劳动”的理论家,目的在于为“按劳动力价值进行分配”的主张编造理论。

  劳动同温度、时间、重量等等一样,大家都感觉到它们的实际存在,但是实际计量它们,只能借助于其他物质形态做尺度相对地表现要它们的量,如温度用温度计,时间用钟表,重量用砝码来表现,都不可能实际知道一度的温度、一分钟的时间、一克砝码的重量的量。抽象劳动也是如此,尽管它是没有任何具体内容的幽灵似地存在,但是大家都感知到它的实际存在,每个劳动者都清楚自己付出多少具体劳动生产出多少产品。至于作为抽象的社会劳动的量,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必然会随着劳动条件,熟练程度,劳动强度,科学技术高低,一句话,随着劳动生产力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变化,确实是无法确切计算,无法确定。所以马克思指出“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8页)。

  肯定地说,确切地计量出简单平均劳动量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简单平均劳动本身就是相对的,经常变化的,其计量结果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但这无碍于大局,历史上未曾因社会平均劳动的不能确切计算,没有人知道劳动力的准确价值,没有人知道商品的准确价值,而障碍商品交换的进行,资本主义社会并未因此而使雇佣劳动和商品交换不能实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决不会因简单平均劳动不能确切计算而阻碍按劳分配的实行,不过是有一点偏差而已。这种偏差即使不能在社会过程中正负抵消,也能调整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在分配上不会造成社会上的某一部分人必然地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从而使按劳分配不可能实现。如果因为“劳动是无法确切计量的”,便认为按劳分配“根本无法实行”,就像要求实际与理论绝对地一致。如果这样,世界上就没有可以实行的理论和原则了。

  我们已经知道,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把所谓分配看作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恩格斯1890年8月5日《致康·施米特》信中也批评说:“在《人民论坛》上也发生了关于未来社会中的产品分配问题的辩论:是按照劳动量分配呢,还是按照其他方式分配。人们对于这个问题,是一反某些关于公平原则的唯心主义空话,而处理得非常‘唯物主义’的。但奇怪的是谁也没有想到,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当然随着生产和社会的进步而改变。从而分配方式也应当改变。但是,在所有参加辩论的人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不断改变、不断进步的东西,而是稳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所以它应当也有一个一成不变的分配方式。但是,合理的辩论只能是:(1)设法发现将来由以开始的分配方式,(2)尽力找出进一步的发展将循以进行的总方向。可是,在整个辩论中,我没有发现一句话是关于这方面的。” 理论界一些人把按劳分配实用主义地从分配方面来理解,不从社会生产方式,从所有制方面来理解,不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度下来探讨按劳分配是必然的唯一可行的合理分配方式,只能说明他们不知道如何认识和解决问题。理论没有必要在如何确切计量劳动这个问题上白费气力地做文章。只要想一想,劳动者数以亿万计,劳动生产力日新月异,要经常地把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化为平均劳动,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确切计量劳动,是件不可能的、不必要的、麻烦而又不讨好的事情;要求“确切计量劳动”,也就是坚持用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空话来代替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科学观。革命现实主义的无产阶级不会陷入“确切计量劳动”的空想,为了一点小得小失,而整个地根本放弃劳动者按劳动分配产品的权利。

  理论界应该思考的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下,除了按劳分配之外,还有什么可行的分配方式?现在一些人诘难按劳分配,不是理论探讨,而是想把劳动力重新成为商品。没有劳动力商品,就不可能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这里,我们也要问这些经济学家,资本主义对劳动力价值能够确切计算吗?劳动力价值不也是由社会过程进行计算的吗?

  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它刚刚脱胎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按劳分配是残存的一种资产阶级法权。按劳分配作为一种权利,应该也能够按社会生产需要对不要劳动量的计算提出某种标准,以便对生产实行全社会统计和监督。当然,这种标准不可能十分准确,需要经常调整还会有意地制造一定的偏差,以调动某种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调整社会中的不同劳动者的收入,使他们都能获得发展的条件。“只要分配为纯粹经济的考虑所支配,它就将由生产的利益来调节,而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地全面发展、保持和运用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40页)我们应当这样理解按劳分配的实质。

  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因此,按劳分配也要随着社会生产和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变化,需要不断注入按需分配的因素,革命现实主义的无产阶级也决不应局限于那种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少得一点报酬的狭隘眼界内,不能不消除资产阶级法权。

  33-4“新型的按资分配方式”

  还有理论家提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不仅是个人劳动力的拥有者,而且更是个人所有制关系中的资产所有者……仅有上述新型的按劳分配方式还是片面的,不完全的,还必须有新型的按资分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是更为重要的。马克思用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来规定公有制,这本身就包含了劳动者之间按资分配的要求……必须把隐含在个人所有制关系中的按资分配要求凸显出来,独立出来……没有这种方式,劳动者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就是一种空洞的抽象。”(《改革》1993年6期45-46页)这不仅是对“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杜林式的曲解,把恩格斯已经批判地澄清了的“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沉渣翻起。

  “新型的按资分配方式”,也就是前面说的把国有财产量化到个人,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变为股份制,“一方面保证了社会资产在其物质形态上的整体性为社会共同占有、使用的特征,另一方面又由资产的票据化、证券化而在其价值形态上具有可分割性和市场价格的确定性……保证了所有权在经济上的规范和社会所有者自由处置其财产的可能。”

  股份制对于私人资本主义是发展,而社会主义国家将社会集中了的财产股份化给个人,分解为许多个人的小资本,则是与历史趋势背道而驰,其结果已经很清楚,只会是再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那样的过程,劳动者必然丧失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根本不可能持股成为真正的主人。现在中国改革早已经不再将国有财产股份化给企业职工了,而是引入私人资本,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现在,国有企业股份化后,便不再是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制企业,而是股份资本所有制企业;生产资料也不是由联合劳动者共同占有。1990年10月20日,我曾经写信给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说:“过去,社会主义国家赎买过资本家企业,现在,资产阶级也来赎买整个社会主义国家”。1996年10月13日,我再次写信给他说:“解放初期,无产阶级曾经通过公私合营形式,使资本家所有企业过渡到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今天,可能相反的是,国营企业通过‘现代企业’以及‘国有民营’等种种社会财产与经理合约的公私合营形式,过渡到社会资本主义企业。”事情的发展正是如此。马克思曾经阐明了股份制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现在经验又证明了,股份制还可以是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再转化为资本,社会主义企业再转化为资本主义企业的过渡点。

  股份制是按资分配。按资分配的主体,自然是资本所有者。按资分配的对象是什么,主张者没有说;马克思告诉我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个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如果我们把分配上的偶然变动撇开不说,只考察分配的调节规律,分配的正常界限——是作为一份份股息,按照社会资本中每个资本应得的份额的比例,在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的。在这个形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资本应得的平均利润。”(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27页)而“剩余价值都只是来源于劳动在量上的剩余,来源于同一个劳动过程……的延长。”(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23-224页)也就是说,按资分配的是劳动者提供的剩余价值。现在问题来了。按劳分配已经将劳动者各自劳动创造的价值分配给了劳动者个人,哪里还有剩余价值来供资本所有者按资分配?如果剩余劳动要按资分配,那末按劳分配除了工资即他的劳动力商品的价格,还能分配什么呢?

  当然,按劳分配前要作种种必要的扣除,这些扣除中的一部分当然是来自剩余劳动,但是这部分剩余劳动,是供社会和社会成员稳定发展的,不按资分配。

  提出按劳分配应当是“新型的按劳分配”与“新型的按资分配”的结合,较之于杜林制造混沌世界,是更退了一步,不仅把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臆想为既是共有的又是个人的财产,而且是要通过资本主义股份制,把公有制财产,分解为一个个私人所有的资本,恢复资本主义私有制。

  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把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从生产要素变为资本给劳动者所有,搞“新型的按资分配方式”,劳动者在按资分配时,就不是以劳动者的身分,而是以资本所有者的身分;也不是自己的“劳动力拥有者”,而是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这里,是他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自己,自己雇佣自己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在劳动者自己占有了生产资料的场合中,理论还是把生产资料看作是资本,把劳动者分裂为双重身份,既是资本家又是雇佣工人,这实际是坚持资本主义关系,也必然要产生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矛盾和弊病。

  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不是理论家所说的“没有(‘劳动者之间按资分配’)这种分配方式,劳动者作为所有者就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而是如果按这两位理论家说的,按资分配成为更为重要的分配方式后,劳动者的劳动权,即对生产资料的支配,就真正成为一种空洞的抽象。

  “按资分配”即生产资料独立化为资本,占有劳动的剩余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莫说是按劳分配,就是劳动者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他们之间也要经过激烈竞争,最后由资本家来决定他们当中谁有出卖劳动力的权利。实践没有按理论家的主张那样,没有建立什么“新型的按劳分配”,而是直接把劳动力商品化,重新建立起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3-3-5 “按劳动力价值进行分配”

  提出“新型的按劳分配”的理论家说:“个人的劳动力必须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我们当前实行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现实生活中已脱下它的外衣,还以按劳动力价值付酬的真面目。”说“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实质上是承认劳动是交换品,只是不再称为‘商品’罢了。”认为“在我国现实的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敢于承认劳动力是商品,并非离经叛道。”他们认为“按劳动力价值进行分配的制度,并不会导致否定我们分配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经济学动态》1994年12期26页)

  承认现在社会的劳动力的商品性,如实地反映了实际,不仅市场经济改革后的今天的劳动力是商品,就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劳动力也没有完全从商品地位中摆脱出来。已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仍旧实行工资制,工人拿工资,工资包含在生产成本里,企业拿利润,利润上交给国家,这种分配方式表现的是国家雇佣工人的国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配方式没有多大区别。劳动力仍然表现为商品,生产资料仍然表现为资本,只是工人不是把劳动力卖给私人资本家,而是卖给自己的国家,由国家执行资本职能。

  已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力存在商品性,表明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处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正在跨但还跨进社会主义的门槛。生产资料公有了,但并未由劳动者共同支配;“不劳动不得食”实行了,但还不是按劳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不满,管理者和生产工人的对立,就是难以避免要发生。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后来丧失兴趣;也就会懂得毛泽东为什么说“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社会主义社会必须要继续革命,需要探索社会主义在哪些方面继续革命和怎样革命。

  但是说马克思提出“按劳分配”,实质上也承认劳动力是商品,这就不是实事求是,不符合马克思理论的实际。把劳动力商品纳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定性,作为某种社会主义的东西,肯定是离马克思主义之“经”,叛社会主义之道。商品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东西,但资本主义的前提、基础、特征,全在于“劳动力是商品”。社会主义阶段上,商品还会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但对于社会主义来说,极其重要的是,“要把人的劳动力从商品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劳动力决不能是商品。

  同样,说马克思提出“按劳分配”,实质上也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也不是实事求是,不符合马克思理论的实际。

  “承认劳动是交换品”,也就是认为劳动有价值,是把劳动和劳动力混为一谈,这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这个观点掩盖着资本主义的一切秘密:马克思指出,“劳动力的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19页)揭示了资本增殖的秘密和资本运动的规律,使政治经济学成为科学。恩格斯说:“正是马克思第一次阐明了劳动不能有任何价值,以及为什么不能有任何价值!”(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40页)

  引用马克思说论述的按劳分配 “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时,首先要注意,马克思说的是“同一原则”,决不是承认劳动是商品。要明白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生产活动,不是劳动力,也不是劳动的结果、可交换的产品即商品。“一定量的劳动”是劳动物化后的结晶;“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是在一种形式的如织布劳动中的凝固的一般劳动的量,表现为价值或价值物,但不是劳动力,也不再是生产过程的生产产品的劳动。“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不是劳动力交换,不能把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买卖,也不直接是生产中不同劳动的交换(协作),而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权的表现方式,劳动者向社会通过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必须以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从社会中领回来。

  劳动权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权中的一种平等的权利,但是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按劳分配是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的社会生产中,直接用他们各自提供的劳动量来分享共同产品中相应份额的生活资料,不是劳动者用他们劳动力或劳动产品做商品,进行买卖。

  有理论家说:“只要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只要社会主义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作为劳动过程主观要素的个人的劳动力就必须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不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不对劳动力价值(即价格)进行计算,就不能较为准确的确定商品价格,正常的商品交换便无法进行。承认劳动力是商品,企业按劳动力价值及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动情况确定工资标准,是社会主义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这种把按劳动力付酬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先决条件,“工资决定商品价值”的观念,早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过了:“这样一个教条:‘商品的价格是由工资来决定或调节的’。我可以举出实际的经验来驳斥这种已被驳倒的陈腐谬论。我可以告诉你们,英国工厂工人、矿工、造船工人等等的劳动的价格虽然比较高,但他们的产品却比其他所有国家的同类产品卖得便利;同时,英国农业工人的劳动的价格虽然比较低,但他们的产品几乎比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同类产品贵。我可以用比较同一个国家的不同产品或不同国家的各种商品的办法来证明,除掉一些与其说是本质上的不如说是表面上的例外情形,平均说来,价格高的劳动生产价格低的商品,而价格低的劳动生产价格高的商品。这当然绝对不是证明,一种场合下的劳动价格高和另一种场合下的劳动价格低,每次都是造成这绝对相反结果的原因,但这无论如何证明,商品的价格不是由劳动的价格来决定。”(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67-168页)(10)恩格斯说:“在亚当·斯密那里,工资决定商品价值的意见还常常和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意见混在一起,自李嘉图以来,前一种意见就彼逐出科学的经济学之外了,今天,它仅仅还流行于庸俗经济学中。”(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32页)

  稍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知识的人都知道,价值决定与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无关。如果商品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劳动力价值来确定,那末,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又是由什么决定?剩余价值又从何而来?

  即使没有读过马克思的书,只要对历史有点了解的人也会知道,在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乃至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时期,商品交换就有了,但是,在商品交换存在的最初几千年的历史中,劳动力并没有“必须作为商品”;即使对历史知识也缺乏、但是只要关注现实生活,在今天也会看得到,现在农村生产的许多产品都商品化了,而农民的劳动力并没有成为商品,既没有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卖给自己,也没有把他的产品按劳动力的价值来定价出售。

  商品价格不是由劳动力价值或价格来确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并不以劳动力商品存在为前提条件,这是客观实际和历史事实。历史上,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商品生产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才能雇佣劳动,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才能赚取劳动力的价格与劳动力使用所创造的价值的差,这是马克思揭露的资本主义生产剩余价值的秘密。一个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并编写了洋洋70余万言书的理论家,对这个历史却毫无了解,怎么竟会说“不承认劳动力是商品,……正常的商品交换便无法进行”,会说“承认劳动力是商品,……是社会主义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

  理论家不仅把劳动与劳动力混淆,从而把“提供了多少劳动” 偷换为“耗费了多少脑力和体力”,还提出要“计量……脑力和体力的质”。怎么计量?这是明显的概念错误。可能他想说的是“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结果把马克思科学的概念弄得十分荒谬。劳动是劳动力即脑力和体力的活动但脑力不是脑力劳动,体力不是体力劳动。

  在社会主义运动中,由于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国家的生产力落后,迫切地需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因而在初期把剩余劳动都集中在国家和集体手里,用高积累促高发展是必要的,群众能理解接受,劳动热情也非常高。当时许多人以为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成了,以为没有了资本家,工人便成为主人,没有了剥削,大家就按劳分配了。但随着时间推移,工资制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者的主人地位,人民群众与作为资本所有者国家的之间矛盾显现出来,发生了冲突。毛泽东最先认识到生产关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存在矛盾的理论。现在,我们看到了,工资制度已经从社会主义内部矛盾转化为外部的阶级斗争。

  不过,理论界的批评是对的,过去的分配制度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按劳分配,工资制表明劳动力还没有消除商品性,这种制度束缚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恢复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这是社会主义者应当认真思考的根本性问题。

  3-4  “深化对劳动和价值理论的认识”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由此,在上世纪末,掀起了中国理论界对于劳动价值理论的一场全国大讨论。理论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为按要素分配制度寻找和制造理论根据,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

  341价值是什么劳动力价值

  在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搞社会主义社会几十年的中国,提出“价值是什么”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幼稚可笑?但是,从理论界中出现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只是一个说明简单事物交换比例的法则”(《经济学动态》2001年3期),“价值是市场范畴,它的量以市场认可为限”(《经济学动态》2001年7期)等等说法,表明这个问题在理论界相当多的人中,并不是清楚的,资产阶级的价值理论,在中国理论界还有相当的市场。

  价值是物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的这个认识,指出了价值的源泉,抓住了价值的实质、发现了价值的尺度,揭示了价值规律,使价值学说成为科学理论。实际生活中,有的物化劳动表现为价值,有的物化劳动没有表现为价值,还有的不是劳动物化的东西却又表现出具有某种价值形式11,这些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干扰了人们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由于价值是一种抽象,“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记住,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末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末,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他们具有与它们是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1、64页)经济学最初是从商品关系里,从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交换的量比中引出价值概念,因此,西方经济学家常常把价值实体和价值形式,把价值交换价值,把价值所表现劳动与产品的自然关系与在社会关系中的物物交换关系混为一谈,他们认为:“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并以此和马克思主义相对立。马克思指出:“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2页)

  生活中,比如说10尺布能和1件衣服相交换,因此人们说10尺布的价值等于1件衣,但这只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10尺布能和1件衣服相交换;至于10尺布、1件衣服本身的价值,并不清楚。在另一个时间场合里,10尺布不能和1件衣服相交换,这个事实在把交换价值视为价值本身的观点中,不能科学解释商品的价值因何变化,便说“价值是市场范畴,以市场认可为限。”这样,价值就成了一种随机决定的,纯粹偶然的、不可理论的东西,因而也不可能进入科学研究的范畴。

  马克思批判说:“贝利否定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价值独立性,而把它看作是某些经济学家的幻想,他说:‘价值是同时存在的各商品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这样的商品能够互相交换’。他这样说,是为了反对对不同时期的商品价值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只要把每个时期的货币价值固定下来,就仅仅是在不同时期为生产同一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消耗的比较。他的这种看法是由他的总的误解产生的。他认为,交换价值=价值,价值形式就是价值本身;因此,如果商品价值不是能动地作为交换价值执行职能,从而实际上不能互相交换,那末,它们就是不能互相比较的。这样,他就丝毫没有觉察到,只有价值在自己的循环的不同阶段(决不是同时存在的,而是相继进行的)保持着它自身的同一性,并且和它自身进行比较,它才作为资本价值或资本执行职能。”(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23页)马克思对贝利的这个评判,不仅直接批判了庸俗经济学的“交换价值=价值,价值形式就是价值本身”的总的误解,而且提出了价值“自身的同一性”观点。10尺布之能和1件衣服相交换,之所以能比较,能等同,显然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同一性。在质上布不是衣,因而不能相等,在量上10也决不能等于1,那末它们的这种同一性是什么呢?马克思分析阐明了,这就是布和衣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因而它们能够相比较。价值不仅在不同商品中具有同一性,而它在自身循环的不同阶段上,也具有自身同一性,因而可以和它自身进行比较,据以说明资本自行增殖的机理。

  马克思分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忽视了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把价值形式看成是一种无关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之外的东西,因此,在那些完全同意用劳动时间来计算价值量的经济学家中间,对于货币即一般等价物的完成形态的看法,也是极为混乱和矛盾的。后来,出现了与此相对立的只看到价值形式而否定价值实体的庸俗经济学。马克思指出,古典经济学研究了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而庸俗经济学却只是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8页注)

  马克思的价值学说十分简明而且十分合理地说明商品的价值和价值变化:价值是物化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量变了,它们的交换比例也就相应要改变。当然,这并不否定竞争所造成的商品价格的波动。这种波动,也影响了人们对价值的认识。

  从整个社会来说,商品的价值,就生产它们所耗费的人的平均劳动时间说来,在一定的社会的一定的时间里,客观上是确定的,只是确定起来十分困难,而且经常变化,所以就交由社会过程去决定,并在实践中采取相对的价值形式。理论从商品交换中发现了价值存在,但是长期以来,只停留在这个社会过程完成的结果上,没有去做麻烦的工作,探讨存在于交换价值形式中的价值实体源泉,以及这个价值实体可能的其他形式及其意义;甚至因为价值的不断变化和计算的麻烦,难以确定,有人就根本否定它的存在,认为价值就是交换价值,就是“简单事物交换比例”。

  “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在这里,价格表现是虚幻的,就象数学中某些数量一样。另一方面,虚幻的价格形式——如未开垦的土地的价格,这种土地没有价值,因为没有人的劳动物化在里面——又能掩盖实在的价值关系或由此派生的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21页)良心能够卖钱的事情说明,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不是同一回事。

  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存在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论争,资产阶级经济学否认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的人类必要劳动,从而否定价值自身的同一性,许多认识问题都与价值形式同价值实体的分离有关,许多实践中的经济问题的发生,也源于价值形式同价值实体的分离。

  经济学从商品关系中认识价值,在这里,价值表现为一种相对的社会关系;而马克思深入下去,指出价值本身形成于生产中,首先是生产价值,凝固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因而价值本身自在于一切劳动产品中。恩格斯指出,“现在的价值是商品生产的价值,但随着商品生产不再存在,价值也就‘变了’,就是说,价值本身还存在,只是形式改变了。”(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来9月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210页)恩格斯的这个论述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学十分要紧。脱离生产劳动的价值观,不知道怎么才是公平交易,也使得市场经济失去了调节生产的科学根据,只能说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主义社会者脱离生产劳动的价值观,无法合理组织社会主义生产,计划经济就没有根据,不能科学地做计划。

  价值实体是劳动产物。但是,马克思指出,我们也看得到,在人类历史中,并不是所有的劳动都形成价值,也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产品都是商品,表现为价值。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既可以表现为外在的价值形式,也可以不表现为外在价值形式。但是,在一切社会生产中,产品无论是否表现为交换价值即商品,价值作为在生产中所表现的劳动量和产品关系,都始终是存在的;也会以某种社会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的只是表现形式。这方面还不是许多人了解的。深化劳动和价值理论,应当从这方面着力。

  物化劳动从表现劳动同产品的自然关系的生产价值,到通过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商品等价交换所表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经历了长长的历史发展。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一定量的劳动生产一定量的某种产品的事实,是每一个生产者一开始就注意到了的,他们总是自觉地把生产产品的劳动控制在最低的必要时间内;只是当它在经济学中表现为价值范畴时,才在人们的头脑里神秘起来,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

  那末,是否任何劳动都可以成为价值实体,任何劳动时间都是价值尺度呢?马克思指出,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也不是所有生产劳动都一样形成价值。

  人的劳动总是不同的,作为价值量尺度的劳动时间,应当是同一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时间,也就是说,个人的劳动时间并不直接表现为价值,需要化为抽象的人类的一般劳动时间,才成为价值,它们才可以相比较。

  生产产品中所耗费的人类的一般劳动时间就能够表现为价值吗?马克思认为:能又不能,如果产品要作为商品,交换他人的物,它内在的价值就可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否则,我们已经知道,只供自己消费的劳动产品,不需要表现为价值。

  如果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不是人们现在需要的物品,那末耗费在这个产品中的劳动,虽然是生产劳动,但是它现在没有使用价值,因而也不能实现表现出它的价值。表现为价值的生产产品的劳动必须是社会必要劳动,如果产品量超过社会需要量,这个产品的劳动不是社会必要的了,也不能完全表现为价值;或者在质上,这种产品不符合人们的需要,这样的劳动也不是社会必要劳动,也没有价值。产品中常常发生这种情况,许多产品原来是有价值的,后来被新的产品取代了,原来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就不再是社会必要劳动,也就丧失了它原有的价值。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所以,创造价值的劳动,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社会必要劳动包含着质和量两方面含义:首先是这种劳动的产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是社会需要的产品,这种产品的量也必须是社会所必要的量。生产者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的商品是劳动产品,而且体现一定条件下生产这种产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但是,他们的产品量超过了社会的需求,这样,他们的产品中的一部分不能成为商品卖出去,不表现为价值,并影响到整个商品的价格。

  萨缪尔森1971年发表《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说,价值计算是多余的,价格和利润率可以直接求得。商品价值构成公式不是W=c+v+m,而为W=k+p,商品价值就是商品价格,由成本价格k和资本利润p两部分组成。商品的成本价格是商品生产中实际耗费的资本构成。利润,按马尔萨斯的的说法是:“资本是用来取得利润的。”“资本家对于他所预付的资本的一切部分,都期望得到同样的利润。”总之,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看来,商品价格都是资本的产物——耗费的资本量和资本获取利润的权利。这种价值理论既不能说明利润p如何确定,也不能说明“成本价格”的价格,不能说明生产成本不同的商品会有不同的价值,不能说明相同价值的商品的生产成本和利润的不同。这种价值学说,不过是用资本创造价值的臆想来代替劳动创造价值的科学。

  马克思批判地指出:“把商品价值中那些只是补偿商品生产上耗费的资本价值部分归结为成本价格这个范畴的办法,一方面,表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性质。商品的资本主义费用是用资本的耗费来计量的,而商品的实际费用则是用劳动的耗费来计量的。所以,商品的资本主义的成本价格,在数量上是与商品的价值或商品的实际成本价格不同的;它小于商品价格。……另一方面,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决不是一个仅仅存在于资本家帐簿上的项目。这个价值部分的独立存在,在现实的商品生产中,它经常发生实际的影响”。“只要商品的出售价格高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即使它低于商品的价值,也总会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从而……在商品的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显然会有无数的出售价格。商品价值中由剩余价值构成的要素越大,这些中间价格的实际活动余地也就越大。这不仅可以说明日常的竞争现象,……政治经济学迄今没有理解的关于资本主义竞争的基本规律,即调节一般利润率和由它决定的所谓生产价格的规律,也就是建立在商品价值和商品成本价格之间的这种差别之上的,建立在由此引起的商品低于价值出售也能获得利润这样一种可能性之上的。”“从这个观点来说,资本家就乐于把成本价格看作商品的真正的内在价值,因为单是为了保持他的资本,成本价格已是必要的价格。况且,商品的成本价格还是资本家自己为了生产商品而支付的购买价格,因而是一个由商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决定的购买价格。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像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3、45-46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力是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同时具有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力还是不是商品?还要不要表现为价值?有些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力是商品,要表现为价值。这个问题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劳动力之成为商品,只存在于一个特殊的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只能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去使用来换取生活资料。但是,这个认识还不完全。在封建社会,大部分农民也没有土地这种生产资料,他们的劳动力并没有成为商品。所以,这里必然有重大因素使劳动力成为商品。一个重大因素是社会暴力,迫使大量农民脱离土地,不再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这从另一方面看,是生产发展使人脱掉了自然的脐带,摆脱了人身依附。但最主要的因素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使得生产资料只能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如果不能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就只能受雇于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只能把他们的劳动力变成商品;而占有大量的、需要许多人共同劳动来使用的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也必须雇用劳动力才能进行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劳动力普遍成为商品,以使它的生产在市场上随时可以购买到需要的劳动力。这里不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只是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之成为商品,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是因为劳动者只有劳动力,而资本家垄断了大量的生产资料,任何个人的劳动力无法使用这些生产资料,所以,劳动者只能出卖劳动力,资本家也只能购买劳动力,才能进行生产。

  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和其他一切商品一样,首先是对于他人有使用价值,再是劳动者生产劳动力耗费了一定的社会劳动量。

  在深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中,把劳动力作为商品,那末,劳动力对于劳动力所有者就不是使用价值,只能为他人使用,或者说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对劳动者来说,就是交换价值。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第一问题是,为什么劳动者的劳动力对于自己不是使用价值?答案自然是因为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无用武之地。这同社会主义所有制相矛盾。劳动力要表现为价值,就须要废除生产资料公有制,把社会生产资料从劳动者共同占有转变为某些人占有。

  第二个问题是,购买劳动者的劳动力的“他人”是什么人?答案自然也清楚,是占有生产资料并需要雇佣劳动进行生产的人,就是资本家。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在生产资料只能共同占有才能成为生产资料的社会条件下,劳动力商品化,只能是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社会,要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就只有复辟资本主义。实践证明这个论断是正确的。

  过去恩格斯就说过,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现在,从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中,又使我们认识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对于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十分要紧。劳动力成为商品并在交换中表现为A-G,或者从货币所有者方面说,表现为G-A,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基础、特征。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要不要表现为交换价值,根本不是决定于劳动力中耗费了人类劳动,有价值,而是决定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形态

  3-4-2  什么劳动创造价值

  在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的争论中,理论界提出脑力劳动创造价值,第三产业创造价值,资本或死劳动创造价值,等等。

  有的理论家说马克思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单劳动,其中“并没有知识和技术的地位,也没有经营管理的地位”,“在他的价值理论分析中,这些要素没有被包括在创造价值的劳动概念之内”。(《经济学动态》2001年3期)理论家的这些说法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实际呢?我们来看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论述。

  “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7页)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当每个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90页)

  “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在那里曾指出:‘如果整个劳动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在注(7)中还补充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这里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者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当他为了自己的生活目的对自然物实行个人占有时,他是自己支配自己的。后来他成为被支配者。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55-556页)

  我们看到,辩证唯物主义者马克思,他的理论既保持着原则的一致性,又总是紧密地反映着实际的发展变化,坚持历史地看问题。在资本主义生产和一切协作生产中,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生产工人的概念在扩大,但是没有改变生产劳动的定义,更没有把脑力劳动排除在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劳动之外,只是指出这种局部劳动不能独立作为物质生产劳动。

  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不断扩大协作生产和细化分工,使生产劳动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越来越分离开来,不仅是在同一生产部门分离开来,表现为有的人多动脑,有的人多动手,而且分离成为不同的生产部门,脑力劳动独立为一个个脑力劳动部门;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甚至国家也划分为“头脑国家”与“四肢国家”(12)。但是,生产劳动从总体上仍然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不结合不能构成物质的生产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总是或者较多用体力或者较多用脑力,结合成为各种各样的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要在商品交换中能够作为价值相比较,就需要有一个同一的度量尺度来度量它们。“简单劳动”就是这个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度量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的统一尺度,同一尺度。“简单劳动”是抽象的概念,它抽去了不同个人的劳动差别,抽去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平均化为一般的人类劳动,作为计算价值的单位。“简单劳动”作为人类一般劳动这个概念来说,必然是人的头脑和四肢躯干完整的结合,再简单的劳动也是脑力和体力的结合。

  理论界中还有这样的观点,认为什么劳动都能创造价值,死劳动——生产资料、单纯的脑力劳动、不生产产品的第三产业的劳动,都是价值的源泉。这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资本主义的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际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了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56页)按照资产阶级的生产劳动概念,不是生产劳动的劳动,如第三产业中的许多劳动,甚至破坏人类生产环境的劳动、消耗和掠夺已有价值的劳动,也成了生产劳动。

  对于脑力劳动,科学和管理等是否是生产劳动和创造价值的问题,需要具体地分析。对于企业家劳动,马克思阐明它具有二重性:

  “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孤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凡是有许多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象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

  “另一方面,——完全撇开商业部门不说,——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因此,它在奴隶制度下所起的作用达到了最大限度。但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这里,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这完全同在专制国家中一样,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31-432页)

  “指挥和监督的劳动,只要它不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特殊职能,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所引起的职能,——不管这种劳动力是象奴隶制度下那样同劳动者本身一道被人买去,还是由工人自己出卖劳动力,以致生产过程同时表现为资本消费工人劳动的过程,——这种由奴役直接生产者而产生的职能,经常地被人用作替这种关系本身进行辩护的理由,而对别人的无酬劳动的剥削即占有,也同样经常地被人说成是资本所有者应得的工资。”(同上书第433页)

  马克思对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的分析,清楚地明确地说明管理劳动是劳动,因为管理者和科技工都在耗费脑力,也或多或少地耗费了体力;但是,这种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则要看他们承担什么职能:由许多人为达到共同生产结果而结合的协作劳动产生的职能,是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必要劳动部分,是生产劳动的必要部分,是参与创造价值的劳动;但是如张维迎讲的企业家参与“索取剩余”的劳动,是为资本服务的,与生产劳动相对立的剥夺生产劳动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劳动,则不属于生产劳动范畴。集体生产产品中的管理、科技劳动之能否形成价值,不仅在于是否耗费了体力或脑力,更在于是否是作为总体工人的器官进行的总体劳动的某种职能。

  有理论家讲:“要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需要区别‘增加’与‘创造’这两个有关而又不同的概念。” 他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即‘在新的形势下,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但要深化认识,就会碰到‘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价值’的关卡。然而,这个关卡是人为的,它导源于长期存在的理论扭曲。扭曲不克服,就存在逻辑性障碍,无法解释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能创造价值,并创造更多的价值;要按资本、按技术要素分配,在分配上作适当倾斜,就缺乏理论根据,从而形成深化劳动价值认识的根本关卡。”这位理论家坦陈了,“深化”就是要突破马克思的价值论,为资本等参与分配制造理论根据。这位理论家在引用邓小平的“科学是第一生产力”时,指出“古往今来,科学技术正是通过物化劳动——设备材料和工艺的改进,而体现其生产力是第一生产力的。” “所以讲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的观点是一种理论扭曲”,“器就是物化劳动,是创造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的主要源泉或主要力量。”(《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9期14-18)

  这确实是一种理论扭曲,不清楚“物化劳动”是什么。

  关于“物化劳动”,马克思说:“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5页)

  物化劳动不是物,而是产品中凝固的劳动,在生产中劳动物化于产品中,表现为没有一个自然物质原子的价值。器是劳动的产物,可以表现为价值的载体,但不是“物化劳动”。“器”的物质本体,无论是设备或材料,都是从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转变而来的; 而“器”的价值的唯一的源泉,是生产器所耗费的必要劳动。

  无论是“器”,还是“物化劳动”,它们都是已经固化的东西,死的东西,本身不可能再能动地创造出新的价值,也不可能自行转移,只能被转移。比如工人刚刚制造了一只螺丝钉,它是工人劳动的创造物,现在,这根螺丝钉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表现为商品卖出去,实现它的价值,但不创造价值。如这根螺丝钉作为消费者的消费品被消费了,实现了它的使用价值后,就不再表现为交换价值;如果这根螺丝钉用来制造新的商品,那末,这根螺丝钉的价值没有消失,但也没有增加,而是同它本身一起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在转移过程中有没有新的价值创造?当然有,不过这个新创造的价值,不是来自螺丝钉本身,因为螺丝钉现在作为生产资料是劳动对象,不是活的劳动;新创造的价值也不是来自于生产这根螺丝钉的工人的劳动,因为生产这根螺丝钉的工人的劳动已经物化在这根螺丝钉了。新创造的价值来自哪里呢?来自用这根螺丝钉来生产产品的工人新投入的活劳动。没有活劳动,这根螺丝钉本身及其价值,不能转移到新产品上。即使是生产螺丝钉和用螺丝钉装配产品是在同一企业同时并行的生产劳动,都是“本期的活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它们是在不同工序中不同的活劳动分别创造的价值。

  其实理论家了解这件事。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如果这根螺丝钉没有人花钱买去使用,那末,它只能放在仓库里,久而久之,就会生锈,价值随使用价值一同消失。不过,他没有从他的这个正确的观察认识到价值不可能创造价值,认识到已有价值的保存和转移还需要活的劳动,而是从这里引出“必须有资本,才能买进来,形成现实生产力。否则……永远不会发挥其创造剩余价值的作用。”理论家对价值理论的深化是这样的逻辑:活劳动创造价值;“器”是活劳动的物化,因而是价值创造的源泉;“器”必须有资本买进来,才能形成生产力在创造剩余价值中起作用;这样,理论家全部理论,就是为了演绎出资本创造剩余价值来。我们从这里看到,人的主观目的性,一方面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又会妨碍着我们正确认识客观世界。

  所谓器、设备材料和工艺、需要有资本买进来才能创造剩余价值的说法,是比地主养活农民的说法更荒谬。没有土地,农民种不出粮食;问题只是这个自然界的土地,怎么就为地主所有,而不为农民所有?这是社会问题,解决它,要用社会手段,暴力在土地所有权上起着首要的作用。器、设备材料以及资本就不同了,在没有器、设备材料以及资本的时候,劳动就开始了;是劳动创造了器、设备材料以及资本,并使它们有价值,而不是器、设备材料、资本自身能创造什么价值。理论界把事情搞颠倒了。理论家不知道,资本之所以成为资本,首先是必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并投入生产劳动。

  理论家应该知道,在资本出现之前,器、设备材料已经不知道存在多少年了,它们并没有因为没有资本而烂掉,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性能在不断提高、发展,为什么?因为不断有新的劳动投入。在理论家看来,没有资本不可能有“价值创造”,在马克思看来,没有价值创造就没有资本。如果资本不转化为生产资料,它就不可能占有工人的劳动,从而占有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许多理论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作为资本的价值,是怎么来的,是资本创造价值,还是价值演化为资本?

  资本主义生产本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所以在资本家的概念里,只要能生产剩余价值就是生产劳动;而且,资本家要成为资本家,并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不被淘汰,就必须把剩余价值不断地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不断地转化为资本,用理论家的说法,是“此称价值增加,但不能讲价值创造”。现在,资本在继续积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实质上同时就是积累过程”(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243页)。但是,一方面,活劳动是有限的,科学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作用也是要减少生产劳动的耗费,因而资本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不断地改变着资本构成,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越来越大,造成商品中转移的价值与创造的价值的比越来越大,因而出现了这种情况:剩余价值率越来越高的同时,利润率却越来越低,也就是,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剩余价值在增长,而单位资本的“价值创造”(用理论家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资本的利润率)相反地在减少。这是资本创造价值的说法无法解释的。

  另一方面,剩余价值增加来源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的减少,因而剩余价值生产必然限制着劳动者对消费品品的需要量,从而制约了市场对商品的需求。这两方面都制约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货币资本不能再转化为产业资本,剥削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只能作为金融资本掠夺产业资本已经生产的剩余价值。但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把这种对剩余价值的掠夺,也说成是资本创造价值,许多人越来越把精力耗费在金融创新上。

  剩余价值生产的发展,包藏资本自身发展的一个质的矛盾:不断地把劳动力和资本排挤在物质生产之外,于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不得不转向所谓“第三产业”。中国的理论界在深化劳动和价值理论的认识中,提出要承认“第三产业”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说这是发展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第三产业”是作为农业和工业以外或之后的,包括商业、金融业、运输业、旅游业、文化娱乐、教育、信息、公用事业等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十分复杂,它们除了有酬服务这个共同点外,没有多少共同的经济特征。就价值创造而言,虽然它们都耗费了劳动和劳动资料,但是能否创造价值,不能一概而论,马克思已经阐明,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运输劳动能创造价值。

  经济学家认为:“从总体上看,第三产业各部门的劳动也创造价值,这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没有矛盾的,而且可以从马克思本人的论述中找到根据。当然,为此,不能囿于传统的理解,而应当对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作深入的研究与开发。”“第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是马克思的总体工人的观点。……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社会化过程不是限于一个工厂,而已经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社会。这样,总体工人及其结合劳动的外延也就相应肯定。”(蒋学模:《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学说》,《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4期第8页)我十分赞同应当把“总体工人”的概念扩大到整个社会生产,但是不能完全同意“第三产业各部门的劳动也创造价值”。如果我们切实对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作深入的研究,可以从马克思关于商品买卖和运输等的论述中,对所谓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获得切实的启发。

  马克思指出:“对于使别人为自己劳动的资本家来说,买卖成了一种主要职能。……买卖时间并不创造价值,错觉是从商人资本的职能产生的。但是,在这里,即使对这个问题不作进一步的考察,事情本身就很清楚:如果一个职能本身是非生产的,然而是再生产的一个必要的因素,现在这种职能由于分工,由多数人的附带工作变为少数人的专门工作,变为他们的特殊行业,那末,这种职能的性质本身还是不会改变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48页)

  马克思这里给了我们一个重要指示:对于所谓第三产业中,哪些部门创造价值,哪些部门不创造价值,要看它本身原来是不是生产劳动的一个职能、器官。比如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它们本身是生产劳动的职能,是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现在由于分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殊行业,这个从生产劳动职能中独立出来而成的特殊行业,和从前一样,是创造价值的。如果它本身原来不是生产劳动的一个职能,比如会计,它本身原来只是作为生产的观念反映,就其本身来说,不形成产品和价值,那末,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因为这种职能现在作为独立行业,就能使这种职能的劳动形成产品价值。(13)

  科技劳动和直接生产劳动有机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部门里,是创造价值的总体劳动的一部分,但是当它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科技劳动部门时,能否创造价值,这就需要进一步具体考察了。首先,科技劳动和体力劳动一样,都是局部劳动,能否创造价值,要看它能不能与直接物质生产劳动结合为总体劳动;是不是必要劳动,要看它能不能产生出商品卖出去。因此,如果科技劳动没有成果,或者它的成果不是社会所需要的,不被生产所用,不能成为商品卖出去,那末科技劳动就不能形成价值或者表现为价值。科技劳动只有在同直接生产劳动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价值,否则,不但没有创造价值,而且还由于本身活动需要耗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减少社会已有的价值品。因此,科技劳动产业是个风险很大的产业。

  从科技劳动的职能来说,它不是要增加单位产品生产所耗费的劳动量,而是要在直接生产中运用科技成果,使生产所耗费的劳动低于社会生产的必要劳动,对于资本家来说,可以获得垄断期间的超额利润。对于社会来说,科技劳动以最少的劳动创造出最多的财富,对发展生产愈来愈起着重要的作用。科技劳动是增加使用价值即财富的劳动,但不一定是能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且一定会使单位产品的价值减少。

  马克思给我们认识劳动创造价值问题另一个重要指示是:“为了使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这种劳动对于作为总体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即对于包含着流通或被包含在流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是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它同比如说燃烧一种生热的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并不生热。……而是热的一种扣除。”(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47页)这个指示,不只是针对商业劳动而言,还包括了许多所谓“第三产业”的劳动。14

  劳动作用于生产资料生产出产品,不仅把耗费的生产资料中的价值量转移到了新产品中,还同时凝固了一定量的活劳动,创造了价值。而在所谓第三产业中的许多服务性行业的劳动,尽管是社会需要的,是实现价值的必要,但并不创造财富和增加价值总额,它们的收入,是对被服务者已有的价值量的扣除,如“燃烧劳动”一样。还有,如国家,银行,商业,法院、律师等等,这些部门都不创造价值,它们的收入都是对其他部门生产的价值的扣除。

  在考察运输费用中,马克思给我们认识劳动创造价值问题的又一个重要指示是:“以前讲过,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是: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创造的价值成反比。这个规律,象适用于其他任何产业一样,也适用于运输业。”(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68页)这可以从“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些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所耗费的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理解(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页)。这是又一个关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重要启示: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时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正相关的规律性。

  在所谓第三产业中,许多行业的所得价值和劳动时间没有一定的关系。如商业、金融业等等,它们的价值增殖,完全决定于资本量,娱乐业的收入决定于门票的价格和卖出数量,法院和律师的诉讼费,完全决定于诉讼标的,都不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耗费;信息业的收入,更是决定于被服务者的使用时间,而不决定于从业者的劳动时间,如此等等,表明这些行业的收入与他们的劳动不相关,而是对他人已有价值的扣除。讲这些劳动创造价值不符合实际,也没有任何意义,经济学无法说明这些劳动与价值的必然关系。

  蒋学模说:“马克思在评述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观点时,肯定服务有两种。一种服务劳动可以物化,‘把自己的劳动固定在某种物上,并且确实使这些物的价值提高了。’如上门服务的裁缝、厨师、修理家具的木匠等。从商品经济的角度看,这种服务劳动同做同类工作的独立手工业者的劳动或雇佣工人的劳动是一样的,都是生产商品,即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另一种服务,马克思称之为纯粹的服务。如医生、牧师等所提供的服务,‘它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这种服务劳动所提供的消费品是一种无形产品、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蒋学模:《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学说》,《经济学动态》1996年第4期第8页)

  我们看到,这里,对于裁缝等手工业者的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讲得十分清楚、确定,而对于提供无形消费品的服务劳动,马克思只是说“服务就是商品”。有“交换价值”,没有说创造价值。

  对“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应当从马克思的下面这些论述来深化认识:“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一个商品的等价形式并包含该商品的价值量的量的规定。”“价格形式不仅可能引起价值量和价格之间即价值量和它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质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08、110、120-121页)可见,马克思说这类服务劳动有一定的交换价值,但并不就认为它们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歌唱家的歌唱可以使人获得精神文化享受的服务,有使用价值,服务可以获得报酬表现出交换价值,但唱歌劳动不能物化在商品中,它的使用价值随着唱歌的结束而完全消费掉,其价值也就不存在,没有了。15同时,它的交换价值不取决于他唱歌时付出的劳动时间,而决定于听众的多少和服务的质量,而价值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劳动的时间。

  此外,牧师、官吏、军人等等的服务,马克思说“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非物质’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物质’财富”。显然这种欺骗性的、破坏性的“服务”劳动也有价格,但它的价格是对社会创造的价值的掠夺,绝不是创造价值。

  学者还引用马克思论述说:“其实,马克思著作中讲劳动的‘物化’,并不是指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马克思批评斯密对劳动的‘物化’的‘苏格兰方式’(即粗鲁、浅薄)的理解时说过:‘亚当·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转述了霍普金斯的话以后阐明自己的观点时就认为:‘钻石和唱歌——这两者在这里被看作物化劳动——可以象一切商品一样转化为货币,并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在另一译本中,上述引文的‘物化劳动被译为‘已经实现的劳动’。……此外,他还批评过‘剩余价值必然要表现在某种物质产品上’的说法,认为演员的劳动能力‘是作为创造价值的能力被购买的’。与此说法相呼应,他提到演员的‘劳动创造剩余价值’。”我认为,学者细读他所引的马克思的论述,就会清楚,“物化劳动”与“劳动的物化”是不同概念。

  劳动的物化是“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产生了适合人的需要的使用价值形式。在劳动者方面曾经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5页)就是说,劳动的物化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形式变化,劳动对象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对于有形的劳动对象,劳动的物化产生新的有形物品,而对于无形的劳动对象,劳动的物化不产生有形物品,但是劳动实现了。

  物化劳动是活劳动被劳动对象所吸收,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一方面作为不同的劳动表现为具体的、有形的,可以感触的不同使用价值的产品;一方面是以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的量,表现为价值,可以象一切商品一样转化为货币,并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

  在钻石和唱歌的例子中,它们都是已经实现的劳动,但是,作为有形物的钻石中的物化劳动,始终凝固在钻石中,无论是否交换,钻石存在,它的价值也就存在;而唱歌劳动,不能物化为有形产品,不需要物化在某物里表现为某物的价值,只能在与货币相交换中以它的价格表现为价值形式中的商品;歌手在演唱之前,唱歌劳动的价值就已经实现了,并且赚了钱,歌唱过程一结束,唱歌劳动实现了,但不再表现为有形物的价值。

  歌唱劳动作为服务劳动,为消费者所消费,这种歌唱劳动同一切消费劳动一样,在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表现为商品交换,和一切商品交换一样,出卖歌唱商品的货币所得,是购买歌唱商品即听唱歌的人的货币所失,社会并没有由此增加财富。

  理论界讲“第三产业”耗费了劳动就创造了价值,但是没有人能够对“第三产业”劳动创造价值做科学的分析,不能说明这些行业中价值与劳动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的理论表述,不能使人们的认识前进一步。“第三产业”这个概念本身是模糊的抽象。

  所谓“第三产业”并非都能创造价值。商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娱乐、信息等服务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但它们作为资本,不仅耗费了劳动创造物,耗费了劳动力,需要价值补偿;而且“第三产业”的资本也同其他产业资本一样,有要求获得利润的资本权利。

  马克思阐明,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还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马克思这个论点的另一面是: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劳动的概念同时也扩大了。只要能够产生剩余价值,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都是产业。理论界把资本通过市场实现剩余价值的一切的手段,把非生产资本掠夺生产资本在物质生产中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手段,都视为创造价值的产业,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世界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掠夺方式、手段,视为能创造高剩余价值的新经济,认为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实质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观念。

  什么劳动创造价值,不能抽象地谈劳动。首先,须要对劳动进行具体分析,是生产劳动还是消费劳动,或者是其他什么劳动。同事,还要从社会生产目的来探讨生产劳动。“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把他们吞食掉,因而是消费过程。这种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产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8页)马克思关于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的这个分析,对于我们认识第三产业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不同作用,很重要。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必须认清的重大理论问题,在后面的“自由人生产”那一节里,我们要从这个角度进行探讨。

  3-4-3  脑力劳动

  中国理论界在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中,把技术和管理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从而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确立”地分离开来。

  生产要素有物质的生产要素和人身的生产要素。土地等自然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生的生产资料,是物质的生产要素,劳动力是人身的生产要素。生产资料与劳动力二者在分离的时候,只是可能的生产要素,它们在生产劳动中,才是现实的生产要素。技术和管理作为脑力的活动是劳动因素,体力活动是另一劳动因素,生产劳动中的脑力劳动因素和体力劳动因素的结合,正如人的头脑和躯干四肢的结合一样,不可设想有一种没有头脑只有躯干四肢的或只有头脑没有躯干四肢的人,我们也不应当设想生产劳动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可以绝对地分离,独立成为生产劳动。

  脑力劳动在人类劳动中处于支配地位。人生产任何产品,都先要在他的头脑里形成这个产品,然后支配其他劳动器官活动起来,实际制成这个产品。(16)在生产劳动中,脑力劳动的职能十分重要。其重要性在于它能使体力劳动合目的和合规律性,可以有效率地满足人的需要,因而成为人的劳动。但是,只是有了目的,知道达到目的的行动规律,而没有实现目的的行动,目的不可能达到,规律也不能为人所用。所以,为达到生产劳动的目的,体力劳动同样是人类劳动不可缺少,十分重要的。

  在劳动的这两个人身要素中,脑力可以独自活动,如思维、策划等,而体力则只能在脑力的支配下活动,没有大脑和神经的有意识的作用,肌肉不会做有目的的有效活动。不过,这种脑力支配体力,是生命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状态,如果追根溯源,就会发现,大脑是物在自然的长期作用下衍生出来的,最初在反复的活动中形成了能够条件反射的神经质,最后才发展成为整个神经系统和大脑。今天人类还保存着发展着这种过程,最明显的,如运动员的技巧当然要需要科学地训练,但归根结底要靠长期的反复同一动作对运动神经的作用。工人的生产技能有相当部分是来自长期的经验。一般的情况是,没有体力活动所积累的实践经验,不可能有智力的发展。脑力劳动是人的高级的生命活动,但是,它本身又是在人的体力活动上发展起来,积累起来的。(17)

  如果说愈来愈多的体力劳动为机器所代替,那末同样的,愈来愈多的脑力劳动也被计算机等智能机具所替代。而这些代替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的产品。无论什么机具都是脑力劳动想出来的,都是体力劳动造出来的。也许有一天,物质生产完全由智能机器自动进行,人只是发个指令,动一个指头点一下按钮。生产劳动近乎消灭了,但毕竟还是要动手动脑;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活动并不因而减少,劳动不仅是生产的需要,还是人的健康生活的需要,是生命存在的表现。

  在不断的生产劳动中,人类的体力和脑力都从中积累,因而发展得越来越复杂。但是,脑力的积累和体力的积累有所不同,体力只能靠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积累,随着个人的成长而发展,衰老而减弱,死亡而消失,是有极限的;脑力则不仅可以通过个人的学习和实践不断积累发展,而且可以通过人的社会交往和人类的延续,不断地无限地积累发展。体力只是个人的体能的发挥,脑力则包含着社会的因素和历史的因素,只有在社会交往和历史发展中,人的脑力才有现在这样发达,并由于人的分工而有才智差别。

  在生产的最初历史阶段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都结合在个人身上,个体劳动者是在自己的大脑支配下进行生产劳动。后来在许多人的协作生产劳动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逐渐分离,在现代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中,生产劳动由许多人共同进行,分工协作使一些人多用手工作,一些人多用脑工作,生产者分为直接动手生产产品的工人和不直接动手生产产品的技术员、管理者,等等。从单个的劳动者来看,似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完全分离了,有的人动脑不动手,有的人动手不动脑。生产的社会化发展,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不仅分离在不同的个人身上,而且分离为不同的生产部门,在人的头脑里产生了生产劳动分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观念,认为这两种形式的劳动可以分离为独立的生产要素,能各自创造价值。现在生产国际化了,又有了“头脑国家”和“四肢国家”的观念,产生了“世界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理论。从表象上看来,这种观念似乎是对的,然而是不正确的。

  体力是简单的个人劳动因素,直接作用于生产资料;脑力由于不断积累社会的和历史的因素,是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劳动因素,因而脑力较体力具有较高使用价值和价值,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一个人的脑力劳动与其他的许多个人的体力劳动相结合中,可以提升总体劳动者的生产力,与其他融合较少智力的生产劳动相比较,能够生产出较多的财富即使用价值,增加相对剩余价值。所以,无论追求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分配方式,还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按劳分配方式,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都会获得较高的报酬。但是,由此产生的管理劳动创造价值而且是创造较多价值这种观念,则是不符合实际的,不合理的。首先,没有体力劳动,单纯的脑力劳动不可能创造价值,自然也就谈不上创造更多价值。第二,高技术和科学管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能够相对地增加剩余价值,但是这增加的相对剩余价值是总体劳动创造的,不是单纯的脑力劳动可以创造出来。这里还需要注意,体力是简单的劳动因素,并不是说体力是劳动,不能说体力劳动就是简单劳动;实际生活中,许多体力劳动由于需要高技能和耗费较大的体力,从而表现为复杂劳动,往往还比一般脑力劳动获得较高的报酬。

  理论所谓管理劳动创造价值而且是创造较多的价值这种观念,是资产阶级的观念,对资产阶级来说,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劳动能从工人的劳动中挤压出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管理者的劳动对象是生产工人,他们的劳动职能是指挥和监督工人生产产品,而不直接生产产品。我们说管理劳动是生产劳动,是因为它在协作生产劳动中,就如大脑和人的机体不可分割一样,是生产劳动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职能,是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只有大脑活动而不驱动肢体的任何个人不能生产产品,没有生产工人的劳动,管理者不管能力有多大,科技人员拥有的科学技术不管有多先进,都不能生产产品,不可能创造价值。一个乐队没有指挥不能协调地奏出美妙的音乐,但只有指挥,哪怕是最高超的指挥,没有乐队,根本就不能演奏出音乐。管理劳动创造较多的价值这种理论,不懂得或者掩盖了监督、管理劳动所能给企业实现的剩余价值,其大小主要与企业的生产规模大小相关,与所支配的资本量相关,与所支配的工人数量相关。同一个管理者,管理100名工人的工厂,和管理1000名工人生产同样产品的工厂,所生产的价值,利润,肯定不同,而且悬殊很大,就能看清楚事情的实际;再看那些把企业搞的十分困难甚至倒闭,把世界拖入经济危机的企业高管,事情就更清楚。脑力劳动一般会使总体工人的生产劳动创造较多的使用价值和较高价值,这是集体生产力的创造。所以,我们肯定在社会化的协作生产中,脑力劳动对集体劳动力的劳动效率影响很大,但是,我们同样肯定,脑力劳动如果不与体力劳动相结合,脑力劳动无用武之地,无法物化在物质产品中,不可能创造价值。

  关于科技劳动,任何一项发明,自然首先萌发于大脑思维中,这里不说这个萌的思维源于哪里,总之,现在是开动了脑筋。比如说一个人在烧开水时,看见水蒸气冲开壶盖,就萌发了可以利用水蒸气的这个力量做动力的想法。这是一个科学的设想,是脑力劳动的产物,它的实现可以创造巨大的财富,在这个设想已经实现的今天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产生这个设想的时候,它只是头脑中想象的蒸汽机,还不是生产中使用的现实的蒸气机,从头脑中想象的蒸气机到生产中的现实蒸气机,必然要经过长时间的一系列试验和试制。显然,这些试验和试制,单是动脑就不行了,必须动手。事实就是如此。无论是这里举例的蒸气机,还是其他的发明,只有脑力劳动是不成的,非与体力劳动结合不可。大工业把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大大地提高生产力,不用花费更多的劳动便能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但是,人要利用自然力和科学。就需要“一种人的手的创造物”(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35页)。

  事情到此还没有结束。现在蒸气机造出来了,它里面凝结着人类劳动,即耗费了人的脑力和体力的劳动产品,它有使用价值,可能被需要它的使用者购买,从而使凝结在蒸气机里的人类劳动实现它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人会开动蒸汽机,不能实现它的使用价值,蒸汽机便卖不出去,它的价值也不能实现。而开动蒸汽机要用手。所以,不仅价值的形成,而且价值的实现,都离不开体力劳动。

  蒸气机无疑大大地提高了生产力,生产出以人的体力做动力的生产所无法比拟的财富,但是,机器的使用一定要是使生产产品的耗费的劳动低于生产同一产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才能被使用,也就是说,科学发明提高生产力不是要增加产品的价值,而是相反,必须要降低单位产品的价值,为使用者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赚取超额利润。

  机器的价值将随着它的磨损转移到产品中,因此,如果机器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多于使用它所减少的劳动力的价值,这个新机器便不产生效用,不会有人购买,凝结在机器里的劳动形成的价值,也不能实现。事实上。无数的搞发明创造的人的劳动,许多科研工的劳动,都由于研究没有成果,或成果没有人使用,结果不能形成价值。所以,投资于这种创新型劳动,是一种风险投资,很可能只是耗费已有的价值,而不能形成价值。科技劳动要形成生产力,形成价值,必须要能应用于生产,而这,在现代,不与体力劳动结合起来,是不可能的。

