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张杨、刘江彬、卢鑫
张杨: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刘江彬:男,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卢 鑫:男,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摘 要:大数据时代,“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资料参与数字化生产,是数字化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要素,占有数据即占有权力。在当代资本主义范式下,数据被融入资本逻辑展开增殖,传统意义上的“掠夺、剥削、渗透”和“驯化、新殖民、新垄断”被赋予了新的形式与内涵,主要体现为数据权力被私人资本、国家资本乃至国际资本所垄断。而且,数字资本通过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实化、固化和强化了数字统治关系。由此,需要基于企业、国家、国际三个层面,对控制数据流动、获取超额利润、联合金融资本投机、改造大众认知、影响社会舆论、干涉他国政治文化、攫取他国剩余价值等数据权力的统治关系展开研究。随着数字全球化的演进,数据权力正在深刻重塑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其资本主义垄断也日益产生了数据霸权、数字鸿沟、发展失衡、脱实向虚、治理困境、公平赤字、两极分化等世界性问题。直面问题,汲取经验,新时代亟须发挥政府引导数字资本健康发展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型企业参与数据权力分配,倡导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破解数据霸权。
关键词:数字统治关系;数据权力;数字资本垄断;金融化;政治经济学理论
“数据即权力”。丹尼斯·朗(Dennis H. Wrong)指出,权力作为社会表现形式是掌权者对客体行为实施的控制。在大数据时代,占有数据所衍生的力量使占有者在与他人的社会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而数据的集中和垄断更是使占有者具有支配性权力,这集中体现在数据的三大特性上。一是数据的科技性。数据作为数字技术的交互中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领域与传统要素深度融合,颠覆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从这个意义来讲,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先进生产力。二是数据的资源性。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元宇宙等科技事业的研究工作到数字化的生产和服务工作,海量数据的持续输入是必要环节。数据已经成为支撑数字化现代社会运行的核心战略资源,“如果说石油是工业的血液,那么同样可以说数据是数字经济的血液”。三是数据的资本性。程恩富认为,“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实质是以平台经济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简而言之,由于数据在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一个经济主体能够凭借对数据的占有,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取得优于其他经济主体的地位和支配社会劳动关系的权力,即数据权力。值得注意的是,在数据作为生产资料以资本形式参与循环增殖的过程中,数据权力寻得了扩张的现实途径,以此构成了当代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和统治框架。
在当代资本主义运行过程中,数据这一生产资料被以平台企业为代表的少数私人资本所窃取和垄断,并链接了技术、流量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数字资本扩张规模日益膨胀。丹·希勒(Dan Schiller)以将数据作为“比特”载体的信息为线索,批判信息的占有不公和享受不公,揭露了“数字鸿沟”,指出资本主义进入了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资本主义金融化演进迅速。谢富胜认为,大型数据平台掌握了庞大的用户规模和精细化的生活消费数据,进而切入移动支付市场,实现从大型平台复合体向平台—金融复合体的转化。“金融资本以数据金融的形式加以呈现并与数字资本相结合,形成数字金融资本”,此即以数据权力垄断为核心操纵数字工具和金融工具获利的私人垄断资本复合体。尼克·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认为,当代资本主义为平台资本所主导,其运行的关键在于对数据的控制并通过数据寻租攫取利润。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两极分化和社会矛盾空前恶化,并且,数字金融资本与资本主义国家相结合,使得数字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张。尼克·库尔德利(Nick Couldry)提出了“数据殖民”和“数据殖民主义”的概念,他指出,数字资本将万事万物数字化与量化,并将这些成就转化为利润获取的工具。由此可见,数据是大数据时代的土地,它正在被以数据权力垄断为核心的数字帝国主义国家所瓜分和争夺。
