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押沙龙,押沙龙!》的第一页,福克纳便给了读者当头一棒。整整一页纸,竟然是一个括号套括号、同位语套同位语、从句套从句的超长句。然而这还没完,接下来的一整章,全都在这样纷繁复杂、吞吞吐吐乃至前后矛盾的复调书写之中。我们能透过雾霭般的文字迷宫看到什么呢?看到南方燥热的下午,看到百叶窗的灰尘,看到紫藤花的香味渐渐扬起,看到正襟危坐,被仇恨填满全身的罗莎小姐,是的,罗莎小姐。这个已经没落的科德菲尔德家族的次女。这一章就是她的回忆,在内心盘亘涌动着的长达四十三年的恨意的喷薄。
她恨的是什么?她似乎恨的是杰弗生镇上的一切。她本可以成为一个“淑女”,做做针线活,在报纸上发表发表诗作(她是本县的桂冠诗人),甚至参加交谊舞会。如福克纳所写:“从小便被关在屋子里,几乎不见任何一个男人,直到某一天,被拉去参加一场舞会,做她们一直以来训练而且唯一的任务:爱男人。”但罗莎拒绝了,她明明是全书中最为“弱小”的女子。罗莎是决绝的,坚定的,反抗的,充满恨的。因为母亲难产,她便相信是坚持要她出生的父亲害死了母亲。那“花蝴蝶(福克纳语)”姐姐埃伦临死前,甚至委托她这个比侄女朱迪斯还要小四岁的舅妈去照顾她的女儿,她也真的这样做了,直到朱迪斯罹患黄热病去世。战争期间,老科德菲尔德拒绝为南方军卖命,将自己锁在阁楼上,罗莎只能自己出门找食物,然后通过吊索递给阁楼上的父亲。直到有一天,看到老父亲绝食饿死。战争结束后,万物凋敝,孤苦无依的她接到了此时已经成为上校的萨德本的求婚,却因为一句“先给我生个男孩,我们就结婚”而被触怒,从此再也不去萨德本百里地,一生像父亲,或者艾米丽小姐那样把自己限制在那个有百叶窗和紫藤花的木屋内,咀嚼着回忆与仇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莎是约克纳帕塔法的斯嘉丽,埃伦是百里地上的梅兰妮。但区别在于,二人姐妹关系倒转了过来,同时面对的也不是白瑞德或者艾希礼那样的绅士,而是萨德本这个永远贪婪而残暴的恶魔(罗莎语)。
悲剧的罗莎是孤独的,或许从她母亲难产的那一刻起,她的悲剧命运就已经注定。她是多么希望能拥有诸如女儿、妻子、母亲等这样的身份以证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存在,来逃脱被整个社会“边缘化”的命运。塞里·佩奇就曾说过,罗莎“被剥夺了扮演普通女性比如妻子、母亲等角色的权利”,因此,她“充满了对男性的愤怒,因为整个男权社会否定了她女性的特质”。她穷其一生试图融入整个男权社会,不仅想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还想作为一个女儿、侄女和妹妹。事实上,在她生命即将终结时告诉昆丁自己的故事,就是希望昆丁能帮她实现最后的努力——扮演好阿姨这个角色。她出生之时,萨德本的帝国早已建立,她去世后,几十年后才有一场大火终结了这绵延百年的苦难。杰弗生镇是父权的,萨德本百里地更是这一畸形制度的凝结核。
萨德本没有爱,他心中只有对于权力的渴望。小时候受到侮辱,立志出人头地。他第一次结婚是为了钱,抛妻弃子仅仅是因为妻子有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种族主义构成了他的另一极,他建起百里地之后,和埃伦的结合,仅仅是因为他需要科德菲尔德家的好名声和纯正的白人血统。他重视男孩,会因为自己的儿子有黑人血统而抛弃他,却对自己和黑人女奴生下的女儿并没有厌恶;他会为了生男孩而向罗莎求婚,甚至去奸污米莉。米莉的爷爷沃许本是崇拜萨德本的,他看到了萨德本的财富与权力,以及那残忍的野心与坚强,白人至上主义让他疯狂。可当他的孙女生下女孩后被侮辱“连一匹母马都不如”时,心中的弦瞬间崩塌,自己几十年以来建立的哲学轰然倒下。他先是砍死了自己的孙女和女婴,又回头将萨德本砍杀。米莉只是一个符号,甚至不是一个具象化的人物形象。她同埃伦一样,只是被规训教养得服服帖帖的“淑女”,是父权与种族意识下悲哀的边角料。
这里插播一个趣闻,福克纳总是用“花蝴蝶”去比喻埃伦,因为他认为“蝴蝶是没有肚肠的,艳丽而轻飘飘的”——但其实蝴蝶是有肚肠一类的器官的。然而,埃伦她确实活的混混沌沌,到死依旧是一幅困惑不解的模样,她不谙世事,却又似乎被世事深度捆绑。糊里糊涂,尊崇着父亲和丈夫的安排,没有主见,俨然一个南方传统“好女性”的形象。她唯一在意的是嫁妆、婚纱、婚礼。她会因为婚礼没有人来参加而哭泣,而不是自己嫁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哭泣。她对自己的身份的认知始终是错位的,或许也是因为一切变化得太快。在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要当妻子了;在她还是个少妇的时候,就要当母亲了;在她沉浸在女儿出嫁的喜悦之中、张罗着朱迪斯的婚纱时,却被告知婚约取消。她就像一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对人们与萨德本的恩怨纠葛都没有一丝一毫的了解。不要说邦了,就算是亨利、朱迪斯、罗莎这样的亲人,她都像一只花蝴蝶那样飘来飘去,什么都装不进她的肚肠中。但她也有心:她得知萨德本带着亨利去观看屠杀黑人的时候,也会崩溃尖叫;当她苦心张罗的婚礼被粗暴地打断,一瞬间她就垮掉了;在战争造成的物质短缺中,在病榻上,她依旧保持着惶惑的模样合上了眼睛。
