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发现了唯物史观,然而,就唯物史观产生的认识论根据来看,学术界却有着不同的声音。尽管马哲教科书认为,唯物史观的认知逻辑根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但也有学者认为,唯物史观的认知逻辑与康德的二元论思维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性。从后一种认知逻辑理解,用“历史决定论”来解释唯物史观就是不准确的,或者说,“历史决定论”是波普尔等学者歪曲理解唯物史观的结论。因为,后者认为唯物史观是按照两种逻辑影响着“历史”,他们认为唯物史观“是一种始终内含着人本逻辑与科学逻辑之双重逻辑的理论‘联合体’”,[1]而“历史决定论”只是认同科学逻辑的理论结论。不过,无论是哪种唯物史观的根源性理解,都不会否定建立在“实践本体”意义上的“历史生成论”。究其原因,是因为“历史生成论”应该“是一种开放性的、建构性的、过程性的、中介性的、感性的和动态性的本体论”。[2]也就是说“历史生成论”既能认同人本逻辑,也能认同科学逻辑,还能认同实践逻辑和唯物辩证逻辑等认知逻辑。从这层意义上理解,准确辨析“历史生成论”的内在逻辑与“历史决定论”的认知逻辑之间的差别与联系,揭露哈耶克、波普尔等对唯物史观生成逻辑的歪曲,既是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理论逻辑的需要,也是为了准确把握如何理解“历史规律”的要求。因为,“历史”是否有规律,“历史”怎样变化,不仅是一个“历史哲学”意义上的理论问题,而且也是“社会发展道路”问题中应该如何“和谐建设”意义上的实践问题,即因为“社会发展道路”中必然蕴含有既定的“历史规律”,所以,该问题还包括其“发展逻辑”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一、“知性思维”与“历史决定论”
关于什么是哲学意义上的“历史”,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唯物史观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史观有着截然不同的界说。黑格尔认为,历史“是一种合理的过程”。[3]马克思指出,“并不是‘历史’把人当做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黑格尔历史观的“合理原则”与马克思历史观的“目的原则”表明一个事实,他们都认为历史是可以被认知的。为此,有许多学者就提出了唯物史观的“历史观”属于“历史决定论”的视阈。如果按照“历史决定论”认识“历史”,不仅会产生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历史观”区分意义上的困难,而且容易导致其被极端化的歪曲,即容易将“历史决定论”理解为“机械”的决定论。将“历史决定论”理解为“机械”决定论的后果是多方面的,它不但容易导致忽视历史演变“特殊性”问题的出现,而且也容易导致无视历史发展“偶然性”问题的出现。就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性思维而言,由于人们的有限生命过程决定了他们不能经历过多的历史事件,所以,人们不但感受不到“历史规律”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作用,而且经常体验到的是偶发事件和历史人物对“历史”的主宰。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尽管常识性思维具有误导真实历史的可能性,但唯物史观不应该是违反常识的抽象思辨认知,否则,就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知逻辑。哲学家们正是认识到了“历史决定论”这一可能的误区——常识性错误,并公开提出了对“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广松涉认为,“原本,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内部,并不存在‘决定论-非决定论’这种经院哲学的问题”。[5]基于以上对哲学史背景的分析,准确把握“历史决定论”并不容易,因为,“历史决定论”并不是唯物史观的“真实”生成逻辑。
在历史成为科学和哲学之前,人们对历史的关注是基于要吸取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以便能够利用历史知识来帮助人们更好地进行社会实践。历史哲学诞生之后,人们就认为历史哲学应该能够指导社会实践。这种美好的愿望预设着,“历史哲学”就“应该”知道社会历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是什么。这里的“应该”,就是指必然的、内在的、一定要发生的和已经决定了的,意即“历史决定论”是人们期望的结果。所谓期望的“结果”,就是指不一定会实现的结果。哲学家们一直在寻找这一“期望”的答案。比如,黑格尔历史哲学构思出来了“自由”是“历史理性”的观念,他认为,“自由本身便是它自己追求的目的和‘精神’的惟一的目的。这个最后目的便是世界历史”。[3]然而,实践却证明,不仅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天国性和彼岸性本质,人民群众也感受到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非现实性和不可操作性。