  再来看蒸气机的发明。我们无法知道发明者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但是可以肯定,出售第一台蒸气机的价格和研制蒸气机所耗费的人力物力的价值是不可比的,发明者研制蒸气机的费用,也难从以后销售蒸气机的利润获得很快的补偿。所以,谈论科学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是现在理论的误区。理论界所谓的科学劳动的高价值,实际是垄断价格。它突破了经济范畴,进入到法的领域。于是我们看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实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权,这是反科学、反经济的,是对发展生产力的反动。科学劳动是包含着社会的、历史的因素的劳动,它形成复杂劳动力的费用,是全社会来承担的,它的成果,也应当由全社会来享用。为了科学,为了生产力的更快发展,资本主义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应当废除,科技成果应当社会共享。

  再看蒸气机的使用。可以肯定,最初成功地使用蒸气机进行生产的资本家,获得了超额利润,但是,这种超额利润,既不是蒸气机发明者创造的,更不是蒸气机机器创造的,也不是使用蒸气机的劳动者创造的,而是价值规律在竞争中的作用。使用蒸气机会增加产品生产耗费的劳动资料的价值,因为这个增加的价值,来自蒸气机价值因蒸汽机的磨损和运行费用要转移到产品上来的,是使用者购买时已经付出的价值的收回,是价值补偿,或曰价值转移,不是价值创造,使用蒸汽机在生产资料的耗费上,增加了产品的生产成本,不利于市场竞争,这不是生产者所希望的。使用者之所以使用蒸气机,是因为它能减少生产产品的劳动力耗费,从而减少生产劳动的时间,降低产品生产的劳动力成本大于使用新机器增加的成本,从而降低了产品的总成本,按市场价格销售时,相对地获得超额利润;或者使产品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取得能够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的竞争优势,薄利可以通过多销而增加总利润。所以,脑力劳动可以促进人类劳动创造更多的财富即使用价值,使采用新发明新技术的资本家获得较多的相对剩余价值和总利润。但是,它本身不会创造更多价值。而且,这种薄利多销的可能性决定于市场,当这种新发明新技术被普遍采用时,薄利成了必须,而多销已不可能。从而它增加总利润的作用也就消失了。同时还不要忘记,任何一项新发明新技术的被采用,都会使旧的技术设备的价值灭失。

  总之,脑力劳动是劳动的主导因素,是发展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在创造财富即使用价值方面和减少劳动上起愈来愈大作用;但是,脑力劳动并不象一些理论家说的那样创造更多价值,这是表面的和片面的错觉,是一种偏见。“更多的使用价值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两件上衣比一件上衣多。两件上衣可以两个人穿,一件上衣只能一个人穿,依此类推。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这种对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于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表现为影响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源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形式的劳动相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因此,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的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的总量的价值量。反之亦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9—60页)对于人,对于社会主义来说,科学劳动的重要性不是它能创造很高的价值,而是在于它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在于它能在生产中,减少人的劳动,生产出更多的财富。

  价值是抽去了具体形式的的一般劳动的结晶,因而与具体形式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无关。理论界主张应当付予科技管理人员以较高工资没有错,但提出按要素分配的理论,其实质是把知识劳动与体力劳动相分离,重新建立资本主义工厂制度。

  3-4-4  价值创造与分配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谈到收入分配问题时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实现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离不开要素市场的发展,没有要素市场就不可能要按生产要素分配。”(陈希敏、白永秀:《论十六大报告对收入分配理论的新贡献》,《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一期第33,35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需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杨宜勇:《全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一期第37页)

  经济学家卫兴华在《经济学动态》2003年第一期发表《关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问题不同见解的评析》,归纳出经济学界在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问题上存在的不同见解:第一种见解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种见解是“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是不存在商品经济的计划型实物分配,因而同劳动价值论无关”, 第三种见解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卫兴华对第一种见解“完全不能同意”,认为第二种见解的“提法不够明确和值得斟酌”,第三种见解“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问题”。

  我认同卫兴华指出的“资本主义之所以实行以按资分配为核心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生产制度首先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决定的。与劳动价值论无关”,卫兴华讲的“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制度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以前早已存在了”这句话,一下子推翻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的见解。

  第一种见解既不符合马克思的观点,也不符合实际。首先,按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物,也不能提供劳动,因而土地本身不具有价值,也不能创造价值,但是它直到今天都参与分配。这个事实就十分清楚地否定第一种见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十八章“三位一体的公式”中,专门对这种庸俗经济学进行了批判,明确讲“就劳动形成价值,并体现为商品的价值来说,它和这个价值在不同范畴之间的分配无关。就劳动具有雇佣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来说,它不形成价值。整个说来,我们以前已经指出,工资或劳动的价格只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的说法;并且,这种劳动力的出售时的一定社会条件同作为一般生产要素的劳动无关。”(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30页)

  另一个实际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没有关系。资本不创造价值,但它参与价值分配,不仅是作为资本参与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还作为单个资本参与对整个资本总利润的分配。而唯一创造价值的工人的劳动,得到的工资只是工人的劳动力的价格。

  第一种见解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作为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基础,这不仅是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曲解,而且把中国共产党在改革时期的分配政策变成荒谬的理论。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政策、手段,这种提法的问题,是在于要“确立”,确立了就不可能与时俱进,向社会主义过渡了。而理论界把这种特殊的政策,作为深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创新认识,上升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过是秀才们写的御用文章而已。(18)

  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公式”,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其中,土地还是财富的源泉,现在提出“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把土地这个财富之母、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排除在外,这样,“按要素分配”论也就自行崩溃了。

  第二种见解的所谓“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是不存在商品经济的计划型实物分配”说法,我在按劳分配那一章里已经分析过了。

  关于第三种见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论”,卫兴华的批评很有道理:“如果按照‘统一论 ’行事,一切非物质生产都不应获得价值收入,价值只应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在理论不好讲,实践上行不通。”

  我对上述三种见解的分析,都只说其一点,事实上这三种见解并非一无是处。恩格斯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恩格斯:《致康·施米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5页)可见,价值创造与分配,不是绝对无关的。

  卫兴华认为,“资本主义之所以实行以按资分配为核心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生产制度首先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决定的。与劳动价值论无关”,并以这个观点来认识社会主义分配,认为“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制度,同样是由社会主义生产制度或生产方式决定的。”这对,马克思就是这样讲的:生活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一个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其他任何财产的人,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的他人的允许下才能劳动,在生产资料非劳动者所有的情况下,谈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是不及实际的。马克思批判“三位一体的公式”是庸俗经济学,在于它掩盖了分配的社会性质,把“对于局限于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但不否定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实际存在,恰恰相反,马克思科学地阐明,“三位一体的公式”不过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对产品的分配,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规律。历史上还不曾有过一个社会不是按这个规律分配社会产品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也必然决定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条件的分配。但由此认为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根本不“与劳动价值论相联系”,我认为欠分析。

  前面已经考察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对“劳动所得”的批判,不是一概否定,而是有分析的。现在,我们再认真读一下这篇关于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经典著作。

  马克思批判“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是资产阶级的说法,但不是根本否定它,而是指出“这句话只是在它包含着劳动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这层意思的时候才是正确的。”马克思坚持生活资料的分配首先决定于生产条件的分配这个规律,但没有到此止步,不是泛泛而谈,而是具体分析社会主义的生产条件分配。他论述说,社会主义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劳动资料是公共财产,总劳动是由集体调节的”。在社会主义生产条件中的物质生产要素不为私人占有的社会里,个人除了提供劳动外,不能再提供其他任何东西;除了生活资料之外,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这就十分清楚,个人占有财富只能靠个人提供的劳动,劳动是个人占有财富的唯一手段。这就是按劳分配。这个结论是逻辑的必然。这个论述没有否定生活资料的分配首先决定于生产条件的分配规律,但是指出和肯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创造与分配的必然关系。

  生活资料的分配首先决定于生产条件的分配,是一切社会都遵循的规律。生产条件有物质条件与人身条件,即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占有生产资料的非劳动者占有财富和文化发展起来,而创造价值的劳动者却贫穷,表明在劳动与生产条件分离的社会里,价值创造与分配不直接相关。但在社会主义社会,在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还只是个人谋生的手段、劳动又存在着差别、生产力还没有达到使财富涌流的高度”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产品中消费品部分,只能按个人提供的社会劳动量进行分配,个人提供了多少份额的社会劳动,分配相应份额的产品即个人消费品。这里表现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正相关关系。

  这里没有违反分配决定于生产条件的分配规律,劳动和生产资料是生产条件,在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的社会里,劳动自然就是决定个人参与分配的主要的生产条件,是按劳分配的唯一尺度,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如果否定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的根据就会成为问题。

  卫兴华认为,“在人类历史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只存在于个体商品经济之中。无论是基于劳动价值论的‘统一论’,还是基于‘要素价值论’的‘统一论’,在这里都统一于同一个主体了。”这是有分析的,正确的。应当把这种正确分析继续下去,运用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对产品的分配。个人劳动者是他自己的劳动产品的生产者,因而在社会财富分配上表现为对自己劳动产品的直接占有。在社会主义社会,联合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生产社会产品,个人对共同劳动生产的产品不能直接占有,必须要在这些联合劳动者之间,照一定的社会规则进行分配。这个社会规则就是按劳分配,规定个人分配的生活资料与他们各自提供的劳动正相关。对于个体劳动者来说,分配表现为个人所有的直接就是他的劳动创造物,对于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来说,分配表现为劳动者按个人劳动创造的社会的价值份额,分配相应价值份额的生活资料。

  卫兴华提出,各种必要的扣除,非生产部门也要参与社会总产品的分配,这是不能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统一论”来说明的。这是对的,但以此证明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没有关系,还是欠分析。

  每一个生产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量,就是他的价值创造量,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他从社会领回的一切,是一定形式的劳动量生产物的价值产品,在这里,实现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这个统一不是个体劳动者占有自己产品的那种“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统一”,而是在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社会条件下,劳动者按个人提供的社会劳动的份额与参与社会产品中生活资料分配的份额的统一。

  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的“三位一体的公式”中,只是提出资本、土地、劳动三要素,对怎样解释其他不直接参加再生产的社会成员的收入,“三位一体的公式”没有说,“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理论也没有说。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论解释不了的。只有马克思才说明了。

  马克思说,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能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这个论点无可争辩地是正确的”。所以谈分配不能离开社会总体。现代劳动不是孤立的个人劳动,而是社会中进行的劳动,马克思在批判“三位一体的公式”指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既是由生产过程决定的,也同样是由流通过程决定的。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不再和它得以产生的投在劳动上的资本部分相比,而是和总资本相比。利润率受它本身的各种规律调节;这些规律,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允许利润率变化,甚至决定利润率的变化。……在这里,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插进来了、这就是资本平均化过程。这个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同它们的价值相分离,使不同生产部门(完全撇开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内的单个投资不说)的平均利润同特殊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相分离。在这里,不仅看起来是这样,而且事实上商品的平均价格不同于商品的价值,因而不同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特殊资本的平均利润不同于这个资本从它所雇用的工人身上榨取出来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36-937页)马克思这段论述阐明,讨论价值分配问题,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条件,价值分配及其实现,只能在社会中进行。马克思没有否定价值创造与分配相关联,从个体看,价值创造与分配不存在统一性;从社会总体看,任何社会的价值创造都决定着分配。

  任何社会,除了直接的生产劳动之外,还有许多非生产劳动,这些劳动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也不创造价值,但是,它们为生产(物质财富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服务,对于维持社会生产顺利的正常运行,满足人们生活的各种需要,是不可缺少的。前面我们谈到过马克思提出的“燃烧劳动”:“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并不生热。……而是热的一种扣除。”是的,这是扣除。无论什么社会,都需要一定的“燃烧劳动”,这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要素,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在按劳分配之前,需要先作一些必要扣除,以维持各种必要的“燃烧劳动”。

  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其他社会的分配,都要先作一定的扣除,只是扣除的方式不同,目的不同,归属不同。社会主义分配“不是每一单个工人成为这种‘自己劳动的十足收入’的所有者,而是纯由工人组成的整个社会成为他们劳动的总产品的所有者,由这个社会把社会总产品的一部分分配给自己的成员去消费,一部分用以补偿和增加自己的生产资料,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生产和消费的后备基金。”(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80页)毛泽东还发展说:“消费品中,一部分是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公共财产,如文教设备、公共医疗、体育设备、公园等等。”(读书笔记)社会主义社会的非生产人员仍然是按劳分配。分配的根据仍然是他们提供的社会劳动量,表现为对社会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种必要扣除,这种必要扣除是社会创造价值的需要;同资本平均化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同它们的价值相分离相似,按劳分配不是生产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者个人创造的价值物,而是按每个劳动者各自的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占的份额,分配社会总劳动的价值创造物。

  总之,社会制度不同,决定了分配方式不同,但不能绝对认为价值分配和价值创造没有关系,价值分配表现的是社会生产关系,价值创造表现了社会生产力,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决定性作用,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分配首先要有可分配的东西,价值分配不能不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创造量。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协作劳动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者能分配的,只能是他们的社会劳动创造的价值物,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而分配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首先决定于他们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并决定于社会总劳动与其创造的总价值的量比。

  345“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十六大以前,中共中央提出“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十六大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现在,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按要素分配”这个在改革中早已经存在的事实,在十六大上被作为原则确立下来,在十七大上成为制度;但是,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在十六大前后热炒了一阵子之后,便烟消云散,不过是把一百多年来西方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公式”重新翻了出来,引起一阵子关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论争。

  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参与分配作为市场经济所实行的分配制度,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是两回事,用不着从发展马克思主义和深化劳动价值理论上去找根据。“按要素分配”是在私有制度下生产要素分配的结果,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是中国现在进行的市场经济改革的一种需要。你要引进资金、人才、技术,不给资金、人才、技术这些要素商品以高的价格,不给拥有这些要素的人好处,给的好处不比别处多,资金、人才、技术这些商品,就不会往你这处流。这是商品流通规律,不是什么创新劳动价值理论的问题,更不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如果说要从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深化”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的理论根据,也就是翻新“三位一体的公式”,制造谬误。

  马克思说,“三位一体的公式”即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是资本主义经济学家对于局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不过是庸俗经济学家掩盖资本家及土地所有者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剥夺。今天“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反映了中国的“现代企业”即股份制企业改革的要求。

  中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劳动者集体所有,土地本身没有价值,改革后赋予了土地所有权以“价值”,实际上是恢复地租。但是,无论对土地是无偿使用还是有偿使用,土地本身始终是生产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劳动和一切财富的第一源泉。没有土地,劳动就无用武之地,根本不会有今天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等要素。中国理论家的“要素分配论”把土地这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在理论上非常荒谬。在中国农村的第二次改革之后,土地的有偿使用,土地入股,就明确地规定了土地参与分配的制度。而“要素分配论”竟把土地排除在外,这是个自行矛盾。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是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反映“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定”。资本与资本职能的分离,产生一个企业家阶层。企业家阶层属于知识阶层中的一个部分,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分工负责企业管理工作,是脑力劳动者,他们和体力劳动者一同参与按劳分配;在资本主义现代企业中则是职能资本家,是作为别人的资本的代理人,在生产中与工人相对立,在对剩余价值的分配中又与货币资本家相对立。

  如果说“三位一体的公式”的表述还明确为“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样的分配公式,那末,“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却没有告诉我们,它们各自分配的是什么。这种含糊,与其说是“原则”表述的漏洞,毋宁说是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实质上已经不是把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看作是生产要素,而是作为不同的权利相对立,表现为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社会关系。

  按生产要素分配,劳动所得的还是工资,这个没有变化,如果技术和管理是作为智力劳动的表现,应当和体力劳动一样,按照它们的劳动力的价值得到工资,没有独立出来的必要。而今它们的独立出来,它们参与分配的方式不再只是劳动,技术和管理决不只是要求得到他们耗费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且还要得到更多的收入,不只是要得到自己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还要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这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原则”上没有清楚地讲出来。

  技术参与分配,也是表现为一种权利,专利权,知识产权,等等。它所要收取的,不是投入科技劳动的劳动力的价值,也不是科技劳动的产品的价值,更不是他们提供的劳动份额,而是科技知识对生产的索取权利,技术在这里表现为一种社会法权,向任何一个想取得这个技术的生产者收租或征税。

  关于管理参与分配,最彻底的清楚表述是张维迎说的:“如果经营者索取剩余,经营者不仅获得了自我积极性,而且获得了监督工人的积极性”(张维迎:《从现代企业理论看国有企业改革》,《改革》1995年第一期第32页)。这种经营者索取剩余的形式有年薪制和股权制等。股权制很明白,就是让管理者也成为资本所有者,而年薪制被说是“企业家创造价值”的“绩效工资”。企业家凭借什么能创造出百倍千倍于工人的价值?对于亏损企业,特别是美国“次贷”产生的那样严重亏损的败绩下,用“绩效工资”是解释不了的。

  技术和管理本身属于劳动要素,现在把它们从劳动中独立出来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意义是,把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确立”起来,资产阶级通过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使科学技术和管理等等都从属于资本,成为资本统治劳动的手段,使劳动从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到实际隶属于资本。

  历史上,生产要素最初是土地和劳动,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后来,劳动与土地结合,衍生出新的复杂的或复合的生产要素,与土地统称为生产资料。由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在历史发展进程的一定阶段上,表现为资本形态。土地和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在物质形式上,是一切生产方式共同具有的,是每一个生产过程的物质要素,而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无关。”而资本只“属于一定生产方式,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一定历史状态的形式,……与一定社会形式融合在一起、并且表现在这个社会形式上的生产要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22页)。也就是说,在所谓资本主义生产三要素中,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只是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存在,生产资料不再表现为资本这种形式,资本就不再是社会生产的一个要素。

  传统的资本主义生产把技术和管理作为资本职能和资本结合在一起统治和占有工人的劳动,现在,“后资本主义”中,技术和管理从资本中独立出来和资本并列,表现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分立。在股份制下,货币资本家不是生产者,不再管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而是专注于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资本投机活动。(19)这种货币资本不再直接表现为生产资料与工人相对立,现在表现为股票债券等货币资本家与企业家相对立。20并与企业家共同分享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21现在的资本所有者的收益,尽管从根本上还保留着与生产收入的关系,但是它现在主要剥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是对资本剥夺的剥夺。资本与资本职能的分离,就“再生产出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6页)而企业家的管理则承担着资本职能,作为剥削的劳动在生产中直接同生产劳动相对立;在分配上又作为资本的职能同资本所有权相对立,与货币资本家分割生产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表现为总利润中属于资本所有权本身的部分,与此相反,属于能动资本的那部分利润,现在则表现为企业主收入。这一收入好像完全是从他用资本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完成的活动或职能产生出来的,特别是从他作为产业或商业企业主所执行的职能产生出来的。因此,利息对他来说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表现为抽掉了资本再生产过程的资本自身的果实,即不进行‘劳动’,不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果实;而企业主收入对他来说则自身表现为他用资本所执行的职能的果实,表现为资本的运动和过程的果实,这个过程对他来说现在表现为他自己的活动,而与货币资本家的不活动,不参加生产过程形成对照。”(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20页)

  现在我们知道,在股份公司里,资本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管理则表现为资本职能对公司财产的实际占有、使用、支配权,技术是作为科学技术知识的垄断权,它们实际上现在都不是作为生产要素,而是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成果的占有权利。

  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加社会财富和价值创造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不能成为它们可以独立于劳动之外的根据;这种分离,过去表现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社会统治形态,现在,是生产者分裂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为生产性劳动与剥夺性劳动的对抗形式。

  科学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一定资本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但是,“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是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从而使劳动失去内容,并且随着科学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入劳动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相异化;这些手段使工人的劳动条件变得恶劣,使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屈服于最卑鄙的可恶的专制,把工人的生活时间变成劳动时间,并且把工人的妻子儿女都抛到资本的札格纳特车轮下。”“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变得空虚了的单个机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面前,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了;科学、巨大的自然力、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都体现在机器体系中,并同机器体系一道构成‘主人’的权力。……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劳动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这种纪律发展成为完整的工厂制度,并且使前面已经提到的监督劳动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使那种把工人划分为劳工和监工,划分为普通工业士兵和工业军士的现象得到充分发展。”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707-708、 464页)

  大段地引用马克思的原话,使文章有些冗长,但在马克思主义被人曲解,而现在的很多人又不读马列的书,很多人不能读到马列的书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必要的。在关于科学劳动与直接生产劳动的关系上,绝大部分的理论家在引用马克思的论述时,片面地强调并且不正确解读马克思讲的“社会财富的创造将较少地取决于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活劳动,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机器体系的先进程度,‘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错误解读马克思讲的“从机器体系随着社会知识和整个生产力的积累而发展来说,代表一般社会劳动的不是劳动,而是资本。社会的生产力是用固定资本来衡量的”。他们看到科学技术对于财富生产的重大作用,把它独立出来,作为“第一生产力”,但是,他们首先忘记了,没有直接的生产劳动,既不能生产出物质财富,产生资本,也不可能产生现代的科学技术,不需要也就产生不出管理职能,资本。科学、技术本身正是人类生产劳动积累起来的一种社会生产力,劳动才是第一生产力,其他社会生产力都是由劳动这个第一生产力衍生出来的生产力。他们还忘记了,马克思不只是从物质生产方面考察科学技术以及管理的作用,而且还阐明科学技术和管理在生产关系方面的作用,正是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使劳动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进而到实际从属于资本。最主要的是,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必须要消灭资本。这是我们探讨分配所必须强调的主要方面。

  尽管在传统的资本主义企业中,技术和管理已经与体力劳动分离,异化为资本的权力,但是在“三位一体的公式”里,还没有“技术、管理”的位置,这是因为当时股份制还不发展,技术和管理虽然从劳动中分离出来,但从属于资本,它们还直接包含在“三位一体的公式”里的资本的职能中。后来,随着股份制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出现,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职能的分离,技术和管理不仅作为脑力劳动附属于资本,与体力劳动相对立,同时又作为资本职能与资本所有权相对立,并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现代企业理论”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对立,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是“现代企业理论”的中国特色的表述。

  无论是“三位一体的公式”,还是“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分配给劳动者的工资,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无关,而只是补偿再生产劳动者的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工人没有完全分配到它们“贡献”的全部价值。属于资本“贡献”的,不过是资本,而资本家获得大于他“贡献”的资本。技术贡献什么呢,如果技术表现为人的劳动技能,它不过是表现为一种有较高价值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可以卖高的价钱,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可以按劳分配到较多的生活资料;如果技术表现为物化的产品,它只能在商品交换中实现它的价值,而不能在分配中参与分配,它作为知识产权,那就是向使用者收取租金的权利,象地租一样;知识产权、专利权,是对生产中使用社会生产力的限制。管理作为劳动的职能也是一种较高价值的劳动,同样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可以按劳分配,管理之要独立参与分配,是因为它具有占有剩余劳动价值的资本职能。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现代企业制度”资本所有权已经排斥在生产之外,,技术和管理独立出来,控制着生产资料,从而控制了工人的劳动,直接与工人的劳动相对立,直接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成果,把工人的收入限制在维持劳动力的必要的再生产上;另一方面,技术和管理又与资本相对立,在剩余价值的分配上相互博弈。在中国,管理和技术在同国家资本和工人劳动的对立中处于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的国家资本所有权被虚化。

  综上分析,“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作为一种分配制度,有它存在的社会原因,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由资本家的简单控制发展到企业家控制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但要作为对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深化,则充满了混乱概念;是用生产要素分配论来掩盖阶级对立的生产关系。

  劳动作为人的劳动力对自然界的占有活动,在生产活动停止时就不存在,不可能再成为一个实在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动作为生产要素,所谓“分配”,也就是要在生产中按比例地配置,在生产完成之后,它们都全部转化成了产品。如果劳动、资本、技术、管理还要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存在,参与分配社会收入,只能是它们的人格化身:劳动的化身是劳动者,资本的化身是资本家,技术和管理实际上不是一般的技术员和管理者,而是“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企业家。所谓“按贡献参与分配”,实质上是资本家、“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企业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权利的分配。

  3-5  “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

  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它不能不带有它脱胎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痕迹,有着某种可比性。

  3-5-1  劳动货币

  “从生产行为本身来考察,单个人的劳动就是他用来直接购买产品即购买自己特殊活动的对象的货币;但这只是一种只能用来购买这种特定产品的特殊货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18页)把劳动视为货币,因为“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

  个人用一定形式的劳动生产一定形式的产品。为满足个人日益扩展的多方面的需求,人们需要交换他们生产的产品,这样,就发生了最初的直接的简单的物物交换。在这个简单的物物交换形式中,一定量的一种劳动产品与另一种一定量的劳动产品相交换,劳动产品内在的劳动时间获得了价值形式,表现为商品;一种特殊商品在商品世界的共同活动中,获得了同所有商品交换的一般价值形式,这就是货币。在生产中,劳动是购买特殊产品的特殊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货币获得了可购买任何产品的社会一般劳动时间独立表现形式(22)

  这里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既然劳动是购买产品的特殊货币,那为什么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劳动者不能占有自己生产的产品,占有产品的人不劳动?“所有制的二元基础”回答了,这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相关:“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分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但是,任何社会,生产中能“购买”特殊产品的,只能是劳动这种特殊“货币”。

  在社会主义共同生产方式中,“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劳动。因此,不管他所创造的或协助创造的产品的特殊物质形式如何,他用自己的劳动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他不需要去交换特殊产品。他的产品不是交换价值,这种产品无须先变成一种特殊形式,才对单个人具有一般性质。在这里,交换价值的交换中必然产生的分工不再存在了,代之而建立起来的是某种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基础的劳动组织。”(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18-120页)共同体内各个成员的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不同质的劳动的交换,这些劳动在量上无须要相等。而在对共同产品的分配中,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决定他们分享共同产品的份额,这里通行商品等价交换原则;但是,个人通过的劳动量,在实现了这种分享权利后,过程就完结了,劳动货币不能像货币一样流通。

  “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中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5—96页)

  3-5-2  劳动的股份合作制

  《经济研究》1995年第9期发表刘恒中的《国有资本雇佣制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认为“斯大林式的国营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国有资本雇佣全社会劳动的经济制度。当前广为推崇的资产股份制模式也是一种劳动雇佣制度。” 他提出了一种“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即国有资本雇佣制度:联合起来的、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是企业的所有者或部分所有制,他们通过按国有资本雇佣利率和国有资本雇佣量向国家缴纳国有资本平均雇佣利息取得国有资本的使用权,从而把国有资本与他们自己的劳动结合起来。”刘恒中把他的这个“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表现为公式Wi=(1-t)Yi-rKi-Fi。式中,Wi——个人劳动收入,t——国家财政税费,Yi——总经营收入,rKi——资本雇佣利率和国有资本雇佣量之积,Fi——固定资本的耗费(23)。

  刘恒中说:“与各种国有资本雇佣个人劳动制度的分配方式刚好相反,在企业劳动雇佣国有资本时,国有资本利息属于企业会计成本,不参与企业收入剩余的分配,从而同企业经营好坏没有关系;个人劳动收入成为企业的生产目的,完全源于企业的收入剩余,从而与企业盈亏紧密相联。……当资本雇佣劳动时,资本所有者乃企业的主人,企业的盈亏便是资本所有者的盈亏,资本所有者所雇佣的工人的工资当然属于企业的会计成本,企业的经营目的当然是他自己的资本的利润。反之,当企业劳动雇佣国有资本时,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企业的盈亏便是劳动者的盈亏,他们所雇佣的国有资本的收益当然属于企业的会计成本,企业的经营目的当然是他们自己付出的劳动的收入。”

  刘恒中正确认识到现实的国有经济的资本主义属性,不可能完全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指出工资属于会计成本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资本收益属于会计成本是劳动雇佣资本的生产方式。他的见解,较之于传统的经济学来说,较之于“现代企业”理论的“劳动雇佣资本”与“资本雇佣劳动”的争论来说,前进了一步,提出了一个可以操作的劳动与资本分配产品价值的法则;不过,仍然没有摆脱资本的阴影。刘恒中并不否认这一点,文章的标题已经说明了他的理论是解决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解决“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问题,实际上是使国有资本企业独立经营并自负盈亏与国家控制国有资本并使之保值增值的协调问题。” 办法就是实行国有资本租赁制和贷款制。这个办法“因为工人所雇佣的国有资本给予工人以主人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盈亏的权利。”

  我认为,公式Wi=(1-t)Yi-rKi-Fi所表示的“企业劳动雇佣国有资本”,并不和“资本雇佣个人劳动制度的分配方式刚好相反”,资本雇佣劳动的收益是获得剩余劳动,公式中的ri,并没有改变国有资本的利息占有的仍然是直接生产劳动者劳动的剩余价值,仍是来自剩余劳动,不是“分配方式刚好相反”24,实质还是与资本股份制一样,只是这里的资本不是社会资本而是国家资本,职能资本家不是企业家而是包括企业家在内的整个企业的劳动者。至于Wi在全体劳动者之间如何分配,还是有待刘恒中解决的问题。

  “企业劳动雇佣国有资本”是资本劳动矛盾的新的形式,并没有消除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而且,它还产生了劳动者新的对立。过去,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上为了就业或“竞争上岗”而彼此竞争,那时,他们需要在与资本家的斗争中团结起来。现在,劳动者却以一个个企业主的身份彼此对立,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地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资本却在一边坐享其成,稳稳地完全不劳获得ri

  社会主义消灭资本雇佣劳动,不是由劳动雇用资本,而直接就是要消灭资本。在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建成的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必须组织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作为国家的主人共同占有国有生产资料。他们的收益决定于他们的生产劳动,不决定于他们“雇佣”国家资本的多少。他们的生产关系,是协作的共同生产劳动的联合体关系。各个企业之间及其内部,会进行促进共同发展的劳动竞赛,但不会进行你死我活、你输我赢的市场竞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企业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合作工厂的实质所在。

  恩格斯也谈到,“‘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这些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不排除出租和承租的保存。”但请注意,恩格斯的承租与刘恒中的雇佣资本的根本不同:首先,是“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而不是劳动者租用某个企业,仅仅获得企业生产资料的租用权;第二,刘恒中讲的rKi是企业“雇佣资本”付出的“国有资本平均雇佣利息”,恩格斯提出劳动者使用公有生产资料需要付出的“代价”,应是社会生产资料在使用中的各种社会耗费,这些耗费必须由劳动者予以补偿。

  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虽然不能直接产生出社会主义社会,但是必然会发生一些新社会因素,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提供线索。

  资本主义股份制,是各个私人资本联合成社会资本占有股份公司的生产资料进行商品生产,对于股份公司生产的剩余价值,根据联合的社会资本中的各个股东投入资本在股份公司中所占的份额比例分配股息。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各个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结合为一个共同的社会劳动,共同生产社会产品,共同生产的产品的生活资料部分,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按照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原则,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即根据各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所占共同劳动的份额比例,分配产品作为消费品。我把社会主义制度同资本的股份制相对比,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可借用股份制形式:被资本集中起来的劳动者从资本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的劳动着,劳动者自愿地把他们个人的劳动力联合为集体劳动力,在社会主义企业里进行共同的社会生产,就象资本联合为股份资本一样。股份公司是社会资本股份制,社会主义所有制可以实行劳动股份制

  我用公式Wi’=fWi ;Wi=(W-Pm)(1-x)表示社会劳动股份制。式中,Wi’——个人的收益,f——个人劳动占总劳动的份额,Wi——劳动者的总收益。W——总产品,Pm——耗费的生产资料。X——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各种社会必要的扣除占劳动者总收入的百分数。与刘恒中的“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相比较,Wi’=fWi的意义十分清楚:个人提供的劳动份额愈大,按劳分配的消费品就愈多。Wi=(W-Pm)(1-x)的意义也很清楚:劳动生产的W愈多,耗费的Pm愈少,劳动者和社会的收益就愈多,劳动者的收益完全来自他的劳动;而且,在x确定后,社会的收益与劳动者的收益正相关,因此,它会产生两个积极性,社会必须协调整个社会生产,以保证每个劳动者都能增长收益,从而全社会收益又随每个劳动者收益增长而增长,不是象“劳动雇佣资本”或“资本雇佣劳动”那样,只有劳动者一方面的积极性,而国有资本则不管劳动者收入多少,它都一个样地旱涝保收。

  “x”这个社会的必要的扣除,是因为社会和个人需要继续发展和预防风险;是因为还有许多为生产劳动服务所必需的非生产劳动;“x”这个社会的必要的扣除的百分比,应当根据社会和个人的需要和发展,由全体劳动者当家作主共同确定和调整。

  3-6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

  G-W(A,Pm)…P…W’-G’炸毁了资本主义生产外壳G-W-G’后的A+Pm…P…W,是一切社会生产的核心,一切社会生产方式都必须是劳动者直接使用生产资料。

  A+Pm…P…W里没有资本G,表明资本并不是必需的生产要素:无论在资本还没有问世之前,或者是资本活跃于世的期间,生产的基本要素都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资本如果不转化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它就不可能成为生产要素。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是:资本主义生产这是人类生产发展史中很短暂的一个阶段,社会生产在以往的历史上的很长时期,不是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主义又论证了,社会主义实践也证明:生产发展将消灭资本,使劳动者不受资本的剥夺。在劳动者占有了生产资料,生产摆脱了资本统治之后,劳动者的劳动力A解放了,它不再作为商品,卖给资本家使用,因而劳动的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不再有资本家进来参加分配。现在,A是劳动者自己的并为自己使用的劳动力,生产资料已由劳动者共同所有,因而劳动的成果也自然应当归劳动者共同所有。这本身是社会的历史的“成规”(25)。资本家占有产品也是沿用这个社会的历史的“成规”。

  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只有两种方式:个体占有和集体占有两种方式。这两种占有方式的生产都可以表现为公式A+Pm…P…W。在个体劳动者的小生产方式中,A,Pm都是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在劳动者个人用自己的劳动力,使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生产产品W的生产方式中,W无论是否作为商品,都首先直接是个体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产品。

  现在我们探讨的社会主义集体生产方式中,公式A+Pm…P…W就不那么简单。首先,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基础的生产资料Pm属于社会公共财产或集体所有财产,因而劳动者只有组织成为生产共同体,才能使用利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这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劳动者个人如何自由组织成生产共同体,这个问题在后面讨论。现在要探讨的问题是,生产共同体的产品W如何在共同体内部进行分配。“分配是生产的背面”。 公式A+Pm…P…W表示社会主义生产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要完整地表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需要进一步把生产、分配、消费联系起来,对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总体考察。

  产品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生产条件归根结底不外是物质生产条件Pm和人身生产条件A。在共同体生产中,在A是参加生产共同体中的自由劳动者的联合劳动,Pm是社会的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的这样的生产条件分配情况下,生产的产品W无论是否作为商品。它都不是个人的产品,而首先是共同产品。产品W中不仅凝固了我的劳动,同时凝固了你的、他的、所有参加联合劳动的劳动者的劳动;还包含有产品生产中所耗费的社会的或集体的生产资料,即社会积累的劳动。所以,产品W无论是作为使用价值物,还是价值物,都没有人能够说“这是我的”,它不直接为个人所有,从共同产品转化为个人消费品,这中间必然要经过一些环节,要按一定的社会的分配规律进行分配。

  到了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和个人都高度发展了。Pm是社会的生产资料,其中的劳动资料大多智能化了;旧的分工消除了,劳动完全是自由自主的活动,是健康生活的需要,不再是谋生的手段;生产力难以想象的高,只要很少很少的A,便能生产出很多很多的W,生产产品中所用的劳动时间是如此之少,几乎近于零;W十分丰富,物质财富不再是人们的主要追求目标,劳动无需表现为产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不再只当作劳动者而是全面发展的自由个人;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方式,必然和现代大不相同。现在我们不可能具体研究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只能初步设想它可能的发展方向是:社会将按需要生产产品,也将按需要分配产品。

  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还不很发达,人们需要为个人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付出大量的劳动;产品也并不十分充足,大多数的人还在为生存而劳动。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和个人都只能按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量决定满足需要的程度。生产资料公有,使个人丧失了利用对生产资料来占有他人劳动的手段;人们除了通过劳动以获得产品即消费品之外,没有其他可以取得个人需要物品的手段,在共同生产的情况下,除了按个人在共同生产中提供的劳动份额来分配共同产品中的消费品外,就没有其他可行的合理的分配方式。

  公式A+Pm…P…W表明,共同生产的产品W是两部分劳动即在生产中投入的A的活劳动和耗费的Pm中的过去的积累劳动结合的果实,因而在分配中,产品W可以划分为Wa和Wp两大类。Wp所含的劳动量与生产产品W所耗费了的生产资料Pm中的劳动量相等,是社会的历史的积累劳动转移到产品W中来的,自然应当仍归社会所有,用来补偿耗费了的社会生产资料,维持共同劳动生产的物质基础。W的另一部分Wa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类所含劳动总量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相等,是劳动者可以分配的他们的劳动果实。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明,Wa在分配给劳动者前,要先作必要的“各项扣除”:一要提留出一部分产品作为生产发展基金,用于发展生产力,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劳动条件;二要提留出一部分产品作为共同消费基金,按照社会发展需要。用作社会管理、教育、福利、保障等费用。马克思指出,管理费用“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学校、保健实施等“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在作了上述扣除之后的Wi,是供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是要分配给个人消费的产品。一般讲的对按劳分配。指的就是对这部分生活资料产品的分配。

  产品即消费品如何分配给劳动者个人,这是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须要解决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6页)现在理论已提出的是:

  第一,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支配生产资料的劳动权表现为个人对产品的分配权,与他们各自提供的劳动量成比例,也就是一般讲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因此,

  第二.按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提供的劳动份额确定个人在共同产品中应得的费品中

  份额。就成为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三.劳动者分配的消费品,既不是他们的劳动力的等价物,也不是他们创造的劳

  动产品的等价物,只是他们劳动创造的产品的一部分。一般说来,这一部分消费品所含的劳动量,要大于他们的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劳动量,为个人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又小于劳动者提供的社会劳动量,为维持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直接说就是,分配给劳动者的消费品的价值,要与他提供的劳动量相应,但要小于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耗费的消费品的价值;所以,

  第四.劳动者分配得到的消费品,不仅要能够再生产出他们的劳动力,继续进行社

  会生产劳动,而且要为劳动者提供发展自己和享乐的资料,这一部分将随着生产发展和社会文化提高而扩大,从而使劳动者个人日益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和享乐生活。

  我把劳动者的自由的全面发展和劳动力的再生产,表现为公式i…(H+A),这是不同于物质生产的人自身的生产。与前面提出了公式Wi=(W-Pm)(1-x)结合起来,和雇佣劳动的工资制的公式A-G-W…A相对比,按劳分配和工资制的本质区别,就十分清楚了。

  把按劳分配和人自身的生产反映在社会主义生产公式中,A+Pm…P…W现在就进一步展开为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I:

  这个公式是我联系生产实际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成果,在以后的探讨中将说明,这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的很有用的科学工具。

  首先,公式表示马克思提出的,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即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方式。即在消灭雇佣劳动制之后,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方式。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作为真正的所有者,不需要谁来对他们按劳付酬,劳动者对生产的过程和结果,都亲自行使所有者权利。社会根据个人的劳动能力分配使用社会生产资料,劳动者按各人提供的社会劳动量分配共同产品中生活资料部分,不仅是要获得再生产自己劳动力的生活资料,主要的是使劳动成为每个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财富的源泉

  劳动力始终存在于个人的机体内。社会主义革命消灭私有制,首先使劳动力获得解放后,不仅要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思想水平,从精神上催人奋发努力,尽心尽责,还必须通过按劳分配,把劳动者个人的收益和个人付出的劳动,个人利益和社会发展,完全结合起来,保障劳动者自主劳动,自主分配,多劳多得,劳动不被他人占有,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提高劳动生产力。激发出持久的劳动热情和集体主义精神。那种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缺乏激励机制”,“束缚、伤害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为把劳动力作商品,实行雇佣劳动制,最能激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根本不合事理,缺乏人性,坚持迫使人在为生存而出卖劳动力,象把一根骨头悬在饿狗的前面让狗奔跑,或者用鞭子鞭策牛马前进一样,把劳动者当牲口。

  马克思指出,“把所谓分配看做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决不是片面地认为分配问题无足轻重,而是认为应当把分配作为所有制的的另一面、社会生产因素来研究。一方面表现为对生活资料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占社会总劳动的份额分配;另一方面表现在在对公有生产资料的使用上,也是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个人劳动能力分配共有社会生产资料,实现个人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即使用利用。这是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在生产和分配两方面所表现的双重作用。

  我的探讨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实际占有要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实际占有,要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劳动所有制,包括两方面或两层意思:一方面,对于公有的生产资料,按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分配给个人使用,即“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另一方面,共同劳动的产品,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生活资料的按劳分配会不会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相矛盾?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矛盾,劳动者劳动权表现为资产阶级法权是矛盾,在社会主义阶段上,还不全面发展的劳动者,不仅在生活资料的分配上从中不平等,在生产资料的实际占有上也存在不平等。但这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上不可避免。这是我们已经实际看到的事实。理论应当研究这个事实,实事求是考察分析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劳动的关系,懂得为什么社会主义要继续革命,如何继续革命。

  下篇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社会自然同历史上一切新社会一样,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问题是怎样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者的共同认识是:社会主义社会是通过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从而消灭剥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都是社会化大生产,但是生产关系变了。毛泽东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关系包括所有制、分配制度和人与人的关系;认为,所有制建立之后,会稳定一段比较长的时间,而分配制度、人与人的关系会经常变化,在这方面,还有许多文章要做。历史上,已经有过一批国家的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实行国家所有制和劳动者集体所有制,但是我的考察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劳动者与国家或集体的关系还存在雇佣劳动的性质,人与人还存在等级关系,分配制度是工资制而不是按劳分配。因此,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探讨、不仅要探讨社会主义所有制,还必须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人与人的关系,搞清楚它如何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如何能够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4“后资本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在创建中。社会主义生产是资本主义已经发展起来的社会化生产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发展,因此,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自然首先需要考察资本主义经济。这件事,马克思列宁已经取得伟大的成就,《资本论》、《反杜林论》和《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经典著作,证明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到了垂死阶段;现在,我们需要根据资本主义新的变化,对“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和理论进行扼要考察。

  41资本主义生产是不完全生产

  马克思论述了资本循环过程三阶段:“第一阶段:资本家作为买者出现于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他的货币转化为商品,或者说,完成G-W这个流通行为。第二阶段:资本家用购买的商品从事生产消费。他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进行活动;他的资本完成生产过程。结果是生产出商品,这种商品由于吸收了新的劳动,因而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它的生产要素的价值。第三阶段:资本家作为卖者回到市场;他的商品转化为货币,或者说,完成W-G这个流通行为。因此,货币资本循环的公式是G-W…P…W’-G’。在这个公式中,虚线表示流通过程的中断,W’和G’表示由剩余价值增大了的W和G。”“公式本身表明,货币在这里不是作为货币花掉,而只是预付,因而只是资本的货币形式,只是货币资本。它还表明,运动的决定目的本身,是交换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以实在的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流通形式G…G’,最明白地表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就是赚钱。生产过程只是为了赚钱而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因此,一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都周期性地患一种狂想病,企图不用生产过程作媒介而赚到钱。}”(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31、68页)

  G-W…P…W’-G’公式所反映的资本循环过程,清楚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特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包括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产业资本家用资本G购买商品W,并在生产过程P中完全消费掉,生产出资本商品W’,产业资本家自己不消费他自己的资本商品W’,而要卖给社会换得G’,实现资本G增殖。斯大林正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取得利润,至于消费,只有在保证取得利润这一任务的限度内,才是资本主义所需要的。在这之外,消费问题对于资本主义就失去意义。人及其需要就从视野中消失了。”(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单行本第58-59页)

  “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二卷第96页)在资本循环过程中,W’仅仅作为交换G’的商品,没有被消费,因此,它还没有完成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产业资本家也还没有完成使它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是不完全的生产

  从资本循环公式G-W(A,Pm)…P…W’-G’还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生产不包括劳动力的生产。劳动力的生产是由劳动者进行的。所以,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没有完成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需要的劳动力。

  生活消费以及人的劳动力的生产,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外,是资本主义生产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在“刺激消费”、“人口红利”这两个问题都突出来了,但是没有人来认真研究,从中看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不完全。而且,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需要把劳动者的消费限制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最低需要的价值产品内,限制了消费力,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内在的不可自行解决的矛盾。

  本主义生产是不完全生产。这是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的必然结果。我从研读马克思《资本论》与对客观实际考察研究中,从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看到了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必然具有不完全生产特性;从而理解资本主义为什么必须不断地扩大生产,和它之所以必然要发生经济危机,明白资本主义为什么会导致社会革命。

  《资本论》论述了:“资本家以货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小于他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这是因为他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的价值,大于他以商品形式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既然他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只是作为产业资本家执行职能,他对商品价值的供给,总是大于他对商品价值的需求。如果在这一方面他的供给和需求相抵,那就是他的资本没有增殖;……也就是说,根本没有执行资本的职能。”马克思指出,“就单个的资本家来说是如此,就资本家阶级来说也是如此。”马克思分析说:“就资本家仅仅是产业资本的人格化来说,他自己的需求就只是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需求。……既然工人把他的工资几乎全部转化为生活资料,并且最大部分转化为必要的生活资料,所以,资本家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间接地也就是对进入工人阶级消费的消费资料的需求。但是,这个需求=v,丝毫也不会多。”总之,“资本家需求的最大界限C=c+v但他的供给=c+v+m”。

  马克思阐明资本主义生产存在的前提是,产业资本家的供给比他的需求要多,要多一个m即剩余价值。这是定律。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用享乐来自己消费这个价值m的产品的“这个假定等于资本主义生产不存在,从而假定产业资本家本身不存在。因为只要假定动机不是发财致富本身,而是享受,资本主义就根本上被废除了。但是,这个假定在技术上也是不可能的。资本家不仅必须形成一个准备资本,以应付价格的变动并等待买卖上最有利的行情;他必须积累资本,以扩大生产,并把技术的进步合并到他的生产机体中去。”马克思指出:“只要货币储藏继续进行,它就不会增加资本家的需求;货币停止流通,他为提供的商品从商品市场中取出了货币等价物,但并没有为这个货币等价物从商品市场中取出任何商品形式的等价物。”(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34-137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剩余价值不困难,困难的是实现它生产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怎样实现剩余价值,经济学一直被资本主义的这个生死存亡的问题困扰着,但极少有人认真研究这个问题,他们提出的扩大消费,发展第三产业等等,都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发展第三产业的实质也是扩大消费。但是,只要第三产业是资本主义的,即以营利为目的,它就不可能改变生产的剩余价值必然大于消费的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特性。所以,第三产业发展度很高的国家,仍然感到消费不足。

  资本主义生产要实现它的全部剩余价值,只能不断扩大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即增加对c和v的需求,也就是必须不断扩大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资本主义社会必须不断扩大再生产,这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一旦剩余价值不能扩大再生产,不仅生产发展停止了,就是现行的生产也不能正常进行,资本主义经济就陷入了危机。

  用扩大再生产消费生产的剩余产品价值,是资本主义存在的要求。但是,扩大生产必然使得新生产的剩余产品价值比过去更多。因此,扩大再生产只能是造成更多的剩余价值产品,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剩余价值生产——必然供需不平衡,生产过剩是常态。

  扩大生活消费实现剩余价值不符合资本主义生产特性。生活消费不外是资本家自己的生活消费,工人的生活消费,社会生活的消费。资本阶级不能消费掉他们生产的剩余价值产品,也不会增加工资让工人完全消费掉他们生产的剩余价值产品,这都会使剩余价值化为乌有,资产阶级就不成其为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也就不再是资本主义。资产阶级除了不断发展生产外,还往往通过资本主义国家扩大消费,把它占有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对社会的债权,从而牢固地控制社会(26)。这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性质。但是,国家也不能无限地欠债,债务超限也会产生主权债务危机而使资本主义社会动荡,经济破产。

  资本主义生产为了消费掉不断增加的剩余价值产品而不断地扩大再生产,最终达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所能承受的界限,这时资产阶级已不能继续扩大生产来解决生产过剩,不得不采取破坏生产力的方式,发生经济危机,让一部分资本家破产和走向垄断资本主义。但这只是资本主义暂时解决经济危机的手段。剩余价值生产的本质特性所产生的内在的经济规律,是资本主义生产所不可克服的与生俱来的先天性问题,并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越来越加严重、突出,必然地产生消灭资本主义生产的因素。

  资本主义生产不能解决它的供给大于它自身的需求的根本特性,已经表现为我们所看到的,首先是排挤小生产者,开辟世界市场,驱使国家间进行战争争夺殖民地;今天,世界市场已经被瓜分完了,资本主义生产世界一体化后,第三世界国家可供剥夺的劳动者和资源越来越少。现在,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早已指出的,资产阶级自己剥夺自己,“一个资本家打倒许多资本家”,在市场上表现为证劵投机,在国际上表现为国家间的竞争、战争,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继续生存的救命稻草;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不能不向社会主义投降,日益加强宏观控制,增加社会福利,收买工人阶级,来尽可能维持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以避免顷刻崩溃。

  资本主义生产是不完全生产。资本主义生产自身的这个矛盾,剩余价值生产和实现的内在矛盾,不仅造成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造成了国家间和发达国家与全世界的对立,而且也造成资产阶级自身的对立。货币资本越来越游离于生产之外,不能成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产业资本,而是日益变成掠夺生产资本剥削的剩余价值的虚拟资本,股份制度,交易所市场,所谓“第三产业”、“微笑曲线”、“知识经济”、“虚拟经济”,等等,也就自然地必然产生了。但是,我们看到,危机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反而愈来愈严重,这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能自行解决问题,需要新的生产方式来取代。这种新的生产不再以剩余价值为目的,而是转为生产出需要多的使用价值产品,以满足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发展的需要。

  恩格斯指出,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破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于马克思。由于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现在需要对这门科学的一切细节和联系作进一步的探讨。

  任何认识都需要随着实际的发展而发展、深化,不会终结。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也一样。马克思去世一百多年了,社会主义社会出现在历史上也有80多年,实践提供了一些新经验,提出了一些新问题,需要理论去科学反映。

  42“第三次产业”

  现代经济学把农业称为第一产业,把工业叫做第二产业,此外的金融业、商业等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统归为第三产业,或叫服务业。在美国,农业、工业在GDP中的比重已不到一半,过半是第三产业。现在,凡是经济发达的国家,第三产业的比重都较高。于是经济学家认为,发展经济重点要发展第三产业。

  “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做一般的分工;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做特殊的分工;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做个别的分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89页)马克思用了“等大类”一语,说明除农业工业之外,还可能有其他什么产业。过去,经济学指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生产物质产品的集合或系统为“产业”,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一般不包括商业。最早,20世纪20年代,国际劳工局提出初级生产部门、次级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的划分。1935年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在提出“三次产业”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大多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法。1985年中国国家统计局明确地把产业划分为三大产业。把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定为第一产业,把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煤气)和建筑业定为第二产业,把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娱乐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竞技、党政军警、博彩业等等),都定为第三产业。经济学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还从层次上分,叫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

  “第三产业”或“第三次产业”改变了“产业”概念,产生了混乱。从生产分工来看,第三产业中的许多行业,特别是把党政军警、博彩业等等列入产业,它们产什么呢?产政权,产战争,产赌徒。这些如何能列入经济学范畴?就属于经济范畴的金融业、商业等来看,也什么物质财富都不生产,它们的所得,都是其他生产部门、别的资本和个人的所失。从生产发展层次上看,历史上,在工业出现之前,商人、高利贷者等等已经出现,并对第二产业的发生还起过重大作用,但未曾列为产业。

  所以,“第三产业”和“第三次产业”,不是生产的新分工,也不是生产的新层次,而是根源于以市场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生产实现剩余价值的需要,必须把交换作为它的生产要素。资本主义的产品,须要通过一系列社会中介才能进入消费;生产的剩余价值,需要通过社会一系列运作才能实现。于是,在不同生产者之间,在生产与消费之间,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之间,需要一系列流通、服务等等部门,才能完成剩余价值的生产。

  “大工业领域内生产力的极度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其他生产部门的劳动力的剥削在内含和外延两方面的加强,使工人阶级中越来越大的部分有可能被用于非生产劳动,特别是使旧式家庭奴隶在仆役阶级(如仆人、使女、侍从等等)的名称下越来越大规模地被再生产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89页)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资本可投资于发展直接的物质生产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空间愈来愈小,越来越多的资本和劳动力便转向非生产行业。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只要能产生剩余价值,一切能赚钱的行当,资产阶级都认为是生产,都可以认为是产业。

  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建立在市场基础上,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为什么经济学在前几百年没有把商业、金融业等非生产部门作为产业,到了近百年才把它们称为“第三产业”,并日益突出出来,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主导部分和发展方向?这要从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来认识。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给了科学的认识。

  1897年,列宁曾经发表《评经济浪漫主义》,肯定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本身为自己造成市场”,批判西斯蒙第“生产应该适合消费”理论。但是在之后的二十年里,资本主义发展有了质的变化,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列宁从实际中看到,资本主义通过所谓“联合制”已经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银行、商业也通过“介入”,“参与制”,控制了物质生产,“银行业发展的最新成就还是垄断。”“总之,二十世纪是从旧资本主义进到新资本主义,从一般资本主义统治进到金融资本主义的转折点。”“生产的集中;由集中而成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溶合成为混合生长,——这就是金融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帝国主义的特点,恰好不是工业资本而是金融资本。……帝国主义的特点恰好不只是力图兼并农业地区,甚至还力图兼并工业极发达的地区”,“帝国主义是发展到垄断组织和金融资本的统治已经确立、资本输出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国际托拉斯开始分割世界、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已把世界全部领土分割完毕这一阶段的资本主义。”“这时候,资本主义的某些基本特性开始变成自己的对立物”,古典经济学所反映的“生产本身为自己造成市场”的“旧的资本主义,即绝对需要交易所作为自己的调节者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已经成为过去。”全世界的市场分割完了,就重新分割世界,于是发生两次世界大战。

  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资本主义经济学会把党政军警也认为是“产业”。尽管这种“产业”是数以千万计的人的生命和难以计数的财产毁灭为代价。

  重新分割世界还会继续下去,这是由立足于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的本性所决定。我们已经看到,首先是排挤小生产者;接着是输出商品,开辟世界市场;进而输出资本,争夺殖民地;世界市场瓜分完了,通过战争重新瓜分世界。战争的胜利者占有战败者的市场,重新分割世界,但不能造成新的市场。列宁指出:“输出资本的国家已经把世界分割完了。但是,金融资本又引起了直接的分割世界。”资本主义经济日益脱离物质生产,越来越虚拟化,“第三产业”、“知识经济”、“虚拟经济”,反映了资本分割市场的新动向,直接剥夺资本,不仅剥夺产业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还直接剥夺金融资本本身。“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1页)“资本主义进到帝国主义阶段,就使生产走向最全面的社会化,它不顾资本家的愿望与意识,可以说是把他们拖进一种从完全的自由竞争过渡到完全社会化的新的社会制度。”“帝国主义是过渡的资本主义,或者更确切些说,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的寄生性和腐朽,而这是资本主义的最高历史阶段即帝国主义所特有的。”“是过渡的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本节的引文,凡是没有注明出处的,均摘录自《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列宁逝世近百年了,资本主义却继续存在,继续统治着全世界。理论界据以质疑列宁的论断,质疑马列主义。我认为经济学家应当清楚,社会经济的根基是生产,生产方式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如果一个经济社会不能发展生产了,它就快死了。历史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都是因为不能再发展生产,阻碍生产力发展而一个一个死亡了么?现在,资本主义到了资本不仅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而且要以“第三产业”、“知识经济”、“虚拟经济”的形式剥夺生产资本本身来维持其存在,这不是资本主义的寄生性和腐朽么?不是到了垂死阶段么?自由竞争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命线,今天,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已经变为垄断资本主义,以至于需要经济危机和战争来重新瓜分世界市场,需要政府干预和救济才能挽救企业不破产和经济不崩溃,资本主义还造成两极严重分化和人的生存环境严重恶化,等等,垄断和外部效果导致频发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失灵(27),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的“混合经济”已经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实际,并写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学教科书,自由资本主义正在死亡,垄断资本主义也只能艰难地苟延残喘地活下去。现在的问题,不是否认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这是无可避免的趋势,而是应当回答列宁提出的:“这种最新的资本主义究竟‘过渡’到哪里去呢?”

