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亿万稿酬是怎么得来的?
口祖丁远
毛泽东稿酬的议论
五年前(2004年),笔者曾写过《关于毛泽东稿酬的议论》。2005年至2006年先是在《杂文月刊》发表题为《毛泽东稿酬该如何用》(编摘了原稿中一半),然后,国内有许多报刊发表了全文或转载。后来被《各界》杂志改题为《毛泽东的稿酬探微》转载,最后《广州文摘报》全文选载,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影响极大。
因该文中写到毛泽东的亿万稿酬主要来自“文革”十年期间,由于毛泽东著作大量印发。因而有许多读者提出疑问,不相信毛的稿酬百分之八九十左右,来自他亲自发动和亲自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更有人质疑:在十年浩劫的“文革”期间,不是江青、张春桥他们为了“抵制资产阶级法权”,由“中央‘文革’小组”报告、经毛泽东批准,取消了稿酬制度,对一律不发稿酬。既然毛泽东批准而执行的这项制度,怎么会在“文革”期间,对毛泽东的稿酬照发并以领袖著作高标准发给?不相信因毛泽东的著作印行最多,毛的稿酬也随之水涨船高,增幅特快的事实。
是的,以前毛泽东的稿酬对老百姓来说,一直是个谜。现在笔者根据《党史文苑》《党史博采》等权威披露的相关资料,再作一次翔实解读。权且算作《关于毛泽东稿酬的议论》一文的续篇吧!
的确,毛泽东稿酬是个绝对的机密,据汪东兴日记中说,毛泽东稿费只有三个人知道,即周恩来、汪东兴和张玉凤。那么后来怎么解密了呢?
2003年7月中旬,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新版的稿酬及外文版权费,是否要纳税的问题,向国务院请示,自此毛泽东稿酬的内情才得以公开,相继在《党史文苑》《党史博采》上揭示了出来。
国务院对这个请示报告,作出了三点意见的答复:
第一,作为特殊性质、特殊状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
第二,还是作为党的资产的特殊性处理;
第三,如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笔者以为,国务院批示答复的三点意见,不是公平公正的,严格地说,是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的。而且毛泽东生前曾多次批示并说过,要把稿费交党费;而且毛的极大部分稿酬是来自“文革”十年中大量印刷、强制发行的毛泽东著作;想当年不管城市农村、不管识字不识字的,必须人手发(后来都改说为“请”,不准说“买”和“发”了。——笔者)一套《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而且一律不发稿酬是由毛亲自批准的。
毛泽东稿酬是以《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选》《毛泽东著作》单行本、《毛泽东语录》《毛泽东诗词》出版的稿酬为主,加上外文出版的版权费及稿酬的累计再加利息,到底有多少?50多年来是怎样计算的?毛生前是否知道有这么多稿酬,他是否动用过?毛生前对他的稿酬的安排有否留过遗嘱?等等,对这一连串疑问,即使有些零星传闻,版本也有很多,并互有许多矛盾。笔者经过多年查资料思考后,再作答疑。
那么,毛泽东的亿万稿酬是怎样得来的?据资料透露,截至2001年5月底,已达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人民币。这亿万稿酬主要来自“文革十年”期间。依据是什么?
毛泽东“文革”前的稿酬
现在我们先看看“文革”前毛泽东有多少稿酬?经过有关方面的资料统计,从1953一一1965年,毛泽东著作(选集、文选、单行本、语录、诗词、中文版、外文版)出版、发行的数据:《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出版、发行了22版,共115万套(其中精装本18万套);《毛泽东文选》出版了48版,发行了910万册;毛泽东著作单行本出版了244版,发行了5155万册;《毛泽东诗词》出版了19版,发行了200万册。
《毛泽东选集》英文版1.2万套;俄文版2.2万套;法文版1万套;西班牙文版5000套;日文版8000套。《毛泽东文选》英文版1.2万(卷)套;俄文版2.2万(卷)套;法文版1万(卷)套;西班牙文版5000(卷)套;日文版8000(卷)套。
毛泽东著作单行本英文版15版,30万册;俄文版15版,30万册;法文版15版,20万册;西班牙文版15版12万册;日文版15版,12万册。
截至1965年年底,毛泽东稿酬累计和海外版权费共121.3万元,其中17.5万元是海外版权费外汇折成人民币的,包括苏联卢布、日本日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和东欧国家的货币等。
毛泽东“文革”后期的稿酬
从毛泽东亲自领导和亲自发动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起,1966年一—1976年十年间,各省、区、市授权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印了近870版,发行了3.25亿平装本、255万套精装本;解放军系统印了210版,发行了211万套平装本、308万套精装本。
《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的外文版,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德文、日文、朝鲜文、越南文、阿拉伯文、印度文等14个语种,共印刷、发行了122万套。授权出版的《毛泽东文选》印了500多版,发行了2.525亿册;毛泽东著作单行本印了6000多版,发行了28.86亿册;《毛泽东语录》印了3200多版,发行了9.656亿册;《毛泽东诗词》印了400多版,发行了8570万册;此外,解放军系统出版的《毛泽东语录》共出版、发行了4500多万册。
1967年3月,国务院从此时开始,鉴于毛泽东著作的大量印制、发行,提出了关于《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选》《毛泽东诗词》稿酬的计算标准的建议:《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平装本、精装本每套稿酬一角;《毛泽东文选》稿酬每本二分五厘;《毛泽东诗词》每本稿酬三分;毛泽东著作单行本,不是新发表的,暂不订稿酬。
