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后期英美国家产生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该流派以“非胡说的马克思主义”自诩,极力主张用分析哲学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解读马克思文献,结果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攻击劳动价值论和“修正”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一结果具有经济哲学性质且被冠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之名。用马克思经济哲学标准衡量,“重建”和“修正”造成了理论混乱,使马克思经济哲学面目全非。原生态地解读马克思文献是矫正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缺陷的正确途径。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哲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重建;修正
20世纪后期,英美国家产生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该流派主要创始人科恩在2000年为《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撰写的新版《导言》中,较为具体地回答了何谓“非胡说的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一旦你把你研究的东西叫作非胡说的马克思主义,那你似乎在暗示所有其他的马克思主义都是胡说的,并因而暗示你自己的马克思主义是唯一合法的。实际上,还存在既不是分析的,也不是胡说的马克思主义,但是,一旦这种(我们可以把它叫作)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遇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那它必定要么成为分析的,要么成为胡说的。”[1]科恩的界说先声夺人,一出场就把非分析的马克思主义逼入窘境。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非胡说的马克思主义”,非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胡说的马克思主义”;“前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要么向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投降,要么成为胡说的马克思主义。
何谓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分析”?科恩对此的回答是,“从狭义上讲,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分析,指的是它以通过联系那些分别构成整体并构成发生在更为总体水平上的转变过程的微观结构和微观机制,去解释宏观现象的倾向”。“声称资本主义必定灭亡并且要为社会主义所取代并没有表明个人的行为是如何导致这一结果的。只有个人的行为才能导致这一结果,因为从最终的分析看,个人的行为总是出现在那种活动发生的地方。”[2]科恩的论述表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用微观解释宏观,用个人说明社会及其历史,目的是使马克思主义达到“科学的程度”。
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分析”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极力反对马克思的辩证思维和整体思维,主张运用逻辑和语言分析方法、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和理性选择方法。[3]科恩明确表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对这三种方法的“信奉是绝对的”,“且是不可改变的”。用如上方法研究马克思文献形成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创始人有科恩、埃尔斯特和罗默。三位创始人各有代表作:科恩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1978、2000年)、埃尔斯特的《理解马克思》(1985年)和罗默的《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1988年)。
细检这三部著作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共性。第一,特别重视马克思1859年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写的《序言》,较为重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第1卷,对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只是偶尔提及。第二,对马克思主义作出侧重于伦理道德性的解释。第三,否定马克思的核心观点,如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共产主义理论。第四,抱负不凡,如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修正马克思主义”,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均衡理论“重建马克思的思想”,等等。就实际结果而言,分析哲学追求准确、严谨和符合逻辑,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则走向另一个极端。用马克思经济哲学的标准衡量[4],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既不“分析”,也无“分析”。
一、科恩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科恩在自己的代表作《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中高调宣布,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该提法可谓气势宏大,但需要研究的问题是,为什么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重建后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怎样的?被重建的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是什么关系?探讨和回答这些问题后就能揭示出真相:被重建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恩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绝对不是马克思的劳动历史唯物主义。