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里引用克斯特纳的表述时,将统治关系一词着重标记。他认为:“统治关系和由此产生的强制,正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阶段’的典型现象,正是势力极大的经济垄断组织的形成所必然引起而且已经引起的结果。”此后,经过资本主义统计关系的百年演进,数据权力愈发成为资本想要垄断的新对象。数据权力的垄断表现为一种数字统治关系。
一、数据权力的私人资本垄断批判
纵观资本主义世界的数据归属,数据为少数资本所垄断并成为其私权力。这些资本多以“平台企业”的形式存在,并通过“双边市场”短期积累大量用户及数据。资本主义法律赋予巨头垄断数据权力以合法性。资本的逐利本质决定了资本家将利用合法的数据权力为自身攫取利益服务。马克思形容:“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数字技术提升了人类控制、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却成为一个阶级(或集团)压迫另一阶级(或集团)的工具。数据权力垄断所展现的统治关系不断恶化着被控制一方的绝对生存境遇,加剧着双方生存环境的两极分化。它既表现在虚拟数字空间,也体现在现实的生产过程。
(一)“掠夺”:数据权力的形成积累
在资本主义数据积累早期,大型私人资本既隐蔽又强制地夺取数据。私人资本剥夺数据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无协议窃取数据;二是以不平等地位和不等价协议强迫用户提供数据。20世纪后半期,网络时代来临,数据的传播与记录走向便捷,但此时数据的价值尚未被社会广泛认识,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新兴互联网企业先一步开始收集数据,在不付出成本的情况下对数据进行直接采集。从1970年德国黑森州制定世界第一部《数据保护法》开始,随后各国逐渐完善数据立法。到了21世纪,数据价值及其被窃取的风险已经被社会普遍认识。此时,虽然私人资本无法再轻而易举地无偿窃取数据,但一些率先成为行业头部的平台企业凭借流量、技术和市场优势采取了更多手段来获取数据。一般形式是私人资本提供免费的内容和服务,但相应地要求用户签订同意被采集数据和推荐广告的协议。数据资本的积累特征比其他资本类型的集聚与占有更明显,大量数据也会向大资本平台快速聚集。
在数据权力垄断时期,数字资本利用围绕数据权力展开的流量、数据、技术和市场的“循环垄断”掠夺数据。以数据垄断为核心,数字资本的流量垄断、数据垄断、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相互促进(如图1所示)。基于流量垄断,再加上社交关系链、网络效应机制的作用,平台用户数量得以保持庞大规模。平台在庞大的用户流中拥有了大量的潜在数据财富,为数据剥削创造了可能性。基于数据垄断,现实世界的阶级不平等在虚拟世界表现为数据富人和数据穷人的数据鸿沟。资本的剥削形态也被移植到数字世界,用户的数据成果被数字资本支配。以平台企业为例,劳动者屈服于平台的不平等规则,甚至被要求提供符合平台意志的数据,否则用户就会面临惩罚,可能会被限制使用平台的部分功能,甚至会被剥夺在该平台的数字使用权。此外,平台企业还依托数据垄断人为构建生态“割据”,形成“围墙花园”“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以绑架用户,从而限制流量、数据和市场的外流。2022年12月,欧洲出台的《数字市场法案》专门要求苹果公司开放第三方应用商店。更重要的是,创造新一代颠覆性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必然依赖大数据的持续支撑,例如,微软旗下OpenAI创造的ChatGPT智能对话机器人。平台企业和现象级产品的出现使得数据的市场价值被指数级放大。
图1 围绕数据权力展开的流量、数据、技术和市场的“循环垄断”
说明:虚线箭头代表相互作用,实线箭头代表物质发展,虚线边界代表扩张趋势
这些事实表明,基于数据垄断,私人垄断资本进一步加强数据剥削以维护流量、数据、技术和市场垄断的地位。基于技术垄断,数字资本掌握了数据应用的可能性,因为大数据的巨量性对数据的撷取、管理、处理和加工都提出了新要求。而基于市场垄断产生的规模效应,无论是数据的持有成本,还是数据的应用价值,相较于个人和中小资本,垄断资本更具优势。在西方自由市场条件下,政府对于数据垄断的监管并不作为,SSNIP(基于相对价格上升的假定垄断者测试法)工具和SSNDQ(基于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法)工具都不适用于平台提供的名义价格上的免费产品和服务。综上所述,数字资本对于流量、数据、技术和市场的“循环垄断”产生了数据平台的现状。
(二)“剥削”:数据权力的巩固发展
