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时代的发展变化为起点,主要回顾了国内关于劳动价值论争论的基本情况,并对争论的问题作出了基本界线上的区分与评论,然后回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本和核心——商品价值创造,结合时代的新发展,分析了如何才能围绕核心真正完善劳动价值论,进而提出了一种新劳动价值论。同时也概略地评论和判定了有关的关于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关系问题的争论。
关键词:新时代 劳动价值论 价值创造 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劳动生产率
理论来源于实践,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诞生于19世纪50年代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随着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阶段,出现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及其政治经济学历史命运的第一次大讨论大论战。稍后,列宁主义诞生和十月革命胜利,把马克思主义及其政治经济学发展到它的第二大阶段,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斯大林式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毛泽东的经济理论等,是这个阶段重要的政治经济学成果。经过斯大林和毛泽东等形式的第一次社会主义产业革命和战争考验,早期社会主义国家在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次大竞争中获得了某种相对安全的生存权利,同时也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紧接着,伴随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和挫折的出现,资本主义在这些国家也出现了复辟,如前南斯拉夫改革、赫鲁晓夫政变、苏东剧变。同时,伴随二战后新的科技革命产业革命的兴起和资本主义出现新的阶段性变化,到20世纪后期21世纪初,又出现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及其政治经济学历史命运的第二次大讨论大论战。在这“资”与“社”两方所处新时代新条件下的新讨论新论战,其广度和深度远远超过第一次,它将预示着马克思主义及其政治经济学会有一次新的更大发展,甚至会开列出一般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的大致样态。
本文将从实践和时代的发展变化出发,总结和探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商品价值创造、价值转形程式理论等方面的第二次大讨论大论战,以求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新的大发展。具体而言,它首先是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商品价值创造等方面大争论的分析和评论,明确如何才能真完善劳动价值论,并提出“生产劳动和前导的间接性生产劳动——科技业劳动相结合共同创造价值的新劳动价值论”,同时兼评与劳动价值论直接相关的另外两场争论。其次是关于价值转形全过程形式(《资本论》第三卷“五层次式”转形)的多层次或环节上大争论的分析与评论,重点是批驳生产环节的价值转形方面的系列错误及解法,指明其错误的原因——两大误解与可能的拓展——应用,并从现实经济发展启示和劳动价值论新发展中引出“六层次式”的价值转形理论。最后是在概述早期社会主义国家历史演变重点是其经济转折之路的基础上,探讨商品经济及价值转形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建问题,并提出一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体系。
一、时代的发展与商品价值创造问题的大争论及劳动价值论的真完善
20世纪50年代以来,实践和时代的发展开始出现历史性的变化。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兴起,科技与经济的关系,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等开始出现历史性的变化。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就是20世纪中期以来的以原子能的利用、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信息网络的出现为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诸多高新技术,并带来经济社会大发展的一次社会类形态革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发生的国家,科学—技术—生产呈现出一体化趋势,科学技术成为准生产力,直接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第三产业成为社会主导产业,大部分劳动者转移到第三产业工作,“人工智能”、“无人工厂”、“虚拟世界”开始出现,相对独立的科技业获得了大的发展,到世纪之交人类历史已进入到信息网络化时代或后工业社会,科业社会初露端倪。例如,根据有关文献,在新的科技革命产业革命中,在发达国家的第一产业实现了现代化,并且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约占2%左右,2001年仅占1.8%;第二产业的比重在50至60年代有所扩大,到70年代中期后趋于平稳或下降,从1980年至90年代末其比重由33%一43%下降到26%一28%左右,2001年为26.9%;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不断上升,1980年至1998年,其比重约上升4到10个百分点,2001年所占比重达71.3%。在三次产业中,发达国家的产出结构与就业结构大体相似,第一产业就业约占整个就业的1%一5%,第二产业就业约占20%一30%,而第三产业就业约占60%一75%。2001年,第三次产业的就业比例还有所提高。[1]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测算1889—1929年,美国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的作用份额只有33.5%;在1929—1967年,科技进步的作用份额达78%,正是这一时期,美国由于重视和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奠定了其世界科技大国和经济盟主地位。目前世界各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份额大都超过50%,且呈递增趋势。[2]
经济实践和时代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有所反映和发展。而商品价值创造,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中心问题,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问题。在关于它的第二次大讨论中涉及到一系列新旧问题,并在国际[3][4]和国内[5][6]都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在特色中国,关于劳动价值论问题已经兴起了四五次大争论,大多数论者实质上是否定或变相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个别论述中也显示了它会有真正的较大发展的新苗头。
在中国,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讨论,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那时主要是围绕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之争而展开,分歧还不太大。[7]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的大讨论,是上次讨论的延续,但主题是指哪些劳动创造价值,讨论中形成了宽派、窄派、中派等。[8] [9] 于光远等持“宽派”的观点,他们认为凡是合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劳动, 一律是生产劳动。窄派代表是孙冶方等,他在1981年发表了《生产劳动只能是物质生产的劳动》一文,[10]文中指出,劳动范围的扩大,在理论上就会陷入以下种种混论:混淆了物质和精神 ;混淆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混淆了生产和消费 ;混淆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混淆了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淆了费用和效用;混淆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杨坚白等持中派的观点,中派的观点是在原国民收人计算基础上, 增加客运、修理和生活服务;不同意科教文卫、党政军人员的劳动属于生产劳动