  马克思主义论证了资本主义的存在价值,“把这些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者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资本主义生产使社会从“以自然条件为基础”发展到“以经济条件为基础”,但是,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已经式产生了与其存在方式的相反方面,其一,是列宁指出的,“自然地走向垄断。……造成了竞争的困难”,最终导致自由资本主义的死亡。其二,是我在上一节证明的,私有制与社会化生产的矛盾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不完全性。

  历史上,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完全性,在资本主义成长期不仅不构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相反的只有生产超过消费,剩余价值用于发展经济,才是“完全符合资本主义的历史‘使命’及其特殊的社会结构”的。(28)但是,市场的扩大跟不上生产的发展速度,当生产的剩余价值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时,资本主义生产不完全性,就越来越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丧失其存在性

  现在,越来越多的货币资本不能转变为生产资本,只得另寻出路,转向投资第三产业,使得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主导资本主义经济的部门;资本主义经济也愈来愈虚拟化。所以,非物质生产的第三产业,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新发展,而是资本主义进入了垂死阶段,自发地表现出一定的向社会主义为人的生产的过渡性

  马克思阐明,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和货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彻底消灭了,国家也消亡了。到那时,一方面,现在被称为第三产业中的一些部门,如商业、金融业、党政军、等等服务于资本和统治阶级的行业部门。都将随着资本和国家的消失而消失;另一方面,人为了获得全面的自由发展,现在第三产业中的一些部门,如教育、卫生、传媒、旅游、艺术、娱乐等等,在共产主义社会将获得更大发展,并表现出新的意义。只是,共产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社会分工,人们不再分为工人与农民、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因而也不会存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这样的社会生产等一般分工。教育、卫生、传媒、旅游、艺术、娱乐等等,也不再从属于资本。那时,这些部门的劳动会不会表现为转化为某种生产劳动呢?对此,我们在后面要从社会生产的发展趋势来历史地考察探讨;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共产主义社会消除了分工,也不需要产品成为商品表现为交换价值,教育、卫生、传媒、旅游、艺术、娱乐等等劳动,不会作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物化劳动存在;它将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劳动——“人化劳动”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产业”,生产使用价值——精神文化财富,但不表现为价值。

  43“知识经济”

  经济学划分三次产业,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突出发展第三产业,但没有解决资本主义存在的问题。1996年,世界经合组织发表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把“知识”从经济增长因素,上升为与工业经济对应的知识经济,被认为是继自然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之后的“知识经济”时代。原来从生产劳动部门中独立出来,划入在第三产业中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部门,又进一步独立出来,并统帅整个第一、二、三次产业,作为社会的决定性的主导经济。

  历史上,在对经济增长因素探讨中,理论界从单纯考虑资本,到同时考虑劳动,引入了知识,形成资本、劳动、知识三元论。把知识再分为对自然规律性的科学和对人的组织管理才能,又形成生产要素四元论,我国深化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中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这种要素增长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是当时中国理论界着重于分配,西方经济学则是着重于资本如何获得最大剩余价值。其中原因我已说过,中国那时还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所以,虽然邓小平提出“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但是,在中国的劳动力大部分还没有被充分利用的情况下,自然首先要着重于资本这个生产要素。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是苦恼于资本过剩和资本利润率递减,它需要在保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现在,中国市场经济也遇到同样问题,经济增长模式转向“知识化”。“信息化”、“互联网+”、“创新经济”等等新的改革被突出出来。

  毋容置疑,知识劳动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起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在今天,生产中人的因素,知识的因素,已经成为生产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生产的是物质产品,物质产品从资源上,受到自然资源的限制;作为生活消费品,又受着人的合理消费力的限制。总之,物质生产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都受生产所赖以进行的物质源泉和人类消费力的限制。这已经实实在在地摆在人类面前,成为当今资本主义生产的致命问题,也是今后社会主义生产必须考虑的问题。

  现在,生产不发展的国家还在为生存而全力发展物质生产,以求能获得较多的生活物质的时候,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经为“生产过剩”而苦恼,转向了发展“第三产业”,着重于物质功能的开发,发展精神生活方面的消费,用最少的物质消耗创造最大的效用。现代的生产和消费,正在从实体转向功能、享受。物质的新功能的发现,都会开发为一种新的产品,同时淘汰昨天的同类产品,发展已经不在于产品量,而在于质。现在以物的功能开发为主的生产,把人的脑力劳动提到至关重要的位置。

  任何物质生产,都需要耗费脑力和体力。传统的物质生产作为实体生产,主要是靠体力劳动,而物质生产的新方法,物质功能的新开发,则主要靠脑力劳动,古往是如此,今来也是这样。比如前面我们提到过的蒸汽机,制造蒸汽机需要脑力和体力共同劳动,没有许多工人的体力劳动,生产不出蒸汽机,但是,把蒸汽的热能转化为动能,以及这种能量的各种运用和提高它的使用效率,首先要靠脑力劳动。概言之,脑力劳动在一切物质产品的生产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推动生产力和生产的发展中,越来越起着决定性作用。

  现在的物质生产,一方面,日益感到资源的枯竭,石油等不可再生的资源可开采的年限越来越少了,可利用的清洁水资源越来越少,清洁的空气也愈来愈宝贵,人们在努力寻求新能源、新材料,净化水和空气,等等,这些都要靠脑力劳动拿出办法。另一方面,对产品的需要,主要的已经不在于它的量,而着重于它的功能。比如衣服,过去主要是追求生产量,但是量的需求毕竟是有限的,在量已经满足需要的时候,人们追求它的质,要求穿着舒适、漂亮,不仅在于身体的感受,而且在于精神的感受。我想,衣服生产还会开发出它的其他功能,比如保健功能——调节温度湿度,隔离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以不同方式作用人体以增进健康。食的方面,现在的绿色食品、保健食品愈来愈受到消费者和生产者的青睐。住、行方面也会如此。可以说,物质的使用价值方面的发展,主要是靠脑力劳动的新创意,创造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功能。特别要指出的是,由哲学运用于电磁功能产生电脑和现代网络信息业,不仅在物质生产领域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愈来愈使生产社会化,世界一体化,使社会有可能自觉调配社会资源和产品生产,而且在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网络正在成为自由交往的新的社会形式。现在,资本主义的的生产和生产关系在激烈改变着、可以感觉得到生活和社会都在迅猛变化。社会主义理论应当认真地科学地考察研究,从中吸取新的有用东西,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我们强调脑力劳动在物质生产中日益增强的主导地位,强调科技、信息在今天社会化生产中对资源配置和产品生产越来越起着决定性作用,生产在智能化,产品也在智能化,在肯定以知识因素为基础的高技术生产、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网络经济等等给社会经济带来非常发展的同时,还应当看到,这并没有改变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积累的趋势。“知识经济”报告提出不到十年,资本主义世界就发生了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至今前景不明。应当认识到,提出社会发展划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三个时代的“知识经济”理论,存在着一种误导。29

  “罗默实际上假设了只有可积累的知识才可以充当增长的发动机,而诸如实物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则由于其不可积累性而无法充当发动机。”(胡乃武 龙向东:《半个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10期第68页)罗默的假定不严谨。事实上,物质财富和劳动力都在不断地积累;知识是在物质财富和劳动力积累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任何知识的取得,都要耗费劳动和已有的财富,常常要有许多失败作为“成功之母”。可以说,没有人的劳动力作用于物质生产资料的劳动,不可能产生知识。知识在生产中的应用,也需要有相应人力和物力,需要更高生产资本构成。30

  自然物质和人的劳动力始终是生产的基本要素,财富的源泉,其他的,——资本、技术、管理等等,都是从这两个基本要素派生、衍生出来的。劳动创造了两种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是它们都由于被少数人占有而异化为统治劳动的力量,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在物质上占有劳动者劳动生产的产品,在精神上成为统治着劳动者。“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464、400页)物质财富异化为(非人力)资本,精神财富也异化为(人力)资本,产生财富分配上的两极分化。人类异化分裂为不同阶级,不同的经济变种。31

  智力从劳动力中分离出来成为“人力资本”,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传统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法则,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取得了经济的表现形式;在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使得个人劳动力畸形发展,社会总体生产力的发展以人的个体生产力的削弱为代价,以牺牲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代价。应当看到,当人们划分为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时候,无论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都不是一个完全的人,独立的人,而是一个失去了自由的被财富生产所支配奴隶。

  资本职能从资本中分离出来成为“人力资本家”,“知识经济”把知识直接作为资本,作为一种知识独占权,要求占有社会劳动创造的价值,如地租那样,向每一个使用知识的部门收取租金——专利费;同时又象工业化前的商人那样,把物质生产部门做它的“代工厂”,置于其控制之下,榨取它们的利润,控制着现代商品生产链的两端,形成所谓“微笑曲线”。显然,如果处于生产链中间的物质生产部门不存在,这个生产链就断开了,如果生产劳动这个基础坍塌了,两端就翘不起来,“微笑曲线”的两端就会拉下,成了“大哭曲线”。这,可以看历史上剥夺他国的商业民族的衰落,可以看今天的典型“头脑国家”美国的困境。

  实践证明,从经济增长因素——无论是外生理论还是内生理论,无论把知识作为一种新的商品,还是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来说,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知识经济”既不可能取代物质生产,也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反的,它不过是一种新的掠夺手段。知识谓之“经济”,已经不是简单地作为经济增长因素,而是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全球化的经济特点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形式。资本主义经济愈来愈依赖于世界市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争夺世界市场,已经从商品输出资本输出转入知识(技术)输出和文化输出。(32)“头脑国家”统治“四肢国家”。

  所谓“知识经济”,形式上是人力资本主义,实质是帝国主义新形式。是发达国家从军事占领、商品输出、资本输出方式分割世界,转到了以知识文化统治世界,通过垄断管理技术以获取高额利润,把物质生产转移给无法获取这一技术的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或国家,即所谓“头脑国家”与“躯干国家”的国际分工33,在形成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知识经济”的“头脑国家”控制着所谓“微笑曲线”的两端,控制再生产过程的前后两个高收益阶段,形成“头脑国家”剥夺“躯干国家”的帝国主义新形式,所谓“后资本主义”。

  但是,如果没有资本存在,知识如何能够转化为知识经济形态?如果没有低成本劳动力的地区或国家接受这种“服务”,没有国家进行物质生产,知识能够成为“知识经济”吗?如果没有“躯干国家”,“头脑国家”生长在什么东西上?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不言而喻的。

  今天,知识生产虽然独立成为一种生产部门,“知识资本”、“知识产权”、“人力资本”,还是必须借助于“非人力资本”才能成为资本。世界上有很多人从事脑力劳动,但是,他们的知识没有成为资本,不能形成产权;那些能够成为资本的知识,或是由于或被注入了资本,或服务于资本,才成为资本;再说,所有科学研究,一切知识产品无一不首先耗费社会财富——已有的劳动成果。毫无疑义,科学知识促进了人类社会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同样毫无疑义的是,社会生产发展和已有的劳动成果,更促进了科学知识的发展。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把知识看作是外生因素也好,看作是内生因素也好,它本身都受着资本的制约,都建立在过去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基础上。34

  世界上有难以计数的发明、专利等等知识产品,它们都耗费了大量的劳动和劳动资料,但是,这些发明、专利等等知识产品能实现其价值的很少,能够成为资本的更是屈指可数。知识生产本身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投资。高利润是因为知识产权垄断性——所带来的垄断利润。高风险则来自多方面,一是许多是由于知识本身的缺失没有生产出知识产品,或知识产品不能转化成商品。二是知识更新愈来愈快,知识产品有很高的而且愈来愈高的折旧率。总的来说,知识生产的效益不是表现在知识生产本身的价值上,知识生产本身所耗费的价值非常之大,效益产生于运用知识可以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可以在一定时间获得垄断利润,但是它不增加产品的价值35知识经济能改变的只是利润在不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激化资本的内部竞争,无法改变总的资本利润率递减规律。

  知识是社会劳动成果的历史积累,是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36。在生活资料的生产还要占去人类绝大部分劳动时间的情况下,脑力劳动只能由少数人来承担,不仅导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而且使社会的历史积累的知识,成了少数人独占特有的财产——知识产权,成为个人的一种特殊的资本。成为个人占有知识运用所至范围内的劳动创造的财富的一种占有权。“人力资本”,“知识经济”等观念的提出,不仅表现了社会生产过程中,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还表现出资本的职能与所有权的分离,“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分离;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已经进入了“知识资本”主导的“后资本主义经济”阶段。也就预示着“人本主义”经济正在取代资本主义经济。

  从生产力的历史发展看,第一次产业或农业经济是以自然力量为基础,自然条件起着决定作用;第二次产业或工业经济以劳动生产的物质财富的力量为基础,包括科学技术的人的劳动积累起主导作用。无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生产力都是多种要素的结合,劳动力总是体力与智力的结合,智力和体力在农业和工业生产中,都必须结合在一起才能创造财富和价值。最初结合于个人,在工厂中是局部工人结合为总体工人,现在又作为社会经济总体中特殊分工的结合。无论是个人、企业和社会,智力都只是一种观念的、可能的但不是实际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力。现在的“现代企业”和“知识经济”理论,片面突出文化财富的力量,主张知识、“人力资本家”要成为社会经济的主导者,“头脑国家”支配“躯干国家”,“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37但是,所谓“知识资本”、“人力资本”的普遍表现形式——管理和技术,仍然是直接依赖于资本和劳动。抛开知识本身就是劳动的产物、知识本身就是劳动力内涵不说,也抛开“非人力资本雇佣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的争论,不管什么资本雇佣什么资本,只要企业家、银行家、经理等不被资本家所雇佣,知识产品不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服务,或者说企业家、银行家、经理等没有“雇佣”到资本,他们都不可能成为“人力资本家”,他们的“知识资本”都会化为乌有;企业家、银行家、经理等所服务的资本价值小,他们的知识的价格也不会高。

  现在,“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中的“人力资本家”,不同于“现代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家”。“现代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家”是作为所谓“非人力资本家”的代理人,以他们的知识组织工人为“非人力资本家”生产,他们一方面受雇于资本所有者,一方面又作为职能资本家直接剥削生产劳动者,并与非人力资本家共同分配直接生产者生产的剩余价值,但基本不承担亏损,不表现为一种经济形式。而“知识经济”或“新经济”中的“人力资本家”则不仅是独立的无形的知识商品生产者,同时交由代工厂转化为物质形态的高新技术产品,对现在资本主义生产起支配作用,表现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一种经济形式。

  知识产品现在独立作为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但它必须要有体力劳动的追加,最终必须附着在一定的物质对象上面。没有物质实体,只有人动脑没有人动手,生产不出供他人使用的产品,因而也成不了商品,没有价值。但知识经济中的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家,与股份公司里的人力资本不同,股份公司里的人力资本只是作为资本职能与资本所有权对立,分割股份公司的利润,不独立获得经济结果,知识生产独立成为生产部门,形成的“知识经济”,是以垄断性的知识产权直接作为资本赚取剩余价值,剥夺产业资本家。在今天世界经济一体化中,知识资本又作为“头脑国家”垄断的知识产权,剥夺“躯干国家”的财富。知识经济在国际化的世界市场经济中,是新的垄断资本主义,它或者单独地以知识资本,或者和其他形态的资本一起输出到“躯干国家”,或者直接占有这些国家的劳动力、自然资源和市场,或者剥夺这些国家的产业资本家。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新形式。

  “利润率的下降会延缓新的独立资本的形成,从而表现为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发展的威胁;利润率的下降在促进人口过剩的同时,还促进生产过剩、投机、危机和资本过剩。所以,象李嘉图那样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绝对生产方式的经济学家,在这里也感觉到,这种生产方式为它自己造成了一种限制,因此,他们不是把这种限制归咎于生产,而是把它归咎于自然(在地租学说中就是这样)。但是在他们对利润率的下降所感到的恐惧中,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感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生产力的发展中遇到一种同财富生产本身无关的限制;而这种特有的限制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它的仅仅历史的、过渡的性质;证明了它不是财富生产的绝对的生产方式,反而在一定阶段上同财富的进一步发展发生冲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270页)

  知识从来就是生产力的必不可少的因素,自然是经济增长因素,而且知识积累的无限性,使得它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了探讨,做了充分的肯定。经济学家提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概念,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矛盾和现代企业的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矛盾的反映,提出“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这个命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对资本所有权的变革,表明生产中的的因素已经开始主导物的因素。“后资本主义社会”、“知识经济”,仍然是在资本主义范畴内,知识作为一种资本、作为少数人的垄断权利,限制了对知识产品的使用,束缚了知识作为可能的生产力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它对社会生产的促进作用,受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

  知识作为资本经济形式,无疑表明了货币资本主导生产的方式已经不行了。罗默的假设不无道理,在资本愈来愈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的今天,确实只有可积累的知识才可能充当增长的发动机,资本不仅不能再充当发动机,而且成了经济发展的累赘。“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提出,表明物、资本对人的统治,正在转变为人对物、对资本的支配;人类社会发展,正在从物质文明转向精神文明;“看不见的手”由于信息化不再是看不见的了。科学生产正在把人类社会推进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在最需要做的事情,是要消除知识的资本性,知识纯粹作为自由劳动者科学支配生产资料,并进而作为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基础。

  44“虚拟经济”

  “我们看到资本的最初起点,G—W—G’公式中的货币,这个公式已经归结为G—G’(G’﹦G + ΔG),即创造更多货币的货币。这是被缩减成了没有意义的简化式的资本的最初的一般公式。这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资本,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因而是一个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一定剩余价值的资本。但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性质是直接表现出来的,没有任何生产过程或流通过程作媒介。资本表现为利息的即资本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41页)这种资本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现在“创造”出“虚拟经济”。

  经济学关于“虚拟经济”有几种不同的理解,其核心都是G—G’,即成思危说的“钱生线”。成思危说,“虚拟经济的概念在国际上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逐渐被提出来的”。成思危划分出三大类虚拟资本:一类叫信用资本,这个在金融界就比较熟悉;第二种叫知识资本,包括技术、秘密、专利、品牌、标准等;第三种叫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形成的一种互相的信赖和合作。他说:“虚拟资本为什么是虚拟的呢?第一,它是无形的,信用、知识、关系都是无形的,你买张股票多少钱,并不代表它的价值”。他定义说:“什么是虚拟经济呢? 我们说虚拟经济是虚拟资本以金融平台为依托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在学术上说,是用你的所有权证去交易的活动。”成思危说“我们的研究是从马克思虚拟资本的概念进入到虚拟经济的概念”。他说“虚拟资本是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以后的几章中提出的一个观念。”(成思危:《什么是虚拟经济》)

  虚拟资本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概念。《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五章“信用和虚拟资本”,基本上是评述他人的东西。从“虚拟货币”到“虚拟经济”也不是从一个概念进入到另一个概念,而是虚拟资本完全脱离物质生产领域运行,在证券市场投机买卖形成的经济形态。

  G—G’最初是生息资本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很早就存在,但是并不因此它就成为虚拟资本形成所谓虚拟经济。不管这G是自己的还是他人存入的,在资本主义之前和在资本主义社会相当长的时期里,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即使在后资本主义时期,也是有相当部分要以国家经济做基础。

  在G—G’这种形态中,资本G不是“虚拟资本”。把100元货币存入银行,或者投资股票债券,这是用钱生钱,但这100元钱是实在的,不是虚拟的。这里顺便提出对经济学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理论批判:某人把100元存入银行,存期为一年,在存入银行的这一年中,用经济学家的观点,这笔钱的所有权仍然是存款人的,但是失去了使用权。这是表面认识。实际上那个人存款就是行使了使用权,进行资本增殖。“很清楚,100镑的所有权,使其所有者有权把利息,把他的资本生产的利润的一定部分,据为己有。如果他不把这100镑交给另一个人,后者就不能生产利润,也就根本不能用这100镑来执行资本家的职能。”在这里,“贷出者和借入者都是把同一货币额作为资本支出的。但是它只有在后者手中才执行资本的职能。同一货币额作为资本对两个人来说取得了双重的存在,这并不会使利润增加一倍。它所以对双方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只是由于利润的分割。其中归贷出者的部分叫作利息。”(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9、396页)

  在“信用和虚拟资本”这一章中,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货币资本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51页)虚拟资本是从汇票流通中产生的。马克思引述了威·里瑟姆《关于通货问题的通讯》的一段话:

  “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在事情演变中这个基础变得过分窄小,这个上层建筑的坚固性,甚至它的存在,就会处于危险境地。”(第8页)——“要判断汇票有多少是来自实际的营业,例如实际的买和卖,有多少是人为地制造的,只由空头汇票构成,这是不可能的。空头汇票,是指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开出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这样,通过单纯流通手段的制造,就制造出虚拟资本。”(《资本论》第三卷第451页)

  马克思还引述了沙·科凯兰在《工业信贷和工业银行》中说的一段话。

  “在任何一个国家,多数信用交易都是在产业关系本身范围内进行的……原料的生产者把原料预付给加工制造的工厂主,从他那里得到一种定期支付的凭据。这个工厂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后,又以类似的条件把他的产品预付给另一个要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工厂主。信用就是这样一步步展开,由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一直到消费者。批发商人把商品预付给零售商人,他自己则向工厂主或代理商人赊购商品。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这只手贷出。借入和贷出的东西有时是货币,但更经常的是商品。这样,在产业关系之内,借和贷不断地交替发生,它们互相结合,错综复杂地交叉在一起。正是这种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见《资本论》第三卷第452页)

  这里不详尽地考察一切信用关系,马克思引述并认同的他人的研究已经说明,信用资本本身不是虚拟资本,并不脱离实体经济。虚拟资本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超出“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一定量的“虚拟资本”的存在,作为支付手段加速了流通,其作用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在信用制度中,“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抵消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媒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危机。……货币就会突然从计算货币的纯粹观念形态变成坚硬的货币。”马克思在第三版上加注说:“本文所谈的货币危机是任何普遍的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的一个特殊阶段,应同那种也称为货币危机的特种危机区别分来。后者可以单独产生,只是对工业和商业发生反作用。这种危机的运动中心是货币资本,因此它的直接范围是银行、交易所和财政。”(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58页)

  马克思引了詹·威·吉尔巴特《银行业的历史和原理.》的论述:

  “银行家是把别人的货币贷给它的顾客。”这就是说,货币是实在的,只是不是银行家的。

  “存款银行用转账的办法,节约了流通手段的使用,用小额实际货币来结清大额交易。这样腾出来的货币,再用贴现等办法,由银行家贷给他的顾客。因此,转账增加了存款的效果。”

  “这样,靠转账的办法,存款制度能够达到完全不使用金属货币的程度。如果每个人都在银行开户存款,并用支票来进行一切支付,这种支票就会成为唯一的流通手段。不过在这个场合,必须假定银行家手里有货币,否则,支票就会没有任何价值。”

  现在已经潜在着危险,信用可能会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支票”;可能由此产生投机。于是就象《通货论》中说的:“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我今天存在A处的1000镑,明天会被支付出来,形成B处的存款。后天又可能由B处再支付出来,形成C处的存款,依此类推,以至无穷。因此,这1000镑货币,经过一系列的转移,可以成倍增长为一个绝对无法确定的存款总额。因此很可能,英国全部存款的十分之九,除存在于银行家各自的账面上外,根本就不存在……”詹·威·吉尔巴特已经看到:“银行的目的在于便利营业。但一切便利营业的事情,都会便利投机。营业和投机在很多情况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很难说营业在哪一点终止,投机从哪一点开始。”(见《资本论》第三卷第456—458页)

  这种杠杆作用产生的根本不存在的这十分之九的存款,是并不实际存在的虚拟资本。虚拟资本一旦不能贴现时,货币流通中断,商品交换停滞,经济危机发生。但是这种经济危机还是表现为实体经济的危机。

  信用资本中虽然衍生出虚拟资本,但只有当虚拟资本不是对工业和商业发生作用,而只是在银行、交易所内运动,完全作为脱离物质生产的投机资本,才衍生出所谓“虚拟经济”。

  自1825年英国爆发第一次经济危机以来,资本主义经济从未摆脱过经济危机的冲击。但是,经常的生产危机与猛烈爆发的金融危机,有质的不同,它产生于不同根源,因而表现的领域也不同。

  “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是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也是转到一种新生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9、498页)

  股份公司产生的同时,也产生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机赌博、完全脱离生产的金融资本家。现在资本愈来愈没有价值38,越来越多的虚拟资本作为金融资本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一系列投机性的倒买倒卖活动,并没有实际资本投资进来39,形成了现代经济学所谓的“虚拟经济”。虚拟经济是信用经济的滥用,完全脱离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生产中供需的严重不平衡产生经济危机,也常常表现为货币危机。但在银行、交易所、财政中产生的货币危机,不是产生于物质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的生产危机中的货币危机,而是货币资本的供给与产品价值严重不平衡产生的货币危机,是金融危机,是货币经济本身的信用危机40。它不是没有货币,而是货币资本不存在,是资本流通泛滥产生的泡沫。这种资本是虚假的,它的增殖依赖于冒险投机与尔虞我诈41)。

  虚拟经济的资本自然是虚拟资本,但是不同于信用资本中的虚拟资本。“在现实的运动中,资本并不是在流通过程中,而只是在生产过程中,在剥削劳动力的过程中,才作为资本存在。生息资本却不是这样。他的特殊性质也正在于此。要把自己的货币作为生息资本来增殖的货币所有者,把货币让渡给第三者,把它投入流通,使它成为一种作为资本的商品;不仅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作为资本,而且对于别人来说也是作为资本,它不仅对把它让渡出去的人来说是资本,而且它一开始就是作为资本交给第三者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84页)

  马克思在第380页阐明生息资本的运动:G—G—W—G’—G’。公式表明,不管G是不是虚拟资本,它都是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直接地或者间接地参加社会经济运行中的物质生产运动。只是在C—C即贷出者与贷入者的关系上,“物质财富的对立的社会性质,——物质财富和作为雇佣劳动的劳动之间的对立,——离开生产过程,已经表现为资本所有权本身。”(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98页)虚拟经济并不在于资本是否虚拟资本,不在于这种资本对于占有者是否实在,而在于这种资本并不真的作为资本进入生产过程,或者说,它完全不和物质生产发生关系,既不直接与生产发生关系,也不间接与生产发生关系,只是同资本自身发生关系,资本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的一种博弈,完全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系列投机与欺诈42

  信用已经变成欺诈。资本主义发展到虚拟经济,不仅表明货币资本已经不能完全转化为产业资本,而且不能转化为商业资本。绝大部分虚拟资本不再是实际作为资本在生产中流通,完全不参与价值创造。虚拟经济就是虚假的经济,不过是资本自身的投机炒作;它不进入生产过程而直接剥夺社会创造的财富,完全是腐朽的、寄生的东西

  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或者西方经济学说的“后资本主义”时期,资本活动的场所,越来越从生产领域转到金融市场,脱离实体经济,成为虚拟经济,衍生出越来越多的虚拟商品资本进入市场流通,诈骗生产的价值,使生产不堪重负。资本和资产阶级完全成为社会生产的寄生累赘。

  5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特性

  我们考察了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过程,把它表现为:各自独立的个体劳动者小生产的公式A+Pm…P…W,转变成为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公式G-W(A,Pm)…P…W’-G’,再转变为社会主义大生产的公式A+Pm…P…W,以公式演变,反映社会化生产发展的自然必然趋势,表现一个劳动不断获得解放和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一个否定的否定过程。

  我们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完全,越来越多发展“第三产业”也不能完全实现生产出来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进入绝境,资本家被排斥在生产之外;过程中人的智力劳动独立出来,产生“知识经济”;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智力劳动没有摆脱资本的束缚,不能在生产中充分发挥它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货币资本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只能在债券市场投机诈骗,形成吸血的寄生的“虚拟经济”。

  马克思指出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劳动者用协作劳动的方式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生产产品,按劳分配,这不仅是无产阶级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现在,我们要考察,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特性是什么,它怎样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危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51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

  我用公式反映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发展过程,并在探讨按劳分配后,在“以劳动为基础的所有制”那章,把社会主义生产公式A+Pm…P…W展开为如下的公式Ⅰ

  这个公式是对社会的总体生产而言,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各个生产共同体的生产关系,还需要把交换要素引进公式。在社会生产中,每一个生产组织都不可能为劳动者生产出所需要的全部生活资料,也不可能生产出自己所需的生产资料,它们之间必须通过产品交换,才能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和生产共同体的再生产需要。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循环公式反映社会内部不同生产共同体间的关系,表现为如下公式1

  这个公式表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所有生产共同体的生产过程,<、>是表示交换的符号。

  在社会主义生产中,

表示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自觉地结合成为社会劳动力A,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Pm,生产出共同产品W。

表示产品在劳动者和共同体中的分配与交换,也就是,Wp这部分是用来补偿生产中耗费了的生产资料,继续为生产共同体所有,Wa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物,它分为xWi和Wi两部分,Wi是生活资料,要在生产共同体的各个劳动者间进行分配。现在,公式

除了表示产品在劳动者及生产共同体中的分配外,还要在生产共同体间进行交换。

  我们已知道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中,劳动时间要作为分配的尺度。既然劳动者在分配中,要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应得的消费品,因此,首先要对消费品这部分要计量它所含的社会劳动量,从而也使得生产共同体也必须计量它的产品的社会劳动量,在交换中需要表现为价值形式,至于是否要表现为货币,这个问题要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情况而定;不过,既然要表现劳动量,那末,就一定要用某种形式来表现。至于是什么形式,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是“一张证书”,证明劳动者提供了多少劳动,这张“证书”具体是什么,马克思没有进一步说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分析了杜林用“贵金属”货币、欧文用“劳动卷”来表示的劳动量时,指出货币有使生产共同体解体的作用,但也没有进一步的阐述生产共同体之间的产品以怎样的形式进行交换。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也不会具体说明,这个问题应当由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实践来解决。现代生活中产生的信用卡,已经指明了解决的办法。

  再看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情况。无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实际,都肯定地表明社会主义社会没有消除分工,不仅存在工农业的一般分工,存在各个生产共同体的不同产品生产的特殊分工,而且劳动者的劳动也存在脑力和体力、不同工种的个别分工;无论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也都肯定地表明社会主义社会还会存在不同的公有制,社会还没有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的劳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组织成为一个个的联合体的生产劳动,个人劳动还没有完全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各个生产共同体间,还需要进行产品交换。那末,它们之间的交换会是什么形式呢?是直接的产品交换形式W-W,或者需要什么作中介,类似于如现在商品交换的W-G-W这种的形式?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的历史转变过程,这个转变过程必然有一系列历史阶段性发展的过渡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能够产生出来,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因而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一开始就完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否定,只能是一系列积极的扬弃,不断改革过程。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产品交换,这种交换仍然通行等价交换的原则,马克思已经在按劳分配中阐明了这点。恩格斯只是认为,如果这种交换照旧用货币做媒介,社会的共同生产就可能有分解为一群群私有者生产的危险。现实表明,恩格斯的论断是正确的。但是,社会生产中完全不用任何媒介直接进行产品交换,采取W-W这种直接物物交换形式,根本是不可想象的,劳动者不可能带者自己生产的产品到各地去,寻找需要自己的产品同时以又能给自己提供消费品的交换者。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产品交换,在理论上也难以成立,实际上很难在没有媒介下进行。产品交换还需要W-G-W这种形式。至于这个媒介G是欧文的“劳动卷”,还是马克思讲的“证书”,总之,不管它是什么样子,都应当象货币那样可以凭证换取、领取一切价值相等的产品量,从而使产品可以在广泛的空间和时间里自由交换,而不象W-W那样,受到时间、空间、生产者的限制。至于这种媒介有可能分解共同体危险的问题,当然要防止,如毛泽东讲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既利用它,又防止其分解共同体的作用,所以,社会主义需要继续革命。现在,我们在考察了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不同生产共同体之间的产品交换的必要性,和需要一定形式的媒介之后,无论如何,对于社会主义生产循环公式1需要作进一步的变通,表现为如下公式2

  在引入交换手段G后,公式1转变为公式2。它表示: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Pm,并把他们的劳动力结合成一个共同劳动力A,进行生产劳动P,生产出共同产品W;他们把W转换为等值即代表相同劳动量的G,这个劳动量由两部分劳动构成:生产产品W的A创造的Ga和耗费的Pm转移到产品W中的Gp。Gp在再生产中用于交换劳动量相等生产资料Pm;Ga作了若干必要的扣除xGi之后的Gi,要在共同参加生产产品W的劳动者之间按劳分配,劳动者用分配所得交换第Ⅱ部类的产品即生活资料Wi,供个人作生活消费;必要扣除的xGi中的一部分将交换来生产资料,增加到Pm中以发展社会再生产;另外的部分用于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Wi和xWi一同进入个人和社会的生活消费AP,再生产社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A,和供个人发展和享乐所需要的H,表现为自由人的生产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然后新生产的A与Pm又相结合进入社会再生产。

  这三个公式,我把它们都称为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抽象地表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的全过程,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的不同阶段

  公式2表示的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虽然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按比例有计划的生产和劳动者按劳分配生活资料,但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还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的公有制,商品货币都还存在。按比例有计划的生产和交换二者都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只是方式、形式不同。

  公式1表示社会主义社会经过了相当的发展,在这个阶段上,实现了按比例有计划的生产,从而使W-G-W的支付手段G=0,因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消除了。

  公式Ⅰ表示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发展到它的高级阶段,但还是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上,还需要实行按劳分配

  三个公式表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层次。三个公式也同时表示出,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生产阶段:生产者用他们的劳动力A占有即使用利用社会公有的生产资料Pm,生产共同产品W,表现为(A+Pm)P…W,劳动生产出新的物质财富,并使社会原有积累的劳动以新的形态继续保存。

  第二阶段——分配阶段:生产者对他们生产的产品进行分配,生产中耗费的生产资料转化为新的的生产资料这部分,仍然归社会所有;生产者生产的新的物质财富先要进行一定的必要的扣除,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共同消费基金和社会共同发展基金;扣除之后的产品是生活资,要在生产者之间按劳分配。总的说,把生产的产品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继续为社会共有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一部分作为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给个人作为个人的消费资料。

  第三阶段——消费阶段:产品中的归社会所有的生产资料部分进入再生产消费;生活资料部分则在劳动者之间按劳分配,进入他们的生活消费。

  现在,要特别说明的是:

表现的是工人分配得到生活资料和生活资料进入消费这个过程。经济学还极少研究这个过程。在许多人的观念里,消费是生产之外的事情。马克思阐明了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阐明了生产资料的消费过程同时是物质的生产过程,但是,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时,生活资料的消费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之外,因而没有把生活资料的消费纳入他当时的研究范围。

  生活资料的消费过程同生产资料的消费一样,也是一种生产过程,即人(自然包括劳动力)再生产过程。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还应当认识到,人的需要和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目的。劳动力这个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属于劳动者生产的商品,现在它直接纳入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者生产的,不只是物质财富,同时还直接包括自己的和社会的精神财富,包括人自身。这是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不同。所以,生活资料在消费中,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A,而且为人们创造愈来愈自由的、快乐的精神文化生活H,表现为自由人R的生产公式Ap…R。社会主义经济学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学,它不仅要研究生产、分配和交换,而且还必须研究消费,也就是,不仅要研究财富的生产,物化劳动,要研究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把人自身的生产纳入到社会主义的研究内容,人化劳动

  社会主义生产把消费包括到社会生产过程中,自由人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内容,这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能完成的生产过程,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完成了。Ap…R表现出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特性——为了人的自由发展而进行的自由人的生产。

  总之,资本主义生产是为资本增殖的生产,它的目的是赚钱,因此它本身不能完全消费掉产品,必然是不完全的生产;社会主义是自由人自身的生产,它的目的是为了所有人的全面的自由发展,物质产品生产不仅物质生产自身和发展的需要,更主要的是满足人本身发展的需要,生产者生产的超过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产品,不再表现为剩余产品,而是人和生产的发展所必要的产品,完全为人和生产的发展所消费。生产就成为完全的生产。

  5-2  人本主义生产

  现在,我们运用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来考察分析社会主义生产特性和生产全过程。

  5-2-1   生产资料公有化,消灭雇佣劳动

  A+Pm…P…W是一切社会生产的核。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力,是一切生产的前提。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公式

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表现为G-A和G-Pm,反映资本主义生产特征:每一个资本主义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是别的生产者生产的商品,资本主义生产建立在商品基础上,首先是资本家在市场上用货币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

  生产者购买生产资料,在历史上不同生产方式中都有,但G-A即购买劳动力来进行生产,劳动力成为商品,从而使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普遍形式。这种情况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不在于生产资料Pm是商品,根本的是在于劳动力是商品,在于雇佣劳动生产。

  “G-A一般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38页)购买他人的劳动力即雇佣工人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方式。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阶级关系,他们的互相对立和统一,正是在这种表面上是自由平等的资本和劳动力的买卖关系的G-A形式中所产生、固定的。而G-A之所以能够发生,它的前提,“是因为劳动力实现的条件——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已经作为别人的财产而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相分离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38页)所以,资本家要雇佣劳动力,就必须首先要占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这些资料都和劳动者相分离,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前提基础,社会主义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消灭资本的这个前提基础。

  我们从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可以看到,社会主义革命首先消灭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G-W没有了,一开始就是劳动力A与生产资料Pm直接结合在一起,进入生产过程P中,劳动者直接用自己的劳动力占有、即使用利用社会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生产自己和社会必需的产品。没有G-A,劳动力不是商品,社会主义消灭雇佣劳动制,把资本雇佣劳动生产方式转变为劳动直接支配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也就从根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和前提。

  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首要的根本的区别是:消灭私有制消灭雇佣劳动

  我们知道,劳动和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直接结合,历史上是自由的独立劳动者生产的一般形式;但在自然经济中,劳动者个体分散占有生产资料,制约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也制约了劳动者自由的全面的发展,因而在生产社会化过程中必然被排斥。

  在私有制生产方式中,社会化生产对个体生产者的排斥是以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残酷手段,使劳动者与土地和一切劳动资料相分离,被迫出卖他们的劳动力成为雇佣劳动者。现在的实践告诉我们,即使用法律保障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不被剥夺,但小生产方式的个体劳动,仍然会在社会化发展中被排斥而走向消亡,个体劳动者必然分化为资本所有者和雇佣劳动者。改革开放后,少数农民成为资本家和绝大多数农民成为“农民工”证明这个自然规律。个体劳动者在社会化的生产中要避免成为雇佣劳动者,只有一种生产方式,即直接的社会生产方式,劳动者联合成为生产共同体占有生产资料共同生产产品。

  马克思阐明,社会主义之一定要实行公有制,不是出于公平正义,而是社会化生产资料,不再适合于个人占有,只能由社会占有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苏联和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革比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革困难得多,这是因为除了土地可以一定集中地使用利于共同发展生产,其他农具还不是只能由社会集中使用;没有联合劳动的生产资料做基础,联合劳动就不稳定。

  马克思的理论,首先在俄国、继而在中国得到了一定的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实践证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消灭资本家雇佣劳动生产方式,由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协作生产,是完全可能的,同时证明这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正确道路:经济不发展的俄国和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不仅物质生产获得了历史上没有过的发展高速度,很快地缩短了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而且人民生活也得到根本改善和不断的提高。

  现在,原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国家,都恢复了雇佣劳动制度。证明了恩格斯讲的,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并不是问题的解决,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消除旧的分工,G-A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劳动者就不能实际占有生产资料。

  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俄国和中国,在分配上还是沿袭工资制;且无论苏联或中国,社会化生产的物质基础都不充分,经济比较落后;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在完全委身于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还存在一部分脱离直接生产劳动,专事于社会共同事务的人群,这些人就有可能“一旦掌握政权就牺牲劳动阶级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对群众的剥削。”(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21页)把工资制从形式上的G-A变成事实上的雇佣劳动。

  很长的时间里,这个问题没有被清醒地认识。领导者如斯大林也认为:“现在,在我国制度下,说劳动力是商品,说工人‘被雇佣’,这真是十分荒谬的。好像占有生产资料的工人阶级自己被自己雇佣,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自己一样。”

  但工人阶级雇佣工人这个“十分荒谬的”的事情,是客观存在。首先见之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毛泽东发展了列宁的观点,指出“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

  从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等社会主义导师的观点中,可以领悟到:与马克思阐明的劳动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到实际从属于资本一样,消灭雇佣劳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生产,也需要一个从形式到实际的转变过程,决不就是简单地由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就能立刻实现。恩格斯指出:“生产力的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即生产资料的社会性只能由社会公开地直接地占有,如果生产资料只是由国家和企业的管理者支配,劳动人民不能直接参加管理,不共同决定分配,甚至不能监督管理者,只是按技术的需要结合起来使用生产资料,实际上就没有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这种“共同占有”的形式和他们在资本家管理下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并没有多大区别。在工资制下,就会出现斯大林认为是“十分荒谬的”工人阶级国家雇佣工人的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劳动者共同使用公有生产资料进行协作生产的形式,并没有消除生产资料的资本性。证明了马克思的理论的正确:废除雇佣劳动,是一系列的改革,须要经历几个阶段的不断革命转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的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按劳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全社会协作的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共同体。(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初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6-417页)

  我对社会主义国家实际的思考发现,已有的社会主义革命还没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还只是停留在法权观念上,还没有实际占有;分配方式也只是首先搞了“不劳动不得食”,还不是完全的按劳分配;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几千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状态还没有完全改变,民主还在建设过程中,阶层还存在。这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实际的共同点。但是,仅仅这一点还不一定就能恢复雇佣劳动制,它可以在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就是继续革命”中逐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中的雇佣劳动制恢复,在于主观上我们没有真正懂得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没有坚持继续革命。

  社会主义实践告诉我们,

在实际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只是表现为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表现为劳动者根据生产的需要,按照生产资料的技术要求,集合在一起使用具体的生产资料,这还不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对立问题的根本解决,没有彻底消灭劳动的雇佣性;还是马克思归结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劳动者根据生产的需要,按照生产资料的技术要求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这是资本主义时代已经取得的成就,是生产资料转变为社会所有的社会化生产的一种途径过渡点;无产阶级专政只是无产阶级自己获得解放的政治组织形式。社会主义革命不能停留于此,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国家机器,简单地把生产资料转为国家财产,还必须创建一种新的生产组织,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从形式上到实质上消灭雇佣劳动

  5-2-2   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都是社会化协作生产,根本不同在所有制,由此决定生产方式的不同,产品中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社会分配方式不同。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劳动者联合起来使用社会共有生产资料生产的产品W,它里面不仅凝固了所有参加产品生产的劳动者的劳动,同时还包括着生产产品W所耗费的社会生产资料所包含的社会积累劳动,因此,它不是私人的产品。在生产产品W中所包含的耗费的生产资料,这部分为社会所有,只能由社会进行分配。生产产品W中还耗费了联合生产W的劳动者新增加的劳动,也就是说,W中的另一部分是这个劳动组织中的劳动者的劳动凝结物,在劳动还是作为劳动者的社会权利的社会中,这一部分理当属于这个劳动集体所有,由参加这个劳动集体的全体劳动者来进行分配。

  现在我们所探讨的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在自身基础上发展了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它还存在旧社会的痕迹,在各个不同生产共同体间还需要进行产品交换,还会表现为价值形式。

  简化为W-G-W(Wp+Wa)后,与生产资本的循环公式P…W’—G’—W…P中的W’—G’—W形式上相似,只是,社会主义生产中的W,不包括劳动力,W’也不是资本商品;G只是作为价值尺度,产品交换的媒介和平衡工具,不是追求的财富;特别是它不能购买劳动力,个人不能用它购买生产资料,因而G不能成为私人的资本货币。

  公式中,产品W首先分为Wp和Wa两部分;Wp这部分是是从生产中耗费了的生产资料Pm转移到新产品上来的价值产品,应当用来补偿生产中耗费了的公有生产资料;Wa是劳动者添加劳动创造物,它再分为xWi和Wi两部分,xWi是为保障顺利进行社会劳动而作的必要扣除,这部分与Wp都要由社会统一分配,Wi是生活资料,在生产共同体的各个劳动者间进行分配,作为他们的消费和享受。理论界所说的按劳分配,指的就是这方面的分配。

  社会主义生产中分配阶段包含着交换,因为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2页)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分配与消费之间都需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满足人和生产的不同的消费需要。交换,无论作为产品生产中的劳动交换还是商品的交换,交换都是分配与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之间必须要有的媒介。就生活品消费来说:“分配决定产品归个人的比例(分量);交换决定个人对于分配给自己的一份所要求的产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2页)就是说:分配决定的是分配给各个个人的产品的,交换最终解决个人获得的产品的质——使用价值适合自己的要求。

  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产品的分配,在公式2中,分配以劳动量或价值量G的分配来表示,按生产产品W的A创造的和耗费了的Pm的劳动量,划分为Ga和Gp两部分;然后通过交换,对产品W进行再分配:Gp由生产共同体根据需要交换生产资料Pm进行再生产;Ga要扣除出一部分作为共同基金xGi,另一部分Gi还要在劳动者中进行第二次分配——按劳分配给劳动者,由劳动者按照各自的需要,从社会的总产品中“领取”(马克思用语),“支配或购买”(斯密用语)生活资料Wi。共同基金xGi,由社会按照社会的需要进行分配,用作社会和社会生产的共同保障、消费和发展基金,这些共同基金的分配,具有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性质,分配给需要的地方和需要的个人。

  公式中的G,以及Gp、Ga、Gi、xGi,无论表现为货币形式、劳动卷,还是现在的信用卡,或者只是银行簿记的凭证,无论是什么或叫什么名称,都是表示一定的社会劳动量。它们只是作为计量单位,起分配的中介和平衡的作用。保障产品生产需要的劳动和生产资料合比例,保障产品的质与量同人的需要相应,总的是按劳分配,不是商品买卖。

  市场分配,或者经济学称为的市场调节、市场配置,是私人生产者参与社会生产与消费的方式。个人很难了解整个市场的供求,因而市场分配总是盲目的,只有在某种产品卖不出去或供不应求了,才知道这种产品是生产多了还是生产少了。市场分配总是根据产品价值的实现状况,事后进行的调整。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由于是整个社会来占有生产力,支配生产与消费的是同一主体,因而能够根据社会和社会所有成员的需要和自然规律,“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自觉地“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调控生产与消费。当然,由于人的认识的主观局限性,难免因信息不充分和认识不符合实际而犯错误,可能发生某种生产一时的不合比例问题,但这是认识问题,是可以避免和不难调整的问题。

  社会主义生产能不能由社会有计划分配,不在于原则本身,而在于原则的实现条件,社会有计划分配原则的实现程度,要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社会能在多大程度上预定社会生产。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要作进一步讨论,现在我只是论述这个观点:无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要遵循价值规律,须要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的需要。生产的按劳分配原则是生产的自然规律。社会生产中对生产劳动各要素的分配原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里,一方面价值规律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由市场通过商品交换的竞争自发地调控配置资源,而在工厂生产中,则是严格地按科学技术的自然必然性要求,表现为极为“专制”的按比例有计划生产。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由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不再由各自独立的生产者进行,而是社会生产链的各个环节统一于社会生产共同体,因而整个社会可以自觉地合比例有计划分配劳动、生产资料和产品生产。

  在无产阶级夺取了国家政权之后,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以建立、发展、完善新的社会制度。我认为,直到今天,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建成了社会主义制度,还没有完全把生产资料变为整个社会所有财产。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社会最初的一定阶段上,社会生产不可能完全实行有计划分配,一定的市场调节还是必要的辅助手段。社会主义生产循环公式2表现的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这是还在建立中的、发育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循环公式2中,分配阶段表现为W-G-W形式,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社会分配生产和消费的抽象形式。

  523自由人生产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提出了资本总循环公式。它包含着的资本主义生产的三种特殊循环G—G’、P…P,W…W:

  我提出的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也包含三种特殊循环P…P,W…W,A…A:

  比较可知,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仍然保留P…P,W…W两种特殊循环,表明社会主义和一切社会一样要发展生产增加物质财富,这是一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生产由于消灭了雇佣劳动G—A,剥去了生产的资本外壳,从而使G…G’这个最典型最直接表现资本主义生产特性的特殊循环形式消除了;而同时有一个新的生产A…R(H+A)进入社会生产总循环中,它与G—G’的消除,共同表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特征和实质目的。

  在消除了生产的资本性之后,生产的人性就突出来了,不仅表现为消灭了物支配人的G—A雇佣劳动制,转变为人支配物,最明显的是A的再生产表现为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中的第三种特殊循环:A…R(H+A)。表现社会主义生产不只是一般物质生产,突出的是人的自我生产,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生产

  人的生产是一切社会首要的生产,但是过去都是个人的事,把人的生产作为社会的生产的目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在Ap…R(H+A)中,劳动和产品都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R(H+A)。Ap…R(H+A)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总的归结,主题。从自由人生产着眼,我又把社会主义生产循环公式表示为:

  A(+Pm)…P…Wa…Ap…R(H,A)……………………Ⅱ

  公式清楚地表明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产品是自由人R,R不仅包括人的劳动力,还有人自由活动发展的广阔的时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也就是最终的创造产品,是人的自由发展和快乐生活H。Pm和W(Wa+Wp)都是中间产品,是自由人生产所需的物质条件;(A+Pm)P…Wa,Wa…Ap…R是社会主义生产完成过程中需要进行的两个方面或两个层次的生产,第一层次生产为第二层次生产准备生产资料Wa,第二层次生产完成了自由人生产;同时也完成了整个生产过程,生产的全部物质产品都充分有效地消费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实现了。

  过去的一切生产都包括着两个生产要素即劳动力A和生产资料Pm的再生产。尽管劳动力的生产也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劳动力由劳动者生产,资本家不生产它,从市场上购买,总希望它供大于求,价格尽可能的便利。人的生产服从于资本增殖,劳动者不过是劳动力的生产机器,大多数人的贫困,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需。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同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科学使用,已经不再只是私人的事,而是社会生产的内容、实质、目的;生产不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自由人生产A…R(H+A)作为人的生产区别于为物的生产(A+Pm)…P…W,不同于经济学所说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所谓的第三产业的生产;它不仅包括着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全部物质生产,还包括着现在所谓的第三产业的许多部门,需要有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等关系于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部门,需要有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关系提高人类生态文明部门,需要有信息、文化、艺术、旅游等关系人类交往和快乐生活的部门。这些部门构成第二层次生产即自由人生产Ap。由于劳动者不仅是社会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同时是劳动力的生产者,在劳动者占有了社会生产资料之后,全部社会生产要素,都掌握在劳动者手中,这一切都可以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地生产,分配,消费。

  现在经济学所说的第一产业是农业,第二产业是工业,它们是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是相对于物质生产的第一、二产业而言的、非物质生产的部门和行业,所谓服务业。第三产业的许多部门早已有之,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叫“产业”,只是因为它能使资本增殖,为资本家赚得利润。如果用公式来表示第三产业,就是G—W…P—G’,这里物质耗费产出的是增值了的G’,没有物质产出。有的如金融业直接就是G…G’。要说是生产,这也只是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g的生产,是一种只耗费物质财富而不生产物质财富的“生产”,它增殖资本,而它的资本的这种增值,是第一、二产业生产的剩余价值的扣除。资本主义第三产业的许多部门和许多情况下赤裸裸地表现出资本主义的掠夺性,寄生性。

  我在前面引述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探讨中,强调只有能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由此认为,在资本主义第三产业中许多部门不是生产部门。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资产阶级的生产概念在缩小,只有不仅生产商品,而且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资本家才认为是生产劳动。马克思还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而且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工人。”(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56页)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概念会不会有变化呢?答案是肯定的。现在,人的生产纳入了社会主义生产的范畴,因而第三产业中许多部门,现在是作为社会生产的第二层次生产,它生产的产品是人自身。这是最高层次的物质生产,自由人的生产。因此,在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生产中,生产概念扩大了,不仅文物质生产的物化劳动,是生产劳动,为人的发展的人化劳动,同样是生产劳动。

  现代经济学所说的第三产业的一些部门,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但只是附属于工农业生产,而没有独立成一种生产产业。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把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旅游、信息等,发展成在GDP中占有很大比重的第三产业,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也日益受到社会重视,成为社会重要产业,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是它仍然被限制在资本主义的范畴和生产观念内,作为赚钱的手段,它存在于物质生产之外,并没有增加社会财富;而且对于大多数人,却因为没有钱不能受教育,没有钱不能看病,没有钱不能安居,没有钱不能……。“|第三产业”成为压在他们身上的“大山”,成为他们的一个个沉重生活负担。

  在把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社会生产的实质目的后,生产劳动的概念就扩大了,不仅承担物质生产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物化劳动是生产劳动,现在第三产业中许多部门,到社会主义社会不再是为了资本增殖,而是为了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化劳动也就成为生产劳动。这没有改变生产概念,仍是只有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改变的是资产阶级的生产概念。现在,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为训练孩子的头脑而劳动时,他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如他只“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如资本主义第三产业基于赚钱而对人的服务,不再看作是生产劳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所谓“第三产业”的一些部门的劳动之成为生产劳动,是它能生产出一种产品,这种产品是特殊的“物质”,即自由发展的人。现在,在把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作为社会生产的实质目的后,第三产业中一多部门,就具有了生产人自身的职能而属于生产范畴,这些部门的劳动也就成为生产财富的劳动。“如果所有人都必须劳动,如果过度劳动者和有闲者之间的对立消失了,——而这一点无论如何只能是资本不再存在,产品不再提供占有别人剩余劳动的权利的结果,——如果把资本创造的生产力的发展也考虑在内,那末,社会在6小时内将生产出必要的丰富产品,这6小时生产的将比现在12小时生产的还多,同时所有的人都会有6小时‘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有真正的财富,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时间是发展才能等等的广阔天地。” (马克思:《使用价值理论》(1861-1863)第三册第280-281页)“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2页)“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值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社会的发展,必然使财富内容发生变化。生产方式的改变,也必然会引起生产、生产劳动内容的改变。资本主义生产为钱,能生产钱的劳动都被资本主义视为生产劳动;社会主义生产为人,能使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劳动都视为生产劳动。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用于物质产品的生产的物化劳动将越来越少,而用于人自身发展的人化劳动将越来越多,劳动将主要是人的自由生活的需要,提高人的生活价值。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是剩余价值生产,总是无节制地耗费物质财富,使人成为财富的奴隶,导致人类生存条件的不断恶化。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目的,它特有的和最基本的规律则是:文明改造世界,创造真正的自由的人的生活条件,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是对劳动者劳动的剥夺,同时又是对自然界的剥夺;由于商品价值与生产力成反比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最终将由于剩余价值不能或难于实现而进入垂死阶段。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就在于社会主义生产是以人的自由发展为目的的人本主义生产,以人为本生产的优越性不仅在于普遍的真正的公平、正义和充满人性,不断提高人自身价值,还在于这种生产是包括了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全过程,是完全生产;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与使用价值的生产成正比的规律,与劳动时间的耗费成反比例规律;在于保证人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不断发展,不仅向自然界索取,同时还要给与自然界。因而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是持续的、健康的、科学的。

  资本主义生产被经济学家认为是自由生产,其实,资本主义生产不可能是自由的,它被动地受市场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支配。“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的彼岸。象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斗争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态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耗费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26-927页)

  社会主义全部物质生产(A+Pm)P…W,都从属于自由人生产A…(H,A),使人类生产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必然王国的基础上,建立起人的自由王国。在社会主义生产中,人们将按照自己个性发展的需要,自由自主地运用自己的脑力和体力,不断地发展人类能力。

  资本家对剩余价值贪得无厌,但剩余价值受到有限的劳动力的限制,最终会达到极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法解决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实现这个内在矛盾。人的自由发展则不存在这种矛盾。“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发展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压缩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8-219页)

  53社会经济发展“三阶段”

  中国理论界对社会经济发展自然过程表述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这样三个序列,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相对应43,说这是根据马克思的论述。

  首先,“商品经济”这个术语,不能准确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特性。我们知道,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许多经济学家还引用过马克思关于商品关系“是历史上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的论述,既然是历史上不同形态的社会共有的,就不会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形态。马克思不会把商品关系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标识。再说,如果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那末,今天中国社会主义会改革以市场经济为取向?这种自相矛盾的认识,就混淆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

  理论界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进行商品交换,不存在商品生产,便以“产品经济”来标识社会主义经济。但我们知道,没有一种社会经济不是建立在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因此,刘吉在 “产品经济”的前面,加上一个“社会化的”限制,以“社会化的产品经济”区别于原始社会的、奴隶社会的、封建社会的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品生产。但是,商品就是私人产品,它们通过交换而取得商品这种社会化的产品形式,商品也是社会化的产品。

  把社会经济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指出现在正在由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转变,使我们能够认识现在社会处于什么历史时期,清楚它的由来和发展,这非常必要。但把这三个阶段定性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用“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来界定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会让人不仅不清楚社会主义,连资本主义也搞不清楚了;这种划分模糊了社会经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迷失社会发展方向。

  商品存在于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中,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前提、基础;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最高发展形式。但是,“商品经济”不能表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特性,能够表明资本主义生产特性的,是公式G—W…P…W’—G’,即作为独立价值的资本的自我增殖运动,应当用大家统一概念——资本主义经济,以区别于依赖于土地进行自给自足生产活动的自然经济。

  产品是一切社会存在的共同的基础,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所独有的经济形式。我用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阐明,产品生产不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实质,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名为“产品经济”。社会主义社会全部生产资料都从属于社会,是人的劳动联合成社会劳动者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为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和发展的生产,所以叫社会主义经济很准确。由于“社会主义”现在把许多形容词弄得面目不清,根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发展,称之为“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经济,可以排除歧义。社会主义经济的经济运行主体是整个社会,区别于以资本为经济运行主体的资本主义经济,人本主义经济不仅从经济运行主体,还从从生产目的与资本主义经济区别开:“资本家只是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但既然是这样,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殖了。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49页)这里我们看到,说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是片面的。历史上任何社会都曾经在一定阶段上是发展生产力的。

  我认为,用“自然经济——资本主义经济——人本主义经济”三阶段论,来代替“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阶段论,可以科学表现社会经济发展自然过程序列,借以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反映历史的趋势,时代潮流的动向,人的要求。

  前面我指出,经济学界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又称为第一次产业、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我认为,前者是从分工方面划分,后者是从生产发展层次方面进行划分。无论从分工方面讲,还是从发展层次方面讲,现在的三次产业论都不同于马克思的社会经济三阶段论,但是当“第三次产业”剥除资本属性,不作为谋利的手段,而是为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那么“三次产业论”就有有了新意,反映生产发展的三个层次,与社会经济发展三阶段论相对应。第一次产业对应着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第二次产业对应着资本主义经济;现在在一、二产业基础上,为资本谋求利润的第三次产业中的部分部门转变为单纯满足人的需要,构成人的自由发展新的生产体系,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质特性。

  在过渡性的社会主义社会历史阶段上,三次产业的划分还有一定的意义,但对于要消除分工、消除三大差别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应当逐渐消除这种划分。现在提出“工农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积极的。当然,这在社会主义社会历史阶段上,还只能是发展的方向,不能作为现实存在。

  对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划分,马克思有两种基本方法:“三分法”和“五分法”’。“五分法”’是历史的表述,“三分法”则是“从劳动主体自身发展的状况、从劳动主体和劳动客体关系这两方面展开”的。马克思提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44我们可以结合恩格斯讲的人类社会从“自然条件为基础”到“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发展历史,结合现代经济学提出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划分法,可以对社会发展作这样的表述,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从“自然条件为基础”到“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发展,现在正在进入“以自由人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相应地,人类社会发展可以划分为“自然条件为基础”、“经济条件为基础”和“自由人为基础”三阶段。

  6社会主义生产的商品问题

  商品问题,现在成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要害问题。

  对于恩格斯提出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肯定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一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不符合实际,导致“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搞得不活。

  邓小平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随即,中国共产党放弃计划经济,转而进行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染上市场经济色彩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就不再有人去搞清楚了。

  提出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种说明毫无用处,因为其中没有历史的要素。”(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09页)实事求是地研读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存在问题,应客观地历史地实际考察研究。

  6-1  为什么需要一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恩格斯不仅认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彼消除”,而且还论断:“如果生产商品的社会把商品本身所固有的价值形式进一步发展为货币形式,那末还隐藏在价值中的各种萌芽就显露出来了。最先和最重要的结果是商品形式的普遍化。甚至以前直接为自己消费而生产出来的物品,也被货币强加上商品的形式而卷入交换之中。于是商品形式和货币就侵入那些为生产而直接结合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经济生活中,它们逐一破坏这个社会组织的各种纽带,而把它分解为一群群私有生产者。”(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3、349-350页)历史经验证明了恩格斯的论断。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经市场经济改革后,劳动力重新成为商品,私有生产越来越普遍化,国有企业也在市场中进行你死我活的竞争。那末,马克思主义是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就能立刻消除了商品生产,不存在商品交换呢?理论界认为马克思主义讲社会主义社会要消除商品,符合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实际呢?我想,我们应当首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马克思提出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需要有一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这个“过渡”的意思是什么?