最后,这一建议送毛泽东本人审阅,毛作了批示:还是以过去标准为宜,一些提议不合实际。笔者以为,这说明毛泽东同意发给他稿酬,而且对当时国务院提出的新标准建议不予采纳,批示还是要以过去标准为宜。(据了解,“过去标准”比国务院的新标准要略高些——笔者)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还是按国务院拟订的建议新标准执行,并允许各省、地区可以不同,有一定的差异。如《毛泽东诗词》的稿酬,统一提升到每本五分;当时《毛泽东诗词》每本售价为一角五分至三角。
1967年10月,毛泽东曾查阅自己稿酬累计情况,当时有570多万。毛在“五百”二字上圈了之后,批曰:“上激党费。”结果,此举被“中央文革小组”卡住,指出:“主席胸怀,主席气魄!”
笔者认为,这“八个字”是江青他们号召要从精神上更崇拜毛泽东,但毛泽东稿酬不交党费!
1976年12月底,此时毛泽东已逝世。汪东兴在清查毛泽东“私人财产”时发现,(毛泽东私人财产,应该主要是最高领袖的最高特级工资的收入,他的日常生活开支一般国家全包的。为什么至今提到毛的“私人财产”时只说稿酬,而他的几十年的薪酬存放何处,是怎么用的?至今还是机密吗?能否作为“个人财产申報”,也透明透明、公开公开?——笔者)毛泽东自己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计存款为七千五百八十二万余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户的。据汪东兴所述:毛泽东稿酬累计多少,以什么名义存放,当时只有周恩来、汪东兴、张玉凤知道。“其实他们三人也不完全知道,更不是很清楚,还是毛泽东亲自掌握的。”笔者以为。
另外,毛泽东以个人姓名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的户头,账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以备即时提用。
毛泽东生前有否提用过稿酬
毛泽东生前曾多次提用过稿酬,(但从未听说过他在自己的“私人财产”薪酬中取用过金钱——笔者)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从稿酬中提取22万元,给七名党外知名人士,其中给章士钊10万元(按:1920年4月,章士钊在上海曾赠2万块银元给困境中的毛泽东。毛戏称,这是还给章士钊的旧债)。1966年初,又提取了10万元给了程思远。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泽东先后9次提取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了江青。从1967年至1976年5月,毛泽东先后5次提取15万元给张玉凤,给护士吴某2.5万元。毛曾先后两次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5万元是给汪东兴家属修建房屋用的)。
以上毛泽东取用的稿酬,初步统计共一百零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和二万美元。
稿酬作为遗产如何处理
毛泽东逝世后,关于毛泽东的稿酬遗产如何处理,中共内部是有争议的。据汪东兴说,毛泽东生前曾讲过,死后都交党费,身边的就分给警卫员。据张玉凤说,当时江青曾多次问毛有多少稿酬,将来怎么安排?毛泽东心情好的时候说:“留部分给你,留部分给小组(指党小组),大部分交党费。”毛泽东心情差的时候说:“你盼我早死,你可独霸遗产。告诉你,我死前会留言,都交党费。”
二十世纪80年代初,对这一问题,中央有个意见:“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所以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泽东的遗产,并提出要提取5000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但她的要求都被拒绝了,说她没有这个资格和权利。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被婉拒了。
其后,由中办先后给李敏、李讷她们姐妹两人,拨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又,国务院答复批示的第三点中说“毛泽东稿酬如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这与中央的有个意见相悖,“毛泽东的稿酬不是留给江青和亲属的。”(笔者注:现在毛泽东的亲属不只是女儿李敏、李讷了,还有孙子毛新宇、曾孙毛东东等等。)据悉,2005年夏季,李敏、李讷从毛泽东的稿酬中领取了2000万元人民币,姐妹俩又各得1000万元的稿酬遗产。
亿万稿酬是这样得来的
现在应该很清楚了。毛泽东著作的稿酬主要来自1966年开始的“文革”十年中,那时《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和《文选》《语录》《诗词》及著作单行本,全国各地大量印刷,强制分发、发给每个“革命群众”。起初全国是8亿人口;因为毛泽东1957年批判、打倒了一个北大校长、著名人口学家“马寅初”,全国猛增4亿人。这是毛为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制造舆论:“只要有了人,什么世界奇迹都可以造出来。”
到了1975年“文革”后期,《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就印刷、发行增至10多亿套了;(后期还编印出版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估计也发行了数以千万卷,这个稿酬后来付给的,可能不在其内一一笔者。)“文革”之前,截止1965年年底,毛泽东的稿酬累计和海外版权费共有121.3万元。1967年10月,这是毛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一年多,毛曾自己查阅本人稿酬累计情况,已增至570多万元。与一年多前的121.3万元相比翻了将近五番。到1976年12月底(毛泽东逝世,四人帮已被粉碎——笔者注),汪东兴在清查毛泽东的稿酬时,发现毛自己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计为7582万余元。与“文革”前的121.3万元增加了多少倍?请读者去计算吧!