20世纪90年代的大讨论,由“苏、谷之争”引发,中心所指由劳动的生产性问题转移到价值问题上,形成了多种观点。[11][12] [13]如传统的劳动价值一元论、新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扩大劳动外延和加入技术变动)、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社会劳动价值论、广义劳动价值论、价值创造源泉两层次论(潜在源泉是多种生产要素等非劳动因素)、生产要素价值论、劳动价值改造论、科技与知识创造价值论等,归结起来,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与“多元论”的讨论,并且大大地超越生产劳动的范围。
21世纪初的大讨论,如“晏、卫之争”,讨论的中心是劳动的新特点,劳动价值论是否适用?如何深化?[14][15][16]从讨论的情况看,论及有所深入,但仍然是观点纷呈。如创造价值的劳动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脑力劳动为主,精神劳动创造精神产品价值,科学劳动和管理劳动十分重要、科技创新劳动创造高价值,劳动领域不断拓展,当代社会劳动不只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网络化也催生了劳动在非物质生产领域和虚拟生产领域的运用等。原有的各种观点继续存在,新生了广义价值论、新的活劳动价值一元论、科技劳动价值论、泛价值论等等。
总之,六七十年来的争论,从立足于商品价值创造的视界而言,它涉及到诸多问题,如价值的概念、价值与使用价值,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劳动的概念、性质和劳动形式的划分,物化劳动或非劳动要素、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第三产业劳动与价值创造,科技知识或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人工智能和自动化与价值创造,新科技革命产业革命与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真意义与马克思对其他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否过时等等。整个争论的主要焦点:是什么劳动创造价值?非劳动因素是否创造价值?对此,主流方面的立场表面正确,但却把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扩大到物质产品、文化精神产品、服务产品生产的广泛劳动中,于是在实质上与马克思观点相近,属于“真完善”的论者却极少。
回顾几十年来劳动价值论问题的争论,给人一个最大的感觉就是“多阶级观点并存”。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的使然。当然,这个时代的某些变化并没有突破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它的时代本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仍然是现时代无产阶级的和最先进的科学理论。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是我们辨识劳动价值论问题争论的首要武器。也就是说,我们首先必须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基本观点和方法,正本清源劳动价值论争论的某些前提、基础和界限,越界的应当批判。
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有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就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它是通过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表现出来的;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无法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仅有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离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基本观点,也不可能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为此,在政治经济学问题上,我们必须站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上,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观点,明确经济问题与非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与泛经济问题,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劳动价值论与生产要素等各种非劳动因素价值论等问题上的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六大界限区分。超越或混淆相关界限的,就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是无谓的争论。如经济问题,就是涉及到物质产品生产和再生产或服务的问题,它与社会政治或公共服务、文化(主要是非自然科技),人口生产实践等各大领域是有原则界限区别的,各有其不同的发展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几乎把一切社会问题都商品经济化,这种社会过度商品化或泛商品化泛经济化现象,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它必然波及全世界。即使如此,一些过度商品化领域的问题,也只是比照商品经济的运行,而不等同于商品经济问题。例如,“良心”成为“商品”,演员也能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等,就不属于正面的经济问题,甚至如金融业等的过度膨胀那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例。价值创造是劳动的结果,财富(使用价值)创造是劳动和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价值分配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所有制等)决定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本质上就是按资本产权分配。物化劳动发生价值转移,活劳动创造新价值并转移旧价值。“在创造新价值时又保存旧价值这是活劳动的自然恩惠”。 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观点,而生产要素等各种非劳动因素价值论都是资产阶级所持有的观点。这些界限的区分, 就是我们理论研究前提、基础和定力的必需。