为什么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科恩认为,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不适当地贬低了像宗教和民族主义这样的意识形式”,它们对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构成了威胁。[5]“不适当地贬低”是科恩自己的认知,但不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判断。在马克思文献中,确实客观地存在宗教理论和民族理论。
被科恩重建后的历史唯物主义主要观点如下。科恩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观点“是这样一个命题,即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存在的人的生产力增长的趋势,社会形式(经济结构)的兴起和衰落是当且因为它们能够实现和促进,或妨碍和阻止这种增长”。“历史是人类辛勤劳动的历史,它经历了生产能力的发展,它的促进因素和载体是一种经济结构,当这种经济结构激发了超出它所能包含的更多的发展时,它就要灭亡。”这是科恩以为的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宏观历史结构。他还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线性演化模式。科恩以生产剩余的有无和多少为判断标准,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四个时期:无剩余产品的原始无阶级社会,生产剩余足能养活统治阶级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剩余产品富足到使资本主义成为可能的社会,非原始的共产主义社会。最后,科恩区分了两种历史唯物主义:“包括一切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二者的表述相近:“历史,主要(特别)是人的生产能力的系统的增长,社会形式的兴起和衰落是当且因为它们能够实现和促进,或妨碍和阻止这种增长。”这两种历史唯物主义表面上只是把“主要”变为“特别”,实质是思想内容的差别。“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在能及的范围上更适度。它主要是一种关于物质发展过程本身的理论,而不是关于这种发展和其他发展之间关系的理论。”“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允许精神生活摆脱物质生活而发展。”[6]
以上内容是科恩用分析哲学技术分析“前分析的”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果。对二者进行比较就可发现,科恩语境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名不副实。
其一,被科恩视为“前分析的”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述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笔者把它命名为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作用是确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历史方位。虽然科恩在展开、论证和修正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时大量引证《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的内容为自己的“重建”目的服务,但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并没有离开《序言》半步。问题在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此外还包括劳动哲学本体论、人学历史唯物主义和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四者有机统一才构成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7]
其二,在科恩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中,我们见到的是两种因素和一种关系。两种因素中的一种是生产力恒定增长的趋势,另一种是与生产力相对应的社会形式。二者之间不是辩证关系,而是单一的主动与被动、主导与从属之间的关系。适应生产力增长趋势时,特定的社会形式便会兴起;不适应生产力增长趋势时,特定的社会形式便会衰落。从构成因素角度看,马克思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中还有上层建筑即国家、法与社会意识形式,在科恩的历史唯物主义中,这些因素都不见了。从关系角度看,生产力与社会形式是辩证关系。一种情况下,社会形式促进生产力的增长;另一种情况下,社会形式阻碍生产力的增长。恩格斯晚年的历史唯物主义通信曾大力论证非生产力因素对生产力的巨大反作用。非生产力因素并非仅有消极被动的一面,还有积极主动的一面,这一面显然被科恩忽略了。总之,仅就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来说,科恩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把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简单化的结果。
其三,论及“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时,科恩不仅排斥与生产力密不可分的经济结构,而且还“允许精神生活摆脱物质生活而发展”。因而柯恩认为,“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只不过是“一种关于物质发展过程本身的理论”,即关于生产力发展本身的理论。这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问题在于,以唯生产力论形式表现出来的所谓历史唯物主义与马克思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又与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稍有一点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两者之间是南辕北辙的关系。