当代资本主义数据权力的垄断性特别突出,关键在于数据充当生产资料以资本的形式实现价值增殖,即“数据资本化—剥削以数据形式存在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资本化扩大再生产”。与此同时,这也是权力巩固增强的过程,即“数据权力现实化—利用数据权力进行剥削—巩固和扩大数据权力”的过程。数据权力的“循环垄断”本身并不创造新价值,因为新价值的创造离不开对剩余劳动的占有,但是“循环垄断”能够不断抬升垄断资本的扩张能力。与工业时代丰富的“高额的利润”相比,以数据为载体的资本循环能够“激起对更多利润的贪欲”。在“循环垄断”下,资本对劳动的占有展现出新的特征。
一方面,数据权力垄断强化了资本对于剩余劳动占有的控制力。首先,数据权力垄断为资本强迫劳动者提高劳动强度提供了丰富的手段。数字化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为资本提供了监控劳动者工作全过程的可能。劳动强度被量化后,出现了“算法裁员”的全新控制手段,劳动者的劳动技能、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等天然差异被资本无视。劳动力商品好像也成了BI(商业智能)优化计算的对象。“由于私有制的作用”,数据“这些理应属于全人类的力量便成为少数富有的资本家的垄断物”,“成为他们奴役群众的工具”。其次,基于数据权力创造的智能生产工具和生产服务优化使得资本的技术构成和资本的有机构成大幅提高。劳动力需求的相对减少使得劳动力供求关系失衡,更多劳动者竞争一个岗位,资本得以要求更加苛刻的条件,劳动者要么选择接受,要么被迫失业。马克思指出:“劳动资料一旦作为机器出现,就立刻成了工人本身的竞争者。”如今,数据连接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机器,机器跨越时空与工人竞争工作。多Agent(艾真体)的智能信息控制系统使得工人在同一时间可以对多条流水线进行更加复杂的生产操作。基于数据权力,资本捕捉劳动者行为特征,使人工智能利用GA(遗传算法)和ANN(人工神经网络)学习数据,进一步推动着工作的智能化,相对延长着剩余劳动时间。马克思批判道:“资本的不变趋势的一方面是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是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最后,数据权力主导下的数字化生产超越了时空界限。越来越多的数字零工被纳入到数字化的生产网络架构中,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工作于白昼黑夜。而平台并未对这些数字零工给予完善的制度保护,“优步化”特征明显,实际上平台企业在劳动弹性化的过程中虽然扩大了收益,但却将风险转嫁到了劳动者身上。
另一方面,数据权力垄断扩展了资本雇佣劳动的边界。达拉斯·斯麦兹(Dallas Walker Smythe)提出“受众商品”理论,认为受众的注意力是可以被消费的。在当代,用户对平台的使用、关注和忠诚等均被资本量化为数据,通过广告、转卖或用以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等方式变现。游戏玩家同样在游玩过程中为游戏公司创造游戏数据,而且还为游戏公司提供了曝光和流量等可以被数据化的商业价值,成就了“玩劳动”。另外,数字社交媒体上免费提供的内容,本质上绝大多数都是用户创作的,且内容的流动和传播也依赖于用户群体本身,然而,这些工作的成果却被数字社交媒体平台所支配。数字活动的成果无时无刻不在被数据化并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为资本所利用,如“大数据杀熟”。传统商业通过记录并利用消费者偏好信息获利,这种形式在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中介全面拓展。但不论剥削形式多么复杂和隐蔽,唯一不变的是数据离不开劳动者的实践,总归是直接或间接劳动的成果,用户的数据总在不经意间就被他者储存,被创造的数据并不由用户自身掌控。
(三)“渗透”:数据权力的无序扩张
当代资本主义数据权力的扩张趋向与数字资本从职能部门向非职能部门的延展方向是一致的。数字资本并不满足于通过实业获取剩余价值,其数据权力的进一步扩张主要通过金融化扩张来完成。金融资本也需要数字资本赋能,从而提高其在金融市场的获利能力。利益的一致性使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数字金融资本。数字金融资本所垄断的数据权力通过金融手段搭建了通往现实生活的快车道。
首先,以平台企业为主的科技巨头利用资本市场的规则套现。传统金融资本在平台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投入大量资本,并将平台企业上市后的股价浮盈作为投资目标。平台企业上市后,利用掌握的数字化媒体借助数据权力垄断来宣传鼓吹自身的泡沫,传统金融资本由于利益的趋同也为其出具有利的分析报告,平台企业从而取得了超高股价,如微软、苹果和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常年占据资本市场的市值前列。通过资本市场,围绕数据权力垄断所展开的经营优势在金融资本构建的估价模型中可以被计量,数字资本就从广大投资者手中融资了大量财富,事实上是将数据权力实化了。
