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学视角看问题,财富分配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财富的本质是具有特定属性的社会资源,任何财富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合作体系中完成的。因此,无论是财富的生产,还是财富的分配,背后都体现着特定的社会关系,甚至是政治关系。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政治就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活动,当然就包含着对财富的分配。[1](p.128)政治对社会财富的分配,主要是通过对社会成员的权力和权利的不同安排来实现的。不同的社会成员享有的不同的权力和权利,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占有的社会财富状况。我们可以注意到,往往是政治的演进和发展,推动了财富分配模式的变化。譬如说,随着民主与法治的发展,政治对财富分配的作用机制就发生了由权力主导模式演变为权利博弈模式的深刻变化。按照英国学者卡尔·波兰尼的看法,经济活动逐渐独立于人们的社会关系,是近代市场资本主义兴起之后才出现的现象。[2](p.49-58)在此之前的传统社会,经济活动是深嵌于人们的社会关系中的,无论是财富的生产,还是财富的分配,都依附于背后的社会关系,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从大趋势来看,越是社会的发展早期,政治权力对财富分配的影响越明显。在政治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专制社会中,专制统治集团借助于政治权力,通过合法和非法的方式掠夺社会大众的财富;在国与国之间,强国借助于政治权力,通过战争和殖民统治的方式掠夺弱小国家的财富。因此,在财富的转移和分配的背后,体现的基本上都是权力关系,掌握政治权力的大小,决定着占有财富的多寡,财富的分配基本上是沿着权力的金字塔进行的。
以中国来说,西周实行的采邑制,就是权力主导财富分配的最好例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和奴隶构成了封建等级的金字塔,不同的社会成员位于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力,占有不同的社会财富。财富占有的多寡,基本上与封建等级的高低和政治权力的大小呈正比。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最终秦统一天下,中国历史由此进入官僚制帝国形态。在官僚制帝国形态下,政治权力主导财富分配的机制依然没有改变。在微观意义上,那种所谓“升官发财”的说法,就是最好的证明。升官是发财的先决条件,官职获得提升,就意味着掌握了更大的政治权力,因此也就必然会带来更多的财富。虽然除了做官之外,还存在经商获得财富的可能,但国家通常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强力压制市场的分配机制,很大程度上维护着权力主导的财富分配机制。
在权力主导的财富分配模式下,权力构成了分配财富的核心因素。国家通过对权力的调整和分配,就可以有效地影响财富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而社会成员则会以全力争取并挤进权力体系,以此来争夺更大份额的财富分配。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的那些大户人家,基本都是家里有人做官的家庭,而那些家道中落的人家,则多半是由于家中做官的成员被排挤出权力体系造成的。因此,在权力主导的分配模式下,财富分配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
到了近代以后,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资产阶级的阶级力量的兴起以及阶级意识的觉醒,人们逐渐意识到,不受限制的专制权力是他们财产的最大威胁。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任意剥夺,迫切需要以法定契约的形式来确立有效的产权制度。为此,资产阶级的力量逐渐进入议会,以议会作为政治舞台,来限制国王的专制权力。资产阶级认为,国王不能不经过议会的批准而随意征税,随意征税会侵害资产阶级与社会大众的利益。从历史来看,无论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还是法国大革命,起因都与国王随意征税有关。通过革命,资产阶级以法定的形式限制了专制权力,确立了有效的产权制度。从此之后,政府对财富的提取和分配,必须经资产阶级力量占主导地位的议会来批准,以绝对权力主导的财富分配模式就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现代产权制度确立之后,财富分配主要成了市场要解决的问题。但自由市场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贫富分化。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我们的时代,资产阶级时代......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3](p.28)广大劳动人民的日益贫困,而资产阶级却日益富有,严重的贫富分化不仅造成了社会的断裂,而且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不安。于是,到了一定的阶段,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便超越了单纯的分配层面,上升到对财产权的合法性问题的争论:“前者把财产权看作是美德之果实和正义之保障,而后者却认为,财产制度是人的万恶之源,是社会的所有非正义现象之源。”[4](p.70)资产阶级刚刚确立的产权制度,面临着新的威胁。特别是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和组织力量的加强,使资本家意识到:暴力镇压工人罢工的成本太高,要避免工人阶级的组织力量对产权制度的冲击和破坏,就必须赋予工人阶级政治权利,将劳资双方的矛盾纳入合法的斗争渠道。于是,工人阶级逐渐开始获得选举权。获得了选举权之后,工人阶级开始利用自己的选举权,在民主宪政的框架下与资产阶级进行利益博弈,最终迫使资产阶级作出妥协,如通过建立社会保障等再分配制度来逐渐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这样,围绕财富分配所产生的矛盾,最终被纳入了民主宪政的制度框架,变成了权利之间的博弈问题: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组成政党或利益集团,围绕财富分配的各种问题展开辩论,经过最后的妥协达成共识,并以此来制定财富分配的具体政策。
在现代民主制度下,财富分配问题本质上仍然是政治问题。与专制条件下权力主导的财富分配模式不同,民主制度下的财富分配,主要是由政治权利的博弈决定的,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平台上(主要是在议会中),提出不同的财富分配方案,并就此进行充分的辩论,最终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财富分配的问题。博弈进行得越充分,财富分配结果就越公平。而博弈的充分,有赖于相对均衡的权利格局。从西方的发展历程来看,相对均衡的权利格局是经过长时间的演化形成的,最先是资产阶级崛起,他们主要是向国王和封建贵族要权利。资产阶级以自身的经济权力为基础,逐步在议会中取得了政治权利,最后通过政治权利确立了有效的产权制度。随后是无产阶级崛起,并提出了向资产阶级争取权利的要求。经过长期的挣扎和斗争,各阶级和阶层最终达成妥协才形成相对均衡的权利安排。正是这种相对均衡的权利安排,最终带来了所谓相对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