其四,虽然科恩把生产力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地位拔高到唯生产力论高度,但马克思围绕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观点建立起来的历史唯物主义,即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则被科恩彻底忽略了。马克思长期研究工艺学,理论成果除内化于政治经济学之中以便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技术特点外,还从哲学高度加以概括,形成了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从而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和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甚至所有抽象掉这个物质基础的宗教史,都是非批判的。”[8]这是马克思结合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的新情况认识生产力的新成果,这种新成果能使我们加深对一般意义上生产力的认识,加深对生产力巨大社会历史性作用的认识。令人不解的是,在科恩“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中没有给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任何存在的机会。科恩的观点证明了如下事实:第一,他对马克思文献的阅读并不认真。虽然把马克思有关生产力重要性的观点拔高到唯生产力论的高度,但马克思发展生产力理论的事实却被他忽略。第二,科恩注目的焦点是用分析哲学技术框衡教科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工艺学历史唯物主义淡出他的学术视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五,科恩在梳理马克思劳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历史演进思想时,把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作为一个社会历史时期加以处理,对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不作任何说明。这种做法除违背基本的社会历史事实外,还存在逻辑问题。如果奴隶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间没有本质区别,那么,两个提法并用便是多此一举;如果二者之间有本质区别,那么,不加说明地以同一社会历史时期对待便是概念与指称对象脱节。以逻辑语句分析方法为工具“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恩,在这里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综上,科恩用分析哲学技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尝试以失败告终。为了适应分析哲学技术的硬性要求,科恩逐步减少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构成要素,逐步压缩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适用范围,当“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出现时,人们才发现,这种历史唯物主义只与生产力有关。只与生产力有关的历史唯物主义能说明社会历史中不同因素之间的结构性关系吗?能说明社会历史及其变迁的动态性质吗?作为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容的社会基本矛盾辩证运动学说还有存在的理论逻辑空间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
二、埃尔斯特对马克思的“理解”
埃尔斯特的《理解马克思》一书囊括了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其中的历史理论并无新意,因为他承认,自己是将科恩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作为根据的。[9]其他三部分内容大体上与我们传统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相对应,每一部分都存在可商榷之处。
埃尔斯特在谈到马克思的“哲学唯物论”时说:“就算他有这种观点,也不会和历史唯物主义有什么有趣的联系。显然,在相信外部世界独立于并先于人的存在而存在的意义上,马克思是一个唯物论者,即使某些段落暗示了一种不同的观点。”“关于自然在他那个时代被人化为人的劳动结果的程度,马克思有一种十分极端和夸张的观点”,并且这种观点“也是无意义的”。[10]
如埃尔斯特所述,如果马克思的“哲学唯物论”观点与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关系,后者中的“唯物”如何理解?难道马克思有并立并行且互不相联的两种“哲学唯物论”?从概念分析的意义上说,埃尔斯特观点中表现出来的逻辑混乱源于他内在思维的逻辑混乱。他在近代以来“哲学唯物论”语境中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唯物论”,当看到马克思对“哲学唯物论”的论述与他理解的“哲学唯物论”有本质区别时,便作出如此结论。
埃尔斯特理解的“哲学唯物论”,其哲学分析框架是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客观、存在、物质居于第一性地位,主观、思维、意识则处于从属地位,后者是对前者的反映。埃尔斯特批判马克思时使用的是自然概念,这说明,他认为客观、存在、物质和自然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在这种哲学分析框架中,客观、存在、物质和自然外在于人,独立于人,先于人,具有大全和无限性质。人对客观、存在、物质和自然的认识,主观性成分越少,真理性成分就越多,主观性成分排除干净了,认识便成为客观真理。用这种哲学分析框架看待马克思“哲学唯物论”,特别是马克思对“人化的自然界”的论述,引发埃尔斯特的批判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埃尔斯特显然没有意识到,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批判的正是这种哲学分析框架。埃尔斯特之所以批判马克思的“哲学唯物论”,根本原因是谬解和误植了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
马克思对自己的哲学分析框架有明确界定:“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11]马克思的哲学分析框架是主、客体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哲学分析框架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认识和实践涉及的对象。相对于作为主体的人而言,这里的对象是客体,这种客体具有如下规定。第一,客体作为对象而存在,对象相对于主体而言,与主体无关的对象不存在。第二,作为对象的客体是主体设定的结果,主体在先,对象成为客体在后,实际发生时间和逻辑顺序皆然。第三,作为对象的客体具有有限性,以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所及的范围为边界。第四,在作为对象的客体中主体是制动性因素,排除主体的存在,作为对象的客体便不存在。第五,在主、客体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不存在客观性陷阱,作为主体的人,其认知和实践的范围就是“哲学唯物论”中“物”的涉及范围。第六,主、客体及二者之间关系中的“物”是活动、关系、过程和前提条件的有机统一,绝对不是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哲学分析框架中与主体无内在联系的“物”。第七,主、客体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弥补了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中存在客观性陷阱的缺陷。