  马克思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21页)列宁说:“过渡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制度内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谁都承认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承认这一点的人都考虑到:俄国现有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成分究竟是怎样的。问题的全部关键就在这里。”(列宁:《关于俄国现时的经济》,《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05页)

  是的,问题的全部关键就在这里。许多人都知道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但是很少有人认真考虑过“过渡”是什么意思,不少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可以立即消除商品。

  很多人仅仅注意恩格斯讲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这个重要论断,却没有注意到恩格斯稍后在《反杜林论》论述“生产”的这一章中,批判“杜林先生的下述的幼稚观念:无需从根本上变革旧的生产方式,首先是无需废除旧的分工,社会就可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且不说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很快就完成了变革旧的生产方式,单就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着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从而也就长期存在工农、城乡、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这点,我们有根据认为,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从而商品生产就消除的社会,应当是消除了“三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如果以为在存在不同的公有制,存在许多不同的生产共同体,存在生产分工的社会主义社会,恩格斯会认为商品生产就消除了,那是不了解恩格斯说的是什么,有意无意地让恩格斯自相矛盾,陷入自己所批判的杜林的幼稚观念,根本不懂得历史唯物主义。

  斯大林也指出,那些用恩格斯的这段话来证明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市场的观点是“大错特错了。”斯大林指出:“在‘反杜林论’的另一个地方,恩格斯讲到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讲到占有生产资料的全部总和’。这就是说,恩格斯在他自己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斯大林说:“由此可见,恩格斯所指的是这样一些国家,在那里,不仅在工业中,而且也在农业中,资本主义和生产集中都充分发达,以致可以剥夺全国的一切生产资料,并把它们转归全民所有。因而,恩格斯认为,在这样的国家中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这当然是正确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单行本第7-8页)斯大林对恩格斯论述有分析,并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斯大林认为“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是正确的;认为商品生产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也有一定道理,但是,他说商品生产“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则不符合历史事实。资本主义就是从商品生产中发展出来的。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许多不同生产共同体,它们之间需要交换产品;马克思还特地指出,按劳分配通行的是商品通行的同一原则。按劳分配仍然是在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框框里,“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应当懂得:任何一个新社会,都需要用或长或短的时期来消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商品生产就是资本主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社会主义革命需要花功夫来消除这些旧事物,创造共产主义社会需要的经济和文化条件。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不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中间需要一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毛泽东关于商品问题有许多论述。他在晚年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限制”二字讲的非常好,非常要紧,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如果认为社会主义能立即消除商品生产那是脱离实际的左倾幼稚病,将使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在许多方面很难运行;但如果不加限制,任性发展,又必然象恩格斯所论断的,将使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解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很明确,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相当长的时期里,分工还不可避免,产品交换是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因此商品形式要有限制地利用一段时期,逐步地消除。这是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

  现实存在过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实际上存在商品。作为革命的社会主义理论,需要探讨的问题,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存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而是要考察商品生产怎样地存在,如何地消除。显然,要进入到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就必须消除商品。这是必定的,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我们要历史唯物主义地认识商品存在,了解它的发生发展,辩证地探索商品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存在形式和必然“被消除”的前提和过程,从而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认识。

  从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从私有制社会到公有制社会的历史转变,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历史转变,是人从动物界的生存条件进入到真正的自由人生存条件的历史转变,这是一个时间相当长的革命转变。理论界曾经探讨过,社会主义看作“过渡时期”还是作为一个“社会阶段”好,现在一般称作“社会主义社会”。我认为,由于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很长,把它称为“社会主义社会”也无不可;只是要记住: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稳定的社会制度,它是处在不断变革的历史阶段上的一个过渡性社会。从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看,这个认识非常重要

  6-2  关于“新经济政策”

  不少经济学家在论证经济体制改革,论证商品经济胜于计划经济时,并说列宁实行“新经济政策”证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行不通,说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市场经济。有经济学家写道:“大家知道,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曾经预言,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存在商品和货币关系的社会,……列宁曾按马、恩的预言来建设社会主义,企图取消商品和货币,……但是,上述理论和做法使苏联经济陷入困境。实践要求纠正理论上的错误和扭转经济的实物化进程。列宁1927年秋说:‘我们原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指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的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联共(布)和列宁接着转而采取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并且‘把商品交换提到首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国有企业也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原则’,集中管理的行政手段为机动灵活的经济手段所代替。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社会主义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中占领一个又一个阵地。”(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讲话》第35—36页,经济管理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些理论家也有这样的观点。

  这是不对的。

  我们看到,列宁讲的很明确:实行新经济政策是联共(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主动退却。执行的时间也很短暂1921年4月提出,1922年3月结束。一个国家在非常时期实行不到一年便结束的政策,怎么能看作历史上一种社会“经济模式”,怎么能够用来否定马克思从人类历史发展中归结出来的社会主义理论!

  我们知道,关于新经济政策,列宁当时写了不少文章讲了不少话。但是,理论家却只引了很少几句,就上面引的这几句,也还没有引全。

  理论家所引的这段话,来自列宁的《十月革命四周年》,原文是:“我们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动,我们首先激发了人们的普遍政治热情,然后又激发了他们的军事热情,我们曾打算用这种热情直接实现与一般政治任务以及军事任务同样伟大的经济任务,我们原来打算(或许更确切些说,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我们看到,列宁是说,他们是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动,没有充分根据假定用这种热情直接实现共产主义经济任务。理论家隐藏列宁的这些话,说是“列宁曾按马、恩的预言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完全不符合事实。

  理论界应该清楚,“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是一种政策;列宁打算国家法令解决面临的紧迫的经济任务,决不是否定马克思阐明的科学社会主义。

  列宁的这句话:“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是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理论和实践经验!这里,列宁告诉我们,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不仅需要有一个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而且,根据俄国的经验,列宁认为还需要一个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阶段,在俄国这样经济落后的国家,这,还要做多年的准备工作。列宁在俄国革命实践中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这一发展,在中国所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得到证明。可以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一般规律来认识。

  还应当知道,苏联当时为什么要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因为俄国和苏联到1921年已连续经历了四年帝国主义战争和三年反武装干涉战争。列宁在1921年4月21日发表的《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阐明了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和条件。列宁清楚地说明了是什么使苏联处于困境:是“1918年至1920年的国内战争,特别加剧了国内经济的破坏,阻碍了国内生产力的恢复,其中受害最厉害的就是无产阶级。加之,1920年的歉收,饲料缺乏,牲畜死亡,这就更厉害地阻碍了运输业和工业的恢复……”(列宁:《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15页)“战时共产主义”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政策。可以说,在战争期间,是一切阶级都采取过的和必须采取的政策法令,而不是某些理论家说的,“按马、恩的预言来建设社会主义”。 马、恩也绝没有这样的“预言”。

  理论家应当看看列宁对“战时共产主义”批判的批判:“我们取得了胜利(尽管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都给我国的剥削者撑腰)这一事实不仅表明,工人和农民在谋求自身解放的斗争中能创造出什么样的英勇奇迹。这一事实也表明,当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考茨基之流说我们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是一种过错时,他们实际上起了资产阶级走狗的作用。应当说‘战时共产主义’是一种功劳。”(同上书第517页)

  列宁提出一个社会主义革命家必须考虑的问题:当无产阶级不能从社会主义工厂生产出农民所需要全部产品的情况下,一个政党应该“怎么办呢?”列宁分析说:“或者是试图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在有千百万小生产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一个政党要是试行这样的政策,那就是愚蠢,就是自杀。”列宁指出:“有些共产党人正陷入这样的政策,而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犯了错误。我们要努力纠正这些错误。一定要纠正这些错误,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列宁提出“或者(这是最后一种行得通的和唯一合理的政策)不去试图禁止或堵塞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努力把这一发展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列宁:《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18-519页)某些理论家把新经济政策说成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纠正,并以此证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有问题,却完全不提列宁指出的,新经济政策是将小生产的资本主义自发发展,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理论界在谈论新经济政策时,在谈论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时,没有注意到列宁在《论粮食税》中提出的这个问题:“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能不能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联合和并存呢?”列宁指出:“人们大错特错的地方就是,他们只以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对照或比较,而在现时政治经济情况下,也应该以国家资本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生产相比较。” 列宁说:“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或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出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去,靠什么条件来做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列宁:《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19-520页)列宁的这个指示,正是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考虑的问题,应当实事求是理解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

  列宁反复指出,新经济政策是在“经济遭到破坏的小农国家里”,“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对待小资产阶级群众的政策”,就是“在千百万小农旁边,没有电线密布大机器工业”的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国家大资本主义”的方法,使“占优势的”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受到“全民的计算和监督”。是“采取‘改良主义的’、逐渐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法……所谓改良主义式的办法,就是不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资本主义,而是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审慎地逐渐掌握它们,或者说,只是随着它们活跃程度能够使它们受到国家的调节。”(列宁:《论黄金在目前和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74-575页)

  列宁说:“新经济政策并不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然而却根本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因为新经济政策容许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同力图复活的资本主义,在通过市场来满足千百万农民需要的基础上实行经济竞赛。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改变,是由于目前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之下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全部政策上,正在实行特殊的过渡办法,在许多方面采取和以前不同的方式,用所谓‘新的迂回方法’来夺取一些阵地,实行退却,以便更有准备地再转入对资本主义的进攻。比如说,现在不但容许而且还在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而另一方面,已经社会化的国营企业也在改用所谓经济核算,即商业原则,这在我们文化普遍落后和疲惫不堪的情况下,必然会在群众的意识中造成企业行政和该企业个人的对立。”(列宁:《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82页)我们在讨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时,在今天实际进行的市场经济改革时,须要认真读列宁这段论述,明白这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之下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一种“特殊的过渡办法”,特别要注意列宁的这个指示: 商业原则“必然会在群众的意识中造成企业行政和该企业个人的对立。”

  列宁说的非常明白:“我们已经退到国家资本主义了。但我们的退却是有限度的。现在我们正退向国家调节商业。但我们的退却是有限度的。现在已经有些迹象可以使人看到退却的终点了,可以使人看到我们停止退却的时间已不太远了。”(列宁:《论黄金在目前和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81页)

  读了这些,还能说新经济政策是列宁纠正马克思主义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错误吗?

  请看列宁对新经济政策的最后评价。

  列宁说:“我们试图建立的新经济并没有同农民经济结合起来。现在是否结合了呢?还没有。我们只是刚刚接近这种结合。新经济政策的全部意义(人们还常常在我们的报刊上到处寻找这个意义,但是找得不对头)就在于而且仅仅在于:要找到我们用很大的力量才能建立起来的那种新经济同农民经济的结合。我们的功绩就在这里,否则,我们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人革命家了。”

  列宁指出:“我们不顾一切旧的东西,完全按照新的方式开始建设新经济。如果我们不开始建设新经济,那我们在头几个月或头几年就被打垮了。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硬要坚持:我们既然十分勇敢地开始了新经济的建设,就非这样干下去不可。这有根据没有呢?这没有一点根据。”(列宁:《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18页)理论家所说的新经济政策是纠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错误,列宁说:“这没有一点根据。”

  列宁说,“按照所有经济著作解释,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某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是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和方法。列宁说,现在“‘国家’指的就是我们,就是无产阶级,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所以,列宁说“新经济政策并不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那末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列宁说:“过去一年来,国家掌握在我们手中,但是在新经济政策方面,它是否按照我们的意志行动了呢?没有。我们不愿意承认它没有按照我们的意志来行动。它是怎样行动的呢?就象一辆不听使唤的汽车,虽然有人坐在里面驾驶,可是汽车不是开往驾驶者要它去的地方,而是开往别人要它去的地方,……总之,汽车不完全按照甚至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想象的那样行驶。这就是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要记住的主要之点。”不久,列宁就提出:“我们退却已经一年了。现在我们应当代表党来说:已经够了!退却所要达到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时期就要结束,或者说已经结束。现在我们提出另一个目标,就是重新配置力量。”(列宁:《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27-629页)

  列宁的论述说得如此明白,无需再多做解释。现在可以肯定地说,理论界一些人不管新经济政策提出者和领导实践者关于新经济政策所讲的话,不谈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环境条件,它的内容实质和实行结果;不提实行新经济政策是苏联在当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退到国家资本主义暂时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就停止了;把特殊时期“同农民经济的结合”的新经济政策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把退却说成是前进,把国家资本主义说成是社会主义,臆想地制造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

  实际情况是列宁说的,新经济政策就象一辆不听乘车者使唤的汽车,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不会完全按照甚至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想象的那样行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遇到这个问题。这是我们要从新经济政策和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记住的主要的东西。是今天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俄国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环境非常复杂,存在着许多偶然的因素,不可能象抽象的社会主义理论那样典型、纯粹、理想,因而实践过程曲折。列宁告诉我们,实行新经济政策,是因为“在俄国目前占优势的正是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从这种资本主义无论走向国家大资本主义或者走向社会主义,都是经过同一条道路,都是经过同一个中间站,即所谓‘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计算和监督’。”决不能“只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抽象地对立起来,而未注意研究我国目前这一过渡的一些具体形式和阶段。”列宁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社会主义的导师们之所以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要有一整个过渡时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强调新社会诞生时那种‘长久的阵痛’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并且这新社会仍然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只有经过一些想建立某种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的尚不完善的具体尝试,这种抽象的东西才会在实际生活中体现出来。”(列宁:《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列宁选集》第四卷第509-510页)列宁的这些论述,不仅使我们正确理解“新经济政策”,而且回答了邓小平提出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应当作为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行动的指南。

  “新经济”是一种政策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一种特殊实践,如列宁说,是社会主义革命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的一种暂时的退却和策略。列宁实行新经济政策,根本不存在什么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错了,要纠正马、恩的理论错误,而是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过渡理论,根据苏联当时的实际情况,把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引导的国家资本主义,使它处于无产阶级国家的监督和控制之下,以保证不久将其转变为社会主义。这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是实事求是的典范,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而那种想用新经济政策证明过去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人,引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从理论上讲,是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既不懂得社会主义理论,也不知道如何把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变为具体实践。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叙述过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指出人类思维过程经历了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关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考察中,对社会主义做了主要的原则的规定,而往后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革命家,多数陷入了唯心主义幻觉,只有列宁和毛泽东,才把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抽象的原则的规定,与社会主义革命实际相结合,探索其具体再现的途径。

  6-3  商品的发生发展

  商品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一直就是这样子。《资本论》第一卷论述了商品交换的几种形式,W-W,W-G-W,G-W-G’,反映了商品的发生发展史。商品象一切经济形式一样属于历史范畴,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变化,最终也必然要消灭。

  W-W,W-G-W,G-W-G’这一系列相继出现的交换形式,价值形式,表现了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转化为货币,最后转化为资本的历史发展进程;并按这种或那种商品交换形式的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现出社会生产发展史上的极不相同的阶段。马克思从商品价值形式的产生和演变过程中,揭示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今天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存在问题,也应当学习马克思那样做历史的考察。如果不从商品本身的发生发展过程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存在和消亡问题,不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方式作为自然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来进行考察,讲什么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商品,就会成为唯心主义的无稽之谈。

  简单的直接的物物交换W-W,作为商品交换,现在很少见了,它最初在历史上发生的时候,也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W-W这种交换形式之所以能够发生,只能在双方的物都是对方所需要的物的情况下。这是直接的使用价值的交换,不是商品买卖,但在这种偶然的个别的物物交换中表现出了商品关系的萌芽。在W-W的交换形式中,人们首先注意这个物是不是他需要的,继而会考虑交换物的量的关系,考虑这个交换是否划算,值不值得。这个值不值得的根据,就是交换物所耗费的劳动量是否与自己生产该交换物耗费的劳动量相当或者少一些,隐藏在产品内的价值就自然地在它们交换中表现出来了。

  生产任何产品都需要劳动,任何劳动都要耗费时间,但劳动时间并不一定表现为价值形式。当产品作为自己的消费品时,产品直接被消费掉了,它内在的价值无需表现;只有产品与产品交换时,产品内在的价值才以进行交换的产品量的比例,以相对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W-W在完成从产品到商品的形态转变时,产品生产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劳动的质和量,也就表现为商品的二重性——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在W-W中,交换者首先看中它的是使用价值;交换物必须要对交换对方有使用价值,发生这种情况的机遇不多。但是,物的交换一旦出现,在不断地反复进行中,推动人类社会发生了两个历史性的变化。

  第一个历史变化是,“为使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物的所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然而这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的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不管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是家长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还是印加国,等等。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05-106页)商品交换导致共同体的瓦解,把生产共同体分解成一个个私有生产者。商品交换实质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两个私人所有者的社会关系。

  第二个历史变化是,“使用物可能成为交换价值的第一步,就是它作为非使用物而存在,作为超过它的所有者的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量而存在。……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的需要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物质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这种形式就只是固定在某种特定种类的商品上,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06页)某种商品固定地表现交换价值形态,商品价值取得了外在的独立的货币形式,表现为价格,从而也就充当了一切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总和,可以和一切商品进行交换。使一切商品都可以通过货币作媒介而能够交换,使商品生产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生产方式。当然。这需要社会生产相当的发展,需要商品交换方式的社会发展。

  W-W这种商品交换形式只能发生在两个人都需要对方的产品的情况下,如果产品生产者找不到自己的产品的需要者,W-W就不能实现。因此,这种直接的物物交换形式限制了产品普遍成为商品,不可能形成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普遍生产。在出现了可以同一切商品进行交换的商品货币时,事情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切产品都可以先与这个货币商品交换,然后再用货币商品去交换自己的需要品,直接的简单商品交换形式W-W,转变为W-G和G-W,即卖与买两种行为,或曰两个阶段,总过程表现为W-G-W,从而打破了个人特殊需要的限制,成为自由的交换。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只生产一种产品,就可以通过交换而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而一个人专门生产某种产品,必然会由于劳动的熟练和资源的优势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较多的产品。商品生产产生于生产的分工和货币的出现,不管这种分工是因为自然资源的条件;还是人身的条件;而商品生产的发展,又极大地促进人的社会生产的分工。

  W-W是两个人之间的直接的交换,因而他们的交换只能同时进行,转瞬即逝;在W-W通过与货币发生关系,表现为W-G和G-W两个阶段,发展成以货币作为中介的W-G-W形式,物与物的交换表现为卖与买,在时间上可以分开,从而在空间上也可以分开,形式上表现为物物交换的中断,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分开、中断,而结果却是商品交换不仅突破了个人需要的限制,同时也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在广阔的地区进行,扩展了人的社会交往,为生产的社会化创造了条件。

  在买卖之后,商品W最终都是作为使用价值被购买者消费了,退出交换领域,而货币G作为交换手段总是不断地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停留在流通领域里,继续作为交换手段,担负着使商品流通的职能。由于商品交换通过买卖形成商品流通。货币表现为一般财富。从而产生了储藏货币者,产生了专职于进行商品流通W-G-W中介的以获得更多的货币的商人,和经营货币的高利贷者

  直到现在,我们考察的交换是物的交换,无论是产品的直接交换W-W,还是商品买卖形式W-G-W,都是以W为起点和终点,归根结底还是使用价值的交换,尽管它们需要转换为独立的价值表现形式的货币,而货币对于物的所有制和需要者,不过是进行交换的媒介,不是交换的目的物。我们看到,商品交换过程总是以卖出产品开始,买进需要品结束;随后,商品就退出商品交换领域,作为消费品被消费掉。过程虽然表现为W-G和G-W这样的价值形态的变化,但是总的来说,归根结底还是W-W,是以消费为目的的产品交换形式。

  在货币作为一般财富产生了储藏职能,在商人介入商品买卖之后,事情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商人不生产产品,只进行商品买卖。商人在商品交换中,总是首先以手中持有的货币买进商品,随后再卖出去换回货币。在商品买卖中,商人是以不断地付出货币为起点,收回货币为终点,表现为G-W和W-G,因而和商品生产者的商品交换形式W-G-W相反,商人进行商品流通形式G-W-G,变成了货币流通。货币流通产生于商品流通中,并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而发展;但是,货币流通G-W-G一旦产生,它就按自己的特性发展,改变了商品交换的性质,对商品生产发生重大革命,最终根本改变了商品生产的社会性质和方式。

  在W-G-W的商品流通形式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还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是为了消费而生产和交换;货币G只是起着中介的作用,不是商品交换的目的物。而在货币流通中,货币不是作为中介;G-W-G所表示的,是货币所有者付出货币买进商品,又重新卖出商品收回货币,现在作为中介的是商品W,他付出的货币和得到的货币并没有质的区别。货币所有者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思指出:货币通过流通后发生了量的变化,重新收回的货币量大于原先付出的货币量,表明商人参与商品流通,不仅是为了获得消费品,主要是做赚钱的买卖。所以货币流通的实际形式是G-W-G’,G’=(G+g),货币自行增殖的运动,G在商品买卖中增殖出了一个利润g。商品和货币都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资本从这里历史地产生了。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货币是这一过程的最后产物。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67页)货币在G-W-G’中,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在商品交换中表现为价值运动,成为保存自己又不断增殖的资本。

  G-W-G’是资本最初的表现形式,它最初存在于商品流通领域中,在商品流通或货币流通中还没有使商品生产成为普遍的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社会的生产方式;占人口多数的农民还是进行自给自足的生产。商品生产要发展为普遍社会生产形式,需要使劳动者的劳动与生产资料分离,不再自行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而靠商品交换来获得,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能够用于交换的商品,只有他们的劳动力。当劳动力普遍成为商品时,商品生产就成为社会普遍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商品生产。

  W-W,W-G-W,G-W-G’相继出现过程,它不仅表现了商品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且反映和促使社会形态的变化。

  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社会内部产生了分工,私有制产生了,产品成为交换物即商品有了可能和必要。商品,商品交换一开始还是偶然的、个别的现象,但孕育着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因素,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渗入了一种为交换而进行的社会化生产;在等级制度中,出现了一种商品所有者平等的关系。产品成为商品,这种和自然经济、社会制度相对立的因素,是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它在依附于土地的自然经济的“普照之光的笼罩下”,没有人感到社会有什么变化,没有人感到商品交换有任何不适,恰恰相反,它有利于劳动交换,互通有无,丰富生活,繁荣城市,没有一个人感到商品正在破坏着他们现在生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社会基础。

  市场的扩大,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者大量出现,商品生产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生产。商品生产的普遍化要求劳动自由,需要广阔的可以自由进行交换的市场,要求平等的公平交易的人与人关系,需要解放劳动力,不再依附于土地,受人身依附和地域的束缚,而封建社会的地方壁垒、等级制度越来越严重地束缚了它的发展,两者的矛盾激化为公开的斗争。商品生产者取得了斗争的胜利,摧毁了封建制度,建立起自由竞争、自由迁徙、商品所有者平等的国家,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也就发展到了它的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资本主义促进了商品生产以空前的速度发展,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冲突也就迅速地发展起来。自然经济为市场经济所取代,G-W-G’成为社会特征的商品交换形式,它不仅表现不同所有者间的关系,而且包含着特殊的阶级关系,在自由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关系中,掩盖着资本对劳动的强制和剥削关系。这方面马克思已经阐明了,我们已经探讨了,就不再多说。

  W-G-W的商品生产和G-W-G’资本主义生产不同。在W-G-W的商品生产中,生产者用来出售的商品是满足了自己需要之外的多余产品,卖不卖得出去影响不大,不存在什么危机,如果说有什么危机的话,那就是天灾人祸,社会动荡。在商品流通中,“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形式。这些形式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但仅仅是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发展为现实,必须有整整一系列关系,从简单的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这些关系还根本不存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33页)在G-W-G’中,商品W的生产者是各自独立的产业资本家,什么赚钱,资本家就争着生产什么。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资本主义生产与社会需要的对立,这样就必然产生商品生产的不稳定,或者是供不应求,物价飞涨,或者是供大于求,市场萧条。市场经济中,资本商品生产总是通过这种供需矛盾或是繁荣或是萧条地进行着。资本家生产的商品一旦换不回货币购买原材料和劳动力,就要造成工厂生产停顿,他的生产资料不可能再作为资本发挥作用,其价值化为乌有,资本家破产的情况经常地发生着,总是一些资本家发财和另一些资本家破产相伴。严重的情况下,就造成整个社会的危机。对于这种调节方式,恩格斯说“这是从自然界加倍疯狂地搬到社会中的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动物的自然状态竟表现为人类发展的顶点。”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3页)资产阶级经济学称为“丛林法则”。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资本商品不是单纯的产品或一般商品W,而是W’:“W’决不能作为单纯的W,作为资本价值的单纯商品形式来开始循环。作为商品资本,它总是一个二重物。从使用价值的观点看,它是P执行职能的产物,……从价值的观点看,它是资本价值P加上P执行职能时产生的剩余价值m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03页)资本主义生产是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这和以维持生产者的生存为目的的生产,以及商品生产,是很不相同的,这样一种由剩余价值的生产所决定的用商品代替商品,和本来的产品交换(只是以货币为媒介)完全不同。可是,经济学家们竟以此证明生产过剩是没有可能的。”资本主义商品“这种出售同需求的实际状况绝对无关。同它有关的,只是支付的需求,只是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的绝对必要。于是危机爆发了。它不是表现在消费需求,即个人消费需求的直接缩减上,而是表现在资本对资本的交换,即资本再生产过程的缩减上。”(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87-89页)

  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中总是不可避免,每日每时都在发生,整个社会的生产危机也周期地发生。这是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的必然表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资本利润率的不断降低和越来越多的货币资本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同样是必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的、无法解决的资本积累趋势。

  剩余劳动是利润的源泉,而利润需要在市场中完成交换来实现。这里就产生了一个不可克服的矛盾。资本家为了赚取最大的利润,必须尽可能地压低工人的工资,而降低工人的工资也就是降低工人的购买力,缩小市场需要,制约了利润的实现。“在全世界追逐新消费者的大工业,却在国内把群众的消费限制到需要忍饥挨饿这样一个最低水平,从而破坏了自己的国内生产。”“我们已经看到,现代机器的已经达到最高程度的改进的可能性,怎样由于社会中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而变成一种迫使各个工业资本家不断改进自己的机器、不断提高机器的生产能力的强制性法令。对资本家来说,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的单纯的实际可能性也变成了同样的强制性法令。大工业的巨大扩张力——气体的膨胀力和它相比简直是儿戏——现在在我们目前表现为不顾任何阻力的、在质量和数量上进行扩张的需要。这种阻力是由于大工业产品的消费、销路和市场形成的。但是,市场向广度和深度方面扩张的能力首先是受完全不同的、力量弱得多的规律支配的。市场的扩张赶不上生产的扩张。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而且,因为它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炸毁以前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所以它就成为周期性的了。”(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5页)

  现在,“工厂内部的生产的社会组织,已经发展到同存在于自己之旁并凌驾于自己之上的社会中的生产无政府状态不能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机构在它自己创造的生产力的压力下失灵了。它已经不能把这大批生产资料全部变成资本;生产资料闲置起来,因此,产业后备军也不得不闲置起来。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待雇的工人——生产和一般财富的一切因素,都显得过剩。但是,这种‘过剩成了贫困和匮乏的源泉’(傅立叶),因为正是这种过剩阻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变为资本。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要不先变为资本,变为剥削人的劳动力的工具,就不能发挥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具有资本属性的必然性,象幽灵一样站在这些资料和工人之间。唯独这个必然性阻碍着生产的物的杠杆和人的杠杆的结合;唯独它妨碍生产资料发挥作用,妨碍工人劳动和生活。因此,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暴露出自己无能驾驭这种生产力。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力本身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这种矛盾,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33、349-350页)

  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国际市场瓜分完了,又常常重新瓜分,一些资本家打败另一些资本家的斗争发展为国家间的战争。一些国家胜利了,一些国家被打败了,这也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反而激化了矛盾。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是垂死的资本主义,提出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世界的薄弱环节取得突破性的斗争胜利的可能性。实践证明列宁主义是真理,第一次世界大战打出一个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出了一个社会主义阵营。

  资产阶级尽力寻求出路。于是,“第三产业”、“知识经济”、“虚拟经济”产生了,“第三产业”虽然吸收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缓解了社会矛盾,但是,它和“知识经济”等“虚拟经济”一样,都是在剥夺“实体经济”的利润;超前消费的负债经济是“子吃卯粮”,透支未来的市场购买力。这些都不是矛盾和危机的解决,只是积累更大的危机,把矛盾不断推向顶点。这些都是经济学家熟悉的。可能正是因为熟悉,就不再用心去研究,他们“可以对它们进行争论,但是,它们决不可能通过科学或诉诸事实加以解决。”(萨缪尔森、诺德豪斯合著:《经济学》第10页)

  科学社会主义者探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不能谈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商品,提出用市场经济改革搞活社会主义经济,而是应当考察研究商品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它的内部联系发现它的规律性;仅凭现象和想象,从主观愿望出发,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不会有科学发展观。

  6-4  商品生产发展到顶点之后

  从W-W,W-G-W,到G-W-G’,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又将如何演变?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必须研究的问题。

  马克思在阐明货币是一般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的同时,指出商品的价值与它们用货币表现的价值即价格的不一致,而且由于商品和货币成为资本,必然地不一致,在商品生产发展到它的最高阶段,即资本主义生产阶段时,商品交换等价原则与实践也产生了不一致。资本的实质是增殖货币,资产阶级进行商品生产,只是为了赚钱而不得不做的事情。商品生产并没有真正作为资产阶级的观念存在。货币增殖,利润,在资本家的观念中,在他们的实践中,才是首要的决定性的唯一的对象性。资本要求平均获得利润的要求,使得价值构成不同的商品不能按商品的生产价值交换,等价交换的原则和实践相矛盾。

  用心观察和思考,还会发现,在今天所谓的“后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在资产阶级的观念中,而且在资本流通领域中,在许多资本家的资本增殖运动中,也在消失着。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内在矛盾,市场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商品生产的利润率越来越低,商品生产不仅在观念上,愈来愈不是今天的资本家所关注的事情,而且,越来越多的资本家根本就不再进行商品生产,不干商品生产这种事情了。由于资本越来越多的游离于商品生产之外,W在越来越多的资本增殖运动中消失了,资本流通直接取得资本的完成形式G-G’,资本自行增殖。拥有货币的资本家越来越多的不再做产业资本家进行商品生产,而是作为金融家,直接食利者,在金融证券市场上进行投机欺诈活动。资产阶级愈来愈多的不是物质财富生产者,日益完全成为社会经济的寄生虫,所以列宁说,资本主义腐朽了,已经进入垂死阶段。

  尽管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和利润的源泉,但在资本主义发展到最高阶段,商品生产就开始衰落。“世界一体化”了,在国际分工中,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头脑国家”,控制着产品的知识产权和营销,而让不发展的国家做“四肢国家”从事于商品的生产。今天全世界市场上充满“中国制造”的商品,中国是典型的“四肢国家”,被称为“世界工厂”,或者叫做“国际打工仔”。今天的美国极力发展虚拟经济,是典型的“头脑国家”,凭着知识垄断美元霸权,剥削着全世界。所谓“国际分工”,实质就是国际的阶级划分。“输出资本的国家已经把世界分割完了。但是,金融资本又引起了直接的分割世界。”资本主义金融帝国对世界的剥夺,直接采取G-G’形式。

  G-W-G’这种通过输出商品、资本输出剥夺殖民地、统治世界的帝国主义,已经让位于以G-G’金融资本剥夺形式的帝国主义。在全世界每天进行的交易中,其中只有2%与物质生产、交换有关,98%变成了金融自身的活动,(38)商品流通日益为资本流通所排挤。

  后资本主义时代,在资本流通中,商品已经不单纯是商品,传统的W-G-W商品流通形式也在发生变革。商品流通W-G-W打破了直接的商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使得商品能自由地普遍地流通起来;但是,正如任何事物总有它的反面一样,货币在促进商品流通的同时,也隔断了商品与商品的直接交换,使商品内在的二重性转化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外部对立,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相分离,使商品交换潜在的危机的可能性,成为现实的可能。今天,中国的出口商品不能换回需要的商品,每年都有千亿美元以上的资本成为外汇储藏起来,不能转换为生产资本,现在是国际第二大债权国。资本的循环过程中断了,不能形成新的生产力,资本货币的使用价值降低了,丧失了。再看美国,它可以不用生产商品,而用不断印制美元来购买商品,成了国际最大的负债国。美国人民也靠透支信用卡透支消费力,最后结果自然是:整个国家发生危机;美国经济衰落的过程已经开始了。

  在W-G-W商品流通中,一切商品只有首先转化为货币,才能与一切商品相交换,于是事情又有另一面: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在促进商品流通的同时,经常地成为阻塞流通的障碍,没有货币就买不到或卖不出商品,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同时也成了流通障碍,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危机和货币危机。

  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货币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他们既不能用于消费,又没有可投资的产业,绝大部分投放到金融市场上进行投机。另一方面,绝大多数有需求的人没有货币,没有货币支付力就不能成为实际的需求,没有货币支持的产业资本家不能进行商品生产,货币危机引发了一次次破坏性的经济危机。

  实践总是要为自己开辟道路。为克服流通障碍而发展货币的职能。货币已经从一般商品,作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发展产生了支付手段的职能,商品买卖关系愈来愈多地表现为债务债权关系。(45)现在,商品买卖可以不用付现钱,不用货币做媒介,商品流通仍然能够进行,而且更容易进行,更快当地进行。我把这种商品流通的形式表示为公式W…G…W

  商品流通W…G…W不同于W-G-W,它既不是物与物的直接交换,也不是物与货币直接交换,它完全不用货币做商品交换的中介,G首先是作为价值尺度,表现交换商品的价格,并作为支付职能,在商品买卖中表现买卖双方的债务债权关系。G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品流通W…G…W不同于W-W,它不是自然经济中物物交换,而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系列的商品流通链的表现形式。如果流通链商品价值结算的G=0,W…G…W成了W…W,债权债务平衡而抵消,不需要实际的货币支付差额;如果流通链的商品价值结算有差额,G就需要实行它的支付职能,去平衡差额,但是,商品流通过程已经结束了,货币就不是作为流通手段,而是作为支付手段,表现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

  在自然经济中的直接的商品交换W-W,只会有商品交换能不能成交的问题,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商品流通W-G-W中,没有货币只是发生商品流通能不能进行,而在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品流通中,W…G…W在G≠0时,如果没有货币实际支付,使W…G…W的支付链断裂;而一系列商品流通链中任何一个支付环节断裂,都会造成整个流通链条断裂,货币危机发生了,信用丧失,使市场经济陷入崩溃危机。

  在现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使商品买卖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中,货币正在被消除。与此同时,资本的本性又把债权债务关系变成资本商品,进入债券市场进行买卖。这种脱离物质实体制约的金融市场可以象泡沫一样地膨胀,金融投机、“虚拟经济”发展起来,当然也会象泡沫一样的破灭。许多世界富豪的数以亿计的“财产”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马克思指出:“如果考察一下货币,我们就会看到,货币是以商品发展到一定高度为前提的。货币的各种特殊形式,即单纯的商品等价物,或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储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同的阶段”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93页)在马克思所阐述的这些不同阶段上,货币首先是一种特殊商品,比如中国曾经用银作货币,美元曾经是代表着一定量的金,以这一定量的银或金的价值作为尺度,来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现在,作为世界货币的美元废除了金本位制,已经不是具有价值实体的商品,只是法定债券,价值符号,一个幽灵,观念存在。但它还是承袭用它过去所代表的金的价值尺度职能,以美元进行的交换,在形式上具有价值形式,美元作为价值形式仍然表现为财富,而实际上它的价值已经是没有价值实体做基础的虚拟的、虚幻的法定货币证券。

  作为世界货币的美元的金本位制的废除,表明了美元已经不是经济学上的货币,已不是原来的货币,不成其为货币。商品、货币,以及商品货币关系在资本主义的发展的最后阶段上,实际上已经在消除。但是,所有研究商品和货币的经济学家,由于否定马克思的价值学说和方法,不认真考察商品货币的发展实际,因而不能从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中,看出商品货币关系的这个已经在实际进行着的被消除的过程。

  65社会主义社会的交换

  凡是历史中发生的,一定会在历史中消灭。商品、商品生产属于历史范畴,在经过发生、发展阶段,达到顶点之后,也必然地进入到它的消亡阶段。这个消亡阶段在帝国主义阶级已经开始,就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完成。不是说社会主义能灭商品和商品生产于朝日,它会随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而经历一系列过渡阶段。商品生产的消亡,和商品生产发展到它的最高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是一个过程。作为社会主义者,作为实事求是的经济学家,谈商品存在和消亡,不应当是争论它要不要消亡,也不是简单地所谓辩证思考,而是要从具体地考察现实的商品存在入手,了解它的存在形式,探讨现在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可能的变化方式、形式。

  651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货币形式

  G-W-G’不是等价形式,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相矛盾。十分明显,若W与G’等价,就绝不可能与G等价。反之亦然。所以,商人的商品买卖被看作是一种欺诈,是对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剥夺。马克思揭露了这个矛盾,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秘密:在于有一种W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劳动力A,它的使用价值不仅能生产物资财富,同时还能创造价值。正是劳动力这种二重性,资本家才用货币资本购买,在生产中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

  现在,社会主义革命废除资本雇佣劳动,取缔劳动力商品,G-A不存在,但像历史上劳动力没有成为商品,商品货币关系仍然会发生一样,实际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科学地探讨应当是考察分析这个客观存在,理解它。毛泽东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75页)

  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存在是客观事实,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矛盾,说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商品,是没有认真读马克思主义的书。恩格斯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6页)马克思指出:“商品生产从而商品流通也能够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产生,或者在同一个共同体的不同机构之间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37页)而社会主义社会还长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生产共同体,社会主义国家还需要与国际交往,它们之间存在商品交换,是客观的需要。商品交换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产品交换表现的价值形式。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国有制、集体所有制和私人所有者等不同的所有制,它们之间的产品交换表现为商品关系,也是自然的。

  价值表现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关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在许多人在共同生产劳动中,个人劳动直接是社会劳动,个人劳产物直接就是社会劳动产物,个人间的劳动产物不是通过W—W的商品等价形式进行交换,而是直接的领取和提供,表现为W…P…W的形式,投入生产的W与产出的W,既不是交换,也不要求等价。另一种是在社会关系中,表现为一种形式的劳动A与表现为W形式同量劳动相交换,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要通过商品交换形式表现。

  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通行商品等价物交换的原则,也是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关系的表现。这就是说,把社会产品转化为个人消费品,要以劳动做尺度,表现等价关系,可以说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购买消费品。既然劳动仍然是计量劳动者获得产品即消费品权利的尺度,既然通行等价物的交换原则,那末,社会主义社会各个不同生产共同体之间的产品,也会因为按劳分配必须要计算产品中由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使得它们的产品也会表现价值。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产品,还需要表现为价值,还需要表现为某种商品形式,这样理解马克思阐明的按劳分配,是合乎逻辑的。

  社会主义社会要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实行各取所需制度,自然要消除商品生产;但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不能不带有旧社会的痕迹,在产品分配和交换上,还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因而,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利用商品形式,同时又必须加以限制和逐步消除。如果不顾社会主义阶段上还存在个人所有制和不同的公有制以及不同的生产共同体实际,不去利用商品形式,不利用价值法则,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便难运行;但如果不对商品加以限制,任其自由发展,那又如恩格斯论断的,会将把社会分裂成一群群私有生产者,恢复雇佣劳动制度,让资本主义复辟;最后,如果不消除了商品,那末,我们怎么过渡到“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些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于实际可以理解的问题,我们应当从目睹的现实中发生的事实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和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存在与资本主义商品存在的不同,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首先,最根本的不同,在于劳动力不是商品。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存在消除了资本性,不再象资本主义商品那样具有普遍性,不存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与实际的矛盾。我们应当思考的,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不存在商品,而是要考察商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和被消除的过程,可能的形式变化,它的演变的历史趋势。

  6-5-2  “决不单纯是商品”

  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还要通行等价物交换的同一原则,但没有具体论述,当时社会没有提供这样的实践经验,实事求是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会去凭空设想,误导和束缚后人。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社会主义实践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认识基础。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以及邓小平等人,都看到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只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对商品交换,要加以限制和最终消除,邓小平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要发展商品经济,使它成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决定性的东西。

  斯大林说:“我国的商品生产并不是通常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生产基本上是与联合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国家、集体农庄、合作社)的商品有关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单行本第12页,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这个认识坚持了列宁的观点:“现在,所有经济委员会和所有经济建设机关,都表现特别重视商品交换问题(包括产品交换在内,因为用来交换农民粮食的国家产品,即社会主义工厂的产品。已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决不单纯是商品,已不是商品,已不成其为商品)。”(列宁:《劳动国防委员会给各地方苏维埃机构的指令(草案)(1921年5月21日),《列宁全集》第32卷第374页)

  不少理论家不了解或不同意列宁的这个观点,在他们看来,商品就是商品,怎么会“不单纯是商品,已不是商品,已不成其为商品”呢?这是没有把商品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来考察研究,不知道商品本身是从产品演化而来,从来不单纯是商品;货币又是从商品发展而来的,它更决不是单纯的商品。

  商品不仅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形态,而且在交换过程中,它的形态也在不断发生质的变化。比如G-W,W对于出售它的人来说是商品。但对于购买它用于消费的人来说,就“决不单纯是商品,已不是商品,已不成其为商品”,消费者购买W不是要把它重新作为商品卖出去,而是要使用它,消费它,消费者把W作为使用价值来购买,而不是作为价值进行交换。所以,W-G-W表现的是这样一个转化过程:过程前,W是产品;过程开始时,它成为商品;过程中,转化为一般价值形态的货币的等价物,过程完了,它转变为消费品,最后在消费中,结束它的存在。或者说,对于卖者来说,W是商品,而对于最终的买者来说,W不是作为商品而是作为使用物品。唯物辩证主义者对于事物,要从事物运动中考察研究它的具体存在形态。列宁所说的“决不单纯是商品,已不是商品,已不成其为商品”,不一定是从交换过程中产品的演变形态而言,特指社会主义国家用工厂产品交换农民的余粮,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中建立工农联盟的手段,不会完全相同于商人的商品买卖,更不是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买卖。

  其实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商品已不单纯是商品,“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96页)政治经济学的商品通行等价交换原则,而资本的商品按资本平均利润率法则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换,不是等价交换,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实际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出现了矛盾。这里就表明,资本主义的商品,也已经不是普通的商品,已不单纯是商品,它表现为商品形式的资本。当然,这不能说资本主义社会完全不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交易的价格的总量,必然和产品的价值总量相等,如果不相等,社会经济就不平衡,就可能产生危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懂得或不愿承认资本的商品和一般商品的不同,不知道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等价不是商品价值的等价,而是以资本平均价格为做尺度,是资本的等价,不懂得资本主义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与实践的矛盾,并以这种无知来反对马克思的价值学说

  商品和商品交换在社会主义生产中,会发生些什么变化呢?我们知道,历史上的商品生产者,都同时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无论这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否是自己的,生产的产品都完全是商品生产者的。现在,社会主义生产者的生产就不同了。生产共同体的产品W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生产产品的劳动者使用他们的劳动力A进行劳动所创造的Wa,另一部分是来自生产产品所耗费的公有生产资料Pm转移而来的产品Wp。只要我们注意到了社会主义产品是由这两部分构成,就不难理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产品,就不是传统经济学上的商品,决不单纯是商品,已不完全是商品。

  首先,就同一所有制如国有企业的生产的产品来说,生产资料都是国有的,因而产品中的Wp这部分,也应当是国有的。经济学家樊纲就正确指出:“只有一个所有者即国家,那么,在这个经济中,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商品和商品交换,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市场,至少对于‘生产资料’来说是这样。”(樊纲:《发展市场经济与产权关系的改革》,《改革》1993年第一期)属于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在国有企业之间交换来交换去,还是属于国家所有,只是位置移动,没有所有权转移,已经不成其为商品交换。所以,从产品中表现所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的这部分产品Wp,在国有企业之间流动来说,决不是商品交换;从整个产品来说,国有企业的产品W,已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已不是单纯的商品,已不完全是商品。

  按劳分配中,通行一种形式的劳动和另一种形式同量劳动相交换,不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而是劳动者用他们向社会提供劳动来获取具有相应劳动量的消费品,它的形式既不是W-W,也不是W-G-W,而是以G(A)—W表示的劳动与消费品的关系。式中的G(A),表示劳动者以个人向社会提供了劳动量,分享(购买)社会产品中个人需要生活资料。“在公社和它的社员之间的交易中,货币只是起欧文的‘工时货币’的作用,……标明所完成的‘生产义务’和从而获得的‘消费权利’的尺度的证件,无论是一张废纸、一种筹码,或者是一块硬币,这对这个目的来说是完全一样的。”(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41页)“工时货币”即劳动货币相似于货币总是存在于买方一样,只存在于劳动者手中;但又不同于货币,它仅仅是表明劳动者能获得多少消费品的证书,既不是可以交换的商品,也不能做商品流通的媒介,它完成购买职能后就不再存在,不能象货币流通那样转到另一个人手里。劳动购买的W也不能再用于交换的商品,它只是消费品。所以,按劳分配中的A—W的A与W,都已不是政治经济学上的商品,决不是商品。

  6-5-3  社会主义将消除商品

  我们刚才考察了,资本主义的商品是已经不是经济学上的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了解这一历史性的变化,还是一般的商品概念,并由此否定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我们前面还谈到了“第三产业”、“知识经济”、“虚拟经济”,说明“后资本主义”已经越来越多部门不生产商品,商品生产已经开始在消除。我们还考察了,商品交换在历史上经历了W-W,W-G-W,G-W-G’,W…G…W几种形式,现在“虚拟经济”中,G-G’占了统治地位。

  物极必反。马克思说商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发展到最高阶段,已经包含着它将走向消退的意思。说明资本主义本身已经按照自然规律,开始进入消除商品货币关系的阶段;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消除商品指出了具体的途径。我对资本主义商品发展和社会主义社会已有的实践的思考,肯定社会主义将消除商品,这是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要求,也是社会实际发展的趋势,这是一个过程。下面我的探讨阐明,这个消除过程与商品的发生发展过程相反。

  社会主义革命后、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占有了社会生产资料后,废除了雇佣劳动制,G-A没有了,劳动力商品首先被消除,从而资本商品也被消除。商品交换直接是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使用价值,社会经济不再是“虚拟经济”。这样,商品资本的两种交换形式G-W-G’和G-G’也就首先自然消除了。

  “如果把问题看成是工人各个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并且互相交换他们的商品,那末,问题的关键就非常清楚地显示出来了。这时,这种商品就不会是资本的产品了。”在这种情况下,“利润率的差别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正象在今天,从雇佣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量表现为什么样的利润率,对雇佣工人来说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一样”。马克思指出:“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把商品价格看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96-198页)。由此可以认为,生产资料由劳动者共同所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不是按生产价格而是按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形式上表现为商品发展从资本主义最高阶段低级阶段回归,进入消亡过程。这并不是说交换不再存在,恰恰相反,“就必然要从偶然的和个别的交换关系提升到稳固的和大量的交换关系。”(列宁:《又一次消灭社会主义》,《列宁全集》第20卷第196页)“要使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近于符合它们的价值,只需要:1.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2.就直接的商品交换来说,这些商品是双方按照大体符合彼此需要的数量来生产的,这一点是由交换双方在销售时取得的经验来确定的,因此是连续不断的交换行为中自然产生的结果;3.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98-199页)。

  社会主义社会各个集体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形式虽然还表现为W-G-W,但这是利用商品交换形式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G在这里只是衡量交换品价值的尺度,在交换中执行计价职能。它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进入商品流通中。这种商品流通形式已经在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中出现了,就是W…G…W。这时货币职能作为支付手段,存在于商品交换之外,不是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在资本主义社会,W…G…W中G=0是偶然的;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不会希望结算后的货币量为零,恰恰相反,总希望通过商品交易获得价差。所以,W…G…W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在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经济中,必然要不断增加对货币的需求,这是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常常会造成货币危机,

  在社会主义社会按比例有计划协作生产条件下,W…G…W中G=0,是生产平衡的需要,这里的货币是计划的工具,一旦W…G…W中G=0成为常态,G将只是作为价值符号,承担计算、统计的职能,平衡全社会的生产,已经不需要实际的货币做支付手段,也就消除了货币的存在价值。对于各个生产共同体来说,完全可以用魏特林说的“交易簿”做会计平衡。对于个人来说,是马克思说的“证书”,或欧文的“工时货币”,现在实践已经创造出一种适合的形式,就是信用卡,这样的“货币”不再是商品,不能流通,只是作为劳动的计量和统计工具,是个人收支的簿记。这“就是说,价值本身还存在,只是形式改变了。实际上,经济价值这个为商品生产所特有的范畴,将同商品生产一起消失,就象它在商品生产以前并不存在一样。劳动同产品的关系,无论在商品生产以前或以后,都不用价值形式来表现。”(恩格斯:《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9月20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210页)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中,无论什么价值形式都不再有存在的需要,将整个地消失。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还是需要交换产品,商品关系还会以W…G…W形式存在,即使G=0,也会以W…W这种直接的商品流通链形式存在,认为社会主义就完全消除了商品,是混淆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不仅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观。

  我关于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的由公式Ⅰ而公式1而公式2的演绎,以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做指导,认识社会主义的过程。其中包括探索社会主义社会产品交换可能的形式和发展过程。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发展过程和我的认识路径相反,是由公式2发展转化为1,再转化为公式Ⅰ,最后是转化为公式Ⅱ。就商品交换而言,过程表现是一个与商品的发生发展过程W-W,W-G-W,G-W-G’相反的过程:社会主义革命首先消灭了雇佣劳动G-A,从而没有了资本总公式G-W-G’,在公式1中,还保留有W-G-W形式,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G=0成为常态,货币不需要了,社会主义生产总循环公式又演化为公式Ⅰ,表现为的普遍的直接的产品流通链W…W。到共产主义社会,公式Ⅱ表明W-W的形式也不需要了,直接成了A—W,产品不再表现为商品,等价交换形式也不存在,个人尽其所能向社会提供产品,又从社会财富储备中直接领取个人需要的各种消费品,商品完全消除。商品的消除过程与发展过程是,从G-W-G’,W-G-W,W…W,到A—W,这是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进行的自然消除。

  马克思主义只是指出,社会主义消除商品和商品生产,没有讲立即就消除商品和商品交换;也没有具体讲社会主义如何消除商品生产,他把这个问题留给了我们。今天,马克思和恩格斯逝世了一百多年,资本主义变化很大,社会主义社会出现近百年,实践已经证明恩格斯讲的是非常准确:商品货币关系确实使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共同体解体了。我们应当汲取社会主义运动的这个惨痛教训,反思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科学认识社会主义消除商品问题。

  没有一种社会形态能够阻止社会所支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调整生产。“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表现形式”。(马克思:《马克思致路·库格曼》(1868年7月11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62页)“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其中特别是劳动力,来安排生产计划。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48页)价值还存在,还要发挥作用,只是形式改变了;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利用价值规律来协调整个社会生产。

  斯大林提出的“组织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即起初有权统计全国一切消费品,而经过一个时期也有权如以产品交换方式来分配产品的经济机构”,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一种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过渡形式。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的银行不应该是商业银行,社会主义银行不能成为金融资本执行资本增殖职能,当然也不是象一些经济学家批评的只是执行“出纳”的职能,它应当承担的是社会生产的监督、统计和调节生产的职能。

  通过以上几节的考察分析,现在我们可以作如下归结:

  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单一的社会所有制,还存在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不同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有许多不同生产共同体;社会主义社会还需要实行按劳分配,这些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交换。

  社会主义社会要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单一的社会共产制,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因此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阶段必须消除,这是“过渡”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社会消除商品生产是一个自然的演变过程。首先是劳动力商品废除了;从而资本的商品也消除了;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品流通W…G…W成为普遍形式,并由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获得平衡,使W…G…W中G=0,货币也就消除;商品交换回复到直接的物质交换形式W…W和按劳分配形式A—W;最后,按劳分配转变为按需分配,A—W也就消除,只保留W…W这种形式,我在“读‘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那一节论述了:“这是自然生产方式W…W的高级形式”。

  7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与社会主义商品存在问题相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现在同样成为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要害问题。

  马克思讲社会主义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个命题说明,有计划的协作经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生产和生产关系的本质规定,是构成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就靠这三足鼎立,少了其中之一都立不起来,立不稳。这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没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就不可能实行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个人所有制,社会也无法实行计划经济;没有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失去社会主义性质,有计划生产就缺乏根据;不实行计划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便是虚构,不能体现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按劳分配也难以实行。

  71有计划生产的必然性

  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不少人认为计划经济是“苏联模式”,并认为“苏联模式”是不成功的,造成苏联的崩溃,于是摈弃计划经济而改行市场经济。

  据知情人说,邓小平提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国际资本主义压力的因素46。大家知道,市场经济对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对于社会主义,无论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还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都认为它是体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47。所以,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后,尽管中国自称是市场经济国家,市场起决定作用,但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还是时刻地紧紧地控制着社会经济,但是中国还没有放弃“特色社会主义”。尽管中国经济市场化了,国际资本就至今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计划经济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运行方式,是占有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应有的职能,是人类掌握了自然规律的表现,是社会主义版的 “知识经济”(借经济学的语言)。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的全国性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马克思:《论土地国有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54页)列宁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和实质)是:把土地、工厂等等即全部生产资料变为全社会的财产,取消资本主义生产,按照总的计划进行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生产。”(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倒退倾向》,《列宁全集》第四卷第241页)恩格斯说:“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被认识到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9页)

  有计划生产,是生产的本质属性,是共同体生产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必然,或只是一种方法、手段?需要科学研究,不能武断,不能搞机会主义。

  711有计划与人、科学和生产力

  人类自动物界脱颖而出,战胜了其他动物,征服了自然界,成为人,是从制造工具改造自然以实现自己需要的生产劳动开始的。有些动物也能进行某种生产行为,但那是本能的活动。人的生产劳动则是有意识的活动。这都是自然进化的结果。意识不同于本能。人要生产的东西,在进行生产劳动之前,已经在他的头脑里形成了那个东西;生产什么东西要作用于什么对象,以什么方式,经哪些过程,这些都在他的头脑里事先预定。