其次,数字资本利用所获得的巨量资金发起恶性竞争。它们通过价格战、补贴战,结合多重垄断优势打压竞争对手,迫使其退出竞争,或采取并购手段予以吞并。因此,平台经济领域往往呈现“赢者通吃”的局面。数字资本完成本赛道的高度垄断后,还通过金融手段控制上下游产业链,并逐渐向其他行业渗透。首选进入零售业等商业领域。莱拉·戴维斯(Leila Davis)等人的研究表明,从1997年到2012年,美国各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主要是由信息服务业和零售业推动的。最后,数字资本进军金融行业,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形成了数字金融资本。这一复合体将数据权力垄断与金融垄断相结合,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寻求资本空转套利。量化金融的出现为资本提供了新的财富收割机器,而这主要依托大数据和算法。不可否认,数字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但是难以制约权力扩张和脱实向虚的食利趋势,造成了诸多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数据权力以金融统治辅助工具的形式渗入社会关系,生产企业沦为食利经济的附庸,劳动者沦为贷款的奴隶。数据权力在数字金融资本的掌控下,成为玩弄投机游戏的工具。数字金融资本的无序扩张阻碍着竞争,对全社会的创新、创造和生产活力造成了负面影响,其过度金融化给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计民生带来了严重危害,出现生产离岸化现象,企业可能将一些生产活动外包给外国企业,进而导致产业空心化、劳动者收入水平下降等问题。
二、数据权力的国家资本及国际资本垄断批判
数字金融资本不仅谋求自身在国内的统治,而且积极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扩张,这与帝国主义国家的扩张诉求具有趋同性,于是二者天然地站在同一阵营。帝国主义国家的国内国际统治需要数据权力为其提供新型的强有力手段,其全球殖民和扩张也需要数字金融资本缔造的具有强大竞争力的跨国公司作为中介组织进行权力渗透和资源掠夺。数字金融资本与帝国主义国家的结合创造了数字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意味着一种数字霸权的兴起,它通过各种平台和APP掌控了大量的普通用户的日常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变成了庞大的数据体系。”华为提出了基于40个指标(ICT投资、电信投资和ICT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GCI(全球联接指数)以对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现状进行量化评估,展现了国家之间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平等状况。从资本的运行规律和趋势来看,数据权力在宏观上被代表私人大资本利益的数字帝国主义国家资本和国际资本所垄断。
(一)“驯化”:数据权力的政治统治
在传统的帝国主义形态中,帝国主义国家的合作对象是以金融寡头为代表的私人垄断资本。列宁指出,帝国主义国家即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服务于私人垄断资本,金融寡头主导的垄断资本集团控制了帝国的经济命脉,通过“参与制”“个人联合”和建立政策咨询机构等方式操纵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领域,是帝国的实际统治者。在数字帝国主义形态中,国家的实际统治者转变为数字金融资本集团,它拥有超越金融资本的权力。在其意志主导下创造和规制的数字世界里,数据就是权力,代码也即法律。在数字统治下,数据权力垄断可以通过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渠道干涉政治,为政治统治创造了崭新的想象空间。
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在国家内部借助数据权力的垄断对人进行驯化。其一,数字金融资本驯化政客成为资本的附庸。由于数据权力的垄断,资本能够引导舆论走向。“Facebook决定了我们是谁,Amazon决定了我们想要什么,Google决定了我们怎么想。”在大数据时代,垄断资本除了为选举提供资金支持之外,还能利用数据权力提供舆情分析、选情实时反馈以及政治形象宣传等方面的支持,乃至于数据操纵也并非不可能,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曾指责对方操纵选举。著名美剧《纸牌屋》中描述的威廉利用选民数据分析进行“科学竞选”的场景正成为现实。除了“合作”,资本围猎政客的手段也更加丰富,虚拟资产贿赂、窃取隐私要挟和政治形象抹黑等新型的伎俩层出不穷。自互联网时代以来,美国政界的各类攻击更加频繁、猛烈。美国国会警察局于2021年受理了9625项关于涉及对议员发表声明和威胁的案件。这一数字比2017年增加了约144%。其二,数字金融资本驯化民众成为资本的附庸。资本在数据媒介的作用下,将自身所主张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逐步转化为社会一般观点。平台资本能够根据大数据分析来制定引导个体执行预设剧本的诱导策略,个体自主性被侵害而被困于“电子牢笼”。思想偏差形成后,平台资本根据个体偏好信息的大数据继续进行个性化推送,创造“数据茧房”。人的思想越发固化和封闭,而不能开放包容地接受其他意见,导致社会对立日益严重。数字金融资本在数字帝国内部开辟了以驯化为主要特征的数据统治,实施“数据独裁”。数据是资本意志的载体,随着数据的“去中心化”又“再中心化”,资本意志也随之扩散传播并使社会思想被规制。