在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中,主观的对象是有限的,但对象的哲学意谓即客观、存在、物质和自然则具有无限性。如何在概念规定层面区分有限的对象与具有无限性的客观、存在、物质和自然?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无法做到这一点,也没有意识到需要区分这一点。从哲学致思逻辑层面说,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不能区分这一点。一旦着手区分这一点,这一哲学分析框架就会发现,自以为的客观具有片面性,而要保证客观的全面性,客观的范围就必须以客体为限度。以客体为限度的客观已带有主体性成分,主、客观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的逻辑困境便显现出来,要么归宗于主、客体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要么就得承认,自以为的客观具有片面性,从而导致这一哲学分析框架的崩溃。笔者把这一缺陷命名为客观性陷阱。主、客体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哲学分析框架则弥补了这一缺陷,此为马克思对哲学分析框架理论的伟大贡献。
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方面,埃尔斯特也有惊人之论,典型例证是他对劳动价值论的指责和否定。他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多或少是劳动价值论的同义词”。“这一理论在最好的情况下是无用的,在最坏的情况下则是有害的,而且往往是误导的。”[12]由此可见,埃尔斯特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持有彻底否定的态度。这种态度的根据是什么?埃尔斯特认为,“劳动不一定是所有商品的组成部分”。“一种根据严格的训练而运作的经济可能会有各种严格限定的相对价格和一种严格限定的利润率,而无须使用劳动。”“我们想象一种完全自动化的经济,以及一个资本家阶级和一个构成了常备军的报酬很低的士兵阶级。在此,商品可能根据严格限定的国家价格在商行之间以及商行和消费者之间传送,但劳动并没有进入商品的生产。”[13]
为了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埃尔斯特在想象中构筑作为根据的微观语境,此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不分析的又一例证。第一,资本家阶级与士兵阶级构成“完全自动化的经济”。士兵阶级与经济的“完全自动化”有直接关系吗?第二,“资本家阶级”中的资本家是什么性质的资本家?货币资本家、产业资本家还是商业资本家?在这个微观语境中,“资本家”的指称对象或许是商业资本家。问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的经济体能存在吗?进一步说,资本与雇佣劳动相对应,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相对立。没有雇佣劳动者,何来资本家?没有雇佣劳动者的经济体,还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经济吗?第三,埃尔斯特的微观语境涉及商品流通和消费,结论却是商品生产与劳动无关。商品生产是基础和前提,然后才能谈到商品流通和消费。因此,埃尔斯特通过想象构筑的微观语境与客观事实背离,在此前提下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予以反对和否定,证明埃尔斯特的分析哲学欠分析。
埃尔斯特在宏观语境中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和反对,结果同样不容乐观。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中,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独具特色,典型例证是对劳动二重性的发现和揭示。[14]反观埃尔斯特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和反对,似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自己的特色,也没有对劳动价值论思想史作出独特贡献。更为过分的是,埃尔斯特出于一己之见而把注意力仅仅聚焦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商品与劳动的关系,无视这一理论中同样重要的其他内容,这说明埃尔斯特的理论视野存在缺陷。
其一,商品的社会历史性含义。商品不是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它是特定社会历史时代的产物,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才成为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才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15]埃尔斯特在否定和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过程中无视基本的历史事实,更无视马克思对这种社会历史性含义的揭示,这使埃尔斯特陷入两难选择的境地。
其二,商品与劳动的内在联系。在马克思语境中,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无劳动,自然物不会成为产品,劳动是产品成为自身的绝对必需的前提。交换确实是商品成为自身的前提,但商品的客观基础是产品。无劳动便无产品,无产品便无商品,离开劳动谈商品,既与基本事实冲突,也是外行之举。埃尔斯特仅从流通和消费环节考察商品,无视劳动与商品在生产环节内在联系的客观存在和前提性意义,具有相当大的片面性。
其三,商品生产和交换确实是物质财富创造和流通的前提和基础,其背后是法权关系的客观存在。无视这一客观存在,要想真正地理解商品及其生产和交换确实困难。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中,劳动价值论内在地包含这一法权关系,其实质是雇佣劳动与资本的法权关系。埃尔斯特没有注意到这一法权关系的客观存在,只是一味地反对和否定劳动价值论。
其四,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基石,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发展出剩余价值论、剥削客观存在论和造反有理论。几种“论”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舍弃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便不完整,理论逻辑演进就会中断。我们在埃尔斯特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论述中发现的是另外一种情况。他无视这种内在联系,仅从规范意义上看待剥削问题,似乎否定和反对劳动价值论,同样能说明政治经济学意义的剥削问题。[16]
