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子女财产申报制度如果真正执行起来,应该会是一个“反腐利器,但也会因为它的打击面很宽、威胁到整个官僚系统,受到他们的联合阻碍。如新出台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新规》就是一个例子:《新规》始终没有提到干部过去的整体资产如何申报,现有的存款是不是在申报之列;规定的是“共同生活的子女”;官员的父母财产不在申报之列;离退休干部没有列入申报之列;财产申报的结果还是远离人民的监督;人事部门没有多少人来落实官员的申报真实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