毋庸置疑,作为历史哲学和历史科学的马克思唯物史观,无论是马克思还是人民群众,都期待着它能够用来“改造世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表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确具有“科学性”和“预见性”;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教训也表明,机械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唯物史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就会受到挫败;而“历史决定论”的理论就属于“机械地”理解唯物史观的观念。对这一历史事实的反思表明,用“历史决定论”诠释唯物史观,不但不能体现出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相反,还会削弱唯物史观理论的合理性和运用的合法性。因为,“历史决定论”产生的问题意识只是出于对唯物史观认知方法意蕴上的反思,而不是试图对唯物史观构筑方法进行准确的把握。
人们的愿望或期盼只是“历史决定论”产生的问题意识,并不是“历史决定论”产生的方法论根据。从认知逻辑意义来理解,“历史决定论”产生的方法论根据是“知性思维”的认知逻辑。这就是说,“历史决定论”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知性逻辑”被运用到“历史观”的“建构”之中。所谓知性逻辑,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处在“非此即彼”状态之中的单向度的认知思维。与这种知性逻辑相适应,知性思维亦可称之为表象思维或称现象思维。用黑格尔的理论解释就是,“作为知性的思维停留在各个固定的规定性和它们彼此的差别上”。[6]按照这种知性思维逻辑理解,虽然“知性思维”能够给“历史”一个客观实际意义上的现象性把握,但却不能够给“历史”一个具有科学性和预见性的内涵性把握,用黑格尔的辩证法逻辑理解就是,知性思维只能“在经验中用偶然的方式列举出来,它们的详细内容也只能以表象、保证为根据,甚至以词源为根据”。[6]就“历史决定论”在“愿望”意义上的功能理解,人们需要“历史决定论”这一能够把握社会历史规律的“历史观”存在。因为,“历史决定论”为人们承诺了现实性意义上“理想社会形态”存在的可能性。很明显,黑格尔哲学的“历史观”非常符合这种认知逻辑,黑格尔哲学认为“自由”就是“历史理性”的展开,即“自由虽然是一个内在的观念,它所用的手段却是外在的和现象的,它们在历史上直接呈现在我们的眼前”。[7]即便如此,黑格尔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历史观”就属于“历史决定论”,因为,黑格尔非常不赞成知性思维逻辑。也正是因为黑格尔反对知性思维逻辑,才提出了思辨理性思维的认知逻辑——逻辑学。
如果将“历史决定论”视为知性思维的“历史观”,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基本的理论判断,即“历史决定论”属于社会科学研究的视阈和“历史决定论”可以被自然科学视阈的科学逻辑所检验。关于第一个判断,如果“历史决定论”承认社会历史发展存在规律且可以被证明,那么,解释“历史决定论”就不仅仅是人文科学的任务,还需要社会科学的介入。对此,斯宾塞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属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社会行为有自然相连的关系,而正因为这个相连关系是自然的,所以可以预见结果”。[8]关于第二个判断,“历史决定论”是否成立已经不是一个思想态度问题,而是一个科学知识的问题,即只有用“科学逻辑”才能解释“历史决定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和“预见性”。波普尔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提出了“历史决定论”贫困的观念。他认为,“历史决定论”“反对”自然决定论,或“拥护”自然决定论的,前者以“变化”寻求“合理”,[9]后者以“进步”期望“合理”。[9]这就是说,在波普尔看来,历史规律是否合理的证明,既不能依靠“强词夺理”,也不能依靠“情感诉求”,即不可以取代科学逻辑,否则,“就会是科学进步的终结了”。[9]总之,波普尔对唯物史观以“历史决定论”来概括,不仅违背事实而且过于武断。
二、“唯物辩证思维”与“历史生成论”