毛泽东的大量稿酬明显是“文革”中得到的,这个事实可以肯定无疑了吧!截止2001年5月底除了毛生前已陆续提用的之外,还留存并已达到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增加数也是从“文革”期间发行大量的“毛著”陆续汇总得来的稿酬。
毛泽东的稿酬也应按章纳税
至于如今又过去了七八年,按照现在的稿酬标准和印数版税标准,毛泽东的稿酬已经远远超过了亿万元这个数字了。
再说,毛泽东著作中,有些文章不是毛自己写的,如《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胡乔木多次声称是他起草写作的,而且随着时过境迁、实际情况的变化,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由胡乔木修改的。另外还有不少文稿,是由胡乔木、田家英、陈伯达等起草写作的,稿酬不应全部归毛泽东所得。因为“毛泽东著作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因而,毛泽东的稿酬不属于他的私产。近几年来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和毛著作新版的稿酬、外文出版权费,应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的要求,应向国家纳税。况且,毛泽东著作的稿酬将来还会不断增加,老是作为“特殊性质、特殊状况”,“以不纳税为准”,可能也是说不过去的。老百姓纳税意识增强了,唯独毛泽东的稿酬可以不纳税,如果毛泽东地下有知,也不会批准的。因为他生前“反对搞特殊化”,如果他言行一致、愿意带头以身作则的话,他不需要搞这个特殊化的!
当然,关于毛泽东稿酬中,还有一个细节被忽略了。在“文革”中对毛泽东个人迷信、个人崇拜达到了登峰造绝的地步。林彪题词称毛泽东“四个伟大”即“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导师、伟大舵手”后,而大量印制毛泽东肖像,到处销售、张贴。号召革命群众“请”毛像越多越对毛“忠心”,于是房屋的山墙上全贴满了,有的甚至把“毛像”还贴到床上、蚊帐里都贴满了“毛主席像”——当年笔者在农村见得太多了,这才是最革命的表现,会得到各级“革命委员会”的表彰。
这批毛泽东肖像各地印刷总在数十亿张,这笔肖像稿酬不知怎么算的?总之,现在毛泽东的稿酬在“文革”后亿万元并不奇怪。同时在这基础上,最近七八年已经又增加了许多许多,有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或国务院出面调查了解。今后应该怎么用?老百姓只要有个知情权就够了!
毛泽东亿万稿酬今后该如何用
的确,毛泽东现存的亿万稿酬和今后不断得到的毛泽东著作包括《诗词》《语录》《书法帖》等的稿酬,既然不是他个人的私产或遗产,除了毛生前已经提取用了的,以及两个女儿李敏、李讷每人已公布取得一千多万元后,现今余下的亿万稿酬不应该继续这样存放下去了,可以作为奖学基金或奖励基金使用。或把这笔稿酬干脆用于建造“中国‘文革’博物馆”,乃是实现文学家、小说家、百岁巴金生前的唯一愿望。巴老说:“绝不让我们国家再发生一次‘文革’,因为第二次的灾难,就会使我们民族毁灭,建立文革博物馆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唯有不忘过去,才能作为未来的主人”。
建立“文革”博物馆,此乃是举世瞩目的大事!以毛泽东的稿酬来建立,那更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也!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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