朱迪斯的成长,似乎为阴云密布的萨德本百里地带来了一丝曙光。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似乎继承了她妈妈的个性,糊里糊涂。“沉浸在自己构造的肥皂泡中”(福克纳语),我在读的过程中,始终觉得她像是《百年孤独》中的美人儿雷梅黛丝,总有一天就会飞到天上去(可惜福克纳不写魔幻现实主义,尽管那个年代荒诞的美国南方处处都是魔幻现实)。本书标题《押沙龙》,即出自圣经中大卫王的儿子的故事,“押沙龙”也成了“宠儿兼孽子”的俚语。押沙龙是谁?无疑是亨利·萨德本,他如同神话里那样,杀死了自己的同父异母、想要和自己妹妹结合的哥哥邦(杀死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乱伦,也不是因为重婚——这两点亨利都接受了——而是因为邦有黑人血统)。亨利是孽子,但“宠儿”呢?老萨德本爱他吗?我认为老萨德本只爱“儿子”,而且是纯血统的儿子,至于儿子是谁,并不重要。亨利与朱迪斯的感情也如同圣经里押沙龙和他玛一样,暧昧而独特。他与朱迪斯感情相通,就像有心灵感应一样。书中不止一次强调亨利的占有欲,他占有妹妹,尤其是她的贞操,但由于自己是哥哥,不能获得,因此他就要找一个自己足够信任的人去占有。很快,他找到了——这个人就是自己在大学的挚友邦(此时他还不知道邦的身份)。因此,他选择撮合二人。但亨利本人似乎是一个同性恋,他对于邦的感情同样暧昧不明,似乎爱大于了尊重。这也是为什么邦被老萨德本赶走之后,他宁可抛弃继承权也要跟随邦。回到朱迪斯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在亨利的眼中,尽管有着兄妹之爱和心灵的共鸣,但朱迪斯终究只是自己的从属,这是父权制度赋予他的“神圣权利”。因此朱迪斯注定是悲剧的,就连她的爱情也是牺牲品,是各方利益权衡的终结。邦不爱她,邦只希望萨德本认他这个儿子;但被多次拒绝后,他只得选择与朱迪斯结婚这最后的方法,最终被亨利一枪打死。残酷的现实、战争的冲击和生存的困难让朱迪斯迅速成长。然而,她并没有像罗莎那样恨意绵绵,而是这片土地上最后的理想主义之光。她和克莱蒂一起干活,亲力亲为,后来还收养了邦的私生子,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爱护。虽然她的父亲坚持种族主义思想,不肯承认自己儿子的血统;她的哥哥因种族歧视而弑兄;她的母亲浑浑噩噩过完了一生,丝毫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但是,朱迪斯没有放弃自己应有的伦理责任和义务,她用理性的原则去压抑个人的利己心、建立了自己的家园:没有白与黑的区别,没有冷漠的抛弃。在年幼时,父亲带着哥哥去看杀黑人的擂台,似乎从那时起,亨利骨子中的嗜血就被点燃了。埃伦庆幸朱迪斯没有看到这种残忍的场面,老萨德本也坚称自己没有带她去看。但实际上她看到了,她一个人躲在木板缝后面悄悄独自跑过来看到了。可这只让她开始反思权力、反思种族,让她变得更加温柔与和善。可以说,朱迪斯寄托了福克纳理想的女性形象,尽管那依旧有着南方色彩,依旧是父权与种族主义的献祭,一个人的力量终究太弱小了。
福克纳难读,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长难句、剪碎的时间、不断变化的叙述者,还因为这纷繁复杂的剧情。长句富有节奏,稍有不慎便会莫名其妙加快读起来。谁爱谁?谁恨谁?每一个叙事者都遮遮掩掩,每一个人都欲说还休,不可全信。每次转到罗莎叙述的时候,读者总是被强烈的情感所冲击,云里雾里,根本理不清剧情。但这又有一种若隐若现的魅力,真相就隐藏在这文字构成的百叶窗漏出的阳光之中,像一个个拼图,逐渐拼凑起完整的图景。每当你要读不下去的时候,福克纳又会放出一些新的信息,迫使你强忍困倦心甘情愿地走进他的王国......
相比于这些下了大笔墨去描写的女性,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甚至真名为几许都不知道的女人。那就是埃伦的姑妈,老科德菲尔德的的姐姐。她大大嚷嚷,如同市场上叫卖的泼妇;她的性格也是如此,过于奔放、使人吃惊。在所有人都厌恶老萨德本的时候,也是她挨家挨户地宣传萨德本与埃伦的婚事。可当悲剧的色彩开始笼罩,杰弗生镇的人们只能麻木地活着,这位姑姑却又做出了惊人之举:在某个夜晚跳出窗户,跟着一个赶骡车的男人私奔了。多么富有传奇色彩!或许大家都喜爱同情理想主义、温柔坚强的朱迪斯,悲叹被父权层层捆绑的埃伦、罗莎和米莉,为纵火烧毁这一切爱恨痴缠的克莱蒂而震撼。但我最欣赏的还是这位无名的姑姑,在那个炎热、封闭、压迫、痛苦、给予女性乃至许多男性悲剧命运的旧南方,哪里还会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从窗中一跃而下的勇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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