其次,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本,回到现实时代的发展上。因为说到底,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包括两大层次:简单或一般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劳动价值论,及其在资本主义大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某种存在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和表现。前一层次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编之中,具体包括:1、劳动和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2、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学说;3、决定商品二因素的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学说; 4、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关系学说;5、价值形式学说;6、价值规律学说;7、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学说;8、商品流通和货币的简单学说。其核心就是:生产劳动或物质产品生产的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或创造者。
现实时代的发展已经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它的具体表现如:社会的物质技术条件和经济结构与二战前相比出现了大变,科技创新和科技知识广泛应用,机器代替人劳动,直接生产领域的劳动量和劳动者大大减少,高级复杂劳动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劳动大增,新的劳动形式涌现,社会财富、使用价值和价值总量大大增加等等,这就给马克思的生产劳动价值论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面对时代的挑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何去何从?答案,仍然在现实时代的发展中。
现实时代的发展给人类提出了新课题:物质产品的生产还需要人们的劳动付出吗?如果需要,人们是在怎样付出其劳动的?历史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必将证明:物质产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物质产品生产是社会的永恒存在,无论是科学技术和机器代替人劳动的怎样发展,不可能出现完全的无人生产;相反,还需要在生产领域有更高级更复杂的人类劳动付出,还需要在生产领域的前后端付出大量的人类劳动;并且生产前端的发展无论达到何种高度,都必须受到生产领域的制约并在生产领域——这个中轴领域变现。
由此可见,这个时代的发展已经说明: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但又必须发展。
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只有真正的发展即“真完善”。而“真完善”就是:既要前进发展又不脱离和否定原来的基本理论,还要正确反映和科学解释与指导现实。现实时代的发展已经昭示:只有在生产领域的前后端去寻找发展的出路。于是,就必然涉及到对生产劳动等基本概念的认识。
发展劳动价值论,当然要正确认识劳动,劳动形式的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生产领域的前端和后端,第三产业劳动,劳动形式与价值创造等问题。因为在劳动形式的界说上,确实存在一些交叉混乱的非科学问题,所以有必要对它作深入的分析。一般而言,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劳动形式的区分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产业或行业是劳动的对象化体现,与社会的产业(或行业)、产品和职业分工相适应,劳动可分为不同的业态形式。如产业从大类上分为第一产业或农业、第二产业或工业、第三产业或服务业,第三产业又可分为科学技术业、文化教育业、商业、金融业等多种。产品从大类上可分为物质产品、文化精神产品、服务产品,或农业产品、工业产品、服务产品。产业(或行业)、产品和职业各自的区分,都是可宽可窄的,如农业和工业通常就合称生产产业或生产领域。与这些产业(或行业)、产品和职业区分相适应,就形成了劳动的不同业态形式,如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商业劳动等。与劳动的业态形式区分最密切的是劳动的横断形式区分,即劳动的横跨多业态多领域的形式区分,如服务劳动、科技劳动、知识劳动、数字劳动、管理劳动等。管理劳动就是在各业态各领域都存在着的。劳动的横断形式与劳动的业态形式有少数个别是重合的,但这种重合不同于混淆。另外,根据社会中的某种定性,还存在一种劳动的性态形式区分,如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者,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实体劳动与虚拟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雇佣劳动,联合劳动等。劳动的业态形式、横断形式、性态形式,是劳动形式的基本分类,劳动的业态形式区分,是劳动形式区分和界说的基础。不同类型的不同劳动形式,不可以交叉混淆,应当有所区别。如科技业劳动与科技劳动,它们的名称不同,其内涵外延就应当有所不同。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界定和区别是明确的科学的。马克思界定了生产劳动的一般特征和特定的社会形式(性质)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从劳动过程一般特征及其结果的角度而言:“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 ② “如果我们把劳动能力本身撇开不谈,生产劳动就可以归结为生产商品、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 ③它们就反映了劳动中人与自然的一般的物质变换关系。二从资本主义这个特定的社会形式而言:“只有直接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资本的价值增殖而消费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④ “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如果可以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 ⑤它们就反映了劳动中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生产劳动概念二重性之间的关系是:一般生产劳动是特定生产劳动的前提, 特定生产劳动又是一般生产劳动的社会形式规定,二者既区别又辩证统一。从前面马克思的界说中可知,可以从资本主义这个特定的社会形式而言,把生产劳动的范围“延伸”到再生产和非生产领域,但马克思又说 “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并不消除劳动过程的一般规定……只要劳动对象化在商品即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统一中,这种劳动就始终是生产劳动。” ⑥所以资本论三卷在关于价值的源泉问题上基本没有涉及到它的这种延伸意义。可见,生产劳动,就是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生产劳动确定了,那么非生产劳动也就确定了。
生产领域的前端和后端又是怎样的呢?它只有在第三产业中寻找,而且只能坚持与物质产品(或商品)及其使用价值直接相关联的标准去判断,因为物质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经过考察,商业贸易以至延伸到整个物流服务业等产业都是生产领域的后续产业,这些产业的劳动总的说来不可能决定物质产品的使用价值,所以马克思说:“流通过程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但是在流通过程中,不生产任何价值,因而也不生产任何剩余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只是同一价值量发生了形式变化。事实上不过是发生了商品的形态变化,这种形态变化本身同价值创造或价值变化毫无关系。” ⑦当然,马克思又说:“它们可以产生于生产过程,这种生产过程只是在流通中继续进行,因此,它的生产性质只是被流通的形式掩盖起来了。” ⑧对运输、保管、储藏等劳动“如果它是生产消费的,从而它本身就是处于运输中的商品的一个生产阶段,那么,它的价值就作为追加价值转移到商品本身中去。”⑨ “运输业以及处于可以分配的形式中的商品的保管和分发,应当在多大程度上看做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继续。商品资本流通中的这些附带的事项,……把这些职能排除和抛掉。” ⑩可见,这些生产的后续产业的劳动基本上是不创造商品价值的。即使其具有一定的商品使用价值的维护功能,可以看作生产劳动的某种延续,也只能是创造少量的价值。把生产领域的后续产业及其劳动归属到价值创造的范畴,就是脱离和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会改变资本论的基本原理。