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在国际上借助数据权力的垄断对信息进行“驯化”。一方面,数字帝国谋求对国际信息系统的“驯化”,企图使国际间的信息流通符合其国家意志。具体而言,数字帝国组建数据权力同盟,将传统的帝国主义国际同盟统治移植至大数据时代,人为构造数据权力循环屏障,以集团的形式对其他国家进行数据孤立。早在冷战时期,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就组建了“五眼联盟”,互相分享情报数据,这种合作关系一直延续至今。近年来,西方数据权力合作日益深化,例如,2016年欧盟通过了针对美国的“隐私盾”数据传输协议,2017年美日签署了网络数据和情报共享协议,2018年日本和欧盟互相承认彼此数据保护系统。中国、俄罗斯以及其他非西方阵营核心的国家却始终被排除在外。数据权力还能随时被应用于军事领域。帝国主义集团对数据权力的滥用,严重危害了他国的军事和数据安全,增加了全球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数字帝国谋求对全球意识形态的“驯化”。基于数据权力的集团垄断和排外,数字帝国利用数据权力垄断向全球输出国家意志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算法通过数据引导,在差异化的“私人定制”下,完成对个体全方位的“调节”。算法和数据本质上都携带有意志因素,为实现意志目的的算法通过满足意志需要的数据来对个体进行引导,从而实现操纵。在数字帝国主义垄断数据权力的条件下,即使算法能够中立客观,在带有歧视的大数据的作用下得到的结论仍然会有偏见。葛兰西指出,“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代表文化霸权,换言之,资本主义不断发展,除暴力手段外,还丰富意识形态方面的控制以使人民甘愿接受阶级统治。
总的来讲,数据权力垄断拓展了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在政治上的霸权,更重要的是在舆论统治和资本意志的传播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成就”。数据权力改变了数据垄断者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关系,创造了许多脱离于法律的新的社会控制方式。数据权力借助新媒体工具,使数字统治关系从经济关系延伸到思想政治关系。
(二)“新殖民”:数据权力的国际资本统治
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将数据权力的垄断作用于带有新特点的“殖民扩张”,实施更加不公的“数据殖民”。
一方面,数据为国际资本提供了新的掠夺载体。垄断数据权力的数字帝国与发展中国家在数据占有方面呈现两极分化趋势,加剧了国家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平等。数字帝国借以数据权力优势将元宇宙、云计算和量子技术等高科技与资本力量进行结合,转化为资本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西方国家的金融大鳄和科技巨头,已经在布局元宇宙产业体系,打造金融资本的元宇宙帝国”。数字帝国所拥有的国家资本和国际资本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降维打击,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及其企业的发展利益,在此过程中又垄断他国的数据权力。更为重要的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规模有限,人口数量不足,数字设施的铺设更是匮乏,因而本土企业没有足够的数据积累以开发能够参与同国际数字资本相竞争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报告《衡量数字化发展:2022年事实和数字》指出,目前,全球约有53亿人可以上网,但仍有27亿人不能上网,欧洲和北美有80%至90%的人口使用互联网,阿拉伯和亚太约有2/3的人口使用互联网,而非洲仅有约40%的人口使用互联网,最不发达国家和内陆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覆盖率仅为36%。于是,市场被国际数字资本所垄断,具有本土特征的数据也被国际资本所掌控。以印度市场为例,Google旗下的Google Classroom、Facebook旗下的WhatsApp、YouTube以及亚马逊都是印度的流行软件。不似资本主义早期殖民,在坚船利炮开道之下,资本输出、资源掠夺和奴隶贸易跨越漫长的时间和广阔的地理空间才能够完成,数据殖民在数字空间中能够隐蔽、自由并即时地完成。