  我们前面探讨“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时,只是探讨了这前半句,着重于社会制度与商品生产的关系,现在,把这句话引全:“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存在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恩格斯指出,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是人成为自然界和社会的真正的主人的存在条件。

  “只有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动物中提升出来,正像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历史的发展使这种社会生产组织日益成为必要,也日益成为可能。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将从这种社会生产组织开始,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以往的一切都大大地相形见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58页)马、恩的论断是不可否认的。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不仅在于人类进行生产,而且是有意识有计划的生产。这种有意识有计划的生产组织,使人能日益发展为有为的、有效率的、成功的、自由的人;使人类社会不同于丛林社会。毫不夸大地说,人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人能在多大程度上有计划组织生产相对应

  自然是造物主,人类也是造物主,是不同于自然造物的造物主。自然造物有其自然的必然规律。但这个自然必然规律表现为无数无序运动的综合。人类造物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当自然规律被认识,人就能自觉地合规律活动。邓小平讲“科学是第一生产力”,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现在讲“顶层设计”,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知识经济”,是什么意思?在说明什么?科学之能转化为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在于人能运用对自然规律的正确认识来预定地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将自然规律的必然性,转化为人的生产活动计划性。“顶层设计”在系统工程学中,是指理念与实践之间的“蓝图”,总的特点是具有“整体的明确性” 和“具体的可操作性”,在实践过程中能够“按图施工”,避免各自为政造成工程建设过程的混乱无序。“知识经济”也就是“头脑经济”,头脑是干什么用的?计划显然是头脑的功能。

  恩格斯说:“社会力量完全象自然力量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影响,那末,要使它们愈来愈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只要我们固执地拒绝理解这种生产力的本性和性质——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辩护士正是抗拒这种理解的,——它就总是象上面所详细叙述的那样,起违反我们、反对我们的作用,把我们置于它的统治之下。但是它的本性一旦被理解,它就会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从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这里的区别正象雷电中的电的破坏力同电报机和弧光灯的被驯服的电的区别一样,正象火灾同供人使用的火之间的区别一样。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9页)

  有计划组织生产,是人的本性,是科学使用生产力,是强大的社会生产力。

  7-1-2  生产总要合目的有计划

  理论界绝大多数人没有参加过物质生产劳动,许多人认为让他们参加生产劳动,是种惩罚,是浪费了他们的才智。因而这些人对事物的认识,主要来于书本知识和转手材料,又囿于立场观点,片面和错误就难免了。在深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中,许多人只是着眼于财富的分配方面,空谈“要素分配论”,没有到生产中考察生产要素的实际构成和分配,没有从深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思考管理和技术的作用和与有计划生产的关系。

  前面说过,中国理论界提出的生产要素中缺少土地,没有土地,其他的生产要素无立足之地,根本不能存在。这个问题一提出来,理论的片面性就清楚了,不需要多说,现在把土地补进去,有了生产所必需的一切生产要素,能够进行生产活动。我们的考察就从这里开始。

  有了一块土地,就产生了一个用它来做什么的问题。对于一个农民,他会用土地来种粮食或者其他农作物;房地产开发商会用它来建楼房;……总之,无论种粮食,建楼房等等,都是用这块土地来为达到人的某种目的进行生产的活动。“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6页)实际情况总是,在生产还没有实际进行之前,人们就已经首先计划着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了。

  在土地上生产出我们所要的粮食,建筑起我们所要的楼房,不是想要就能有的,生产出这些产品,必须要有人的劳动。劳动,和土地一样,是任何社会的一切生产都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生产劳动作为实现一定目的的人的活动,不仅要受到土地——自然界的制约,还一开始就必然要受到人的目的的制约,我们的生产劳动必须要合乎这一目的,不能随意地活动。任何生产劳动,总是受大脑的支配,个人受自己大脑的支配,在工厂中,还要受管理者和科技人员的支配,极严格地按照计划和规范劳动。

  如果说,生产目的是人的主观需要,那末,人类在土地上种庄稼,就必须了解这块土地的土质和这块土地所在地的气候适合种什么庄稼,自然也要了解这种庄稼的生长习性。这些都是客观规律性的东西。人的生产活动必须合乎客观的规律性,才能达到生产的目的。生产的有计划性不是主观的东西,它是生产本身的客观规律性。有计划生产,是主观对客观的反应,是主观与客观的结合,是按生产客观规律进行的合目的活动。

  在任何实际生产中,只有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生产计划,没有盲目的无计划的生产。以不符合客观规律性的计划生产的无效率,来否定生产本性必然要求的计划性,认为“传统的计划经济已被证明敌不过现代市场经济”,是不知道生产固有的本性,不懂生产。

  理论界非常强调技术和管理,特地把它们从劳动总体中提出来突出地作为单独的生产要素,认为技术和管理创造最多的价值,应当在分配中占有较大份额。理论界只是从分配的角度,从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方面谈技术和管理,没有讲技术和管理在生产劳动中的职能,起着何种作用。我在工厂中做了三十多年工人,十分清楚企业生产中,生产计划,生产流程,生产组织,规章制度,还有技术标准,生产图纸,生产工艺,生产定额,操作规程,如此等等,这些都不仅是表现生产的计划性,而且作为企业的法规,强制性地执行。特别是自动的流水线生产,把计划性发展到极致,以绝对的技术权威,对劳动的每一个细节,都做了强制规定。所有这些就是技术和管理的职能,它们的重要作用,就在于组织生产劳动合目的、按科学技术的要求有序进行,保证生产的计划性;不按科学技术的要求保证生产有序进行的技术和管理,必定使生产无效率,这样的技术员和管理者一钱不值。

  邓小平讲了“资本主义也有计划”,中国经济学家也说资本主义生产“有计划”,但经济学没有任何有关资本主义“有计划”的论述;邓小平说计划与市场都可用,中国进行了市场经济改革,但没有一个人讲为什么不搞计划经济,而一定要搞市场经济。

  真正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的有计划进行过科学研究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论述说:“许多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协作。”“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资本论》第一卷358、362、372页)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的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资本论》第一卷358、362、372、367-368页)资本主义生产的有计划,只存在于工厂生产,而在全社会,私有制决定了社会只能通过市场调节各个私人企业的生产。

  生产的有目的、合比例有计划的特性,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是恩格斯所说的“在支配全社会的自发的无计划的分工中间,它确立了在个别工厂里组织起来的有计划的分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能够有计划地组织自己的企业生产,因为企业是他所有的,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预定地控制自己的企业的生产,而在市场上,资本家就失去了控制和预定的条件,他们都无权支配别人的财产。但是,这并不排除他们对各自的商品生产和营销的有计划,不否定他们在生产和营销计划失败后能调整计划。不过,所有的生产者都在各自调整计划,结果可能是又调整过头了,得重新进行反复的调整。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客观的合比例规律,就是通过这样反反复复地调整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来实现。所以,市场经济绝不能取消生产的合比例性,决不排除资本家生产的有计划,所有的资本家都在做计划和不断调整计划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只是由于私有制,由于他们的各自独立和分散占有部分生产资料,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整体计划,自然要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但是,恩格斯指出的这个事实确凿无疑:“有计划的组织要比自发的分工有力;实行社会化劳动的工厂里所制造的产品,要比分散的小生产者所制造的便宜。个体生产在一个又一个的部门中遭到失败,社会化的生产使全部旧的生产方式革命化了。”“但是它的革命性质没有为人所认识,结果反而被用来当做提高和促进商品生产的手段。”恩格斯指出:“每个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都有一个特点:这里的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愈加鲜明地表现出来。”(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09-210、212、211页)

  一个生产者,无论是个体劳动者还是资本家,一个企业,无论是资本主义企业还是社会主义企业,他们对于实现生产的目的和计划,都要在事前考虑得周到,这是通则、铁律。理论家们应该到工厂中参加一段时间的生产劳动,就会懂得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有计划分配的非常重要、绝对必要性、至高的权威性。理论家只要想一想自己怎样进行写作,就可以明白生产计划的必要性。

  713生产的有计划是价值规律的高级表现形式

  经济学首先是从在商品交换形式中,抽象出“价值”这个概念。直到现在,大多数经济学家还是从交换价值、从价值形式来说明价值,很少人注意价值实体本身,价值实体是产品中凝固的劳动量。不管产品是否作为商品,是否表现为价值形式,表现为何种使用价值,产品生产都必然要耗费一定量的劳动和生产资料。所以,恩格斯说,价值形式变了,但价值本身还存在。

  中国理论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着眼于收入分配和商品交换,忽略了从生产方面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研究。劳动物化为产品的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商品形式、货币形式,资本形式,这都是物化劳动在物物交换中表现出来的不同的价值形式。在商品和货币都不存在的社会里,物化劳动不需要表现为价值形式了,但是价值本身仍然是产品生产所必须考虑的。社会主义共同生产的产品,必须注意劳动时间的分配,讲求效用,尽可能减少必要劳动,保证产品的质与量的供给尽可能适合需求,所有这些都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场所。价值所表现的劳动与产品的关系,即耗费一定量的劳动时间生产一定量的产品,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已经为每一个私人生产者注意到了。

  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时指出:“

,除了表示G所转化成的商品额有这种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具有特征的量的关系。”即“生产资料的数量。必须足以吸收劳动量,足以通过这个劳动量转化为产品。如果没有充分的生产资料,买者所支配的超额劳动就不能得到利用;他对于这种超额劳动的支配权就没有用处。如果现有的生产资料多于可供支配的劳动,生产资料就不能被劳动充分利用,不能转化为产品。”(《资本论》第二卷33-34页)马克思这里讲的,是每一个资本家都懂得并且在一开始就都要十分注意做的事情,这是什么事情呢?就是计划他的生产,或曰有效率地“配置资源”。在任何生产中,劳动量和生产资料按一定的比例配置,是生产的技术性规定,需要符合生产的自然规律。每一个生产者都知道,并努力寻找生产要素的最合理的比例配置。

  “G所转化成的商品额有这种质的分割之外,还表示一种具有特征的量的关系”,是任何生产者都必须认真考虑和遵循的价值规律在生产中“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的强制性要求。恩格斯指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在私有制消灭以后,就无须再谈现在这样的交换了。到那个时候,价值这个概念实际上就会愈来愈只用于解决生产问题,而这也是它真正的活动范围。”(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05页)

  “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的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物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但是,如果说个别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要求,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我们在论述资本在不同的生产领域的分配时,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但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这一点,只有在这种比例的破坏使商品的价值,从而使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不能实现的时候,才会影响到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比。例如,棉织品按比例来说生产过多了,虽然在这个棉织品的总产品中只体现了在一定条件下为生产这个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但是,总的来说,这个特殊部门耗费的社会劳动已经过多;就是说,产品的一部分已经没有用处。因此,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社会劳动时间可以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在这里界限是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社会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只能把它的总劳动时间中这样多的劳动时间用在每一种产品上。”(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716-717页)“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马克思:《马克思致路·库格曼》(1868年7月11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8页)“实际上,没有一种社会形态能够阻止社会所支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调节生产。”(马克思:《马克思致恩格斯》(1868年1月8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5页)

  资产阶级经济学不认识市场调节的机理,中国经济学家深化对价值和价值规律的认识的方向不对头,应当知道“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应当从使用价值的生产认识“整个价值规律”,懂得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这个必要劳动,不仅表现在单个产品生产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同时表现在社会对这些物品的需要量。价值规律对劳动时间在不同生产部门按一定比例分配的客观规定性,如果不能自觉地表现为社会生产的有计划性,它就将以“看不见的手”强制地进行市场调节。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以后,但社会生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价值决定仍会在下述意义上起支配作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最后,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63页)马克思指出:“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正象单个人的时间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在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然而,这同用劳动时间计量交换价值(劳动或劳动产品)有本质区别。”(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评》(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

  马克思说,劳动的二重性是政治经济学的钥匙。斯大林讲,“价值法则的作用,并不限于商品流通范围内,同时也扩展到生产方面。”但他又讲,“价值是与商品生产的存在相关联的一种历史范畴。商品生产一消失,价值就连同它的各种形式以及价值法则,也都随之消失”。这不对,矛盾了。社会主义社会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调节生产,不是斯大林说的对价值规律的限制,而是马克思说的,是价值规律的高级表现形式。对于价值,不能只是从分配与交换来认识,还应该从整个社会生产全过程、从劳动与劳动产品的关系来认识。

  实际生产者时时刻刻都在计划着调整着他们生产,而不会把他们的时间,浪费在思考经济学家的要不要有计划生产、计划生产是不是束缚了生产上的臆想中,因为他们从实践中已经反复体验到,只有按社会需要,按比例,有计划地进行生产,他们的生产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必要劳动;他们的产品才有价值。

  7-1-4  恩格斯《论权威》

  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的经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第40页)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定义了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性质;指出了市场主体是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说明了市场经济只是对资本主义企业是自由的。但是,反复发生的经济危机,“市场失灵”了,迫使资产阶级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经济的领导,资产阶级经济学也不得不承认需要国家宏观控制,资本主义经济不得不搞“混合经济”。

  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命根子,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从骨子里反对计划经济,现在资本主义搞“混合经济”,反映出资本主义已经不能自行解决市场经济危机,需要国家救市。而中国的经济学家在这个时候,却对市场经济叫起“好”来,大反计划经济。

  像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批评的:“有些社会主义者近来开始了一次真正的十字军讨伐,来反对他们称之为权威原则的东西。他们只要宣布这种或那种行为是权威的,就足以给它定罪了。……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51-554页)资产阶级经济学以为只要说社会主义是“统治经济”,把国家意志强加于生产,就批倒了计划经济。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那么非常地坚持资本家在企业生产中的绝对统治。

  要说“统治经济”,资本主义企业是绝对的“统制经济”,而且是极端的“统治经济”。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技术的绝对权威,“大工厂里的自动机器,比任何雇用工人的资本家要专制得多。至少就劳动时间而言,可以在这些工厂的大门上写上这样的话: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恩格斯:《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32页)再一个方面是管理的绝对权威,在资本主义企业里的任何生产工人,都要绝对服从资本家的意志,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被开除。这是资产阶级专政表现得最清楚直接的地方。资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基础,就资本统治劳动。

  人们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一般是从“政”的方面理解,从上层建筑这个层面认识,没有从经济这个决定性的基础层面来看,因而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是共产党专制,资本主义国家民主自由。其实,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都是“民主专政”。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的“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的经济”讲明了这个道理:自由民主只给资本家,不给生产劳动者,生产劳动者绝对服从资本的支配。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反其道而行之,自由民主只给生产劳动者,不给剥削阶级,资本受劳动的支配。

  恩格斯在《论权威》反问权威主义者:“我们能不能——在现代社会中既有的条件下——创造出另一种社会制度来,使这种权威成为没有意义的东西而归于消失呢”?恩格斯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今天的反计划经济者应当思考的。那些用“统治经济”来斥责有计划生产的经济学家应当想一想:在资本家已经把大量的生产资料和工人集中在自己手里的条件下,如果他不能有计划地组织他的企业生产,那末等待他的,除了破产之外,还能是什么呢。我不只是说资本主义企业是极端的“统治经济”,是资产阶级专政最直接明白的表现,同时我还要说,这种所谓“统治经济”的根据,就是按比例有计划生产的必要性。对于经济科学的探讨,空谈平等自由是无济于事的。

  恩格斯指出:“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末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即想消灭蒸汽纺纱机而恢复手纺车。”恩格斯使用“真正的专制”这个用语,指出人愈是征服自然力,愈是运用科学于生产,就愈是需要对生产固有的计划强制性服从;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科学性使生产者放弃自治;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必然受到价值规律的惩罚,招致经济危机,最终还是要服从“看不见的手”的“专制”。恩格斯说:“我们也看到,生产和流通的物质条件,不可避免地随着大工业和大农业的发展而复杂化,并且趋于日益扩大这种权威的范围。”所以,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不是否定资本主义企业有计划组织生产,恰恰相反,是要日益扩大这种权威的范围,把资本主义工厂的有计划组织生产,发展为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象工厂有计划组织工厂生产一样,社会也要有计划组织整个社会生产。恩格斯说:“总之,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反权威主义者自己不知所云,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只是在散布糊涂观念;或者是他们是知道的,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就是在背叛无产阶级运动。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都只是为反对派效劳。”

  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合著的《经济学》否认市场经济无政府。他说:“市场制度——不论它在其他方面如何,不论它的作用是如何地不完善——不是一个混乱的无政府的制度。它有一定的秩序,它行得通。”他指出,“市场经济是一架灵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也是一具传达信息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的个人的知识和行动汇合在一起。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无能无力,牵涉到上百万未知数和关系的问题。”他说:“没有人去设计它,纯粹是被演化出来的。”其实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是用另一种说法讲马克思的话——“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产品。……这种自然必然性可以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94页)。市场经济的秩序不是人设计出来的,它建立在价值规律不可抗拒的权威上,这只“看不见的手”主宰着市场经济,统治着资本主义各个企业的生产。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们承认有只“看不见的手”实在地存在于我们之外,并迫使生产者服从它的绝对权威。他们是不可知论者,认为价值规律不可知,不能控制,是一只“看不见的手”。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被认识了的必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则认为,自由就是自流放纵。资本主义制度维护、放任资产阶级自私自利,奉行“各人管自己,上帝管大家”的观念。

  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论述“谁进行统治”市场经济的问题说:“如果我们探微索幽,我们就会发现,市场经济最终是被两个主宰所控制的:即消费者和技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先天的或后天的爱好,用他们的货币选票指明社会资源的最终用途。他们在生产可能性边缘上选择一点。消费者是统治者。”“但是”,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紧接着又说:“技术对消费者构成一种基本约束,经济社会不能超过它的生产可能性边缘。你可能拥有许多土地,但是,你不可能去占有月球。一个经济社会的资源,以及把这些资源转变成消费品的技术上的局限,是对消费者的约束条件……换句话说,仅凭消费者投票并不能决定生产什么物品、需求必须和企业所生产的物品的供给相配合。企业根据它们的生产成本制定价格——从不能盈利的部门转移到高额盈利的部门。因此,除了消费者需求以外,还要有企业在成本和供给上的决策才能决定生产什么的问题。正象一个经纪人可以把买卖双方凑合起来一样,市场具有中间人的作用,把消费者的爱好和技术上的限制协调起来。”他又说:“了解利润在引导市场机制方面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利润给企业以奖励和惩罚。利润引导企业进入消费者的需要数量较多的领域,离开消费者的需求数量较少的领域,并且使厂商使用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的生产技术。正和骑驴的人用胡萝卜和大棒来驱使驴子前进一样,市场制度用利润和亏损来解决什么如何和为谁的问题。”(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上第40页)

  萨缪尔森的论述同马恩的论述,是同一问题不同观点,是同一法则在不同社会制度的表现形式。一般说来,社会需要决定着每一种社会产品的生产,社会生产决定着社会满足需要的可能性;这里,需求是目的,技术决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所有这些决定了企业和社会生产必须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生产。这种一般性在不同社会生产中表现形式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消费者和技术”即消费和生产处于分裂的状态,它们表现为市场经济中的供需竞争关系,以商品生产者能否盈利来决定产品是否应当生产,为谁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在这种竞争中,劳动者的消费力完全为资本家所控制,不可能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者。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消费者同时是生产者,消费力和生产力统一于自由劳动者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因而社会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要和生产力的可能,有计划安排自己的生产。就象一个理性人安排自己的收入和支出一样。在马恩讲的以共同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为谁生产十分清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直接就是价值决定: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的产品的质与量,决定于消费力与生产力的平衡,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量。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要遵循价值规律,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价值规律像一切自然规律一样,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当价值规律还不被人所认识和掌握的时候,它表现为“看不见的手”支配、统治着社会生产。而当价值规律为人们所认识并掌握时,这只“看不见的手”被我们看见并捉住了的时候,它就将为人们所控制,用来为社会服务。但是,这丝毫不能改变自然规律的绝对权威,人们只能按照自然规律本身的法则来利用自然规律,不能改变自然规律。任何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都必然要受到它的惩罚。“大跃进”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都在教训我们认识自然规律的权威。

  7-2  计划经济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

  经济学家强调脑力劳动对发展生产力的作用,搞“知识经济”,但拒绝计划经济。中国讲科学是第一生产力,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却不清楚计划经济是社会生产力;不懂得科学生产就是要求有计划生产,不懂得计划经济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

  721“看不见的手”“看得见的手”,是价值规律不同社会表现形式

  “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为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求他自己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这是斯密有名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写道,“斯密关于市场机制具有引导作用的见解启发了现代经济学者——资本主义的颂扬者和批评者都包括在内。但是,经过两个世纪的经验和思考之后,现在我们认识到这一学说的适用范围和现实局限性。”“斯密从来没有证明这段话的正确性。的确,直到20世纪40年代为止,还没有人知道如何来证明——甚至恰当地阐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学说的真理的核。”(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76、1274、1190页)事实上,资产阶级经济学所不知道或不能证明的“看不见的手”,马克思早已阐明了。

  马克思阐明:“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4页)因此,商品生产有一个内在的矛盾:无论商品生产者是为了交换,还是资本家为了实现剩余价值,他们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自己,即斯密说的“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但是,他要实现自己的追求,他生产的商品,便必须是别人所需要的,而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商品只是在对他人有使用价值时,才有交换价值,这就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学说的核。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写道:“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每个人都为自己而劳动,而特殊劳动必须同时表现为自己的对立面即抽象的一般劳动,并以这样的形式表现为社会劳动,——在这样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不同生产领域之间的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联系,它们之间的限度和比例的建立,除了经过经常不断地消除经常的不协调之外,用别的办法又怎么能够实现呢?这一点在谈到通过竞争达到平衡时就已经得到承认,因为这种平衡总是以有什么东西要平衡为前提,就是说,协调始终只是消除现存不协调的那个运动的结果。”特殊劳动表现为一般劳动,个人劳动表现为社会劳动,是通过产品表现为价值来实现的。斯密所谓的“看不见的手”,是价值规律在市场上的强制表现形式。

  资产阶级本能拒绝马克思主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用“生产费用论”、“边际效用论”、“均衡价格论”等理论来对抗马克思的价值学说,是因为他们只愿把商品看作是资本的产品,只局限于G-W-G’看问题。他们的立场,他们所服务的利益,使他们不能揭露现实制度存在的根据和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向,只能止于描述、解释经济中发生的事情。所以,直到今天,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是止于某些经验的表述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把它当做最终的东西。

  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写道:“不同的经济社会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各不相同——或者依靠习惯和本能;或者凭借命令和中央控制;在我们的混合经济中,主要是依靠价格和市场制度。”(第62页)他们认为,“习惯和本能”的生产方式在“传统社会”的一端,“统治经济”即“命令经济”“在另一极端”,“最后一种方式是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经济”(第40页),这与他们说的“命令经济”是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相矛盾,——前者怎么能弥补后者的缺陷,不愿意认为这三种经济形态表现的是历史发展不同阶段,有意颠倒历史过程,掩盖历史演变的内在根据、规律,但已经羞羞答答地承认实际已经存在的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市场失灵问题的方式。

  人类社会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上,“劳动和产品的关系用不着采取与它们实际存在的不同的虚幻的价值形式,……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4页)私人劳动成为社会劳动,历史上首先是由于产品成为商品,价值表现为对象性。“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作为价值量发生作用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我们受这一运动控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91页)于是人们感到他们的生产活动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支配,并且乐意于服从这只看不见的手,“依靠价格和市场制度”配置资源支配生产。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价值规律的不同社会表现形式。生产者总是以它所能支配的劳动时间来调节生产。社会一旦占有了生产资料,劳动者把他们的个人劳动力当着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就可以直接按社会必要劳动要求,调节社会生产。

  资产阶级经济学说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不符合实际,十分钟情于“看不见的手”。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始终就不存在有意识的调节。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的实现。庸俗经济学家不去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却傲慢地断言事物从现象上看不是这样的时候,他们自以为这是做出了伟大的发现。实际上,他们夸耀的是他们紧紧抓住的现象,并且把它当做最终的东西。这样,科学究竟有什么用处呢?但是,在这里事情还有另外的背景。内部联系一旦被了解,相信现存制度的永恒必要性的一切理论信仰,还在现存制度实际崩溃以前就会消灭。因此,在这里统治阶级的绝对利益就是把这种缺乏思想的混乱永远保持下去。那些造谣中伤的空谈家不凭借这一点,又凭什么取得报酬呢?”(《马克思致路·库格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369页)

  恩格斯说资本主义到处都在向社会主义投降,为拯救资本主义的灭亡,《资本论》又在西方国家畅销起来。所有这些,都很能说明问题的。实际上,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也都在力图掌握这只手。我们知道,经济学和资本家都十分重视价格因素,经济学家经常提出的各种货币与财政的政策建议,归根到底都是利用货币的量和价格调节利润率来刺激和调控社会生产,资本家们也常常用价格战来把对手挤出市场。现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承认“市场失灵”,资产阶级不得不借用社会主义的一些方法,实行混合经济。

  722“市场失灵”

  资本主义社会经常发生经济危机,使国家不得不出手进行宏观控制,西方经济学也不得不修正自由经济学,提出资本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和“统治经济”的“混合经济”理论。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经济学》写道:“看不见的手的学说是一个观念,旨在解释为什么市场机制的后果看起来是如此的秩序。……但是,经过两个世纪的经验和思考之后,现在我们认识到这一学说的适用范围和现实的局限性。我们知道,市场有时会使我们失望,存在着‘市场失灵’的情况。两个最重要的市场失灵的情况作为贯穿本书的基调,是缺乏完全竞争以及外部效果的存在。……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引导经济走上错误的道路,如前所述,市场经济有时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例如垄断和外部效果;它们易于遭受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和失业。最后,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对选民来说可以是不能接受的。为了对付看不见的手的机制中的缺陷,现代经济是市场经济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萨、诺:《经济学》第76-78页)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认为“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引导经济走上错误的道路”,是回避问题,不承认市场失灵是价值规律的资本主义表现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性反过来反对生产者本身,周期性地突破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并且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性地和破坏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9页,本节和下一节只注明页数的引文均摘录自《反杜林论》)。价值规律之作为“看不见的手”表现出破坏作用,恩格斯指出问题的根本是:“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311页)

  恩格斯首先阐述了“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这就是:“集中于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料和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生产者分裂了。”(211页)萨缪尔森说的“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对选民来说可以是不能接受的”含蓄地反映了这种分裂。现在一些人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但是,否认不能消除这种分裂和对立存在的实际。不过,我们现在不讨论这个问题。

  恩格斯阐述说,在中世纪得到发展的那种小商品生产中,劳动产品应当属于谁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发生。当时个体生产者通常都用自己所有的原料和劳动资料,自己和家属的劳动来制造产品。这样的产品根本用不着他去占有,自然地是属于他的。“产品的所有权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210页)另一方面,“在中世纪的社会里,特别在最初几世纪,生产基本上是为了自己的消费。……因此,交换是有限的,市场是狭小的,生产方式是稳定的,地方和外界是隔绝的,地方内部是团结的”。(3012-313页)所以,除了天灾人祸,不会发生经济危机。

  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生产者都有一个特点:没有对社会关系的支配权。在自然经济中,每个人都用自己偶然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为自己的需要而各自进行生产;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家总是力图了解社会的需要,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会有多少;不知道他产品是否能卖掉,是否能卖个好价钱收回他的成本,“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占统治地位。”(312页)

  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来加剧这种无政府状态的主要工具正是无政府状态的对立物:每一个别生产企业中的社会化生产所具有的日益加强的组织性。”(313页)这种有计划地组织的生产,一方面扩大了商品生产,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的商品生产又要求越来越大的市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为自己的商品能够卖出而与其他商品生产者竞争。斗争不仅爆发于地方的各个生产者之间,地方性的斗争已经发展为全国性的商业战争,最后,大工业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个斗争遍及全球,越来越剧烈。“失败者被无情地清除掉。这是从自然界加倍疯狂地搬到社会中的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动物的自然状态竟表现为人类发展的顶点。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313页)

  尽管资本主义国家已经采用一切可能用的手段来控制社会生产,力求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但是,市场经常失灵,危机不断。马克思指出,“全部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产生的: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196页)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在国内把群众的消费限制在需要忍机挨饿这样一个最低水平,从而破坏了自己的国内市场”,“市场的扩张赶不上生产的扩张。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了,而且,因为在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炸毁以前不能使矛盾得到解决,所以它就成为周期性的了。”“在危机中,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达到了剧烈爆发的地步,商品流通暂时停顿下来;流通手段即货币成为流通的障碍;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颠倒过来了。经济的冲突达到了顶点:生产方式起来反对交换方式,生产力起来反对已经被它超过的生产方式。”(315-316页)

  恩格斯的论述已经足以说明问题,无需再说什么了。我们看到,恩格斯的认识和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认识不同。首先,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基本状态认识不同。萨缪尔森等人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总的是“有序的”,说这种有序是“无意识”的演化结果,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总体是无政府状态的,但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是严格按计划进行的,社会生产的平衡是价值规律强制作用的结果。第二,认识层次上的不同。萨缪尔森只是从表象上承认资本主义经济是“混合经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是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控制,视为对市场失灵的一种补救手段。恩格斯则认为,国家干预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要求社会管理。

  萨缪尔森把“市场失灵”的原因,归咎于“缺乏完全竞争以及外部效果的存在”。事实上,自由资本主义不可阻挡地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外部效果”本身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然结果。现在温室气体排放已经危及人类的生存,但是减排协议一直达不成,因为涉及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利润最大化。社会为解决市场失灵所付出的代价愈来愈高,靠市场竞争来解决市场失灵根本不现实;资本主义的国家调节,不可能是问题的解决,凯恩斯的理论受到实际和理论的批判。

  市场失灵的问题不在价值规律本身,而是价值规律的资本主义表现形式,“看不见的手”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必然地要以“市场失灵”这种方式表现它的存在,显示它的权威性。只要私有制继续存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继续分离,价值规律不是通过社会对自己的劳动时间所进行的直接的自觉的控制来实现,而是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实现,价值规律就不能不以危机形式,在分散的各自独立的商品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中,以强制性和破坏性的方式,为自己开辟道路。问题的解决只能是“随着社会对生产力的占有,这种社会性就将为生产者完全自觉地运用,并且从造成混乱和周期性崩溃的原因变为生产本身的最有力的杠杆。”(319页)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是问题的地方,马克思主义发现了生产发展的生机,看到了社会主义经济取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光明前途。

  7-2-3  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资本主义经济频频产生危机,迫使国家不得不出手干预,承担起对社会生产的领导,资本家一遇到危机就求助于国家,自由经济向“混合经济”转变。但资产阶级及其观念表达者,根本上都反对国家对社会生产的组织和领导,认为这是把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大工厂,是对资本家个人的财产权、自由、自决权利的侵犯。

  事实上,市场经济本身就经常地侵犯着资本家的财产权,自由权,自决权。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所指出:“工厂内部的生产的社会化组织,已经发展到同存在于自己之旁并凌驾于自己之上的社会中的生产无政府状态不能相容的地步。资本家自己也由于资本的猛烈积聚而感觉到这一事实,这种积聚是在危机期间通过许多大资本家和更多的小资本家的破产实现的。”(第316页)

  所谓“市场失灵”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机构在它自己创造的生产力的压力下失灵了。”不仅越来越多的剩余价值不能转变为生产资本,而且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也闲置起来,资本家不能把生产资料全部变成资本;产业后备军也不得不闲置起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要不先变为资本,变为剥削人的劳动力的根据,就不能发挥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具有资本属性的必然性,象幽灵一样站在这些资料和工人之间。唯独这个必然性阻碍着生产的物的杠杆和人的杠杆的交换;唯独它妨碍生产资料发挥作用,妨碍工人劳动和生活。因此,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暴露出自己无能继续驾驭这种生产力。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力本身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这种矛盾,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抗,要求承认它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必然性,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看待。无论信用无限膨胀的工业高涨时期,还是由大资本主义企业的破产造成的崩溃本身,都把大量生产资料推向如我们在各种股份公司中预见的那种社会化形式。”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这种形式也嫌不够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第316-317页)

  我大量引用的恩格斯一百多年前的论述,我们从最近的2008年美国爆发的资本主义世界金融风暴充分地见识了。不管资本家愿意不愿意,他们都不能不要求国家救助,不能不接受国家对生产的宏观控制。现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要求经济改革,所有国家的政府都在为拯救经济和企业免于破产而紧张操劳,不断对经济加强宏观控制。特别是在“美国金融风暴”时,美国等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拯救资本主义企业,向私人企业注入了大量资金,被一些人称之为“国有化”,说是奥巴马在搞“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早已被恩格斯严厉批判:“那末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了”,这是“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恩格斯指出:“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第317-318页)

  我注意恩格斯谈到“国有化”时的两句话,一句是刚才引用的:“意味着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另一句是恩格斯在正文中讲的:“生产力的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第318页)这里有三个关键词:准备阶段手段线索

  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混合经济”,说明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已经无力自行解决问题,意味资产阶级本身已经在资本关系内一切可能允许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看待,已经开始向社会主义投降;表明由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准备阶段,它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提供了线索、手段:“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显然,这不是资产阶级要实现的,仅仅只是“意味着”由社会占有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的准备阶段。

  资本主义经济无论怎么改革,只要它仍然处于资本关系中,仍然是追逐利润,由市场调节生产,那末它就不可能解决问题,不可能不发生经济危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家不是经济组织,对企业没有所有权,它不可能、也无权直接干预企业生产;它只能从外部影响企业生产。在平等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中,除了利益竞争之外,谁也没有权力支配他人的活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必须要维持这种状态。问题就在这里: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性需要国家代表社会对社会生产进行领导,但是私有制度和资本关系又阻碍着国家有计划组织社会生产。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和许多人都看到这个事实:“资本主义自从产生以来,就不时受到通货膨胀(价格上升)和萧条(很高的失业率)的周期性的困扰。有时这些事件非常剧烈,象本世纪20年代德国的超级通货膨胀那样,以致于紧接着就发生社会动乱、革命和战争。”萨缪尔森等说,由于凯恩斯的贡献,“现在我们懂得了,通过仔细运用政府的货币和财政权力,产量水平、就业量和通货膨胀可以受到影响。”萨缪尔森等指出:“今天,政策制定者正在认识到,现代经济面临一个根本的宏观经济困境: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自由企业,低通货膨胀率和充分就业方面长时期地同时取得成功。”为什么?萨缪尔森等说:“正如今天的市场经济不能使大炮和黄油都达到最大产量一样,宏观经济也不能同时获得充分就业零值通货膨胀。”(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85-86页)萨缪尔森等提出了市场经济的问题,但他们没有回答问题,他们只能如此,阶级利益使他不能回答问题。这个问题的解答,只能靠科学社会主义;而问题的解决,只能靠无产阶级革命。

  恩格斯指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控制,不得不承担起对社会生产的领导,这并没有解决问题。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反而被推到了顶点,推到了必然要发生变革的阶段。现在是处于临产前最难受的阵痛状态。

  7-2-4  从个人生产力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现在的中国经济学家也把发展生产力提到首位,把发展生产力看做是社会主义。首先,历史上,没有一个社会不曾经是发展生产力的,不发展生产力就要消亡;也还不曾有个一个社会能永远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如此,必然怎么须要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所以,不能用是否发展生产力来定义或界定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学也不能把发展生产力提到首位。毛泽东说的对,“对生产力的研究太发展了,就成为技术科学,自然科学”。(毛泽东读书笔记,文革手抄本)而问题主要在于,如果不弄清楚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与资本主义发展生产力的不同在哪里,用资本主义方式发展生产力,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混同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实质是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否定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就发展生产力而言,经济学也应当从整个社会生产来考虑。我们不妨来分析西方经济学说的:“在经济学的许多定义中,其中最流行的一个定义是:经济学研究我们如何进行抉择,来使用具有各种可供选择的用途的、稀缺的生产资源来生产各种商品。”(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4页)

  首先在如何进行抉择问题上,作为个人的生产力,个体劳动者生产的条件是他的劳动力和占有的生产资料,他生产什么几乎是不能选择的。作为社会的生产力,资本家的生产条件也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但这些是用货币买来的,因此资本家可以从全社会自由选择生产条件来生产某种商品,只要可以赚钱,有市场需要。现在,这个市场已经不是小生产的地方集市,也不只是国内市场,它已经发展为国际市场,市场空间很大,所以,资本家在生产什么产品上的可选择性也很大,具有小生产所不可比的主观能动性,从这方面说,资本主义企业是自由的;但是,资本家的自由须要他对市场有正确认识,必须符合市场需求的和生产的技术规定。资本家在扩大了自己的选择空间同时,也使得选择具有十分的复杂性。他在抉择之前,必须对社会需求、生产条件等等,进行调查研究,作可行性分析,也就是要事前有个目标和企划。

  决定了生产什么之后,便要考虑如何生产。这个问题属于技术问题,资本主义生产和自然经济生产,都得完全按产品生产的自然规律进行,但其内容可以有重大不同。人利用自然规律来为自己服务,在自然经济中,基本上是直接利用自然的产物。随着人对自然的认识的发展和社会生产的发展,人在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劳动中,愈来愈表现出对自然界的日益增强的人的社会支配力。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让资本家在自己拥有的资本量和确定了要生产的产品之间,有了多种技术上的可选择性。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条件和资本的社会性,使这种可选择性必须反映生产已经取得的社会成就,必须建立在充分利用社会生产力上。资本家需要一方面组织许多工人按技术要求有效生产,一方面要对社会的协作和竞争等等社会因素的进行整合考虑。

  资本家在决定如何生产中,他须要考虑他的资本分配,计划用多少资本购买劳动力,用多少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力求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最佳配比,以充分发挥他所有的资本的效用。这里的一切生产因素,都是资本家可选择的,因而是可预定、可控制的。

  在资本家决定他的生产资本构成时,已经设计了生产的流程和周期。这方面,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者由于生产条件的不可选择性,自己是不可调整的,完全由生产自然规律来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流程,可以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对生产条件作一定的选择,设计生产流程和周期。资本主义生产计划性,无论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已经比自然经济的小生产的计划性大大发展了。自然经济的小生产的计划性直接就是自然规律的规定性,人只能按照自然的规定性安排个人的生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可能的选择性很小,个人在自然规律面前的能动性很小。所以,自然经济的生产,在几千年间很少变化,主要是适应自然条件的变化的变化。资本主义生产的计划性当然也是自然规律对生产的规定性表现,人们在生产实践历史长河中,不仅愈来愈深刻地了解自然规律,而且积累了改造自然的社会力量和物质力量,因而人在自然规律面前就不是毫无作为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在按照自然规律的规定性计划生产时,有了利用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按自然规律来为自己服务的多种可能性选择,日益从对自然规律的盲目服从,转变为合目的地有计划利用的科学技术于生产。在深度上,有计划的人的社会生产日益取代自然的生产,获得了愈来愈快的发展速度。自然力生产需要很长时间,几个月、几年甚至千百年才能完成的生产过程,在现代社会生产力的生产中,只用很短的时间就能完成。在广度上,计划所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大,从个人小家庭生产,扩展到越来越大的企业生产、社会生产,垄断资本主义已开始了控制一国的和世界的市场了。恩格斯《论权威》对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问题来说,可以集中到两点:一是生产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人愈是了解自然规律,愈是科学地生产,就愈需要有计划表现对生产的客观必然性,权威性的自觉服从。二是由于生产的日益发展为社会生产,生产的自然规律日益表现为社会生产的有计划组织。

  通过以上对西方经济学研究内容的分析,我们看到,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有计划组织生产相对应。

  现在,我们再打开《资本论》第一卷,看马克思论述资本主义生产从协作,工场手工业到大工业的发展过程,了解生产发展中有计划如何创造新生产力。

  许多工人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在同一时间生产同一产品,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第362页)

  许多人在一起协作生产,不同于个人生产的有计划,个人生产的有计划是劳动合目的性的表现形式,协作生产劳动不仅是劳动合目的的要求,还是有效率的社会生产的必要性,在许多人共同劳动进行生产时,必须考虑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以及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合理分配,他们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协调和应当生产出的产品量。

  马克思指出,单个人劳动的力量与许多人共同劳动的力量,有本质的区别,“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第362页)“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第366页)在现代社会生产中,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形成生产力。理论界在深化劳动理论中,强调脑力劳动的作用,讲“加强管理”的时候,应当知道管理本身就是按计划执行协作生产的指挥职能。

  现在,我们继续跟随着马克思进入的工场手工业考察。“工场手工业不只是找到了现成的协作条件,而且还通过分解手工业的活动部分地创造出协作条件。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所以能够达到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组织,只是因为同一个工人固定在同一局部工作上。……在这里,一个工人是直接给另一个工人提供工作。”“各种劳动因而各个工人之间的这种直接的互相依赖,迫使每个工人在自己的职能上只使用必要的时间,因此在这里形成了和独立手工业中,甚至和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在发展社会劳动过程的质的划分的同时,也发展了它的量的规则和比例性。”首先是每一个工人在自己的职能上使用一定的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互相补充的各个劳动过程不间断地、同时地、空间上并存地进行下去的前提;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形成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最后,正如工场手工业部分地由不同手工业结合而成一样,工场手工业又能发展为各种不同的工场手工业的结合。(第382-385页)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或者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形成的。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第402页)工场手工业最完善的产物之一,是采用复杂的机械装置的工场,生产出机器。机器使手工业的活动不再成为社会生产的支配原则。(第407页)在机器生产中,“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代替人力,以自觉应用自然科学来代替从经验中得出的成规。在工场手工业中,社会劳动过程的组织纯粹是主观的,是局部工人的结合;在机器体系中,大工业具有完全客观的生产机体,这个机体作为现成的物质生产条件出现在工人前面。……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现在成了由劳动资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了。”(第423页)“工人要服从机器的连续的、划一的运动,这早已造成了最严格的纪律。” (450页) “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劳动体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这种纪律发展成为完善的工厂制度,并且使前面已经提到的监督劳动得到充分发展,同时使那种把工人划分为劳工和监工,划分为普遍工业士兵和工业军士的现象得到充分发展。”(第464页)“大工业的原则是,首先不管人的手怎样,把每一个生产过程本身分解成各种构成要素,从而创立了工艺学这门完全现代的科学。社会生产过程的五光十色的、似无联系的和已经固化的形态,分解成为自然科学的自觉按计划的和为取得预期有用效果而系统分类的应用。”(533页)

  经济学家知道,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的泰罗制、福特制工厂制度,有计划生产已经普遍成为工厂立法,如恩格斯所说的:“大工厂里的自动机器,比任何雇用工人的资本家要专制得多。至少就劳动时间而言,可以在这些工厂的大门上写上这样的话: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我是工人,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前,实际生产已经告诉我,必须严格按照工厂下达的计划和工艺流程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

  “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第395页)资产阶级只愿意把泰罗制用在对工人实行霸权主义上,非常反对用泰罗制来组织社会生产,指责这在侵犯他们对工厂的私有权。他们忘记了,泰罗制不仅使生产的计划性成为绝对的权威,而且产生了实行这种权威的今天称为“企业家”的管理阶层,古典企业演变为“现代企业”,以资本为基础的经济转向“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马克思主义则看到:“泰勒制——也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另一方面是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即按科学来分析人在劳动操作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精确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统计和监督制等等。苏维埃共和国在这方面无论如何都要采用科学和技术上的一切宝贵的成就,社会主义实现得如何,取决于我们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机构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的好坏。应该在俄国研究与传授泰勒制,有系统地试行这种制度,并且使它适应于我国的条件。”“对计算和监督的玩忽,这便是直接帮助德国的和俄国的科尓尼洛夫分子,——这些人只要我们一不执行计算与监督的任务,便能乘机推翻劳动者的政权”(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列宁选集》第三第511、507页)

  “人化的自然界”是日益有计划,不仅发展了自然生产力,而且使个人生产力发展为社会生产力,使生产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发展。

  私有制使与自然联系中的个人劳动的对象化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异化,限制了社会的有计划生产。无产阶级国家承担起社会生产管理职能,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使国家从阶级压迫的机器转化为自由劳动者的联合生产组织,使个人劳动的对象化不再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异化阶级。

  7-3  计划经济是社会所有制的生产方式

  邓小平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对于这个观点,1992年10月16日,我给他写第一封信,提出“计划不等于计划经济,市场不等于市场经济,概念不能偷换。用‘资本主义有计划’来证‘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用‘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来证‘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不合逻辑。” 1994年10月24日,我又写信给他说:“我现在还是认为,你的说法不仅不合逻辑,不合马克思主义,也不合历史,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从古至今,全世界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不是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世界没有一个不反对计划经济的。原因很简单,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有资本主义。会不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我们看到,东欧。苏联还没有搞成市场经济,那里的共产党就垮台了,社会主义就崩溃了。在中国,市场经济刚搞不久,就出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按你的思想,只有向市场经济改革,才能搞活国家经济。但实际上,活了非国有经济,它们如鱼得水,而国有经济则始终处于困境,如履薄冰。在事实面前,理论界不得不承认:‘公有制内部不可能实行市场经济’。道理本来很清楚:同一个所有者怎么自己和自己搞商品交换呢?在市场经济里,国有经济不活,资本主义如此,社会主义改变不了。”实践证明了我的认识。

  7-3-1  经济学的历史性和阶级性

  萨缪尔森、诺德豪斯在《经济学》第三十五章“经济趋势的改变,经济上的各种选择”写道:“在本章我们向后看,并且向外看——向后看是为了了解经济理论是如何随时间的推移而演变的,而向外看是为了了解其他经济制度是如何组织以及是怎样运转的。”萨缪尔森他们这里讲了两个重要事实:一个是经济学的历史性,另一个是存在着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经济。但是,他们认为经济学是经济学家对现成事实的描述、解释、假说、“勉强的一致的意见”,提出经济学的主观性和经济理论的不确定性;(萨缪尔森、诺德豪斯在《经济学》第1272-1273、15-20页)他们写资本主义经济学教科书,除做解释外,还能做的事情是“综合”,综合资本主义现代主流经济学不同学派的理论。所以,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的《经济学》,常常自我矛盾。

  马克思主义十分强调“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但与萨缪尔森等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念相反,认为“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标志,并且在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86、189页)社会主义经济学不只是解释客观世界,更主要的是反映客观世界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改变现存世界的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学既是历史科学,更是革命科学。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54页)我们知道,人类最初是自给自足的生产,随着生产的社会发展,才发生了产品交换,才出现市场,商品。可见,有计划的生产在历史上早于市场。联系历史实际思考,还应能认识到,计划表现的是人的生产活动——首先是一定量的某种形式的劳动生产一定量的某种产品,同时首先也是表现产品与个人需要的质与量关系;而市场中商品交换表现的是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一开始就是一种社会关系;而商品交换能顺利进行,按比例生产各种产品是必然的逻辑要求。再进一步思考,可以认识到,有效率的生产可以没有市场,但绝不可没有计划。

  市场存在了几千年,“日中而市”,农民拿自己生产的产品、商贩带着商品和货币到集市上进行买卖,绝大多数商品是生活资料。从市场发展为市场经济,商品生产发展到最高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是最近几百年的事。

  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被剥夺了生产资料,不能自己生产生活资料了,只能出卖劳动力去换取。资本主义企业雇佣许多工人生产,生产的产品不可能全为他们自己消费,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企业都为交换而生产,产品普遍成为商品。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表现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最突出的标志是劳动力商品化,它建立在资本雇佣劳动的基础上。

  市场与市场经济,不仅表现为市场规模和范围的大小不同,反映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程度不同,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异,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形式上平等的商品所有者的物物交换中,悄悄地演化出一个阶级占有另一个阶级的劳动的阶级对立关系。

  西方经济学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反映,必然会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没落而没落。反映资本主义发生发展阶段的古典经济学,尽管存在着理论认识的不完全和错误,但作为对当时革命的资产阶级和上升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反映,它是创新的、发展的、革命的批判科学,为后来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材料。马克思指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属于阶级斗争不发展时期的;它的最后的伟大的代表李嘉图虽然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但把这种对立看作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频频发生的经济危机和愈来愈激烈的阶级斗争,“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后,它内在的矛盾就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经济危机周期性地发生,另一方面资本与劳动的阶级斗争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革命的形式。现在的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斗争,公正无私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那些还要求有科学地位、不愿单纯充当统治阶级的诡辩家和献媚者的人,力图使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同这时已不容忽视的无产阶级的要求调和确立。于是,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最著名代表的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产生了。这宣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马克思:《资本论》第16-17页)

  7-3-2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是生产关系表现

  马克思多次谈到计划和市场,我这里摘抄他在《资本论》的“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这节里的一段论述:“使牧人、皮匠和鞋匠的独立劳动发生联系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们各自的产品都是作为商品而存在。反过来,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特点是什么呢?那就是局部工人不生产商品、变成商品的只是局部工人的共同产品。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联系,以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它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工场手工业以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生产者中间为前提。在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而在商品生产者及其生产资料在社会不同劳动部门中的分配上,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杂乱无章的作用。诚然,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一方面因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而这种需要的范围在量上是不同的,一种内在联系把各种不同的需要量联结成一个自然的体系;另一方面因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产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的规则,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这种自然必然性可以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工场手工业分工以资本家对人的绝对权威为前提,人只是资本家所占有的总机构的部分;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多少是一切物种的生存条件一样。”(《资本论》第一卷393-395页)

  马克思这里只是比较分析个体生产者与资本主义企业生产方式,当时没有社会主义生产,社会主义生产是他要探讨和论证的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不过,在他把个体生产者与资本主义企业相联系相比较谈计划与市场时,已经使我们可以预判,既然资本主义企业把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把许多工人集中在一起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合目的地按比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是“铁的规律”,那末,当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并把生产资料变为社会财产后,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大工厂”,有计划分配所有国有企业从事一定的生产职能。这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是客观规律的要求。

  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都不占有全部社会生产力,因而无论是资本主义企业还是国家,都不可能预定和控制社会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按一定比例配置生产要素进行的社会生产,只能通过市场的竞争规律来强制地实现,表现为市场经济。后来,如萨缪尔森等所说,“到20世纪40年代”,经济学家在经常的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终于“懂得了,通过仔细运用政府的货币和财政权力,产量水平、就业量和通货膨胀可以受到影响。”(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86页)凯恩斯主义出现了,资本主义开始搞“混合经济”。从理论上讲,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因为国家掌握有货币和财政等经济手段,从而能够用G和G’这个资本的价值关系,来影响G-W-G’过程和方向。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只是掌握有一部分而没有掌握绝大部分生产要素、因素,它不是生产者,不可能直接控制社会生产。

  资本家在他的企业里一定要有计划按比例配置生产要素进行生产,以达到他的生产目的,这是资本家对他的企业的所有权的必然体现,是资本家必须负起的起码的职能,是他的企业存在和发展的要求。同样,一旦生产的物质要素和人的要素都为社会所有,社会有了预定地控制生产的物质条件,就能够在社会的实有资源和需要之间建立起联系,根据合理的比例来制订计划进行社会生产以满足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需求。如果社会不能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那是表明社会还没有实际地有效地占有生产资料,或者是国家领导者不称职。不能有计划组织生产的企业必定要造成企业破产,不能有计划组织社会生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造成社会主义社会崩溃。

  资本家绝不会愿意把他们的企业生产,交给社会去支配管理,这样他们就不是资本家。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可以不实行计划经济而搞市场经济呢?历史已经做了回答,全世界所有改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现在都不是社会主义的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是渐进式的,但我们现在也已经看到,雇佣劳动和资本家都普遍地产生了,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都转为私有制企业,或为企业家个人占有,或与私人资本混合为合资公司或股份公司,资本主义所有制经济大发展起来,剥削重新产生了,贫富差距越来越大,马克思所阐述的资本主义的一切弊病和矛盾都重新发生了。有些人不承认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说它是什么社会主义。这或者是表明现在的思想理论混乱到了极点,搞不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或者,这些人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搅浑水摸鱼。

  通过市场经济改革实践,中国的一些经济学家也认识到,“单一所有者不可能发展起市场经济;共同所有者之间可以‘交换’,可以‘模拟’市场,但不可能实行真正的市场机制;只有在多个所有者存在的条件下,我们才能发展起真正的市场经济。”(樊纲:表《论发展市场经济与产权关系的改革》,《改革》1993年第一期第23-24页)这个认识是对的,但是出于“偏好”,经济学家在明白了公有制经济不适合搞市场经济形式后,不去探讨公有制适用的经济形式,而是削足适履搞市场经济,背叛了自己的科学认识。

  马克思谈的是大家都看到了的普遍的事实,个体生产有计划性,许多工人集中在一起的企业生产也有计划性。很清楚,这两种计划的范围大小不同,性质有不同。个体生产者只能做他自己的生产计划,企业则要做被他雇佣的所有工人的生产劳动的计划,还要做他的产品的销售计划。个体生产者和其他生产者之间的联系在市场中,资本主义企业和其他生产者之间的联系也在市场中,但是,人们首先看到,这两种市场在范围大小上差别很大,资本主义的市场扩大到整个社会和全世界,整个社会经济和世界经济完全依托于市场表现为市场经济。

  邓小平看到了不同社会都有计划和市场,但是认为计划和市场是社会都可以用的手段,没有本质区别。这是停止在描述现象上,既没有资产阶级那样的本能的感觉,也没有像马克思那样做进一步分析,不知道计划与市场都是价值规律在不同领域里的表现形式,不知道这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所有制相关联。不明白计划性存在于一切产品生产活动中,是生产的自然规律,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决不是可用可不用的手段;市场是被生产纳入成为企业生产的要素,表现的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同生产者(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者和劳动力的生产者)的商品(物质产品和劳动力)只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换。

  这个道理应当不难理解,只有在生产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属于同一个所有者时,才能有计划生产。在私人生产的社会里,个体生产者以自己的劳动使用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自己的产品,生产的目的和生产要素都是他的权力能够预定和控制的,只要他了解生产的自然规律,就可以有计划地进行生产。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如此,资本主义企业的全部生产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虽然都来自于社会,但资本家通过购买把它们变成了自己占有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因而他能够预定和控制自己企业的生产,科学地配置自己占有的人力物力,建立生产要素和产品量之间的正确联系,使生产合目的地有计划进行。

  事实和道理都很清楚,计划所表现的是所有者的支配力、控制力,生产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者可以而且应当支配他的生产。而在不同所有者间之间,他们之间谁也不能支配、控制谁,他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关系,只能通过市场中物与物的关系来表现。这是大家都懂得的道理和遵循的规则。

  当“资产阶级意识一方面把工人绝对服从资本,歌颂为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劳动组织,同时又同样高声责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把这些说成是侵犯资本家个人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和自决的‘独创性’。”资产阶级就本能地反映了:计划与市场,都是表现一定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经济学在极力为资本主义工厂制度辩护时,又极力指责说社会主义有计划生产是将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马克思说“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说明什么问题呢?首先是说明,资产阶级知道计划经济要侵犯他们的财产权。唯有中国的理论家才违背这个普遍的事实和尽人皆知的常识,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选择搞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结果自然是使无产阶级国家放弃了作为社会财产的所有这对社会财产的支配权。

  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是现在大家都看到的现象。作为理论家、经济学家不能停留在现象上,应当深入分析。他们应当清楚资本主义经济的计划和市场与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和市场,不仅范围大小不同,而且有质的区别,表现不同的生产关系,它们在所有制、分配和人与人的关系都完全不同,两者是根本对立的。

  资本主义的计划性是资本家根据他的目的要求,按一定的比例分配他雇佣并集中在他的企业里的许多劳动力进行协作生产;在资本主义企业里,劳动者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资本的雇佣劳动集合在一起的,所以这种协作生产不是劳动者自由联合起来控制他们的生存条件的有计划生产,相反的是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形式,计划性表现为资本家的意志,对劳动者是专制,对劳动者的劳动极端剥夺。社会主义计划生产是在资本主义成就的基础上发展的,也是根据生产的目的要求,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不仅范围比资本主义协作生产大得多,从单个企业内的协作劳动,发展为全社会的协作生产;而且在社会主义协作生产中,劳动者自愿地把他们的劳动力结合为一个社会劳动力,组织成为自由的联合的生产组织,最有效地控制他们的生存条件,共同生产和占有产品,并通过按劳分配实现劳动产品即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生产的计划性的不同社会性质,它所表现的不同生产关系,之所以不被理论家所认识,是因为这些理论家的偏好和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方法,他们只是着眼于要不要有计划,有没有计划,不分析,不讲是什么样的计划。对商品和市场的认识也是如此。他们只是抓住商品和市场在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制度都存在,但止于这个现象上,没有具体了解商品和市场在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的存在形式,它是如何存在的。看不到不同历史时期的市场中交换的商品的不同,自然经济中的商品交换是使用价值的交换;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力普遍成为商品,从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是特殊的资本商品,这种商品交换是为着实现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私人生产消除了,劳动力商品也消除了,商品交换必然要发生历史性变化,自然经济的市场中的商品交换是互通有无,是调剂人的生活内容,对社会经济不起调节平衡作用;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其主要职能,首先是资本家实现生产的剩余价值,再就是调节支持全社会生产的平衡;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的是通过计划调节平衡社会生产以满足社会和所有人的需要,市场只起辅助作用,如果出现了市场调节为主,那就说明劳动者社会还没有真正切实控制社会生产。