按照哈耶克的观点,历史形成应该有两种理念——“自然生成”和“人工设计”。这就是说,即使是不支持唯物史观的哈耶克也是反对“历史决定论”的,因为,无论是“自然生成”还是“人工设计”的社会发展道路都是没有规律的。然而,不论什么原因,社会规律意识已经深深融入人民群众的灵魂深处,也即是说,“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成为了一个具有哲学上的“意义问题”。众所周知,“意义问题”是哲学的核心问题,但又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理论难题。据此逻辑,哲学家们有“责任”继续探讨“历史观”问题。学者们发现了对“历史决定论”诘难的观点之后,提出过“唯物史观”属于“辩证的历史决定论”的“历史观”理论等,如陈晏清、阎孟伟认为,“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就是指“以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为中介,强调自然与社会历史”统一的“历史观”。[10]他们对此“历史观”的评价:即认为“仍不是十全十美的,仍有许多问题需要继续探索”。[10]按照此种判断进行思考,一些学者提出了“历史生成论”的“历史观”。韩庆祥在《实践生成本体论:马克思本体论思想解析》一文中,率先提出了“历史生成论”的“历史观”。他认为,“历史生成论”的逻辑前提是“实践生成本体论”。其“生成根据”在于,唯物史观认为,“不存在永恒不变的共同的普遍的本质,一切事物都处在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生成过程之中,并在实践、历史、现实展开的运动发展过程中生成自身”。[11]按照“历史生成论”的这一理解,“中国道路”的“发展逻辑”就应该是一个“合乎理性”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历史逻辑”。也就是说,“历史生成论”能够成为中国道路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建构原则和解释原则。
基于“历史生成论”的此种意义,有必要去深度探索“历史生成论”问题意识的产生。“历史生成论”的本质问题是对“社会发展道路”的探讨和解答,所以,“历史生成论”的问题意识可以追溯到“查苏利奇之问”。就马克思对“查苏利奇之问”的重视程度和马克思对“查苏利奇之问”的回答,马克思给出了“历史生成论”的“思想性理解”,他指出了“历史生成论”的内在逻辑,但没有对“历史生成论”予以哲学性质的概括。所谓“查苏利奇之问”,就是指俄国政治家查苏利奇向马克思请教俄国能否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而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问题。马克思几易其稿后的答复是,《资本论》“既没有提供肯定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是......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12]马克思这里所指代的“新生”就内含着“生成”的意义。在马克思看来,俄国的社会发展道路与西欧各国的社会发展道路具有不同的“生成逻辑”。可以说,这一论述就是唯物史观承认“历史生成论”的直接根据。从国际共产主义的发展历史来看,由于以列宁为核心的苏联共产党接受了马克思的这一“历史生成论”理念,使得苏联建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问题是,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社会的“发展逻辑”一度去模仿“苏联模式”——无论是“革命”的发展逻辑还是“建设”的发展逻辑,意即在中国道路的“发展逻辑”问题上,中国社会一度忽视了“历史生成论”,而强调“苏联模式”对中国社会的“历史决定论”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道路”的实践证明,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都有属于自己的“历史生成规律”。所以,为了更好地把握“中国道路”的“发展逻辑”,哲学界有必要更加关注“历史生成论”的研究。
就其深度和广度而言,“历史生成论”是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延伸性探讨,是唯物辩证思维在历史观中的实现。换言之,“历史生成论”是唯物辩证思维的“历史观”。客观地讲,人们都能认识到唯物史观就是唯物辩证思维的“历史观”,但对“历史生成论”的理解则相对欠缺,正如人们都知道“实践”在唯物史观中的价值和意义,但对“实践”与“真理”关系(尤其是在实践中)的理解尚不到位一样。比如,俄国《祖国纪事》的一些、查苏利奇,以及一些机械论意义上的“历史决定论者”,等等。对于这一现象,马克思是有预见的:“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只有用我的方法”。[13]马克思的观点很清晰,包括唯物史观“历史逻辑”在内的他的所有理论,都属于唯物辩证思维下的理论结论。恩格斯对此有着明确的界说,“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意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做到,”[14]把永恒存在变成了历史的过程。在这里,恩格斯将“辩证思维”“生成”“历史”“过程”等“历史生成论”意义上的范畴进行了合乎理性和合乎实践的理论整合,或者说,可以将恩格斯的这一理论视为是“历史生成论”的概述。既然这是概述,那就意味着还有表述。虽然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生成论”的表述不够明确,但关于“历史生成论”思想的阐述还是比较丰富的,如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已经指出,“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它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思维着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15]马克思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了“历史”的“生成论”观念。