可以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分配的机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财富的初次分配;另一个是通过国家的再分配机制来解决财富的再分配。当代西方政治哲学所争论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围绕着两种不同机制在财富分配中究竟应该起多大作用而展开的。最极化的两派分别是自由至上主义和社会主义。自由至上主义,有时也被称为极端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价值谱系中被归为右翼,代表人物就是诺齐克。自由至上主义者坚决捍卫市场自由,反对国家运用再分配的方式来调节收入差别。在他们看来,任何的再分配都是对自由的侵犯,因此他们主张“最小化的国家”,即将政府的职能限制在仅仅提供社会运行所必需的公共物品,除此之外都应该交由市场去解决。而处于意识形态谱系另一端的社会主义者则认为,市场具有很大的局限,国家应该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各种再分配方式来调节收入差别,真正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另外,在西方左翼与右翼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中间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策主张。但无论各派的观点和主张有多大差异,基本共识还是有的,就是对民主宪政下的政治权利的认同,因为这是所有争论得以进行的基础。在实际的政治辩论中,经过最终的妥协,所形成的政策一定是居中的,而不会是某一派的极化观点。这就可以说明,政治权利对财富分配施加了重大影响,如果单个利益团体垄断了政治权利,而其他利益团体没有政治权利,那最后形成的分配政策肯定会造成财富的极端不公平分配。因此,政治权利博弈的充分程度,决定着财富分配的公平程度。这个结论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下中国财富分配中存在的一些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中国逐步告别了平均主义的时代,而步入了一个“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经过30多年的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国家经济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但与此同时,中国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由贫富分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开始逐步显现。在这样的情况下,调节收入分配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政策指向,温家宝总理曾在多个场合强调收入分配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但一个尴尬的事实是,一系列的财富分配政策,并没有缩小贫富差距,贫富差距反而越拉越大,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远远高过很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贫富分化的根源主要还是在于政治权利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导致弱势群体与强势集团的客观存在。
第一,社会弱势群体缺乏有效的政治权利,难以抵挡强势集团的利益剥夺。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将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由此成为最大的政治:推动经济发展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使命,GDP成为考核各级官员的核心指标。而依靠政绩驱动的经济发展必然会造成权力与资本的高度结合,权力为资本的增殖提供保护和开辟道路,资本的增殖则为官员的晋升提供政绩支撑,甚至也为权力主体带来直接的物资利益。权力与资本密切结合必然会造成强势社会集团任意侵犯底层民众的利益,特别是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后,在扭曲的利益分配机制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联盟关系更为紧密,本属于经济领域通过平等协商得以解决的征地拆迁问题,由于公权力的强行介入而往往演化为暴力拆迁。暴力迁拆的本质是对底层民众财产权的侵犯和利益剥夺。而底层民众由于缺乏有效的政治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能选择忍受或暴力反抗。
第二,弱势群体缺乏参与财富再分配博弈的政治权利。通过对一些比较对象的研究,我们已经看到,政治权利是参与财富再分配的主要工具。没有政治权利,就无法对财富的再分配政策施加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政治过程存在着严重的精英主义取向。近些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体制外经济“精英”被纳入权力体系,由此获得了利益表达的权利和有效渠道。与此相比,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就很难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表达对利益的诉求,因此也就难以对财富的再分配政策施加自己的影响,这不能不是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
毫无疑问,财富的分配在本质上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要解决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首先就需要从其本原即政治权利均衡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政治资源的合理分配,是一切物资财富合理分配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方面,应致力于如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努力:
一是积极推进政治发展的实际进程,以保障公民的平等的合法权利。在一个社会中,权利平等主要体现为任何一个公民在其与国家或特定公共权力关系中的机会平等以及话语权的平等。可以认为,唯有这个意义上的权利平等,才能在财富分配问题上得到平等对待,从而也才能谈得上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确实担当起“公共性”的角色,切实履行好整合利益、协调利益、平抑利益差别的职责。从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这样一个特定角色来看,从古至今的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认为,政府的职能主要在于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提升人民的道德水平和知识素养。如果说政府也负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责,那就只能是出色的政府一定制定了顺应社会发展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政策,以向社会提供了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条件,而不是说政府自身如何去谋求经济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
三是在理念和价值取向上,政府始终要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为财富的公平分配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并以其公共权力的特有职能,维护财富公平分配的社会环境。过去有关于公平与效率何者为先的讨论,不同观点者各执一词,各有道理。但是我们认为,公平与效率本来就是两种主体所追求的主导性目标,对于企业来说,效率始终是其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而对于政府来说,公平始终是其制度和政策供给的依据。为此,政府要利用其执掌公共权力的特性,通过其制定法律和政策的手段,来有效地整合利益、协调利益、平抑利益的过度差别。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