  总之,普遍存在的事实和常识性的道理表明,计划和市场都与所有制相关联。市场表现的是私人生产中不同所有者的的关系,计划表现我同一所有者生产中的劳动与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关系。进一步考察分析可以看到,市场不同于市场经济,计划不同于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不是可用不可用的手段,实质上它们表现了不同的生产关系,关系着实行什么所有制的问题

  7-4  计划经济机制

  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写道,“我们早已知道,有两种主要的经济组织模式:市场经济和命令经济。”他说,“新左派对市场和国家官员制度都持有批判态度。但是,这可以说是攻击一点却否定了全部。官员体制和市场是唯一的已知的复杂的现代经济可以解决什么如何以及为谁的问题的机制。”他们的《经济学》“大部分的篇幅系用于论述埋葬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混合经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68、1287、1289页)

  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认为,有关苏联经济问题的认识应当澄清。他们说:“首先,同它的早期批判家所相信的东西相反,苏联经济迅速地增长,扩大了它的影响并且赢得了许多朋友。它成功地把自己从一个军事上的弱国,弱到在1918年向德国乞求休战,变成了一个令整个世界感到害怕的超级大国。”他们认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也许最有意义的教训是,命令经济是可以发挥机能的。命令经济是这样组织的经济,即国家拥有生产手段,利润不是主要的动力,而且主要决策是由行政上作出的——这种命令经济可以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很好。”(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96页)看来,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也并不象中国的经济学家那样否定计划经济。他们能够尊重事实,并注意到计划经济之所以能有效组织生产,是国家拥有生产手段和不以赢利为目的

  中国现在许多经济学家盲目崇拜市场经济,钟情自由资本主义,推动中国“补资本主义的课”。不知道他们是否比萨缪尔森多懂计划经济,但肯定对资本主义经济不能与美国的经济学教科书的编者相比。

  社会主义经济是前所未有的正在开创的新社会经济。马克思只给了原则性的指示,具体形式在实践探索中。现在,人们把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都否定了,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都成了批判对象。

  前面,我从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两个方面论证了中国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建成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完善,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完全清楚,都很自然的;社会主义实践遇到挫折,也是客观存在,但是,苏联、中国社会主义的成就,是不可否定的,现在并没有可以否定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根据,没有理由把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探索半途而废。我们应当做的事情是,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认真地总结几十年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经验,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错误和挫折可以教训我们,可以从中发展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7-4-1  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斯大林晚年写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系统地论述社会主义经济,对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提出了不少的正确观念,但我认为,也存在片面性和错误之处,对计划经济的的认识还不是那么清楚。

  斯大林认为“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生产的发展,“却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则显然不符合事实。资本主义是在封建社会中自发发展起来的,发展的基础,正是商品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商品生产发展的最高形式。今天的实际也证明,社会主义社会不限制商品生产自由发展,一定会导致资本主义。

  斯大林否认“价值法则是一切历史发展时期都一定适用的恒久的法则”,说“价值是与商品生产的存在相关联的一种历史范畴。商品生产一消失,价值连同它的各种形式以及价值法则,也都随之消失。”这是把价值形式与价值本身混为一谈了。

  经济学是从商品交换中认识价值的,仅仅把价值理解为商品价值,当然要认为商品价值及其法则,会随着商品生产的消失而消失。但价值法则首先是生产的法则,商品价值只是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价值本身是产品中所凝结的劳动量,产品无论是否作为商品,都凝结有一定的劳动量。所以,斯大林认为价值连同它的各种形式以及价值法则随着商品生产的消失而消失,是不对的。恩格斯是这样说的:“现在的价值是商品生产的价值,但随着商品生产的不存在不再存在,价值也就‘变了’,就是说,价值本身还存在,只是形式变了。”马克思还说过:“从生产行为本身来考察,单个人的劳动就是他用来直接购买产品即购买自己特殊活动的对象的货币”。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象斯大林那样,把价值只是看作商品价值,认为商品生产消除后,价值和价值形式就随之消除。对价值和价值规律,仅仅从商品交换中把它理解为交换价值,是片面的,肤浅的,不能深刻认识价值规律。对价值的这种片面的肤浅理解,表现出斯大林认识的形而上学,这也是现在经济学家普遍存在的问题

  价值是物化劳动,是劳动二重性表现之一,劳动不仅在质上物化形成不同的有用的即具有使用价值物,同时,劳动的量决定产品量,产品中物化的一般劳动量形成产品价值。在生产中——无论什么方式的生产,劳动决不会只表现不同的质,而不表现出为一定量的劳动时间。不耗费时间的劳动,不过是存在于头脑中的一个概念,不是现实的劳动,不能生产出任何产品。在生产中,与产品量保持比例数关系的劳动量物化为价值实体。“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是价值规律在生产中的表现形式,决不会随着商品生产的消失而消失,恰恰相反,“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质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的劳动时间。因为社会是否有时间来实现真正人类的发展,就是以这种时间的多寡为转移的。甚至精神生产的领域也是如此。如果想合理行动,难道在决定精神生产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时就不需要考虑生产该作品所必需的时间吗?”(马克思和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62页)“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然而,这同用劳动时间计量交换价值(劳动成为劳动产品)有本质区别。”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交换价值是生产产品耗费的劳动时间表现为商品交换关系的价值形式,价值形式自然会随着商品交换的消失而消失,但价值实体也自然地存在于产品生产中。

  价值实体是劳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价值规律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中,表现为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劳动量与产品量的关系。马克思阐明了这个事实,一切社会生产都每天每时地重复着这个事实.每一个生产者、资本家都切身感觉到这个事实,他们都在生产中不断调节劳动量与产品量的关系,尽可能地缩短生产劳动时间;斯大林说价值和价值规律将随着商品的消失而消失,不符合这个根本事实。

  我们已经知道,马克思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首先从商品生产来论述价值、价值形式和价值规律:价值首先产生于生产中,然后在商品交换中以价值形式表现出来;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形成的剩余价值,通过商品交换得以实现。价值形式随着商品的消亡而消亡,但是价值实体本身还存在,把必要的劳动时间使用在不同的产品生产上,社会主义社会有计划生产,表现更高层次的价值规律。

  斯大林批评了片面理解计划经济的观点:“有人说,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法则是国民经济的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法则。这是不对的。”他说:“如果不知道国民经济的有计划的发展是为着什么任务而进行,或者任务不明确,那末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以及多多少少真实地反映这一法则的国民经济计划化,是不能自行产生什么效果的。”毛泽东在读书笔记里同意这个观点,认为“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依据。……而是根据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根据我们扩大再生产的要求。”强调国民经济的任务即合目的性,十分重要。理论界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价值规律的前提、基础,是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交换价值。主要以通过交换价值实现剩余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会因不能掌控使用价值,不完全具备前提基础而不能有效地利用价值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是联合起来劳动者为满足自己和社会需求的生产,因而掌控了实现价值规律的全部物质要素,能够有效地利用价值规律。

  我认为,价值规律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不矛盾。如果国民经济不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任务也是完不成的。作为自主自为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在质的方面,是为满足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在量的方面,又必须要根据社会人力物力资源与社会需要,合比例地分配各种劳动合理安排生产。历史上,社会主义生产总的目的是正确的,问题不仅在于具体目的不符合实际,还在于是否正确认识和善于利用价值规律。

  斯大林说:“也如在自然科学中一样,经济发展的法则是反映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发展过程的客观法则。人们能够发现这些法则,认识它们,依靠它们,利用它们来为社会谋福利,……给予其他正在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法则以发生作用的广阔场所。但是人们不能消灭这些法则或创造新的经济法则。”这完全正确。但是,他又说“把某些法则的破坏作用引导到另一方向,限制它们发生作用的范围”,这是矛盾的。“任何的限制或规定同时就是否定。”(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82页)对客观规律的任何主观限制,都是违反客观规律,会产生破坏性结果。但这决不是说,人在自然规律面前就无能为力。我们说自然规律不可取消,自然规律的作用范围也不能随意限制,但是,自然规律本身有一定的作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起决定作用的自然规律就失去效力,被另一自然规律所代替。人不同于其他生物,就在于人有认识能力,能够认识自然规律的作用和发挥作用的范围,因而有可能利用自然规律,并避开价值规律发生破坏作用。

  对于客观规律的趋利避害问题,恩格斯的观点是正确的:“社会力量完全和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影响,那末,要使它们愈来愈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只要我们固执地拒绝理解这种生产力的本性和性质——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辩护士正是抗拒这种理解的,——它就总是象上面所详细叙述的那样,起违反我们、反对我们的作用,把我们置于它的统治之下。但是它的本性一旦被理解,它就会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从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19页)

  斯大林认为:“价值法则在我国发生作用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在我国制度下,价值法则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这的确也就说明了这个‘令人惊异’的事实: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有不断的蓬勃的发展,价值法则在我国却没有引导到生产过剩的危机,可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广阔作用范围的同一价值法则,虽然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发展速度很低,却引起了周期性的生产过剩的危机。……这些同志忘记了,价值法则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存在之下,才是生产的调节者。他们忘记了,在我国,价值法则发生作用的范围是被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被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法则的作用所限制的,因而,也被大致反映这个法则的要求的我国各个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所限制的。”斯大林的这个认识根本上不正确。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并不是对价值法则的限制,恰恰相反,是为自觉地利用价值法则创造了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个人的劳动力结合为社会劳动力创造了条件,使得个人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生产也直接是为了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需要而生产,这就为社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在每个产品上只使用必要的社会劳动时间创造了条件,因而可以自觉利用价值法则,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分配社会劳动,进行社会生产。中国的“大跃进”证明,公有制和有计划如果目的不正确,不遵循价值规律,同样要产生经济危机,而且比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破坏更严重。毛泽东根据这个经验,提出“价值规律是个大学校。”

  第二,资本主义生产危机不是价值法则引导产生的,恰恰相反,是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受到了种种限制而必然产生对抗的破坏性作用。分散的各自独立的生产者,限制了价值规律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作用范围。价值规律只能自行突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自发地发挥作用,以对抗性、破坏性的作用,以产生经济危机的方式,强制资本家服从价值规律。

  这里,斯大林有和资本主义经济学的观点一样的错误。他提出这个问题:“是不是说价值法则在我国也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一样有广阔的发生作用的场所,价值法则在我国是生产的调节者呢?”并回答说:“不,不是这个意思。事实上,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价值法则的作用是被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前面已经说过,在我国的经济制度下,商品生产的活动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他不仅把社会主义对商品的限制等同于对价值规律的限制,而且似乎还错误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按价值规律运行的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遵循制价值规律。事实上,价值规律被资产阶级经济学称为“看不见的手”,也就是说,资本家是盲目地被动地接受价值规律。

  斯大林提出的“无疑地,在城市和农村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不存在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化,不能不限制价值法则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对生产的影响程度”这个观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的观点是:“实际上,没有一种社会形态能够阻止社会所支配的劳动时间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调整生产。但是,只要这种调整不是通过社会对自己的劳动时间所进行的直接的自觉的控制——这只有在公有制之下才有可能——来实现,而是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来实现,那末事情就始终象你在《德法年鉴》中已经十分正确地说过的那样……”谁的观点正确呢?显然,马克思的观点是正确的。只有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下,社会才可能自觉地按照价值规律对社会生产进行有计划的调节,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即使资本家认识了价值规律,也只能被限制在资本家自己的企业里进行科学生产,他们不可能按照价值规律支配全社会的生产和交换。所以,不是公有制限制了人们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不是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广阔的发生作用的场所,恰恰相反,是私有制限制了价值规律作用范围,私人生产的对立,造成了社会生产经常地违反价值规律,产生经济危机。

  斯大林说:“在这方面起限制作用的,还有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法则,这个法则代替了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法则。”这样看问题是不对的,合理的正确认识应当是:私有制导致了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公有制的共同生产能够自觉地广泛地运用价值规律,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地协作生产。按比例的根据就是价值规律。

  斯大林看到了价值法则“也扩展到生产方面”,但是,他认为这是为了“不断改进生产方法,降低生产成本,实行经济核算,使企业能够盈利。”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够的,甚至错误的,没有超出资产阶级的观点。价值规律不仅要求“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斯大林和许多理论家一样,仍然是片面地或侧重于从价值形式、从剩余价值来认识价值。历史上不是价值法则“也扩展到”生产方面,而是相反的,价值法则首先是生产的法则,然后才扩展到商品交换领域。不仅在交换中以劳动时间来衡量产品价值,而且首先在生产中确定劳动与产品的比例数关系,决定产品能不能和应不应该生产。斯大林认识的缺陷,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应当解决的问题。历史发展愈来愈证明必须解决这些认识问题,不能再停留在交换价值概念里,应当从“社会必要劳动”,来深化对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认识。

  把国民经济的按比例、有计划的的发展法则,与社会主义任务即合目的结合起来,斯大林正确反映了计划经济的实质内容;只是也必须认识到,只有国民经济按比例、有计划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任务。

  “有计划的、按比例的发展的法则”这样的提法还有缺陷,常常被简单地理解为“有计划”规定按比例。我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中的“按比例”,不是计划规定的比例,而是在社会生产中,满足人的需要与社会现实条件相适应所规定的不同形式的劳动量的比例,来计划社会主义生产所以,我认为,应当用“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生产”这个提法,来说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生产计划首先要体现生产的目的性,同时要遵循生产的比例性。

  “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生产”的计划经济是个矛盾运动,表现人的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矛盾统一过程。人类社会能动地运用价值规律于生产,以满足自己需要,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不应是主观的、死的计划,更不是绝对政府命令。社会生产按比例配置生产资源的必要性,是生产本身比例性的客观要求,这个比例是可变化的,生产计划、计划经济也要随着调整变化,把需要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上,使主观符合客观。毛泽东说:“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民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国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过了一年,就整个说来,这种平衡将被矛盾的斗争所打破了,这种统一就变化了,平衡成为不平衡,统一成为不统一,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和统一。”(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75页)

  7-4-2  计划经济的组织者和任务

  萨缪尔森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认为,国家与市场是世界上可能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两种有效方式,他说:“命令经济是这样组织的经济,即国家拥有生产手段,利润不是主要的动力,而且主要决策是由行政上作出的——这种命令经济可以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很好。”他们看到了计划生产与所有制的关系,看到了计划经济的动力不是利润驱使,承认计划经济可以运行很好,但是,把任何国有生产资料都说成是社会主义,把由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称为计划经济,是不对的。

  所有是生产的前提只有占有生产资料才能进行生产;占有财产的主人按自己的意愿支配财产,这个意志表现为一定的计划。社会主义社会把生产资料变为社会的财富,是计划经济的前提基础,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生产者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的方式。但是,由政府下达生产计划,并不就是计划经济,并不就是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

  斯大林指出,如果计划经济的任务不明确,是不会有效果的。

  斯大林说“资本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的表述如下:用剥削本国大多数居民并使他们破产和贫困的办法,用奴役和不断掠夺其他国家人民、特别是落后国家人民的办法,以及用旨在保证最高利润的战争和国民经济军事化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的资本主义利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法则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的表述如下:用在高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为人的福利和自由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反复阐明的科学社会主义生产发展观,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要义:“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生产力的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当他们已经这样做的时候,——这样一来,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221-222页)“在所有人实行合理分工的条件下,不仅进行大规模生产以充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实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从历史上遗留的文化——科学、艺术、交际方式等等——中间享受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承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和促进它进一步发展。”(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79页)

  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当理解为人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手段,它必须服从于和有利于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那种为获利发展生产并不是硬道理,今天已经没道理,它在浪费资源、损害、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

  说社会主义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的有计划生产,对不对呢?当然对,它指明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任务,但不是那么恰当、那么明确。如果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只是剥削和掠夺,而不满足整个社会及社会各个成员的需要,那也不完全符合实际。

  一般来说,生产本身和需要总是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4页)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无论生产本身的目的是什么,客观上都必须要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的需要,这是生产的职能和价值规律所决定的。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不是为社会所需要的,就不能成为商品卖出去,不仅不能实现剩余价值,它的整个价值也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不能谋利,而且根本不能存在下去,社会也不稳定。我们可以这样说: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和此前一切阶级社会生产一样,是剥削和掠夺性生产,但都必须满足社会和人们的需求。

  有计划组织企业生产来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的需要,这对于资本主义企业来说,是必须的,也足够了,只能这样了,再前进一步,就超出了资本主义的范围和可能。资本主义生产的有计划是资本作为生产资本的职能,只能在占有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的所有权范围内,超出资本的所有权范围,在各个独立的资本之间,谁也不可能计划别人的生产和需要,整个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总的是无政府状态的,但是,在资本所有权所能控制的生产里,资本主义实行最严格的有计划生产;垄断资本主义也试图对整个社会生产进行控制,恩格斯对爱尔福特纲领草案用“无计划”来说明资本主义的特征的批判说:“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末,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引自《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三卷第228-229页)当然,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有计划,无论从实质目的和范围看,都不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指出,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并把生产资料变成国家财产,这是资本主义发展所指明的社会发展道路;但在稍前他讲了,国家所有不是问题的解决。怎么才是问题的解决呢?恩格斯说:“这种解决只能是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恩格斯阐明,“大工业造成一种绝对必需的局面,那就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在这个新的社会组织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互相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全体人员的参加下来经营。”(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17页)列宁1902年《对普列汉诺夫的第二个纲领草案的意见》文中也指出:“‘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满足整个社会及社会各个成员的需要’也不恰当。这还不够。也许托拉斯也能这样组织社会生产过程。如果这样说就明确些:‘由整个社会承担的’(因为这既包含计划性又指出计划的执行者),不仅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而且充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列宁和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计划经济的认识是一致的,都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保证所有人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并且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在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和参加下进行,而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少数企业家来领导,也不是由国家下计划命令生产。社会主义生产不同于其他一切阶级社会生产的特征就在于此。

  传统的国家是阶级的组织,不是生产组织,它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不得不承继下来的社会累赘;以社会名义有计划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组织是生产组织,不是阶级组织,所以,马克思主义说,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并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只是取得了政治解放形式,还要在此基础上大步前进,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生产组织,把国家对人的统治职能转变为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职能。马克思说:“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

  马克思他们只是原则地提出“新的生产组织”:由整个社会承担的,在全体人员参加下经营,消除掉现代生产组织的阶级性,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至于如何建立,具体形式,需要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进行创造性实践,需要社会主义社会继续革命的探索。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础——社会主义所有制;任务——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和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方式——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全体社会成员的监督和参加下进行全社会按比例有计划协作生产;组织者——摆脱了阶级奴役的新的全社会生产共同体。对这些,我们曾经有过清楚的认识,但是现在被一些“创新理论”弄模糊了,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必须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7-4-3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为了挽救市场经济的危机,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对市场经济进行改革,搞起“混合经济”,接受资产阶级十分反对的政府干预手段。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国家只是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这种状况下只能是市场经济为主,国家宏观调控做辅助手段,在不伤害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为了稳定资本主义经济,利用国家掌握的货币、财政等资源做手段影响资本运动,决不触动产权。

  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又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国家,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属于国家所有,大部分的主要的产品都是国营企业生产,整个社会生产都在国家可以控制之下,自然当然地实行计划经济。大家知道,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新经济的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马克思没有直接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市场调节,但是按马克思主义观点,一下子就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消除商品和市场,没有市场调节余缺,那不符合自然的发展规律。商品在历史上各种不同的社会存在了几千年,社会主义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消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呢?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需要有一个长时期的过渡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革命的过程,消除商品和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继续革命的内容之一。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存在商品,存在市场和市场调节,这是自然的,是逻辑的必然。但这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的、本质的东西。社会在它占有了生产资料的生产中,需要有目的、合比例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充分利用它占有的生产资料,最有效地进行社会生产。这是社会生产的本质的规定。如果社会主义企业不按社会的要求协作生产,而在市场上彼此对立,进行竞争,听凭一只“看不见的手”来支配企业生产,这是表明无产阶级还没有真正占有社会生产资料。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从生产方面说,就是一个社会共同生产体系,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有计划组织社会生产,按劳分配,以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

  市场调节之所以需要,之所以“为辅”,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以无产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并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这“首先”的一步基本做到了,但国家所有不是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首先是大量的分散在小生产的个体劳动者手里的生产资料不为社会所有,是在无产阶级国家领导帮助下,小生产者联合起来,在各自的地区范围内实行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虽然消灭了私有制,但还不能消除分工,劳动者还是以阶级的生产共同体占有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实质是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所有制不是社会所有制。国家可以支配它占有的生产资料,但没有权利直接支配劳动者的劳动力和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

  这一点也是肯定的:“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209页)既然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不同阶级所有制,还存在许多不同的生产共同体,因而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实际地完全预定、控制全社会的生产活动,也就不可能在全社会实行无所不包的完全的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存在工农差别,存在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而且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本身实行按劳分配,商品的等价交换的原则还要继续通行。因而社会主义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不可避免的。有商品就有市场。这在逻辑上应当是明白的,在事实上是大家看得清楚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阶段上,国家首先在它代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国有经济范围内,实行有计划的生产分配和交换,这是社会主要的和主导的经济;而对非国有经济的生产,在国家控制了资源和大部分生产资料与产品的情况下,可以并应当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国有经济对市场调节等手段,把非国有经济纳入社会的计划经济的轨道。这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只是表明计划经济居于主导地位,决定性的方面,但不排除社会利用价值规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市场调节来解决社会暂时还不能预定和控制的生产和多种多样的消费需求。那末,这会不会象马克思主义阐明的那样,导致无产阶级的分裂呢?理论上是可能的,如果市场调节不是辅助手段,如果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和发展,而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不是由整个社会承担承担的有计划生产,而是由相互竞争的企业家来领导,这种可能性会成为必然性。

  不是占有了生产资料就能成功地进行有计划生产,这里还须要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计划要符合客观实际,遵循经济的自然规律。过去大跃进的不成功,就在于主观意志不符合客观实际,违背了价值规律,没有科学计划,结果走向反面,产生了无政府状态。那么计划能不能符合实际呢?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人能不能认识客观世界,能不能科学地生产。人类历史发展告诉我们,只有还未认识到的客观实际,没有不能认识的客观实际。所以,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首先是肯定的。现在,生产的社会化和信息化迅猛发展把整个社会生产愈来愈紧密地联系起来,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出现,“大数据”、“云计算”,又为统计和监督全社会生产与消费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手段,计划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要求,而且愈来愈获得客观的技术条件。但是,客观世界是变化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总是有限的,因此,计划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还是可能发生的,因而在还存在交换的社会主义社会,就需要一些补救手段,需要一定的市场调节。

  有经济学家说劳动者无法承担起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职能,社会发展只能止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有什么根据呢?我没有看到谁提出过什么根据;我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事情,证明这是没有根据的(48),后面的探讨会证明这是没有根据的。

  中国在大跃进中发生的中国在“大跃进”中出现的“一平二调”,损失非常之大,毛泽东总结了这些教训,强调指出等价交换在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不能违反的经济法则,违背了它,就是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毛泽东1959年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但由此否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则是更大的错误。苏联由不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成为超级大国,新中国在旧中国十分落后和遭到严重战争破坏的经济基础上,在国际资本主义长期封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快速发展经济,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社会主义历史如此之短,在探索创建中遭到大挫折下,还取得如此之大并为世界公认的成就,说明社会主义经济的巨大发展力。

  计划经济不仅总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且在它在实践中发生问题时,能够很快在计划经济自身范围内自行解决;市场经济发生危机则要靠国家救助,而且现在是长时期处于衰退中。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不可比拟的自我调整力。

  计划性是生产的本性,是自然规律。有计划生产是客观生产本性、生产的自然规律的主观反映,尽管它永远不能完全反映,需要经常地调整以符合客观生产本性的要求。

  有计划生产是共同的社会生产的必要性。许多人在一起劳动,必须有组织地协作生产,才能成为集体生产力。

  社会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计划生产又是资产阶级最有效地支配劳动者劳动方式,并以“看不见的手”强迫所有资本主义企业生产服从社会生产的自然规律,表现资本主义所有制,表现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社会主义社会,这种社会关系直接表现出来,是为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首先是自然规律、生产本性、共同的社会生产的必要性的客观要求。所以,计划经济要求主观目的与客观实际可能性相结合,生产计划必须符合客观的生产的比例关系。

  计划经济作为生产关系,在生产资料作为财富为每个人占有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当由整个社会来承担,保证所有人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不仅是改变分配方式,根本的是要砸碎国家机器,建立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形成现有社会生产的奴役性。

  8社会化生产体系

  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都是社会化生产方式。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是社会化生产体系,都服从、遵循价值规律。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社会生产体系的表现形式,资本主义有计划,在私有制下只存在于企业,由资本所有者来承担,而整个社会则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市场经济生产体系中。价值规律表现为“看不见的手”通过利润调节不同生产者的商品生产;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生产体系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表现为“由整个社会来承担的”,为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和福利与自由的发展,有组织的全社会计划经济生产体系,

  8-1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生产体系,应当考察资本主义生产体系。

  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生产体系是由资本运动的企业生产与市场交换两个环节构成。

  8-1-1  现代企业理论

  资本主义企业经历了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发展。古典企业是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它愈来愈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资本的股份公司即所谓“现代企业”应运而生。这是资本主义生产组织转变为社会主义新的生产组织的直接过渡点。所以,我们考察资本主义企业,主要是考察现代企业及其理论反映。

  古典经济学把企业定义为生产者。这个定义不能表明企业区别于其他生产者的特性,也不能涵盖现在的许多非生产企业。

  现代企业是相对于古典企业而言,它已经存在两百来年了。现代企业理论最初见之于1937年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之后,威廉森提出企业和市场是不同的规制机构,“它们在产生激励和应变方面有不同的性能,因此,分别适合于组织不同的交易。”阿尔奇和德姆塞茨提出企业的实质在于团队生产的采用,“团队生产诱致一种被称为企业的契约形式”,这种理论被推论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种定价制度”,“对监察者劳动的定价”。张五常否认企业是市场的替代,提出企业的本质是用劳动力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实质是“用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现代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表述虽有差别,形成不同的派别,但都是从市场出发,把企业看作是一种“交易成本”为核心的“契约形式”,“用一种契约取代别一种契约”,“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等等。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强调“交易费用”、“定价机制”。(《经济学动态》1994年7期69-72页,《改革》1995年2期94页,《经济研究》1995年5期22页)

  中国的经济学家引入现代企业理论,强调的是“人力资本拥有企业所有权”,“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这反映出中外经济学家由于出发点不同而对企业理论的着力点不同:国外现代企业理论侧重于资本家与企业家的关系,着力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国内的经济学引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理论,是从市场经济改革的政策需要出发,着力点在于国家与企业家的权利分配。

  无论是古典企业理论还是现代企业理论,都反映了企业中人与人的关系。现代企业理论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既表现了古典企业的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又反映了现代企业中的两类资本家的博弈关系。

  古典企业即私人企业的资本所有者直接参加企业管理,这种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不仅有社会劳动过程的一般职能,同时有资本剥削社会劳动的特殊职能。古典企业是作为资本家的管理劳动与工人的直接生产劳动相结合,直接剥夺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形式。

  传统的古典企业发展为现代企业即股份制企业,事情有了重大变化。资本所有者不再是生产管理者,他们只是作为单纯的资本所有者雇用企业家管理企业,甚至就只是证劵市场上买卖股票和证券的投机者,不再过问生产。现在,再用古典企业理论把企业定义为“生产者”,就要把资本家排斥在企业之外,否定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定性为“契约形式”,维护了企业的资本性。适用于所有资本主义企业。古典企业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组织,现代企业理论突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契约形式的说法很受资产阶级欢迎,它掩盖了资本剥削劳动的生产关系。

  现代企业理论是一种片面的资本主义企业理论,仅仅反映资本与管理劳动的关系,而管理劳动是生产的局部劳动。所以,现代企业理论反映的,不是资本主义企业整体,不是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实质上,现代企业理论只是反映现代资本的内部矛盾,即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分离的资本家与企业家的对立统一关系。现代企业理论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冲突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分离了,资本主义生产已经把资本家排斥在生产之外,突出了资本的内在矛盾。

  “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现代企业理论它既解决职能资本家缺乏资本、又解决货币资本家的货币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的问题,为资本家接受,特别激动着知识阶层:现在他们的知识变成可以占有他人劳动的“人力资本”了。有的经济学家甚至提出了应是“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要求“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科斯就指出,企业家的权力,不仅是对生产工人的指挥权,还包括对生产的物质资源的指挥权、对资本的指挥权(《经济研究》1995年5期24页)。

  所谓“人力资本”并非泛指一切人力,而是特指企业家。不仅人力所有者中最广大的体力劳动者只能做雇佣工人,即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的大多数,也不过是“高级打工仔”。知识阶层中只有极少数人才可能上升为“人力资本家”,而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则是不能实现的梦想。但是这可以激动知识阶层中的人,为了爬到金字塔塔顶而彼此践踏着。

  所谓“人力资本”,就是马克思讲的“职能资本”,或“能动资本”。所谓企业家,即职能资本家,或曰“能动资本”。所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实质上是标志着,资本职能与资本所有权的分裂。资本的这种分裂,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发展的高级阶段上。生产规模和资本构成已经扩大到单个资本家不可能单独建立企业,必须由许多资本家共同投资成立股份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由一个团队组织、由企业家来代表所有投资者来执行资本职能,绝大多数的货币资本所有者则领取红利或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掠夺他人财产的财富。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看,现代企业制度是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结果(49)

  张五常把企业视为劳动力市场,提出企业的本质是用劳动力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的观点,认为企业本身就是一种市场。资本主义经济学需要这种坚持市场经济的理论,但是它同科斯的企业理论一样,被资产阶级“引而不用”(科斯语)。对于现代的资产阶级来说,企业问题已经不是古典企业所要解决的资本与劳动的关系,现在的核心问题是现代企业中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分离了,需要现代企业理论在“两权分离”后的企业产权结构、公司治理问题上做文章,解决“剩余索取权”权的分配问题,着重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家的相互博弈,寻求二者平衡的模型。现代企业理论被引进中国,重点转到“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是要建立企业家占有企业所有权制度。

  资本所有者同企业家博弈的平衡问题,不是理论问题,是实践问题。在资本所有权十分分散的情况下,企业所有权为企业家控制着,在资本所有权相当集中的情况下,企业所有权为大股东所控制。这是力量的较量,想在理论上寻求平衡的模型,是徒劳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雇佣企业家”或“企业家雇佣资本”也是无稽之谈,情况只能是,这一个利用那一个的人力,那一个利用这一个的财力,相互利用,共同雇佣劳动,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知识经济的经济学有理由认为企业家是“资本主义的灵魂”,但总的情况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所有者是统治者。

  张维迎从资本与所有者的可分离性,来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谁雇佣谁的问题。他认为,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使人力资本不具有“可抵押性”,因而人力资本所有者容易偷懒,需要激励和监督;而非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则可分离,因而需要有一个监护人。(《经济已经》2001年第9期)

  我看到另一个事实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是一种具有专用性的,受束缚的“等级资本”,被限制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而且还必须胜过别人,才可能被非人力资本者视为资本,否则仍然是个“高级打工仔”的劳动力,也只是商品,能否作为高级劳动力商品卖出去也不可知。货币所有者的非人力资本不同于产业资本具有专用性,作为社会资本是一种自由资本,随时可以进入或退出某个企业。企业家自然要利用资本的社会化,利用资本过剩、平均利润率下降突出“人力资本”作用,利用工人反对资本的斗争等等来强化自己的地位,要求控制企业所有权,“通过‘虐待’非人力资本使自己收益。”(张维迎用语)。但是,私人资本发展到社会资本,资本家也不是要自贱自己的资本为“雇佣资本”,为企业家雇用,所虐待,而是从受束缚的专用的产业资本,变为自由的金融资本。在理论家们争论着谁拥有企业所有权、谁雇佣谁的时候,社会仍然按照它自身的规律发展:现代企业把货币资本家排斥在企业之外,不再是企业“内部人”;而货币资本家也不在于要拥有某个企业的所有权,他们现在着眼于如何夺取整个社会和世界的剩余价值,根本不看重在企业中与企业家的契约关系。对于货币资本家来说,整个企业只是他们买进卖出,赚取价差的商品,是他们进行投机与诈骗的工具。理论家或者是没有看到资本主义的实际发展,或者是没有想一想:有多少货币资本家有可能和有兴趣参与签订企业内的这种“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金融市场上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们之间的博弈,才是他们全力关注的事情。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虚拟化。现在经济学进一步提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理论,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虚拟化。

  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定性为一种“契约形式”,以“交易成本”为核心,把企业表述为市场交易的“补充”、“替代”或“高级化”,这就是萨缪尔森所说的,他们的经济学是对经济的事实、现象和关系的一种描述和解释;是马克思指出的庸俗经济学,是自由贸易论者从简单的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来判断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概念和标准。但是,科斯的企业理论已经不经意地动摇了传统的市场经济理念。

  科斯把企业作为有计划配置资源的方式,与市场的价格配置资源的方式相区别,解释企业出现的原因是企业方式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方式的交易费用,企业的边界是由在企业内完成交易的费用与在市场上完成交易的费用相比较而确定的:“企业将倾向于扩展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组织同样的交易的成本为止。”(《经济研究》1995年第5期21-22页)科斯的论述,不仅直接肯定了市场的可替代性,而且认为企业的出现本身证明企业分工方式,比市场分工方式能节约“经济系统运行成本”,有计划配置资源的企业,较之于价格配置资源的方式的市场,是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现代企业理论按照科斯的企业理论,把企业表述为市场交易的“补充”、“替代”或“高级化”,也就是反映了市场制度将被“企业”制度所取代的趋势。所以,科斯的现代企业理论,几十年来被资产阶级“引而不用”,有人说是“较少可操作性”,而在我看来,要害是科斯的企业理论将导致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否定,阐明“企业将倾向于扩展直到”整个社会成为一个大工厂,走向社会主义。阿尔奇和德姆塞茨提出“团队生产诱致一种被称为企业的契约形式”。张五常则直接认为企业是用要素市场(劳动市场)取代了中间产品市场,两者都是交易:企业做劳动力的买卖,市场做产品的买卖,模糊企业与市场的界限。现代企业理论被界限在“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内,是一个特殊的劳动市场,科斯的企业理论所蕴藏的革命性被淹没了。

  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是私有制商品流通。西方经济学就是市场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也不脱离西方经济学的这个框框。无论把企业视为市场交易的“补充”或“高级化”,还是视为市场“替代”,都是把企业限制在私有制和流通领域里,用价格机制、交易成本来说明一切,把劳动排除在企业理论之外。

  科斯为说明在市场和企业“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基础”,提出了交易成本概念,认为企业产生在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等于企业的边际交易成本这个均衡点上,自然是个道理:一个企业生产的商品价格如果高于市场同一商品的价格,这个企业是办不下去的。

  萨缪尔森说,“作为一门演化的科学,经济学的进展方式是:考察资料、形成假说、检验假说、就经济运行情况取得有时是勉强一致的意见。象本书这样的教科书,就试图既体现公认的思想成果,又反映当今争论很激烈的问题。但是,经过十年或二十年以后,新的事实将会推翻陈腐的理论,经济学将会进一步的演化。”(萨缪尔森与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1页)现代企业理论也是这样的“演化”。这里要指出,有理论家认为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存在缺陷:“很少注意交易成本问题”。(《经济研究》1995年第5期第28页)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实际。如果我们认真读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就不能认为“马克思很少注意交易成本问题”。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不同点,马克思是从具体考察资本主义企业及其发展实际,分析归纳出规律性的东西,而现代企业理论是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说来试图解释现在的企业。

  小商品生产者总是自己出售自己的产品,他们是门前摆摊,门内生产(48)。农民的产品,是在生产的间歇时间中,自己拿到集市上直接出售。所以,小商品生产者出售商品的交易成本为零。小商品生产被企业生产排挤后,企业的商品需要批发给经销商销售,这就需要将产品中包含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让渡给经销商,产生交易成本。企业为什么自己不直接销售,而要让利给经销商,由经销商销售呢?马克思分析说:“流通时间的延长和缩短,对于生产时间的缩短或延长,或者说,对于一定量资本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的规模的缩小或扩大,起了一种消极限制的作用。资本在流通中的形态变化越成为仅仅是观念上的现象,也就是说,流通时间越等于零或近于零。资本的职能就越大,资本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它的自行增殖就越大。”马克思把道理讲明白了:企业不自行销售产品,而由经销商来执行这一职能,是因为,虽然产生了交易成本,但是加快了资本周转,一定量资本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的规模扩大了,资本增殖的增加多于增加的交易成本,对资本增殖是有利的。“但是”——马克思说——“政治经济学看到的是表面的现象,也就是流通时间对资本增殖过程的作用。它把这种消极的作用理解为积极的作用,因为这种作用的结果是积极的。并且因为这种假象似乎证明了资本有一个神秘的自行增殖的源泉,它来源于流通领域,与资本的生产过程,从而与劳动的剥削无关,所以,政治经济学就更加抓住这个假象不放。”(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42页)现代企业理论抓住这个假象不放,制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小于市场的交易成本的错误理论。而马克思的考察是,不是企业减少了交易成本,而是企业把商品流通的职能交由经销商替代,换来生产资本流转的加速,相对地扩大了同一资本执行职能规模,结果是增殖越多越快。现在还能说“马克思很少注意交易成本问题”吗?事实是,马克思看问题深刻得多,而且可以说明今天“第三产业”的发展。

  张五常提出的企业并不是以非市场方式来组织分工,而是用要素市场(劳动市场)取代了中间产品市场。他的这种说法是只看表面现象,从而掩盖资本主义企业的实质。

  企业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只是部分执行资本职能,但这决不是全部,企业还必须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才能把货币资本完全转化为生产资本。企业不只是商品的买主,还是资本商品的生产者和卖主,如果企业不把它生产的产品作为商品卖出去,收不回资本,他不能再作为买主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以,说企业是以劳动市场取代中间产品市场,是片面地看表象,没有反映企业在市场上的全部活动理论,看不到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企业的生产职能。

  “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马克思看的比张五常全面,企业不仅活动在劳动市场上,同时还必需在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上进行活动。马克思对事物的认识并不止于这种表面的现象上,他深入下去,看到了“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68页)马克思指出,商品流通过程是W-G-W,资本的流通过程是G-W-G,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资本流通为卖而买,流程恰恰相反。

  马克思的认识不止于此,他继续深入进去,搞清楚企业为什么要玩这种G-W-G没有内容的货币游戏:“货币兜了一个圈子又交换成货币,同样的东西交换同样的东西,这似乎是一种既无目的又很荒唐的活动。一个货币额和那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值。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资本。”(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71-172页)

  我想,如果马克思仅仅到此止步,资产阶级经济学可能不会异议,因为G-W-G’不正说明商品流通是剩余价值的源泉么?市场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都是局限于G-W-G’,说利润源于市场交易成本的节约。但是,马克思是个老实人,他没有随便找个道理来说明资本增殖,而且不认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说法,他说:“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明。即使偷偷加进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坚持剩余价值来源于名义上的加价或者卖者享有贵卖商品的特权这一错觉的代表者,是假定有一个只买不卖,从而只消费不生产的阶级。从我们上面达到的观点看,即从简单流通的观点看,还不能说明存在着这样一个阶级。”(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83-184页)在买者也要成为卖者、卖者也要成为买者的市场交易实际中,买卖双方加价的结果,不会使总价值有所增加或减少,因此,资本增殖必然有某种事情发生在流通领域背后。马克思这样提出了问题,并深入研究下去,从而发现了资本主义的秘密。

  马克思分析揭示出,资本增殖不可能发生在货币本身G-G上,也不可能发生在G-W-G上,“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相互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们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上产生。……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特殊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89-190页)

  马克思看到:“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93页)

  但是,决不能因此说,企业是劳动市场,只是用货币购买劳务,和商品市场交易没有本质区别。企业不能只是在市场上和劳动力的所有者签订G-A这种劳动力买卖契约,它不只是购买劳动力,还要购买生产资料,之后还必须消费劳动力和它购买的其他生产要素。“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性,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货币所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使用价值,在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即消费过程中才表现出来。这个过程所必需的一切物品,如原料等等,是由货币所有者在商品市场上买来并且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象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因此,让我们同货币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还可以看到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97、199页)

  “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这整个过程,既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又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它是以流通领域为媒介,因为它以在商品市场上购买劳动力为条件。它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因为流通领域只是为价值增殖过程作准备,而这个过程是在生产领域中进行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20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阐明的资本运动全过程,也就说明了企业的运作过程:

  “资本的循环过程经过三个阶段;根据第一卷的叙述,这些阶段形成如下的序列:

  第一阶段:资本家作为买者出现于商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他的货币转化为商品,或者说,完成G-W这个流通行为。

  第二阶段:资本家用购买的商品从事生产消费。他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进行活动;他的资本完成生产过程、结果产生了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价值大于它的生产要素的价格。

  第三阶段:资本家作为卖者回到市场;他的商品转化为货币,或者说,完成W-G这个流通行为。

  因此,货币资本循环公式是:G-W…P…W’-G’。在这个公式中,虚线表示流通过程的中断,W’和G’表示由剩余价值增大了的W和G。

  在第一卷中,我们只是在为理解第二阶段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必要的范围内,对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进行过研究。因此,资本在不同阶段具有的不同形式,它在反复循环中时而采取时而抛弃的不同形式,在那里没有加以考虑。现在它们就成为我们研究的直接对象了。”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31-32页

  马克思说:“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和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来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0页)

  现代企业理论撇开企业的生产职能,只把企业放在市场上,仅从市场交易关系——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的契约关系来定义企业和现代企业。如果说古典企业理论把企业定性为生产者,讲了企业的一般性,那末,现代企业理论则在一个方面和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特殊性,揭示出了资产阶级内部矛盾时,又力图用“一种契约”把资本与资本职能继续联系在一起,赋予非生产企业以现代企业的性质,尽可能延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革命的经济学,不是任意地对现象解释,而是深入现象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的东西,从过程中发现经济发展趋势。下面,我摘录《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对股份公司、即西方经济学称之为“现代企业”的论述:

  “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这种以前由政府经营的企业,成了公司的企业。

  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这个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象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价值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

  ——《资本论》第三卷第493-494页

  恩格斯在这里,对股份公司以后的发展变化做了重要的的补充:

  “自马克思写了上面这些话以来,大家知道,一些新的工业企业形式发展起来了。这些形式代表着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在每个国家里,一定部门的大工业家会联合成一个卡特尔,以便调节生产。一个委员会确定每个企业的产量,并最后分配接到的订货。……在有些部门,只要生产发展的程度允许的话,就把该工业部门的全部生产,集中成一个大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在美国,这个办法已经多次实行;在欧洲,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制碱托拉斯。这个托拉斯把英国的全部碱的生产集中到唯一的一家公司手里。……在这个构成整个化学工业的基础的部门,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4-495页

  马克思论述了股份制两重性:

  “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它作为这样的矛盾在现象上也会表现出来。它在一定部门中造成了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

  把股份制度——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撇开不说,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5-496页

  马克思关于股份公司的论述,现代企业理论都不谈及。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家们很

  要紧,这是他们用武之地,更是他们飞黄腾达、发财致富的场所。对于资本所有者,现代企业是一种商品,也是他们彼此博弈、剥夺社会财富的工具。无论企 业家优劣,企业盈亏,结果都是资本的集中。对于最广大的雇佣工人,现代企业与古典企业都一样,是他们的劳动力使用者,对他们劳动的剥夺者。股份公司是资本的联合体,作为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仍然是与劳动者对立的资本主义生产组织。

  中国引进西方的市场经济制度,突出企业的独立性,进行过一系列经济改革,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国家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把企业交给企业家,推到市场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后来又引进现代企业理论,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面提到的那种“把国有资产股份化给个人”的改革已经成为过境烟云,“吴敬琏分析了搞利润留成、企业承包等措施后说,我们想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效率,种种办法都试过了,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最终我们发现,还得走同人家一样的路,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张凤山:《用好现代企业制度这张王牌》,《改革》1994年第二期第121页)这是一条什么路呢?是“两权分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路子,建立所谓“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营企业,改造为社会资本所有制企业。

  “西方经济学在根本上很大程度是研究私有制的。”(我的读书笔记上写的是科斯讲的,但我查不到出处了)现代企业制度不改变资本主义性质,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弊端,阻止不了资本主义衰败,现代企业本身一样地在市场竞争中沉浮挣扎。现代企业制度既然是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的“合约”,因此,拥有人力资本的企业家,在与工人相对立的同时,又与货币资本家的对立,在中国特殊地表现为企业家与国有资本所有者——国家的矛盾。几年来频频提出“政治改革”,反映了这个矛盾。

  “两权分离”,马克思称为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的分离,现代企业理论说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殊合约”,用“特殊合约”掩盖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职能分裂,这就产生了现代企业理论自身的矛盾。资本家劳动的二重性外化了。现在,承担资本的生产职能的人力资本家在想,我为什么为非人力资本家卖命?非人力资本家也在想,如果人力资本家不卖力,寻租,伤害他们的利益怎么办?斯密在《国富论》中就认为,股份公司中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象私人公司合伙人那样去管理企业,因此,在这些企业的管理中,疏忽大意和奢侈浪费总会流行。为防止这种情况,首先想到的办法就是监督,但对企业家监督不容易,于是,在人力资本家与非人力资本家的博弈中,现代企业理论就提出各种各样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从确保投资者利益来处理公司不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公司治理理论”,到集中于投资者(外部人)如何监督和约束经理人员(内部人)的“代理理论”,发展到构造一种“产权结构关系”,就是设计出一个“企业所有权”,让企业产权归企业家所有,以激励企业家积极工作。“经济学家在研究他们想象的东西而不是真实的世界!”——科斯在诺贝尔获奖致词

  我们看到,企业所有权已经法制化,但问题不是解决,反而引出了“人力资本雇佣非人力资本”还是“非人力资本雇佣人力资本”之争,以及企业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如何界定等等的问题,为不同利益体服务的不同理论也应运而生。只要企业存在“两权分离”,出资者与管理者的矛盾,权与利的争夺,监督与反监督的斗争,就必然存在,层出不穷,不可能解决。这在理论上十分清楚,在实际上也明白摆着。

  现代企业理论的理论家们自然不注意研究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在现代企业理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中已经对股份公司即现在所谓的“现代企业”进行了考察研究。马克思指出:自信用制度产生出股份公司后,“在资本主义生产不很发达的阶段还有某种意义的各种观念,在这里变得完全没有意义了。……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在这种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式上发展了这种对立。”(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497页)

  那些说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的理论家们,应当认真读一下上面这段论述,在他们还在固守资本主义生产的各种观念时,还在认为他们提出现代企业理论是创造“新制度经济学”前,马克思就指出,这完全没有意义。在股份制度中,生产资料已经不是这些企业的股东们的生产资料;企业资本——包括企业里的生产资料、工人、企业家——对于货币资本家来说,只是一张随时可以买进卖出的股票,吴敬琏说股市是赌场,中国“连个赌场都不如”。说的对。现在越来越多资本家都不搞生产了,集中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欺骗赌博,股份公司就是资本的赌具,股票就是筹码。资本的剥夺,也就从直接剥夺生产者扩展到剥夺资本家自身。

  8-1-2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企业和市场的统一

  企业不是现代企业理论说的,是对市场的替代。马克思指出,市场是被生产纳入成为企业生产的要素。市场和企业,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两个领域,是资本主义生产总循环的两个环节,是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一起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从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发展到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社会化生产体系,经历了长时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最初的生产直接为了消费,氏族是社会唯一生产组织,同时是消费组织,没有企业,没有市场,产品交换偶然发生在不同的氏族之间,但更多的是表现为战争。

  奴隶社会城乡分离,商品交换和市场也相继出现。有了商品交换,特别是货币的出现,自然地产生了利用交换增殖货币而进行买卖的商业,而商业的发展,扩大了市场的范围和作用。不过,在自然经济的很长历史时期中,生产是分散的个体小生产,市场是小商品的“日中而市”的集市,生产是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自给自足的生产,不是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市场在社会生产中,只是起着调剂消费品余缺的作用,没有配置资源调节生产的职能。在自然经济中,市场与生产是相互独立的,商人只是自由地存在于这个社会的缝隙中,他们独立于生产之外(50)

  在自然经济中,“独立的商人财产作为统治地位的资本形式,意味着流通过程离开它的两极而独立,而这两极就是进行交换的生产者自己。这两极对于流通过程来说仍然是独立的,而流通过程对这两极来说也是独立的。产品在这里是由商业变成商品的。在这里,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但是,“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生产部门中起中介作用。流通过程使各生产部门通过一个第三者而互相结合起来,流通过程的这种独立化表明两个情况。一方面,流通还没有支配生产,而是把生产当作已经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生产过程还没有把流通作为单纯的要素吸收进来。相反地,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这两方面的情况都已经具备。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流通也已经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纯要素,一个过渡阶段,只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产品表现,和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各种商品生产要素的补偿。在这里,直接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资本形式,——商业资本,——只表现为资本在它的再生产运动中的一种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66-367页)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面:“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2.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为贸易而生产,是大规模的销售,而不是面向个别顾客的销售,因而需要有这样的商人,他不是为满足他个人的需要而购买,而是把许多人的购买行为集中到他的购买行为上。另一方面,商人资本的任何一种发展,会促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使产品越来越转化为商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65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在市场流通的基础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直接把交换作为它的生产要素

  “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的过渡有两条途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而与农业的自然经济和中世纪城市工业的受行会束缚的手工业相对立。这是真正的革命化道路。或者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虽然后一条途径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例如十七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曾经把那些仍然是独立的织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把羊毛卖给他们,而向他们购买呢绒,——但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的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这种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灭。它不变革生产方式,只是使直接生产者的状况恶化……”(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3—374页)马克思考察指出的这两种途径及其发展过程表明,商业统治生产者是保守的,它保存原来的生产方式,并占有生产成果。

  历史上,商业使使用价值的物品扩展了交换价值,商业发展了买卖的规模,从而使产品生产发展为规模的商品生产,这些都曾经是行会手工业转化为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前提,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资本主义企业是建立市场基础之上,它的生产要素来自市场,它的产品需要销往市场。现在,这个前提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限制,大量的商品充斥市场,超出市场容纳的界限,资本主义企业需要不断为自己开辟新的市场;资本家为争夺市场须要进行经常的激烈的竞争,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也不得不为争夺世界市场而进行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战争。

  自然经济中的这段商业与生产各自独立存在的历史,自然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距离我们很远了,我之所以引述马克思的论述,因为现代经济学家很多人都没有象马克思那样细致地研究那段历史。不知道过去,就不能真正了解现在。不对事物历史地研究,就不可能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科学探索未来。从现代的经济学把商业、金融等非生产行业作为独立于的所谓第三产业,所谓“微笑曲线”,说明经济学没有认识到所谓第三产业发展为现在居于统治地位的独立资本形式,表明许多资本已不可能成为产业资本,生产物质财富,变成了剥夺资本的资本。“占主要统治地位的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掠夺制度。”“它已经不再是攫取生产的余额,而且是侵蚀生产本身,使整个生产部门依附于它。”(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0、369页)商业的独立发展,在历史上曾经摧毁了自然经济,现在,它使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到垂死阶段,也会使刚刚建立起来但还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解体危险。历史证明,“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66页)。

  商品交换产生于社会生产分工;建立在商品交换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又扩大了分工。单个手工业者不存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离,而在工场手工业和发展了的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中,出现了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这种分工最初表现为资本家的管理劳动与工人的直接生产劳动的分工,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的发展,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进一步分工为不同职能和部门,产生了阶级和阶层。

  马克思具体论述了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及其发展。分工必然产生劳动交换,但这种交换不一定采取商品交换形式。企业内部生产分工,表现为一个工人或一组工人为另一个工人和另一组工人提供生产原料,表现为生产劳动的协作,“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是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在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工场手工业所以能够达到劳动的过程的这种社会组织,只是因为同一工人固定在同一局部工作上。”(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82页)于是产生了“局部工人”和他们的结合的“总体工人”。局部工人是指资本主义企业里的协作生产的单个工人,他们都不能独立完成产品的生产,只是执行生产劳动的局部职能。这种执行局部劳动职能的工人是局部工人,那末,总体工人是谁?它是生产产品的所有工人的组合体,就是企业。所以,企业作为许多局部工人的组合体,替代了过去完成全部生产劳动的个体劳动者,企业成了“总体工人”,企业是过去作为“总体工人”的个体生产者的发展,“替代”。

  社会分工分为三个层次:一般的分工;特殊的分工;个别的分工(51)。当分工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很长时期里,社会生产最初的分工基本上是城乡的分工,生产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商人都是各自独立的。而在社会生产发展从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转移到以社会历史成就即以既有经济条件为基础时,情况就改变了。这时候,生产的各行各业特殊的分工和工场内部个别的分工迅速扩大,没有一个企业能够独立地存在于社会之外,它们必须相互依存,总起来形成社会生产体系。

  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是以劳动力为基础的分工,工厂分工则是以生产资料为基础,工厂之间是他们的产品作为商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而联系,各种不同的生产通过市场连结成一个社会生产体系。按比例分配劳动是生产的自然必然性,在私有制社会里,这种自然必然性通过市场上的商品竞争来实现,表现为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市场调节。

  市场和企业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两个环节、阶段,不是谁替代谁。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从货币资本循环公式G-W…P…W-G’看,企业作为商品买卖的主体存在于市场之中;从生产资本循环公式P…W-G’,G-W…P看,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必须把市场纳入在企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总之,企业和市场都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两个环节而相互连结,表现为资本总循环,形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首先很明显,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直接属于生产,并且从本质上组织生产。第二、这同样适用于产品交换,只要产品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在这个限度内,交换本身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第三、所谓企业家之间的交换,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于生产,而且本身也是生产行为。只有在最后阶段上,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交换的时候,交换才表现为独立于生产之外,与生产漠不相干。但是,(1)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2)私的交换以私的生产为前提;(3)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乡村中的交换,城市中的交换等等。可见,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马克思紧接着说:“我们得到的结论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着生产的对立规定上的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交换和消费不能是起支配作用的东西,那是自明之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着生产的对立规定上的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即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着。……生产一般。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体。”(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二卷第101-102、89页)资本主义企业生产,无论是古典企业还是现代企业,都是特殊的生产部门,它作为生产一般,构成社会生产的总体。

  资产阶级经济学看事物的表象,把生产运动的总过程中的流通环节突出出来,强调市场统治生产,把企业视为市场的高级形式。而“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76页)事情是这样简单明了:没有生产,不可能有交换;没有交换,生产也会进行;从历史上看,生产先于交换;交换发展促成社会化生产。

  生产与交换是生产过程的两个环节,这是生产一般;在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表现为市场经济形式的资本的社会生产体系。这方面,《资本论》已经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生产首先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但是要实现剩余价值,使资本增殖,必须把劳动生产的产品作为商品卖出去。我们只有从社会生产总体上,从再生产过程中,才能认识市场和企业的客观存在价值,明白市场经济形式,是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生产体系

  8-2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将形成什么样的社会生产体系,在理论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了原则性的指示;在实践上,列宁和毛泽东都进行了革命探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

  马克思指出:“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的(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

  恩格斯说:“这种解决只能是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而要实现这一点,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恩格斯阐明,“大工业造成一种绝对必需的局面,那就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在这个新的社会组织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互相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全体人员的参加下来经营。”(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17页)

  列宁1902年《对普列汉诺夫的第二个纲领草案的意见》文中也指出:“‘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满足整个社会及社会各个成员的需要’也不恰当。这还不够。也许托拉斯也能这样组织社会生产过程。如果这样说就明确些:‘由整个社会承担的’(因为这既包含计划性又指出计划的执行者),不仅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而且充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

  毛泽东1956年《论十大关系》中提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问题。都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的探索。

  8-2-1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自由的联合劳动生产体系

  前面提到,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所有者虚拟,他们问:没有行为能力的全民怎么能够行使所有权?