另一方面,数据权力缔造了具有强大支配能力的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在帝国主义国家政权的保护下进行全球扩张和不平等竞争。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同盟对华为进行恶意制裁后,美国再次以数据安全为由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Tiktok实施封禁,蒙大拿州率先签署了法案。与数据权力私人资本的国内垄断一致,跨国公司数据权力垄断的巩固也需要占有剩余价值来为资本无序扩张提供现实的物质基础。因此,跨国公司对于全球的数据殖民并不只是单纯的数据占有,而同时也是对劳动的占有。而在劳动剥削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如印度至今未正式出台专门针对数据的法律。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数据法的缺失以及劳动法的不完善,跨国公司又一次得以在不经监管和不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迅速地窃取数据和实现集中,并使用数据权力对劳动者实施更加严苛的数据掌控。此外,跨国经营的形式还为国际资本对跨时空生产网络进行资源配置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在国际分工下,数字金融资本凭借以数据权力为核心的垄断优势掌控了收益分配的主动权。
(三)“新垄断”:数据权力的金融统治
虽然金融统治是当代经济统治的一部分,但是数据权力的现实化与金融权力化的结合使数字金融统治的新垄断表现出比一般经济统治更具有霸权性的特征。与私人资本数据权力金融扩张的本质相同,数字帝国主义同样依托金融市场进行全球性扩张。
一方面,国际资本利用数据权力借助金融手段控制他国企业。国际资本利用基于数据权力在本土赚得的剩余价值和融取巨量资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和设立分公司等,形成辐射全球的“金融帝国”。发展中国家的本土企业容易在全球跨国公司主导的产业链上失去控制产权、控制技术、控制品牌、控制产业链的自主性。由此,国际资本在数字帝国主义国家的支持下,以金融化的方式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共同确立了在“数据殖民地”上的数据霸权和金融霸权。数字金融资本在数字帝国内部所操纵展现的“循环垄断”模式又在“数据殖民地”复刻。新形成的数据权力垄断成为支配他国的现实的经济社会权力,从而数据霸权以此为基础走向了世界,完成了数据权力增殖的“国际循环”。
另一方面,美元霸权谋求在“石油美元”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数据美元”体系来掌控世界经济。众所周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美国凭借拥有全球四分之三的黄金储备以及强大的军事实力形成了确立美元霸权地位的“双挂钩一固定体系”。但由于世界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在经济动荡时,该体系弊端尽显,最终难以为继。美国为了维系自己的美元霸权,找到了美元的下一个锚定对象,形成“石油美元”体系。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多极化发展趋向,“石油美元”体系也出现了动摇。近年来,伊朗石油交易放弃了美元结算,中国和俄罗斯的天然气交易采用人民币结算,中东各国与中国的交往更加密切。在此背景下,美元霸权正走向技术垄断的美元体系,“芯片美元”成为新工具。事实上,美元霸权维系的核心逻辑是美国通过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手段将美元和世界市场不可或缺的商品予以强制锚定并垄断交易份额,那么他国要进行该种商品的大宗交易就不得不将本国货币兑换成美元。因此,不仅“芯片美元”成立,而且“EDA设计软件美元”“光刻机美元”以及“数据美元”也成立。而人工智能还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还没有挣脱人设逻辑,遵循判断、决策、执行的工作路径,最底层的逻辑实际上是“大数据集”被算法转译为“规则集”,并无自主性。人工智能还没有做到脱离对知识图谱的依赖,数据偏见必然导致人工智能的结果偏见。在数字技术的应用中,数据起基础性作用。在以“数据美元”统摄的高技术商品美元体系中,数据权力发挥着核心作用。
马克思强调:“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在数据权力垄断下,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表现出一种数字统治关系。财富和数据大量集中于数字帝国,其他国家不仅在全球生产链的分工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而且还在金融体系中处于被食利的位置。处于劣势地位的国家承担了大量的物质生产活动却无法有效享受技术红利,迫切希望改变国际不平等的分工局面。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数据权力垄断以数字统治关系统摄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在全面数字化的社会中,数字技术以数据为基本要素塑造了虚拟世界,数字孪生系统将物理世界完整地映射到数字化空间。数字空间的虚拟实践经验又以数据为载体反馈指导现实社会。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资料,集中占有这一生产资料意味着拥有权力。马克思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然而,资本主义数据权力被私人资本和帝国主义国家资本、国际资本所垄断,其无序扩张以资本增殖的逻辑使数据嵌入资本循环过程。其中,劳动剥削为扩张提供价值源泉和物质基础,金融化扩张加速其渗透速度。但是,数据权力的垄断并不能解决资本主义世界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基本矛盾,反而加深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矛盾以及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民族矛盾。