劳动价值论论发展的真正出路在生产领域的前端——科技产业及科技劳动。生产领域内部所包括的科技劳动是生产的内前端,独立于生产领域之外的科技产业及科技劳动是生产的外前端,这二者之间是本质相同仅有水平和部门之别。其实,科技劳动作为生产领域的前端,适当扩大生产劳动的范畴,这是马克思有所暗示的,也是目前有所共识的一种倾向。马克思说:“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 ⑪“自然界没有制造任何机器,也没有制造任何机车、铁路、电报、走锭精仿机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物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己经在多么大的程度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 ⑫ “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 ⑬其实,在国内,已有学者较早地专门论及科技劳动创造价值问题,如1996年的陈征,[17]2001年的刘诗白。[18]对科技劳动与价值问题有明显贡献的是刘冠军,[19]他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发表一系列相关文章,包括其2005年的博士论文,并于2009年编成专著《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研究》。其后,对科技劳动与价值问题的认识仍在深化,[20]但总的说来,对涉及科技劳动的某些基本的界限关系(包括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关系)和基本问题的认识还不够科学透彻。
最后,只要我们科学地总结现实和时代的发展,就必然会得到科学的结论。现时代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劳动的内涵有所扩大而又不否定它自己。于是就有,传统的生产劳动是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发展的生产劳动是主要为着或倾向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内涵微调而外延扩大。实践证明,具有实用意义的独立于生产领域之外的科技业劳动是完全可以归属于商品价值创造的劳动范畴。因为总的说来,这些科技劳动在前期就决定了物质产品及其使用价值的有无与大体轮廓,它事实上就是“前导的或延时的间接性生产劳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原活劳动创造价值的发掘和价值(剩余价值)转移过程;又是新的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这样一来,“真完善”的劳动价值论可概括为:“生产劳动和前导的间接性生产劳动——科技业劳动相结合共同创造价值的新劳动价值论”,科技业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占商品价值及其社会价值总和的比例会越来越大。
商品价值创造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直接的关系,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在中国,还有人制造所谓“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把一些非劳动因素引入讨论中,以此来干扰和变相否定劳动价值论。关于“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的争论,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它起源于20 世纪50年代,至今仍未取得共识。[21] [22]
在中国,学界大都把《资本论》第一卷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界说认定为它的“第一含义",第三卷的有关界说认定为它的”另一种含义“。其实,《资本论》的文本中没有“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要科学完整地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其前提是科学理解《资本论》的体系和方法,并知道《资本论》第一卷的首编就是整个《资本论》叙述上由抽象到具体,由一般到个别,逻辑和历史相结合的开始,是整个三卷的基础。
在《资本论》第一卷首编第1章的开头部分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 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原注释:全部同类产品其实只是一个量,这个量的价格是整个地决定的,而不以特殊情况为转移)。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⑭就这段引文本身而言,省略号前面的部分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包括其客观条件、主观主体条件和标的等三要点。从其名称和涉及的内容上看,它有两个基本特点:必要性——生产单位商品的必要劳动付出和必要劳动时间;社会性——必要劳动付出的社会认可。这段引文的省略号后面部分是对定义的进一步解释。马克思首先指出:“只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使用价值的价值量。”接着有一个解释:“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大多数人也如此理解:是为“同种同类内部部门单位商品生产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这实际上就是指“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内部社会化”而形成的一个劳动时间。再细致地看一看解说的文字,如“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等,还会发现,进一步的解说中不仅涉及到同种同类商品内部,而且涉及到社会其他不同商品及商品之间的价值的比例,这实质上就涉及到同类商品外部所需“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外部社会化”问题。在首编另外多处马克思还比较明显地论及到社会分工、劳动时间的比例分配、社会需要等再生产方面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系,如“社会对麻布的需要,象对其他各种东西的需要一样,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这位朋友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商品是无用的了。……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所包含的已耗费的劳动时间仍然可能过多。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两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像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 ……在市场上,全部麻布只是当做一个商品,每一块麻布只是当做这个商品的相应部分。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1878年马克思提出改为: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 ⑮这些都是进一步地论述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外部社会化问题,这些思想与《资本论》第三卷的相关论述的思想在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针对如此状况,我们不能把“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内部社会化”而形成的一个劳动时间认定为马克思定义语中的劳动时间,认定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一含义”,再把“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外部社会化”而形成的一个劳动时间,认为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另一种含义”,否则,就犯了把”老子与儿子,儿子与儿子混辈“的错误。其实,在《资本论》首编中,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和解释的一个真正奥秘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本质上就是指“制造某种(社会化的个别)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包括必要劳动时间在同类商品内部和外部的社会化。