既然唯物史观是依靠唯物辩证思维建构起来的“历史观”,那么,也只有唯物辩证法能够解释这一“历史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换言之,“历史生成论”之所以没有被广泛讨论,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程度还有待提升,而不是因为这一理论问题不够重要。就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当代中国的解释原则就是“教科书式原则”,用张江的方法论理解就是“强制阐释”。“强制阐释”的观念一旦被接受,接受者的主体意识就不自觉地被消解。而一旦离开反思性思维来解释唯物史观和运用唯物史观来改造世界,都会出现马克思反复批判的观点,即那样的认知,给了马克思荣誉的同时,也是给了马克思“过多的侮辱”。[14]从这种意义上理解,“历史决定论”诠释唯物史观,虽然有其合理性的方面,但本质上仍然表述不够准确。就发生学意义上的认知,之所以“历史决定论”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既有“历史生成论”和“历史决定论”两者都认为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的原因,也有“历史决定论”容易被理解的原因。
三、“理性历史规律”与“历史决定论”
的局限性
柏拉图、贝克莱、黑格尔等都是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们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正因此,人们才会误以为唯心主义理论就是真理。唯心主义因其自身魅力导致的误导性,迷倒过无数人尤其是没有过社会实践经验的年轻人,包括马克思。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的献词中明确表示,“唯有唯心主义才知道那能唤起世界上一切英才的真理……唯心主义不是幻想,而是真理”。[16]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众多,其中自然原因或称生理原因就是意识具有继承性和相对独立性的本质特征。从美学的意义上理解,人的美感是靠人的意识来体验的。按照这种认知,唯心史观中表征的“历史规律”,就不再是生硬的“金戈铁马”,而是被赋予了“价值”意蕴的“社会理想”——“理性历史规律”。这就是说,与其说是人们被唯心主义的“理性历史规律”所迷惑,不如说是人们自己的“愿望”迷惑了“自身”,即唯心史观所表征的“理性历史规律”中的“理性”,不是“客观实践”意义上的理想,而是被赋予了情感、欲望、意志、信仰等“精神”层面的元素,意即“历史决定论”的“理性历史规律”表征着“精神意义”上的“历史观”——唯心史观。而所谓真理,就是指人的思维对于客观存在所具有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唯心史观表征的“理性历史规律”就不一定是真理,也可能是对客观规律的歪曲反映。唯物史观所表征的“历史规律”与唯心史观表征的“历史规律”具有原则上的差别,唯物史观表征的“历史规律”属于“实践历史规律”。所谓“实践历史规律”,就是指“历史运动规律形成并实现于人的实践活动,体现着社会结构诸要素尤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17]这就是说,唯物史观的“历史观”不是表征“理性历史规律”意义上的“历史决定论”,而是以追求“真理”为“社会理想”的“实践历史观”。
不仅是人民群众,甚至许多哲学家,他们之所以将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理解为“历史决定论”,一定意义上来讲,并不仅仅是因为主观的原因(当然,归根结底意义上是主观原因),而是还存在着理论自身逻辑的原因,即有些认知“疑似”符合“历史决定论”的要素。这些疑似要素至少包含三个方面:其一,“历史决定论”就是“历史规律论”,而唯物史观就属于“规律理论”。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规律是从自然界的历史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18]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恩格斯的理论很明确,唯物史观承认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其“历史逻辑”属于“规律理论”。但“历史决定论者”忽视了唯物史观的“规律理论”与唯心史观的“规律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差别,即忽视了唯物史观“规律理论”的“实践性”,或者说,误把唯物史观“规律理论”的“实践性思维”等同于唯心史观“规律理论”的“主观性思维”。其二,“历史决定论”就是“未来预见论”,而唯物史观就属于“预见理论”。