当代世界已经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言明的“世界历史”,数据不仅连接了数字技术,也连接了世界,特别是数据权力的金融化扩张使得人类交往的世界性更加显著。在世界矛盾和世界危机中,我国也不免受到冲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经济全球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当然,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公平赤字等问题也客观存在。这些是前进中的问题,我们要正视并设法解决,但不能因噎废食。”面对这些问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能够为我国应对数据权力垄断等内、外部问题提供制度基础和体制优势。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数字企业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但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数据权利最终演化成统治权力相对比,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方式下数据权利归根结底服务于人民,在制度完善、治理有效的情况下就不会演化为统治权力。不断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都能够为我国参与世界市场竞争提供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坚实的物质条件。可以说,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我国治理资本、驾驭资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
第一,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数字资本健康发展。数据权力垄断的负效应不仅出现在西方,而且也在我国显现。“伴随头部平台企业数据垄断优势的自我强化,双轮垄断领域边界不断扩大,数据要素配置管理和监管工作难于统筹协调,社会竞争秩序遭受破坏,缺少数据综合管理部门,社会福利损失、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收入分配不平等等经济问题日益突出。”对此,我国政府要更好发挥作用,主动作为,及时干预掌握数据权力的数字资本扩张。其一,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需包含规范数据积累机制。政府要从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两个方面完善资本性所得管理,注意考察数据资本化的新情况,引导“勤劳致富”“依法致富”和“创新致富”,此“富”的内涵包括数据财富。针对此,要有相应的措施配合,以税收减免和财政奖励措施来鼓励数据权力应用于实业发展、生产发展和创造发明,在考虑大数据时代劳资关系新变化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法律法规,进而保障劳动者收入和权益,并加大处罚力度打击数据侵权。其二,防止数字资本脱实向虚、无序扩张。数据权力具有自我强化机制。平台企业的形成一般经历三个阶段,即“烧钱策略和锁定战略占领市场—绑定销售、价格补贴等方式扩大消费者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实现业务整合、技术控制和行业标准控制并金融化”。数据权力既作用于第一、第二阶段的恶性竞争,也作用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化,它在作用于恶性竞争后使得循环加强,并在金融化的过程中加速现实化。监管部门要审慎对待平台企业参与金融领域并重点打击恶性竞争的行为。其三,充分发挥好国家数据局的作用。适应时代要求,我国已经组建国家数据局,但如何使其发挥好作用仍然是一个尚待探索的问题。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力的滥用是迅速而隐蔽的,且体现出强大的现实支配力。国家数据局需要具备对数据权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管理”以及快速对滥用行为做出反应的足够权力和强大能力,相应地要赋予其足够的权限而不能束缚其手脚,并积极应用数字技术丰富管理手段。数据权力的监管与反监管是一场权力和技术的双重竞赛。总之,要通过政府干预,实现数据服务于生产。马克思指出,资本的目的“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不能幻想唯市场化是万能的“灵丹妙药”。