  我们具体考察历史上的不同社会制度,会看到,在封建制度下,土地属于地主所有,地主并没有耕种所有土地的行为能力,他们只能或者把土地交由许多佃农去耕种,收取地租,或者雇农生产来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资本主义所有制也一样,资本家自己也没有使用他占有的生产资料的能力,都要雇佣工人,把生产资料交由这些工人使用,来实现他的资本增殖,以雇佣劳动制来行使资本的所有权。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作为自然属性的工具,也要交由每一个工人具体使用,进行协作生产共同产品。这和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在形式上没有多大区别。考察的结果发现一个共同点,这就是,一切所有都是通过一定形式的劳动占有生产资料来实现,与所有者的行为能力没有必然的关系。

  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工人,而财产则归属于全体个人。”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生产资料的二重性,作为自然属性的生产工具和作为财产的生产资料。事实上,不仅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划分为阶级以来,生产资料都具有二重性。即生产资料作为工具,无论什么社会,在生产过程中,都自然地一定要由劳动者使用,表现的是它的自然属性,“必定归属于每一个工人”;而作为财产,要表现归谁所有,即表现为所有制,是它的社会属性,这由具体社会生产关系决定。

  分析会认识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的不同状态,即这两个生产要素的不同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不同结合形式,表现出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形态。任何生产,一切社会生产方式从而所有制,都决定于这两种生产要素的状态。在非劳动者所有制度下,生产资料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分离开来,劳动者丧失了生产资料,也就丧失了劳动权;他们的劳动力卖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从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获得了支配劳动者劳动的权利,产生了所有者与使用者的阶级对抗;而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生产资料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统一表现为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者的劳动权曾经以个人劳动占有过自己占有的生产资料实现,现在劳动者也能够以共同劳动方式,占有他们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来实现他们都有的劳动权。

  具体考察历史上的不同社会制度,会看到,在自然经济的社会里,个人对土地和简单的手工工具的所有权,直接通过个人使用就可实现;在社会化生产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个人不可能使用全部生产资料,直接实现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他必须雇佣劳动者,把他们和生产资料组织成为工厂,按资本所有者的意志,进行有计划的协作劳动,生产产品,才能实现他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同样不可能个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他们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所有权,也需要组织起来,把他们个人的劳动力联合为社会劳动力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进行协作生产,才能共同使用公有的社会生产资料,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我们还从资本主义托拉斯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形式看到,随着生产资料的社会集中,实现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组织也相应地扩大。考察可知,在现代化生产中,无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所有权都是通过一定的组织来实现所有者的所有权,组织的形式和规模,与所有权的对象和范围正相关。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的结合方式,不同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的结合方式,这是人所共知的。在生产资料方面,前者是资本家私有,后者是劳动者共同所有;在劳动方面,前者表现为雇佣劳动,后者表现为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但认识还需要深入下去。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从属于劳动者,生产资料作为工具为每个工人使用,作为财产归属于全体个人。所以,社会主义经济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不仅表现为个人劳动和公有生产资料在社会生产中的矛盾统一,而且表现为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作为个人的个人和作为联合起来的全体个人的矛盾统一。这些矛盾的统一。表现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联合的自由劳动使用公有生产资料的社会生产方式,形成自由的联合劳动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须极力使劳动不具有独立性,把雇佣工人的协作劳动变为局部劳动,把雇佣工人变成局部工人,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分离,并对立起来,从而把管理劳动与科技劳动变为资本的职能,统治雇佣工人的劳动,使劳动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最终实际从属于资本。

  《资本论》第一卷已经详细考察分析了资本使劳动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到实际从属于资本的整个过程。我指出,这是一个是劳动者的劳动丧失独立性的过程。指出这一点,在于深刻认识马克思指示的:“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是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通过公社的政治组织形式,可以立即向前大步迈进。”从而明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自由的联合劳动生产体系,下功夫去探索如何建立这种自由的联合劳动生产体系。

  8-2-2  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大工厂

  社会主义“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生产体系的表述。它受到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反对,认为这侵犯了企业的独立自主权,使企业不活,认为马列主义不符合实际。

  单纯解释世界的经济学家是保守的,没有认真思考实际。事实上,资本主义企业自出生之日起,就没有一个可以独立自主。它们关起门来,每一个都是自成一体的企业,但一出了企业大门,就都不能独立自主了,必须同其他企业、个人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制约,共同依存于社会,而绝不可能自成一体,在市场中,企业只是构成社会生产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一个节点。经济学十分强调市场调配资源的作用,否定社会生产日益发展的人的自由自主性。

  社会化生产中,劳动者个人不能独立生产产品。和资本主义企业一样,社会主义工厂生产产品也需要其他工厂提供生产资料,它们的产品,也是或者作为其他工厂的生产资料,或者是作为社会和个人的消费资料,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都不是自给自足的分散的独立的个体小生产,所有生产者都需要连结成一个社会生产体系。这些,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在资本主义社会,都是一样的,只是由于所有制不同,决定了生产者之间的结合方式不同,使得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体系也就不同。

  科学社会主义不是空想,决不是源于某种自由平等公正等道德、理想,而是从实际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发现社会自身发展的规律,探索可能的发展方向。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大工厂,是列宁考察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工厂生产后,从中发现的、可以借鉴来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可能形式,可以说,是社会生产发展自身指明的发展道路。

  人的生产劳动之从个人生产发展为社会生产,是人类生产本性在社会生产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个体劳动者支配自己的劳动和占有的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自然也会支配自己占有的劳动和生产资料,可以根据所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条件,按自己所有者的目的,分配每一个工人从事一定的生产职能,并把工人结合为车间,车间结合为工厂,构成一个按统一的计划协作生产产品的工厂生产体系。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发展,许多工厂已经结合为托拉斯,或辛迪加以及国际公司等等社会生产组织。无产阶级夺取了国家政权,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后,生产资料为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同时,劳动者自愿地把个人的劳动力结合为社会生产力,根据社会需要、按合理的比例分配在不同工厂,分工合作使用共同的社会生产资料。这样,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和社会劳动力的整个社会,就像一个大工厂一样,能够直接按照社会需要,配置社会所有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于不同的生产部门,形成一个不同于私有制的、全社会的协作生产共同产品的计划经济的新社会化生产体系,而不再像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企业那样,各自独立的私有商品生产者只能通过商品交换,形成市场经济的社会生产体系。

  列宁提出的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大工厂,是马克思的“总体工人”概念的外延发展。蒋学模正确提出:“需要深入研究的是马克思的总体工人的观点。……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社会化过程不只限于一个工厂,而已经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社会。这样,总体工人及其结合劳动的外延也就相应肯定。”我认为,“总体工人”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获得外延发展,使原来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形式上独立、但实际并非完全生产的工厂的不完全生产性,在社会主义生产直接表现出来,并得到扬弃,作为局部生产者成为社会生产体系的一个部分;而整个社会就像一个大工厂一样,成为社会全部产品的总体生产者。而且更主要的方面,在于使全体劳动者的劳动不仅完全独立,不仅联合起来总体上成为总体工人,而且由于不断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工农差别,消灭了分工,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不再是局限于一定的生产劳动,而是全面发展的自由的劳动者的劳动,重新成为独立的真正的人。

  理论界有些人说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符合社会实际(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讲话》第6页),其实是他们不了解马克思主义实际,不了解社会发展进程和社会主义运动;所谓“不符合实际”,不过是这些人忘记了,马克思主义是改变世界、而不解释是解释现存世界的革命理论特色。

  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体系,只能产生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当然不符合资本主义企业实际,不符合市场经济,也不完全符合已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实际。这种不符合,不是脱离实际,而是革命理论应有的革命特性,不然何须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又何须继续革命?所谓符合实际,不仅是在于正确地反映现在的实际,重要的,是清楚实际的发展

  整个社会像一个大工厂,,指出社会主义革命必然以计划经济取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像资本主义企业是有计划生产一样。这是自然的、历史的发展规律,反映这个规律的理论,是符合实际发展的。现实存在的,必然是行将消灭的。对于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我们来说,须知我们所处的现实,与马克思主义表述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实际,有相当长的距离,从现实到马克思阐明的社会主义理论实际,需要一系列革命转变过程。马克思说“目前‘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所代替”。

  8-2-3 一个主体两个要素,两个组织三个方式

  毛泽东1956年提出了“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他说:“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但是几十年来没有找到一种体制、机制来实现“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大家一直在分权让利上做文章,没有作为一个社会生产体系、一个生产共同体的分工合作的不同职能关系来思考。

  现在中国理论界遵循西方经济理论,把计划经济视为企业按上级下达的指令生产,是“命令经济”,因而不知道劳动者如何所有生产资料,同时认为计划经济把国营企业管的太死,要“放权让利”,把企业放到市场上去搞活;国营经济中所谓“分权”、“两权分离”, 只是考虑国家与工厂关系,也就成了政府官员与企业家间的权利分配;而且通过“改制”废除了工人的主人地位。

  马克思说:“各乌托邦宗派的创始人虽然在批判现存社会时明确地描述了社会运动的目的——废除雇佣劳动制及其实行阶级统治的经济条件,但是他们既不能在社会本身中找到改造它的物质条件,也不能在工人阶级身上找到运动的有组织的力量和对运动的认识。他们企图用新社会的幻想图景和方案弥补运动所缺乏的历史条件,并且认为宣传这些空想的图景和方案是真正的救世之道。从工人阶级运动成为现实运动的时刻起,各种幻想的乌托邦消逝了,——这不是因为工人阶级放弃了这些乌托邦主义者所追求的目的,而是因为他们找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手段,——但是起来代替乌托邦的,是对运动的历史条件的真正理解及其工人阶级的战斗组织的日益积聚力量。但是,乌托邦主义者宣布的运动的两个最后目的,也是巴黎革命和国际所宣布的最后目的。只是手段不同了,运动的现实条件也不再淹没在乌托邦寓言的云雾之中了。”黎公社被镇压而失败了,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知道,巴黎公社表明,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通过公社的政治组织形式,可以立即向前大步前进。他们知道,为了他们自己和为了人类开始这一运动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公社是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政治形式。因而公社一建立就立刻开始组织社会生产劳动联合体,以自由的联合劳动去代替奴役的劳动,公社提出了在工人联合成的合作社的基础上,把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的计划。

  马克思和恩格斯阐明:“某一阶级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反对另一阶级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社会关系,总是构成这样一种集体,而个人总是作为普通的个人隶属于这个集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个集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社会关系中的。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阶级集体中,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生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恩选集》第一卷第82-83页)无产阶级为了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和反对资产阶级复辟资本主义,必须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切国家一样,是阶级统治的组织,这说明个人还没有完全解放,还要作为阶级成员隶属于国家的领导,而不是作为独立自主的个人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社会主义新的生产组织,不应当是阶级组织的政治国家,应当是非政治国家,是自由个人的的经济联合体,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

  列宁说“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首先,实行“劳动平等、报酬平等”,是废除雇佣劳动制的必然要求。还须要注意:列宁说这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调整好’,使它能正确地进行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条件。”列宁明确指出:“但是,无产阶级在战胜资本家和推翻剥削者以后在全社会推行的这种‘工厂’纪律,决不是我们的理想,也决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而只是为了彻底肃清社会上资本主义剥削制度造成的丑恶现象,并且为了继续前进所必需的一个阶段。当社会其他成员或至少绝大多数成员自己学会了管理国家,自己掌握了这个事业,并对极少数资本家、想保留资本主义恶习的先生们和深深受到资本主义腐蚀的工人们‘调整好’监督的时候,对任何管理的需要都开始消失了。民主愈完全,它成为多余的东西的时候就愈接近。由武装工人组成的‘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国家’愈民主,则任何国家开始消亡也就愈迅速。”把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大工厂,它的另一个重大革命意义,就是实现砸碎国家机器,开始国家消亡进程。

  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大工厂,是巴黎公社的伟大创造。恩格斯在《卡·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一书导言》指出:“公社最重要的法令规定要组织大工业以至工场手工业,这个组织不但应该在每一个工厂内以个人的联合为基础,而且应该把这一切联合体结成一个大的联盟。”恩格斯这里表述的是一个新的社会生产组织,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以个人的联合为基础的社会的生产大联盟体系。应当从以劳动者为主体联合起来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生产体系,来考虑国家、工厂和个人关系。这样才能抓住劳动者如何联合起来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从属于劳动者,生产资料作为工具必定为每个工人使用,但不能作为财产,只能归属于全体个人。所以,社会主义经济的劳动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不仅表现为自由工人劳动和公有生产资料在社会生产方式中的矛盾统一,而且表现为劳动者作为个人的个人和作为联合起来的全体个人在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这种矛盾统一构成工人——工厂——国家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建立的物质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生产资料按劳分配给每个企业和每一个工人使用。国家——工厂——工人,是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制的三种方式,或曰三个层次,表现总体的社会财产转变为单纯的生产资料。

  生产以及生产关系,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和劳动这二元基础上,单从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还不是能说明就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马克思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质言之,社会主义就是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权实际上表示控制资本,而控制资本又表示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从而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体系,国家——工厂——工人,是与资本生产体系相对立的自由的联合劳动生产体系。劳动者组织在工厂生产产品,国家作为整个社会的真正代表成为“一个管理处”,担负整个社会的物的管理和对生产分配过程的领导,社会全体成员或至少绝大多数成员自己学会了管理国家,自己亲自来计算、监督、调整好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生产环节。劳动者、工厂、整个国家生产,就类似于工人、车间和工厂,是一个协作生产的有机的统一的生产共同体。这是消灭了剥削制度、消除了等级制度、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的社会生产组织,一个自由的劳动联合体。

  国家——工厂——工人,是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协作生产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实现劳动者劳动权的社会主义生产组织体系。这个社会主义生产组织体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劳动者是同时所有生产的两个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通过工人联合为工厂、工厂联合为生产大联盟——经济国家这两个组织;从国家——工厂——工人三个层次或曰三种方式,占有社会生产资料。

  8-2-4 “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非政治国家”

  在许多人的头脑里,国家是由少数政治家组成的政府的,是行政权力组织,企业是企业家进行生产与流通的市场经济组织,属于不同的范畴。不仅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而且相当多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都没有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实际上可以说不知道社会主义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已经不完全是国家,而是一种将在社会主义继续革命中消亡中的国家。国家在从社会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中,一方面担负着无产阶级专政机器的职能,这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而逐渐消亡,另一方面作为担负管理社会财产和领导社会生产的社会生产大联盟机构,这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而不断强化。过去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了“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只是“形式上的手段”,只是“解决问题的线索”,而不是问题的解决,实际上它还“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

  上世纪90年代,蒋一苇提出“企业本位论”,强调企业独立性,他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是行政组织;企业则是经济组织,而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因此,把中央与地方权限的概念套用于企业身上是不当的。中央与地方政府是行使政权的机关,他们的权限是制定‘权力’的界限,因此有‘集权制’与‘分权制’之分。……企业是经济组织,它不存在什么‘权力’大小的问题,也不存在与政权机关分权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企业,它对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只有‘权利’与‘义务’的问题。‘权利’与‘权力’同音不同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宪法中规定公民权,指的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公民的权力)。当我们说‘扩大企业权限’的时候,这个‘权限’的含义是不清的。这样说,实际上是把政权组织与经济组织相混淆了。”

  改革开始阶段,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思想。蒋一苇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有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因此国家与企业之间也有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两种关系。就经济方面而言,与企业之间不应当是行政的隶属关系(某些特殊的如军工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等必须由国家直辖的部门除外),而只能是一个经济体系。这种关系,实际上是社会总体劳动者与企业局部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的体现。”

  蒋一苇看到了不能把政权组织与经济组织相混淆,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只能是由这些具有独立性的企业联合组成。企业保持独立性,并不违反社会主义原则;恰恰相反,具有独立性才能充分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 这个认识有一定正确性,但他的“企业本位论”反对“把国民经济当成一个‘大企业’来管理”,他认为“国家应当从外部领导和监督经济组织,而不是作为经济组织内部的上层机构,直接指挥经济单位的日常活动。”与国家还是经济体的认识相矛盾,“企业联合组成”就无的放矢,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国家观念和企业概念。

  蒋一苇在提出他的“企业本位论”同时,设立了它的对立面“国家本位论”和“地方本位论”。他说,“国家本位论”“实际上是把全国作为一个单一的经济体,即以国家作为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进行内部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地方本位论”“即以地方(省或市)作为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他说:“我认为政权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应当和经济组织分离,改变为从经济组织的外部来领导和监督经济组织活动,而不作为经济组织内部的上层机构直接发挥指挥与管理的作用。这与上述两种完全不同。我认为,国民经济组织既不能把全国经济作为一个单一的经济单位,也不能按行政区划分解为若干地方单位,而只能以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等等)作为基本的经济单位。企业在国家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一方面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面确保完成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这种看法可以说是‘企业本位论’。”蒋一苇引用了恩格斯的论述:“恩格斯在谈到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公社最重要的法令规定要组织大工业以至工场手工业,这种组织不但应当在每一个工厂内以工人的联合为基础,而且应该把这一切联合体结成一个大的联盟’。”他阐述说“我们说整个国民经济是一个联合体,正是恩格斯所称赞的这种大联盟。而这个大的联盟的基层是什么呢?是企业内的工人的联合。所谓工人的联合,也就是说,企业应当是企业全体职工的联合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的联合体’,企业的权是掌握在全体职工的手里的。实现这一原则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健全企业的民主管理制度。”

  他引用恩格斯的论述很好,但是,他提出“企业本位论”与“国家本位论”相对立,与他对恩格斯论述的解读矛盾了。他讲“大联盟的基层”是企业,但是没有讲大联盟的主体——劳动者,他和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样,只是把企业作为唯一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没有把国家也作为工厂的经济联合体,工厂作为工人的联合体,形成的工人——工厂——国家这样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体系。这样,大联盟就实际不存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就没有区别。事实上,资本主义企业实行的就是“企业本位制”,都是独立自主的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资本主义国家承担着从外部领导和监督企业的职能。所以,“企业本位制”也就是生产资料企业私有制。

  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探讨应当前进一步,抓住社会主义的工厂和国家都是工人的组织,这两种组织都是以工人为主体。从社会生产方面看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国家就不是作为政权组织,而是工人阶级代表全社会领导整个社会生产的经济组织,工人联合为工厂,工厂联合成“国家”,形成社会经济共同体体系。在这个经济共同体体系中,国家不是“经济单位”,它不生产产品,只是组织工厂生产的领导机关。工厂是唯一能够生产产品的生产单位,是大联盟的基层组织,但不能讲“企业本位论”,工人、工厂不能站在各自工厂的本位上,为各自工厂的利益而彼此在市场上竞争。

  劳动者联合为一个“大同盟”,巴黎公社革命对此做了伟大的尝试。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对巴黎公社做了深刻的考察研究,十分肯定巴黎工人阶级的这个创举:“1871年4月16日,公社命令登记工厂主停工的工厂,拟定把这些工厂的原有工人联合成一些合作社来开工的计划,并拟定把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的计划。”指出“公社的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是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公社曾想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产的阶级所有权。它曾想剥夺剥夺者。它曾想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公社也是十九世纪社会革命的开端”,“归根到底必然要导致共产主义”。马克思认为:“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就是它的工作。它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只能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马克思论述说:“这就是公社——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的政治形式。正如国家与议会制只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有组织的总机构,只是旧秩序的政治保障、形式和表现,而不是统治阶级的真正生命,公社也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运动,从而也不是全人类复兴的运动,而只是有组织的行动手段。”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恩选集》第二卷第415-416页)

  可以说,绝大多数人没有全面理解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经验的论述,他们十分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着力于强化国家机器,忽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所做的唯一的修改:“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砸碎国家机器,消灭寄生虫国家的途径。这就是恩格斯讲的:“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也正是他和马克思讲的:“在发展的进程中,当阶级差别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末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3页)

  社会主义革命者必须清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治形式不是目的。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不是目的,无产阶级政党也不是为了要做执政党,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不过是掌握一种使劳动获得解放的有组织的手段,如果无产阶级专政这种继续革命的政治形式,不最终使国家消亡,转变为组织社会生产的经济联合体,不是把劳动者从奴役劳动中彻底解放出来,这种社会主义就是骗局。

  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的国家,不是传统的国家,已经不完全是国家,而是一种正在消亡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列宁说的:“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工厂。”应当注意!列宁把这段话放在《国家与革命》的“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那章。列宁说:“当国家的最主要的职能简化为由工人自己担当的这样一种计算和监督的时候,国家就不再成为‘政治国家’,那时‘社会职能就由政治职能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

  83构建社会主义生产组织

  马克思主义提出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私有制,按劳分配,还需要建立“新的生产组织”。多次谈到社会主义社会就象一个大工厂,这决不是主观臆想,而是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新因素。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指出它是转变为社会主义新的生产组织的过渡点,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使现代企业的生产方式消除掉奴役性,剥去生产的资本外壳。

  1986年,小宫隆太郎立足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说“改革前的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 我不否定小宫隆太郎的某些合理认识,但这种说法总的是,说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说明社会主义生产组织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形式,超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解能力。

  其实世界上本无所谓“真正的企业”,只有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具体的企业。企业在历史上很长的时期并不存在,最初的企业也不是现在这样子。“现代企业”冠上了“现代”二字,也就是表明它是不是古典企业那样的企业。既然资产阶级经济学能突破古典企业的框框,创建出现代企业理论来,现在无产阶级经济学也应当突破资产阶级企业观念的框框,创建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的理论。指导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组织。

  831“两权分离”不是社会主义企业制度

  改革伊始,理论界提出“放权让利”,赋予企业的独立性。这种“放权让利”的改革失败之后,理论界又提出“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农村新的土地承包制改革的土地所有权与承包权的分离,移植到企业改革来。后来,干脆把生产资料从国有财产分离出来,作为企业的“法人财产”,成为企业家支配的资本,把国家与企业家的关系,变成是国家资本所有者与企业家法人所有权的关系。

  “两权分离”理论的逻辑是,国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赋予企业独立性,不干预企业经营,放到市场上去,让国有企业像私有制企业一样企业自负盈亏,促它们相互竞争,搞活国有经济。此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结果如何呢?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了,但是却越来越为企业生存操心,我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操心,而丢掉了政府的许多社会职能。实践否定了这种理论。

  这种把国营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仍然在资本主义的界限内。这一点,马克思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楚了,无需多说。

  我要指出,这种“独立性”是国家权力机关赋予的,“放”出来的,“让”出来的,并不是企业本身发展产生出来的自主权,是统治者唯心主义的主观意志,不是客观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发展的产物和需要。忘记了,社会主义革命之所以要夺取国家政权,并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就是要消除私有生产必然产生的经济无政府状态。国家利用它掌握的国有资源和最详实的信息,可以预定地协调国营企业的生产,避免盲目的市场竞争造成供给过剩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里顺便指出,人们把供给不足看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弊端,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是为了满足社会和社会成员不断增长的需要的必然。

  我还要指出,这种“放权让利”,只是给企业家,并没有给工人。结果是国有资产流失,几千万工人“下岗”,两极分化,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很快削弱,资本主义经济很快复牌。

  应当认识到,所谓企业独立性实际上只是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及它的人格化身企业家的独立性,既没有工人的独立性,也没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统一性。如马克思批判的:“其实,他们真正希望的是:恢复中央集权制国家机器出现以前的情况,多少摆脱这个国家机器的省长和部长的约束,而代之以封建主寨堡在本省和本地的领主权势。”(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30页)。

  所以,“两权分离”不是社会主义企业制度。股份制改革决不是社会主义改革。

  社会主义企业的独立性,不能从“产权改革”,从生产资料方面去寻求,不能搞什么“两权分离”。那末,它来自哪里呢?来自劳动权,来自废除了雇佣劳动,参加生产联合体的工人的独立的个性,即社会主义企业是劳动者以个人参加的自由的劳动联合体。要实现劳动权,绝不能搞什么“两权分离”,而必须“两权统一”,即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统一归于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

  832“工厂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

  社会主义企业的独立性,不应当通过产权改革来实现,这违背社会主义制度,与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并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的会主义革命道路背道而驰。国企改革片面地追求企业的独立,不讲企业的统一性,也否定了毛泽东“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思想。这种违背、否定对不对不呢?

  马克思指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幻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个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这里谈的就是独立性与统一性的辩证关系。马克思阐明,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有独立性和个性自由。一个离开社会的人不可能存在,也就谈不上独立性和个性自由。在一个划分为企业家与普通工人的企业里,企业家是作为资本的化身与劳动相对立而存在,企业家的独立性和个性,实质上是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如果企业家不能使资本增殖,或者脱离了企业,他就不再是企业家,他由就丧失了独立性和个性。资本主义企业对于工人来说,不仅是虚幻的集体,而且是妨碍他们独立自主的桎梏,是资本直接统治劳动的阶级组织,劳动从属于资本,毫无独立性。

  正像一个人离开社会不可能独立存在一样,国有企业离开了国家,不可能作为彼此协作的国有企业而独立存在。在无产阶级国家中,国有企业的独立性对那些在无产阶级国有经济范围内发展来说是存在的,这是因为它们是无产阶级国家所有的企业。

  国有企业也一样。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统一属于国家所有,工人自愿地把他们的个人劳动力自愿结合为社会劳动力,共同占有社会生产资料,进行全社会协作生产。国营企业只有在劳动者联合起来经营国有生产资料的范围内,它才作为国营企业而存在。现在把国有生产资料改制为企业的法人财产,完全交由企业家去支配,首先,原来是国家组织进行社会协作生产的国有企业,现在从国营中独立出来,在市场竞争中相对立,进行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从而破坏了国营企业的统一性,分裂了工人阶级,而它本身也就丧失了原来的与国有生产资料统一性相联系的国营企业的相对独立性。同时,工人不再作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共同支配企业生产资料,而且还要得到企业的允许,才能进企业劳动,企业有独立性了,工人则丧失了独立性,曾经是企业主人的工人,重新沦为雇佣工人,受资本的奴役。这样的由企业家经营、但受市场支配的企业,只能作为资本主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对立起来,进行你死我活的生存斗争而存在。不再是协作生产中结合为整体的国营企业,也就丧失了它作为国有企业的相对的独立性。这是好是坏且不说,对于工人来说,已经不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企业,如果一定要说是,只能重新定义“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企业的独立性,不能从生产资料方面,通过产权改革求得,这是缘木求鱼,产权国家所有决定的是国营企业的统一性,而不是相反的独立性。国营企业的独立性,来自废除了雇佣劳动,参加生产联合体的工人的独立的个性。马克思主义十分强调人的独立性,提出社会主义社会要改变历史上支配人的物的独立性和个性状态,实现支配物的的独立性和个性,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52)

  “自由的联合的劳动”一语,包含着社会主义的劳动的独立性和统一性的辩证关系:自由的劳动表现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企业的独立性,联合的劳动表现社会生产统一性。

  “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是历史地产生的一种生产方式。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劳动,也是一种“联合的”——协作劳动,但它不是劳动者自由的联合、而是从属于资本的雇佣劳动,协作把个人劳动结合成为社会劳动,因而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但是,雇佣劳动使劳动者丧失了劳动权,阻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自由结合,阻碍社会生产的继续发展,不能不被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自由的联合的劳动” 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生产资料公有基础上“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是对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协作生产的奴役劳动的否定,对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基础上的自由劳动的否定的否定。劳动者从奴役劳动中解放出来,它是自由的,独立的;又是联合的,统一的。在观念上是毛泽东所说的“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在实践中它表现为巴黎公社的个人联合成的一切合作社结成一个大联盟。要旨是“劳动解放”,核心是劳动者的劳动权

  “劳动权实际上表示控制资本,而控制资本又表示占有生产资料,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从而消灭雇佣劳动、资本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使劳动者获得了独立性和个性。劳动者从奴役劳动中彻底解放出来,决不是仅仅剥夺资产阶级,不是仅仅在法律上被规定为国家和生产资料的主人,而是要把“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集体劳动的工具,以实现个人所有权。”(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78页)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生产的阶级性的自由联合的劳动,不是附属于生产资料的劳动,而是作为独立的个人,自愿地把他们的劳动力结合为社会劳动力,支配生产资料的联合劳动;同时,只有摆脱人身依附的阶级关系,废除等级制,劳动者才能是独立的自由的。由自由的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使用社会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的生产共同体,才能具有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统一性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独立性的基础是劳动的解放,表现为占有生产资料的自由的联合劳动者的独立自主性。

  833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分工合作

  蒋一苇说:“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缺陷表现为权力过于集中。其根本症结,不在于中央、地方、企业三者之间的权限划分不适当,而在于把国民经济当成一个‘大企业’来管理。”他分析说:“如果以工厂作为核算单位,在工厂内部,一般都是用行政手段:厂部直接指挥车间,车间直接指挥班组,等等。我们不能说这种直接指挥有什么不好。如果这个工厂实行车间独立核算,并且使车间具有一定的独立经济利益,例如根据达到技术经济指标的不同情况实行经济奖罚,那末,厂部对车间的这项管理,也可以变直接指挥的行政手段为经济手段。因为在这项管理上,厂部是把车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而存在来看待的。由此可见,在被管理的对象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而存在的时候,才产生经济手段的管理方式。否则,就必然是用行政手段。现行经济体制既然把整个国民经济当作一个‘大企业’,在经济上实行统收统支,所属企业都是这个‘大企业’的直属的分支结构,用行政手段直接指挥这些分支结构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蒋一苇:《企业本位论》,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在改革讲话》第98页)

  蒋一苇说,在经济上,国家与企业“只能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实质上是社会总体劳动者与企业局部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的体现。”“可以把整个国民经济看作一个经济联合体,由许许多多具有独立性的基本单位联合组成,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他提出“国家应当从外部领导和监督经济组织,而不是作为经济组织内部的上层机构”,表现出他的认识不不一致,自相矛盾了。

  蒋一苇批判已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是行政管理方式,这是对的,但是他批判把国民经济当成一个‘大企业’来管理,认为企业是行政管理方式,是对计划经济不理解。理论界许多人把计划经济看作是企业按上级下达的指令生产,称之为“命令经济”,这是不懂得计划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物质生产中,劳动、生产资料与产品之间,客观存在的质和量关系;在社会生产中,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计划必须为资本所有者的意志,生产指令;在摆脱掉阶级性质的劳动中,计划领导者个人的意志,不是上级对下级的命令,而是由整个社会承担的,是社会劳动过程本身的必然要求。经济学家和许多社会主义实践家都不认真思考列宁为什么要批判“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满足整个社会及社会各个成员的需要”也不恰当,没有理解“由整个社会承担的”的意义,没有认识马克思和恩格斯讲的:“……大工业造成一种绝对必需的局面,那就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在这个全新的社会组织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17页)。没有从马克思讲的“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来认识新的生产组织。

  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这种指挥劳动无处不在。这种指挥劳动,在形式上表现为某种权力,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劳动职能,是共同劳动中的分工。劳动中的分工作为不同人的职业会随着人的全面发展而消除;但是,共同劳动总是需要分工,需要组织和指挥者。

  许多经济学家没有在工厂生活过,不了解工厂与各车间在生产中的关系。我是一个工人,也管理过工厂,对于工厂制度,有亲身体验。实际告诉我,工厂的厂部担负着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它与车间在生产中的关系,不是行政关系,而是把工厂总体生产分解为局部生产,又综合为总体产品,它担负着计划、分配、协调,分析、综合各车间生产,保障全厂生产过程合目的、按比例、有计划地不间断进行的职能。所以,我管理工厂时,所做的事情,就是计划、统计与协调,及时传导信息,调整各车间生产实现总体平衡。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作为劳动者大同盟的“国家”不是政治工具,不是行政机关,它是一个经济体的信息汇总、分析部门,作为社会生产总体的领导者,它与各个工厂的关系,就像我上面描述的工厂的厂部与车间的生产关系一样。

  林子力提出“发展劳动的政治经济学,以对于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分析,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主线。”提出“两个层次的联合劳动”,认为国家“作为联合劳动第一层次代表者”,提出“和联合劳动的两个层次相适应,按劳分配也必须存在两个层次,即社会范围的按劳分配和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林子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薛暮桥等著:《经济体在改革讲话》)他突出劳动应当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学的主线,把国家、工厂、个人看作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很有意义的。

  工厂生产中,一方面,由于分工,生产产品的工人的劳动过程分解为相互联系的各个局部工人的局部劳动,另一方面,这些局部劳动又按一定比例结合成形成某种产品的生产体系,产品生产的共同体——工厂,生产某种产品的总体劳动。另一方面,在社会总体的生产中,各个工厂需要相互提供生产条件,分工合作,工厂产品的生产在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中,又表现为局部生产,这些工厂的局部生产交互联系成为社会生产网络,形成社会总生产体系。无论资本主义生产,还是社会主义生产,都是如此,不同的只是表现形式。

  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共同体,已经为所有的人所认识,各个企业间的交往,也为人所共识,但是,囿于私有生产观点,把企业的独立看作是绝对的,而把企业的交往,看作是偶然的机遇,受市场的支配;企业家和经济学家都强调企业的不可侵犯的绝对独立性,反对国家干预企业经营。企业在物质生产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它们是独立完成某种产品生产的一个生产体系,但是,它们不可能自己为自己准备好一切生产条件,必须依赖社会提供生产条件;它们也不能自己消费自己的产品,需要社会消费;所以,它们都不能独自进行产品再生产,进行再生产必须依赖于社会交往。所以,它们的生产独立性是相对的,它们的相互依存是绝对的。

  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工厂和工人这三者是一个整体,是自由自主的劳动者在社会总体生产劳动中构成的社会主义生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工厂是由国家代表整个社会占有的生产资料与个人劳动力的结合点,进行具体产品的生产单位。在这个生产体系中,工人作为局部劳动的个人和国家作为社会的经济联盟总体,都不生产产品,能生产产品的是企业。但是企业只有通过工人的协作劳动才能生产产品;企业也要社会联系中,才能进行持续的协调的产品再生产。这在形式上和资本主义经济没有不同,不同的是,资本主义各个企业是通过市场进行社会联系,表现为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制度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属于各个独立的资本,资本主义国家只是保护这种私有制生产的政治组织,不是组织社会生产的经济组织。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属于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工人自觉地把他们的劳动力结合为一个社会劳动力,联合成为工厂和国家两个层次的社会生产。

  当我们谈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时,我们所说的国家,不是作为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不是旧的政治国家,而是消亡着的“国家”,是自由劳动者联合的工厂结合成的社会生产大联盟,代表整个社会担负管理社会财富和领导社会经济的职能。我们在理解列宁把社会主义社会比拟成为一个“大工厂”时,一定要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并联系实际来理解。这时的国家,是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生产体系的“管理处”,承担着按社会和所有社会成员的需要,和各生产部门的生产力,分配社会生产资料,计划组织协调全社会生产,对各个工厂实行统计和监督,实现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总体发展平衡的管理职能。国家是经济组织,整个社会的信息中枢。它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外部统治经济的权力机关。

  在工人——工厂——国家这个社会主义生产体系里,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是阶级关系,不是等级关系,也不是行政关系,而是社会劳动的分工合作关系。从具体到总体方向说,每个个人的局部劳动,自觉地联合为工厂的生产劳动,进而联合为社会的总体劳动,这叫综合,是协作、合作;从总体到具体方向说,代表社会的国家,按社会需要把生产资料分配给各个工厂,共同计划社会生产,并进行全社会生产统计,提供信息,监督、协调各个工厂按社会需要合比例地生产不同的产品;企业根据特殊分工,组织工人生产某种社会产品;工人间进行个别分工,根据个人生产能力,担负产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这叫分析,是分工。我认为,应当从社会生产是一个主体、两个层次、三种方式协作占有使用利用两个生产要素的分工合作体系,来认识国家、工厂和工人形成社会生产的两个层次,担负着不同职能的新的生产组织。(51)

  建立社会主义的新的生产组织,首先必须消灭雇佣劳动制度,实现“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生产关系;还需要在民主的基础上,劳动者自愿地把自己的劳动集中成为社会劳动力,组织成为工厂生产;并在全国范围内结合为生产大同盟的经济国家,进行协作生产。

  834消灭生产的阶级性,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马克思没有向我们描述社会主义企业,但对资本主义企业的考察得非常详细。马克思说,资本将许多人集中在一起共同劳动,首先是产生一种叫做“协作”的有计划的协同劳动。大量的劳动者在同一劳动过程中的协作,在各种不同的社会都有过,当然,它们具有不同的方式,“在人类文化初期,在狩猎民族中,后者例如在印度公社的农业中,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是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这两点使得这种协作不同于资本主义协作。在古代世界、中世纪和现代的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为基础,大多数以奴隶制为基础。相反,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一开始就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这是实际的劳动过程由于隶属于资本而经受的第一个变化。这种变化是自然发生的。这一变化的前提,即在同一劳动过程中同时雇用较大量的雇佣工人,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这个起点是和资本本身的存在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这种社会形式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71-372页)

  “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这种管理的职能作为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了特殊的性质。”“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协作劳动的管理权只是资本家的专制权。“随着大规模协作的发展,这种专制也就发展了自己特有的形式。正如起初当资本家的资本一达到开始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所需要的最低限额时,他便摆脱体力劳动一样,现在他把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了特种的雇佣工人。正如军队需要军官和军士一样,在同一资本指挥下共同工作的大量工人也需要工业上的军官(经理)和军士(监工),在劳动过程中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监督工作固定为他们的专职。”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67-369页)现代企业里,货币资本家已经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生产资本职能完全委托给它的代理人——企业家及其领导的“团队”来承担。

  “工人作为独立的人是单个的人,他们和同一资本发生关系,但是彼此不发生关系。他们的协作是在劳动过程中才开始的,但是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一进入劳动过程,便进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一个工作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方式。”“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的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70、368页)

  “生产过程的智力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工人在技术上服从劳动资料的划一运动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织的劳动体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这种纪律发展成为完整的工厂制度,并且使前面已经提到的监督劳动得到充分发展,同时使那种把工人划分为劳工和监工,划分为普通工业士兵和工业军士的现象得到充分发展。”(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64页)

  以上摘录大量的但远不是全部的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描述,但就此便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实际的考察是如何客观、仔细、深刻、全面。但是,这样的对于资本主义企业的具体描述,可能没有被理论家细读,或者就不耐烦去读。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学是片面的市场经济学,关注的是剩余价值的实现,极少谈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现代企业理论把一切都看成是市场交易,把企业看做是市场的替代;绝不从资本奴役劳动方面理解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不会承认其他任何新的生产组织。

  资本主义生产是非人性的。劳动者在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还可以作为独立的人,作为劳动力所有人决定他的劳动力是否出卖;一旦他的劳动力卖给了资本家,被带进工厂,他就不再被当作人,而是作为劳动力载体,资本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作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奴隶般地服从资本的蹂躏。在资本主义工厂的劳动过程中,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与体力劳动相分离,相对立;体力劳动绝对地绝对地服从机器的运动。工人在生产中完全被肢解开来,是不能有任何思想的劳动肢体。

  马克思的分析,使我们认识到资本主义工厂协作具有二重性,既是社会劳动的一般形式,又是资本主义剥削劳动的特殊形式。现在,社会主义革命把生产资料置于劳动者共同使用利用下,工人与工厂的关系,协作方式将会如何变化呢?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应当着重探讨的问题。

  经济学是门历史科学,要反映社会经济发展,而不能禁锢在旧模式里。私人资本集中成为社会资本,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职能——经营权“两权分离”,表明资本已经同劳动分离,生产资料日益成为单纯的社会生产使用的生产资料而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本身的这个发展已经指明了道路:社会主义革命把生产资料变为无产阶级国家财产,交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只是被劳动支配的客体——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工厂协作生产仍然保留并继续发展,而资本奴役劳动的社会性质消除了。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明确指出:“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劳动,生产资料的集中,这是无产阶级追求的希望,也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物质基础,尽管目前劳动的组织是专制式的,生产资料不仅作为生产手段,而且作为剥削和奴役生产者的手段集中在垄断者的手中。无产阶级要做的事就是改变这种有组织的劳动和这些集中的劳动资料目前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性质,把它们从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的手段改变为自由联合的劳动形式和社会的生产资料。”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9页)这也就指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解除掉资本主义生产的阶级性,生产资料成为单纯的社会的生产资料,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劳动表现为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实现他们的劳动权——占有资本。

  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曾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资本奴役劳动的状况,革命已经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转变为国家财产,工人在意识上和法律上都是作为社会的主人,作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人,程度不同地参与国家和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被广泛地吸引到技术革命中,工人在向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毛泽东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工厂体制改革,还搞了文化大革命,让工人阶级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一般讲工厂与工人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这当然对,但是,我认为,只有我们具体清楚了工人是什么样的个人,工厂是什么样的集体,才能真正了解工厂与工人的关系。

  资本主义工厂也是个“集体”,是一种生产协作组织,但是,在资本主义工厂里,工人是作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资本主义工厂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都是马克思所说的“冒充的集体”、“虚幻的集体”;是资本奴役劳动的机器,是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生产组织。

  在消灭了阶级,生产资料成为公共财产,劳动者不需要出卖劳动力,能够直接占有即使用利用社会生产资料的制度下,工厂是工人自己的,是劳动者作为个人参加的生产联合体,这种联合体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黑体字是马克思的话)。

  无产阶级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联合:一种是政治的联合,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上,无产阶级须要组织成为阶级,组织先锋队共产党,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在无产阶级把生产资料集中成为国家财产之后,无产阶级的联合还需要表现为另一种形式,工人不仅作为劳动者组织成为生产共同体,一种 “自由的联合的劳动体”,“这个集体中的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的生产组织。“无产者集体”的这两种形式——作为以阶级成员参加的阶级的政党和国家是政治组织和作为以个人参加的自由的联合劳动的生产组织,还没有被理论界许多人认真研究。

  过去,“个人的这种发展是在历史上前后相继的等级和阶级的共同的生存条件下生活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3页)。这种生活现在没有根本改变,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这是人所共知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工厂管理制度还建立在兵营式的等级制度上,这就不为许多人所认识了。许多人没有注意到,现在工厂通过厂长等工厂制度管理工人,不是劳动者管理工厂和他们自己,仍然是物支配人,不是人支配物。所以马克思说,社会主义要继续革命,消灭阶级差别和与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要与传统的东西作彻底的决裂。所以毛泽东说:“所有制解决后的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这方面是很有文章可做的。所有制的变革在一定时期之内总有限制的,但是在一定时期内,人与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革的。”

  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有一些历史因素阻碍着生产者管理自己的工厂,这就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旧的分工和传统观念,既得利益者和阶级自私的阻挠和对抗,还没有彻底打碎的传统的国家制度和等级制度,管理阶层要“为民作主”,认为治国治民是他们的事;新的从群众革命运动中产生出来领导者,在革命胜利后地位变了,在旧的观念下,也认为曾经把他们锻炼成为领导者的群众运动不是正规的,他们在革命胜利后要建立社会“新秩序”,在这样的“新秩序”的“正规化”中,生产劳动者管理工厂被化掉了。资产阶级被打倒了,工厂国营了,但是停止于把工厂的管理职能委派给代表国家的厂长经理们,实行层层对上负责的等级制度,没有继续革命,解决好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改革前,曾经实行“厂长治厂”、“专家治厂”,实际上使工厂成为企业家的厂,专家的厂,不是工人的厂;改革后,更进一步搞“两权分离”,实行由企业家管理企业的股份公司制度。这样的工厂,对于工人来说,就仍然是马克思说的那种“虚幻的集体”,劳动者还是劳动力的戴体,不是个人自由的联合的劳动集体。

  等级制是封建主义的东西,资产阶级革命废除人身依附的封建等级制度,建立自由平等的社会,但是并不是根本摧毁它,而是强化它,把它简单化为两个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国解放前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等级制度更是根深蒂固,很难触动。这种东西不能不严重地影响到新社会的建立,结果出现了这种情况:一方面在消灭阶级——剥夺剥夺者的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又维持等级制度,不断滋生新的官僚资产阶级分子。

  恩格斯说:“无需从根本上变革旧的生产方式,首先是无需废除旧的分工,社会就可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是杜林的幼稚观念。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生产的阶级性,而且要消除旧的分工。使工厂里的一切职务都变成平等的劳动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只归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私有。马克思说“彻底消除了国家等级制”,也包括工厂里的等级制度。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但是现在就可以废除兵营式的工厂制度,实行毛泽东讲的,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干部、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工厂制度。

  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都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上各种产品生产必然地还存在生产的技术差别,社会也绝不会放弃在土地上生产粮食,整个社会生产也不能都集合在同一处生产,同一个生产者也不能同时生产所有产品。因此,在具体的生产中,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分工,工农业生产中各种特殊产品生产的分工,还会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阶级消灭了之后,这种分工对个人来说不再固定为职业,把“同一工人固定在同一局部工作上”,把人划分为种姓。职业上的分工将消灭。社会性的强制分工亦随着要消灭,每个人都获得了自由的全面发展。

  无产阶级在取得国家政权,并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之后,就应当立刻进行社会主义改革,不仅要消灭雇佣劳动制,消灭阶级,而且要消除旧的分工,不仅工人要经常变换劳动,而且要让工人参加上层管理,首先可以像毛泽东时代那样,让工人经常地讨论工厂生产问题,参加国家政治运动,关心国际大事;干部也要参加生产劳动,应当废除管理劳动等级制,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使每个个人能够获得全面的发展,从而能够实际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如果社会主义不能使劳动获得解放,不能消除旧的分工,建立起新的平等的协作劳动关系,那么产生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垮台的结果,就难以避免。

  教育要改革,文化要革命。不仅青少年的教育要同生产劳动相结合,还应当创办各种职工业余学校,对在职职工进行经常的再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和知识水平,尽可能获得全面地发展。马克思说:“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35页)毛泽东还要求工人学文化,学哲学,学科学,学管理。总之,劳动者不仅要进行武装革命,强力占有社会劳动生产的物质财富,而且还需要进行文化革命,占有社会劳动生产的精神财富,要在文化上社会活动上获得全面的发展

  835民主集中制的生产组织

  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经验都告诉我们,要实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不仅要消灭阶级,而且还要消除等级制度。首先是工厂的管理者应当从生产劳动者当中选出,不应由所谓“上级” 机关任命,“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是违背公社的精神的。”(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76页)这是社会主义继续革命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之日起,应当在基层推行普选制,让民众自主选集决定他们的代表,组织他们的管理机构,可以象巴黎公社那样,基层组织的代表由民众普选产生,现在完全就可以首先在经济领域里这样做。工厂里工人集中,彼此了解,又有共同利益,工厂具有实行普选制的完全条件。不这样做,工厂的独立性,劳动的独立性,就没有组织上的保证,不会有真正的、稳定的社会统一。

  社会主义革命革掉雇佣劳动制,工人获得了劳动的自由自主权利,是社会主义工厂独立性的根据。生产劳动的自主权利,应当首先表现为劳动者对生产劳动的自主管理;如果不是由工人民主选举管理者,自主管理就是一句空话。所以,由工人自由民主选举自己的管理者,是社会主义工厂的独立性首要形式上的表现。

  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是不可分的。只有劳动者能够管理国家,管理企业,才能保障社会生产资料实实在在为劳动者所共同所有,为劳动者共同使用利用,为全体人民谋利。这是普通的道理。

  毛泽东在读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笔记中写道:“人民必须有权管理上层建筑。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毛泽东指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力,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这是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个权利,就没有工作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等。”

  要注意到,毛泽东是在读政治经济学时谈民主问题,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论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时,也谈民主问题,可见民主问题不只是政治制度问题,而且还是经济制度问题,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首要解决的问题。

  在工厂中通过工人自由竞选民主产生管理者,并不排斥企业家和专家共同治厂,只是要求企业家和专家们以个人身份融合在工厂集体中,不能再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居于自由的联合的劳动集体之上或之外。要实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社会主义社会要消除旧的分工,需要每个人全面的发展,使管理不再是特殊的职能,更不能形成一个管理者特殊阶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分离了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应当重新结合在每个劳动者身上。在现阶段消灭这种分工还需要时日的情况下,毛泽东提出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是现实的可行的和应当走的道路。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工人、技术人员、干部三结合,这本身正是现实状况下的工厂的“联合的劳动”的必要形式,只是由技术人员和干部管理工厂,没有工人的参与,或者反过来,都不仅不是完全的联合的劳动,而且不是完全的生产劳动,任何分裂的、片面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都不能构成生产劳动。

  自由的联合的劳动,决不是不要管理,不要集中。首先,许多人在一起协作生产,没有集中指挥和管理,难以协调劳动,高效生产。自由联合的生产劳动,这个命题本身就是矛盾统一:劳动者的独立性和个性,要求劳动自由,而要自由劳动,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个人必须联合为集体。否则连劳动都不可能。联合劳动就是集中。没有集中的集体,和没有自由的集体一样,都是虚幻的集体。全厂职工自由民主地选出自己工厂的管理者,每个职工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表达个人的意志;而他们的个人权利和意志,通过由他们选出的管理者集中执行。如果管理者背叛了他们的意志,随时可以撤换。这既民主,又集中,既自由,又统一。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本身要求工厂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自由统一的组织。工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联合成工厂,工厂联合成国家大联盟。工人——工厂——国家,就是民主集中制的社会生产体系。

  “上级”机关可不可以委派人到工厂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下是当然可以的。因为这种“上级”机关,是所有工厂参与并结合而成的大联盟的机构,这个大联盟机构集中体现全体劳动者利益和意志,负责管理全部社会生产资料。这种“上级”机关派来的代表,是作为总体的代表与工厂联系,是总体与具体的关系,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

  社会主义需要砸碎国家这个官僚机器,把国家变成全社会的自由的联合的劳动共同体,作为社会真正代表担负起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的领导的职能。现在还没有一个国家完全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除了所有制还不完全是社会所有制外,国家机器也没有彻底砸碎,人与人的等级关系还没有消除。刚刚从政治上获得解放的无产阶级,还不能不要国家这个专政工具以镇压反动阶级的反抗,但是,必须打碎官僚国家机器。而这一点,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做到了。理论界批评社会主义国家“统得太死”,是有根据的,毛泽东最早发现了这个问题,提出这个问题并着手进行解决,他在《论十大关系》提出要给工厂、地方权利,不要统得太死。但是,这个问题几十年来始终没有解决好,一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一是没有正确了解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老是在“放权让利”上做文章,突不破“管死放乱”的循环怪圈。现在,无论是理论家和政治家都又离开统一性来讲企业的独立性,国家组织社会生产的职能也被排除,把企业生产推入到无政府的市场经济中,极端的是搞私有化,根本上否定国营经济。

  正确处理国家、工厂和工人的关系,首先要正确认识到,这里所说的国家,在社会主义生产体系中,是由一切工人联合的工厂结成的大联盟在经济上应当作为自由的联合的劳动共同体。“政企分开”,是应当的,必要的。但是,所谓“政企分开”,不是不要国家统一组织生产,而是在国家组织中,要建立一个不同于国务院、军队、法院、检察院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真正代表整个社会的消亡着的“国家”组织,是由一切工人自下而上地、以民主集中方式联合而成的社会生产大同盟,代表整个社会,专门从事于整个社会的物的管理和生产的领导的经济管理处。关于民主集中制,一般的理解是,少数服从多数;实质上民主集中制是一种组织形式,在阶级斗争中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在社会主义生产体系中,民主集中制又表现为自由的劳动联合体。

  自由的联合的劳动共同体,与政府、军队、司法机关这些政治机关,组成国家机器上的不同功能的两个轮子,是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前者是作为生产者的集体,后者是作为阶级的集体。所以,当我们讲工人、工厂、国家的关系的时候,讲的是一个社会生产体系,这里的“国家”,不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国家,而是真正代表整个社会的生产共同体,一种经济组织。它的职能不是对人的统治,而是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协调全社会生产。

  836劳动者完全能够管理国家和企业

  “从前有一种错觉,以为行政和政治管理是神秘的事情,是高不可攀的职务,只能委托给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即国家寄生虫、高俸厚禄的阿谀之徒、闲职大员等高位权贵们……现在这种错觉已经消除。彻底消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在公众监督下进行工作的。……公社一举而把所有的职务——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归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私有。” (马克思:《论巴黎公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414-415页)现在干部制度要求必须大学毕业才能当干部,认为管理只能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特殊阶层来承担,排斥劳动者当家作主,坚持“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我所在五通桥电机厂革命委员会的经历,证明工人群众完全可以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既有独立性又有统一性的联合生产集体,证明他们在管理企业上,具有官僚制的行政方式所没有的责任心。不仅是因为革命委员会成员是作为群众的勤务员,在群众监督下工作,而且这些勤务员本身就来自群众,是工厂中工人的一员,与工人一样同工同酬,对全厂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这种责任来自内在于他们自身的要求,他们必须和全厂成员共同对实现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个人所有权而负责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五通桥电机厂原来由上级机关任命的厂长制废除了,改由厂革命委员会领导。厂革命委员会是由全厂工人民主选举生产,成员共有7人,其中一个是干部,6个是生产工人代表(锻工杨清华,铸工田师父,车工韩润章,电工宋文国,钳工张才安和我)。这些工人代表都是工人中的生产带头人,有4个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代表了不同派别。在选举厂革命委员会成员过程中,当时“支左”的人民解放军7863部队做了工作,最后还经过上级革命委员会批准,这有时代的和历史的因素,不知道这是不是毛泽东不同意使用“公社”名称,而叫“革命委员会”的一个原因。但它终究是由工人民主选举生产的,不是上级任命的工厂领导人,他们是文化大革命中厂内各方面的工人代表。

  革命委员会是具有权威的。工人代表是有权力的。干部代表是革命委员会主任,不过他现在不能独自作出重大决定,主要是主持委员会会议和按革命委员会决定进行行政领导工作;原来的工厂管理人员继续担负本职能部门的技术性工作,领导他们工作的是工人委员(杨清华领导财务和供销部门,韩润章和肖长安领导生产部门,宋文国和我领导技术部门)。全厂工作由厂革命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各委员分工负责执行。

  由于革命委员会的委员绝大多数是工人代表,而且他们现在基本不脱离生产,所以他们是有权威、有效率的。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首先独立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工厂的生产提高到原来的三倍以上,工人的工资也普遍成倍增长,并且长时间稳定。

  改八级工资制为联产计算分值制。这是工人们多年的要求,过去,书记厂长都不会进行这个改革,没有上级的指示或批准,他们没有权力做这件事;他们本身也没有这种要求。现在厂革命委员会的绝大多数委员是工人代表,他们自然就按照工人自己的意志,很快作出决定进行改革分配制度。当然,他们能够决定做这件事,也与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条件相关。

  进行这个改革,一是取消传统的八级工资制,改为联产记算分值的按劳分配制度。以5分为一档,最低60分,最高100分;二是制定产品的工时定额。三要合理决定工人总收入与集体积累的比例。每一件事要做好,都需要解决工厂与工人间的、工人之间的矛盾。这里仅拿第一件事来说。

  改工资八级制为记分制,这是关系于工人之间的收入分配,突出的问题是老工人和青年工人的矛盾。原来的情况是,老工人级别高,年轻工人级别低,而在日常生产中,老工人生产的产品量并不比年轻工人多,甚至还少。所以,改革工资制最积极的是年轻工人,他们都主张缩小工分档次。按他们的意见,革命委员会委员全评100分,全厂职工只有90、95、100三个档次。对于革命委员会委员来说,田师父是七级工,韩润章、宋文国是四级工,杨清华、肖长安和我是三级工,都能增加收入;老工人赞成工资制度改革,也不反对把八级工资制改为联产计算分值制,但是,只有三个档次的方案,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老工人心里不赞成,但是他们在工人中是少数,如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一般民主集中制的办法,结果会伤了老工人,这样做,形式上是民主的,实质上是一部分“民”损害了另一部分“民”的利益,尽管后者是少数,但是无疑会损害工人的团结,而且这样的差距也不合理,不能普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厂革命委员会如果草率地使用领导权力做出决定,无论是按照老工人还是按照青年工人的意愿,都不能成为全厂工人的代表,不能领导全厂工人,进行正确的改革,做出提高工厂生产力和工人收入的成绩来。

  当时,厂革命委员会没有急于做决定(我由于是五通桥工代会主任,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而是放手让群众自由发表意见,像文化大革命通行的那样,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厂革命委员会认为,意见集中不了,就不要急于集中,与其做出不能统一群众意见的、不能调动全厂工人积极性的、还可能导致工人分裂的决定,就不如暂时不要做决定,让大家充分讨论。厂革命委员会也不是毫无主张,听任群众争论不休下去。我们在群众已经充分发表了意见,再没有什么可说,而且开始厌烦,要求厂革命委员会表态做出决定的时候,我们适时提出了意见,让大家再讨论。我们解释说:在日常生产中,虽然大家产量没有大的差别,但是在技术活上,老工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他们的技术和经验对多快好省生产至关重要;我们这个厂是老工人艰苦奋斗创建的,我们青年工人的技能,是老师傅教给的,要全面认识老工人重大贡献,不能只看现在的生产量。就生产量与报酬的关系,我们青年工人体力强,这在联产中可以得到完全体现,不是评分中考虑的因素,评分应当以技术和工龄因素为主。我们还提出毛主席的号召:“工人阶级要团结,不要分裂”,希望大家能够团结一致。我还自报我的工分只应是75分,算是立个标准。厂革命委员会的意见最终得到了全厂工人的同意,达成了一个大家基本上接受的方案。分配制度改革后,调动了全体工人的积极性,两个月就把生产增加到百分之三百,全厂工人的工资也普遍翻番,一部分增加更多。全厂生产上了一个台阶,并保持下去。实践证明,这个改革是成功的,工厂生产和工人工资很快获得了成倍增长,

  工厂在与上级的关系中有相当的独立性,如上述的分配制度改革,就是独立进行的,改革方案和改革的全过程以及最终决定和结果,都没有经上级革命委员会审批。但是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关系,时间也很短暂。比如厂革命委员会要经上级革命委员会审批,而且除了建立厂革命委员会时,干部代表要经过工人同意,以后又回复到上级革命委员会任免,在文化大革命后,一些群众代表因为运动而受到清除,工厂的权力重新回到干部手中。这里不能不指出:现在工厂和企业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矛盾发展为对立,甚至发生冲突,与此任免制不无关系。

  在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系上,由于我厂的前身

  是个体劳动者联合的生产合作社,一直自负盈亏,决定了它在经营上基本独立自主。仅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制度、人事管理,没有自主权。建立革命委员会后,在政治上,工厂要参加上级革命委员会布置的社会活动;纳税,向银行贷款,都照章进行。在生产上有了变化,不再完全是自产自销,现在,厂主要产品电动机,是从省工业二厅那里获得生产计划的。

  省厅不是指令性地下达硬性生产任务,而是召开计划会议,实际上是订货协作会议。我参加了一场省厅召集系统内的电动机生产厂家和一些相关企业的会议,会上,提出一个全省的各种型号规格的电动机数量需求计划,由各个厂家和相关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争取和协商承担,最后达成一个合同式的产供销衔接计划。工厂负责按会议分配的各型电动机数量计划生产,省厅一方面要按计划约定的数量和价格收购电动机,另一方面要供应生产这些电动机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如硅钢片、漆包线、钢材、生铁、铝、轴承等,计划的产品和材料的价格基本是按国家计划调拨价,可以作一些调整。省厅的生产计划远不能满足各厂的生产要求,所以,我厂除了电动机是向省厅要的计划配额外,还要自行生产其他产品,以充分利用剩余的生产力。总的说来,工厂生产基本上是独立自主的。

  我厂与国家——上级革命委员会和省二轻工业厅关系,在那个时期,既有统一性又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基础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上是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是自有的,盈亏自负;另一方面,这种统一性与独立性的结合,表现为协商计划供产销,企业在产权上、生产上和分配上仍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把市场流通领域中的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职能,主要交由省厅统一办理。这里既包含了每一个企业生产者的独立性,又包含着省二轻工业厅对于我厂以及其他电动机生产厂家,在电动机生产方面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不在于行政关系,这种关系在文化大革命中很淡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生产上,省二轻工业厅召集所属的四川省电机生产工厂共同制订生产计划,分配电机生产的型号和数量,并由省厅负责各厂计划生产的电动机的销售和材料的供给。省二轻工业厅类似于辛迪加。

  尽管五通桥电机厂革命委员会只存在几年时间,但是它的经验,证明了劳动者结合为自由劳动联合体的可行性,劳动者完全能够管理企业。

  社会主义革命实践也证明,劳动者完全能够管理国家。

  马克思主义并不否定“精英阶层”、英雄人物的作用,但是,归根到底,创造历史的,是人民群众,“精英阶层”、英雄人物也是从群众中产生出来的。人民群众中也有左中右,但是,他们总体的合力的作用方向总是指向历史的未来。“精英阶层”、英雄人物的作用必须与群众运动紧密结合,符合群众运动的大方向,才能起推动历史发展的积极的作用。纵看历史,广泛了解“精英阶层” 的存在状况和英雄人物的成与败,不难认识到这一点,无需在这里例举,陈述。总的说,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每一次更替,哪一次不是反映了最底层民众的普遍要求的不可抗拒?哪一次历史的进步不是人民群众的进一步解放?哪一次没有在群众运动中产生出人民英雄?哪一个英雄不是顺应人民要求并带领人民群众去实现他们要求?