《资本论》首编中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内部和外部社会化的一般论述,它具体表现在《资本论》第一卷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和第三卷总过程的论述中。在前处有一个界定:“现在,这个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这个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少于在社会平均条件下生产的大宗同类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但是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须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⑯在后处有一个界定:“商品价值的性质,——即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 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须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⑰这两个界定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内部和外部社会化各自可形成的一个量。当然,它们都是抽象地分开研究的结果,现实中商品交易时就是其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内部和外部社会化认可的同在合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就是创造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其他劳动时间或因素影响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化或间接的再决定商品价值量。
商品价值创造与劳动生产率也有直接的关系,在中国于20 世纪60 年代初至今又出现了一场关于“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关系问题”的争论。[23] [24]这一场争论的实质就是其“成正比例论”与“成反比例论”之争,争论中对问题的认识走向了深入,也正在走向一致,是一场有意义的争论,但也出现把问题过于泛化复杂化和借故否定马克思结论的明显倾向。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此问题是有暗示和解答的。这里,对整个争论的问题简答如下。
马克思说:“商品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 ⑱他还说:“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⑲“ 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 或者说, 在同样的时间内, 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 ⑳“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从而表现为更多的货币。” ㉑从这些论述中可知,第一处引文说的是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即马克思说的生产力)成反比例关系,是指单位商品的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末两处引文说的是同样时间内劳动及劳动生产率不同与所创造商品价值总量成正向或正比例关系,本质上就是指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商品价值总量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显然,它们是不同层面的不同问题,它们各自反映的本质联系是可以并存的,也是与经济实践和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论争中就是把它们深入和带出了。这应当是我们对整个论争的澄清和结果。对第二处引文,应作宽泛理解:决定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因素可归结为两大方面,主体劳动因素和生产资料因素,不应称之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同一类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创造同量价值,非活劳动因素不创造商品价值;不能在此引出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结论,但劳动生产率可以带来商品使用价值及其数量变化,并优劣竞争条件等。
注释
① 《资木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00页。
② 《资木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4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0页。
⑤ 《资木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2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1页。
⑦ 《资木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1页。
⑧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4页。
⑨ 《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⑩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8页。
⑪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375页。
⑫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社1980年第219页。
⑬ 《资木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 582页。
⑭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2—53页。
⑮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8—129页。
⑯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9页。
⑰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22页。
⑱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4 年第53—54页。
⑲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4 年第60页。
⑳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2004 年第370页。
㉑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2004 年第645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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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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