第二,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型企业参与数据权力分配。截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居世界第二;有3.55亿5G手机用户,约占全球3/4;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3万亿元。数据表明,即使数字帝国主义集团对我国实施数据隔离、封锁,我国依靠国内数据规模与质量也能够满足尖端技术的大数据需求,为我国数字经济提供强大的发展动力。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科技领域“数据烟囱”林立,数据不能有效互通和整合,不利于协同创新。2018年国务院出台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就旨在拔掉“数据烟囱”,高新科技与优质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都需要数据汇集以大数据的形式发挥作用。从本质上看,数据作为大数据时代的关键生产资料,是关系国计民生、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资源,国有企业需要参与到数据权力的分配之中。列宁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集中的,有计算和监督的,社会化的。”通过国有企业参与数据权力分配,既能实现数据权力的集成化以发挥最大效用,又能实现对数据权力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化利用,彰显举国体制优势。现实的国际竞争也要求国有企业和民族企业承担起推动大国崛起的使命。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表面上宣扬自由贸易,实际上却在明显地实施“双重标准”。2019年5月美国就曾组织32个国家在捷克召开“布拉格5G安全大会”,发布“布拉格提案”,企图排除中国5G技术产品。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显然,我国支持国有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掌握和运用数据权力至为关键。党中央明确指出,要“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要“反对数据霸权和数据保护主义,有效应对数据领域‘长臂管辖’”。第三,倡导通过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破解数据霸权。马克思指明:“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所谓资本意志,实际上是围绕无休止的逐利展开的,其崇尚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剥削和统治是必要手段。“数据是知识进步和治理改善的重要工具,而同时,它们也会成为那些希望维持现状的人手中的有力工具。”资本通过数据权力扩张进行的意志宣扬,期望的是通过思想控制使人民心甘情愿地接受现实中的不平等。然而,全世界更多的是认同共同发展和共享发展的广大人民群众。数据这一资源相较于传统资源具有超耐用性和可复制性的新特征,打破了非此即彼的占有关系,因而其本身就具备支持共享发展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未来社会的一个特征是共享经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愿意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强调:“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携手走出一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数字经济活力迸发、数字治理精准高效、数字文化繁荣发展、数字安全保障有力、数字合作互利共赢的全球数字发展道路,加快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通过了《“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这为反对数据霸权和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做出了积极有益的尝试。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妄图构建的数据霸权终归有碍于人类文明与进步。在数据权力的形成和演化中,世界格局正在重塑。倡导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只有倡导共享发展,才能赢得人心、赢得未来。
参考文献(略)
注释(略)
基金项目: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及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当代资本主义的系统性危机和发展趋势研究”(编号:19LLKDA012)。
本文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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