在发表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看法时,埃尔斯特的注意力集中于其中的共产主义理论,把内容丰富的共产主义理论理解为人通过劳动而自我实现的理论。他说,“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而自我实现,是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的本质”。“这是马克思思想中最具价值和最为不朽的要素。”[17]令人不解的是,埃尔斯特对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的“价值”和“不朽”,并未作出相应论证,而是在不同的地方质疑和批判这一理论。在他看来,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忽视了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忽视了个人的自我实现和集体的自我实现之间的冲突”。其次,“忽视了个人之客观的自我实现和主观的幸福感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再次,“忽视了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真正具有创造性的人专心于一种活动这一特点之间的冲突”。最后,“忽视了过分冲动的问题”。鉴于如上缺陷,埃尔斯特认定这一理论“极为乌托邦”,“是一种狂热的理想”,“有可能蜕变为自我陶醉和自我放纵的理想”。[18]埃尔斯特的自相矛盾显露无遗。
更让人费解的是,埃尔斯特把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仅仅理解为“通过创造性的劳动而自我实现”。这样的理解与马克思的界说大相径庭。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为之奋斗一生的理想,他在众多文献中从各不相同的角度论述共产主义社会,始终坚持的观点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需要前提条件,不顾这些前提条件论说共产主义社会便是空想。[19]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没有被埃尔斯特真正地理解。
从埃尔斯特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三个领域对马克思的理解情况看,《理解马克思》实质上是曲解马克思。曲解的过程及其结果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形式表现出来,说明它追求经验实证和科学的目标以正相反的结局展示于人。
三、罗默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
罗默的代表作《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的提法让人眼前一亮。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无论从哪种角度看都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是,事实恰恰相反,该书名之曰“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实际内容却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而是基于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概念的理解,仅对其中一个问题即资本主义社会公正问题的探讨。[20]这种探讨以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分析马克思主义中剥削和阶级两个范畴的形式进行,结果是远离了马克思文献中的经济哲学。
罗默的整体思路如下。第一,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分析自以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内容,即“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思想同与之相关的伦理思想之间的联系”,从道德角度挑战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的正当性,最终目标是“提出被修正的马克思主义”。第二,实现目标的手段之一是反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前者“将人引向歧途”,况且“马克思分析的结论根本不依赖劳动价值论”;后者也应被抛弃,因为“这一研究剥削的方法是不成功的”。第三,实现目标的手段之二是集中分析剥削和阶级两个范畴,借此建立关于剥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这些定理便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的主要内容。[21]
暂且假定这种思路能成一家之言,细加分析就可发现其问题所在。分析哲学的基本要求是对哲学论述进行逻辑和语义分析,目的是使概念、概念指称对象与微观语境中所要表达的意义协调一致。罗默的思路演进没有做到这一点。在论述过程中,他随意地使用“被修正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等概念,但鲜见对这些概念的清晰界定。“被修正的马克思主义”与他自己以为并着重论说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之间是什么关系?与马克思文献中的马克思主义又是什么关系?自以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什么关系?与马克思经济哲学又是什么关系?我们见不到罗默对这些问题的论述和回答。这说明,罗默运用这些概念时并没有注意它们与指称对象和所要表达的意义之间的关系,这与分析哲学严谨、清晰和准确的要求背道而驰。
罗默在其代表作中提出了貌似系统的剥削理论。其一,理解剥削问题的方法论。书中说,“无论人们会怎样反对基于剥削关系的雇佣劳动,这都与劳动市场没有内在联系”。其二,剥削的定义:“如果一个成员在经济活动中花费的劳动多于包含在他能用其他收入购买的任何商品集中的劳动,也就是说,如果他预算内的商品集所包含的劳动少于他花费的劳动,他就受到剥削。同样,如果一个人能以他来自生产的全部收入购买的所有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多于他花费的劳动,他就被定义为剥削者。”其三,剥削产生的根源:资本的稀缺和对有形资本的不同所有权。其四,基于以上对剥削的理解而得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1)“当且仅当剥削存在,利润就存在”;(2)“当且仅当工人受到剥削,利润率才为正”;(3)“当且仅当工人是受剥削的,正利润才能维持”。其五,“假定资本主义是那时发展生产力的最优经济结构。这种情况下,有理由说这种剥削是社会必要的”。“如果剥削是社会必要的,那就存在反对消灭它的理由。”[22]
依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文献看待罗默论剥削的内容,“修正马克思主义”的目的确实达到了,但其中的每一部分内容都难圆其说。
内容之一是看待剥削问题的方法论。既然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那么,在逻辑中就不能再有劳动力市场的位置。可是,没有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商品与货币资本的交换,生产能进行吗?没有生产,哪来的产品?没有产品怎么能有商品?没有商品如何实现剩余价值?在没有剩余价值的前提下,资本家的剥削如何变为现实?