  我们探讨社会主义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必须认识到:一切社会生产都是群众生产;因而群众劳动的状态,决定社会生产以及建立在社会生产基础上的社会形态。历史上,一切社会的发展,都表现为劳动的不断解放,劳动解放在社会发展运动中,始终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总方向。这是我们必须把握住的社会发展的总体运动。如果社会主义革命不是运用国家手段,使劳动者从奴役劳动中彻底解放出来,由劳动者当家作主,还是承袭“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旧文化,那就不符合历史发展本身运动的规律,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是虚假的革命,最终会被人民群众抛弃。

  科学社会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由国家进行管理并对生产进行领导,这是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曾经证明了的可行的道路。现在受到了挫折,一些人便说社会主义道路不行,我认为,不是马克思阐明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不行,而是实践中背离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指示,没有继续革命“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是片面地走向国家集中,长期停留于国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回顾和分析已经走过的道路,我们会发现,社会主义国家着力于消灭剥削阶级,但等级制却长期维持着,发展着,形成一个庞大的管理者阶层,甚至产生了官僚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者和社会财产的所有者仅仅存在于观念上,至今还只是宪法上的规定,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和各个企业的领导人组成国家机器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管理社会,统治劳动人民。如理论家批评的,人民当家作主实际被“虚置”。但这决不是人民群众没有行使当家作主的能力,而是被当作“阿斗”,被侵权了。

  要使劳动获得彻底解放,必须破除过去的神秘观念,破除管理只能是“劳心者”的事情这个迷信。我是一个工人,知道、并亲身实践了,工厂内所有的一切职务,都可以由工人承担。如果说我所经历的五通桥电机厂经验,是一个个案——事实上它不是个案,那末,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中的许多英雄模范人物,中国社会中许许多多的基层、中层乃至高层的党政军领导者、无数工厂的、农村的基层领导者,现在改革中产生的许多知名企业家,大多来自工农,他们都在证明人民能够管理好企业和国家。

  工人管理工厂,可能会犯错误,现在的职业管理者谁没有犯过错误?有多少人没有从管理的错误经历中学会管理?工人完全能够学会管理工厂,而且会学习得很快很好,因为他们比任何上级派来的干部熟悉工厂生产,熟悉工厂的人和物。历史上为什么开国皇帝大多能治国,因为他们来自民间,了解人民要求。现在的实际中也有无数这样的事例,有的工人在工厂里被下岗,连工人也不让当了,但是却能创办一个企业,而且办得很好。我厂的生产工人袁培泽、陈洪增、张才安等,他们后来都成了五通桥地方经济支柱企业的创办者和管理者。现在中国的成功的企业家,不少也是来自来普通工人和农民。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真正作为全社会的代表而消亡的理论,在工人阶级已经取得政权之后,就不再只是作为未来的理想,理论上探讨的东西,而是应当立即实践,首先在工人群众自己经常生活在其中的生产领域,立即实行自由自主的联合的劳动,由他们自己管理生产。只有劳动者自主劳动支配生产资料,劳动才真正占有了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才能成为劳动者的财富的源泉;从另一方面说,劳动者生产的产品由劳动者支配,生产资料才真正的实际归了劳动者所有。只有劳动者掌控了社会生产,国家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专政才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人民群众普遍学会管理企业,管理国家,彻底的民主状态下,国家就将自行消亡。

  劳动者管理企业,管理国家,需要一个学习过程,毛泽东提出的“两参”——工人参加管理,管理者参加劳动,“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结合的企业改革,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是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消亡中的国家形式的探索。这种新的生产组织和国家形式具有过渡性,探索道路会有曲折,但是可以帮助劳动者在当家作主中的实践中学会管理,他们通过实践教育,完全能够真正的成功的成为社会的主人。

  劳动者管理企业,管理国家,需要劳动者联合为全国性的生产大联盟。劳动者最熟悉自己工厂的生产,但是,对于全社会的生产,他们现在的能力还不够。因而劳动者管理企业,实践中还不可能获得完全的独立性,正象现在的劳动者只有联合起来,才能能使用一切生产资料一样,劳动者不仅要联合为工厂,而且还要进一步把他们管理的工厂,首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为一个全国大联盟,进行协作生产。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只有在无产阶级国家的生产大联盟的全社会协作生产中才可能有工人联合的工厂的自由独立。

  马克思说:“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恩选集》第二卷第336页)“这个组织不但应该在每一个工厂内以个人的联合为基础,而且应该把这一切联合体结成一个大的联盟”。这是公社的实践,是人民的创造,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意志上升为理论,指出它“归根到底必然要导致共产主义”。

  “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接着说:“如果没有最后这个条件,公社制度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是一个骗局。生产者的政治统治不能与他们的社会奴隶地位的永久不变状态同时并存。因此,公社应当成为根除阶级的存在所赖以维持、从而阶级统治的存在所赖以维持的那些经济基础的工具。劳动一被解放,大家都会变成工人,于是生产劳动就不再是一个阶级的属性了。”(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82、378页)马克思对巴黎公社革命的这个论述,从根本上指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和历史任务,如果工人不能管理生产,在经济上被奴役的地位不能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通过取得国家政权而获得解放,如果不能让所有的人都成为劳动者,不能使生产劳动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活动,如果每一个工厂不是劳动者以个人的联合为基础,如果国家仅仅是作为专政的工具,不作为工厂结成的大联盟,担负起对物的管理和对社会生产的领导,那末,这样的国家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可能是个骗局!

  84可以先把国家变成“辛迪加”

  科学社会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和统治着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这两方面考察的结果,阐明资本主义发展本身指明了解决问题的道路:首先是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把生产资料集中在无产阶级组织成为国家的手中,也就自然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来管理社会财产和领导社会生产。马克思从巴黎公社的经验看到,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国家机器。恩格斯指出,国家的最后一个行动,就是使国家真正代表整个社会,作为新的生产组织的国家,来担负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职能。

  马克思主义者不是空想主义者。他们总是从现实出发,从已知探索未知,从过去认识现在,从现在探索未来。在《共产党宣言》中只是抽象地提出“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统治阶级”,具体是什么形式,怎样组织成为统治阶级,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凭空设想,马列主义一再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建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各种各样的探索和尝试。

  马克思主义者和乌托邦主义者都有相同的最后目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同于乌托邦主义者的,在于马克思主义者不是脱离实际地空想,而是从现实中寻找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手段。马克思列宁不仅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就像一个“大工厂”,而且提出:“说资产阶级思想家(和他们的走卒,如策烈铁里先生、切尔诺夫先生之流)替资本主义进行自私的辩护,是因为他们一味争论和空谈遥远的未来,而不谈目前政治上的迫切问题:剥夺资本家,把全体公民变为一个大‘辛迪加’即整个国家的工作人员和职员,并使这个辛迪加的全部工作完全服从真正民主的国家,即工兵代表苏维埃的国家。”(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二卷254-255页)列宁指出:“‘联合化’的目的就是要建立最完备、最严格和最详细的会计制度,而主要是把购买原料、推销产品、节省人民财力和人力方面的业务联合起来。在分散的企业联合为一个辛迪加时,就能大大节省,这是经济学告诉我们的。也是一切辛迪加、卡特尔、托拉斯的例子说明了的。”(列宁:《大难临头,出路何在?》,《列宁选集》第三卷第150页)把社会变成“一座大工厂”,以“工厂”方式组织社会生产,马克思主义导师们的认识是如此的一致,各国社会主义革命所遇到的问题是如此惊人的一致,而经济学家却说“不符合实际”,不知道如何在资本主义已经取得的成就上前进一步,毫无原则地提出“补课”论,所谓“补资本主义的课”,实际上是要倒退到不可能再现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

  辛迪加是资本主义创造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产权上、生产上和分配上仍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把市场流通领域中的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职能交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这里既有每一个企业生产者的独立性,又有了把它们结成的一个联盟的统一性。列宁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没有凭空设想社会主义新的生产组织,而是从对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观察中,发现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可能的、可借用的形式,提出只要消除它的资本性,辛迪加就是一种可以成为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转变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以资本主义企业为基础的行业联盟,转变为自由个人联合联合体结成社会生产大联盟的过渡形式。

  我们知道,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关于商品问题的论述中,也提出这个意见:现在“国家所能支配的只是国家企业的产品,至于集体农庄的产品,只有集体农庄才能作为自己的财产来支配。然而,集体农庄只愿把自己的产品作商品让出去,愿意以这种商品换得他们所需要的商品。现时,除了经过商品的联系,除了通过买卖的交换以外,与城市的其他经济联系,都是集体农庄所不接受的。……当然,在出现了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一个无所不包的生产部门,来代替两种基本生产部门,即国营部门和集体农庄部门之后,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消失了。但是,只要这个条件还不具备,只要还存在着两个基本生产部门的时候,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便应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必要的和极其有用的因素而仍然保存着。怎样来建立这种单一的统一的部门呢?是让国营部门干脆吞没集体农庄部门,——而这是很难设想的(因为这会被了解为对集体农庄的剥夺),——还是组织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即起初有权统计全国一切消费品,而经过一个时期也有权例如以产品交换方式来分配产品的经济机构呢?这是一个特别的、需要单独讨论的问题。”

  斯大林对“组织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的考虑是细致的、发展的:起初只是统计全国一切消费品,经过一个时期成为“例如”以产品交换方式来分配产品的经济机构。在苏联建国36年后,斯大林还作为一个“特别的、需要单独讨论的问题”提出来,显得有点迟疑甚至怯懦。这个问题当然需要单独讨论,但不是“特别的”,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中,组织生产的一般必要性,是列宁早在革命前夕就提出的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政权之后应当着手进行的迫切问题。我认为,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绝大部分经济体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情况下,深化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应当是,国家要建立一种经济组织承担起辛迪加的职能,统一办理所有企业共同的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需要的信息平台、物流公司、总办事处、集散地、连锁店。只是要记住:“全部工作完全服从真正民主的国家”。

  马克思早已阐明,“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是互相排斥的,资本在流通时间内不是执行生产资本的职能,因而既不生产商品,也不生产剩余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41页)所以,生产者最初是用生产的空闲时间来进行商品买卖,如果不是生产停顿,是决不会在生产的时间来搞流通。但是,在社会化生产中,产品交换又是再生产所必需的,是完成资本主义生产的重要过程,再生产的媒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过程的更新根据资本流通时间的长短而或快或慢。……因此,流通时间的延长和缩短,对于生产时间的缩短或延长,或者说,对于一定量资本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的规模的缩小或扩大,起了一种消极的抑制作用。”“政治经济学看到的是表面的现象,也就是流通时间对资本增殖过程的作用。它把这种消极的作用理解为积极的作用,因为这种作用的结果是积极的。”(同上书第142页)无论如何,强化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从而缩小消极作用就是有利于生产的积极作用。“例如,假定有一个资本家按订货生产,因此他在提供产品时就得到支付,又假定支付给他的是他自己需要的生产资料,那末,流通时间就接近于零了”(同上书第142页),生产就能无阻碍地不停顿地连续进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大规模的生产为前提,同样也必须以大规模的出售为前提;因此是以出售给商人,而不是出售给消费者个人为前提。”(同上书第128页)所以,辛迪加产生了,物流、信贷等等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起来。所以,斯大林提出的建立“以产品交换方式来分配产品的经济机构”,本身并不是特别的、还需要讨论的才能决定的问题,它早已是资本主义发展实践中产生的,已经取得了的用一个有形的辛迪加代替市场无形的手的职能这种的成就;社会主义社会应当在资本主义已有的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让国家也变成一个辛迪加。

  资产阶级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不改变生产的社会分工的情况下,能用象辛迪加那种形式式,组织社会生产,把非生产的流通职能,由一个统一的机构来承担。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同样完全不排斥企业生产独立性的情况下,只是把它们的非生产的流通职能,由“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来承担。对于不同所有制的生产部门,对于国有的工业部门和集体的农业部门和手工业部门,以及中国改革产生的私营企业等等,这个经济机构是作为商品流通过程的媒介,仍然保持商品关系,它仍然通过市场调节生产,但是,这种市场调节不是无政府的,不是让价值规律表现为自发作用的“看不见的手”,以对立的破坏性的强制作用进行调节,而是由一个有形组织的无产阶级国家,以有计划预定的合同(订单)形式,把价值规律变为自觉调节生产的“看得见的手”。科技发展很快,现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工程,已经为调节全社会生产提供了技术基础。

  “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是现在一种可以考虑的新的生产组织的过渡形式。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的国家。工农联盟不只是表现在政治上,它一定要在经济领域中表现出来,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经济基础。因而它不仅要有一个工农联盟的国家政权,还要有一个“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这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是逻辑的必然。这是资本主义时代已经取得的成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变革道路本身指明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当然,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工厂、个人这个社会主义生产体系中,不限于承担辛迪加的职能,而应当是“统一的全民的(有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代表参加的)经济机构”,象工厂的厂部,它不具体生产,但是领导组织协调着全厂生产。当然,社会主义社会不能简单地接受资本主义已有的成就,不应该只是限于流通领域的统一。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可能实现流通的统一,在私有制度下,能够创造出某些行业中各个独立企业在流通领域的统一,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但是对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就还不够,应当发展成为社会生产的联合,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这个经济基础,要求建立自由劳动的社会联合的上层建筑。

  

  (1)“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恩选集》第三卷第458页)——第12页

  (2)所谓第三产业多是非生产行业。“大工业领域内生产力的极度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其他生产部门对劳动力的剥削在内含和外延两方面的加强,使工人阶级中越来越大的部分有可能被用于非生产劳动,特别是使旧式家庭奴隶在‘仆役阶级’(如仆人、使女、侍从等等)的名称下越来越大规模地再生产出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428页)——第50页

  (3)“在去年夏季的哈利法克斯高级首脑经济会议上,法国总统希拉克就指出,现行的世界金融充满投机机气氛,这种‘金融艾滋病’对世界经济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

  法国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里斯•阿莱斯,也在《世界日报》等报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警告人们说,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了一个‘大赌场’,每天只有不到2%的金融交易活动是与物质交易有关的。近年来,大量‘虚假’的金融资产在无抑制地增长,而实际物质的生产却在停滞与下降,这就为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奠定了基础。……

  总而言之,现行的世界金融价值是一个倒金字塔型,其最基层的基础部分是物质生产,然后是物质商品交易和服务贸易层,再次是债券、股票、现金和期货商品交易层,而浮在上面的是金融衍生品和纯空头资本交易。几何学家称这种奇怪的物体为‘双曲面体’,其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往往是上层(金融衍生品)的增长,大大快于基础的部分最终导致整个物体的变形和破损。

  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倒金字塔最薄弱的物质生产部分,不仅没有增长,而且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处于停滞和下降的状态。这意味着世界经济已从生产领域转到了多种多样的服务领域,服务业就业人口的消费在不断增加。这种转变的趋势在中国也出现了。

  无知的人认为建造豪华的宾馆和大厦就是经济增长的标志,而按照物质经济学的理论,这是从经济的生产基础中掠夺物质财富。尽管这种服务实施的膨胀也是有用的,但实际上大部分是一种浪费,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消耗,许多宝贵的资源本来可以用在基础设施的现代化上。在中国,海内外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虚假资本气泡,是造成这些豪华宾馆别墅泛滥成灾的动力。

  “纵观全世界,农业、工业和基础实施等物质生产都在下降,基础产品的人均产值也在下降,与此相反,虚假资本却在迅速地增长。实物生产与货币利润所形成的偏差正是‘金融艾滋病’最典型的特征。‘智利奇迹’和‘墨西哥奇迹’就是受金融艾滋病侵蚀的例证。

  美国的实物生产向服务业的转变,始于60年代中期实行的‘后工业化社会’政策。有人认为这种转变是技术进步,减少工业劳动力的结果。而研究结果表明,美国的人均单位土地面积的物质产值在过去的20年不仅显著下降,而且许多农业、工业产品停产,或根本无法满足国内的需求,不能不大量地依靠进口。

  凭借不平等的进出口贸易条件、工资水平的差异、或强迫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廉价出口来偿还债务等手段,美国获得了大大低于国内生产成本的进口价格。此外,美国城市基础实施年久失修,许多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下降或陷入贫困等等,都表明‘后工业化社会’不过是一种骗局,生产力魔术般的增长实际上从来不曾出现过。

  事实上,金融气泡正侵吞着美国和世界各国经济的基础,巨额的债务将工业和各国政府逼上破产、倒闭的边缘。而这些金融气泡,靠的正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方式。从物质经济中敲骨吸髓,才得以生产和膨胀。这种充满气泡的‘倒金字塔式’的世界金融体制是不会持久的。其原因显而易见:

  1、金融体制的信誉和稳定性,是建立在货币资产可以转换为物质商品的信念基础之上的。一旦这种信念动摇了,那么整个金融体制就瓦解了。

  2、充满金融气泡的‘倒金字塔’体制,和其它投机气泡一样,要避免破灭恶运,就要不断地膨胀,而这些虚假的金融价值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倒金字塔最底层的物质生产和财富。

  3、在庞大的债务压力和‘倒金字塔’上层虚假资本的侵蚀下,物质经济的发展已陷入停滞或萎缩状态。为了维护债务结构和金融气泡的生存,对物质基础的掠夺变得更加残酷和肆无忌惮。

  4、当世界物质经济被敲诈、消耗殆尽,再也无法维持整个金融体制时,那么‘倒金字塔’的崩溃就不可避免了。

  5、由于这种金融体制是以‘杠杆原理’建立起来的,其瓦解的过程也会借用杠杆的力量,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或毁于一旦。”(乔纳森·特南鲍姆:《世界金融与经济秩序的全面大危机:金融艾滋病》,《经济学动态》1995年第11      期)——第50页

  (4)“劳动过程最初是抽象地,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见第五章)。在那里曾指出:‘如果整个劳动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在注(7)中还补充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这里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就劳动过程是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来说,同一劳动者是把后来彼此分离开来的一切职能结合在一起的。当他为了自己的生活目的对自然物实行个人占有时,他是自己支配自己的。后来他成为被支配者、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正如在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后来它们分离开来,直到处于敌对的对立状态。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民的共同产品。总体个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个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55-556页)——第64页

  (5)“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66页)——第68页

  (6)“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28页)——第75页

  (7)“要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只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存在是不够的。为此首先必须有下列双方作为买者与卖者的对立:一方面是价值或货币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是创造价值的实体的所有者;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是除了劳动力以外什么也没有的所有者。”(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26页)——第76页

  (8)“剩余价值和预付价值一样。分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分成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劳动力是可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存在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它本身被资本家消费了。它通过自己的职能——劳动——去消费生产资料。同时,购买劳动力所付出的货币,转化为不是由‘生产劳动’而是由‘生产工人’消费的生活资料。”(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647页)——第76页

  (9)“威克菲尔德在殖民地发现,拥有货币、生活资料、机器以及其他生产资料,而没有雇佣工人这个补充物,没有被迫自愿出卖自己的人,还不能使一个人成为资本家。”(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834页)——第79页

  (10)“如果我将使用‘劳动价值’这一用语,那不过是把它作为表示‘劳动力价值’的通常流行的名词罢了。”(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马、恩选集》第二卷第184-189页)——第93页

  (11)“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别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场、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而且不只是单纯为别人。中世纪农民为封建主生产交代役租的粮食,为神父生产纳什一税的粮食。但不管交代役租的粮食,还是纳什一税的粮食,都并不因为是为别人生产的,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在这里,《资本论》编者有一个注:“在第一版中接着有这样一段话:我们现在知道了价值的实体。这就是劳动。我们知道了价值的量的尺度。这就是劳动时间。价值的形式(正是它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有待分析。”“(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54页)为什么删去这段话?我认为,,不是不正确,是不能这样简单定义,需要分析。

  “有些东西本身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誉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们的所有者出卖以换取金钱,并通过它们的价格,取得商品形式。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20-121页)——第95页

  (12)“世界市场的扩大和殖民制度,为社会内部的分工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在这里,我们不去进一步论证,分工除了扩展到经济领域以外,又怎样扩展到社会的和其他的一切领域,怎样到处为专业化、专门化发展,为人的细分奠定基础,以致亚·斯密的老师亚·弗格森曾经叫喊说:‘我们成了奴隶民族,我们中间没有自由人’。”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92)——第102页

  (13) “资本作为它的循环中的统一体,作为处在过程中的价值,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的两个阶段,首先只是以计算货币的形态,观念地存在于商品生产者或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头脑中。这种运动是由包含商品的定价或计价(估价)在内的簿记来确定和控制的。这样,生产的运动,特别是价值增殖的运动,……获得了反映在观念中的象征形象。在单个生产者仅仅用头脑记帐(例如农民;只有资本主义农业,才产生使用簿记的租地农场主),或者仅仅在他的生产时间之外附带地把收支、支付等等记载下来的时候,很明显,他的这种职能和他执行这种职能所耗费的劳动资料,如纸张等等,都是劳动时间和劳动资料的追加消耗。这种消耗是必要的,但是既要从他能用于生产的时间中扣除,又要从那种在现实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参加产品的价值形成过程的劳动资料中扣除。不论这种职能集中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手中,不再是许多小商品生产者的职能,而是一个资本家的职能,是一个大规模生产过程内部的职能,从而获得了巨大的规模,还是这种职能不再是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而从生产职能中分离出来,成为特殊的、专门委托的当事人的独立的职能,——这种职能本身的性质都是不会改变的。

  如果一种职能就其本身来说,也就是在它大量的出来以前,不形成产品和价值,那末,分工,这种职能的独立,并不会使这种职能形成产品和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51-152页)——第107页

  (14):“例如,要把煤炭当作燃料来用,我就必须使它同氧气化合,为此,必须使它由固体状态转化为气体状态,也就是使煤炭的存在形式或状态发生物理变化。在进行新的化合之前,结合为固体的碳分子必须分离,碳分子本身必须分解为单个的原子。这需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这种能量的消耗不转化为热,而是热的一种扣除。”(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第147页)要进行再生产,就需要把把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并把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这种转化要耗费一定的劳动量,耗费价值,并不创造价值,不会增加商品的剩余价值,而是对商品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第108页

  (15)“‘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些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相反,其他一些服务却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他一些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马克思自己曾举例说明上面两种不同的服务,前一种服务如裁缝的服务,其活动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后一种服务,如歌唱家为满足消费者的审美需要而提供的歌唱服务,与歌唱家是不能分开的,歌唱家的劳动一停止,消费者的享受也就结束,消费者享受的是活动本身。”(郭小鲁《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思考》《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7期第27-28页)——第109页

  (16)“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但是这种服从不是孤立的行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02页)——第111页

  (17)“在劳动分工最细的制造业,大部分使用的机器最初都是普通工人发明的,他们每个人都从事非常简单的操作,自然会用心去找出完成工作的最迅捷方法。参观这些制造业的人常常会看到一些非常精巧的机器,它们是工人们发明出来便利和简化工作的。”(亚当·斯密:《国富论》(李春长译)第7页)——第112页

  (18)2009年2月14日,吴敬琏作客中央电视台[大家]节目说:他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并不清楚,所以,他参与这方面的写作,只是做些秀才工作,使文章通顺。——第117页

  (19)“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第124页

  (20)“资本与资产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资产与实物相联系,资本与出资者相联系。……在以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中,企业法人成了资产的所有者,是独立的债务人,以全部资产对经营债务负责。股东即出资者仅仅是资本的所有者而不直接所有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因此,现代企业的所有特征是资产所有权与资本所有权的分离,是企业法人享有的财产物权与出资者的出资权(在股份公司就是股东权)相分离。”(蒋一苇:《再论国有资产价值化管理》,《经济研究》1993年第4期第4页)——第124页

  (21) “由于产权的不同要素在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所起的不同作用,相应地也存在不同的要素报酬率。

  仍然假定两权分离,即‘站在供给的一方的资本家与站在需求一方的企业家相对立’(熊彼特)。一个生产过程是这样开始的:资本所有者将一笔资本转移给企业家,通过后者投入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对名义产权的所有,毫无疑问,资本家可以获得该资本的市场利息。同时,,由于资本所有者将其资金投入这一生产机会,选择了这一企业家作为实际产权的代表,因而,他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这样,如果其资本的运营获得了预期的成果,他则可以获得相应的风险报酬。因此,风险报酬是对资本所有者选择不同的投资机会和不同的企业实际产权代表所可能带来的损失的补偿和报答。

  所以,资本所有者的名义产权要素所带来的收益是资本利息和风险报酬。

  那么,作为掌握企业实际产权的企业家的报酬如何决定?假定资本的市场利息率为15%,风险报酬率为15%,在这样的条件下,只有那些有希望获至少30%的企业利润的企业家才敢于、或被选择去行使企业实际产权的职能。因此,如果在这30%以上,企业还有剩余利润,那么这些剩余可归企业家所有。

  所以,“企业家的报酬来源于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所产生的超额利润。

  正如熊彼特指出的,‘企业家利润不是有如一个企业的永久性要素的极差优势收益那样的租金,它也不是资本的报酬’,‘又不是工资’,‘它乃是企业家对生产所作贡献的价值的表现。”(刘小玄:《论产权结构及其激励机制——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若干理论探讨》,《改革》1994年第二期第61页)——第124页

  (22)“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的表现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12页)——第127页

  (23)刘恒中把改革前国企经营模式表现为公式Ri=[(1-t)Yi-Fi]-Wi,式中,Ri表示国有资本收益。实行“放权让利”后,个人的工资分成由国家直接控制的部分Wi’和随企业盈亏浮动的奖金部分Wi,上缴国家的利润分成包干部分Ri’企业盈亏变化的部分Ri的经营模式表现为公式Ri+Ri’=[(1-t)Yi-Fi]-(Wi+Wi’),把国有资产股份制模式表现为公式Rgi+Rhi=[(1-t)Yi-Fi]-Wi。他认为“只有当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收入与他的劳动及其成果连系起来时,劳动者个人的劳动积极性才会充分发挥出来,而个人劳动收入如何同个人劳动及其成果相联系,取决于个人劳动收入的分配方式。相应地,只有当国有资本收益依一定的比例与国有资本的使用量联系起来时,国有资本才能在企业独立经营的条件下保值增值,而国有资本收益如何同国有资本的使用量相联系,取决于国有资本收益的分配方式。”而这几种经营模式都不能达到这个要求。“从国家统筹一切的国营体制到国家‘放开一切’的国有资本股份制,都不能解决调动积极性与发展国有制的矛盾,只不过是从牺牲积极性保护国有制这个极端走向了牺牲国有制保护积极性的另一个极端。”——第128页

  (24)“第二,赎买出租住宅并把住舍所有权转交给原来的承租人,根本未能触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第四,强制降低资本利息,丝毫也不会侵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恩格斯:《论住宅问题》,《马恩选集》第二卷第546页)——第129页

  (25)“在中世纪得到发展的那种商品生产中,劳动产品应当属于谁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发生。当时个体生产者通常用自己所有的、往往是自己生产的原料,用自己的劳动资料,用自己或家属的手工劳动来制造产品。这样的产品根本用不着他去占有,它自然是属于他的。因此,产品的所有权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后来生产资料开始集中于大的作坊和手工工场,开始变为真正社会化的生产资料。但是这些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和产品还象从前一样被当作个人的生产资料和产品来处理。从前,劳动资料的占有者占有产品,因为这些产品通常是他自己的产品,别人的辅助劳动是一种例外,而现在,劳动资料的占有者还继续占有产品。虽然这些产品已经不是他的产品,而完全是别人劳动的产品了。”(恩格斯:《反杜林论》,《马、恩选集》第三卷第310页)——第131页

  (26)“现代国家由于捐税逐渐被私有制所操纵,并由于借国债而完全为他们所控制;这种国家的命运既受到交易所中国家债券行市涨落的调节,所以它完全取决于私有制即资产者提供给它的商业信贷。”(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马恩选集》第一卷第69页)——第139页

  (27)“斯密宣布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该原理宣称,当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实现公共的最好的福利。在这个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里,政府对于自由竞争的任何干预几乎肯定是有害的。……但是,经过两个世纪的经验和思考之后,现在我们认识到这一学说的适用范围和现实的局限性。我们知道,市场有时会让我们失望,存在着‘市场失灵’的情况。两个重要的市场失灵的情况作为贯彻本书的基调,是缺乏完全竞争以及外部效果的存在。”(萨谬尓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第76-77页)——第143页

  (28)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两个部门的发展中,均衡不仅不是必要的,而且相反,不均衡倒是不可避免的。大家知道,资本发展的规律是不变资本比可变资本增长得快,也就是说,新形成的资本愈来愈多地转入制造生产资料的社会经济部门。因此,这一部门必然比制造消费品的那个部门增长得快,也就是说,正是发生了西斯蒙第认为是‘不可能的’、‘危险的’等等事情。因此,个人消费品在资本主义生产总额中所占的地位日益缩小。这也是完全符合资本主义的历史‘使命’及其特殊的社会结构的:前者正是在于发展社会的生产力(为生产而生产);后者则使居民群众不能利用生产力。”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43页

  (29)“如同经常听到的评论所说,我们目前正处于一个知识时代,由于某种原因,知识在这一时代中比过去更重要了。这一思想是误导。长期增长总是以技术和组织能力的增长为基础的,这一点正在长期从事此项研究的经济学家中达成共识。同样地,在每一个快速而持续增长的时代,都有新知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我们正在经历的信息革命,在极大地提高了对特定种类的知识和技能的报酬同时,废弃了某些知识和技能。但是在其他时代也有同样的现象,例如,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纺织行业技术知识的巨大增长,以及20世纪前半叶农业技术的进步。”(彼得·豪维特:《度量以知识为基础的增长的一些问题》,[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的《知识经济》第139页)——第146页

  (30)“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等,也不费分文。可是,正像人呼吸需要肺一样,人要在生产上消费自然力,就需要一种‘人的手的创造物’。要利用水的动力,就要有水车,要利用蒸汽的压力,就要有蒸汽机。利用自然力是如此,利用科学也是如此。电流作用范围内的磁针偏离规律,或电流绕铁通过而使铁磁化的规律一经发现,就不费分文了、但是要在电报等方面利用这些规律,就需要有极昂贵的和复杂的设备。我们已经知道,工具并没有排挤掉、它由人的小工具,通过扩大规模,增加数量,发展成为由人创造的机构的工具。现在资本不要工人用手工工具去做工,而要工人用一个会自行操纵工具的机器去做工。因此,大工业个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但是生产力的这种提高并不是靠在另一地方增加劳动消耗换来的,这一点却不是同样一目了然的。象不变资本的任何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机器不创造价值,但它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上。就机器具有价值,从而把价值转给产品来说,它是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机器不是使产品变便宜,而是使产品随着机器的价值相应地变贵。很明显,机器和发达的机器体系这种大工业特有的劳动资料,在价值上比手工业生产和工场手工业生产的劳动资料增大得无可比拟。”(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24页)——第146页

  (31)“在围绕着竞争和能人统治而构造的社会中,许多人相信知识精英与传统中、低技能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扩大。……财富将会不断集中在那些积极参与到知识部门的人手中。虽然‘水涨船高’,但财富总量依然保持不太明显的增长。由于劳动为基础的制造业继续在全球‘分散’,中、低技能工人的收入将继续相对下降,在劳动力中,最没能力和低能的人失业的数字将会居高不下。自8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收入分化的趋势在大多数经济繁荣的西方国家中已日益彰显,并将在几年内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对现代商业的功能和活动范围以及个人幸福产生巨大的影响。在90年代以前,美国经济从来没有经历过在大部分劳动力之中实际工资大幅度的减少,甚至当经济继续增长时也没有(原文如此——引者注)。遭受最严重打击的是受教育水平低或技能低的人。那些蓝领工人在1973年到1993年之间发现他们的每小时实际工资下降了15-19%。下降到贫困线(四人的家庭收入13000美元)之下的美国人的百分比,在1979-1992年升高了50%。钱到哪里去了?在很大程度上,它到了新型的知识劳动者手中,他们大约占人口总数的20%,其收入却超过其余4/5的劳动力的总和。”([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樊春良等人翻译的:《知识经济》第28页)——第147页

  (32)“‘知识经济’这一不能成立的命题何以畅销?问题不单是克林顿的政治灵感,还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早在1969年,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在《两个世纪的交替:美国在电子时代的作用》一书中写道,随着电子通讯手段发展,人与人,国与国的依赖更加突出,美国应通过发展电子技术,抢占全球信息传播的最高点,输出文化产品,管理技术和组织方法,建立美国价值原则和行为规范的‘全球现代模式’,由此构成‘知识经济’之滥觞。进入90年代,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美国的‘现代全球模式’全面运作,并以集团意志昭示于1997年的七国集团经济声明和八国首脑会议政治公报。公报强调:当务之急是‘促进世界所有地区和发展中的国家成功地融入世界经济’。定义则是:‘扩大思想与信息、商品与服务、技术与资本在国际上的流通。’这里虽然未提‘知识经济’,但内容与‘知识经济’别无二致,都是以思想输出为首选目标。这与其说‘生产要素全球布置’,不如说是攻心为上的政治谋略。不但有直接的政治用心,还有阻挠穷国发展工业的经济意图。”(王祥光:《“知识经济”命题的真伪》,《经济学动态》2000年第七期第41页)——第147页

  (33)“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在发达国家的现实化,全球经济系统将面临一次新的国际分工。在这次分工中,知识经济国家将进一步摆脱物质生产的拖累,而成为向全球经济提供知识、技术、智能和思想的‘头脑国家’,而另一部分无法进入这一时代的国家,将成为利用这些知识、技术、智能和思想进行物质生产的‘躯干国家’。”

  “我们如何知道这一经济转变正在发生?……明显的标志是主要发达国家工作场所正发生着本质的变化。在过去的几年里,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以物品为基础的生产明显地转向高技能、高技术和以服务为基础的增长。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随着以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向低成本地区转移,经济发达国家中的低技能、蓝领职位以惊人的速度消失。现在的经济发达国家,GNP中来自高技能服务的百分比正在增长。……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反映了这一显著的转变。自60年代起,服务价格以超过工业价格三倍的速度飞快地增长。服务业对美国GNP的贡献率(典型的OECD国家的例子)从50%增长到80%以上。”([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樊春良等人翻译的:《知识经济》第4-5,18页)——第147页

  (34)“我们现在把知识看作是一个基本的资源。土地、劳动和资本作为限制因素是重要的。没有它们,甚至不可能产生知识。没有它们,甚至也不可能实行管理。而只要存在着有效的管理,即将知识应用于知识,我们总能得到其他资源。知识已经成为关键的资源,而不是一般意义的一个资源,这一改变使我们的社会成为‘后资本主义社会’。它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的结构、它创造了新的社会动力。它创造了新的经济动力。它创造了新的政治学。”([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樊春良等人翻译的:《知识经济》第59页)——第148页

  (35)“今天的‘知识工作’涉及到包括教育、广告、建筑、研究与发展、媒体制作、销售、电影制作、会计工作、法律、剧院、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服务、摄影、卫生工作的更多部分、社会工作、出版、管理、银行、教会的世界、房地产和大部分政府工作等诸多领域。虽然这些以知识为基础的工作在传统意义上常常是无形的(不能由可确定的量或价格度量),但在现代经济中逐渐成为财富创造和就业的主体。”

  “以知识为基础的劳动的结果常常并不是任何东西的更高产量,而是无形的、但并不是没有价值的产出,例如改进质量、节省时间、或提高顾客满意度。其结果是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比例差距悬殊(例如微软公司的账面价值是5亿美元,但是市场价值则有1020亿美元”。([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樊春良等人翻译的:《知识经济》第18-19、24页)——第148页

  (36)“知识(技术)是经验的产物。” “知识在生产中的特征有:1)边际产品递增;正是由于知识的边际产品递增,社会永远也不会认为现有的知识足够了,人类永远也不会停止探索未知世界的脚步。2)公共性:本恩斯坦(Bemstein)和内迪瑞(Nadiri 1983)估算了知识在化工行业中的溢出效应,认为存在巨大的溢出效应。”(胡乃武 龙向东:《半个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经济学动态》2001年第10期第88、68页)——第148页

  (37)“二战之后,知识开始被应用于知识自身,这就是管理革命。知识现在正在加快成为生产的一个要素,与劳动和资本并列。称我们的社会为知识社会也许为时过早(也确实是很冒昧)。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有了知识经济。但是,我们的社会确实是一个‘后资本主义社会’。”

  “生产力革命过去了。40年前,在50年代,所有发达国家里,从事制造和搬运的人仍然是大多数。到1990年,他们缩减到劳动力的五分之一。到2010年他们将不多于十分之一。在制造业、农业、矿业或运输业。提高体力工人的生产力不再能自动创造财富、生产力革命已变成了自己成功的牺牲品、从现在起,关键是非体力工人的生产力、这需要运用知识于知识。”

  “知识现在正被应用于知识、这是知识转变的第三步,也许是根据这一步。提供知识,去有效地发现现有的知识怎样能最好地应用于产生效果,这是我们所指的管理。……知识进展的第三个变化可以称作管理革命。像其两个先行者(知识应用于工具、过程和产品及知识应用于人的劳动一样),管理革命已经横扫全球。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主宰的时间持续了一百年。从1880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生产力革命用了70多年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主要力量。管理革命,从1945年到1990年不到50年的时间,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统治力量。”([美]达尔·尼夫等人主编,樊春良等人翻译的:《知识经济》第36、55、57页)——第149页

  (38)美国经济学家拉鲁逊等人指出,每天有2万亿美元的金融交易,其中只有2%与物质生产、交换有关,98%变成了金融自身的活动,它必然导致通胀和泡沫经济、投机活动盛行。据研究,1971年,国际外汇交易是贸易的6倍,而1992年是60倍。1993年,美国82% 的期货是农产品,现在60%是金融衍生品。农产品不到20%。有许多国家,债务、利息占GDP比重越来越高。瑞士的这一比重为70%,物质生产与金融部门的金融资产呈倒金字塔型。银行贷款最多的是顶层,包括债务、股票、现金、商品期货交易,最少的是生产。金融经济越来越膨胀,物质经济将停滞不前。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量成数倍、数百倍地爆炸式增长,创造了金融体系中的“虚假价值”。近年来,大量‘虚假’的金融资产在无抑制地增长,而实际物质的生产却在停滞与下降,这就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奠定了基础。(乔纳森·特南鲍姆《世界金融与经济秩序的全面大危机:金融艾滋病》,1995年《经济学动态》第11期)——第154、190页

  (39)“要记住:‘投资’一词在宏观经济学中有特殊用法。我们已经把‘净投资’,或资本形成,定义为社会实际资本(设备、房屋、存货)的净增长。许多人把购买一块土地,或老年保险金,或任何财产所有权都叫做‘投资’。对经济学家来说,这些购买显然包含转移支付项目或有价证券变换。一个人买了另一个人出售的东西。只有当更多的实际资本被创造出来的时候,才存在净投资。”(萨谬尔森与人合著《经济学》第218页的注)——第154页

  (40)美国经济学家拉鲁逊等人认为“目前的金融危机,不是教科书上描述的那种周期性的危机,而是由某种经济政策和观点上的失误所导致的崩溃性的危机。”“经济危机已经开始从周期性生产过剩走向通货膨胀危机(包括分配两极分化)和金融危机。”“当今的金融危机不同于生产过剩危机和通货膨胀危机,它已不具有周期性,而是一种信念和观念危机,即对金融体系失去信任后,必然会产生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乔纳森·特南鲍姆《世界金融与经济秩序的全面大危机:金融艾滋病》,1995年《经济学动态》第11期)——第154页

  (41)1929年的金融危机到来之前,华尔街金融巨头们为了刺激交易,竟然推出这样的“金融创新”:规定投资者只需支付10%的保证金就可以购买股票,余额由经纪人支付。联储银行从美联储贴现窗口以5%的利率借出资金,然后倒手以12%的利率借给经纪人,而经纪人又转身以20%的利率借给投资者。就在这个不断飙升的股市中,人们已经忘记了什么叫风险。银行、经纪人和投资者对于如此高的利率背后所隐藏的风险置若罔闻。1920年代轰轰烈烈的牛市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走上一条不归路,最后酿成了1929年的华尔街大崩盘,也同时宣告了资本主义历史上最大一次经济萧条的到来。(卢周来《认识金融危机:回到马克思》)——第154页

  (42):对金融危机最普遍的解释是次贷问题,然而次贷总不过几千亿,而美国救市资金早已到了万亿以上,为什么危机还是看不到头?有文章指出危机的根源是 金融机构采用“杠杆”交易;另一些专家指出金融危机的背后是62万亿的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么,次贷,杠杆和CDS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通过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机?

  一、杠杆。目前,许多投资银行为了赚取暴利,采用20-30倍杠杆操作,假设一个银行A自身资产为30亿,30倍杠杆就是900亿。也就是说,这个银行A以 30亿资产为抵押去借900亿的资金用于投资,假如投资盈利5%,那么A就获得45亿的盈利,相对于A自身资产而言,这是150%的暴利。反过来,假如投资亏损5%,那么银行A赔光了自己的全部资产还欠15亿。

  二、CDS合同。由于杠杆操作高风险,所以按照正常的规定,银行不进行这样的冒险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把杠杆投资拿去做“保险”。这种 保险就叫CDS。比如,银行A为了逃避杠杆风险就找到了机构B。机构B可能是另一家银行,也可能是保险公司,诸如此类。A对B说,你帮我的贷款做违约保险怎么样,我每年付你保险费5千万,连续10年,总5亿,假如我的投资没有违约,那么这笔保险费你就白拿了,假如违约,你要为我赔偿。A想,如果不违约, 我可以赚45亿,这里面拿出5亿用来做保险,我还能净赚40亿。如果有违约,反正有保险来赔。所以对A而言这是一笔只赚不赔的生意。B是一个精明的人,没有立即答应A的邀请,而是回去做了一个统计分析,发现违约的情况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总计可以拿到500 亿的保险金,如果其中一家违约,赔偿额 最多不过50亿,即使两家违约,还能赚400亿。A,B双方都认为这笔买卖对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欢喜。

  三、CDS市场。B做了这笔保险生意之后,C在旁边眼红了。C就跑到B那边说,你把这100个CDS卖给我怎么样,每个合同给你2亿,总200亿。B想,我的400亿要10年才能拿到,现在一转手就有200亿,而且没有风险,何乐而不为,因此B和C马上就成交了。这样一来,CDS就像股票一样流到了金融市场之上,可以交易和买卖。实际上C拿到这批CDS之后,并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亿,而是把它挂牌出售,标价220亿;D看到这个产品,算了一 下,400亿减去220亿,还有180亿可赚,这是“原始股”,不算贵,立即买了下来。一转手,C赚了20 亿。从此以后,这些CDS就在市场上反复的抄,现在CDS的市场总值已经抄到了62万亿美元。

  四、次贷。上面 A,B,C,D,E,F……都在赚大钱,那么这些钱到底从那里冒出来的呢?从根本上说,这些钱来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资人的盈利。而他们的盈利大半来自美国的次级贷款。人们说次贷危机是由于把钱借给了穷人。笔者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笔者以为,次贷主要是给了普通的美国房产投资人。这些人的经济实力本来只够买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价快速上涨,动起了房产投机的主意。他们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买投资房。这类贷款利息要在8%-9%以上,凭他们自己的收入很难对付,不过他们可以继续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借钱付利息,空手套白狼。此时A很高兴,他的投资在为他赚钱;B也很高兴,市场违约率很低,保险生意可以继续做;后面的C,D,E,F等等都跟着赚钱。

  五、次贷危机。房价涨到一定的程度就涨不上去了,后面没人接盘。此时房产投机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房子卖不出去,高额利息要不停的付,终于到了走头无路的一天,把房子甩给了银行。此时违约就发生了。此时A感到一丝遗憾,大钱赚不着了,不过也亏不到那里,反正有B做保险。B也不担心,反正保险已经卖给了C。那么现在这份CDS保险在那里呢,在G手里。G刚从F手里花了300亿买下了 100个CDS,还没来得及转手,突然接到消息,这批CDS被降级,其中有20个违约,大大超出原先估计的1%到2%的违约率。每个违约要支付50亿的保险金,总支出达1000亿。加上300亿CDS收购费,G的亏损总计达1300亿。虽然G是全美排行前10名的大机构,也经不起如此巨大的亏损。因此G 濒临倒闭。

  六、金融危机。如果G倒闭,那么A花费5亿美元买的保险就泡了汤,更糟糕的是,由于A采用了杠杆原理投资,根据前面的分析,A 赔光全部资产也不够还债。因此A立即面临破产的危险。除了A之外,还有A2,A3,…… A20,统统要准备倒闭。因此G,A,A2,…… A20一 起来到美国财部长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G万万不能倒闭,它一倒闭大家都完了。财部长心一软,就把G给国有化了,此后A,……A20的保险金总计1000亿美元全部由美国纳税人支付。

  七、美元危机。上面讲到的100个CDS的市场价是300亿。而CDS市场总值是62万亿,假设其中有10%的违约,那么就有6万亿的违约CDS。这个数字是300亿的200倍。如果说美国收购价值300亿的CDS之后要赔出1000 亿。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违约CDS,美国就要赔出20万亿。如果不赔,就要看着A20,A21,A22等等一个接一个倒闭。无论采取什么措施,美元大贬值已经不可避免。(摘自《全面了解当前世界金融危机》)

  ——第155页

  (43):“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认为,社会形态及其历史分期有两种基本方法:一是‘三分法’,一是‘五分法’。前者以社会技术形态、社会交换形态、社会主体形态为标准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阶段;后者以生产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标准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五个阶段。

  ……这两种方法所划定的社会实质阶段存在着相对应的关系,可以列表如下:

           (刘吉主编:《社会主义改革论》第161-162页)——第171页

  (44)“在《资本论》的创作过程中,马克思从不同层面多次提及社会经济发展‘三阶段’的理论。系统地考察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可以看到,他的论述主要是围绕着我们以上提及的‘两个前提’展开的,即着重从劳动主体自身发展的状况、从劳动主体和劳动客体关系这两方面展开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发展阶段论述的。对这‘两个前提’的论述,形成‘三阶段’的两种转化形式的理论。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曾对劳动主体自身发展的状况作过展开论述。马克思提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顾海良:《在马克思经济学道路上》第198- 199页)——第173页

  (45)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当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时,“等价的商品和货币不再同时出现在卖的过程的两级上。现在,第一,货币在决定所卖商品的价格上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第二,货币执行观念的购买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进入流通,但这时在商品已经退出流通之后。货币不再是过程的媒介。……买者在把商品变为货币之前,已经把货币再转化为商品,或者说,他先完成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后完成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卖者的商品在流通,但它只是靠私法的索债权实现它的价格。它在转化为货币之前,已经转化为使用价值。……一个接一个的支付锁链或事后进行的第一形态变化的锁链,同我们前面考察的形态变化系列的交错,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流通手段的流通中,卖者和买者的联系不仅仅被表现出来,而且这种联系本身只是在货币流通中产生,并且是与货币流通一同产生。相反地,支付手段的运动则表现了一种在这种运动之前已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若干卖的同时并行,使流通速度对铸币量的补偿作用受到了限制。反之,这种情况却为了节省支付手段造成了新的杠杆。随着支付集中于同一地点,使这些支付手段互相抵消的专门机构和方法就自然地发展起来。例如中世纪里昂的转帐处就是如此。只要把A对B、B对C、C对A等等所有的债权对照一下,就可以有一定的数额作为正数和负数互相抵消。这样偿付的只是债务的差额。支付越集中,差额相对地就越小,因而流通的支付手段量也相对地缩小。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抵销时,货币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媒介形式,而且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充当绝对商品。这种矛盾在生产危机和商业危机中称为货币危机的那一时刻暴露得特别明显。……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之内。在商品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就会越出商品流通领域。货币成了契约上的一般商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56-161页)——第191页

  (46)2007年1月26日,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参加一档电视节目的时候称,入世谈判一开始遇到了一个特别大的门槛,即在1993年以前,世界贸易组成员要求中国承认是市场经济,而这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市场经济实际上就等于资本主义。“所以让我们承认搞市场经济,从当时的角度讲就是搞资本主义,这是不可能接受的。因此,中国入世谈判从1986年一直谈到1992年都没有结果。“1992年,邓小平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不是对立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由于这样一个重大的理论上的突破,使得我们能够在历次谈判当中比较痛快地承认搞市场经济。——第201页

  (47)“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是断定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而市场经济只同资本主义相联系。在这一点上同西方经济学是一致的,只不过对待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态度和立场相反罢了。”(宴智杰:《关于政治经济学改革的几点意见》,《经济学动态》1995年第四期第7页)——第201页

  (48)我的老家在打铁街口。打铁街实际是一条巷子,之所以叫打铁街,是因为这条巷子里全是铁匠铺,生产刀、剪、瓢、铲等生活用品。这些铁匠铺都是门前摆摊,门内生产,后房住人。铁匠铺的老板就是师父,他带着一两个徒弟劳作,师父掌钳,徒弟抡锤。生产时间在早晨,我还没有起床时,就已经听见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了。早饭(一日两餐,早饭一般在10时前后)后,如果产品需要冷作(起磨修整),这些冷作大多由大徒弟做。大徒弟常常已经“出师”,就是三年学徒期满了,现在还在三年“帮师”期间中;小徒弟还在学习期间,主要是干力气活和帮师娘做家务事。他们都没有工资,师父只管饭,一年有一套衣服。生产工具除铁砧外,都是自己生产的。原料就是煤、铁和少量的钢。铁有两种,一种是废铁,由收荒(废品)和拾垃圾的人卖到铁匠铺;一种是“毛铁”,是土法生产的铁和渣混在一起的疏松粗铁,生产方法象转炉炼钢,不过炉子不转,只是从上面将火焰吹到下面的废锅片上,用辊不断翻动锅片,让它熔融并脱碳脱硫,最后把它初步锤制成一个圆柱体,这叫“炒毛铁。这种毛铁不能直接使用,铁匠师傅生产产品前,还需要不断将它锻打,把渣滓打出,成为紧密的低碳铁。可能最初的钢是这样生产的。钢的用量很少,都是用在刀刃上。这种钢叫“苏钢”,是一种中碳钢,也是锻打出来的。铁匠铺的生产是一种家庭似的生产,不论师徒是不是一家人,师傅都叫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不少师傅就是父亲。铁匠铺的生产没有固定的分工,最终每个人都要掌握全部生产技术。铁匠铺的生产和市场都在同一个地方,铁匠铺基本就为本城居民生产,他们的产品地方特性很强。打铁街的铁匠铺生产,一直维持到合作化时候。

  我曾经工作过的工厂,它原来是一个农具生产合作社,由铁匠和木匠联合成的,后来木匠分出去成立木器社。无论铁匠和木匠,当他们是个体劳动者的时候,都独立进行设计、制造、经营管理等等工作,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都结合在他们个人身上,被称为“手艺人”。合作化后,他们在生产上,仍然是独立进行,成立农具生产合作社,主要是经营管理上的联合,于是他们就选出几个人来承担这些工作,最初就是一个社主任、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那时除会计是聘请的脱产人员外,社主任和出纳都没有脱离生产劳

  动。这时期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分工了,但是生产仍然和从前一样,虽然集中起来生产,但是各盘炉子生产只存在偶然的不同产品的生产分工,没有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劳动分工。产品统一由合作社销售,收入也统一分配,除了工资还分红。我进入工厂的时候,已经招收了许多新工人,原来组织合作社的铁匠只占少数,实行等级工资制,分红实际已停止了。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原来的农具生产合作社分开了,各自发展成工厂,铁器社在大跃进前发展成农具厂,大跃进后和电器安装合作社合并转产生产电动机。从合作社到农具厂到电机厂,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越来越复杂,原材料也越来越复杂,生产资料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都已经跨地区了。生产工人越来越多,生产劳动愈来愈复杂。为了适应生产,管理劳动不仅脱离生产劳动成为专职,而且管理和生产劳动内部也发展了分工。行政、生产、财会、供销分离为不同科室,成立电机厂后,技术又从生产科中分离出来。直接生产劳动也分不同的车间——锻工、铸工、金(钳)工、电工、装配车间,各个车间又分不同工种,不同工种又分工为不同的工序工步。一个零件常常要经过几个车间几个十几个工种、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工人之手才能完成,已经没有一个工人能够独立生产产品,没有一个个人能掌握全部生产技能,能独立作为生产工人存在了。所以在“三年困难”时期,不少工人离开合作社后就不能独立生产产品。我也是,为此我向全国总工会写信,反对要我们离厂单干。

  生产所需要的机具和原材料都十分复杂,需要从全国各地供应,不仅是个人,就是企业生产也不能独立存在,实际上它们是一个生产网络,不同的企业都是这个网络的一个节点,它们相互依存。

  电机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工厂只能按照统一标准生产。生产标准清楚地表明了生产的社会性。

  我在工厂期间,虽然是计划经济时代,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工厂是独立自主生产,自负盈亏。后来电动机成了主要产品,便由省工业二厅召集有关企业开计划工作会决定生产计划,产品由省厅统销,主要原材料如漆包线、硅钢片等由省厅计划供应,市场采购的只是辅助材料和标准件。生产基本上是计划生产,由市场调节部分不是主要的了。电机厂的生产也不是完全省厅计划安排,有相当一部分是按工厂所在地的需要和协作单位的要求生产。

  工厂主要职能就是生产,开发新产品。着重于产量、质量、技术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所以大多由过去的生产工人进行生产管理,只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才来了一个技术员(叫闵少权)搞产品设计和检验。实践证明生产工人能够胜任。并从中产生了改革开放后,五通桥主要的新兴骨干企业的企业家。——第243、250页

  (49)“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把社会上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发挥作用的资本交给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支配,以致这个资本的贷放者和使用者,都不是这个资本的所有者或生产者。因此,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扬弃了资本的私人性质,它本身,但也仅仅是就它本身来说,已经包含着资本本身的扬弃。银行制度从私人资本家和高利贷者手中剥夺了资本分配这样一种特殊营业,这样一种社会职能。但是,由于这一点,银行和信用同时又成了使资本主义生产超出它本身的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引起危机和欺诈行为的一种最有效的工具。”(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686页)——第247页

  (50)“古代的商业民族存在的状态,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注)或者不如说,象犹太人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在一样。”(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69页)——第257页

  (51)“分工开始于各种职业的分离,一直发展到以许多工人来制造同一产品,如在手工工场里那样。”(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在有一定文明程度的国家里中,我们看到三种分工:第一种我们称之为一般的分工,它使生产者分为农民、制造业者和商人,这是与国民劳动的三个主要部门相适应的;第二种可以叫做特殊的分工,是每个劳动部门分为许多种……最后,第三种分工可以叫做分职或真正的分工,它发生在单个手工业或职业内部……在大多数手工工场和作坊都有这样的分工。”(卡尔培克《社会财富的理论》)(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389页注)——第259、280页

  (52)“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

  因此,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是过去支配现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是现在支配过去。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6页)——第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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