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我们分析了苏联模式是一个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从性质上讲,由于是在经济上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需要有工业化基础,因而苏联模式只是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暴力革命成功之后,为了应对战争和灾难,快速积累资金并实现工业化的一种过渡时期的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具有暂时性的特点,它在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的这个时段内是适用的,而且事实也取得巨大的成功。
但是,以斯大林为首的苏共却错误地把这种模式当作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并且在1936年即宣布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形成了一个苏联模式的认识误区。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和苏联改革的失败及解体,其普遍性的原因,正是因为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走出苏联模式的误区造成的。
苏联的灭亡至今也已经有三十多年时间,但人们对苏联模式的认识仍然处于这个误区中,并且还产生了一系列的误区:
1,苏联模式本是一种过渡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的产生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经济落后国家取得了成功,而这些落后的国家都存在着一个实现工业化过程的需要,因而在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前需要一个准备的过渡时期。苏联模式正是过渡时期的需要产生的经济模式。但不仅是苏联人,而且是所有人都把这种暂时性的过渡经济模式,当作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来对待,把这种过渡时期的指令性计划经济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计划经济。这是一个最大的认识误区,包括西方国家的学者也处于这一误区中。
2,苏联模式失败了。这又是一大误区。而事实上不论是在苏联还是在中国,苏联模式作为过渡时期的经济模式,其实际效果是获得了巨大成功。苏联只用10多年就实现了工业化,此后苏联在几十年时间发展成为世界上唯一能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同样中国也因为采用了苏联模式而在二十多年时间从一个农业大国转变为一个工业主导的国家。这些基本事实说明了苏联模式在过渡时期的必要性、合理性、适用性及巨大成功。
3,苏联模式只是一个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过渡经济模式,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计划经济完全是两回事。但理论界却把苏联模式当作计划经济的标本来对待,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来对立。这显然又是一个重大的认识误区。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模式,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企业是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所谓的计划经济正是建立在公有制企业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更具体地说是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由于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而形成的可以按社会需要分配和按效益流动的计划性,这与过渡经济模式的那种由指令性计划按照实现工业化需要的单纯的计划方式的经济完全是两回事。
4,苏联模式本来只是一种过渡形式的经济模式,而非马克思恩格斯讲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但理论界却误把这种过渡经济模式当作了计划经济模式。在许多人看来,苏联及东欧等国家的失败,就是计划经济的失败。这又是一个认识上的重大误区。上面已经分析过,苏联模式作为一种过渡经济模式,在过渡时期的存在和发展是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说它失败是不符合事实的。而后来当这种过渡模式未能及时改革、推进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而造成体制僵化等问题,其本质原因不是因为它的计划经济方式,而是产权制度。为什么会产生“国有国营的、国家得盈利,职工拿手工资”的这种国营模式?原因是因为在这里没有从国有企业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的基本特点出发,建立相应的经济制度,而是从传统的产权观念出发,建立了“谁所有谁经营”产权经济体制。因此,国营企业的弊病,苏联模式的弊病,表面上是计划经济体制,而实质却是产权制度体制,是产权经济体制不适应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
5,还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工资是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的误区。
人所共知,社会主义是要实现按劳分配。但如何实现按劳分配呢?事实上苏联模式把简单引用工资制的支付方式,即认为就实现了按劳分配。这又是一大误区。
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表现,而不是“劳动的价值”,对于这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己作了论证。资本主义企业为什么要采用工资制度呢?就因为工资是一种预定的收入形式。在采用工资制的条件下,一个职工每个月能拿多少钱,在这个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动之前,甚至在这个职工进入企业之前就已经预先确定了。工资收入的预计性和固定性事实上从根本上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生产成果的血肉联系,从而可以为资本家或股东猎取剩余价值提供保障。因此,从劳动者的角度看来,采用工资制实质就是剥夺劳动者享受生产成果的权利。但是,我们的经济学家说,社会主义工资和资本主义工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而工资也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而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形式,是劳动者为自己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形式。
工资在资本主义企业是劳动力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把工资搬到公有制企业,又怎么变成了按劳分配的形式呢?难道工资已经不再是直接的货币量?难道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形式的预计性和固定性发生了变化?如果这些特性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本来是妨碍按劳分配实现的工资形式(在产权企业制度中,工资的作用就是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生产成果的联系,它的功能就是阻碍按劳分配的实现)又怎么能转变为按劳分配形式呢?很显然,这种想当然的推论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苏联和东欧在改革中会走向灭亡?为什么在我国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改革及集体企业改革会走向灭亡?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走出以上的认识误区。
苏联模式的要害是产权制度,而不是什么计划经济。但人们对苏联模式不足的要害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这个表面,而没有进一步深入认识到产权制度这个本质层面。也就是说,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事实上我们的认识还没有走出苏联模式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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