马克思指出,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9]改变世界既是一个“现在时态”问题,也是一个“将来时态”问题,改变世界是立足于现在并展望未来。也就是说,唯物史观是能够展望未来的理论,唯物史观属于“预见理论”。但“历史决定论者”忽视了唯物史观“预见理论”的“科学性”,或者说,误把唯物史观“预见理论”的“科学性思维”等同于唯心史观“预见理论”的“彼岸性思维”。其三,“历史决定论”就是“哲学意义论”,而唯物史观就属于“意义哲学”。古往今来,人们都知道哲学是有价值的。这一价值,对于哲学人来说,就是哲学具有意义,即哲学人的哲学价值观属于“哲学意义观”。但并不是所有的哲学理论都是有价值或有意义的。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9]这就是说,马克思认为能说服人的哲学理论才具有意义。就这种意义理解,“历史决定论者”忽视了唯物史观“意义理论”的“群众史观”,或者说,误把唯物史观“意义理论”的“群众史观”等同于唯心史观“意义理论”的“英雄史观”。
既然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不属于“历史决定论”的视域,那么,如果将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理解为“历史决定论”,就会削弱唯物史观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就学术价值的视角来看,“历史决定论”能够误导人们不自觉地去消解唯物史观哲学与唯心史观哲学本应该具有的“学术边界”。唯物史观哲学与唯心史观哲学本来属于不同“党性派别”的哲学形态,如果认为它们都是“历史决定论”哲学,就意味着唯物史观哲学与唯心史观哲学都只是“历史决定论”哲学的两个不同的“哲学观念”。而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有着严格的“学术边界”。就理论价值的视角来看,唯物史观哲学是对唯心史观哲学理论困难的克服和消解,具有“哲学理论革命”的意义。也就是说,如果将唯物史观哲学与唯心史观哲学都理解为“历史决定论”意义上的哲学,就是否定了唯物史观哲学对唯心史观哲学在哲学理论上的“革命”意义,即削弱了唯物史观哲学的理论价值。从唯物史观哲学的革命性意义来理解,马克思认为,“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20]这就意味着,马克思认为唯物史观哲学与其他哲学理论完全不同,因为,此前没有任何一个哲学理论提出这样的观念。从实践价值的视角,“历史决定论”会削弱唯物史观哲学“改造世界”的职能和强化唯物史观哲学“认识世界”的职能。唯物史观认为,实践是人们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客观的物质性活动。这就是说,“实践”是“改造世界”的手段。既然实践是改造世界的手段,就意味着实践具有“特殊性”。然而,“历史决定论”作为“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其“规律论”是拒斥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性”的,“历史决定论”会削弱唯物史观哲学“改造世界”的职能。按照辩证思维,如果削弱“改造世界”的职能,就必然会去强化唯物史观哲学“认识世界”的职能,即唯物史观哲学也因此沦落为唯心史观哲学一样的命运。
四、“实践历史规律”与“历史生成论”
的合理性
如果说“历史决定论”表征的“历史规律”属于“理性历史规律”,那么,“历史生成论”表征的“历史规律”就属于“实践历史规律”。这就意味着,如果从哲学研究的理论思维视角来理解,“历史生成论”的合理性就体现在如何才能归纳和概括出“实践历史规律”的哲学研究之中。就哲学研究的思想逻辑来理解,“历史演变规律论”作为“历史生成论”的“思想逻辑”,阐明了“历史生成论”中的“规律”不是普遍规律而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规律”,即不同的历史过程都会导致独属于自己的“特殊性规律”,而这与“历史决定论”的“规律观”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历史生成论”对唯物史观“历史逻辑”的表征更具“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唯物史观不同于包括黑格尔唯心史观在内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因为,“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无视或忽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特殊性”,而真正的社会历史却是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普遍存在”,或者说,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无时不在”和“无处不在”。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明确指出,因为俄国与西欧国家的发展历史不同,可以走与其不同的发展道路,马克思指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21]马克思的观点很明确,作为“历史规律”的“规律”,必须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真实反映,而不能是“历史理念”或“历史逻辑”的展开。作为“历史生成论”思想逻辑的“历史演变规律论”,不仅与“历史决定论”的“历史规律必然论”相区别,而且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了“真实的历史”和科学、准确地表征了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