内容之二的用意很好,用定义把剥削事实界定清楚。界定的核心是从消费层面看问题,其错误有二。其一,剥削出现和实现的真正地点是生产领域,至于收入或消费,那是剥削的结果而不是剥削事实本身。其二,找错剥削源头的结果是把资本与雇佣劳动在生产领域中的关系置换为消费领域中不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阶级分野和对立没有了,剩下的只有消费水平与劳动收入之间的不同关系。更根本者,马克思语境中劳动者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家的剥削性劳动是一回事吗?
内容之三是把剥削产生的根源往前推进,由资本主义生产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原因是资本初始分配导致的对有形资本的不同所有权。这确实是剥削产生的原因,但它是历史原因而不是现实原因。现实原因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此外无它。
内容之四是试图以分析哲学表述方式展示有关剥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定理”,实际内容却远离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剥削与剩余价值相对应,基于剩余价值的事实而来。从这种意义上说,剩余价值论就是剥削论。马克思也运用利润和利润率范畴,但不忘记指出它们与剩余价值范畴之间的本质区别,利润由于计算范围的原因而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程度。反观罗默,将剥削与利润相对应,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推回到资产阶级经济学语境中去了。
内容之五是思维逻辑混乱的表现。我们不怀疑罗默从道德层面质疑资本主义私有制正当性的真心实意,但这里又认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具有“社会必要”性。到底是质疑正当性还是论证“社会必要”性?马克思确实多次谈论资本主义剥削的文明面[23],但那是在论证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趋势的意义上说的,意在表明,资本主义的剥削性生产为未来社会提供物质前提。罗默丢弃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内容,剩下的是剥削“社会必要”论,结论是不存在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理由。
罗默在否定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前提下,提出自以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的剥削理论,由于逻辑漏洞百出而难成一家之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剥削理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概念界定清晰明确,论证逻辑强劲有力。罗默对马克思剥削理论的高调“修正”不仅多此一举,而且还人为制造了理论混乱。我们以《资本论》第1卷为例说明这一点。证明和分析剥削的客观存在有三个角度:第一个角度是劳动力使用价值;第二个角度是劳动时间划分;第三个角度是商品的价值构成。[24]三个角度的论证确立了基本事实,剩余价值确实客观存在,雇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剥削,这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缺乏正当性的客观根据。反观罗默,他简单地否定劳动价值论,进而否定剩余价值论,同时还要说明剥削客观存在,其根据何在?罗默理论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对资本范畴的理解存在问题,导致他否定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进而在这一前提下理解剥削现象。由于理论前提错误,理论本身出现错误是其必然结果。
让我们回到罗默对资本范畴的理解。他说:“资本的本质方面在于它是一种生产的投入,一种不能被立即生产出来的生产的投入。”[25]这一理解是一种倒退,因为这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观点,例如李嘉图说:“资本是一国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由进行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料、机器等组成。”[26]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之名弘扬资产阶级经济学观点,马克思原生态观点被扭曲。这其中的核心内容是剥削理论,确立剥削理论的前提是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而让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确立起来的理论前提则是对资本的理解和界定。检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文献就可发现,他从13个角度理解和界定资本范畴:第一,资本是积累起来的物化劳动;第二,资本是生产关系;第三,资本是特定社会历史性质的经济运行过程;第四,资本是价值保持和价值增殖的有机统一;第五,资本是对无酬劳动的支配权;第六,资本是辩证的自我否定的社会历史运动;第七,资本是掠夺及其结果;第八,资本是活生生的矛盾;第九,资本是生产方式的不断革命;第十,资本是主、客体关系;第十一,资本是劳动异化及其结果;第十二,资本是阶级对立的源头和客观基础;第十三,资本是未来社会的物质前提。
对照罗默和马克思各自对资本的界定,二者观点之间的根本对立是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表明,罗默对剥削的理解,进而对资本的理解,绝对不是马克思的理解。
总而言之,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借用分析哲学技术,外加自己的想象,对马克思文献中的经济哲学进行分析,实际造成了曲解和误解。用马克思经济哲学标准衡量,作出如下结论不能被认为是唐突之举: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既不“分析”,也与马克思经济哲学的本意相去甚远,所谓“辩护”“修正”和“重建”,本质是借马克思之名说自己的话。这些“话”具有马克思经济哲学的外观,精神实质却南辕北辙。
(单位:宫敬才、彭园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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