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历史的倒退还是与时俱进?
jianchuqiao
最近几天,关于山西黑砖窑主拐骗、使用童工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管是博客或者论坛等草根文化园地或者是精英控制的各大报刊电视及网络媒体,都在连篇累牍的报道事件的进展与后续调查处理的发展变化,各种评论与观点都在激烈的碰撞交锋,真正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令人发指与轰动一时的事件.
据报道,至少有近2000多名孩子被骗到这些黑砖窑做苦工,每天工作要十七八个小时,吃的只是馒头和凉水,还要不时地遭到毒打。孩子中他们最小的年仅8岁,最大的也就仅仅13岁,其中还不乏60多岁的老人和智障者。这些人大多都是黑窑主花300-500元钱在人贩子手中买来的。
这些孩子的悲惨遭遇与著名作家夏衍的《包身工》里的童工遭遇非常相似,可以说是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包身工”。这些孩子被买来买去,失去人身自由,用尚未成熟的弱小身躯承载着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重载,被黑窑主当做赚钱的工具,真是有些如同奴隶社会被欺压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
简直不敢想象,在我国现代文明、法律比较健全,全党,全社会都在大力提倡与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竟然会出现如此悲惨的被奴役的童工和各类黑心的“窑主”、黑心的老板。触目惊心的事件让我们对那些黑心的老板们深恶痛绝,对那些饱受苦役的未成年的孩子们和那些智障者深深地同情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思考。
在我有限的近代史记忆里,好象只有日本占领中国时才有过如此现象,军阀时期的北洋政府及袁世凯复辟时期都没有出现过,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国统区也还没有听说过,却出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的与时俱进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实值得我们每一个有良心与社会责任感的中国人深思与反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是'一切向钱看'的必然结果还是国家机器的失职亦或是个人的渎职犯罪?是由精英阶层主导的忽视普通劳动者权益的改革政策的失误还是其必然结果,确实值得我们反思!这是历史的倒退还是与时俱进?!!
此事件有力的说明了精英们推崇的'存在就是合理'的荒谬.既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管任何事情、任何事物都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理想的框架内运转。否则,各类黑老板黑企业就会非法买卖、使用童工、非法拘禁工人,限制工人们的人身自由,不付工资,偷逃国家税款,疯狂地破坏和浪费国家的土地资源,他们的存在还破坏了我们的经济秩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巨大的损失,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会让革命先烈为之奋斗的崇高的社会主义事业目标付之东流,革命烈士的鲜血就会白流,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就会越来越遥远.
据报道,在山西省的运城和晋城一带,窑场至少有1000多家,并且很多窑场都在非法用工,从人贩子和黑中介手中买来窑工,变成“黑人”。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么大规模的非法生产和非法用工,我们的相关政府部门却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不加以制止和取缔.在有关部门和媒体对那些童工进行解救的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阻力是当地的执法部门不配合,甚至还知法犯法。当地的警方与劳动监察部门的部分人员与黑窑主勾结在一起,参与倒卖童工。如此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参与其中,难怪当地的非法活动这么泛滥。这又说明了中央权威的削弱,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国家安全,中央政策的难以落实.正如民间顺口溜所说: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
那些所谓的精英们在为毛泽东时代被工人农民打倒的地主、资本家等剥削阶级辩护的时候,先看看今天的奴隶主是怎样对待奴隶的:湖北打手赵延兵嫌甘肃民工“刘宝”动作慢,竟用铁锹猛击“刘宝”的头部,当场致其昏迷,第二天死在黑屋子中。几名打手用塑料布将“刘宝”的尸体裹住,随便埋在了附近的荒山中。 今年1月,一个甘肃籍40多岁的工友被毒打后,在床上睡了几天就死了,窑主让人偷偷挖坑埋了。受害窑工小磊说:“西安汉中有个窑工,他跑了,老板把他耳朵割掉了,腿打断了。”这资本的血腥性不是你们精英的辩护所能迷惑民众与有良心的中国人的眼睛与智慧的,这一事件再一次说明了毛泽东依靠无产阶级群众专资产阶级政的无比正确性.毛泽东的'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真知灼见的伟大正确!也说明了依靠谁为谁服务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依靠精英的所谓'改革必然有阵痛'来为资本让路的必然结果就是居于国家主人地位的劳动阶级变成资本的奴隶,导致劳动人民基本的人格与生存权利的丧失.号称“主流经济学家”的的一篇《要理性看待山西“黑奴”事件》的文章,彻底暴露出了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等精英们视人民生命如草介的丑恶嘴脸及其资本主义走狗的本质!
联想到<<15岁童工魔鬼工厂惊魂百天,毒打皮开肉绽弃路边>>新闻报道,还有从新疆、河北的黑砖场到广东的大兴煤矿,从成千上万下岗职工的悲惨遭遇到接二连三的农民工讨薪事件,难道真的如郎咸平所言,'当今中国是人吃人的社会!'?曾经的主人翁地位是如何沦落为奴隶的,确实是我们当今中国的耻辱,让所有的中国人感到耻辱,但这还决不是耻辱的顶点,顶点是我们没有接受教训,再次出现了和“黑砖窑事件”一样恶劣的事件。
这些被报道出来的个案事件,使我国《宪法》中的“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以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的论点处于空前尴尬的境地。这些个案事件让一切有良知的人终于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毛泽东那震撼天地的“造反有理”的至理名言,终于想起了曾经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正确路线的精辟理论,终于想到了毛泽东那句字字泣血的逼问:“不造反行吗?不革命行吗?”终于想起了毛泽东那个伟大的预言---“工人阶级忘记阶级斗争,就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公有制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唯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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