就哲学研究的逻辑基点来看,“社会历史实践论”作为“历史生成论”的“逻辑基点”,阐明了“社会实践”是“历史生成论”的理论来源和根据,而这与“历史决定论”的“理性逻辑”是其理论来源和根据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从而使得“历史生成论”对唯物史观“历史逻辑”的表征更具“合理性”。所谓“社会历史实践论”,就是指人类社会历史是人类自身社会实践的过程的理论。马克思对于为什么唯物史观应该属于“社会历史实践论”有着明确的论述,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2]当然,这里所指代的实践,不仅与唯心主义的理性实践相区别,而且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客体的和直观的“实践”,这里的实践是指人类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的“感性实践”。这就是说,作为“历史生成论”的“逻辑基点”的“社会历史实践论”,为“历史生成论”提供了来源于现实生活世界的合理和合法的理论来源和根据。换言之,检验“历史生成论”所表征“历史规律”的正确与否,不需要像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那样——需要创造一个供其哲学理论能够自圆其说的“理性逻辑”——“绝对理念”,或者说,作为“历史生成论”的“逻辑基点”的“社会历史实践论”,不仅与“历史决定论”的“社会历史理性论”相区别,而且也是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了“真实的历史”和科学、准确地表征了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
就哲学研究的价值逻辑来看,“现实自由追求论”作为“历史生成论”的“价值逻辑”,阐明了“现实自由追求”是“历史生成论”的价值诉求,而这与“历史决定论”的“虚幻自由许诺”是其理价值诉求具有本质上的相悖,从而使得“历史生成论”对唯物史观“历史逻辑”的表征更具“合理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未来的理想社会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他们对未来社会的这一“预见”,理论上也有被抽象为“虚幻自由许诺”的唯心史观“价值逻辑”可能,但这种“可能”不是由于唯物史观理论本身具有的“可能”,而是因为没有能够理解唯物史观的“价值逻辑”。不可否认,作为唯心史观价值逻辑的“虚幻自由许诺”,其目的也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但这一社会和谐与马克思所构筑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具有“价值逻辑”意义上的本质性差别。作为唯物史观“价值逻辑”的“现实自由追求论”的“自由”,不是唯心史观许诺的“虚幻自由”,而是基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真实自由”,或者说,作为“历史生成论”的“价值逻辑”的“现实自由追求论”,不仅与“历史决定论”的“虚幻自由许诺论”相区别,而且依然是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了“真实的历史”和科学、准确地表征了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
结语
“知性思维”也是理性思维,在科学技术哲学迅猛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价值,但黑格尔早就在《小逻辑》中论证了辩证法思维的优越性和“知性思维”的局限性。当然,“唯物辩证思维”不能取代“知性思维”,也因此,才导致了“历史决定论”观念的产生。这就是说,从“知性思维”的角度理解,“历史决定论”有其合理性,而正是因为这种“合理性”,才有学者提出“辩证决定论”和“机械决定论”的观点。然而,这样又会“遮蔽”其歪曲“唯物史观”本质的现象发生。从“唯物辩证思维”的角度理解,“历史决定论”又解释不了“历史”的形成和演变。也正因此,才诞生了“唯物辩证思维”理解中的“历史生成论”。马克思唯物史观与黑格尔唯心史观最为重大的差别之一,是它们对“规律”的认知不同。黑格尔哲学的“规律”是指“理性规律”,而马克思哲学的“规律”是指“发展规律”(“发展规律”又可以称之为“发展逻辑”或“发展道路”的“逻辑”)。总之,“唯物辩证思维”视阈中的“历史生成论”与“知性思维”视阈中的“历史决定论”不是一个哲学概念框架下的认知,前者关注的是基于“社会实践”的社会发展道路的“逻辑”,而后者则是基于“科学理性”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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